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梦的伪装

如果我继续坚持主张每一个梦都是愿望的满足,即除了表示愿望的梦以外别无他梦,肯定会招致强烈反对,这我早就知道。

人们会告诉我:把一些梦看作是愿望的满足,这一点也不新鲜。一些权威们早就注意到这一点了。这可以看拉德斯托克(1879,第137页以下)、沃凯尔特(1875,第110页以下)、普金耶(1846,第456页)、蒂茜(1898,第70页)、西蒙(1888,第42页,关于特伦克男爵被囚禁时挨饿的梦)以及格雷辛格尔(1845,第89页)的一段论述。509但是断言除愿望满足的梦之外别无他梦只是更为不公正的普遍看法,尽管所幸的是它仅是一个不难驳倒的问题。毕竟,许多梦只包含了令人不快的主题,而并没有愿望满足的迹象。悲观主义哲学家爱德华·冯·哈特曼是最不赞同梦是愿望满足这一理论的了。他在《无意识哲学》(1890,第2卷,第344页)中写道:“当我们入梦时,我们感到生活中的一切烦恼都进入我们的睡眠,而唯一不能进入梦乡的是一个有教养的人得到科学和艺术的乐趣。”但即使是不那么悲观的观察者也发现,痛苦和不愉快的梦比愉快的梦更为普遍。例如肖尔茨(1893,第57页)、沃凯尔特(1875,第80页)和其他一些人都持此看法。的确,两位女士弗洛伦斯·赫拉姆和萨拉·韦德(1896,第499页)根据对自己梦的观察曾列举了数据,统计出不愉快梦所占优势地位。不愉快的梦占57.2%,而愉快的仅占28.6%。除了这些把生活中的各种不快带入其中的梦以外,还有一些焦虑梦。梦中充满不愉快的情绪,一直到把我们弄醒。其中最普通的焦虑梦者是少年儿童。510你却把他们的梦描写为不加伪装的愿望满足。

焦虑梦看上去似乎的确使我们不能作为总的命题来断言(根据上一章所引)梦就是愿望的满足,实际上,它们也把任何这类命题看作是荒谬的。

不过,要对这些看似结论性的反对意见予以反驳,却不是很困难的。只需注意一下这个事实,即我的理论并非基于对梦所显示的内容,而是基于利用梦的解释工作去揭示隐在梦后的思想。我们必须对梦的显意(manifestcontent)与隐意(latentcontent)进行对比。毫无疑问,有些梦所显示的内容是十分令人沮丧的,但是否有人对它的内容进行过解释,揭示隐在其后的思想呢?如果没有人做过,那么,反对我的观点的两种意见就站不住脚。仍然可能的是,焦虑梦与不愉快的梦一经解释,结果也是一种愿望的满足。511

我们在科学研究的过程中有时会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这时,我们不妨沿着原来问题的思路再寻找另一个问题去解决,就如一个核桃不好剥去硬壳,把两个放在一起反而更容易一样。这样,我们不仅面对“沮丧的梦和焦虑的梦怎么可能也是愿望的满足”这一问题,经过反思,我们还会再增加一个问题:“梦的那些证实为愿望满足的无关紧要内容为什么不直截了当地表现出它们的意义?”例如,我曾做过很长分析的那个关于伊尔玛注射的那个梦,其内容并不是沮丧性的,但其解释结果却向我们展示了愿望满足的性质。但为什么非得需要解释不可呢?为什么不能直接说出它意味着什么呢?乍一看去,伊尔玛注射的梦并没有给我们留下梦者有什么愿望要满足的印象,我的读者不会有此印象,就是我本人在分析之前也没有发现这种迹象。我们且把梦需要解释这种做法称作“梦的伪装现象”,接着我们就可以有第二个问题:梦的伪装现象的根源是什么?

我们可以有几个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例如,在睡眠中我们没有直接表达梦念的能力。但对一些梦的分析又迫使我们采纳梦的伪装这另一种解释。我再以自己的梦做一个范例。这使我不得不再次暴露我有失检点的行为,但如能把问题说得清楚,也可以看作我个人牺牲的一点补偿。

前言——1897年春天,我听说我们大学的两名教授已推荐任命我做临时教授512。这一消息令我又惊又喜,因为这说明两位杰出人物对我的承认,这里丝毫不涉及个人情感问题。但是我立刻警告自己千万别抱太大的希望。在最近几年里教育部根本不考虑这类推荐,我的同事中有好几个年纪比我长而造诣与我不相上下的都空等了几年。我没有理由相信我比他们更幸运,因此我对此事抱听天由命的态度。对于我自己,我知道我没有野心,即使没有什么头衔,我照样对我的成功感到满意。此外,我也不想评论葡萄是甜还是酸,因为它们挂得太高了。

一天傍晚,我的一位朋友来访,我一直把他视为我的前车之鉴。有相当长一段时间,他都作为教授的候选人。教授头衔在我们社会对病人来说,就如半人半神的人物一样。他不像我那么对此事听之任之,而是不时地去教育部办公室,希望尽早实现任命。就在来访我之前,他还去了部里,他告诉我他把部里的一位高级官员逼得走投无路,一针见血地问他,他的迟迟不任命是否出于教派考虑,答复是:鉴于目前的情绪,阁下目前提升此职不合时宜,云云。“至少我知道我目前的处境”,我的朋友得出这样的结论。这对我已不算是新闻,尽管这更让我对此事抱听其自然态度。因为所谓教派考虑,对我也不例外。

就在他来访的第二天一早,我做了如下一个梦,其特殊之处在于其形式。它有两个思想和两个形象,每个思想后都跟着一个形象。在此,我只能向读者报告梦的第一个部分。因为第二部分与我在这里讨论这个梦的目的无关。

1.……我的朋友R是我的叔叔,我对他感情深厚。

2.我望着他的脸,有点变形,似乎有些变长了,黄色胡须历历在目。

接着又有两个片断,此处略而不谈,这两个片断也是一个思想续以一个形象。

此梦解释如下:

早晨我想到这个梦,我笑道:“这个梦真是胡说八道。”但这个梦却始终萦绕在脑海里,挥之不去。直到晚上我开始责备自己:“如果你的患者在解释自己的梦而一无所获并说这只是胡说八道,你一定会批评他,并怀疑梦中隐含一个不愉快的事情,他企图对之加以回避而不加意识。对待你自己也该用同样的办法。你认为梦是胡说八道,意味着你内心有一种不愿解释的倾向。你不能就这样算了。”于是我开始了解释工作。“R是我的叔叔。”这是什么意思?我只有一个叔叔,那就是约瑟夫。关于他有一件令人不愉快的故事。有一次(30年前)他急于挣钱,结果卷到一宗非法的交易之中,因此受到法律的严惩。我父亲为此而悲伤,几天之中头发都变得花白了。我父亲总是说叔叔约瑟夫绝不是坏人,而只是头脑简单而已。他就是这么说的。这样,如果梦中我的朋友R就是我的叔叔约瑟夫,那么我的意思是说R是一个头脑简单的人。这实在难以置信,且令人不愉快——但还有我梦中看到的脸,是个长脸而且长满黄色胡须,我叔叔的脸的确如此,长脸配上黄须,很漂亮。我的朋友R原来是很黑的须发。但当黑须发的人变得花白时是以丧失青春神色为代价的。他们的黑色须发一根一根地变得花白是一个令人不愉快的变化,先是红棕色,然后又变得黄褐色,最后才是灰白色。我的朋友R当时正经历着这样的变化过程。很凑巧,我当时也是如此,所以我也感到这种令人不快的情绪。我梦中见到的脸既是朋友R的脸,也是我叔叔的脸。正如高尔顿复合照相法为了使家庭成员之间相似性突出,高尔顿常用一个底片照几个面孔[1907,第6页以下,以及第221页以下]。所以,我可以肯定,我确实是说我的朋友R是个头脑简单的家伙,就像我叔叔一样。513

我仍然无法知道这种对比的目的又是什么,所以我继续冥思苦想。但进展并不大,因为我的叔父是个罪犯,而我的朋友R却为人无可指责……只是有一次他骑自行车撞倒了一个小孩而被罚过款。难道我想到的是他的这次过错吗?这又似乎是对上述对比的一种嘲笑。这时我突然想起几天前我和朋友N在街上的一次谈话。他也被推荐晋升教授,在他听说我也有同样的荣幸时,就向我表示祝贺,但我毫不犹豫地拒绝了。我说:“你是最不该向我开这种玩笑的人了,因为以你自己的经历体验,你知道这种推荐有什么价值。”“那也难说。”他答道,但有点开玩笑的样子。“我是绝对不行了。你知道,有个女人到法院把我给告了。我不必让你相信这个案子已被驳回。那完全是一个无耻的敲诈,我很难使原告免受法律的制裁,但是这件事部里肯定会用做不批准我晋升的借口。而你就不一样了,你的人格无可指责。”这就告诉了我谁是罪犯,同时也告诉了我梦该怎样去解释。我的叔父约瑟夫代表了我的两个同事,他们没有晋升为教授,其中一个头脑简单,而另一个则涉嫌犯罪。我现在也明白了他们为什么以这种形式来呈现。如果我的朋友R和N都因“教派”的原因而未被提升,那么,我的晋升也同样成了问题。如果我的两个朋友不能晋升有与我不相同的理由,那么,我晋升的希望还是有的。这就是我梦的程序:首先让其中一个即R成为头脑简单的人,而另一个即N让他成为罪犯,而我既不傻又没犯罪,因而我们之间就没有共同之处了。于是我就可以庆幸我的提升,可以避开当局给R所下的不幸结论。

但是我感到应继续分析这个梦,我尚未取得满意的结果。我为贬低我所尊敬的两位同事以求得晋升教授时所抱的轻松心情而感到不安。但我认识到我梦中行为所表现的价值时,我对自己的不满也就消失了。我准备不顾一切地否认我真的以为R是个头脑简单的人以及我真的不相信N对敲诈一事的解释。我也真的不再相信伊尔玛病情转危是由于奥托注射丙基。在两个梦例中,我的梦所表达的只是我的愿望,即事情可能就是如此。我的愿望在梦中得到满足这一观点在后一个梦例中听起来比在前一个梦例中更少些荒谬性,它在梦的建构中更巧妙地利用了客观的事实,就如精心编排的一个诽谤之词,让人相信“其中自有道理”。因为在学校里有一位同行教授投了反对R的票,而我的朋友N又在无意中向我提供了正中下怀的材料。但无论如何,这个梦似乎还要做进一步的分析。

我于是又记起梦中还有一个片断尚未触及到。梦中,当R是我的叔父这一观念产生后,我对他有了一种亲切温暖的情感。这种情感又是从何而来呢?我平时对叔父约瑟夫并没有任何情感而言,而我却很喜欢我的朋友R,而且对他多年来心怀敬意。但是如果我走到他面前把梦中的情感向他表白,他一定会感到大吃一惊。我对他的情感显得不真实、太夸张——就如我对他的智力素质的判断一样。我把他的人格与我叔叔的人格掺合到一起了,虽然这种夸张是逆向的。但此时又有一种新的启示触发了我。梦中的情感并不属于隐梦,不属于梦后所隐藏的思想。这一情感与隐梦恰相对立,而且企图掩盖对梦的真正含义的解释。大概这正是梦存在的真正理由。我回想我是怎样不愿意对这个梦进行解释的,我又把这件事拖了多久,以及我又是怎样说这个梦是纯粹的胡说八道。我的精神分析治疗告诉我,这种否认态度本身就需要分析解释一番。这虽然没有判断价值,但却是一种情感表达。如果我的小女儿不想吃苹果,那么你如果给她,她可能说苹果酸,其实她根本没尝一口。如果病人表现也像这孩子一样,那我便知道,他们正与某一试图加以压抑的观念有关。我的梦也是如此,我不想解释它,是因为这个梦包含了一些我一直所要压抑的东西。在我已完成解释之后,我便知道了我一直要压抑的东西是什么,那就是R是个头脑简单的家伙这一论断。我对R的那种情感不可能是从梦的隐患中产生出来的,而是来源于我对梦的压抑。如果我的梦在这方面进行了伪装而不同于原来的隐梦——并伪装成它的对立面——那么梦中所表示的情感应服务于这种伪装的目的。换句话说,这种情况所表示出来的伪装是十分巧妙的,是掩饰的一种手段。我的梦念包含了对R的诽谤;而且为了让我也不注意到这一点,梦中还出现了与之相反的情况,即对他充满了情感。

看起来这似乎是一个有普遍有效性的发现。的确,在第三章中我们所举出的例子中,有一些梦毫无伪装地表示一种愿望满足。但在那些愿望满足不易认出的梦例中(即已伪装了的)则一定存在着一种提防这种愿望表达出来的意向。而且,由于这种提防,除非以伪装的形式,否则愿望便不能加以表达。我试图在社会生活中寻找一个与这种心灵深处的事件相对应的情况。那么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到哪儿去寻找这类似的伪装呢?只有当两人彼此有关系时,其中一人有一定权力,而第二个人又非得依靠这种权力时,这种情况的第二个人就可能伪装他的实际行为,或我们可以说,将做一些掩饰。我每天所表现出来的礼貌谦恭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这类伪装的一种。当我向我的读者解释我的梦时,我也不得不做类似的伪装。诗人抱怨这种伪装的必要性:

能贯通的最高真理,却不能对学生直说出来。514

那些要写一些令当局不愿看到的事实真相的政论作家也会遇到同样的困难,如果他们不做一些掩饰,那么当局就会压制他的言论,如果他是口头发表则事后要受到制裁,如果是以印刷形式则不等它出版就被封杀掉。作家必须警惕这种稽查(censorship)。515因此他必须语调温和,所表达的手法也必须经过一番改装。他发现不得不根据稽查作用的宽严、敏感程度来约束自己进攻的方式,有时用暗喻而不用直接推论,有时还必须采取故作天真的姿态,以避免制裁。例如,他可以以两个中国满清官员在争辩的形式暗指本国两位官员的争辩,而明眼人一读就会心领神会。稽查作用越严厉,其伪装手段就越应广泛,而让读者体会真意的手段也就越要高明。516

稽查现象和梦的伪装在细节上相同这一事实向我们证明,它们是受相同因素决定的。我们可以因此假定,个体的梦都是由两种精神力量的作用而赋予它们的形式(这两种精神力量我们也可以描述为流或系统)。其中之一构成梦所表达出来的愿望,而另一种力量对梦愿望施行稽查,而正是这种稽查的使用迫使梦在表达愿望时采用伪装的形式,仍有待于追问的是行使这种稽查作用的第二种力量的性质如何。我们还记得,在对梦做分析之前,潜隐的梦念是不被意识到的,而梦所显示的内容是有意识的、被记忆的,因此,如果假定第二因素所享有的特权是允许思想进入意识之中,这似乎是合理的。看来,不通过第二种因素,什么东西也不可能从第一个系统进入到意识中去。而第二个因素又行使自己的权利,把寻求进入意识的思想改变为它认为合适的形式。这样,我们对意识的“实质”也就取得了明确的概念:我们把事物变成意识的过程看成是一种特殊的精神活动,它有别于、并独立于形成表象或观念;我们把意识看作一种感观,它感知来自别处的资料。可以看出,这些也是心理病理学所不能缺少的基本假定,对此,我们将于下文详加考察。(见第七章,尤其是第六节以后。)

如果对两种因素和它们与意识的关系的描述可以被我们所接受,那么,我在梦中对R有一种特殊感情而在醒后的解释中又对他如此无礼,这种情况就可以在现实生活中找到类似之处。让我们设想一个斗争中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一方面是统治者维护自己的权力,而另一方面有着觉醒的公众舆论。人民反对不得人心的官员并要求他下台,而统治者为了表示他无视群众的愿望,不但不撤去其职务,反而在这一时刻又把该官员加以提升,并给予更大的权力,尽管也没有什么真正的理由值得他这样做。我的第二因素也有这种情况,它控制着对意识的接近,并因一种过分的情感把我的朋友R突显出来,就是因为愿望的冲动属于第一因素系统,由于自身的一些特殊原因而有意把他说成是一个头脑简单的人。517

这些考虑可以让我们感到,释梦可以使我们得到一些从哲学上所不能得到的关于我们精神机制结构的结论。目前我不想沿此思路深入讨论下去[第七章时再继续讨论],而是在弄清梦的伪装这件事之后再回到我原来讨论的问题上去。原来的问题是,令人不愉快的梦的内容是如何通过愿望的满足来解决的。现在我们已经看到,如果梦出现了伪装,如果令人不快的内容的作用只是为了去掩饰一个欲求的对象,那么,这种解决是可能的。要记住我们存在两种因素的假定,我们可以进一步说,令人不快的梦的确包含了对第二因素来说是令人不快的一些东西,而正是这些内容同时为第一个因素实现了愿望。如果说每一个梦都是源于第一个因素,那么一切梦都可是表示愿望的梦。而第二个因素对于梦来说是防卫性的,而不是创造性的。518如果我们仅限于考虑第二因素对梦的作用,我们永远也不会理解梦,一些权威们在观察梦时所注意到的难题将无法解决。

梦具有表达愿望满足的神秘意义,这必须通过每一个具体梦例的分析才能得到新的证明。因此,我将选择一些含有令人不愉快内容的梦,并对它们进行分析。其中有一些梦是癔症患者的,所以有时还要离开本题去探讨癔症特征的精神过程。这就需要一个较长的前言。但为了证明我的理论,这样的困难是不可避免的[参看第104页]。

上文[第100页以下]已指出,在我对一个精神神经症患者进行分析治疗时,我们之间必定要讨论他所做的梦。在讨论过程中,我必须对他做各种心理解释,以了解他的症状。结果我常常受到患者的无情反驳,其程度绝不亚于我的同行们。我的患者必然会反对我关于梦是愿望满足的说法,下面就是几个这样反驳我的梦例:

一个聪明的女患者说:“你总是对我说,梦是愿望的满足。那么,我要告诉你一个截然相反的梦,在梦中我的愿望并没有得到满足,这用你的理论又如何解释?梦是这样的:

我打算举办一次晚宴,但家中只有熏鲑鱼,其他食品都没有。我想出去买些东西回来,但想到这是星期六下午,所有的店铺都关了门。接着我又想打电话订一些菜送上门来,但电话又出了故障。因此,我只好放弃了办晚宴的打算。

我回答说,当然,分析是唯一能确定梦的意义的方法。虽然乍一看,这个梦是明显而连贯的,且与愿望满足相背,“但是是什么引起了这个梦?我知道,梦的诱因常与前一天所发生的事情有关”。

分析——我病人的丈夫是个很诚实、能干的肉商,前一天他说他越来越胖,该减肥了,于是决定每天早起,做晨练,遵守严格的饮食规定,更重要的是拒绝一切晚宴的邀请。——说到这儿,她笑着补充说她丈夫在他常常用午餐的地方结识了一位画家。这位画家强烈地要他允许画一幅他的肖像,因为他从未见过这样富有表情的面孔。她丈夫以一种十分直率的态度答应了这位画家,说他十分感谢,但是他心里明白这位画家宁可去画一个女郎的一半屁股也不愿去画他的整个脸。519她很爱丈夫,而且常同他开玩笑。她也曾求他再不要给她鱼子酱。

我问她这是什么意思,她说她有很长一段时间很想吃鱼子酱三明治,可又舍不得花钱。当然,如果她向她丈夫提出这一要求,她丈夫会立即给她买来。但是,正相反,她让他别给她买鱼子酱,这样她可以继续拿他来取笑。

这个解释我听起来认为不够说服人。这种不充分的理由常常掩盖着没有承认的动机。它们使我们想起了伯恩海姆的催眠患者。当一个患者接受催眠后的建议,并被问道他为什么这样做时,他没有回答不知道,而说他感到不得不编造出一个明显不令人满意的理由。我的病人与鱼子酱之间无疑存在着与此相似之处。我可以看出,她是在现实生活中被迫编造出一个未被满足的愿望;她的梦表达了这个没有得到满足的愿望。但是她为什么要坚持一个未得到满足的愿望呢?

她所产生的联想尚不足以解释这个梦。我要她再说一些。稍停一会儿后,就好像要克服一种阻力,她继续告诉我在那天的前一天,她去访问了一个女朋友。她承认她很忌妒这位女友,因为她(我的病人)的丈夫总是称赞她。幸亏她的这位朋友长得很瘦,而她丈夫更喜欢丰满的体型。我问她都对她那个瘦朋友说了些什么。自然,她回答说谈到那个女士希望长得丰满一些的愿望。她的朋友还问道:“你什么时候打算请我们再吃一顿饭?你的饭菜总是那么可口。”

现在,这个梦的意思清楚了,我可以对我的病人说:“其实,在她要你请客时,你是在对自己说,‘想得倒好!我请你到我家吃饭,吃胖了好更能勾引我丈夫。我才不再搞什么晚宴呢!’这个梦说的是你不能搞晚宴,这就满足了你不想帮助你的朋友长得丰满的愿望。你丈夫为了减肥而决定不接受任何赴宴的邀请也使你明白了一个事实,即一个人在别人家的餐桌上会吃胖的。”现在除了证实这个结果的某些巧合外,一切都清楚了。梦中没有得到解释的还有熏鲑鱼。我问她:“熏鲑鱼是怎么入梦的?”她回答说:“噢,那是我女友最喜欢的佳肴。”我碰巧也认识所谈及的女士,她的确舍不得吃熏鲑鱼,就像我的这位病人宁可省钱不去买鱼子酱。

这同一个梦还可以有另一种更为精妙的解释,如果我们把一些附加的细节考虑进去,这种情况是不可避免的。(这两种解释是互不矛盾的,但是两者都基于同一基础,同时可以证明梦同其他心理病理结构一样,有着不止一种意义)。大家一定会记得,我的病人在梦中放弃一个愿望的同时,在现实生活中也试图放弃一种愿望(鱼子酱三明治)。她的女友也表示了一种愿望(即变得丰满一些),因此,我的病人梦见女友愿望没有得到满足,是一点不奇怪的。因为我病人自己的愿望就是,她女友的愿望(增加体重)不应实现。而代替这一点的是她自己的愿望没有实现,这样这个梦就获得一个新的解释,如果我们假定梦中的那个人并不是她自己而是她的朋友,即以她自己代替了她女友的位置,或,我们也可以说,她已把自己“等同于”女友了。我相信,实际上她已经这样做了。她在现实生活中的一种愿望得不到满足,正是这种“同一性”的证明。

那么什么是癔症同一性(hystericalidentification)呢?这个解释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说清楚的。同一性是癔症症状形成机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它可以使一个病人在症状中不仅表示出他自己的体验,也表现出许多其他人的体验,就如在一出戏里,一个人担任众多角色一样,感受着众人的痛苦。人们会告诉我说这不过是常见的癔症模仿,即癔症能模仿其他人的症状的能力,以引起别人的注意——同情,似乎已强化到再现的程度。不过,这只是告诉我们癔症模仿的心理过程。这条道路与沿其发展的精神活动还有不同。后者比一般癔症模仿更为复杂一些,它在于潜意识的推论。可以通过下例说明。假如一位医生给一位女患者治疗,她患有一种特殊的抽搐病,她与其他一些病人住在同一个病房里。如果一天早晨这位医生发现房间病人都模仿这种癔症抽搐,他并不感到奇怪,他只是说:“其他的病人看见之后模仿而已,这是一种精神感应。”这的确不错。但精神感应是这样发生的。一般说来,病人之间的互相了解比医生对他们的了解更多。当医生查房之后,他们就关注其他病友。比如有一天一个病人突然发了病,别人很快就可以得知,这是由于一封家信或不幸的婚恋或其他事情引起的。他们的同情心被唤起,并得出如下推论,尽管它不能进入意识:“如果像这样一个原因就可产生如此的发作,那我也会犯病的,因为我的情况也一样。”如果这种推论能够进入意识,就会产生对这种发作的恐惧。然而实际上,这种推论是在不同的精神领域发生的,结果,恐惧的症状便真的产生了。因此,这种同一性并不是简单的模仿,而成了在同病相怜基础上的同化作用(assimilation)。它表现为一种类似性,是由留存在潜意识中的共性因素所引起。

同一性在癔症中常常用来表示一种共同的性因素。一个患癔症的妇女在症状中最容易(尽管不是唯一的)把自己等同于那些与她有性关系的人或是同这些男人发生过性关系的其他女人。在语言中我们常说的两个恋人“宛如一人”就是这个意思。在癔症幻想中,就像在梦里一样,患者只要有性关系的思想而不一定真的发生性关系,同一性的目的就达到了。所以,我正在进行分析的那位患者正是遵循这样表达思想的方式去表达对她女友的忌妒(她自己恰好也认为是不公正的),便在梦中以她自己取代了女友,并以自己等同于她而编造出一个症状——放弃的愿望。这一过程可以描述如下:我的患者在梦中把自己放在了她朋友的位置,因为她朋友正在替代她同她丈夫的关系,还因为她想代替她的女友而取得丈夫对她的好评。520

我的另一位女患者(在所有我的梦者中最聪明的一个)做了一个与我的梦理论相对立的梦,但是很容易就解释清楚了。其方式是这样的:即一个愿望的未满足意味着另一个愿望的满足。一天,我正向她讲解梦是愿望的满足。第二天,她告诉我一个梦,梦中她与她的婆母要一起去乡下,并打算在那儿度假。现在我知道她最不喜欢在婆母身边度过这个夏天,几天前她为避免与婆母住得太近而在离她们度假地很远的一个度假村租了个房子。现在她还没有满意地解释这个梦:这不是与我关于梦是愿望满足的理论背道而驰的吗?毫无疑问,为了解释这个梦,我们必须沿着梦的逻辑顺序进行。这个梦表明我是错的。因此我的错误正是她的愿望,她的梦表示她的愿望已得到了满足。但是她希望我是错的,这一愿望在与度假相关的事情上得到了满足,它实际上与另一件更为严重的问题相关。因为大约在同时,我已从对她进行分析的材料推论出,在她生活的某一阶段一定发生了一件很重要的事,这件事严重地决定了她的病。她否认这一点,她说一点也想不起来有什么事发生过。但不久证实我是对的。于是她希望我发生错误的愿望在梦中转换成同婆母一起去度假这件事,以引来满足她有充分、合理的理由这一愿望:她最初意识到的事件从未发生过。

我大胆地解释(没有任何分析,而只是猜想)一个小的插曲。这件事发生在我的一位朋友身上,他与我同班一直到中学毕业。一天他听了我一次小规模讲演,讲述我关于梦是愿望的满足这一新观点。他回家后做了个梦,梦见他(他是个大律师)在所有的辩护中都失败了。他事后用这个梦来反驳我的观点。我只是避开这个问题说了一句,一个律师不可能全部是胜诉的吧。但我心里想:“我们同窗八载,我在班上总是名列前茅,遥遥领先,而你不过始终在中等生上下浮动而已。他很难不产生这样的愿望:(在离开学校之后)我总有一天会一败涂地。”

还有一个悲惨的梦,是我一个病人做的,也与我的理论相左。

这个病人是位年轻女子。她说:“你可能会记得我姐姐现在只有一个孩子了,那就是卡尔。她的另一个大些的男孩奥托在我还和她一起生活时就死去了。我很喜欢奥托,他几乎是我给带大的。对他的弟弟我也喜欢,但不如对奥托更好。昨天夜里我梦见卡尔在我眼前死去,他躺在一个小棺材里,双手交叉,周围全是蜡烛,就像当年小奥托死去时一样,这对我是一个很大的打击。现在请告诉我这是什么意思?你是了解我的,难道我那么恶毒希望我姐姐把剩下的这个孩子也失去吗?或者这个梦意味着我希望的是卡尔,而不是我更为喜欢的奥托死去吗?

我向她保证,这后一种解释是不可能的。沉思片刻之后我给了她一个正确的解释,她后来也承认了这个解释。我之所以能如此,是因为我对这位患者从前的历史有全部的了解。

这个女孩幼年丧失父母成为孤儿,由比她大得多的姐姐抚养成人。在去过她姐姐家的朋友中,有一个男人曾给她留下深刻的印象。有一段时间他们之间的这种难以被人们所接受的关系有导致婚姻的可能性,但由于姐姐的干涉而没有什么结果,究竟出于什么动机,她的姐姐也没有说过。从那以后,那个男人再也没有来访;于是她就把情感转到小奥托身上。小奥托死后不久,她就开始独立生活,但始终未能走出对姐姐家的那位朋友的情感。她的自尊心使她躲避他。但她的爱却从没有转向后来的其他求爱者。他成了她的感情对象。他是一个文学教授,每当他要做一次讲演,她一定要去听;她从不放弃任何一个可以远远看他一眼的机会。我记得她曾告诉我前一天那位教授要去参加一个专场音乐会,她也想去,这样就可以再一次看到他。那正是梦的前一天,而音乐会就在她说出她的梦的那一天。这就很容易使我构筑起我对梦的正确解释。我问她能否记起在小奥托死之后发生过什么事。她立刻回答说:“当然,教授在相隔很长时间之后又来访,就在小奥托的棺材旁,我又一次见到了他。”这正是我所期待的。于是我这样地给梦释义:“如果现在另一个孩子也死了,还会发生相同的事,你要同你姐姐待在一起,而教授肯定会来致哀,于是和上次一样,你又可以在同一环境下见到他。这个梦只不过表现你要再次见到他而已,这个愿望一直在你心里挣扎着。我知道今天你有一张音乐会的入场券,你的梦是一个急切的梦,它在你今天能见到他前几个小时就事先发生了。”

为了掩饰她的愿望,她显然选择了一种愿望通常受到压抑的场景,即人们如此悲痛而无心想到爱的场景。但这个梦还是完全地再现了真实情景,她站在她所钟爱的孩子的棺木前,也仍不能抑制对这位长久未见的访问者的脉脉柔情。521

另一位女患者的相类似的梦却有不同的解释。当她年轻时,她才智敏捷、性情开朗活泼,现在这种气质也依然在治疗期间所发生的观念所联想中隐约可见。在一个长长的梦中,这位夫人似乎看到她的15岁独生女死了,躺在一个“木箱”(case)中。尽管她自己也怀疑“木箱”的一些细节一定是涉及梦的另一种解释,但也有用这个梦来反驳我关于梦是愿望满足理论的用心。522分析中,她回忆起在前一天的晚会上,人们谈论起英语“box”(箱子)这个词译成德文时的几种可能方法——如“箱子”、“包厢”、“胸脯”、“耳光”等。梦的其他部分可以使我们进一步发现,她以为英语box这个词与德文Biichse(容器)有关,而且她还知道,Biachse也有指女性生殖器的粗俗用法。如果她再有一些解剖学的知识,那就可以假定,那个孩子躺在箱子里意味着他还是子宫里的胚胎。分析至此,她再也不否认这梦中景象与她真实愿望是毫无二致的。像许多怀孕的年轻已婚妇女一样,她对怀孕是不愉快的,甚至不止一次希望子宫里的孩子死去。的确,在一次与丈夫的激烈争执之后,她曾用拳头击打自己的身体要把婴儿打死在腹内。这样,死孩子就成了一个愿望的满足。但是这个愿望是15年前曾有过的,后来就已搁置一边。如果一个愿望被搁置如此长久才得到满足而未被认出,这并不奇怪,因为其间发生了许多变化。523

包括我刚刚讲过的这两个梦例在内的一组梦,我将在“典型的梦”一节[第248页以下]中继续讨论。现在,我将用新的梦例来证明,尽管有些梦的内容是不幸的,但它们还应解释为愿望的满足。

下面我要讲的梦不是我的病人的,而是一位我所熟悉的律师的梦。这个梦是他告诉我的,其目的又是劝我不要轻易地概括梦就是愿望的满足。我的这位报告者说:“我梦见我挽着一位女士走近我的家,一辆关着门的马车停在房前。一个男子向我走来,掏出警官证件给我看了一看,然后叫我跟他走。我请他给我一点时间把事情安排一下。”你认为4我有被警察捕起来的愿望吗?——当然没有。我只能这么说。你知道你为什么要被捕吗?——“是的,可能是杀婴罪。”——杀婴罪?不过你肯定知道这种罪行只能是母亲对新生婴儿犯下的罪呀?——“一点不错。”524——你是在怎样的情况下做这个梦的?头一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事?——“我不想告诉你,这件事有点微妙。”——但无论如何,我想知道,不然我们无法对梦进行解释。——“好吧。听着,我昨天夜里没有在家过夜,而是和一位女士在一起,她对我很重要。当我们早晨醒来时我们发生了关系,接着又睡了,于是就做了这个梦。”——她结过婚吗?——“是的。”——你不想让她生个孩子?——“噢,当然不,那样我们俩的事情就败露了。”——那么,你们俩不是进行的正常性交了?——“我提防着呢,没待到射精就抽出来了。”——我想我可以肯定你夜里这种方法不止用了一次,而早晨这一回你不敢肯定你是否成功地进行体外排精。——“很有可能,这没有疑问。”——在这里,你的梦就成了一个愿望的满足,它在向你保证你没有生出孩子,或者是说,你杀死了婴儿。那些中间环节是很容易指出的。你记得几天前我们谈到结婚的一些困境,其中最大的矛盾就是:性交时采用什么方式避孕都是合法的,但一旦精子和卵子结合形成胎儿,那么任何方法的干预都成了犯罪。这使我们回忆起了中世纪的争论,那时认为,正是在这样结合的瞬间,灵魂进入了胎儿体内,只有在这以后才可以用谋杀这一概念。你肯定记得莱劳那首令人不快的诗《死者的幸福》,这首诗认为杀婴与避孕是一回事。——“真是奇怪,今天早晨我想到了莱劳,好像是很偶然的、无意的。”——这是你的梦的一种反响,现在我还可以告诉你,你梦中同时还有另一个愿望的满足。你挽着那位女士走到你的家门,因此你是要带她回家525,而不是像现实生活那样在她家过夜。构成这个梦的核心的愿望满足为什么采用这样一种令人不愉快的形式作为掩饰,其原因可能不止一个。可能你会从我的一篇关于精神神经症病因学的论文(弗洛伊德,1895b)中了解到,我把不完全的性交也看作是形成焦虑性神经症的一个病因。这与你的情况相符,因为反复采用这种方式性交,你就会感到心情抑郁,这后来也成了你梦的构成元素之一。而且,你用这种心情帮助掩盖愿望的满足。[参看第487页]顺便提一下,关于杀婴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释,你为什么会想到只有妇女才会犯这种罪呢?——“我得承认,几年前我出了这样一件事,我与一个少女发生了性关系,为了避免不幸的后果,她堕了胎,我对此负有责任。对于她这样做我也束手无策,但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十分紧张,怕万一这件事情让人知道。”——我很理解这一点。这段回忆可提供另一个原因:由于你怀疑你的手段不可靠而一直很担心和焦虑。526

有一个年轻的医生听了我在一次讲演中描述了这个梦,想必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以致他回去后用这同一模式分析了他的另一个主题的梦。在这前一天,他把所得税的报表寄了回去,那一张表他是老老实实地填写的,因为他需要申报的并不多。他于是做了一个梦,梦见他的一个熟人,他刚刚参加完税务委员会的会议。他告诉他说,其他所有的税表都没有异议而通过,但他的申报却存在着普遍的怀疑,并课以很重的罚金。这个梦对愿望满足这一点几乎不施以伪装,因为他想要成为收入颇丰的医生。这使人们想到一个大家所熟知的少女故事,人们劝她不要接受一位求婚者,因为他的脾气很暴。如果他们结了婚,他一定会打她。“我但愿他能揍我”,她结婚的愿望是如此强烈,甚至已把这种不幸结果考虑进去,并把它变成了一种愿望。

有一些常见的梦似乎与我的理论相反527,因为它们的主题要么是愿望得不到满足,要么是发生不愿意发生的事情。这些梦可以归于“事与愿违的梦”这一标题之下。如果把这类梦看作一个整体,我认为可以追溯到两个原则。尽管其中一个原则对人们的梦、甚至对于人们的现实生活起很大作用,但我还没有开始论及。导致这种梦的动机之一,是期望我的理论是错的。这在我对病人的治疗过程中是常有的事,特别是当我的病人不肯接受我的理论时。而且在我初次向病人解释说梦是愿望满足这一理论时,几乎总会引发这类梦。528的确,可以预料,在本书的一些读者之中,也一定会发生这样的现象:他们很快就有一个愿望未能得到满足的梦产生,只要他们希望我的理论是错的这一愿望能得到实现。

下面我再举一个病人在治疗中所做的梦来说明这同一项原则。这个梦是一位年轻姑娘的,她曾极力反对她的亲戚和专家们的意见,坚持由我来治疗。她梦见她的家人不让她来找我治疗,她提醒我我曾对她做出过的许诺,如果必要,我可以免费提供对她的治疗,我的回答是:“在钱的问题上我不会做出任何承诺。”必须承认,这个梦很难认为是一种愿望满足。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会发现另一个谜,它的解决可以帮助人们去解释原来的问题。她梦中引用我的话,这从何而来呢?因为我从来没对她说过这样的话。但她有一个对其影响很深的哥哥,她把对他的情感转到我的身上。这个梦是为了证明她的哥哥是对的。而且不仅在梦中她坚持认为他是对的,这种意念还左右了她的整个生活,甚至成了她的致病原因。

奥古斯特·斯塔克(1911)曾报告了一个他曾做过而且做了解释的梦。这个梦乍看上去很难用愿望满足理论来解释:我看到我的左手食指指尖上有梅毒的最初症状。这个梦除了梦者所不希望产生的内容以外,几乎是十分清晰的,无须分析。但是,如果我们不怕麻烦再深入思考一下就会发现,“最初症状”一词Primaraffekt与“初恋”(Primaaffectio)相同。这样,那令人厌恶的溃疡,用斯塔克的话来说,则“证明代表着一种具有强烈情感的愿望满足。”

产生与愿望相反的梦的第二个原因是十分明显的529,以致它常常被忽视。有很长一段时间,连我自己也把它忽视了。许多人的性构成结构中都有一种受虐狂的成分,它是进攻性的虐待成分反向转化的结果530。那些不是从身体痛苦得到快感而是从羞辱、精神折磨获得快感的人,可以称为“精神受虐狂者”。我们可以立即看出,这些人会产生对立愿望的梦或令人不快的梦,这些梦同样是愿望的满足,因为它们满足了梦者受虐的倾向。我可以引证一个这样的梦。梦者是一个年轻人,早些年他曾把哥哥折磨得很苦,他对他哥哥有同性恋的依恋。在他性情发生根本变化之后,他做了如下一个梦,共分为三个部分:①他哥哥正嘲弄他;②两个成年人互相以同性恋为目的爱抚对方;③他哥哥卖掉了他一直盼望当经理的那个商行。他从梦中醒来后情绪十分低落。无论怎么说,这都是一个受虐狂的梦,它可以翻译为:“如果我哥哥要卖掉商行来作为对我以前行为的惩罚,这对我来说是活该的。”

我希望我上面所提出来的梦(如果没有新的反对意见)足以说明,即使是令人沮丧的梦,也可以构成一种愿望的满足。531也不会有任何人认为,每次解释这种梦都会使我们面临那些我们不愿谈起也不愿想起的题目的情况总是一种巧合。由这种梦所唤起的痛苦情感,无疑与阻止我们去讨论或提到这种题目的抵触情绪(这种抵触倾向往往是成功的)是相一致的,但一旦情况迫使我们非干不可,我们就必须去克服这种情绪。但是,在梦中产生的这种不愉快的情绪并不证明这样的梦就没有愿望的存在。每个人都有不愿意让别人知道、甚至连自己都不愿承认的愿望。另一方面,我们已经证明,可以把这些梦的不愉快性质与梦的伪装这一事实联系起来。我们也有理由下结论说,这些梦是经过伪装的,而且伪装得难以辨认,这正是由于对梦的主题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愿望存在一种强烈的反感,很想把它压抑下去。因此可以说,梦的伪装实际上就是梦的稽查作用的应用。如果我们把我们已得出的梦的性质的公式做一修正,那么我们就把我们在不愉快的梦的分析中所揭示出来的一切问题都考虑进去了:梦是一种(被抑制或被压抑的)愿望的(伪装的)满足。532

带有令人不愉快内容的梦中还有一个分支尚未讨论,即焦虑梦。对于外行人来说,把焦虑梦纳入愿望满足这类中很难得到同意。但无论怎么说,我可以以十分简单的言语解决这一问题。它们并未向我们提出任何新的问题;它们向我们展示的仅仅是神经症焦虑。我们在梦中所感到的焦虑仅仅是梦在表面上所解释的内容。如果我们也把这一内容进行一下分析,我们会发现,梦的内容所证实的焦虑,与恐怖症中有关观念所证实的焦虑可以说是完全相同的。譬如,从窗子上可能会掉下去无疑是事实,所以在窗口处我们就要格外当心。但令人不解的是,在这种情况下,恐怖症中害怕跌下去的焦虑为什么强烈而且无休止地紧紧缠着病人不放。533因此,我们发现,对于恐怖和焦虑的梦都可能做同样的解释。在这两种情况中,焦虑都是表面上依附于与焦虑相伴而生的观念上,而实际上则另有来源。

由于梦中的焦虑与神经症焦虑之间存在着如此紧密的联系,我们在讨论前者时不可能不涉及后者。我在论焦虑性神经症(1895b)时,认为神经症焦虑来源于性生活,相当于一种离开自身目的而又无所适从的力比多。534自那时以来,这一论断经历了时间的考验,现在我们可以由此推论,焦虑梦是带有性内容的梦,原属于性内容的力比多已转变为焦虑。在以后分析到几例神经症患者的梦时,还将再次论及这一思想。535我在进一步探索梦的理论的过程中,还将再次讨论焦虑梦的决定因素,并阐明它们同愿望满足这一梦理论的一致性关系。

《释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