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哥哥与木讷弟弟

无论儿时还是少年时代,我都特别腼腆。在学校我从不主动发言,若被老师点名回答问题,我总是结结巴巴,面红耳赤,很少能回答上来。小学三年级的一天下午,老师被惹怒了,罚每位同学抄写50遍“我再也不在课堂上喧哗”,然后才准回家。写了大概30遍后笔尖突然断了,我吓得半死,根本不敢问老师是否可以削铅笔。眼见其他同学交了作业纷纷离开,我仍然一声不吭地坐在位子上。

我害怕自己会一直坐在那里,脑子里浮现出一幅画面:母亲用力握着双手,在厨房里烦躁不安地来回走动,猜想着我到底去了哪里。最后我终于坐不住了,绝望中居然试着用牙齿咬铅笔头,但还是不行。我鼓起所有勇气走到讲台旁,举起铅笔,怯生生地问老师:“我可以用一下削笔刀吗?”老师一把夺过铅笔,仔细观察过后对我厉声喝道:“果然不出我所料,你居然咬断铅笔头来气我。”我呆呆地站在那儿,窘迫得无法替自己辩解。虽是几十年前的往事,现在想起来仍不禁感到一丝战栗。

相反,哥哥贾森则是家里的明星人物。范戈尔德家族里的舅舅和姨妈们对于第一个外甥的出世充满了期待。他们清一色是年轻人,还没准备好生儿育女,因此贾森很快成为大家的特殊玩具。他是个惹人喜爱的小孩子,漂亮而健壮,浑身洋溢着活力和欢乐,简直是天生的讨喜宝。关注他的人越多,他就越发开心和自信。我记得大家得意地逗他说:“贾森,唱个歌吧!贾森,跳个舞吧!贾森,让利奥舅舅看看你的画!我们要发财了,他简直就是诺曼·洛克威尔!”一家人把小家伙从头到脚夸了个遍。

我讨厌哥哥吗?当然啦。无论是家庭聚会,还是在操场上玩乐,只要我们同时出现在一个地方,他总是魅力四射,映衬出我的暗淡无光。1939年我7岁,那年夏天,范戈尔德家族在马萨诸塞州东部组织了一次周日湖滨野餐,所有的姨妈和舅舅都去了。我和贾森把一只棒球抛来抛去,互传高飞球和地滚球,玩得正开心。此时几个舅舅过来说打算租一条小船去钓鱼,邀请贾森一同前往。他们非但没邀请我,还抢走了我的玩伴,令我郁闷不已。于是我怯怯地问是否能跟着一起去。麦克舅舅带着歉意对我说,船太小坐不下,而且我年纪太小,肯定不喜欢钓鱼。我的眼里霎时噙满泪水,千方百计想拦住他们,但却是白费力气。纳特舅舅见状只得说:“还是带着他吧,我们挤一挤。”于是我就跟着去钓鱼了。

我们在船上待了两个半小时。钓鱼的确很无聊,但至少我和哥哥待在一起。上岸后赫比舅舅问:“嗨,埃利奥特,玩得开心吗?”

“很开心。”我答道。

“看来你没白哭。”艾迪舅舅在一旁说。

“哎!快别逗他啦。”利奥舅舅说。可惜这份敷衍的好意来得太晚了。我沮丧万分,早知道就不跟着去钓鱼了。

我讨厌自己在家人心目中的形象,但是也无法否认。一个周六下午我去看电影,那个月正在播放根据一本漫画书改编的系列电影。片中的主人公神奇小队长平日里叫做比利·巴特森,是个唯唯诺诺、书呆子气十足的少年。不过一旦危险降临,比利就高喊咒语“变!”随着一阵轻烟飘过,比利变身为一位高大健壮的超级英雄。与超人克拉克·肯特不同,比利·巴特森并非天生的超人。他不能轻轻一跳就跃上高楼,也并不比火车头更有力量。如果朝他开枪,子弹不会弹飞,只会要了他的命。但这恰恰吸引了我:比利只有变身才能成为超级英雄,而且他只能拥有短暂的超能力。

看完电影回家,我满脑子都是比利·巴特森和神奇小队长。我将旧浴巾当做披风往脖子上一系,然后登上屋前门廊的第三级台阶,右臂笔直地伸向前方,左臂伸向后方,大喊一声“变!”,随即勇敢地跳下门廊,结果落地不稳扭伤了脚踝。见我一瘸一拐地进屋,妈妈数落道:“这次又干了什么坏事?”

几天后去参加家庭聚会。见我跛着脚进屋,一位姨妈问:“埃利奥特怎么啦?”一位舅舅回答说:“他当自己是超人,从台阶上跳下来,以为自己能飞。”“埃利奥特……超人?”不知是谁发出的声音,引得大家哈哈大笑。我想辩解说自己并不想当超人,只想做神奇小队长,但没人听我说话。

社会比较理论

当没有客观的评价标准时,人们往往通过与他人的比较来衡量自己的观点和能力。社会比较又分为上行的社会比较和下行的社会比较。前者是指将自己与某种能力或特点比自己出色的人进行比较,后者即将自己与比自己差的人相比较。

贾森本来就是任何弟妹都难以企及的榜样,何况像我这样的笨孩子,更加没法跟他相提并论。上学时我比贾森低三个年级,当老师们得知我是贾森的弟弟,就立刻认定我和他一样优秀。其实我在小学和初中表现很好,但缺乏老师期待的那种明星气质。一年级时老师就发现我并没有贾森那么机敏、迷人、聪明和自信,按学校的行话说,我缺乏像他那样的“领导才能”,我能够读出老师脸上的失望。当然这不是贾森的错,我从未有意归咎于他。不过有时我也嫉妒他的魅力,想着自己要是没有哥哥就好了。但自小我就强烈意识到,自己的不足与别人无关。即便没有哥哥,自己身上的不足依然存在。光彩照人的贾森仿佛是笼罩在我头顶上的阴影,但我知道,就算移走了这片阴影,露头的也不过是个资质平平、腼腆无趣的小子。

撇开偶尔的嫉妒心理不谈,我爱贾森,并且敬重他。他也很爱我,处处关照我:给我示范篮球的运球动作,教我如何将橄榄球抛出一个完美的弧线;他还告诉我,过度手淫不会导致失明或者手掌上长毛(那时青春期男孩子普遍担忧这档子事);他教我体会坐过山车的乐趣;教我打棒球时如何投球、接球和击球。

年幼时我和贾森常常一起去一个棒球场玩,那里到处是结块的土壤、卵石和杂草,比拥有齐整草坪和光滑地面的芬威公园棒球场差远了。在这样的球场上,如果对方猛击一个地滚球,你根本不晓得球会往哪里弹。因此,我总是将身体偏向球的左边或右边,这样不管球弹向哪里都不会击中我的脸。贾森却反对我这么做。他连续打地滚球给我,直到我克服恐惧,敢站到正对着球的位置上。儿时付出的心血在少年时获得了丰厚的回报。笨头笨脑的青葱岁月里,我唯一引以为傲的就是凭本事成为了一名棒球选手。

但最重要的是,我喜欢贾森为我指引方向,提出建议,帮我击退小混混。“等着吧,看我哥怎么收拾你,他会把你揍得屁滚尿流,大笨蛋!”每次有大孩子欺负我,我就这样对着他们狂叫,然后贾森就会把他们揍得半死。我们是这块穷人区唯一的犹太家庭,街坊邻居大多是信奉天主教的工薪阶层,他们特别仇视犹太人。事实上大多数邻里孩子对我们颇不友善,仿佛我和贾森就是耶稣受难的罪魁祸首。贾森高大强壮,他们不敢欺负。可我弱不禁风,首当其冲成为他们攻击的对象。我经常进退两难,不知是战还是逃,逞英雄就会被打得鼻青脸肿,想不挂彩就得当缩头乌龟,每次都是贾森保护我。我对他既感激又怨恨:有保镖的感觉很爽,可需要保镖保护又很丢脸。

从希伯来语学校步行回家的确需要保镖。学校坐落在小城另一头的小型犹太人区内。自从贾森13岁那年毕业后,我就得独自放学回家。秋冬季节步行回家时天色已晚,我只得选择僻静没人的小路往家走,远离人多的危险地段。尽管万分小心,我还是常常遭到埋伏,被人欺侮,偶尔还被一帮高呼反犹太口号的小子殴打。

记得一次遇袭后,我垂头丧气地坐在马路边,擦着流血的鼻子和破裂的嘴唇,心想我跟他们根本不认识,他们为什么如此痛恨我?他们是生来就憎恨犹太人,还是被父母和牧师洗过脑?我想知道,如果这些孩子多了解我一些,发现我是一位没有任何恶意的邻家男孩,他们会不会喜欢我一些?如果他们喜欢我,会不会减少对其他犹太人的恨意?我以为总被欺负的自己会变得更富有同情心,希望这段经历能促使我在其他小孩子受欺负时能挺身而出。挺身而出?见鬼,我才不干呢。我巴不得离其他受气包越远越好。所以我加入了小混混的行列,决定让那些高大威猛、凶残好斗的孩子相信,其实我与他们的关系更亲近。我并不想欺侮弱小的男生,这样做只是为了避免自己受欺。

从希伯来语学校毕业后,母亲提议我出去挣点钱贴补家用。她让我从贾森以前做过的事干起:到各个杂货店转转,问他们是否需要冷饮售货员。贾森曾在一家杂货店干了三年。我就这样亦步亦趋地跟随着贾森的脚步——进同一所学校,遇见同样的老师,尝试同样的工作。

“没有一家杂货店的窗户上挂着‘招聘员工’的牌子。”我反驳道。

“能干的人总能找到饭碗。”母亲很坚决,她要求我自己去店里询问是否有活可干。这对我无疑是一种折磨,但我还是照办了。我去了四家杂货店,通通吃了闭门羹。母亲得知后以嘲弄的腔调对我说:“是啊,我都猜得到你会怎么问人家:‘你们不需要冷饮售货员或其他员工,是吧?’”她这样说有些伤人,但并不离谱。

最后我总算在埃尔姆农场超市生产部找到了一份工作。我的工作是确保货架上随时都放满商品,给蔬菜喷水以便保持好卖相,以及把土豆和洋葱分装到4斤半的袋子里。我自认为干得很出色,不料几个月后就被解雇了。原因是我无所事事时不会佯装忙碌,而且装进袋子里的东西常常超重约2两。“这是在浪费公司的钱!”经理为此十分生气。就这样,14岁的我已尝到失败者的滋味。好年轻,但是好无能!

《绝非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