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摄像机下的凶手

约翰·加西在伊利诺伊州被拘捕时拍摄的照片。三年后,他首次行凶杀人,死者是芝加哥地区的一个男孩,之后这个杀人魔头又谋杀了32个人

1979年,法医罗伯特·斯坦(Robert Stein)在约翰·加西的住所搜查犯罪证据

警察在搜查加西住所时发现的色情书刊

加西房子下臭名昭著的那片“爬行区域”,记号显示有27具尸体埋在里面。另有2具在房子后面,还有4具被扔进了当地的河里

联邦调查局高级探员兼本书作者雷斯勒与连环杀手埃德蒙·肯珀

此处掩埋了遭到埃德蒙·肯珀杀害的一个受害人的头颅

埃德蒙·肯珀带领当地警察去加州圣克鲁斯附近的埋葬地点

1988年6月20日,我在一次不同寻常的“节目”中担任主持人,在麦克风前面现身说法的两名特别来宾则是全美最惹人注目以及最危险的连环杀人狂。这项计划得到了广泛的支持与认可,也是匡蒂科有史以来第一次进行这样的“秀场”。有300位来自美国及海外的执法人员参加了“秀场”,而我们的目标则是试图在各个国家建立一套调查凶杀案的标准程序,让执法人员对检视凶案现场、询问目击证人以及缉拿凶手归案等问题和方法都有一个正确的概念。

按照局里的计划,我们首先是带这300位来宾到华府的总部参观,接着就来到匡蒂科体验一番他们或许一辈子都不会再有的经历——亲自与两个最凶狠的杀人犯交谈,这样他们在回国后也有“资本”可以“炫耀”。这两个杀人犯就是约翰·加西和埃德蒙·肯珀,10年前我就和这两个人“泡”在一起了,因此我十分有把握说服他们分别从伊利诺伊州及加州的监狱来参加我们的“秀场”。这两人对我也十分信任,我相信如果该“秀场”由别人主持的话,那么他们是一定不愿意出席的。因此当局里的一位高级长官心血来潮,表示想担任主持人时,我立刻向他剖析了其中的原委,他也很谅解我的难处,于是答应坐下来只当个听众,由我独自上台主持。

把凶杀案犯人的访谈内容通过卫星转播出去的构想,始于热拉尔多·里韦拉(Geraldo Rivera)所主持的电视节目,他们曾力邀我上台,可是我碍于联邦调查局人员不宜在商业电视台露面的规定而婉拒了。另外,里韦拉也曾试图说服加州监狱管理当局让查尔斯·曼森出现在现场直播的画面上,可是一直未能如愿,不过狱方答应可以让他到监狱里来对曼森进行录像访问。后来该节目播出了其中部分内容,当时我和杰克·莱文(Jack Levin)博士还应邀对曼森所说的话做了评论。

当两个犯人面对摄像机镜头时,影像就会通过卫星而被传送到匡蒂科,投射到大荧光幕上。我首先用幻灯片把他们两人的案件介绍给了观众,然后就由观众提出问题,由两个犯人亲自做现场回答。当时我们可以在荧光幕上看到他俩,但是他俩看不到我们。他俩每人有90分钟的时间来回答各位观众的问题。整体上来说,这的确称得上是一次绝无仅有的大“秀场”,这两人都很聪明,表达能力也都不差,而且同样凶残。

1978年年底,我开车带着我的家人去芝加哥度圣诞假期时,忽然在车上的收音机里收听到一则惊悚的报道,在接近伊利诺伊州德斯普兰斯的一栋小屋里发现了几具尸体,这地方离芝加哥市不远,和我儿时成长的地方——欧哈尔机场——遥遥相望。记者又报道说可能还有更多尸体。

对一个有兴趣研究连环杀人案的人来说,这可是重要而难得的机会,即使是牺牲了假期也在所不惜。我在把家人“丢”到朋友家并简单地交代两句抱歉的话后,便带着相机赶到了命案现场。到达后我看见二三十具尸体蜷伏在地上,似乎是几个家庭成员。当地的联邦调查局探员把负责侦办此案的人介绍给我认识,这时我才知道对方就是德斯普兰斯警察局刑事组组长乔·科泽斯克(Joe Kozenczak)。当时,搜寻尸体的行动是由库克县警长办公室负责执行的,因此我也见到了那些参与办案的人员,巧的是警长办公室里的霍华德·瓦尼克(Howard Vanick)以前在匡蒂科还当过我的学生,因此我就顺理成章地参与了办案。

命案现场是如何被发现的呢?原来1978年12月11日是皮斯特太太的生日,这天她正在等她15岁的儿子罗伯特·皮斯特(Robert Piest)下班,和他一同回家参加家庭派对。不过罗伯特在下班后告诉母亲他必须到停车场和某承包商碰个面,谈谈暑假打工的事情,因为据说收入是目前他在药房工作的两倍。10分钟过去了,儿子还是没有回来,做母亲的有些担心,立刻打电话报警了,警方安慰她说青春期的孩子不告而别是常有的事。可是到了19:30,皮斯特太太再也等不下去了,坚持要求警方开始搜寻她的儿子。

光是芝加哥平均一年就有2万人失踪,不过有大约1.9万人会在几个小时至一年内找到,所以警方根本不想认真地寻找。可是,科泽斯克不这么认为,他有个儿子和罗伯特同校,亦为15岁,而且他知道罗伯特是个乖孩子,不是那种不打电话回家就离家出走的人。想必是有事情发生了,联络上药房的人员后,他才知道那名承包商叫作约翰·加西。12月11日一整天加西都在药房内做重新装潢的设计、预估工作,当时不但拍了很多照片,也做了不少记录。

科泽斯克开始寻找加西是否有犯罪记录,并通知他前来警局面谈,直到13日上午加西来到警察局为止,科泽斯克都还没摸清加西的底。加西当年36岁,身材矮胖,双下巴,黑胡子,外表很引人注目,他说他是个承包商,也从事室内设计与装潢维修的工作。曾大力介入地方政治活动,甚至曾说服卡特总统的夫人罗莎琳·卡特(Rosalynn Carter)与他一起进行了一场波兰建国日的游行活动,还与第一夫人合了影。除此之外,他还在许多庆祝场合上扮演小丑来娱乐小朋友。从1972年开始他就一直住在现在所住的房子里,在该社区他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在科泽斯克面前加西辩称自己不认识罗伯特,也没有和他有过任何接触。不过当科泽斯克告诉他有人曾目睹他和一名男孩在停车场时,他就立刻放弃了说辞,辩称自己当时只是和这名男孩打招呼,之后就各自走开了。后来科泽斯克告诉我他当时的直觉是加西在说谎,因为供词太过于无懈可击了。于是他就申请搜查令,进入加西的住宅搜寻,结果发现一些年轻男孩的衣物与一大堆公司收据,里面也有罗伯特所工作的那家药房的收据。不过还有张收据并不是加西的。经过调查才发现,罗伯特不久前把秘书的夹克借给公司的会计小姐,会计小姐后来因为事情太忙,错把那张不属于加西的收据塞进了夹克口袋而把夹克还给了罗伯特。

科泽斯克与长官都觉得目前尚没有掌握足够的证据可以正式逮捕加西,因此罗伯特的名字仍在失踪名单上,但警方有足够理由全面且公开地监视加西以及向他的朋友、同事询问问题。这可算是一次严密的监视行动。连加西走在街上都有人紧随其后。跟监的人还故意把车子熄火,试图引诱他采取某些行动。加西起初镇定如常,还告诉跟监者,警察局长实在太笨了,派他们来监视一个无辜的市民。此外,他还会主动把目的地告诉对方,免得对方在交通混乱时跟丢了他,有一次甚至还请他们吃饭呢!不过五天的跟监行动下来,他开始有些走样了。胡子不刮,开始喝酒嗑药、对人大吼大叫。然而圣诞假期转眼就到了,他也浸淫于欢乐的气氛中。

加西找了两位律师,要求他们控告警方骚扰无辜市民,并坚称警方这么做已让他无法再做生意了。

诉状呈上去的第二天,也就是12月20日,科泽斯克终于接获其他警局传来的消息,说加西曾在1968年于艾奥瓦州猥亵一名男孩,不过在牢中表现良好,还当选“模范囚犯”,因此原本被判10年有期徒刑的他在1970年就假释出狱了。出狱后,他搬到伊利诺伊州。1972年,他又被控施暴及行为不检,一名男孩指控他曾把自己带往一处同性恋者聚集的地方,接着又带他回家并试图伤害他。被逮捕后过了数天,加西告诉警方这名男孩企图勒索金钱,否则就不会撤销诉讼,因此要求警方立刻逮捕这名男孩,不过警方并没有采取行动。到了审理时,那名男孩因故未能到庭,所以起诉加西的罪名也就撤销了。

有了这些新情报后,科泽斯克决定对加西住宅进行全面的搜索,检方也立刻开出搜查令。12月21日,科泽斯克会同库克县警方办公室的人全副武装地来到加西住宅,展开彻底的搜查。当时加西在场,警方指控他藏匿罗伯特,他断然否认,但承认1972年因自卫而杀死了一名同性恋伙伴,将他的尸体焚化后藏于车库的水泥地下。当警方搜索时,加西还拿了罐油漆把藏尸位置标记了出来。后来警方又在室内发现一间密室,打开后三具腐烂、分解的尸体赫然在目,有些肢体甚至还可能是第四具的,于是加西被立刻逮捕并控以谋杀。初步侦讯时一共有五六位探员在场,加西坦承杀害罗伯特及另外27名年轻男孩,大部分的尸体被埋于屋内的地下,至于最后几具——包括罗伯特——则被他丢到德斯普兰斯河里去了。

警方后来把加西的住宅给整个“掀”了起来,翻箱倒柜不说,还把外墙、天花板、梁柱、地板等都打掉了。库克县的法医告诉记者:“屋里的每件东西——如项链、皮带、纽扣等——都可以帮助我们辨认受害人。”警方之所以如此大费周折是因为惨遭加西毒手的被害人实在太多了,大部分被害人的名字已几乎被遗忘。后来经过清点,共有33人遇害,尸体藏于室内的有29具,另外几具则丢至河中。至此加西又创了项纪录——在美国的犯罪史上以他所杀的人为最多。大部分的死者都是介于15~20岁的男孩。或许特德·邦迪所杀的人更多,不过许多尸体迄今仍未寻获,也有些被害人因证据不足而无法确定是被他杀害的。因此官方正式的记录上,还是加西位列第一。

加西起初还交代了杀害的细节,不过后来在辩护律师的劝告下闭口不言。由他最初的供词中,知道他第一次杀人是在1972年1月的一个晚上,于接近芝加哥的一处灰狗巴士站勾搭一名同性恋男子,然后就带对方回家了。第二天一大早,他起床时突然看到对方持着一把刀向他逼来,在挣扎中他反将刀刺进了对方胸膛,于是他就把尸体埋在了屋内。到了下半年他重蹈覆辙了。他的首任妻子生下了两个孩子,在他第一次坐牢时夫妻离异。第二任妻子有一次看见家里有一些男用皮包,于是问他是怎么回事,不料他大声吼了起来,说这不关她的事,此后她就把这事给忘了。又过了不久,她告诉丈夫家里近来总是产生异味,于是加西趁着太太外出度假时用水泥把第一具尸体给封死了。在以后的几年间,加西的岳母及前妻所生的孩子搬来与夫妻俩一同住过。根据加西岳母的说法,那几年屋内一直有“死老鼠”的臭味,可见这几年他还是不断地在杀人藏尸。

至于第二次杀人的确切时间他已记不清了,不过他说是在1972年到1975年之间,事后法医也认为这种说法与实情吻合。这次他是把对方勒死,在焚尸前还曾将尸体藏在了衣柜内。另外,杀人后他最感到烦心的是尸体的分泌液不断地自死者口里流出,弄得地毯上都是。后来,他学会用死者的衣服或其他东西塞进死者口中,以防这些讨厌的液体流出。

到了1975年年中,加西所属建筑公司的员工约翰·布克维奇(John Butkovich)曾带了一些朋友到他家中,要求加西立刻支付积欠他的薪水,在加西的一番虚与委蛇后布克维奇起身离去。当天晚上,加西开车载着布克维奇一同回家,把他给灌醉后和他玩“手铐游戏”,双手被铐的布克维奇十分无助,但仍强硬地对加西说如果他能脱身,以后一定会回来取加西的狗命等。接着加西又演出了他的第二次死亡游戏——“强暴游戏”,事后再用一根绳子将对方勒死了。

加西这套手铐加强暴的把戏后来也曾多次试用在许多男孩身上,他借着“表演魔术”之名将年轻男孩载至他家,拒绝参加这些“魔术表演”的人最后都幸免于难。运气不好的布克维奇死后亦被他埋在车库房的一个工具房里,尸体上也是覆盖着水泥。

布克维奇的家人认为加西涉嫌重大,不过警方并没有继续追查下去,事后布克维奇的父亲怅然地告诉记者:“如果当初警方对我们稍加注意的话,或许可以拯救许多人。”警方之所以未加重视是因为他们认为布克维奇也和美国其他千万名离家出走的男孩一样,不过不可原谅的是警方当时已握有足够的证据可以搜索加西的住宅,可是他们并没有这么做。

后来加西的“技术”日益纯熟,更能诱惑、控制被害人,而残酷的程度也与日俱增。他经常开着车在同性恋者聚集的地方徘徊逗留,以寻找合适的被害人,他们大多为短暂停留该地的过客,因此即使失踪了也没人知道。他有时也会说服在建筑公司兼职的小弟去他家领薪水,等对方抵达后便灌其酒、诱其吸食毒品,接着还会放录像带给他们看,这时他就会趁机介绍些同性恋题材的电影及同性恋题材的黄色书刊。如果对方没有强烈拒绝,他就会开始玩起“手铐游戏”及“强暴游戏”。当被害人被弄得动弹不得之际,他便展开性攻击。事后就将对方推入浴缸或以塑料袋蒙住对方头部欣赏他们奄奄一息的模样,等到他们再度苏醒后,则进行再一次的性攻击。

加西十分聪颖,智商也相当高。更重要的是,他能说会道,很懂得如何操纵别人,也知道如何瓦解被害人的戒心并使他们对他产生好奇心,这也就是说他是个“蜘蛛人”。他可以在加害对方之前把他们引诱到他的“网”的中间,这种手法和特德·邦迪的手法有异曲同工之妙。邦迪在酒吧以脸蛋和油嘴诱惑女性,而加西也不用枪、刀或任何武器就能把男性被害人弄到动弹不得的地步,甚至还甘愿与他“玩游戏”呢!

随着他绑架、伤害及杀人的次数愈多,其折磨被害人的程度也愈深,根据他自己及警方的看法,说他是一名“杀人专家”可一点也不为过。

1976年2月,加西的妻子偕同母亲搬离他住处后,他的杀戮行为就变本加厉了,几乎达到每月一次的程度。因为这时他已相信自己的能耐连警方也无可奈何,甚至警方连怀疑都没怀疑过,当然也变得更加肆无忌惮。不过此时他在该社区的声名可谓如日中天。他经常穿着自制的小丑装到医院探视病童,或在社区为400多位街坊举办派对,一位当地的民主党党员对记者说:“只要是公益场合就会看见他的踪影,为社区洗窗户、开会时帮忙摆椅子,甚至免费帮邻居修理损坏的家具,总而言之,在社区里还很难找出不喜欢他的人呢!”

报纸上最初都说加西是双重人格的人,对此我不敢苟同,事实上他根本就是一个工于心计的聪明人,早在20世纪60年代于艾奥瓦州,他曾帮大舅子经营三家炸鸡店,当时他就利用自己的地位去诱使年轻的男性员工和他发生性关系。根据库克县的警方调查,员工如果答应给加西口交,所得到的报偿就是和加西首任妻子上床,而后一名被他猥亵过的男孩到警局控告他,加西又雇了一名年轻男孩把他打了个半死,并威胁他不可出庭做证,就这样,该案才会在原告不愿出庭做证的情况下被撤销了诉讼。

校徽、车牌以及其他被害人所有的东西纷纷在加西的住宅内被搜到,从而暴露出更多的案情。有一次,加西还把死者的车子卖给了自己的员工,事实上,他几乎从每位被害人身上都取下了一些“纪念品”。到1978年初,他的住宅内已经“尸满为患”了,再也挪不出多余的地方藏尸。这时他才到德斯普兰斯河的桥上弃尸。

1978年12月12日,当警方在加西的住宅内侦讯他时,罗伯特等被害人的尸体未现踪影。一直到他被判刑入狱之际,尸体仍未寻获,这使得该案始终无法终结。

在审判期间他的供词一改再改,起初他的律师说他拥有多重人格,犯案是受到唆使的。稍后他又声称自己的这些谋杀案还有共犯,因为他的职业需要,所以许多员工都有他房门的钥匙。他们经常与他住在一起,因此也涉及了这些谋杀案。最后,他又指称自己所杀的并没有33个那么多,也没有把每个和他有性关系的男孩都杀害。不过,事后他又承认了绝大多数的凶杀案。

警方只起诉了加西一人,不过证据显示,该案可能还有其他人涉入,其中有两个加西的同事有着重大嫌疑,他们经常出入加西住宅,每当有凶案发生时,他们也大多都在场,到了审判时,加西律师推说当时加西神志丧失而应被判无罪,不过法官并未接受他的说辞,因为从其诱使、强迫并杀死被害人以及死后处理尸体等行为来看绝对不是一个心智丧失的人所能做出的。在将近六周的审理期结束后,陪审团认为他得为33条人命负责,并判他死刑——坐电椅。

在他认罪后,我和行为科学调查组的一些同事曾与他面谈过,他声称从小就认识我了,我们两家之间只隔了几条街,他还记得曾给家母送过货,甚至还记得我家的一些摆设。我们就从这层关系聊起,正式建立彼此之间的良好关系,由于我深谙此道,不久就能和他更深入地交谈了。在他眼中,警方、心理医生与法庭的法官都是些笨蛋,他们不了解他,看不起他。而我之所以能和这种智慧型的杀手攀谈,应该是我最初不和他谈案情以及未摆出一副“老学究”的样子博得了他的好感。我们两人的关系是互动的,也互相改变了对方。像我认为他所说的涉案者不止他一人的说法就十分可靠,警方实在有深入查证的必要。我相信今天有许多案件也是如此,不少同样涉案的人却能逍遥法外。

加西并没有直接与媒体面谈,甚至对方用利益引诱他也没有答应。另外,他也声称有一天他会把全部的案情抖出,于是我立刻敦促他早日履行自己的诺言。我对他知之甚深,曾警告有关当局必须公正地对待他。不过也不必客气,有了疑点就要深入查证,以免被他骗过。事实上,我还当面告诉他死者大概不止这33人,因为过去他的行迹踏遍了14个州。可以到各地的同性恋者出入场所找那些没停留多久的过客。对我的这番话,加西不承认也不加以否认。

又过了几年,我继续与加西保持联络,后来他告诉我被他杀害的不是同性恋者就是些混混,这些人毫无价值可言。我立刻提出反驳,并问他为什么这么瞧不起被害人,既然对方是些毫无价值的同性恋者,那他又算什么?他立刻回答说自己是个成功且忙碌的商人,不是那些游手好闲、一点用都没有的街头小混混,也由于没有时间去约会,所以只能求诸“速食爱情”,不过他承认和男性发生性行为比和女性发生性行为更容易让他感到满足。这种论点虽使我坐立不安,但为了维持我们之间的良好关系,我还是不动声色地接受了他的观点,没提出任何异议。

稍后他寄了张画作给我,他在上面画了个小丑,穿着和他所做的那套小丑服一样,画中小丑站在一棵常青树旁搔首弄姿,旁边围绕着一些气球,图下方有行文字:“没有先在这片土地上耕耘,就不可能享受到丰盛的果实。”有些人说这是我愿意长期陪他“磨牙”的最佳礼物。

有些人因为罪行而成为全国“知名”的人物,吸引外界人士的好奇目光,因此访问他们的人也络绎不绝,1986年加西在狱中也遇到了这种情形。有一次一名二度离婚的妇人带着她的八名子女到狱中探访他,在这两年间,他们经常用书信保持联系。在她收到加西第41封信的时候,她要求《芝加哥太阳报》把这些信件发表,其中有一封是这样写的:

我是个容易受骗的人,相信阁下也是如此,但是你能克制它,这似乎和学历无关,我即使拥有三个学位,也无法克制自己的这种情感。虽然你有普通常识,也可以说是个懂得操控别人的人,但像我这种人你就要小心提防。不过话又说回来,我不是个成功的人,而你如

果仍不懂得适时地操控别人,那你也会被别人给比下去。

加西狱中的心理辅导主任马文·齐普伦(Marvin Ziporyn)博士曾针对这几封信给报社做过分析,此外,这位心理学大师也曾深入访谈过理查德·斯佩克,后来在其巨著《生于炼狱》(Born to Raise Hell)一书中就谈到他们二人。在书中他提到加西认为自己是个“好孩子”,乐于助人、和善、慷慨、慈爱以及有勇气,否认自己是个“坏孩子”,不承认自己孱弱、胆怯、懦弱以及有同性恋倾向,却无法掩盖其内心苦痛这一事实。另外,他也喜欢驾驭别人,操纵别人,因此在狱中不断地写信给自己新交的异性笔友,教她如何做事、如何思考、如何与家人相处以及如何管理好自己的事情等。大概就是这种矛盾的个性才导致他不断地杀人。

又过了几年,加西开始相信自己的困扰其实是源自童年时期,他父母分别是波兰移民与丹麦移民,家教严苛,父亲在酗酒后经常殴打自己的妻小。他5岁时被一名十几岁的女孩性侵犯,8岁时又被一名男性承包商“玩弄”过,到了10岁更患了癫痫症,“药罐子”似的身体使他在高中时无法运动,甚至连日常的活动都无法参加,后来找到工作还不满三天就因为体弱多病而被辞退。从此就与酒、毒品结下了不解之缘。

1972年年末,加州的圣克鲁斯似乎成了美国的“谋杀之都”,几乎每个月都有凶案发生,不是发现了尸体就是搭便车的人突然无缘无故消失了。在这里采访的记者数量超过全国任何地区,居民都生活在恐怖肃杀的气氛中,不少人都随身携带着枪支。在此处的加州大学也不例外,由荷枪实弹的警卫在校园中巡逻。令人痛心的是,真的有好几名女孩在校园里失踪了。后来我们才知道那些日子一共有三名互不相识的凶手在作案,不过地点与时间都相差不多。这三人分别是赫伯特·马林、埃德蒙·肯珀及约翰·弗雷泽。

当弗雷泽和马林被捕后,杀戮仍没有停止,直到1973年4月24日周二凌晨3:00,圣克鲁斯的警察局突然接到一通来自加州普韦布洛的电话。对方自称埃德蒙·肯珀,他承认加州大学校园内的案子都是他干的。另外,他也自称杀了自己的母亲与她的一个朋友。最后,他声称如果有高级警官愿意来普韦布洛的话,他就会带对方去找尸体。警局里的人对这个任职于高速公路局的肯珀都很熟悉,他经常和警察在警局附近的酒吧及枪支贩卖店里逗留。

圣克鲁斯警察局的人不敢相信,一位值勤警员认为他是在胡说,不过肯珀又说出这些案情的细节部分,让人不得不有所怀疑。这时圣克鲁斯警局的人不敢怠慢,一边联络普韦布洛警局,要他们迅速赶往来电所在的公用电话亭,一边拖延肯珀,要他留在原地等候圣克鲁斯的警察赶到。等到普韦布洛的警员赶到公用电话亭旁时,才发现他们面对的是个6英尺9英寸,重达300磅的庞然大物,块头大得足以拨倒他们之中的任何人。

五年以后,当我第一次访谈他时,也被其伟岸的身躯给吓了一跳。当然之前我就知道他人高马大,不过乍见还是会吓出一身冷汗来。见面后他主动伸出手来,并立刻表示想知道和我谈话对他会有什么好处。另外,他也伸手向我要些邮票寄信用,当然除了这些邮票外,我无法提供任何其他东西。不过,他仍有和我交谈的意愿,针对自己的罪行他显然有相当不错的洞察力。他在狱中除了接受些心理辅导人员的访谈外,还在狱里的心理辅导科担任秘书一职,他相信自己的罪行源自对其母亲的敌视,因为她压迫得他几乎快喘不起气来,不过在他杀死了自己的“困扰之源”后,压力顿时全消。于是,我把自己再版的书《心理异常之诊断暨统计手册》借给他读,并要求他评估一下自己,看看自己该归类于书中的哪一类心理异常者。他立刻表示自己已读过该书,也知道书中把心理异常者分为哪几类,却说自己不属于其中的任何一类,也不希望我们来给他分类,只说以后多搜集一点像他这种人的资料后,他们就可以自成一类了。至于这到底是什么时候呢?他说有可能是该书出到第六七版时,也可能是到下个世纪。

在整个访谈的过程中,他一直尝试着告诉我他是一个多么特立独行的人,还说自己简直就是个走在时代前列的心理学者,连那些访谈他、替他著书“立传”的心理学家都不如他。对这点我不敢苟同,虽然他十分特殊,但不是“稀有动物”,事实上像他那样的杀人犯亦经常可见,或许他与众不同的地方就是他行事的残忍程度以及童年的那段岁月。

体形一直就是肯珀的困扰。从小他就是个大块头,不但长得大也长得比别人快,似乎永远没机会做个真正的小孩,因为每个人都从来没有把他当小孩看。因此肯珀也没有一个同龄朋友。原因当然不难理解,同龄孩子在他面前小了好几号,而块头和他一样的人在心智上则比他成熟许多。

其实如果懂得上进的话这种体形又岂是人生发展的障碍?现在许多杰出运动员不都是如半截黑塔吗?可他们也没有变成连环杀手啊!事实上他真正的困扰出自家庭环境——“缺席”的父亲、酗酒又待他苛刻的母亲、恃宠而骄的姐妹,以及在抚养孩子方面比母亲还差的外祖母。母亲十分鄙视他,常说他是她问题的根源,在精神上不断地虐待他。

我认为导致他日后精神异常的导火线就是在他10岁时发生的那件事。当时他母亲及姐姐在未事先告知他的情况下将他的床铺由二楼的卧室搬到密不通风的地下室去了。他问母亲原因,母亲回答说他长大了,与姐姐及妹妹同床不方便,且有碍她们姐妹的心理健康。换言之,她们认为肯珀会给她们带来性方面的威胁。这种说法使他大吃一惊,也使他开始注意起与性有关的事物。至于一直隐藏在他心中的奇怪幻想则源于更早的时候,待到与性相结合后,幻想就变得更加怪异了,他不但幻想与姐妹、母亲的各种怪异性动作,也幻想着自己亲手宰了她们。从此之后,他常常在晚上拿着刀及斧头跑到母亲的卧室,或是躺在床上幻想着该如何杀掉她。

他搬到地下室没多久,母亲就与他的生父离婚了。等他14岁时,母亲又经历了一次结婚与一次离婚。其母在两次婚姻出状况时,都会把肯珀丢在他外祖母那里置之不理,偏偏外祖母的农场又是肯珀最讨厌去的地方。在农场的时候,肯珀开始接触到火器与枪,继父是这方面的专家,曾教他如何安全而有效地猎杀小动物,后来他在农场上杀小动物时,枪却被外祖父母给没收了。这种冲突与矛盾让他百思不得其解,也让他无法忍受,终于造成他日后心理的不健全。

1965年他15岁,母亲这回又要换配偶了,所以他又被送往农场。此时的他已是外祖父母及同班同学眼中的怪物,因此常常自怨自艾。有一天,当外祖母正坐在书桌前打字时,他突然用来复枪朝她猛射,之后还用刀猛划其身,等到在户外的外祖父闻声赶到时,他一不做,二不休,把这位平时他还挺乐于亲近的外祖父给杀了,接着他打电话给正在蜜月小屋度蜜月的母亲,把事情一五一十地都告诉了她,并说打扰了她度蜜月的兴致。

在以后的四年中,他一直待在阿塔斯卡德罗州立精神病院中疗养。在这期间,他做过十几次心理测验,结果一切正常,原因大概是他已为心中的疑惑找到了答案。不过事后证实他早已把28项心理测验的标准答案背得滚瓜烂熟了。1969年,院里的心理医生宣布他可以回到社会上过正常人的生活。这时,他还算是一名青少年,于是在州检察官的建议下,他又被送往加州少年管教所,到了第二年,在母亲的帮助下他终于获得假释机会,法院把他交由其母亲监护。

现在回想起来真令人感到遗憾,当初判他假释并交由一个一向鄙视他的女人来保护管束,这种做法确实值得商榷。之后,他就与母亲同住,并在绿巨人罐头工厂里做工。他母亲这时一直向司法体系施压,要求清除他过去的不良记录,使他在即将迈入成年时能做个正常人,尽管在各方面她都替他打点得好好的,可是在精神上她仍不断地虐待他。肯珀自从由精神病院出来后,她就不时在他耳边唠叨:“就是你这个会杀人的儿子,害得老娘在五年内连换了六个男人,你这天杀的!谁敢和一个杀人犯的母亲在一起!”

肯珀一直是个处男,当到了该和异性有性接触的时候,他又被限制于精神病院与管教所内,就这样,他成了“早期停止性行为成熟”的那类人,当然,他幻想的程度也日益加剧。这时,他在外租了间房子,以便来不及赶回母亲家时就在这边住。平时他就看黄色书刊及侦探小说以“自娱”,这样做不但激起了性欲,也勾起了暴力幻想,因此,他的幻想不但不会随年龄的增长而消失,反而情节会越来越“细腻而具体”。后来,他还告诉警方以前在阿塔斯卡德罗州立精神病院接受治疗时,就常一个人发呆,幻想着如何在杀完人后完美地弃尸。可是,当时该院心理医生都没从其口中套出这些幻想情节,我猜这大概是因为肯珀当时还很清醒,能巧妙地掩饰住这些幻想,当然想必他也知道一旦泄了底,自己就无法出院了。

1971年,肯珀开始在加州的高速公路局工作。不久,他想申请成为一名骑警,不过被警局拒绝了,原因是他体格过于高大。虽然没机会做警察,但是他和圣克鲁斯警局的警察却成了好朋友,经常在警局附近的酒吧逗留。后来,一位警察朋友给了他一枚徽章及一副手铐,他又从同事那里借了一把枪,而且他所开的车有无线电对讲机与天线,外形又酷似警方的巡逻车,所以他经常可以避开骑警的路边拦检。1971年2月,他骑着自己的摩托车上路,结果被一辆汽车给撞了,手臂伤得十分严重,连打了数月的石膏。他一气之下就具状控告了对方,要求民事赔偿。同年12月,对方以1.5万美元的代价和他庭外和解了。不过,这次手伤的代价很大,他无法再在高速公路局干下去了。当然,他也因此成了一个有钱有闲的人。

肯珀的母亲在加州大学担任管理人员,学生们对她的评价相当高。她为了下班后回家方便,就把学校通行证给了肯珀,让他贴在车子的风挡玻璃上,这样他就可以一路畅行无阻地到校园里来载她回家了。在学校十分活跃的她似乎把自己所有的挫折感都归因于肯珀一人,因此母子俩的关系日益恶劣。1972年春,在一次激烈的争执后,肯珀负气出走,并决定把当天晚上看到的第一个漂亮女孩干掉。

这名受害人一直没被找到,肯珀也没有因这起命案而被起诉。而1972年5月7日所杀害的两名女孩的身份稍后都被认出了。她们都是弗雷斯诺学院的学生,到伯克利看过男朋友后,想要搭便车到帕洛阿尔托研究中心探访在斯坦福大学就读的其他友人。不久,她们就搭上了肯珀的开向鬼门关的汽车。事后他对我说这两名女孩都是“嬉皮士女孩”,他对这种在当时随处可见的女孩可以说是既仰慕又鄙视。杀这种女孩有个好处,那就是她们终年流浪惯了,即使失踪了也不会有人注意。

就在肯珀载着这两个搭便车的女孩开上高速公路的同时,一个名叫卡梅伦·史密斯(Cameron Smith)的妇女工作者兼妇女问题研究人员在伯克利校园内针对搭便车女性做了项问卷调查,结果发现有24%的受访者曾在搭便车时遭到强暴,18%的受访者受到攻击,17%的受访者差点遭到强暴及其他伤害。至于整个旅程没遭到任何伤害的受访者只有三分之一。尽管有这么多吓人的统计数据,可是伯克利地区仍有不少年轻女性为了贪图一时之便而甘冒终生遗憾的危险,因此那两名穿牛仔裤、携带旅行手提袋的女孩就轻易地成了肯珀的囊中物。

肯珀车上有手铐、警徽、尖刀及借来的枪,威胁这些小女生还真是绰绰有余。一开始他拿枪威吓女孩说他要强暴她们,接着就把车开下高速公路,转入一条便道。起初女孩认为自己不会被杀,因此也没有反抗。强暴完后他先命令一名女孩钻入后备厢,再把另一名女孩押到汽车后座,先用刀猛捅,再把她勒死。他之所以没有用枪是因为怕警方会循子弹这条线索追踪到自己头上,等杀死这名女孩后,他再打开后备厢把钻在里面的女孩乱刀砍死。之后,他把两具尸首载至他租来的公寓中予以砍头、剁掌。

回家后肯珀尽可能地把自己清理干净,可是手臂上的石膏上仍沾了不少血迹,于是他赶紧涂抹白鞋油遮盖,等待下次看诊时再换新石膏。这次作案他被大量的血液以及用刀杀人的困难度吓坏了,于是暗自许下诺言——下次再展开杀戮行动时绝不可如此杂乱无章。这天夜里,他又把死者的衣服脱光和她们交媾。到了第二天凌晨回忆起整个事件时,他才突然发现自己至少犯了三个足以让他被捕的错误,并决定从此以后步步为营、一切小心为上。

至于弃尸步骤与方法,他就依照当初在精神病院所设想的去执行,也就是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弃尸、焚尸,比如头在一处,躯干在一处,而手又在另一处。如果躯干不幸被人发现,或许还无法辨认出死者的身份,因为既无面貌,又无牙印与指纹,警方必然无从查起。当然,弃尸地点和绑架地点也不会在同一个县内,再加上衣服又被丢弃在山区的峡谷中,警方在查证上的困难度就大为增加了。也难怪这两名女子在被报失踪后一连数月都不能寻获踪迹。到了8月,其中一个女孩的头颅被人发现,虽然身份已知,但对于她是如何死亡的,警方一点线索都没有。

在这个时候,肯珀的母亲向法庭大力游说,企图把肯珀少年时枪杀外祖父母的记录消去,可是遭到拒绝,法庭说这项记录起码要保留10年。到了9月中旬,一位心理医生要按时检查肯珀的状况,就在这次测试的前四天肯珀又到外面“狩猎”了。这次要求搭便车的是一位带着12岁儿子的中年美妇,风韵犹存、令人心动,不过在他开车离去时,他注意到这位妇人的朋友目送他们离去,同时还把肯珀的车牌号码给抄了下来,因此他不敢造次,只得把对方乖乖送至他们的住处,然后回到伯克利校园内猎取下一个目标。这表明肯珀是一个“有组织罪犯”,他的智力牢牢控制了他的冲动。后来,他看到一个亚裔女孩,一个15岁左右的芭蕾舞学生,于是他把她接上了车。

当肯珀告诉女孩她已经被绑架时,这个女孩显得有些歇斯底里,不过当他掏出同事借给他的那把枪时,对方立刻安静了下来,再加上肯珀自称是遇上了麻烦,希望能找个人倾诉,这使得对方更加温顺。到了圣克鲁斯北边的某僻静处,肯珀就停下了车,他使用暴力把对方压得失去了意识,趁机强暴了她,然后又用她的披风把她勒死了,这时他意犹未尽,又奸尸一次。等到把尸体弄进后备厢后,他决定到其母亲住处坐坐,后来他发现在自己车内装着一具女尸的情况下与母亲聊天,会给他带来一种莫名其妙的快感。

这种怪异的行为与欲求在其幻想的成长阶段占据了相当重要的地位。这算是他残忍性格的一种,也可以为他带来幻想的快感。后来他告诉我虽然他知道自己的这种幻想不好,但还是克制不住自己。同时,他也一直试着改进自己的表现与幻想的精彩度。

那个晚上母子间的话题围绕于四天后的心理评估,母亲告诉儿子,如果过去的记录能清除的话,他就可以完全摆脱过去的一切。谈话结束后,肯珀回到自己租来的公寓,把尸体放在床上再一次奸尸。第二天清晨,他又花了几个小时肢解尸体,再把血水抽入排水沟以消灭证据,接着又把尸体载出丢掉。他先把上肢运到某县焚烧,又把躯干载至另一县烧掉,而头颅则仍放在后备厢中。一直到三天后和约定的心理医生见面时,那颗头颅还在原处未动。

这次在1972年9月所进行的心理测试共有两位心理医生进行访谈,最后他们认为肯珀在这段时间内大有进步,其中一人在报告中是这么写的:

如果我没看过他过去的记录或是对他一无所知的话,一定会认为站在我面前的是个循规蹈矩的好青年。主动积极,具有智慧,显然没有任何心理方面的隐疾……事实上,我们处理的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一个是承认谋杀别人的15岁少年;而另一个则是现在出现在我们

面前的23岁青年……我的意见是经过这么多年的治疗与自我康复,他已有极佳的回应,看不出有任何理由来认定他是个对自己或对其他社会成员会产生危险的人。

至于另一位心理医生,则做出了如下的报告:

显然他复原情形良好,已能从过去暴力及悲剧的阴影走出,在情绪、工作及运动方面功能完全正常,实无再加以禁锢的必要。如欲使其迈入成年后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理应给予他更多的自由,因此消除其少年时的不良记录亦属必要。最近,我很高兴看到他能“涂抹”(洗刷)自己的摩托车;未来,我也希望他过去的记录亦能同时“涂抹”掉。毕竟这对他人生及心理健康的威胁太大了,程度还超乎他个人对其他人的威胁。

由于这两名心理医生都主张注销他的不良记录,以使其有机会重过崭新的生活,于是到了1972年11月29日,他的不良记录就正式注销了。

在肯珀杀害那名亚裔芭蕾舞学生后,一直到他的不良记录被正式注销时为止,他都会“顾全大局”,把自己杀人的冲动抑制住了好几个月,不过他的这股冲动也随着新的一年“万物复苏”的脚步而蠢蠢欲动起来。由于不良记录已经注销,他开始有权拥有自己的枪,于是他把借来的枪还给对方,开车到过去工作过的绿巨人食品工厂附近,买了把点22口径的手枪及一些弹药。当天下午,在暮色茫茫之际,他又载上另一个搭便车的女孩,对方的体重相当重,似乎具有一些同情心,于是肯珀就说自己想要找人谈谈,可话还没说几句他就取出新买的枪射击对方了。

对方被一枪毙命,肯珀载着尸体到母亲住处,不过她恰巧不在,于是他把尸体拖到自己房间,藏匿于卧室的衣橱内。第二天上午趁其母外出上班后他就开始肢解尸体,最重要的步骤就是先把对方脑袋上的子弹取出,这样就没有他涉案的证据了。不久,他就把尸体分批丢进附近的大海。几天后有些肢体被人发现了,至于对方脑袋则被他埋在了母亲卧室窗外的地里。

在这段时间,由于马林与肯珀都在同时同地分别作案,因此该区居民陷入一片恐慌之中,警方自是全力出动以追查凶犯。

肯珀杀了那名胖女孩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也就是1973年2月,他和母亲之间又起了一次严重的争执,他气愤地开车到加州大学的校园内准备作案发泄。结果这次上钩的是两名女学生,且还没离开校园他就开枪射击了她们,当时她们还没立刻死去。其中一个还趁着肯珀开车经过学校大门时企图引起两名年轻校警的注意,而这两名校警也曾留意肯珀的车子,可惜没有一位发现异状。当时车外虽然是一片明亮,但车内则是一片漆黑。其中一名被害人坐在前座,着一身漆黑的衣服,颤颤巍巍地想要摇下车窗;而另一名被害人则被丢在后座,身上盖着肯珀买来应付这种场合所需的毛毯。由于校警的注意力都放在贴在风挡玻璃上的通行证上,所以并没注意到车内的一片惨状。就这样,肯珀通过了校门,这一刻对肯珀而言也是“虎口脱险”的时刻。

尸体的处理一如往常,不过由于母亲在附近而又增添了兴奋感,甚至他还希望母亲能目睹儿子所做的一切。他把车停在母亲的车道上,就在后备厢内肢解尸体。在取下对方头颅后也还拿回自己的卧室仔细欣赏了一番,至于手淫则是他“行乐”的另一部分。第二天清晨,他又把头颅放回自己车内。就这样,他把大部分的尸块放在他车内长达两天,第二天甚至还载着它们去朋友住处吃饭,当天晚上他才把尸块分别丢弃于不同的地方,这次还是从对方头部先取出了子弹。

然而,车上仍留有个弹孔,同时行李厢内亦有大量的鲜血,肯珀意识到情况有些不妙,心中也着实害怕了一阵子。4月初,他又买了一支点44口径的枪。当警方接到枪支贩卖店的销售记录时,想起肯珀这个人在年轻时犯过罪,于是决定查访一下。不久,警方驾车到肯珀的公寓问了肯珀一些手枪的事情,肯珀同时打开汽车后备厢让对方检查。肯珀没有任何反抗,再加上主动把枪支交给警长以待法庭决定他是否有权持枪,这些配合行为都使得警方十分满意,于是他们不再彻底地搜车。于是,藏在座位下面的那把点22口径的谋杀武器就没被搜出来。

警方走后,肯珀在脑海中模拟起各种状况的应变措施,以便将来再遇到类似状况时能快速筹谋出对策,比如对方如果看到了血迹或行李厢里的毛发他该如何辩解?当对方发现那把点22口径的枪时他该如何自圆其说?如果警方回来搜索他的车、他的租屋或母亲住宅时,他该怎么办?或作案时留下什么蛛丝马迹又该如何解决等。事后他告诉警方,就是这个时候他下定决心杀了母亲后自首的。

1973年4月20日周五,也就是警方拿走他那把点44口径手枪后的两周,肯珀跑到母亲的住处。停留片刻后母亲才开完校务会议返家,两人见面后和往常一样做了短暂交谈,母亲像往常一样损了他一顿后就回房睡觉了。到了隔日5:00左右,肯珀趁着母亲熟睡从厨房拿了把斧头潜入母亲的卧室,然后,就依照自己幻想多年的情景朝着母亲的右太阳穴砍下,接着用自己口袋内的刀子猛刺她的喉咙,顿时鲜血如泉涌出,他立刻决定用和处理其他被害人一样的手法处理母亲的头颅,然后用刀剁掉母亲的喉咙,把它扔到厨房的垃圾桶内,最后把尸体用血迹斑斑的床单包住扔进了衣柜。

这时已过了上班时间,他走到平时与警员们一起聊天的酒吧,很冷静地与朋友们谈话,之后又到枪支贩卖店,甚至还打算向朋友借把枪来玩玩,不过遭到对方拒绝。到了下午,他想想有些不对,当时已是每周最后半天的上班时间了,母亲同事或闺中密友或许会在下班后到她家逛逛,这时就有可能发现尸体。当下他决定采取主动出击的策略——打电话给母亲的同事萨拉·哈利特(Sara Hallett),邀请对方到母亲家来共商如何替母亲筹办一次令她惊喜的宴会。对方毫不怀疑。

等萨拉抵达后,肯珀拿刀朝对方颈部猛刺,之后又把尸体放在自己的床上。就这样,与两具尸首共度了一整个晚上。第二天一大早,他把萨拉的尸体丢进另一个衣柜。然后拿着自己的那把枪、两个女人的金融卡以及钱,开着萨拉的车,开始自己最后的一次旅程。

警方在拘捕他后,他就带着警察到母亲家中找尸体,以及到其他弃尸及焚尸地点搜寻。当然,在这些地方——他的车内、他的出租屋内以及他母亲的房子里都发现了许多其他被害人的东西,有些证据是他主动提供的,有些是警方经过交叉侦讯后所取得的。不管如何,警方对肯珀的智慧及记忆都十分佩服,甚至后来警方还在一条染满血迹的毛毯里发现一张字条,上面写着:“这就是本案的一部分证据!”

在等候审判期间,肯珀曾两次企图割腕自杀,于是立刻被送往独居房。庭训时间十分短,因为证据都摆在那里,证明他是早有预谋的。另外被传唤做证的心理医生都一致认为肯珀行凶时头脑十分清楚。当庭上问他为何行凶时,他大声说道:“这是唯一让她们属于我的方法。她们的躯壳已死,但精神长留我身。”最后,他被控谋杀七人,被判处死刑,当庭上再问他,他自认为应接受什么样的处罚最为恰当时,他竟然回答:“折磨、拷问至死!”

后来他既没有死也没有被拷打折磨,而是入监服刑,当时加州法律虽有死刑一条,但一直是备而不用。肯珀入狱就变得很冷静,行为亦正常良好,逐渐地也被其他犯人接受,同时也慢慢享有一些权利。

我是在他入监五年后才和他开始面谈的。起初,他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谋杀案的细节上,所说的事都是执法人员所感兴趣的东西,比如他有意把自己的车装扮成警车的模样,把死者口里的牙给敲掉以防被认出身份等。在谈到这些凶杀案时他神色自若,好像曾说过十万遍似的,也好像在谈些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事。他告诉我,连病理学家在内,没有一人比他更了解有关尸体的事,一些法医或验尸官的报告也都是在胡扯。

此外他也谈到自己的童年,他并没有把责任都推给童年坎坷的遭遇,反而认为自己在当时有过一番美妙的体验。到了进入精神病院时,他才开始了解到母亲的遭遇是个不正常的生长环境,同时也认为自己从管教所出来后确实已经复原了。不过当我问他在杀死他母亲后是否对尸体有过性行为时,他立刻对我怒目而视,说他是在“羞辱她的尸首”,此外他也承认即使是杀掉这个“问题之源”,他也不会得到真正的缓解、复原。因此自己永远也不能适合外界的社会。不过,对我来说更重要的是他承认母亲被杀后,他的幻想不但没消减,反而更加强烈与错综复杂。同时他也认为谋杀的一些错误细节是当初策划时所疏忽的,等再有机会可以做得臻于完美。也就是这种“缺憾”,逼使他一再杀人。最后,他做了如下结论:实际上的凶杀案再怎么完美也没有幻想中的那么美好,事实上也不可能达到幻想中的完善境界。

在1988年这次卫星转播的“秀场”中,肯珀和加西的表现比我预想的还要“称职”。肯珀对自己的罪行交代得很清楚,没有半点隐瞒,连其中的细节都完整地吐露出来了。在场的心理学家从他的话中可以得到不少启示,也能够了解到幻想在肯珀谋杀行为中所扮演的角色。此外,肯珀的解析力和记忆力也让在场的听众折服不已,他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解释之详尽与活灵活现,仿佛他正在现场谋杀似的。甚至我也相信有人会认为他不应被处死,而应该担任警方的“顾问”,让警方更了解他的犯罪模式,以预防其他的人再循其路径行凶,只是把他处以极刑没有发挥其应有的“社会功能”。对此我深有同感:“赐死”他们并不能制止以后连环杀手的出现,这些新“突起”的杀人犯有自己的幻想,这些幻想会逼得他们不断杀人。即使抓到他们后执行死刑也无法挽回已发生的悲剧,而且事实上执行死刑少不了花我们纳税人的钱,现在要想将一个犯人送上电椅得花上数百万美元的诉讼费用。因此我认为倒不如让肯珀这种人活着反而更有用,这样我们才可以深入地研究他们的犯罪行为。

加西的90分钟则是尽可能说服在场的执法人员,让他们相信他是无辜的,此外他还要求在场的人士帮助他,让他重获自由。事后有些人向我抱怨,说我不应该让加西这样大放厥词。我立刻进行解释,说这并不是我们此行的真正目的,我们是想借此机会让这些十恶不赦的人上台现身说法,把自己的人格特质展现在我们面前,如此我们才可透过加西一窥其内心世界,比如他如何否认一切的罪行、如何运用智慧巧妙地操控被害人等。这些都是十分可贵的情报,对制止日后的犯罪应能发挥积极的作用,我想这大概也是我们为什么要办这么多次说明会,以及为什么要执法人员多了解这些杀人犯的根本原因。

《FBI心理分析术:我在FBI的20年缉凶手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