“哈德逊”的梦想

  ——尝试错误?无心插柳?悲剧英雄?

  总之,因此我们有了纽约。

  整整四百年前这个月,航海探险家亨利·哈德逊,乘着一艘三桅帆船,驶进了今天的纽约海湾,并顺着现以他为名的一条大河北上,航行了几天之后,发现河流越走越窄越浅,了解到这条水路并非可以驶往日本、中国、印度的“西北通道”,终于返航,继续追寻他的梦想。

  这正是欧洲大航海、大探险时代。从15世纪中到整个16世纪,葡萄牙和西班牙的航海探险家——迪亚斯、哥伦布、达·伽马、巴尔沃亚、麦哲伦……先后绕过了非洲好望角而进入印度洋,横渡大西洋而找到了美洲,又从这两块新大陆之间的地峡,向西而看到了那一望无际的太平洋,并且首次航海环绕了地球一周。

  哈德逊即生在这个大时代的16世纪中。他的前半生资料很少,只知道他生在英国,从小上船,远洋近海航行多次多年,一步步当上了船长。

  在恰好也是另一种探险,即人类首次登陆月球的四十周年,我们不妨把五百年前的航海探险家和当代的航天探险家归为同类的开拓者。他们都在发现未知,走一条前人没有走过的路,或航行过的水域,以开拓新的世界,同时名扬四海,永垂青史。当然,太空人在宇宙航行的时候,后面和下面有成千上万的科学工程技术专家的支助,而无论是哥伦布、麦哲伦,还是哈德逊,则基本上是凭靠着个人的知识、经验、勇气、意志、自信、梦想,以及不止一点点追求名利的野心。

  大历史背景为航海家打下了基础。文艺复兴启发了欧洲人的想象力,解放了思想,欧亚两洲已经有了相当的接触。马可·波罗的经历更是刺激了欧洲人对亚洲,尤其对中国的好奇心。只不过,无论南北水旱丝路都远长艰难,中间还有个伊斯兰教世界的种种障碍。到了15世纪,已经开始形成商业经济的欧洲,开始另谋途径,开发市场,殖民,贸易,掠夺……换句话说,想办法赚钱。

  欧洲已经在南半球海域找到了前往亚洲的航路,但是都不容易走。无论是从欧洲向东绕过非洲的好望角,再穿过印度洋,还是向西线绕过南美的麦哲伦海峡,再横渡太平洋,都不好走。就算有了罗盘之类的航海仪器,不发生意外也要在海上走上一年两年。

  因此到了16世纪下半期,欧洲各航海国都在推测是否可在北半球找到一条新的水路。

  首先吸引欧洲人的是“东北通道”(Northeast Passage),即绕过北欧,再穿过俄罗斯北边海域到亚洲。哈德逊1607年和1608年两次探险,就是为其雇主,英国“莫斯科公司”(Muscovy Company)效劳而尝试。但尝试成功自古无,他的船两次都给冰困在俄罗斯和北冰洋之间的“新地岛”(Novaya Zemlya)。他失望失败而归,也失业了。

  像哈德逊这类的航海探险家,理想和梦想几乎压倒一切。只要有谁相信并赞助他们,就为谁效劳。为西班牙王室服务的哥伦布是意大利人,麦哲伦是葡萄牙人。这有点像是今天来美国金融电子企业工作的外国专业人才,或职棒大联盟,全美职篮NBA的外籍兵团,也有点像我们孔老夫子周游列国,待价而沽。就这样,当1602年成立的荷兰东印度公司得知这位大航海家在伦敦失意失业,且被英国限制出境,就偷偷地把他接到了阿姆斯特丹。

  17世纪是荷兰世纪。这猛一看的确有点不可思议。刚脱离西班牙统治而独立,面积窄小,长年和海水斗争,全国人口还不到两百万,却先后打败了西班牙和英国而建立了海权。看来荷兰比谁都更早就悟出了一个道理,就是不必再像以前的波斯、亚历山大、罗马、成吉思汗那样征战异域,侵占领土,臣服人民,才能号称帝国。贸易也可以。少流血,少死人,而且还赚钱。

  独立前后的荷兰出现了一股非常诱人的吸引力——容忍。它不但接受而且欢迎欧洲各地那些受到宗教、政治、经济、社会迫害的流亡者。大思想家如法国的笛卡尔、犹太哲人斯宾诺莎、英国的洛克,都曾因这种容忍精神来此躲避或移居。而且也是这种容忍精神,加上自由贸易,吸引了各地各行各业的人才和劳力,为荷兰打下了一个扎实的经济基础,建立了现代化商业金融体系(证券、股票、信贷、期货、交易所……)。而且也不能忘记这个时代的荷兰,重商之余,还孕育出伟大画家伦勃朗和维梅尔。

  地不大,物不博,人不多,小小一个荷兰却成为17世纪全球化商业帝国。其殖民地、交易站、商馆,遍布世界各个角落,亚洲一地就有日本、明末清初之台湾、印尼。可是,荷兰东印度公司所享有的权利和权力,只限于垄断南半球海陆的亚洲贸易,如果其他殖民国在北半球找到或开辟一条通往亚洲的水路,它的利益和海权必定受到冲击。法国此时也在争取哈德逊,连英国都在后悔让这么重要的一位航海探险家给溜走了。

  荷兰东印度公司先走了一步,给了哈德逊一艘新帆船,大约七十英尺长、三桅杆的“半月号”(Half Moon),以及十几名英荷两国水手。他自己还带了十几岁的儿子约翰上船作学徒,但是公司合约规定他只能去探寻“东北通道”。“半月号”1609年春出海,但刚过挪威,哈德逊就立刻改道,向西横渡大西洋,三千英里之后,他看到了北美大陆。

  这不可能只是哈德逊灵机一动。他知道此举违反了公司合约规定。或许他觉得如果在北冰洋群岛和北美大陆之间,给他找到了他梦想中存在的那条可从欧洲驶往亚洲的“西北通道”(Northwest Passage),可以将功折罪。但是这是回去之后的问题,眼前的危机更为切身迫急。他必须,而且竟然说服了那些几乎造反的水手追随他去冒险犯难,去寻梦。

  然而,当他抵达了纽芬兰之后,没有立刻北上向西,反而南下,一直沿着北美东岸航行到今天的弗吉尼亚州。他的朋友约翰·史密斯(John Smith),只不过两年前才为英国在美洲建立了第一个殖民地“詹姆斯敦”(Jamestown)。可是他没有上岸,多半是感到一艘荷属帆船不太方便去探访一个英国殖民地。那他之所以来此地,可能是为了确定他的航行位置。

  哈德逊然后沿岸北上。8月底,作为第一个欧洲人,他驶进了特拉华湾(Delaware Bay),发现此路不通,继续北航,一百多英里之后,进入了另一个海湾,即今天的纽约海湾。他知道这个海湾。远在1524年,为法国做海岸勘测的意大利航海家维拉扎诺就曾绕湾一航。今天,纽约跨湾大桥即以他为名,Verraezno Bridge。

  哈德逊和“半月号”在1609年9月初驶进了这个海湾,发现其西北尽头有一条又宽又深的大河出口。他们沿河上航,并沿途上岸,和原住民交往,并交换了礼物。他还记载说,大河口之旁东北侧有一个原住民称之为“曼那哈塔”(Mannahatta)的岛屿。“半月号”航行了一百五十多英里之后,哈德逊发现水越走越浅,河身越走越窄,终于了解到这条水路不是可驶往中国的西北通道。

  他没有直接回荷兰,大概是要把英籍水手先送回家。英国当局查阅了他的一些记录,并曾一度禁止他出境,但是哈德逊早已把一部分资料给了荷兰驻伦敦领事,再等他回到阿姆斯特丹,才将所有的航海记录,包括航图、海图、航海日志、个人记录等等,根据合约规定,全部交给了东印度公司。

  不错,这次航海探寻又是一次“尝试和错误”(trial and error),但是以贸易为宗旨的东印度公司,仍然非常感兴趣地注意到记载中有关皮毛(海狸、狐狸……)、其他飞禽走兽游鱼,以及茂林沃土之描述,体会到其商业价值,立刻公布哈德逊北美之航(显然因功抵了罪),正式对外声明这些发现——可不止是曼哈顿和哈德逊之河,而是北美东岸上千平方英里一大片土地——均属荷兰。只不过,东印度公司也没再给他船去出海探险了。

  哈德逊的梦想可没有幻灭。回到英国没有多久,他竟然说服了好几位投资者,为他配备了一条船“发现号”(Discovery),二十几名水手,请他再去探寻这条“西北通道”。他又带了他的学徒儿子。“发现号”1610年春出海,经过冰岛、格陵兰,穿过今天北加拿大现以他为名的“哈德逊海峡”驶进了也以他为名的“哈德逊海湾”……然后就给冰雪困住了。

  这一困就是十个月,直到次年春。我们无法想象他们是怎么熬过这个给冻死的冬天,反正,海湾刚开始解冻,哈德逊就下令继续航行探寻。这个时候,那些饥寒交迫、疲病交加的水手终于叛变,将船长哈德逊、他儿子和几名忠心水手送上了一条小船,抛弃流放。这是历史所知的哈德逊死前最后一景。我们后人只能推断,或恐怖地想象,哈德逊他们,某日某夜,在冰封大地和静寂中消失。

  叛变海员回到英国,倒是接受了审判,可是没给吊死。他们狡猾且巧妙但显然有效地辩称,哈德逊真的发现了那条“西北通道”,现在只有他们知道怎么走。不无反讽感叹的是,哈德逊的梦想并非空想。北半球——北极圈和北美大陆之间——确实有那么一条可以从欧洲驶往亚洲的“西北通道”。只不过这片水域长年冰封,直到20世纪初,才终于由挪威探险家阿蒙森(Raold Amundsen),纯粹为了冒险而非商业利益,在1906年首次顺利通航。

  主要根据哈德逊1609年航行的发现,荷兰在1621年成立了“西印度公司”,以开拓北美市场,从今天美国特拉华州到康州,并称这一大片殖民地为“新荷兰”。同时更在1624年那条大河口东北侧“曼那哈塔”小岛上建立了交易站,并称其为“新阿姆斯特丹”。而被西印度公司买下来的这座小岛现给荷兰人叫做“曼哈顿”(Manhattan)。

  所以,尝试错误?无心插柳?悲剧英雄?看来怎么说都可以。可是又不够。想想看,哈德逊的梦想,不错,一再落空,且为梦想付出了生命代价,但在寻梦途中却处处留下了痕迹。三片水域以这位航海探险家命名,而哈德逊河口小岛上那片柳荫,既非必然,亦非偶然,总之,几经寒暑,更蜕变成一个国际大都会——纽约。

  后记:阿姆斯特丹和纽约,为了纪念哈德逊1609年历史性航行四百周年,各主办了一年的活动。纽约更一石二鸟,其7月4日国庆烟火特别为此移到哈德逊河上燃放。而我,只是在写稿时喝了半打荷兰啤酒。

  2009

《一瓢纽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