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节

夜很深了。能听见格兰房里的音乐。他读书或写作总是需要伴奏。此刻是夏洛特为他的阅读伴唱。薄荷露似的声音。谢天谢地,在火爆爆的世界滴入夏洛特的薄荷露。
    这人和她默不作声地打量对方,一个在夜色这头,一个在那头。
    他说他今天下午把女儿送上了飞机。然后便想到了她。他说不知为什么女儿使他想到她。也许女儿也有种绝不好接近的样子,也是面上一套、心里一套的温顺沉默。
    她问他,难道我面上一套、心里一套?
    他说任何一个表面像她这样顺从,任何一个有她这副缄默微笑的人都有这问题。餐馆里,他看见她接过菜单,看也不看,把选择马上让出去。他看着她丈夫为她点白葡萄酒、红葡萄酒,她点头微笑,做出很是领情的样子。而她的脚呢?那近乎完全赤裸的脚在打一个节拍。那支秘密的曲子。她在秘密地自得其乐。
    她问他是否精通心理学,或者人类行为学。
    他说你不要担忧我会游手好闲,也别费劲猜我是否有个正经差使开锁生命。我什么都不做,又什么都做。你会知道的。我们快要见面,不是吗?
    乔红梅吃不准了。她想和他见面吗?见面会意味什么?她听见夏洛特在隔壁纯洁地歌唱。格兰也在熬夜。大概他在等他用功的妻子,看看能不能等来一次做爱。
    她写道,今天就谈这些,我丈夫在等我,我必须去睡了。
    他说,好吧。你肉体还蛮慷慨,也算纯洁。祝你销魂。
    他有什么资格妒嫉呢?乔红梅心里好笑。
    他问下次约会是什么时间。
    她说不会有下次了。这是她突然做出的决定。她不给他插嘴的时机,一股作气敲着键盘。她说她的丈夫非常爱她,他们为得到彼此身败名裂过。用中国俗话,叫九死一生。她不应该背着他进行这种约会。她说,谢谢你的关注,也谢谢你为理解我所费的心。
    然后迅速下网,关掉电脑。呆了一阵,她无力地站起身,去按电灯开关的手臂几乎抬不起来。光亮和黑暗间的一霎,她瞟到一个女人的身影,惊得险些大喊。再按亮灯,发现那是镜子里的自己。她干的好事,在书房装什么镜子。她从来没见过这样陌生的自身,面孔油润红亮,眼睛水滋滋的,是头晕目眩的眼睛。还有嘴唇,还有胸,女人在经历肉体出轨时才会有的容颜,大概正是这样。它提前出现在她脸上身上。她的肉体比她走得更远了,多么不可思议。得彻底切断他顺藤摸瓜进来的这根不可视的线索。
    她重重坐回转椅上,两脚一撑地,把转椅撑回桌面。打开信箱,他的回答已等在那里。会是什么样的回答?她想她绝不会去读。无非是用更有说服力的话向她证实他对她的理解。或者会刺她一句(像说她并不美丽那样刺激她上钩),说喂,你想哪儿去了?我并不想做你的情人,让你背叛你丈夫。混血女子我都消受不了,何况你这纯亚洲血统的女人?
    她想不管他的回答是什么,她都绝不上钩。
    而下一秒钟,她已在瞪着他的回答了。回答只有一个字:“Fine”
    竟这么好说话。他干脆、利落地答应了她:“Fine”,就此终止了一切纠缠。她瞪着他的“Fine”。真的罢休了?他不失自尊地、甚至是冷傲地微微一笑,“Fine”。眼睛是哀伤的。未必哀伤,或许是好笑的;所有小题大做的女人们在他看就是那么好笑。他两肩轻轻一耸:“Fine”,然后转身走出,惆怅是惆怅的,但自制能力毕竟极好,修养更不用说。他两手插在裤兜里,任风吹乱一头黑发,匀称而矫健地离去。留一个渐渐小下去的背影,很是古典。
    乔红梅怎么也没想到他会这样轻易收兵。倒是她成了没趣的那个了。她不知自己在窝囊什么。一个公子哥儿从她这走开,马上会去挑起下一场艳遇,她不是从此清静了,省事了?
    她一行行逆着读他的每句话。他主要是写他的女儿,他们的三天相处。真切深记的父亲感觉,就在那一个个简洁的句子里。三天,他以不可思议的眼睛注视他缄默的女儿,讲起他对她可怜的一点记忆,突然从女儿缄默的笑容里意识到,同样的话他已对她讲过了,可能不止一遍地讲过——他曾经怎样在夜里抱着她,从四楼走到一楼,再从一楼走回四楼,为了不吵醒她的母亲和邻居们。女儿看着他,神秘的表情,态度严实地掩藏在那表情后面。她真是莫测得很,突然喷出一声大笑。笑他可怜,每个父亲都有如此精彩的记忆。或许她想起她母亲的话,父亲对于她的投资,就是一尾精虫。于是他带女儿出去,去最有名的风景点,没完没了地为她拍照,为她买渔人码头的首饰和工艺品,带她去那帕桑拿按摩,为她买她哪怕多看一眼的昂贵服装。他还是在女儿的笑容里看到,他可怜透了,他还是一尾精虫;会讨好的、舍得花销的一尾巨型精虫。
    乔红梅想象他的女儿,十四岁一个小姑娘。她想象那细长腿的小姑娘消失在登机口的昏暗中,这人忽然想到,自己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是一个用电子信去同陌生女人胡搅蛮缠的男人;是一个在餐馆或咖啡馆独坐,静静等待她乔红梅这类猎物的人。也许在开车从机场回家的途中,他就有心改邪归正,为了女儿。
    那天深夜,她和格兰做了爱。好久没那么好的效果了。似乎她借了格兰向另一个人释放激情,也似乎格兰不知怎么显出一种陌生。然后她滚翻身就睡去,当然是假装的。她怕格兰开口讲话,破了那魔咒。
    一连七天,乔红梅不上网查邮件。这人好说好散地消失了。她咬指甲的毛病恶化起来。她发现她咬指甲不是因为紧张,恰恰因为平静。无事可期盼的平静。
    到了第八天,她给他发了一则短信息,请他介绍几本最新心理学读本。她压根不提上次不太好的收场白,以及这些天她寻寻觅觅的心情。
    没有任何回音。
    三天后,她把同样的短信又发一遍,并加一行解释,说她怕上封信遗失,没到达他的网址。
    还是没回音。她脸面也不要了,一连气地拿短信轰炸他。
    乔红梅啃着指甲想,看来他倒是一位绅士呢,一诺千金,说到做到。或许他那颗羞于提及的心灵不再空洞,里面装进了失而复得的女儿。无论什么原因,使他坚决不理会她,都使乔红梅感到窘迫。此刻他在干什么?在电脑那端,好笑地看着她,失望而萎靡,一头烦躁的头发,指甲根根残喘?好笑她打起读书幌子,企图邀回他的关注,并久久挽留它。她的假装正经、不甘寂寞在他看实在好笑,他就是要这样写她。一个易受勾引的女人就该狠狠地写。
    又等了两天,乔红梅踏实了,也认了窘。她开始赶拉下的功课,收拢神志听格兰谈他的事。
    好好听格兰讲话,还是有所收益的。他说他在课堂上老要学生注意,卡夫卡用第一人称很多,《变形记》表面是第三人称,实际是第一人称,除了最后一段,葛里格作为甲虫死去之后。他说人称的选择是小说成功的秘诀之一。《麦田守望者》若不是第一人称就死定了。米歇尔要不是第二人称,完全是部三流作品。
    乔红梅看他嘴角沾一颗面包屑。年纪大起来,第一表情是吃东西拖泥带水。她说,电脑上来信都是第二人称。
    格兰说,我们在心理和自己说话,讨论,通常是第三人称。所以电脑上若有人来和你长谈,等于你自己和自己谈话。
    乔红梅一想,格兰毕竟聪明,像是察觉了什么。不再和他通信,他的身影反而清晰起来。黑头发、黑眼睛,对自己浪漫内心永远批判的那种微笑……但她会忘淡他,一个女人一生有多少这样的暧昧邂逅?谁都经历过短暂的鬼迷心窍。

《密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