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戒

  在台湾的时候,我基本上是喝金门高粱或台湾啤酒和生啤酒,非常偶尔才有可能喝点外国酒,主要是威士忌或白兰地。至于清酒、米酒、红露、五加皮以及各式各样的药酒,我完全没有胃口。

  这是二十五年以前到目前为止我的前半生的喝酒习惯和兴趣。自从到了美国以后,我就完全改为喝外国酒,主要是威士忌,偶尔一点白兰地或啤酒。至于其他成百上千种鸡尾酒,不是说它不好喝,而是我喜欢简单直接的酒,以不改变酒的味道为原则。所以如果我不是直喝(straight)我的威士忌的话,我也只是加一些冰块、一点水而已,只是起一点冲淡的作用。

  而法国红酒和白酒,我始终没有真正进入情况,只有在有相当好的外国菜的陪衬之下,经过懂得的人的介绍,我才能真正地享受。

  我还是喜欢威士忌,但来美国以后开始认真地喝,也经过了好几个阶段。做学生的时候,以美国威士忌(Bourbon Whiskey)为主,因为只需要苏格兰威士忌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的价钱即可买到一瓶蛮好的。爱尔兰威士忌还可以,但很少喝加拿大威士忌,味道比较冲。

  开始打工做事了之后,口袋里比学生时代多了那么几块零钱,才喝起了苏格兰威士忌(Scotch Whiskey,也有人音译为“苏考赤”)。我当时并不知道,且连大部分喝“苏考赤”的老美也不知道,我们通常喝的(Johnnie Walker,Chivas Regal,Dewar's,Cutty Sark,White Horse……)都是所谓的“杂种”苏考赤(Blended Scotch)。这些名牌苏考赤都是用好几个“纯种”(Pure Malt),再混上不少其他的“杂种”配制出来的。

  称这两种苏考赤为“杂种”和“纯种”绝不含任何贬的意思。刚好相反,我是从科学角度来翻译这两个名词。最早期的苏考赤都是只用大麦(先发酵,再蒸馏)来制作,因而英文称之为Pure Malt,或Single Malt Whiskey,也就是说,“纯种”威士忌。过了很久才有人想到用不同酒厂的“纯种”,加上其他各式各样的“杂种”(粮食,如玉米、小麦、黑麦)酒配制而成,因而英文称之为Blended Scotch Whiskey。“纯”与“杂”只表示“一种粮”和“杂种粮”而已,而不是在褒和贬。不过有一点要知道,“杂种苏考赤”的商会多年来一直在阻碍“纯种苏考赤”销往美国,直到好像70年代。这就是为什么“纯种”是近十几年来最引人(当然指苏考赤爱好者)注意的苏考赤。

  这也正是我目前的阶段,只不过我并没有完全抛弃我的“杂种”。它还是比较便宜,虽然只便宜大约四分之一左右,可是对常常喝的人来说,还是可以少支出一点。不过我家里经常总会有一两瓶“纯种”(Glenlivet,Glenfiddich……),为知音,为远方来的友朋,为自己的心情,为春分,为初雪……

  我的酒龄只比我小十几岁。除了年轻的时候为了酒而出过丑、失过态、丢过脸之外,我多年来早已告别“滥饮”。“滥饮”是任何爱酒的人很难逃过的洗礼。如果非要经过不可的话,那就跟失恋一样,越早越好,越快过去越好。这一关过不了,或拖得不久,很容易变成酒鬼。当然,就算你过了,也不见得你就能够成为酒仙。问题就在这里,你听我说,你可以自贬为酒鬼,但任何人都无法自封为酒仙。酒仙是修来的,只不过,就我所知,太多太多的酒友,在还没有想到修成酒仙的时候,已经变成酒鬼了。我非鬼非仙,不过,让我在此扮演一次菩萨,就算我不能助你修成酒仙,但至少也许可以使你不必沦为酒鬼。

  酒鬼是现实写照,酒仙是浪漫幻想。既然讲酒戒,就只有从现实开始。现实是,酒是一种麻醉品,也许它不是鸦片,但它也绝不是鸡蛋。何况就连鸡蛋(去问问四十岁以上的人看看),吃多了都对身体有害。

  美国一般用“血液酒精”(Blood Alcohol)来测量人醉酒的程度。所谓的“血液酒精”,是指人体血液之中的酒精百分比。就美国各州公路警察逮捕酒醉驾车来说,酒醉的标准是0.1%,或千分之一。这就是说,每千单位血液之中有一单位的酒精的话,无论你身高体重如何,也不管你多久前喝了多少,才在当时出现这个血液酒精百分比,就请你立刻坐牢,至少一夜,事后的惩罚虽因州而异,但绝不会轻。就醉酒标准而言,这千分之一的规定相当精确。问题是,在你喝酒的时候,你怎么知道几杯下肚之后才使血液酒精高到这个程度?另外,要停喝之后多久,身体才会排泄掉所有酒精而使你完全清醒?最后,有没有一个所谓之“高潮”(high),也就是说,在没有醉之前的一个最过瘾快乐舒畅的时刻?

  让我先澄清一个引起不少误会的概念。不少人以为烈酒(如威士忌或白干)要比红白葡萄酒(或清酒)和啤酒更容易醉人。一般来说,除了因各人体质不同而会有少许差别之外,任何酒喝多了(喝到血液酒精千分之一的程度)都会醉。使你醉的不是高粱酒的高粱、葡萄酒的葡萄,而是这些酒中间的酒精。就这么简单。

  为了方便起见,我用三种不同的外国酒来举例。一种是烈酒(liquor),如威士忌、白兰地(中国的白干,从山西汾酒到金门高粱,则较烈一点);一种是葡萄酒(wine),如法国的红酒、白酒,中国和日本的清酒(中国的黄酒如绍兴则相当于西方的“加强葡萄酒”[fortified wine],酒精强度介乎烈酒和葡萄酒之间);一种是啤酒,中外几乎一样。

  三种酒的酒精成分虽然不一样,可是普通一杯威士忌(shot,看你去哪个酒吧,大约1英两至1.5英两,在此我们不妨用平均数1.25英两[相当于35.4克]作标准)的酒精含量相当于普通一杯4英两(约为113克)的任何葡萄酒,也相当于任何12英两(约为340克)装的啤酒。这种比较的意思是说,你喝一杯威士忌,加不加冰块都无所谓,从身体所吸收的酒精来说,与喝一杯4英两葡萄酒和一罐12英两啤酒一样。

  一般而言,我们的身体重量是一个决定因素。虽然我也碰过比我还瘦的人比我还能喝,比我胖的人并不见得都比我能喝,但是总的来说,体重高的人比体重低的人,至少在时间上,能晚醉一会儿,如果目的是酒醉的话。换个方式来说,以同等速度喝同量的任何酒,身体重的人可以持久一点。至于那些有特异功能的、天生异禀的、内功出神入化的,如果在传闻和武侠小说之外真有他们,则不在此限(万一碰到这种人,也千万别和他们比酒)。

  让我再用三种不同体重的人来做个比较:120英磅(约为54公斤),150英磅(约68公斤),180英磅(约81公斤)。用这三个体重做基准,你大致可以找到你醉酒的时间和杯数。请注意,这里所说的“杯”,指一杯1.25英两威士忌,或一杯4英两红白葡萄酒,或一杯12英两啤酒。还有,以千分之一血液酒精作为酒醉的标准。

  120英磅:一小时只喝一杯,你六小时内不会醉;一小时喝两杯,你两个半小时一定醉。

  150英磅:一小时只喝一杯,你七小时内不会醉;一小时喝两杯,你三小时一定醉。

  180英磅:一小时只喝一杯,你十小时内不会醉(不过你会困);一小时喝两杯,你四小时一定醉。

  这当然是指一般人,而且这当中绝对有不少例外。一个是,如果还记得酒是麻醉品的话,那人体会慢慢适应(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常喝酒的人在这方面比不常喝酒的人占点便宜。酒量是可以练的,但也只能练到某一个程度而已。同时,这是你的身体在付出代价,而且代价不低。好,不管怎样,考虑到这一切之后,你大概可以计算出我前面提到的第一个问题的答案了,至少你可以知道,以哪种速度喝酒,你还可以不出丑失态,说一些你清醒之后懊悔的话。

  至于第二个问题,要多久才能排掉体内的酒精,才完全清醒?

  酒一入胃,你就完全无能为力了。人工呕吐太丢脸,何况在赌酒逞能的时候,这等于是在作弊。只有靠陪酒过日子的人有资格这么做。无论如何,要多久才完全清醒,医学上肯定有更精确的计算方法。不过,照我个人的经验来看,假设喝酒有那么一个难于捕捉的“高潮”,那个没有醉但快乐舒畅无比的时刻,那么从这个时刻算起,你完全清醒所需的时间,要比你从开始喝到抵达这个高潮的时间稍微久一点。

  我用高潮做界线是因为,很简单,如果以酒醉为标准的话,你只有睡一夜才醒得过来,那就没有意义了,更没有意思了。所以,最后一个问题是,如何抵达高潮?

  这个问题并不容易回答,因为这个高潮不像,比如说,那个高潮,那么容易下定义。用最简单的方法来衡量,如果我们接受(而我接受)千分之一血液酒精是美国的法定酒醉标准,那一般人喝酒的高潮是抵达这个界线所需时间的一半。让我再用上面用过的三个不同体重来举例。这虽然只是一个大概,但也差不多可以作为你饮酒的灯塔……好,喝酒的最终目的,喝酒的人所追求的理想境界——高潮:

  120英磅:两小时三杯(我是说到此为止,而不是两小时三杯、四小时六杯……四小时六杯你非醉不可),或四小时四杯(到此为止)。

  150英磅:一小时三杯(到此为止),或三小时四杯(到此为止),或五小时六杯(到此为止)。

  180英磅:一小时三杯半(到此为止),或两小时四杯(到此为止),或三小时五杯(到此为止),或五小时六杯半(到此为止)。

  这是喝酒的一个理想境界。它没有另外那个高潮那么石破天惊、天摇地动。有的时候过了你可能都不知道。而且就算知道了、感觉到了,你也只不过经历一个有限期间的享受。一旦抵达了这个巅峰,假设你不再继续喝下去(而又有几个人真能守得住?),你大概可以过上一个小时左右的瘾,然后就慢慢清醒。问题是,清醒的过程比抵达高潮要久一点,而伤感情的是,清醒的过程没有抵达的过程那么令人舒畅。前者情绪上升,后者情绪下降。而且,这一点比什么都重要,就算你三个小时抵达了高潮,而且不再继续喝,那你很可能在之后两个小时就感到完全清醒。但事实上,你并没有,这个清醒感觉是假的,至少开车绝对还会受其影响。一点不错,喝酒容易消酒难。

  我想正是因为消酒难才会有人不醉不归。因为酒在体内消失的过程中反而使你更烦、更闷(借酒绝对消不了任何愁),于是你就再来一杯,希望能再回到慢慢进入高潮过程中的那种舒畅感觉。但问题是,这个高潮一去不返。你永远无法再回到从前。除非你在真的完全清醒之后从头来过。那多麻烦!于是你就又来一杯……是高潮过后这一杯又一杯,最终送你进入醉乡。长远下去,还使你的肝硬化。

  没有喝酒的时候,什么道理都明白,都可以说清楚。可是除了酒仙之外,有几个人在享受高潮的时候还把持得住?酒是麻醉品,而麻醉的又刚好是支配理智的大脑神经。这真是人生享乐的莫大矛盾、莫大讽刺、莫大不公平。就在你喝酒喝得最快乐舒畅的时候,也正是你的大脑神经被麻醉到不那么理智的时候,而今天的科学饮酒行为守则(千分之一血液酒精是法定酒醉标准!)却规定你就在此时此刻停止喝酒。

  所以,酒戒归酒戒,还是随你便吧!人生一场,人生几何,为知音,为远方来的友朋,为自己的心情,为春分,为初雪,为任何你要为的……什么?瓶子空了?好!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

  1987

《一瓢纽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