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这时的高层机构,是英皇与议会(parliament)间牵强的平衡。封建制度间的安排,英皇平时以他自己土地的收入供应他政府的开销,只有特殊情形才能召开议会请求津贴(subsidy),不能随便抽税。17世纪的冲突一开,双方都用成例作借口,其实则目下的发展,早已超过成例之外。亨利第八别出心裁的宗教改革,使英皇成为英国教会的首长,已把他自己和他的继承人吹成半个教皇。一到17世纪,民间的趋向则是信男信女做主的一种集会性质的教会。17世纪初期的使用司法权也发生争执。因为普通法不能对付新社会的问题,一个补救的办法,则是英皇的“特权法庭”(prerogative courts)。这些法庭的取舍,各书所叙不同。但一般包括皇廷牧师的法庭、财政大臣的法庭、英皇巡行法庭、高级委员会(High Commission)的法庭(管宗教事宜),和“星房”(Star Chamber)法庭(管刑事)。这些法庭不用普通法,而以“公平法”(equity)为准绳。公平法本身非法律,只代表一种法律观念,以天理良心做主,也受有罗马法及教会法影响,在它裁判之下,案情处置以合情理(equitable)为原则,对于是否合法(legal)倒没有提及(合法务必遵成例),足以打破普通法凡事推宕,坚持以前没有做过的事统统不能做的习惯。这程序已开始于16世纪,只是一到17世纪,英皇已因税收和宗教两桩大事不孚人望,议会派更怕皇室用公平名义自作主张,去支持寡头政治。所以内战前夕,议会通过法案,将当中最犯众怒的两个特权法庭即高级委员会和星房撤销。
从 1642年到1689年近半个世纪,政治上纷至沓来的事迹不在本文叙述范围之内。好在介绍这段时间的历史资料格外丰富,教科书也写得详细。我们提及资本主义的形成,则要一跃面前,跳到这1689年头上去。前面说过资本主义的技术条件在资金流通、产业聘用经理及技术公用的原则,一到某种场合,这三个条件都会造成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在英国,我们认为1689年光荣革命(Glorious Revolution)的成功,表现着这关键的来临。
威廉第三以女婿推翻岳父,但是他是荷兰人,对英国内政无实际兴趣,被邀才做成了一个“被选举的君主” (elected king)。最重要的是,他到任五年,英伦银行成立,英国承认公债是国家的一种制度,皇室不用对国计一身担当。这样免除了好多在宪法上的争执。过去的事,像查理第一的提用商人存放在皇家铸钱局的金银、查理第二的停付银匠借款和克伦威尔强逼东印度公司借款,都不再重演,间接地保障了私人财产的不可侵犯。在此事前一年,即1693年,“皇家矿产法案”(Mines Royal Act)公布。以前民间所有矿产,内中若发现金银,利归英皇。其实皇室用这种名义抑制一般民营矿场,又授权某某人可以例外。此法案通过后,皇室放弃了这权利,于是矿业大兴。英国矿产开拓公司(Mine Adventures of England)的资本十二万五千镑,在极短的时间募足,在当日是前所未闻的大数目,这样投资放在有广泛性格的企业上去,也刺激了工商业全面的增长关于 16、17世纪英国皇室阻碍工矿投资见B,Commercial Crisis and Change in England,1600-1642:A Study of A Mercantile Economy(Cambridge),p227;William Rees,Industry Before Industrial Revolution(Cardiff,1968),p386.关于英国矿产开拓公司见Rees,。诸事互相印证,我们就此领略到资本主义总以在民主制度和立宪君主制下,才容易展开。极权政治一般的趋向,会阻碍私人资本的成长。
1689年不流血的革命称光荣革命,因为它实际上改造了英国的高层机构。兹后英皇只成为仪式上的君主,实际大权在议会手中。英国的政党政治和内阁的组织也已具雏形,虽说他们当日的粗胚胎(prototype),不能与以后的情形相比,但我们已可以看出他们是成直线型的发展。因为政局稳定,宗教上的冲突就慢慢地被遗忘。
为什么英国在17世纪末年有这样的成就,而世纪中期,虽有克伦威尔的领导,仍不能有这样的成就?我们以中国历史上的经验作参考,当高层机构如此突破环境而成熟的时候,其下层机构也必有显著的改进,不然立法不能联系。因此想象英国一到17世纪之末,土地制度必和世纪初年的情形有很大的差别。统计上的数字,尚付之阙如,事实上如何完成,我们也无从知晓,可能永远无法明了。只是1692年所征收的土地税,用统一的税率加诸全国,不再用承包收税人(tax-farmer),全部收入解入国库者逾二百万镑,超过以前皇室一年收入的总和Bromley,ed.,Cambridge Modern History,,(Cambridge,1970),pp285-286;Maurice Ashley,England in the Seventeenth Century(Cambridge,1977),p175.。这断然不可能在五十年前,土地主权紊乱,全国不能在数目字上管理的情形中完成。
我们知道,在内战前夕,很多有企划心的地主,就已经在购买土地的时候去瘦存肥,将一部放弃,一部收纳归并,使地产的使用管理合理化。内战期间,两方的军事组织,又都是由地主领导佃农及小自耕农,则前述趋势只会继续扩展,不会收缩倒退。我们又知道17世纪中期,自由产业人已不付赁金,自成业主,有如今日情形。租赁产业之代替抄本产业,也是一般时向Thirsk,pp648-668;Stone,p73。那么我们可以跟着唐尼教授(即前提及的 RHTawney)所说,英国内战,实为一个“大熔炉”(melting pot)。他说:“地归业主,以打仗的方式执行,要比法庭告状便宜得多了”Tawney,“The Rise of the Gentry,1558-1640,”Economic History Review,11(1941),pp1-38,也不只是诙谐轻松的道白,而确是言之有物。事实上这土地的领有集中和使用的规律化,以新兴的地主为领导,排斥异己,并且淘汰一批不能跟着时势进化的地主,更要将最大的压力,加诸一般抄本产业所有人。这些穑夫的子孙,少数的运气好,成为自由产业所有人,其他或被逼为佃农,或挤出于农业之外,成为城市内之廉价劳工,事实俱在。只是这是一个长时期的运动,与战前战后的发展联系,所以一到18世纪,仍有不少的抄本产业所有人GWSouthgate,English Economic History(London,1970),参考G,The Gentry:The Rise and Fall of a Ruling Class(London,1976),p173.。在这些情形下,我们提及1689年英国的低层机构必有显著的改革,而不用绝对字样,这是一种相对的看法。这也不是研究英国土地制度或英国内战的一种论断,而是对英国资本主义形成的一种解释。这些专题对于“大熔炉”有不同角度的看法,因为立场的不同,其论断必定也有程度上的差异。
有了这样的解释,我们才能对以下所说法律之演进,看得明白。英国的议会派虽说想支持普通法庭的至高无上,实际上这法律与时代相去过远。公平法被皇廷牧师法庭(Court of Chancery)引用,事实上无从阻止,1660年查理第二的复辟之后尤甚。此时被引入的案件,牵涉到若典当间死亡,当时借方的权利、子女财产权的保障、破产、合同、股份和船舶所有的支配,以及欺诈内涉及“过分的施用诱导力”(undue influence)的原则Plucknett,pp690-691。而且引用的情节积少成多。当初公平法不顾成例,现在它自己也创成例,于是公平法与普通法对流。1689年贺尔特(Sir John Holt)为首席法官(他任职于King’s Bench,此法庭与Court of Common Pleas同为普通法庭),他即决定今后有关商人的案件,照商业习惯裁判同上,p246.。假使社会上没有相似的变化,他的更革,纵不引起普遍的反对,也难行得通。
光荣革命的前后,政治制度的改革,不以立法和行政做主宰,而以司法为主。克拉克爵士综合前后情形,有下面一段观察:司法衙门和法庭不断地工作,除了几个月之外,用法庭的裁判去树立法规的情形总是在进度之中。[相反的]改革法律的呼声虽高,但是危机一发生,纵在最革命的关头,有关土地[的买卖占领押当]与商业合同各事,却连一桩立法,也没有做出来Clark,The Wealth of England from 1496 to 1760(London,1946),p114.。立法和行政总还不免“通令”的格式,有立即强迫下面照上级意志做事的情调。而资本主义牵涉私人财产权,务必在真人实事之间,判别得明白,所以司法权成为有效的工具,它有试验性质,也能积少成多地以成例创造制度。克拉克的解释尤其使我们不会忘记这高层机构与底层机构间的联系。
我们再看英伦银行的组织,更相信布罗代尔教授所说资本主义的成功,在它能与国家互相印证的真谛。1694年银行的股东,以英皇和皇后领头,其中有一千二百六十七人,“无例外的”都是伦敦商人,他们宗教的剖面,则是“彻底的新教徒”。所凑集的资本,不是现金,而是由于他们供应政府的军需,所得财政部的收据(tally)和存在银匠店里的金银,由银匠所发的收据。他们把这些资本,共一百二十万镑,贷与政府,年利八分,政府即以关税和酒税作担保,只要年利照付,本金可以永远继续地借下去。而且有了这样的保障,英伦银行虽为私人资本,却可以发行钞票,也达一百二十万镑之数。银行既可以用放款的方式使钞票流通于市面,也就是一举两得,在贷与政府及放款于民间,两头生息,这也是信用膨胀(credit inflation)的开始在这题目最有用的参考,乃是John Giuseppi,The Bank of England:A History of Its Foundation in 1694,reprint(Chicago,1966).。
1694年9月,银行刚成立不久,政府要它汇款二十万镑到弗兰德斯去接济与法国作战的英军。这并不是开一张汇票,让约翰·丘吉尔(John Churchill,Duke of Marlborough,是第二次大战时首相丘吉尔的祖先)在比利时兑现。当时尚五分行,国际的信用也尚未开始组织。事实上的办法,是银行的董事会全部到丘吉尔军中去,筹款的职员也派往西、葡、荷、瑞士和意大利各处,包括威尼斯和阿姆斯特丹。欧洲商人一听说伦敦商人都站在英军后面,也把他们能够控制的资金,放贷于组织战事的丘吉尔。所以英国的打败法国,是有北欧、南欧的财政支持。这中间一段的活动,也使国际信用的组织具体化,而英国又采取了主动地位。
信用膨胀也同样在继续之中,一方面因为在大陆上的战争,英国的支出从1702年的每年五百万镑,增至1714年的每年八百万镑。英国的国债在同时期中由一千三百万镑增加到三千六百万镑。英伦银行的资本也同样地在扩充Giuseppi,p35;PGMDicksonThe Financial Revolution of England:A Study of the Development of Public Credit,1688-1756(London,1967),pp42-46;Cambridge Modern History,VolVI,p285.。
我们也可以想象得到,因为英国土地所有权已大致固定,农场组织也比较坚固,又因为公平法和普通法合并,商业性的法律可以使用于农业社会里面去,就引起农业的资金与工商业的资金对流,滨海与内地融结为一,生产与销售的距离缩短。17世纪末年的一个征象,乃是“土地银行”(land banks)纷纷组成。他们希望一方面仍能原封不动地保持自己手中的田土,一方面即以这所有权作信用的根本,获得现金。只是组织不良,求功过切,又纷纷失败。还要再等几十年,这些错误才被更正。18世纪中期以后,英格兰和苏格兰的地方银行、乡村银行才如雨后春笋一样地显露头角,在伦敦也有很多私人组织的小银行出现。于是信用货币不仅膨胀,而且有了一个全国性的组织。
李约瑟博士和我的“检查单”提到雇用经理和服务性质的事业,还提到立法防止欺诈、惩办假冒、惩办监守自盗(embezzlement)的程序、保险公司的形成、现代有限公司的组织、邮政的设立、付费公路(turnpike)的修筑、报纸刊物的出现。凡此都要延伸到18世纪以后,才逐渐完成。但是在光荣革命前后,都已初步创立。所以我们认为资本主义是一种组织和一种运动,这在英国,1689年是一个具体的关键。没有这时间上汇集的话,则零星资本主义的因素和抽象资本主义的观念,都不能构成一个言之有物,在历史书上站得住脚的资本主义。
英国之能进入资本主义,是世界史上一件大事。一个人口六百万,面积不到六万平方英里的国家,今日实为小国,但是在17世纪,还是欧洲大国。这样一个有农业基础并且法制传统坚强的国家,竟能使全国的管制数字化,首尾相应,有如一个自由城市,实在是历史上前所未有。过去英国的军事力量,没有法国和西班牙坚强,航海探险也在西、葡各国之后,商业组织,也让意大利和荷兰占先。至此,它以最紧凑的组织作本钱,竟在效能上超过上述诸国,因之称雄于世界达几个世纪。
马克思虽没有直接引用资本主义这一名词,他的写作中,到底已经指出了一个资本主义的体制。揆诸事实,他的叙述,和英国资本主义形成的历史最为接近。《共产党宣言》所勾画的阶级斗争,在英国历史里,也并不是没有根据。只是三两句文字的勾画,不足以概括几个世纪变化的曲折。
1978年我离开英国的时候,李约瑟博士和我的一片好奇心,总算获得局部的满足。前面已经说过,我们涉入这问题的动机,是要解释何以现代的科技产生于西方,而不产生于中国。多年摸索之后,才知道这问题不能局部解答,要解答也应由两方社会的组织与运动间找寻线索。有了上面这一段经验,我们更深信和欧洲中世纪的社会比较,以至与中国传统的官僚主义我的一篇论文,对中国官僚主义,有初步的解释,见《明〈太宗实录〉中的年终统计:李老博士所称中国官僚主义的一个例证》,载Explorations in the Histor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 China(Shanghai,1982),英译载Ming Studies,16(Spring,1983)。现收入本书。社会比较,资本主义社会是一种现代化的社会,它能够将整个社会以数目字管理。因之社会里的成员,变成了很多能互相更换(interchangeable)的零件;更因之社会上的分工合作可以繁复。法律既以私人财产权之不可侵犯作宗旨,也能同样以数目字上加减乘除的方式,将权利与义务,分割归并,来支持这样的分工合作。这在推进科技的发展中,产生了一个无可比拟的优势条件。
但是这未定的结论,纯粹系相对于欧洲中世纪及中国传统社会而言,并以14世纪到17世纪(大致与中国明朝同时)的一段时间为限度。当然,这不是我们对现今政治的见解。李约瑟博士对当今政治的见解,已有他在各处发表的文字和演讲阐明。此公有他无可仿效的独立作风,也用不着我代为画蛇添足。
并且我写这篇论文的动机,乃是不久之前,我在纽约发表了一篇文章,提及中国近一百多年来对外界的挑战,不是一错再错,而且其反应是和世界长期历史上的合理性相符的;这篇文章曾引起有些年轻学者的质疑。这篇文字最后一段,即提到欧洲资本主义的形成,所以应由我个人负责,将我现下对这问题的看法提出,作这篇论文的结论。
我们在20世纪末年,提到资本主义,有几点值得提醒所有学人注意的地方。我们从技术角度(不以意识形态作出发点)看来,资本主义不外一种国家的组织,通过社会经济诸因素;有如亚当·斯密所说,施用“商业的系统”(system of commerce)“去增进国民的财富”。在这大前提之下,就不期而然地包含了一个个人“有识见的私利观”(enlightened self-interest),倘非如此,其下层机构就组织不起来。所以私人财产应有保障,以及私人财产在公众生活中发生庞大的影响,都成为必然的趋势。
这种组织由地中海传播于北欧,穿透过英国,表现着从小国到大国,从水中的国家到滨海的国家,从没有农业基础的国家到农业生活方式组织相当严密的国家,成为世界一般趋势。以农业组织作国家基干,注重凡事维持旧有的均衡;以商业组织作国家基干,则注重加速交换(exchange)。时代愈进化,后者愈能掌握科技,而前者的弱点更为暴露,其国民对其政府之无能益抱不满。我敢说从1789年法国大革命之展开至1917年俄国之二月革命,都仍由这基本的原因发动。
从威尼斯到荷兰民国到英国,我们也可以看出一个国家放弃中世纪的立场去组织资本主义的体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每个国家都要透过它历史与地理的特点,暗中摸索一段时期,而后不期而然地找到它的方案(如荷兰采取联邦制度,英国利用司法)。在这里,我们也可以用英文的constitution一字解释。 constitution一方面是宪法;一方面是一个有机体的功能组织和结构。写一纸宪法,是相当容易的事;改变一个国家的功能组织和结构,有时等于令一只走兽蜕化为飞禽。在农业国家尤难,这因庄稼之事,关系人民的生存,稍一不慎,可以引起普遍的饥荒。通常我们看不到这样的困难,则因美国历史及日本历史有些特殊的地方,令人发生错觉的缘故。
美国之殖民地时代,土地占有牵涉极少的封建因素,一般土地都可自由买卖。普通法和公平法的结合,也大致已在英国完成。美洲殖民地里,只有极少数地区有两种法庭同时存在。所以自始至终,农业的组织就能和工商业合流。又能将这一组织,在一个空旷的地区,跟着科技的发展而推展到两洋的沿岸,但却也仍有“谢斯叛变”(Shays’Rebellion)、“威士吉叛变”(Whiskey Rebellion)、各州不承认联邦通过的法案(Nullification)及四年内战。又因组织银行、发行货币、管制工会,取缔托拉斯和协定各州间的商业(interstate commerce),发生无数纠纷。总之,这好多纠纷是在美国的成长的长时间内发生,所以一般人并未想象到各事业丛猬在一处,又有一个旧社会在后面作祟,又没有空间作转圜的困难。
日本是一个海洋性的国家,在德川幕府末期,已经有了诸藩(封建诸侯)的“藏元”(财政经理)、“诸仲间”(各种商业集团)、“问屋”(批发商)和“回船”(定期航线,并带有保险业务)等等的组织。政府缺乏中央集权的传统,商业组织和商业资本却早已在继续成长之中。明治维新,表面上好像是突过时代的改革,实际则是以一个新的高层机构摆在一个已经规模粗具的低层机构上。我们不审察这特殊的情形,则以为日本能如此,其他国家都应如此。
然而特殊与否、困难与否,这种改革,成为世界趋势,已无可避免。资本主义有很多令人不满的地方。也不待马克思说明。亚当·斯密著《原富》时就指出英国商人的私利观,缺乏有识见的度量,在对付殖民地时,有很多不公平及短视的事。就像对现代经济学作过实质贡献的凯因斯男爵(John Maynard Keynes)和前述的罗宾生教授,也对现代资本主义会有过极苛刻的批评。在这些地方,我们应该想到孙文所说,对现代经济组织采取“病理家”的地位一定和一个“生理家”的地位迥然不同。现代的社会主义,也就是纠正错误,给改革过迟的国家一种自卫的手段。但是在以商业的组织使全国能在数目字上管理,承认个人的私人财产权,提倡资金流通,人才活用,技术因素共同使用,基本上仍与资本主义相同,只有程度上的区别。英国在第二次大战之后,有时候资本主义的重点强,有时则社会主义的重点强,也用不着作体制上的更变。美国为当今资本主义发展最高的国家,其政治措施,有时仍带有社会主义的色彩。这中间的奥妙,则是资本主义在三百年前组成时,和欧洲当时的习惯信仰大相径庭,所以要在学理上造成一个绝对的地位,才能无懈可击。今日之世界则无此需要。况且那绝对的立场,技术上也不容易维持,即有如人类之性善或性恶、定命论的真实性格,属于宗教上的问题。又有如洛克的“劳力价值论”在17世纪形成。当日生产方式简单,要说某人能将自己劳力混合于自然的资源之内,即将这一部资源,当做他的私产,还讲得通。而今日最有商用价值的广告事业,以无线电的电波在空间广播,则就要使前谓劳力价值论作硬性的解释,发生困难了。
所以我认为针对今日中国的改革作辩论,一定要澄清这是资本主义或社会主义的体制,只有宣传上的效用,没有学理上的意义。一个尚待开发的国家,连最基本的现代组织都未完成,就奢言实行共产主义,甚至完全否定个人私利观,那才是颠倒历史。我们也看到对这后项运动作学理解说的著作,总不免包含着错用名词、不顾世界历史发展程序诸种办法,结果是与时代不合节,只能再度造成中国传统里“金字塔倒砌”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