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词决定句子的意思

随着变焦镜头的移动,现在让我带你开始我们本次从广泛关注人性到近距离观察儿童动词习得的心智之旅吧。

星际视野下,第一个映入我们眼帘的就是人类的心智和它那非凡的力量。凭着自身完善的心智,人们往往不屑于去想那些平凡无奇的认知活动,相反,他们会津津乐道地谈论一些离奇古怪、耸人听闻的活动。不过,人类的心智科学恰恰始于对这样一个事实的认同,即在处理那些看似平凡无奇的认知活动时,比如,看到、听到、记住、移动、计划、推理以及说话等,我们的大脑却需要处理很多相当棘手的技术难题。尽管载人太空飞行风险大、成本高,但大多数太空探险计划都希望把人送上天。究其原因,我们不排除这可能是因为人们期望看到真正征服宇宙的并不是芯片,而是我们勇敢的宇航员;不过,这并不是全部的原因。人们这么做主要是因为,到目前为止,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机器人的认知能力能与一个普通宇航员的相媲美。宇航员对意外出现的目标和状况的识别力、决策力以及灵活的控制力都是机器人望尘莫及的。探索这些心智能力的工作原理是现代科学的一个前沿。

在这些非凡的心智能力中,语言当居首位——它贯穿着人类发展的整个历史,它是动物王国的一枝独秀,它与社会生活、文明以及科技息息相关。语言一旦丧失或遭到破坏,那将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

语言在人类生活中的用武之地数不胜数。通告、请求、劝说、质疑、游说,甚至简单的搭讪,这些行为都离不开语言的参与。不过,我们对语言所做的最了不起的一件事情还是最初对它的学习。婴儿呱呱落地时对周围人的话语一无所知。然而在短短3年间,无须借助于任何训练,他们中绝大多数孩子便可以凭借着数以千计的词语、运用自如的语法规则、娴熟的语音模式(几乎所有法国的游客都会为当地儿童地道的发音感到惊讶)滔滔不绝、喋喋不休了。孩子们对句法规则的熟练运用足以让他们能够搞明白“母牛跳月”、“盘子与汤匙私奔”这样的天方夜谭,或者让他们分享彼此天真烂漫的瞬间感受,例如“我猜风是要进来避雨的”或者“当别人从我身边走过时,我总在想,他们会不会也在想我呢”。

孩子能够如此流利地使用语言,这说明他们对身边的语言肯定做过认真的分析,而绝不是简单地记忆下来。在孩子们说话时所犯的那些令人啼笑皆非的错误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事实上,那些错话所暴露出来的恰恰是孩子们对语言组合方式的一种过度规律化的假设。孩子们常常会犯这样的错误:All the animals are wake-upped(所有的动物都被唤醒了)、Don't tickle me;I'm laughable(别咯吱我,我是能笑的)、Mommy, why did he dis it appear(妈妈,为什么他把它给弄没了呢)。这些错误不可能是他们模仿父母造成的,很显然,他们肯定是调用了心智中的相应语法规则,例如,加词缀规则、短语动词和小品词序列规则等。

就连一个牙牙学语的孩子都能够处理这样棘手的语言泛化问题了:观察有限的事件样本,再概括出潜藏在这些有限事件的背后的一般规律。一想到这一事实,我们就更应该对语言习得这一人类奇迹刮目相看了。利用手头上的数据来预言一种尚未观察到的事实的规律,这是科学家们经常使用的一种推理方法,这种方法就是归纳推理。比如,受压气体会被液体吸收、高纬度地区的恒温动物体型较大,等等。在科学思想家的眼里,归纳类似于一种“流言蜚语”,因为符合一组观察的一般规律实在太多,而且并没有一种严格的逻辑基础可以对它们进行取舍。举例来说,上一年的科学新发现并不能确保在下一年还能继续得到认可;连接一个曲线图上一组点的平滑曲线并没有严格的数量限制;在苏格兰看见一只黑色的绵羊,并不能证明所有苏格兰羊都是黑色的,也不能证明至少有一只苏格兰羊是黑色的,或者至少有一只苏格兰羊的一侧身体是黑色的。正如马克·吐温所说的,科学的诱人之处就在于“点滴的‘观察’投资可以换来海量的‘预测’回报”。而且,这种回报还会源源不断地涌现。在科学思想家们看来,不是只有数据才能形成理论,理论建立的前提是人们对于宇宙运行方式的合理假设,比如,“自然是有规律的”或者“符合数据的理论越简单越有可能是真理”。

儿童在学习母语时,实质上也是在解决归纳问题。在听父母以及兄弟姐妹的交谈时,孩子们不可能只是简单地把每个句子都分门别类地装进自己的记忆以备后用,或者像八哥学舌那样,有口无心。当然,他们更不可能将所听来的词语全部随心所欲地拼凑在一起。为了参与交流,他们必须从身边的话语中提取出一套能帮他们弄懂他人意图并能传达自己新想法的规则,而这套规则还必须与周围人所使用的语言模式是一致的。孩子们之所以要进行归纳推理,是因为他们身边的那些话语为他们提供了太多诱人但却可能是错误的泛化机会。举例来说,当孩子们学习如何提问时,他们应该能从He ate the green eggs with ham(他吃了火腿煎蛋)中推理出What did he eat(他吃了什么),或者What did he eat the green eggs with(他吃的是什么煎蛋),但却不大可能问出这样的问题What did he eat the green eggs and……(他吃了什么蛋和……)。下面再举两个例子:Harriet appeared to Sam to be strong(山姆觉得哈里特很坚强)、Harriet appealed to Sam to be strong(哈里特要求山姆坚强起来)。形式上看,两句话的唯一差别就在卷舌音l和r上,然而它们所传达的意思却是完全不同的(尤其是两个人谁应该是坚强的)。听过第一句话的孩子是不会因为这两个句子听起来相似,就用第一个句子的解读方法去理解第二个句子的。

这样看来,在破解语码时,儿童心智一定是在某种东西的限制下才从周围的话语中找到了正确的规律的。尽管不会被句子的发音方式所误导,但他们一定会对隐藏在词语及其语序后面的语法规则进行深入探究。语言学家诺姆·乔姆斯基(Noam Chomsky)的普遍语法假说就是沿着这种推理路线提出来的:儿童语言习得是理解语言本质的关键。儿童头脑中天生具有普遍语法,即一套广泛适用于所有人类语言的语法方案。这种观点本身其实并没有听起来那么有争议性(或者至少超出了它所应得的争议),因为归纳逻辑使儿童有权对语言的工作原理作出“某些”假设,以便帮助他们成功地掌握整个语言体系。普遍语法唯一值得争议的问题是这些假设到底包括些什么:一个特定类型的规则系统蓝本、一套抽象原则,或是一种发现简单模式的机制(这也许还能被应用到语言之外的学习上)。语言习得科学的目标就是要发现儿童的内在语言分析能力,无论这种能力最终被证明是什么。

语言本身并不是一个单一的系统,相反,它是一种由多种成分构成的奇妙设计。因此,就儿童是如何习得语言的这个问题的研究而言,与其将精力放在对语言面面俱到的研究上,我们倒不如对它的某个内部成分进行一下全面的考察。具体来说,构成语言的成分主要包括:语音、由语音组合而成的单词、由单词组合而成的短语、由短语组合而成的句子。所有这些成分都势必与大脑系统相连,它们共同驱动着我们的嘴巴、耳朵、我们对词语和概念的记忆、我们的话语计划,以及当新话语输入时,我们用于更新知识的心智资源。

将词语组合成句子并决定着这些句子的含义的那个语言成分被称为句法。句法自身包含几种机制,语言不同,它们被开发和利用的情况也不尽相同。这些机制是:正确的词序组合、语法单位间的关系强制(例如,主谓一致)、对特殊双重功能词语的跟踪。比如,What do you want(你想要什么)中的what(什么),既可以充当特殊疑问词又可以充当代词,指代所需要的东西。

一个重要的句法现象就是句子围绕动词的建构方式。这种现象曾先后被冠以很多名称(其中包括:次范畴化、动词语态、述词论元结构、原子价、化合价、元数、参数、格结构、θ-的角色分配等),在本书的叙述中,我将继续沿用传统术语“动词构式”(verb construction)来指称它。

对于多数人来说,动词构式其实并不陌生,只不过人们对它的了解多半来自对及物动词和不及物动词用法之分的模糊记忆。不及物动词不能接直接宾语。以snore(打鼾)为例,我们可以说Max snored(马克斯打鼾了),但假如有人说Max snored a racket(马克斯打鼾出了一阵喧闹),这就会让人感到莫名其妙了。而及物动词则必须接一个直接宾语。例如,sprain(扭),我们可以说Shirley sprained her ankle(雪莉扭伤了踝关节),但却不能说Shirley sprained(雪莉扭伤了)。事实上,及物与不及物动词构式只不过是冰山的一角。英语中有些动词还要求一个格宾语(由介词引入的宾语),例如,The swallow darted into a cave(燕子飞进了洞);有些动词要求一个宾语和一个格宾语,例如,They funneled rum into the jugs(他们用漏斗把朗姆酒倒入壶中);还有些动词要求一个补足句,例如,She realized that she would have to get rid of her wolverines(她意识到她必须得脱掉她的渥弗林鞋)。在一本书中,基于动词的句法构式,语言学家贝丝·莱文(Beth Levin)将3000个英语动词分成了85类。请注意,这本书的副标题是:《一个“初步”的调查》(A Preliminary Investigation)。

一个动词不仅仅是一个用于指称动作或状态的词,它实际是句子的“底盘”。它为该句子的其他成分提供了一个多槽的框架,在这里,无论主语、宾语还是各种格宾语和从句等成分都可以各就各位,各司其职。这样一个以动词为核心的简单句还可以被插入到另一个更具包容性的句子里,如此反复,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就像那个老标识牌上写的那样:“I know that you believe you understand what you think I said, but I am not sure you realize that what you heard is not what I mean.”(我知道你相信你明白你所认定的我的那个意图,但我并不确定你是否意识到你所认定的并不是我的真实意图。)

一个动词被赋予的信息不仅可以将句子的核心成分组合起来,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它还决定了句子的含义。这一点在那些最小对立句中(仅仅动词不同的句子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举例来说,在Barbara caused an injury.(芭芭拉造成了伤害)和Barbara sustained an injury(芭芭拉受到了伤害)两个句子中,芭芭拉以完全不同的方式参与了伤害这个事件。Norm gave a pashmina(诺姆给人一个披肩)和Norm received a pashmina(诺姆收到一个披肩),这对句子也是如此。仅凭“主语是施事者,宾语是受事者”这条规则,我们是无法断定一个句子的意思的,我们还得考虑句中的动词本身的语义特征。举例来说,动词give(给)在我们心理词典中的用法表明,它的主语是给予者,宾语是给予物;恰恰相反,动词receive的主语是接受者,宾语却是给予物。此外,名称短语Harriet appearing to Sam to be brave(山姆眼里非常勇敢的哈里特)与Harriet appealing to Sam to be brave(要求山姆勇敢起来的哈里特)之间的差别表明,语义角色的不同分配方案可能会相当复杂。

玩味那些基于动词模糊语义(即不同构式的相同动词)的恶搞是我们体验动词构式妙用的一个好方法。下面这句笑话就是个经典的例子:Call me a taxi(叫我出租车),OK, you’re a taxi(好吧,你叫出租车)。还有一个关于酒店招牌滥译的笑话中,这则笑话曾在电子邮件间广泛传播,说的是挪威一家酒吧贴出的通告的英文翻译Ladies are requested not to have children in the bar(本酒吧禁止女士在此生孩子)。电影《沉默的羔羊》(The Silence of the Lambs)中,汉尼拔·莱克特(Hannibal Lecter,又名食人者汉尼拔)嘲弄他的追踪者:“真希望我们可以多聊会儿,不过晚餐我要去吃个老朋友。”喜剧演员迪克·格雷戈里(Dick Gregory)在自传中讲述了一件发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趣事:“上次去南方,我走进一家餐厅,有位白人女服务员走过来对我说:‘我们这儿不提供有色人种服务。’我回答说:‘没关系,我不吃有色人种。给我上一整只炸鸡。’”

一个动词所胜任的构式类型部分地取决于它的词义。举例来说,snore(打鼾)在英语中是不及物动词,这并不是什么碰巧的事情,因为打鼾是一个无须任何人帮助便可完成的行为。而kiss(接吻)之所以是个及物动词,是因为一个接吻动作通常需要两个人完成:一个人施吻、一个人受吻。根据一个存在已久的语言学假设——一个乔姆斯基普遍语法以及他的一些反对派,例如,查尔斯·菲尔莫(Charles Fillmore)的格语法均认可的假设,动词的含义是通过指定名词所能充当的少量语义角色的方式来影响它所处的那个句法构式的(这些角色曾被冠以各种名称,其中包括语义角色、格角色、语义关系、主位关系、θ-角色等)。如果一个动词只要求一个施事者(例如,打鼾中的打鼾者),那么它很可能是个不及物动词,而它的主语自然就是那个施事者。如果一个动词不仅要求一个实施者,而且还要求一个承受对象(例如,施吻者和受吻者),那么它十有八九是个及物动词,实施者为其主语,承受对象为其宾语。甚至一个描述移动的动词也规定了一个或多个介词宾语,比如,“自-短语”(from-phrase)表示源动作,“去-短语”(to-phrase)表示目标动作。

尽管如此,人们很早就已经认识到,动词背后的概念与它可能出现的句法构式之间的配合是相当不严格的。最终起决定作用的是动词本身,而不是它所蕴含的概念。举例来说,一个指定的概念,比如,eating(吃),它既可以充当一个及物动词,例如短语devour the paté(吃馅饼),你不能只说Olga devoured(奥尔加吃),也可以充当一个不及物动词,例如dine(进餐),你不能说Olga dined the paté(奥尔加进餐馅饼)。像这种拒绝在那些看似非常适合它们的构式中出现的动词举不胜举。假如仅仅根据意思来使用动词的话,那么下面这些说法应该都是没有问题的了:Sal rumored that Flo would quit(萨尔传言弗洛要辞职了),或者The city destroyed(这座城市被毁了),或者Boris arranged Maria to come(鲍里斯安排玛利亚过来)。遗憾的是,尽管这些话语完全可以听得懂,但对于以英语为母语的人来说,它们听起来会让人感觉怪怪的。

为了习得地道的母语,儿童必须整体地掌握这个系统:每个动词的词义是什么、它们能够自然地出现在哪类构式中,以及与它同现的各类名词承担着什么语义角色,等等。而这恰恰就是我邀请你一起探险的兔穴——它将引领我们走向那个人类意念的世界,在那里,我们可以观赏到它们所做的各种表演。

在开始我们的洞底探险之前,我首先为你解释一下我在说下面这两句话时的真正意思是什么,一句是,“你不能这么说”,另一句是,“如此这般的说法不符合语法”。这些判断是语言学最常用的经验数据:一个句子在某种特定的解释下,或者在某个特定语境中被分类为符合语法句、不符合语法句和不同程度的可疑句。这些判断既不意味着一个句子正确性的主观授权(不管那意味着什么),也不意味着它们得到了某些类似法兰西学术院的理事会的合法认定。当我说一个句子“不合语法”时,这只意味着它是一个本族语使用者尽可能回避的句子,一个会让他们听起来感到极其不舒服,而且怪怪的句子。

此外,还要提醒你注意的是,即使一个句子被断定为不合语法,但它仍然有机会出现在其他语境中。以特殊构式为例,比如,及物动词被用作不及物动词,当家长对孩子说Justin bites—I don't want you to bite(贾斯汀咬人——我不希望你咬人)。还有些时候,不及物动词被当作及物动词来使用,例如,Jesus died a long, painful death(耶稣死的过程漫长而痛苦)。

当陷入句法死胡同或者找不到任何其他恰当语言表达方式时,人们往往会对现有语言加以适当的改造,举例来说,I would demur that Kepler deserves second place after Newton(我反对继牛顿之后开普勒享誉第二),或者That really threatened the fear of God into the radio people(那可真把对上帝的敬畏降低到了普通人的程度了)。当我们说一个句子不符合语法时,它的真正意思是说,在“同等条件下”——也就是说,它所出现的语境是中立的、含义是约定俗成的,而且没有任何有效的指定情景的条件下,这个句子听起来让人感到怪怪的。

语言学家们这种将自己对句法的判断作为客观经验数据的做法往往令一些人感到不解。这种做法的危险是,一个语言学家所钟爱的理论很有可能会无意间歪曲了他的判断。尽管这种忧虑并不是没有道理的,但在实践中,语言学家们的个人判断还是利多弊少。基础认知研究的一个得天独厚的优势就是你总能轻而易举地接触到你所要研究的物种标本,因为这个标本就是你自己。记得我还是个语言实验室的学生的时候,有一次,我问导师,什么时候我们才能不再生成音调、听音调,然后开始真正的实验研究。导师纠正说:听那些生成的音调本身就是研究,就他而言,既然他坚信,如果他能听出来一系列音调背后的特定发声模式,那么其他所有正常人对这模式的感知和他应该是一样的。当然,为了客观起见(也是为了让期刊审查委员们满意),最后我们还是要雇学生来听那些语音,并根据学生们所听到的情况来控制按钮。但结果往往证明,学生们听到的和研究者们所听到的并没有什么差别。我个人在心理语言学的实验研究中也是这样做的,而且在很多研究中我都发现,来自志愿者的平均评定与语言学家最初的主观判断往往是一致的。

贝克悖论:儿童似乎在学习不可学习的知识

设想你自己是一个处于语言习得阶段的儿童,你要设法弄懂父母、伙伴和兄弟姐妹们是如何说话的。现在你已掌握了几千个单词,并且有了一些懵懂的语法概念(当然是下意识的),比如主语、动词、宾语以及介词宾语之间的区别,等等。语言习得过程中,你会不断地遇到新动词,要想学会它们,你就得想方设法推断它们的用法。当然,仅仅了解一个动词的词义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正如我们前面所说的,相近含义的动词可以出现在不同的句法构式中。例如,dine(进餐)和devour(猛吃),或者hint(暗示)和rumor(谣传),所以你还必须考虑到那个与动词同现的参与者所扮演的角色的问题。

举例来说,假如你第一次听人说起load(装载)这个动词,比如,Hal is loading hay into the wagon(豪尔正往马车上装干草)。假定当时你已经知道这个词的含义了,再加上你对现场的观察,你看到豪尔正将干草倒进马车里。这种情况下,最保险的做法就是对信息进行分类:load可以出现在由装货人(豪尔)做主语的句子里面,它还要求一个宾语(那堆草)来表示被移动的内容和一个介词宾语来表示容器(马车)。有了这些知识,现在你就能理解并说出下面这样的替换句了:May loaded some compost into the wheelbarrow(梅把一堆化肥装进了手推车)。语言学家把这种构式叫作“内容格构式”(content-locative construction),因为在这个句式中焦点是处于宾语位置上的内容。不过,你所能进行的归纳基本就到此为止了。你不大可能会冒险地说May loaded(意思是她把某物装进其他东西中),或者说May loaded into the wheelbarrow(梅装进手推车了)。

到目前为止,一切似乎都还不错。不过,不久你又听到了有关load的新构式句型,例如Hal loaded the wagon with hay(豪尔把干草装上马车)。对你来说,只不过干草再次被扔进了马车而已,换言之,这个句子和你所熟悉的那句Hal loaded hay into the wagon(豪尔往马车上装干草)的意思没什么两样。你可以在心理词典中给load这个词条添上一个备注:这个动词还可以出现在这样一个构式中——有一个主语(装载者)、一个宾语(容器,比如马车)、一个由介词with(用)引导的宾语(内容,比如干草)。语言学家把这种构式命名为“容器格构式”(container-locative construction),因为在这个构式中,容器成为了焦点。

在对动词日积月累的积累过程中,你还会遇到其他一些和load用法相近的动词:它们可以同时出现在含义相同、但结构不同的两个构式中,一个构式的直接宾语由内容格充当,一个由容器格充当。

Jared sprayed water on the roses.

杰瑞德给玫瑰花喷了水。

Jared sprayed the roses with water.

杰瑞德用水喷了玫瑰花。

Betsy splashed paint onto the wall.

贝琪把涂料喷刷到墙上。

Betsy splashed the wall with paint.

贝琪用涂料喷刷墙壁。

Jeremy rubbed oil into the wood.

杰里米把油漆刷在木头上。

Jeremy rubbed the wood with oil.

杰里米用油漆刷木头。

不难看出,这里一个模式已经崭露了头角,这就是语言学家所说的“交替模式”(alternation)。此刻,你该面临严峻的挑战了。你是会继续像从前那样保守地一个一个地记忆它们,然后将它们成对归档呢,还是会大胆地对它们进行归纳总结呢?比如,你可以归纳说,所有能出现在这两种构式之一的动词都能出现在另一个构式中。如果再创造一个规则,这个概括就可以应用了。这个规则大致可以这样描述:假如一个动词能够出现在一个内容格构式中,那么它就能出现在一个容器格构式中,反之亦然。我们暂且将这个规则称之为“位置格规则”(locative rule)。有了这个规则,当你听到有人说brush paint onto the fence(把油漆刷在栅栏上),你就可以推理出brush the fence with paint(用油漆刷栅栏)也是正确的,即使你从来没听别人这么说过。同样地,如果你听人说Babs stuffed the turkey with breadcrumbs(芭布斯用面包屑填火鸡肚里),你就能够推断Babs stuffed breadcrumbs into the turkey(芭布斯把面包屑塞到火鸡肚里)也是可以的。

这只是个小小的进步,但却是孩子们朝着正确的方向迈出的第一步。在英语中,像这种动词交替模式的句法构式随处可见。假如儿童能够挖出其潜在的模式,并将它们扩展到其他动词的使用上,这将对他们的学习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仅如此,它很可能是使孩子们最终成为能言善辩的语言使用者而不是笨嘴拙舌者的重要途径。

但现在却出现了一个问题。以上面提到的位置格规则为例,假如孩子们在推理过程中过度泛化了这条规则,那么这种归纳推理带给孩子们的非但不是事半功倍的学习效果,反而会让他们误入歧途。举例来说,如果孩子们将这条位置格规则应用到下面这句话语中,Amy poured water into the glass.(艾米把水倒进了玻璃杯),他们就会推理出这样的句子Amy poured the glass with water(艾米用水装满了玻璃杯)。但是,这种句式是以英语为母语的使用者拒绝使用的说法。假如反过来使用这条规则,孩子们还是会遇到同样的麻烦。以动词fill(装满)为例:就这个动词来说,在容器格构式中没问题,例如,我们可以说Bobby filled the glass with water(鲍比把玻璃杯装满了水),但是在内容格构式中却出了问题,例如,Bobby filled water into the glass(鲍比充水进玻璃杯)。请注意,这并不是什么特例,其他许多动词也都抵抗这条位置格规则。下面让我们再来看看另外4个不能同时进入这种替换构式的动词。在这4个动词中,其中两个只适用于内容格构式,另外两个只能用于容器格构式(按照语言学惯例,我在本族语者认为听起来不对劲儿的句子的前方加上了*)。

Tex nailed posters onto the board.

特克斯把海报钉在墙上。

*Tex nailed the board with posters.

特克斯用海报钉墙。

Serena coiled a rope around the pole.

赛琳娜把绳子绕在轴上。

*Serena coiled the pole with a rope.

赛琳娜用绳子缠轴。

Ellie covered the bed with an afghan.

埃莉用毯子罩床。

*Ellie covered an afghan onto the bed.

埃莉把毯子罩在床上。

Jimmy drenched his jacket with beer.

吉米用啤酒弄湿了夹克。

*Jimmy drenched beer into his jacket.

吉米把酒洇湿到夹克上。

这是个很有趣的问题。为什么每一对例句中的第二个句子听起来都怪里怪气的呢?这些可疑句听起来并不难懂。没有人听不懂Amy poured the glass with water或Jimmy drenched beer into his jacket所要表达的意思。不过,请注意,语言并不是一种人们想怎么说就可以怎么说的任意组合方式。从长远来看,儿童语言习得的过程终究要以被迫接受一个苛刻的语言协议而落下帷幕,而他们所接受的这个苛刻的协议有时也会将一个完美的沟通方式拒之门外。这是为什么呢?一些本来看似合理的归纳最终却顾此失彼地背叛了孩子们,使他们误入歧途。然而,就是在这样的困境下,孩子们依然能够学会语言的使用方法,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呢?孩子们到底是如何搞懂某些“顽固动词”是不能出现在那些完美的句法构式中的呢?

即使我们换个角度思考这个问题,让儿童主宰语言,语言成为奴隶,此等问题也一样会出现。既然儿童主宰语言,那么第一代儿童完全可以把他们所遇到的所有顽固动词都驯化了。假如真的是这样的话,现在的问题是,现代英语中为什么还保留着如此之多的例外的动词呢?

针对这个悖论,我们目前有3种解释方法,遗憾的是,这些解释无一能令人满意。让我们先来看看第一种解释,该主张认为,我们(以及我们所设想的那个孩子)所归纳出来的位置格规则过于宽泛了。也许那个真正的位置格规则仅适用于一小部分动词,这些动词所共享的某个特征被人们忽视了。而孩子们却莫名其妙地推断出了某些限制,并将这些限制以附录的形式添加到那条规则上。不过,假如这些动词真的存在共享特征的话,那么可以肯定,这个特征一定是相当隐蔽的,因为无论遵守还是抵制这一规则的动词,它们的含义都是非常相近的。举例来说,动词pour(注入)、fill(装满)和load(装载)所描写的都是移动的方式,这些移动的参与者也都相同:一个移动者、一些待移动的内容、一个作为移动目标的容器。然而pour仅适合内容格构式(pour water,注水),fill仅适合容器格构式(fill the glass,装满水杯),而load却适合两种位置格构式(load the hay,装干草,load the wagon装马车)。

第二种解释是,儿童根本就没有创造规则。也许他们真的只是一个个地记忆存档那些从身边大人们那里听来的动词组合句法构式,然后保守地坚持着这些组合方式。这个解释的问题是,假如这种说法成立的话,那么孩子们就会像下面漫画中的马文一样沉默寡言了。

好吧,这回问题解决了。再也没有什么能够诱惑孩子们说pour the cup with juice或cover an afghan onto the bed这样的错话了,因为他们永远都不会有机会听到大人们那样说话。动词也会因此永保特权,因为孩子们只能像逐个学习每一个由独特的语音和含义结合而成的动词本身那样,一个一个地去记忆它们的语法构式了。

Marvin-NAS.North American Syndicate.

尽管一些语言学家对这种假设非常看好,但在我看来,它并不是正确的。首先,假定儿童仅仅通过接触有限的话语样本就能掌握无限的语言资源,那么儿童如此保守的学习态度就太令人难以置信了。其次,从当代英语来看,语言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将新动词纳入新的构式中。这一事实表明,至少在成人之后,人们不会再继续做一个被动的动词咏诵者了。当听到英国人说He hoovered ashes from the carpet(他用吸尘器吸地毯上的灰尘——内容格),大多数美国人都会立即将hoovered的这种用法推广到He hoovered the carpet(他用吸尘器吸地毯——容器格)这样的句式中。同样,当一些容器格构式,例如,当burn a CD(把歌曲拷贝进CD)、rip a CD(从CD里复制出歌曲)等涌入日常语言中来的时候,相应的内容格构式,比如burn songs onto the CD(刻录歌曲到CD)、rip songs from the CD(从CD翻录歌曲)也会紧随其后、悄然而至,反之亦然。

到底是只有成人才能做这样的推理呢,还是语言习得过程中的儿童就已经显示了他们这方面的天赋呢?为了寻找答案,梅利莎·鲍尔曼(Melissa Bowerman)像许多语言心理学家一样一丝不苟地跟踪记录了自己孩子儿时的话语,并对每个异常现象都进行了录音和分析。她的研究表明,儿童确实会在一些构式中使用动词,而这些构式不可能是从父母口中听来的。下面是她记录的3组例句,它们分别是3个内容格和3个容器格的:

Can I fill some salt into the bear?

我能把盐放到这只小熊里面吗?

I'm going to cover a screen over me.

我要用个屏风把自己盖上。

Feel your hand to that.

你摸摸。

Look, Mom, I'm gonna pour it with water, my belly.

看,妈妈,我要把水倒在我的肚皮上。

I don't want it because I spilled it of orange juice.

我不想要了,因为我洒上橘子水了。

I hitted this into my neck.

我用它打进了自己的脖子。

THE STUFF OF THOUGHT 语言与思想实验室

为了确保上述错误不属于非正常儿童所犯的罕见错误,我和心理学家杰斯·格鲁彭(Jess Gropen)从两个方面对这个发现进行了验证。首先,我们在在线儿童话语语料库中进行了筛选,在筛选的过程中,我们确实发现了一些与此类似的错误。接下来,在对儿童语言中的过度泛化现象进行评估后,我们使用了一种叫作“wug试验”(wug test)的方法,这种方法是心理学家珍·格利森(Jean Berko Gleason)率先使用的。格利森的试验是这样的:她首先让孩子们看一只卡通鸟,然后告诉那个孩子,这有一只wug(随便编造的一个词),我们有两只这样的小鸟。然后她诱导说:“这有两只……”——在她的诱导下,一个4岁的受试儿童恰当地用wugs填上了问题中的空缺。很显然,wugs这个词不可能是他们从大人那里听来的,英语中根本没有这个单词。在我们所进行的评估试验中,我们告诉孩子们mooping就是“将一块海绵移到一块紫布上,使它变成绿色”的意思。果然,孩子们很快就能说出We were mooping the cloth这样的表达式——这是个他们之前从未听任何人说过的容器格构式。这一事实足以让马文告别他的沉默寡言了。

下面我们再来看看最后一种解释方法,该解释主张,孩子们也许确实犯了错误,但他们的错误得到了父母的纠正。为了免遭惩罚,他们开始不再把那些讨厌的动词用在讨厌的构式中了。这种解释同样不太可能。尽管心理学家们普遍认为父母对孩子的一切发展都是负有责任的,却从未有人曾去研究父母纠正孩子异常的话语行为,甚至没有人研究父母对孩子所犯的错误作出的反应。通常情况下,父母关心的是孩子们说话的内容而不是形式。而且就算他们确实试着纠正过孩子们的错误,但孩子们是根本不会往心里去的。请看下面这段典型的对话。

孩子:I turned the raining off.

(我把这个下雨的关掉了。)

爸爸:You mean you turned the sprinkler off?

(你是说你把喷水器关掉了吗?)

孩子:I turned the raining off of the sprinkler.

(我把喷水器的下雨的给关掉了。)

退一步来说,就算父母确实会对孩子的奇怪说法表现出惊讶,而且孩子也很往心里去,但是这也还是不足以解释当前的问题。就那些难以驾驭的动词本身来说,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罕见动词,然而事实是,对于它们能做什么,或者不能做什么,人们有着十分清楚的直觉。举例来说,人们觉得他们永远也不可能说They festooned ribbons onto the stage(他们把丝带装饰在舞台上),或者She siphoned the bottle with gasoline(她用汽油抽取瓶子)这样的奇怪话语,另外,对英语高频词的统计表明,这类动词的出现频率连百万分之一都达不到。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很难想象,每个以英语为母语的人在其母语习得的过程中都有机会一一错误地使用这些单词,我们也很难想象,他们的错误会得到一一纠正。最令人无法想象的是,人们现在对这些罕见动词的直觉竟然来自于他们儿时所经历的错误、纠正和惩罚。这样的假说,也有点儿太荒谬了吧。

我们有这样一个悖论,即贝克悖论。它包括这样4个内容:(1)人们从孩提时起就开始归纳;(2)他们回避归纳某些特定的动词(至少在成年以后);(3)他们那样做并不是由于曾因过度归纳而遭到了纠正;(4)他们允许自己归纳的词语与不允许自己归纳的词语之间并不存在系统化的差别。很显然,以上4句陈述不可能同时都为真。

人们为什么会如此关心这个位置格构式的可学性问题呢?它只不过是躲在心理语言学角落中的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问题而已呀。原因很简单,因为它是我们在解释语言现象时所遇到的众多悖论中的一个典型代表。位置格构式中的部分模式对人们有着相当大的诱惑,以至于人们根本无法对它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但它又相当危险,危险到让人无法随心所欲地使用它。不仅如此,它还无处不在,如影随形。在《疯狂英语》(Crazy English)中,语言大师理查德·莱德勒(Richard Lederer)的隽语唤起了我们对下面这些语言怪相的关注:

如果成年人(adult)犯通奸罪(adultery),那么婴儿(infant)是否犯步兵罪(infantry)?如果橄榄油(olive oil)是从橄榄(olives)中提炼出来的,那么婴儿油(baby oil)又是从哪里提炼出来的?如果素食主义者(vegetarian)吃蔬菜(vegetables),那么人道主义者(humanitarian)吃什么?作家(writer)是写作(write)的人,螫针(stinger)是用于刺伤(sting)的工具,那么指头(fingers)却不是源自于fing,杂货商(grocers)与groce无关,还有锤子(humdingers)并非衍生于humding,引领员(ushers)并非衍生于ush,而且男服经销商并不做衣服(haberdash)。

如果tooth的复数是teeth,为什么booth的复数就不该是beeth?一只鹅是goose,两只鹅是geese——所以一只驼鹿是moose,两只却不是meese?今天摇铃是ring,昨天摇铃是rang,为什么昨天投球不能说flang呢?如果他们写了(wrote)一封封信,也许他们还咬了(bote)舌头。

上面每一种困惑都定义了一个语言学和心理学的科学问题。其中第二段那个困惑,即对不规则复数和动词过去式的困惑,是个相当棘手的问题。为了搞清楚这个问题,我曾特意写过一本书和好几篇文章。遗憾的是,我最满意的那个解决办法在这里还派不上用场。Teeth和rang这类不规则复数形式就是语言学家们所说的“积极例外”(positive exceptions):它们就是那样存在着,即使像“过去式由动词加-ed构成”这样的普通规则也拿它们没办法。对于这些形式,孩子们只能听到一个学一个。此外,针对孩子们是如何利用积极例外词对那些规则动词形式进行占先或者阻止的,也就是,他们为什么不会用flang代替flung,或用mooses代替meese的问题,我们也有一种很好的解释办法:变位和变格都是有章可循的,每个动词通常只有一个过去式形式,而每个名词只有单、复数两种形式。当儿童听到Boggs flung the ball(博格斯猛击那个球),或者Vern shot two moose(弗恩射了两只鹿)这样的句子时,句中不规则动词形式就会在一个心智矩阵中立杆标出它们的单元格,并避开它们的竞争形式flang和meese或者flinged和mooses。

动词与构式不匹配属于“消极例外”(negative exceptions):尽管它们可以由规则生成,但它们却还是不能存在的。对于孩子们来说,他们并没有来自父母的直接言语证据可以用来证明这些形式是不符合语法的。但没听过本身并不能成为证据,因为孩子们没听过的完美语法形式太多了,他们不可能把没听过的语法形式全部排除掉吧,如果这样的话,那他们就只能八哥学舌了。由于动词构式不同于动词变位那么井井有条,因此儿童也无法使用其竞争形式去阻止它们,就像用flung阻止flinged和flang那样。我们不能说pin a board with posters(用海报钉在板上),或者coil the pole with a rope(用绳子缠在木杆上),并不是因为它们被一些守卫着语法阵地的同义词所排斥,就像flung对flang和flinged的阻止那样。这里的根本原因在于,英语中根本就不存在这样一个动词,它既能够用于容器格构式,又允许人们谈论“通过钉海报来覆盖告示板”这类事情。

当然,这个位置格动词的可学性悖论之所以受到这样的关注,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在我们从宏观的人类心智转入到微观的位置格构式的过程中,我曾说过,语言习得的问题本质上是一个归纳问题的实证——从当前有限的可及数据中有效地归纳出未来的状况。事实上,无论儿童语言习得还是计算机技术的掌握,或者科学家的理论概述都牵涉到这个问题。因此,我们目前所处的困境与所有其他类型的归纳问题所面临的问题并无两样:即在缺乏负面数据的前提下,如何从过度泛化的假设中摆脱出来。如果你把一个结论框架得过于宽泛了,而且你又没有来自外部世界的完整的矫正反馈(例如,在成长过程中,你始终认为天鹅是白色的,而且你从未去过新西兰,如果去过的话,你会发现那里的天鹅是黑色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你很可能面临着“永远都不知道自己的结论是错误的”的危险。就我们手头的问题而言,一个善于假设的孩子会情不自禁地作出这样的归纳:所有表示把某物移动到某处的动词都可以同时出现在两种位置格构式中。然而,孩子们终究要长大成人,成人后,他们一边下意识地避开一些从未听过的动词,一边对听过的动词继续进行归纳。事实上,位置格构式(及其类似构式)呈现给我们的是一种悖论,即儿童似乎在学习不可学习的知识。正因如此,它也成了那些热衷于普通学习逻辑的语言学家和计算机科学家们所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

自然界是不会以背叛自然法则的代价来迷惑人类的。假如有那么一些现象,无论我们怎样观察它们似乎都毫无意义,这说明,一定有某些事物运作原理的深层法则被我们忽视了。我们手头上这个位置格动词的可学性悖论问题也不例外,而且,在我看来,这里被我们所忽略的深层法则很可能就是操控着人类心智的那些概念的工作原理。

相同的场景,不同的框架

在贝克悖论那4个不可能同时为真的论述当中——人们归纳推理、人们回避某些例外、被回避的例外无可预知、并不是儿童所犯的每个错误都会得到纠正,最不经一击的就是那个“例外不可预知”的断言,即那个主张人们无法区分哪些动词是积极参与替换构式的,哪些动词是消极抵制替换构式的命题。我们之所以说“例外不可预知”是个错误的命题,是因为我觉得我们对这个问题的观察还不够深入。很多时候都是这样,一个乍看起来杂乱无章的语言模式最终却被证明是层次有致、泾渭分明的。举例来说,人们曾一度把为什么某些形容词,例如special(特别的)和beautiful(美丽的)等,不能加后缀-er和-est当成一个不解之谜,但当有人注意到这两个后缀仅适用于单音节形容词(redder、nicer、older)或者由一强一弱组成的双音节形容词(prettier、simpler、narrower)时,这个问题就再也不是什么难解之谜了。就我们手头的悖论而言,它的背后也许同样隐藏着一个微妙的法则,而正是这个法则驱动着一些动词积极参与位置格构式,同时它又迫使另一些动词在位置格构式面前临阵脱逃——语言学家本杰明·沃尔夫(Benjamin Lee Whorf)将这类法则称为“隐型”(cryptotype)。假如儿童归纳出来的规则对那个法则是敏感的,那个悖论就不会出现了。那么这个深藏不露的法则到底是什么呢?我觉得,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它不太可能与动词的发音有关,因为这些动词在发音规律方面并不存在明显的差别。假如与发音无关,那么很显然,它一定与这些动词的词义密切相关了。

我的这个突破受益于马尔卡·拉帕波特·贺华夫(Malka Rappaport Hovav)和贝丝·莱文两位语言学家所公开发表的一篇论文。当时他们就在麻省理工学院工作,他们的办公地点和我的办公室在一条走廊上。在乔姆斯基的影响下,语言学家们一直倾向于认为规则就是一些剪切和粘贴短语的操作,例如,向左移动一个介词宾语使之出现在直接宾语的位置上,或向右移动一个直接宾语使之进入介词短语中。在这种心态的驱动下,很多人都觉得,位置格规则与动词的词义有关这种想法听起来实在有些另类。对他们来说,这就好比你的文字处理器一边正常工作,一边宣称它将拒绝处理一些文字的剪贴工作一样令人不解。但是,假如这个位置格规则所转换的不只是构式中短语的布局,而是一些更抽象的东西,具体来说,就是那个介入该构式含义的事件框架,那么情况又会是怎样的呢?

让我们假定内容格构式的含义为“A致使B向C移动”,容器格构式的含义为“A致使C改变状态”(通过致使B向C移动)。换句话说,loading hey onto the wagon(把干草装进马车)是你对干草的所采取的行动,也就是说,致使干草向马车移动;loading the wagon with hay(用干草装马车)是你对马车的所采取的行动,也就是说,致使马车被干草所装满。事实上,它们是同一个事件的两种不同识解方法。这有点儿像图1-1这个经典脸谱-花瓶幻觉图中的格式塔转换,画面中图形和背景在人的知觉场中可以翻转位置。

图1-1 脸谱-花瓶

就那两个干草和马车的句子而言,图形与背景的翻转并不是心智视角所致,而是心智本身所致——它是对“事件到底是什么”的一种诠释。

乍看起来“致使某物去某地”和“通过移动某物到某处导致某地发生变化”之间的区别,与世贸大厦的坍塌究竟包括一起事件还是两起事件之间的区别一样枯燥乏味——是一个纯语义学的学术问题。不过,就语义学与“9·11”事件所涉及的巨资理赔间的利害攸关来说,我们绝不可小觑它的作用。

首先,这种新认识不仅更简单,而且更优雅,当然这并不等于说它就是一个理论正确的先兆,不过它起码预示着这个理论是不容忽视的。当我们把位置格规则重新设想成一个概念的格式塔转换时,它就不再是一个无缘无故剪贴短语的事情了。相反,在这种新认识下,位置格规则可以被分解成两个非常普通而又适用的原则:

● 语义再识解原则(格式塔转换):如果一个动词意指“A致使B向C移动”,那么它同样可以指“A通过将B移向C致使C发生状态改变”。

● 含义与形式贯通原则:把受影响的那个实体表述为直接宾语。

在内容格构式中(将干草装上马车),我们把干草作为直接宾语,因为此事件被识解为对干草的所作所为。在容器格构式中(用干草装马车),我们把马车作为直接宾语,因为事件被识解为对马车的所作所为。句中其他参与者的表达方式由另外一些贯通原则负责处理。一个原则将施事者(投掷干草的人)链接到主要位置。另外一个原则将其他参与者链接到一个格宾语的位置,每个参与者得到了一个适合它们语义的介词。介词into的意思是to in,即“进到某物的里面”;onto代表to on,即“到某物的上面”;with的意思是“改变状态的一种手段”。

尽管我们把原来的一条原则变成了现在的几条原则,但总的来说,它比原来更简单了。因为,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这些规则会在语言的其他不同组合中得到重新利用。而且有了这几条原则,我们就能对原来位置格原则为什么会那样规定作出令人满意的解释了。参与者“马车”必须从介词宾语的位置切换到直接宾语的位置(而不是被剪贴到任何其他已知位置上),因为这个参与者已经被重新识解为“受影响的实体”,作为受影响的实体,无论被改变了位置还是改变了状态,它们在句法中都要被表示为直接宾语。

我向你保证,我们之所以在一本关于人性的书籍里为一个位置格规则而纠结,就是因为它能告诉我们有关人类思维方式的事情。我在引言中曾经提到过这一点:人类的心智具有用截然不同的方式框架同一起事件的能力。在这里,我们看到,这个能力无所不在、如影随形,它们不仅在“入侵伊拉克还是解放伊拉克”、“遏止在妊娠萌芽状态还是杀死一个婴儿”等矫情的辩论中大显威风(人们对那两种可能性都不感到惊奇),即使在那些最简单、最具体、最无伤大雅的日常琐事的识解过程中,比如,把干草装进马车或把面包屑放入火鸡肚子里,它们也不失时机地操控着大局。

对这个位置格构式的考察不仅证明了识解(consturing)和再识解是认知的一个基本能力,它还揭示了构成每种识解的要素以及它们的一些怪癖。前面提到的格式塔转换理论提醒我们,两个位置格构式所表达的意思并不是完全相同的,这与我们最初的看法正好相反。这说明,在这些构式背后,一定存在着某些情境,在这些情境中,一个构式应用得恰到好处,而另一个却相形见绌。事实的确如此。

当有人把干草装上马车(loads hay onto a wagon)时,干草的数量是任意的,它甚至可以只有几钢叉。但是,当有人用干草装马车(loads the wagon with hay)时,它意味着马车被装满了。语言学家称这种微妙的差别为“整体效应”(holism effect),其他位置格动词也存在这个效应问题。用水喷玫瑰(spray the roses with water),意味着所有玫瑰花都被喷上了水,而不只是把水喷到玫瑰上(spraying water onto the roses);用面包屑塞火鸡(stuff the turkey with breadcrumbs)意味着火鸡的肚子被完全填满了面包屑。

这个整体效应并不是强加在位置格规则上的一个任意规定,它是位置格规则发挥作用的自然产物。具体来说,是心智将容器识解为受影响的实体的必然产物,而这种识解方式反过来又揭示了人类心智在构思事情及其变化方式上的一个有趣的特征。整体效应并不仅限于位置格构式,它普遍地适用于直接宾语。举例来说,Moondog drank from the glass of beer(穆恩多格喝过那杯啤酒),句中的the glass是介词from的格宾语,这句话的意思是他只喝了几口;而Moondog drank the glass of beer,句中的the glass是直接宾语,则意味着他喝光了整杯啤酒。同样,即使某人希望爬到半山腰就下来,你也会说He climbed up the mountain(他向山上爬去),但是如果你说He climbed the mountain(他爬过那座山),你的言外之意是说他到过那座山顶。让我们再来看看下面每对句子的区别,它们乍看起来很像同义句:

Peter painted on the door.

彼得在门上刷漆。

Peter painted the door.

彼得刷了门。

Betty put butter on the bun.

贝蒂在小面包上抹黄油。

Betty buttered the bun.

贝蒂把面包抹上了黄油。

Polly removed peel from the apple.

波莉把那个苹果上的皮削掉。

Polly peeled the apple.

波莉削了苹果。

在每对句子中,第二个句子将受影响的实体表述为直接宾语,它的言外之意是,对事物整体实施了行动,而不只是其中的一部分:门被完全粉刷了,小面包被全部抹上了黄油,整个苹果都被削掉了皮。

不过,整体效应的应用范围比这要广泛得多。整体效应并不是直接宾语自身的属性(直接宾语不过是句子的一个位置而已),它是那些倾向于被表述为直接宾语的概念属性,即受影响的那个实体的属性。在上述我们所观察的例子中,那些受到影响的实体恰恰都被表述成了直接宾语,这是因为,当一个句子包含一个因果施事者时,这个施事者通常会得到主语空位的优选权。但当施事者未被提及时,受影响的实体同样也可以做主语,例如,The ball rolled(球滚了),或者The butter melted(黄油融化了)。关键的问题是,当一个受影响的实体被纳入到主语时,它是被作为整体来解读的,就像直接宾语那样。这一点可以从下面3对句子中看得非常清楚:

Bees are swarming in the garden.

蜜蜂云集在那个花园里。

The garden is swarming with bees.

那个花园里飞满了蜜蜂。

Juice dripped from the peach.

桃汁儿从那个桃子里滴下来。

The peach was dripping with juice.

那个桃子正滴着桃汁儿。

Ants crawled over the gingerbread.

蚂蚁爬上了那张姜饼。

The gingerbread was crawling with ants.

那张姜饼上爬满了蚂蚁。

每对句子中的第二个句子所呈现的都是一个充满了本质(stuff)或位元(bit)的实体感官意象,它的饱和程度足以使我们的大脑模糊了意象本身与其本质的界限,并将原本是其本质或位元的行为理解成整个实体的行为:the garden swarms(花园蜂拥)、the peach drips(蜜桃滴汁)以及the gingerbread crawls(姜饼爬蚁)。

但在这些构式中,内容为什么会被作为一个整体来解读呢?这是因为,英语在处理一个“变化实体”(负载的马车、喷水的玫瑰、粉刷的门)时所采用的方式与它在处理“移动实体”(被投掷的草、被喷洒的水、被泼洒的油漆)时所采用的方式是一模一样的。“状态”被设想成处于一个可能状态空间上的位置,“变化”则被等同于在一个状态空间上从一个位置到另一个位置的移动。通过这种方法,位置格构式为我们阐释了隐藏在兔穴底部的第二个发现——隐喻在日常语言中无处不在。许多用于描述移动、位置或物理空间运动障碍的动词和构式也同样可以用于对一种隐喻性的运动、位置或心理空间运动障碍的描写,对此,语言学家雷·杰肯道夫(Ray Jackendoff)曾做过深入的探讨:

Pedro went from first base to second base.

佩德罗从一垒跑到了二垒。

Pedro went from sick to well.

佩德罗病了又好了。

Pedro was at second base.

佩德罗在二垒。

Pedro was sick.

佩德罗病了。

The manager kept Pedro at first base.

主教练让佩德罗留在一垒。

The doctor kept Pedro well.

医生使佩德罗的健康状况保持得不错。

就第一个句子而言,佩德罗的身体确实发生了空间上的移位,但在第二个句中,他的身体可能一直都躺在床上,只是他的健康状况发生了变化(打个比方来说“移动了”)。不仅如此,空间概念似乎也能影响到其他概念,我在前言中就已经提到过,人类在计算事件时,往往把事件看成是由时间-物质所构成的物体,并以计算物体的方式来计算事件。再比如,当人们谈论工资上涨与下浮、体重增加与减少、情绪高涨与低落,或者在坐标纸上绘制点图的时候,他们也会把空间作为这些抽象连续体的模型。至于隐喻的普遍性的发现到底是一场心智革命还是语言史上的平庸琐事,或者介于这两者之间的问题,我们将留到后面的章节中讨论。本章我想为你阐释的是,空间心理学是如何对整体效应和一般意义上的概念心理进行解释的问题。

当心智对一个位置上或者移动中的实体进行概念化的时候,它往往会忽略该物体内部的几何体,而只把它作为一个极其小的点,或者一个难以名状的团。语言学家莱恩·托尔密(Len Talmy)注意到,一个典型的介词,或者其他空间术语为一个图形和一个由某个参照物界定的地点指定了一种关系。一般来说,比起图形,参照物会更大、更突出些,而图形则相对于它进行移动和定位。再好的规则也难免有例外,当碧翠丝·莉莉(Beatrice Lillie)第一次看到这条规则时,她借用玛丽皇后打趣说:“从玛丽皇后到伦敦需要多长时间?”通常情况下,这个参照物会被指定更多的几何细节。它被概念化为有一定数量的延伸维度:一维,比如,一根棍子或绳子;二维,比如,一张纸或胶合板;三维,比如,一张沙发或一个西瓜。此外,它还会被概念化为一个具有与相应维度相连接的轴、组件、腔体以及边界等。

也就是说,被放置的那个图形与被界定的那个位置在语言中得到了不同的处理:前者被当成了一颗内部几何体被忽略不计的微粒,而后者则被图解化了。以英语短语为例:on your hand(在你手上)、under your hand(在你手下)、in your hand(在你手里)。不难看出,每个短语都挑选了手的一个几何面,即上面、下面以及手心里。介词的选择取决于几何体:如果捧起手,弹球就可以在手心里(in your hand),而且它是在手掌的方向上;如果把手掌伸平,或把弹球放在手背上,我们就可以说,弹球在手上(on your hand)。弹球不能在一个人的前臂、胫骨或躯干上,因为这些部位被概念化为一维空间的物质。下面我们来把这种图式的图形处理方法与传统的程式化的处理方法做一下对比。在上面的例子中,我把弹球作为图形,实际上,图形的形状构式可以是任意的:它可以是大理石、火柴棍、纸板火柴或是一只蛾子,它还可以是垂直的、倾斜的或者倒置的,它可以在你的手里、手上或者手下。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介词都把图形看成一个团或一个点:举例来说,along(沿着)和across(穿过)等介词就需要图形被延长或拉伸。尽管如此,绝大多数常见介词对被定位的那个图形还是看不大清楚的。

有了上面这些事实的启发,我们对整体效应现象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在位置格的替换构式中,当容器——比如,load hay into the wagon(把干草装上马车)中的the wagon被提升为直接宾语时,它同时也被重新概念化为一个在状态空间上被移动的实体(从“空”槽移到了“满”槽)。根据这种再识解,它被压缩成一个内部几何体被闭塞的点。我们并不是像在壁龛和隐蔽的洞式空间里一一整理物品那样来装满马车、灌溉花圃、填满火鸡肚子的,相反,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我们是把它们当作随时可以运出、盛开或烹饪的整个实体来处理的。事实上,整体效应这个术语有些用词不当。我们实际探讨的是一种“状态-改变效应”,通常情况下,一个受力物体发生状态改变的最自然的方式就是它的全部腔体或用于接受外力的全部表面被填充物给填满了。但是,假如一个只有部分被填充了的物体也被视为状态发生了变化的话,那么容器格构式也同样可以派上用场。因此,我们可以说一个涂鸦艺术家sprayed a statue with paint(把颜料涂抹在雕像上了),即使他只涂抹了雕像的一小部分,因为一个小斑点就足以让人们觉得那座雕像受损了。

言归正传,现在我来为你解释这个理论是如何解决我最初提到的那个悖论的。那么位置格构式的格式塔转换到底是如何解释一些动词欢迎转换,而另一些看上去并无两样的动词却抵制转换的原因的呢?这个问题的答案就是化学反应,即位置格构式的含义与动词的词义之间所发生的化学反应。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我们可以throw a cat into the room(把猫扔进房间),但却不能throw the room with a cat(用猫把房间扔满),因为通常情况下,我们不会仅仅因为房间里被扔进些什么东西就认为房间的状态发生了变化。这种化学反应还适用于比这更微妙的情况。一些句法模糊程度不同的动词,例如,pour(倒入)、fill(装满)和load(装载),由于它们描绘的都是“移动某物至某处”的行为,所以往往会让人们觉得它们是一丘之貉。但当我们对每个动作进行仔细观察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它们之间存在着截然不同的含义模糊性——它们所关注的事件运动侧面不同。

以动词pour(倒入)为例,想一想我们什么时候使用它,to pour或多或少意味着让液体连续不断地向下流淌。它所指定的因果关系是“允许”(letting),而不是“迫使”(forcing),而且它同时还指定了一种运动方式;这些都是使其区别于其他流动液体的含义单位的地方,比如,spray(喷射)、splash(飞溅)以及spew(呕吐)等。由于pour所描述的是运动,因此它可以被用在有关运动的构式中,所以,我们可以说pour water into the glass(把水倒入杯子)。但pour并不关心液体怎样,或者在哪儿停止流动。你可以把水倒入一个玻璃杯、倒在地板上,或从飞机窗口倒出去,让它消散于雾中。没人知道它们的归宿,所以这个动词不符合一个指定了容器状态变化方式的构式的含义要求,因而我们不能说She poured the glass with water(她用水倒进玻璃杯)。

现在我们来看看动词fill(装满)。To fill的意思是致使某物变满(看来fill和full发音相仿并非巧合),它就是关于容器的状态的:未满、未填满。换言之,fill对容器改变状态的方式毫不感兴趣。你可以把水倒进玻璃杯填满它,当然,你也可以用浴缸里排出来的水填满它,另外,下暴雨时把杯子举到窗外也一样能把它填满,或者用晚上水龙头滴漏下来的水滴填满它。这就是为什么说fill是pour的镜像句法的原因:通过指定一个容器的状态变化,它就可以和一个关于状态改变的构式和平相处了,因此我们可以说fill the glass with water(用水装满玻璃杯)。不过,由于它对内容运动的原因或方式漠不关心,因此它无法与一个关于运动的构式相匹配,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不能说fill water into the glass(把水装满杯子)的原因。

最后,我们再来看动词load(装载)。是什么共同的主线将你和你对干草和马车、子弹和枪、胶卷和相机、行李箱和汽车、软件和计算机等所做的事情联系在一起的呢?这不只是一个东西被安置到某个地点的问题。这个东西必须有合适的大小、形状和内容才能使这个地方能够履行它应该履行的任务——射击、拍照、旅行等诸如此类事情。装相机(load a camera)并不是把干草或子弹放进相机里;把爸爸的手提箱扔进了车厢却把妈妈的箱子扔在了道边,这也不叫装车(loaded the car)。事实上,如果你把胶卷塞进了胶卷盒以外的任何地方,比如,相机镜头盖的后面,或其他什么盒子里面,这就等于你根本没装相机。动词load因此需要同时指定两件事情:一件事情是,一个内容是怎样移动的;另一件是,一个容器是怎样变化的。正因如此,它不知不觉地混进了两种构式:要么内容格构式(装胶卷),要么容器格构式(装相机)。

THE STUFF OF THOUGHT 语言与思想实验室

我们该怎样来验证这个理论呢?一个最直接的方法是设计一个wug测试,首先教会孩子或成人不同种类的、自创的位置格动词,然后再去观察他们是如何使用这些动词的。当受试动词属于一种运动方式时,受试者应该自然地将其用在内容格构式中;当受试动词属于一种状态变化时,受试者应该把它用在容器格构式中。我和格鲁彭做了这个wug测试(确切地说,是moop测试)。在一些实验变体中,mooping指用显而易见的方式移动某物,比如,让一块湿海绵朝着一块湿紫布的方向锯齿形移动。在另外一些实验中,这个动词还指朝着一块布移动这块海绵,但这次涉及的运动方式是难以名状的,而且当海绵接触到那块布的时候,布就变成了绿色或粉色。当那个动词描述锯齿形移动时,儿童和成年人倾向于把事件描述为一个内容格构式,即mooping the spong(移动海绵)。当它描述一个导致颜色变化的运动时,他们更倾向于将其描述为容器格mooping the cloth(移动布)。实验的结果跟我们对这种情况的预测是一致的(即人们根据一个动词所选择事件的侧面来决定它可已插入到哪个构式中)。

总之,在破解儿童是如何推理母语句法这个难题的过程中,我们对孩子们必须学习的那些内容重新进行了概念化:从剪贴短语的操作到情景识解方式的格式塔转换。这一做法揭示出许多人类思想加工过程的基本特征,特征之一:即使面对一个最单调乏味的日常琐事,心智也会调用一组能以多种方式来识解一个事件的竞争框架;特征之二:真实空间中位置变化的框架还可以被隐喻性地应用于概念化状态空间的位置变化;特征之三:当心智想象一个处于某地或去往某地的实体时,它往往会把它融进一个难以名状的团里。

不过,上述这些结论也带来了一些新问题。我们的心智是否已经灵活到足以用任何方式概念化任何事件了呢?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我们怎么才能做到想入非非、畅所欲言呢?我们对运动和改变的基本认识是否能比仅仅把它们看成是一个处于某地、去往某地或者以某种方式变化的团更复杂些呢?

动词与思想1:内容移动,还是容器状态改变

应该说人类心智的灵活性——它所具有的框架翻转能力、格式塔转换能力,或者事件重新识解能力,是一种令人惊叹不已的天资。不过,也正是因为这一天资才使得我们几乎无法对人们对一个指定情景的思考和谈论的方式作出准确的判断。比如,当我用手杖敲击墙壁的时候,我到底是在墙壁上撞击手杖呢,还是用手杖击打墙壁呢?当哈罗德喜欢上希尔迪,到底是哈罗德自己对希尔迪产生了好感呢,还是希尔迪令他对她刮目相看呢?假如比尔模仿约翰·特拉沃尔塔(John Travolta)在《周末夜狂热》(Saturday Night Fever)中的表演逗得黛比捧腹大笑,那么,黛比到底是被比尔逗笑的呢(像气球被戳破一样),还是自己主动发笑的呢(她有足够的自由意识)?当贝姬在吵闹的房间里和利兹高声谈笑时,贝姬在做什么:影响利兹、创建信息、制造噪声、穿过房间发送消息,还是仅仅以某种方式运动自己的机体呢?即使是最明显的认知区别——谁做了什么,谁让某人对自己做了什么,都会引起人们心理上的跌宕起伏,这种例子举不胜举,比如,曲棍球员高喊“吻我的手肘”;再比如,在《呆头鹅》(Play it Again)中,伍迪·艾伦遭到几个骑摩托车家伙的殴打,事后他对他的朋友说:“我用下巴把那家伙的拳头打得啪啪作响,又用鼻子把另外一个家伙的膝盖一顿猛磕。”

在很多方面,应该说,认知的灵活性是上帝对人类的赐福。但遗憾的是,在探索人类语言工作原理的道路上,它却成了一句可怕的诅咒。语言本应该赋予人们一种谈论“谁对谁做了些什么”的交流方式,但如果面对着同一起事件,两个不同的人却可能会将完全不同的角色分配给了“谁”、“什么”和“对谁”,那我们的语言怎样才能赋予人们这种交际方式呢?这并不是杞人忧天,认知灵活性削弱了格式塔转换理论对儿童动词习得的解释力。为了复原它的威力,我们必须对那个运动和变化的心理学进行更加深入的探索。

问题就在这里。如果人的思想敏捷得足以从多方面解释事件,那么还有什么能阻止一个儿童将to nail解释为“通过在墙表钉东西来遮掩墙体”,或者将to coil解释为“致使一根长物体被一根细线缠绕”吗?假如这个问题的答案是“没有”,那么也就没有什么能够阻止孩子们说Tex nailed the house with shingles(特克斯用木瓦钉房子),或者Serena coiled a pole with a rope(塞丽娜用绳子缠木杆),这样的话,我们又回到了原点。具备了足够的认知灵活性,我们的心智可以将任意一个指定内容移动的动词重新识解为一个指定容器状态变化的动词。在这种万事皆有可能情况下,人们会以任何方式使用任何动词。

当然,我们有理由相信英语母语者对事件的识解方式是相仿的,因为他们对动词使用方式的判断基本上是相同的。但问题是,人们是如何达成这种共识的呢?一定是存在着某些独立的准则,它们告诉孩子们,什么时候可以将一种运动识解为显著的状态变化,什么时候这种状态变化会过于乏味虚假,并必须将它们排除掉。

这就需要我们深入到动词内部去发现更深层面的含义了,这个深层含义也就是人类心智用于判定哪一种认知角色(比如,施事者、运动的物体、变化的事物)应该被用于这类事件的识解那一层含义。

要想揭开这层含义,我们最好从微小的含义单位入手。首先设法归类出那些语义相近并能够同时参与两种位置格构式的动词微类和不能同时参与这两种构式的动词微类,然后设法找出它们藕断丝连的地方。下面是一些可以同时出现在这两种构式中的动词——也就是说,它们不仅允许你说smear grease on the axle(在车轴上涂润滑油),而且还允许你说smear the axle with grease(用润滑油涂车轴)。

brush(刷)、dab(轻拍)、daub(涂抹)、plaster(涂以灰泥)、rub(摩擦)、slather(厚厚地涂)、smear(涂上)、smudge(涂污)、spread(散布)、streak(加条纹于)、swab(擦拭)

下面这些动词是不能同时出现在两种位置格构式的,即它们只允许你说pour water into the glass(把水倒入杯子),但却不允许你说pour the glass with water(用水倒进杯子)。

dribble(流口水)、drip(滴下)、drop(使降低)、dump(倾倒)、funnel(灌进漏斗)、ladle(舀取)、pour(倒)、shake(摇)、siphon(抽取)、slop(溢出)、slosh(搅动)、spill(流出)、spoon(用勺舀)

它们的区别在哪里呢?这两组动词似乎都是把黏性物质弄进或弄在一个容器里面或表面,现在让我们想想隐藏在它们背后的物理学。在第一组动词中,施事者以一种力推动另一种力的方式,将动力同时作用于相应的物质及其表面上(内容)。在第二组动词中,施事者把这份体力劳动留给了地球引力。这就是“致使”(causing)与“允许”(letting)的差别,即直接作用与间接作用的差别,是人们做事情时希望立见成效,还是循序渐进的差别。当然,仅凭“运动”和“变化”,我们的心智还无法对一起事件进行独特的识解。要想做到这一点,它还需要对一些更加细微的概念差别加以关注,例如“迫使”(forcing)与“使能”(enabling)、“致使”(causing)与“允许”(letting)以及“相继”(before-and-after)与“同时”(at-the-same-time)等。

让我们再来看看处于这个语言分水岭对面的另一组动词微类。这类动词(均可以出现在两种替换构式中)究竟有什么共同之处呢?

inject(注射)、shower(抛洒)、spatter(溅)、splash(泼)、splatter(飞溅)、spray(喷射)、sprinkle(洒)、spritz(喷)、squirt(喷湿)

这次我们还是要考虑它们背后的物理学。上述所有动词均把作用力施加给相应的物质(内容),使其迅速进入或停留在相应的表面(容器)。这是另一种因果关系的形式,它们既有别于brush(刷)那组表示挤压(pressing)的动词,又不同于pour(倒)那组授权于地心引力的动词。而且它们与下列这些拒绝进入容器格构式的动词也不同,即你不能说spit the floor with tobacco juice(用烟色唾液吐地)。

emit(排放)、excrete(排泄)、expectorate(咳出)、expel(排出)、exude(渗出)、secrete(分泌)、spew(喷出)、spit(吐出)、vomit(呕吐)

这组令人反胃的动词均表示物质从一个体积中被排出,尽管它们的体积种类、排泄口、排泄物以及排泄方式各不相同。独特的内、外几何既使这些动词有别于其他微类的动词,又将它们紧密地团结起来。

下面还有一组动词。它们是一些表示四处发送微粒的动词,它们可以同时出现在两种位置格构式中。

bestrew(散落)、scatter(散射)、seed(播种)、sow(散布)、spread(传播)、strew(散播)

但是下面这类表示用扣件把某物附着到另一种东西上的动词却不能同时出现在两种替换构式中。

attach(系上)、fasten(扣紧)、glue(粘合)、hook(钩住)、nail(钉)、paste(粘贴)、pin(别住)、staple(钉上)、stick(黏住)、strap(捆住)、tape(捆扎)

下面这组动词表示无视容器的容量限制,强行将一个物质放进容器中,它们可以同时出现在两种构式中。

cram(填满)、crowd(挤满)、jam(挤进)、pack(群集)、stuff(塞满)、wad(填塞)

但表示将一个韧性一维物体绕在一个坚硬物体上的动词微类则不能同时出现在两种构式中。

coil(卷)、spin(旋转)、twirl(转动)、twist(捻)、whirl(回旋)、wind(缠绕)

假如我们对那些可以出现在容器格,但却不能出现在内容格的动词进行仔细观察,比如动词fill,它允许fill the glass with water(用水装满杯子)这种容器格构式,但却不容许fill water into the glass(把水装满进杯子里)这种内容格构式,我们就能发现,它们无一例外地属于一个由几何体、物理现象以及人类意志共同界定的动词微类。下面是我给各位词语爱好者们提供的一个动词微类清单,目的是让大家对这些动词微类有个大致的印象。

致使表层覆盖表面。液体层:deluge(泛滥)、douse(浸泡)、flood(淹没)、inunda(淹没);固体层:bandage(包扎)、blanket(用毯覆盖)、coat(覆盖)、cover(包括)、encrust(结壳)、face(抹盖)、inlay(嵌入)、pad(填补)、pave(铺设)、plate(电镀)、shroud(覆盖)、smother(窒息)、tile(铺以瓦片)。

在某物上添加某物,令其审美上感觉更好或更差。adorn(修饰)、burden(负担)、clutter(凌乱)、deck(装甲板)、dirty(弄脏)、embellish(润色)、emblazon(颂扬)、endow(赋予)、enrich(充实)、festoon(以花彩装饰)、garnish(装饰)、imbue(渗透)、infect(感染)、litter(乱丢)、ornament(装饰)、pollute(污染)、replenish(补充)、season(调味)、soil(侮辱)、stain(玷污)、taint(腐蚀)、trim(修剪)。

使一团不成形的东西和固体或表层同延。液体:drench(湿透)、impregnate(灌输)、infuse(泡)、saturate(饱和)、soak(浸泡)、stain(玷污)、suffuse(弥漫);固体:interlace(交织)、interlard(混杂)、interleave(交错)、intersperse(点缀)、interweave(织进)、lard(润色)、ripple(泛涟漪)、vein(成脉络)。

添加一个阻碍某物运动的物体。液体:block(阻止)、choke(窒息)、clog(阻塞)、dam(筑坝)、plug(塞住)、stop up(堵塞);固体:bind(绑)、chain(束缚)、entangle(纠缠)、lash(扎捆)、lasso(套索)、rope(捆绑)。把一组物体分布在一个表面上。blot(涂污)、bombard(轰炸)、dapple(使有斑纹)、riddle(粗筛)、speckle(点缀)、splotch(使有斑点)、spot(满是斑点)、stud(散布)。

这到底是怎么了?难道过度的如厕训练把英语民族摧残成了一个吹毛求疵的民族了吗?什么样的文明仅仅为了决定一个动词的使用方式竟如此斤斤计较一个物体被弄脏、搅动、泼溅、喷出、塞满或者涂鸦的方式呢?这个问题的答案实际上与性心理发展阶段并无关系,它与人们识解物理事件的心理状态有关。

让我们回想一下,位置格构式的使用取决于它们被看作是哪类属性的动词:一个事物运动的方式、一个表面受影响的方式,或者二者兼顾。这些动词微类告诉我们,几何学和物理学的某个方面在英语使用者头脑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它们决定着人们对事件的识解方式。

就brush那组动词微类来说,施事者将力同时作用于物质和表面,所以这些动词很自然地被识解为对双方实体都施加了影响,这解释了它们为什么适合两种替换构式。Stuff那组动词体现了一种共同的感受力,其中内容与容器相互挤压,因此这一组动词也能同时出现在两种构式中。而pour那组,由于地心引力隔在了施事者与被弄湿的表面体之间,所以施事者不大可能被识解为对容器直接施加力,因此这些动词只能出现在内容格构式中。Attach那组动词也意味着一种媒介(胶水、钉子等)的存在,它将施事者的行为与它对表面体的影响区分开来,不出所料,这类动词也不适用于容器格构式。

另一类动词则正好相反。它们被用于准确地描述一个东西的表面或一个容器被它物所粘时发生变化的方式:变得更好或更差(adorn、pollute)、不能容忍运动(block、bind)、被渗透(drench、interlace)、被淹没(cover、inundate)。由于这些动词只关心表面体的变化方式,而不关心浸剂和沉积物抵达该表面的方式,因此它们只胜任容器格构式。你可以说drench the shirt with wine(葡萄酒浸透了衬衫),但却不能说drench wine into the shirt(把葡萄酒浸入衬衫)。

为了搞清楚动词参与位置格替换构式这个复杂的问题,我们已经对人类心智在识解一起事件时的独特表现的内因进行了深入探讨。正是在这一深度上,我们发现了人类心智用于组织世俗经验的一个全新的概念层:关于物质、空间、时间和力的概念。这些概念激励我们的心智将那些表面上听起来、闻起来、摸起来似乎毫不相干,但对心智来说却相当重要的事件联系了起来。不仅如此,它们在人类的社会生活中俯拾皆是,一些哲学家甚至把它们看作人类用于组织心智生活的“脚手架”。在第3章中,我将为你们展示这些概念是如何在我们的科学、幻想、道德、法律甚至是幽默中大显身手的。在设法搞清楚儿童语言习得过程中所出现的这个不起眼的现象的过程中,我们不仅意外地发现了这些了不起的认知范畴,而且还中了它的咒语。这个意外的发现坚定了我继续从此类难题入手去探讨人类心智的另外两个主题的信心。

动词与思想2:使其移动,还是使谁拥有它

也许你会觉得,上节中我们借助的框架翻转理论仅仅为了解释pour the glass with water(用水倒入杯中)这么个违背语法的小问题,竟然能扯出这么多思想工具来。不过请注意,这些思想工具并不是位置格构式的专属,它们还可以用来解释英语中的其他构式问题。不仅如此,在对其他构式进行解释的过程中,我们还将发现更多诸如此类的思想工具。

“与格”(dative)构式包含一对语法构式,其中一个与内容格构式相仿,而另一个则包含两个“裸宾语”(naked objects)。

Give a muffin to a moose.

用松饼喂麋鹿。

Give a moose a muffin.

喂麋鹿松饼。

第一种构式被称为“介词与格”(prepositional dative),因为它包含一个介词to;第二种构式被称为“双宾语与格”(ditransitive or double-object dative),因为动词后面跟着两个宾语,而不是一个。传统语法将这两个短语分别称为间接宾语和直接宾语;当代语言学家则通常将它们简单地称为第一宾语和第二宾语。

我们在位置格构式中看到的那4个不可学性悖论的要素,在与格构式中也全都存在。第一,这对构式含义相近。第二,这个替换构式所涉及的动词并不在少数。

Lafleur slid the puck to the goalie.

拉弗勒把冰球传给了守门员。

Lafleur slid the goalie the puck.

拉弗勒传给守门员一个冰球。

Danielle brought the cat to her mother.

丹尼尔把猫带给妈妈。

Danielle brought her mother the cat.

丹尼尔带给妈妈一只猫。

Adam told the story to the baby.

亚当讲故事给婴儿听。

Adam told the baby a story.

亚当给婴儿讲故事。

对于一个聪明的孩子来说,这种构式习得起来相对容易一些,其中的句型也比较容易归纳出来:如果一个动词能够出现在介词与格构式中,那么它也同样可以出现在双宾语与格构式中,反之亦然。

第三,儿童确实是通过习得掌握这种句型的。在儿童的日常用语中,你可以发现许多这种双宾语的话语。这些话不可能是孩子们从父母那里听来后记下来的。

Mommy,fix me my tiger.

妈妈,给修修我的老虎。

Button me the rest.

系上我剩下的扣子。

How come you’re putting me that kind of juice?

你怎么给我倒那种果汁呢?

Mummy, open Hadwen the door.

妈妈,给哈文开门。

我和格鲁彭所做的那个wug测试表明,那些受训学会说norp the pig to the giraffe(用敞篷车把猪送到那只长颈鹿那儿)的受试儿童会对这个结构进行归纳推理,并能说出norp him the horse(用敞篷车把他送到那匹马那儿)。成人也一样在归纳推理与格构式。在20世纪80年代,当to fax(发传真)进入日常会话时,没过多久,人们就开始说Can you fax me the menu(能传真给我那个菜单吗?)人们这种开放精神还表现在他们将e-mail动词化地使用在与格I’ll e-mail him the directions(我会用电子邮件把说明书发给他)上。

第四,悖论就出在这里——归纳在两种与格构式中都遭遇了反例。下面是一些只能用于介词与格的动词。

Goldie drove her minibus to the lake.

戈尔迪开面包车去湖边。

*Goldie drove the lake her minibus.

Arnie lifted the box to him.

阿尼给他举起箱子。

*Arnie lifted him the box.

Zach muttered the news to him.

扎克低声地给他讲那个新闻。

*Zach muttered him the news.

而下面是一些只能用于双宾语与格的动词。

The IRS fined me a thousand dollars.

美国国税局罚了我1000美元。

*The IRS fined a thousand dollars to me.

Friends, Romans, countrymen:Lend me your ears!

朋友们、罗马兄弟们、同胞们:借给我你们的耳朵!

*Friends, Romans, countrymen:Lend your ears to me!

第五,两种与格构式都能参与的动词和只能参与一种的动词所传达的意思似乎是同一种类型的。Slide the puck(滑冰球)和lift the box(举起箱子)是移动东西的方法;tell a story(讲故事)和mutter the news(咕哝新闻)是传播事情的方式。这里,这个悖论还是儿童到底是怎么做到既能归纳又能巧妙地知道什么时候该避开那些例外的,即使那些例外看上去似乎非常武断。

当我们面对位置格这个悖论的时候,我们的解决办法是将那个替换构式想象成一个在“致使运动”和“致使变化”间转换的格式塔。与格构式也不例外,它所涉及的也是一个格式塔转换的问题,只不过这个转换是在“致使运动”和“致使拥有”间进行的。Give a muffin to a moose(用松饼喂麋鹿)的意思是“致使一个松饼移动到一只麋鹿嘴里”,而give a moose a muffin(喂麋鹿松饼)的意思是“致使麋鹿拥有了松饼”。

这似乎又是一次无谓的纠缠,因为通常情况下,致使运动的后果就是致使拥有。有了一个可运动的东西,你就得致使它移动到某人那里,以便那个人能够获得它。当然,即使你拥有的那个东西不能运动,或者连形状都没有,它也可以被想象成隐喻意义上的运动。在这个隐喻中,“所有物”是“东西”、“拥有者”是“位置”、“给予”是“运动”。这样我们就可以说The condo went to Mar(公寓归了马弗),或者Marv kept the condo(马弗保管公寓),即使公寓不可能从空间上移动到任何地方去。

尽管如此,这两种识解在认知上是有差别的,因为并不是所有致使运动的行为都能致使拥有。请考虑一下下面这些同音异义词。

Annette sent a package to the boarder.

安妮特把包裹寄给寄宿生。

Annette sent a package to the border.

安妮特把包裹寄往边境。

就第一个句子来说,你可以使用与格规则说Annette sent the boarder a package(安妮特给寄宿生寄包裹)。但如果第二个句子使用与格规则Annette sent the border a package(安妮特给边境一个包裹),这句话就毫无意义了,因为边境是个没有生命的实体,所以它不可能认领一个包裹或其他什么东西。所属物的概念通常只适用于有生命的实体。这就是为什么一些动词拒绝进入双宾语构式的直接原因。举例来说,*Goldie drove the lake her minibus(戈尔迪驱车来到湖边)这个句子意味着那个湖现在拥有了面包车,但这是讲不通的。

不仅某种“致使运动”与“致使拥有”不兼容,而且有些“致使拥有”与“致使运动”也同样是不兼容的。当我们说Cherie gave Jim a headache(切丽令吉姆头疼),我们的意思是说,切丽致使吉姆拥有头疼,我们可以假定切丽是个令人讨厌的女人,因此,她滑稽可笑的行为使吉姆感到头疼,但没人会认为,头疼长了两条小腿从切丽的脑袋跑到了吉姆的脑袋里。毫无疑问,Cherie gave a headache to Jim(切丽把头疼给了吉姆)听起来会非常不自然,尽管并不是不可以这么说。

即使两个与格构式听起来一样自然,但我们仍然可以感受到它们之间的意思差别。在谈论一垒手时,如果说Pedro threw him the ball, but a bird got in the way(佩德罗把垒球抛给了他,但一只鸟挡住了球的去路),人们就会觉得有点儿怪异。但是如果这么说,Pedro threw the ball to him, but a bird got in the way(佩德罗把垒球抛向他,但被一只鸟挡住了去路)就没有问题了。这是因为,对于许多动词来说,双宾语构式意味着受事者实际拥有那个所属物,而不只是该物体朝着它的位置被送出。出于类似的原因,Senor Jones taught Spanish to the students(琼斯先生给那些学生们讲西班牙语)就等于说琼斯徒劳地教一些一个单词都不记的笨蛋。但如果说Senor Jones taught the students Spanish(琼斯先生教学生们西班牙语)则意味着学生们现在已经了解一些西班牙语了——他们隐喻性地拥有了它。

说到隐喻,许多表示交流的动词都适用于与格构式,比如,Ask me no questions(别问我问题)、I’ll tell you no lies(我不跟你说谎)、Sing me no song, read me no rhyme(不要为我唱歌,不要为我咏诗)。这就好像我们把“思想”看成“东西”、“知道”看成“拥有”、“交流”看成“发送”、“语言”看成“包裹”。这种隐喻有时被称为“导管隐喻”(conduit metaphor),我们可以从一些关于思想、言论和教学的表达式中看到它。举例来说,我们“收集”(gather)想法并“付诸”(put into)言语,如果我们的措辞不是“言之无物”(empty)或“空洞”(hollow)的,我们就可以把这些思想“传递”(get across)给我们的听众,而我们的听众则可以对我们的话语进行“解码”(unpack),并“领会”(extract)其中的“内涵”(content)。

这里,我们又遭遇了位置格构式的另一个难题,而且在解决这个难题的过程中,我们又开启了通往思想机制的另一扇窗户。

致使运动和致使拥有间的格式塔转换(即使能够隐喻性地拓展概念)并不足以区分哪些动词能够进入与格构式,哪些则不能。看来,这个问题也同样中了那个认知灵活性的诅咒:我们的心智有潜力把所有事件都识解成“拥有的改变”,但是我们需要对为什么它对某些动词如此青睐,而对另外一些却置之不理的原因作出解释。为什么一个英语使用者可以throw someone a box(通过把盒子扔给他使他拥有它),但却不能lift him the box(通过给他抬起盒子使他拥有它)?为什么你能tell him the news(告诉他这个消息)却不能mut ter him the news(嘀咕他这个消息)?

之所以出现这个困惑还是因为我们观察问题的立足点离那些真正发挥作用的认知细节太远了。一旦走近些,我们就能够发现一些较细的含义点,而正是它们授权我们的心智只将某些类型(而不是其他类型)的“发送”和“交流”识解为“使拥有”。

给予类动词可以完全符合逻辑地出现在两种与格构式中:

feed(供给)、give(给予)、hand(交给)、lend(借给)、loan(贷款)、pay(支付)、sell(销售)、serve(供应)、trade(交易)

表示迅速地把作用力分配给一个物体,将其沿着弹道发送给一个接受者的动词,就像Lafleur slapped him the puck(拉弗勒猛击他的冰球)中的slap那样,也能同时出现在两种与格构式中:

bash(猛击)、bat(用球棒击球)、bounce(弹跳)、bunt(顶撞)、chuck(轻拍)、flick(轻弹)、fling(猛动)、flip(轻击)、heave(投掷)、hit(打击)、hurl(猛掷)、kick(踢)、lob(抛高球)、pass(传递)、pitch(投)、punt(踢悬空球)、roll(滚动)、shoot(射击)、shove(猛推)、slam(摔)、slap(掌击)、slide(滑动)、sling(投掷)、throw(扔)、tip(翻倒)、toss(辗转)

就像位置格替换构式那样,这里起决定作用的也是物理学。表示对一个物体持续施力以使其保持运动的动词(而不是表示把物体猛弹出去的动词)均不喜欢双宾语构式(问卷调查证实这种差异)。这解释了为什么lifting him the crate(给他举起箱子)听起来有些别扭的原因,这类表示持续施力行为的动词还包括:

carry(搬运)、drag(拖拉)、haul(拖运)、hoist(吊起)、lift(举起)、lower(降下)、lug(拉)、pull(拖)、push(推)、schlep(携带)、tote(手提)、tow(牵引)、tug(用来拉)

即刻发生事件(例如,投掷)与延迟发生事件(例如,拖拉)间的差别在语言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语言学家把这一普通含义领域,即状态和事件在时间上的分布方式称为“体”(aspect),注意不要与另一个记时概念“时态”相混淆。在第4章探讨时间概念的时候,你会看到“体”的差别在语言和推理的许多领域中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不只在我们当前所谈论的与格构式中。

针对交流问题(前面提到的关于ask和mutter的问题),双宾语构式所采取的是两种不同的识解态度。它很乐于接纳那些明确指定信息种类或目的的动词,例如,ask(只适用于一个问题所涉及的信息)、read(只适用于写出来的东西):

ask(询问)、cite(引用)、pose(提出讨论)、preach(说教)、quote(引述)、read(读)、show(说明)、teach(教)、tell(告诉)、write(写)

但那些限定说话方式的动词却遭到双宾语构式的百般阻挠,这类动词包括:

babble(喋喋不休)、bark(厉声道)、bawl(大声宣布)、bellow(吼叫)、bleat(咩咩)、boom(发隆隆声)、bray(叫)、burble(发咕咕声)、cackle(咯咯叫)、call(呼叫)、carol(歌颂)、chant(唱)、chatter(唠叨)、chirp(尖声地说)、cluck(咯咯叫)、coo(唔唔地叫)、croak(用嘶哑的声音说)、croon(低吟)、crow(啼叫)、cry(叫喊)、drawl(慢吞吞地说)、drone(低沉地说)、gabble(七嘴八舌地说)、gibber(胡扯)、groan(呻吟)、growl(咆哮)、grumble(嘟囔)、grunt(咕囔着说)、hiss(发出嘘声)、holler(大喊大叫)、hoot(大声叫嚣)、howl(狂喊着说)、jabber(快而含糊地说)、lilt(用欢快的节奏唱)、lisp(口齿不清地说)、moan(呻吟着说)、mumble(含糊地说)、murmur(私下抱怨)、mutter(咕哝)、purr(满意地说)、rage(发怒)、rasp(粗声粗气地说)、roar(吼叫)、rumble(低沉地说)、scream(尖叫)、screech(尖着声音讲)、shout(喊叫)、shriek(尖声发出)、squeal(高密)、stammer(结巴着说)、stutter(口吃)、thunder(大声喊出)、trill(用颤声说)、trumpet(发出喇叭般的声音)、tsk(啧啧)、twitter(吱吱叫)、wail(哀号着说)、warble(用柔和的声音唱出),wheeze(喘息着说),whimper(呜咽),whine(哀诉)、whisper(耳语)、whistle(吹口哨)、whoop(高声说)、yammer(大声抱怨说)、yap(瞎讲)、yell(大叫)、yelp(叫喊)、yodel(用真假嗓子互换着唱)

这就好比人们对发音方式的专注打破了“交流即发送”的咒语,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们的心智只好借用物理术语将这些行为识解为“制造噪声”。

与格构式为我们展现的最后一个含义世界是“帮助”(helping)或者“伤害”(hurting)的概念世界。世界上的许多语言中都有一个用于标识“一个受益于一种行为的人”的专门标记,语言学家把这个标记叫作“受益格”(benefactive)。英语中,受益格通常由介词for引导,例如,Gentlemen still open doors for women(先生一直为女士开门),或者She bought a house for her fiancé(她为未婚夫买了一所房子)。一些受益格还能用于与格的交替构式中:你既可以说buy a house for your fiancé(为你未婚夫买房子)也可以说buy your fiancé a house,或者build a house for your fiancé,build your fiancé a house(为你未婚夫建房子)。但只有受益格还不够:Gentlemen open women doors(绅士为女士开门),或者He fixed me my car(他修好了我的车)这类说法就会让人感到不舒服。归根结底,这个问题的罪魁祸首还是双宾语构式的含义问题,即“致使拥有”问题。在这两个听起来怪怪的句子里,不是因为门被绅士打开了,那个妇女就过来占有了这个门,也不是因为汽车被修理了,那个客户才拥有了汽车的主权(汽车原本就是他的)。

通常情况下,一个受益格只有在受益者真正受益(收到某种东西)的情况下才能进入双宾语构式,即使这样的情况,也只有部分类型的动词才能进入。其中一类是表示“为了使某人拥有某物而做某事”的动词,例如,Oh Lord, won't you buy me a Mercedes-Benz(哦,天啊,你不能给我买一辆奔驰啊)。这类动词还包括earn(赚得)、find(发现)、get(获得)、grab(攫取)、or der(订购)、steal(偷窃)和win(赢得)。另一类动词表示“出于给予他人的目的而创造某事”,例如,Bake me a cake as fast as you can(尽快给我烤一块蛋糕)。这类词还包括:build(建造)、cook(烹饪)、knit(编织)、make(制造)和sew(缝合)。

那么与受益格对立的是什么呢?当然是受害格(malefactive)了——一个因为某种行为的影响而处于逆境的倒霉蛋。英语有时用介词on来引导受害格,例如,They played a trick on us(他们对我们耍阴谋)和My horse died on me(我的马弃我而去)。英语中也有一类能进入双宾语构式的受害格动词,这个动词微类所表达的意思是“致使或意欲使某人不能拥有某物”。

They fined her twenty-five cents.

他们罚了她25美分。

That remark just cost you your job.

那个言论让你搭上了工作。

And forgive us our trespasses, as we forgive those who trespass against us.

原谅我们自己所犯的错,就像我们原谅了别人对我们所犯的错那样。

You bet your life!

你竟然用生命打赌!

They took all the trees and put them in a tree museum, and charged all the people a dollar and a half just to see’em.

他们砍掉所有的树,放在树木展览馆里,然后向每个人收取1.5美元的观赏费。

此外,这类动词还包括begrudge(嫉妒)、deny(否认)、envy(妒忌)、spare(饶恕)和save(挽救)。由于这些动词不含有“致使运动”的意思,因此,毫不奇怪,它们中的大多数都适合介词与格构式——你既不能说They fined twenty-five cents from her(他们从她那儿罚了25美分),也不能说on her(在她身上)或of her(从她那里)。

然而,双宾语构式并非不假思索地将所有纯粹的受益格和受害格都禁足于门外。在有些情况下,即使某人得到了帮助,或是受到了伤害,但他并没有什么改变,这时双宾语构式就又派上了用场。这种情况最典型的例子就是give和do所构成的习语。

Hymie, give me a hand!

海米,帮我个忙!

Give me a kiss, just one sweet kiss.

给我一个吻,就一个香吻。

Can you do me a favor?

你能帮我个忙吗?

Someone should give him a good swift kick.

真该有人猛踢他一脚。

另一类例子涉及的是一些象征性的奉献行为。

If you want my hand in marriage,first you’ll have to kill me a dragon.

想让我跟你结婚,你得先为我宰一条龙。

Cry me a river!

为我泪流成河吧!

God said to Abraham,"Kill me a son."

上帝对亚伯拉罕说:“为我杀了你的一个儿子吧。”

非标准美语中还有另一类常见的“自助式构式”(help-yourself construction)。

Why don't you take yourself a cab and go jump in the lake?

你为什么不打个车赶紧滚开?

Five more minutes, he’d have chewed himself a hole through the fence.

5分多钟过后,他终于绕过了我的卡车。

Have yourself a merry little Christmas.

你自己好好过个快乐的圣诞。

I stepped outside to smoke myself a J.

我走到外面去抽烟,让自己振作起来。

Mercy sakes alive, looks like we got us a convoy.

看在上帝的份上,看起来我们给自己弄了个大车队。

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那个造新词的祈使反驳,一种流行于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习语,意为“别以为你对我大包大揽或指手画脚的就是在帮我”。

What is this?

“Proud”—and“I thank you”—and“I thank you not”—And yet“not proud”?

Mistress minion you, Thank me no thankings, nor proud me no prouds.

—Shakespeare, Romeo and Juliet, act III, scene 5

这算什么?

是“自豪”——“感谢”——“不谢”——还是“惭愧”呢?

亲爱的夫人,谢我却没有一点谢意,为我自豪却没有丝毫的自豪感。

——莎士比亚,《罗密欧与朱丽叶》第三幕,第5场

“I heartily wish I could, but—”

“Nay, but me no buts—I have set my heart upon it.”

—Sir Walter Scott, The Antiquary

“我由衷地希望我能,但是——”

“不,但对我来说没有但是——我意已决。”

——沃尔特·斯科特爵士,《古董商人》

Advance and take thy prize, the diamond;but he answered, Diamond me no

diamonds!For God's love, a little air!Prize me no prizes, for my prize is death!—Tennyson, Lancelot and Elaine

快去啊,去领取你的奖赏,那块钻石;但他却回答说,给我钻石却不是钻石,看在上帝的份上,冷静点吧!奖赏我却不是奖赏,因为我的奖赏只有战死沙场!

——坦尼森,《蓝斯洛和爱莱霓》

尽管这些说法听起来有点儿装腔作势,但这类习语在报纸和互联网上始终可见。下面是我搜集的一些例子:UT me no UTs(出自一篇短文的标题,抗议用两个字母的缩写形式代替地区邮政地址,比如,把Utah缩写成UT)、Comment me no comments(评价我却没有评语)、Blog me no blogs(让我看博客却不是博客),甚至Jeff Malone me no Jeff Malones,这来源于一个篮球记者反对马龙是全明星材料的说法的报道。

为什么英语这种语言——事实上是很多语言,对“给予”和“收益”、“否认”和“伤害”使用相同的构式呢?这个问题可以由另一种语法隐喻来解释——“殷实就是拥有财产”“帮助就是给予”。占有者和受益者在双宾语构式中的模糊性所揭示的只是这类隐喻关于“帮助-即是-给予”那部分,事实上,它还有另外一个更加基础的部分,即“殷实-即是-拥有”,这部分隐喻在动词have所构成的习语中非常常见。举例来说,我们谈论having good fortune(有好运气)、having it made(有成功把握)、having a good time(玩得高兴)、having a hall(有一个大厅)、having it all(拥有一切)、having your teeth fixed(修牙)、having something for dinner(晚餐吃东西)、having someone for dinner(有人来吃晚饭)、having someone(拥有某人——在性方面)以及having someone where you want him(随叫随到)。与格构式向我们再次展示了人类大脑以落地有声的具体方式表征抽象概念的这一事实(至少在大脑与语言接口处是这样的):殷实被表征为拥有财产;了解某事被表征为掌握了它;拥有某种东西被表征为让它靠近你。

动词与思想3:及物动词,还是不及物动词

在对第3种构式进行剖析的过程中,我们将发现另一个重要的基本概念组件。正如你所了解的那样,英语中的许多动词都能以不及物和及物的双重身份出现在句法构式中,尽管它们要与主语的不同角色互相配合。

The egg boiled.

鸡蛋煮熟了。

Bobbie boiled the egg.

博比煮了鸡蛋。

The ball bounced.

球弹起来了。

Tiny bounced the ball.

泰尼拍球。

The soldiers marched across the field.

士兵穿过战场。

Washington marched the soldiers across the field.

华盛顿率领士兵穿过战场。

这种形式叫作“使役替换构式”(causative alternation),因为在及物形式中,主语致使宾语去做它原本在不及物构式中所做的事情,例如boil(煮沸)、bounce(弹跳)、march(行军)等。不仅如此,这种构式似乎与前面那两种构式一样不可学。

同样是一个极具诱惑力的句法模式。至少200个英语动词活跃于使役和不及物形式之间,其中包括bend(弯曲)、drop(下降)、dry(变干)、float(浮动)、melt(融化)和rip(裂开)等。

同样是归纳的依据。下面是一些儿童的语法错误,这些错误表明儿童不仅能够习得使役构式,而且能将其应用于新动词。

Go me to the bathroom before you go to bed.

上床睡觉之前带我去厕所。

And the doggie had a head.And somebody fell it off.

这个小狗本来有头,被人给弄掉了。

Be a hand up your nose.

把一只手举到鼻子。

Don't giggle me!

别把我弄得咯咯笑!

He's going to die you, David.The tiger will come and eat David and then he will be died and I won't have a little brother anymore.

他要咬死你,大卫,那只老虎要过来吃大卫,然后他就死了,我就再也没有小弟弟了。

我们在wug测试中还能观察到孩子们是如何进行归纳的。我和格鲁彭首先告诉受试儿童pilk的意思是“做倒立”,孩子们学会了之后,当他们看到一个玩具熊把一只小猪倒立起来时,他们就会说bear pilked him(小熊倒立他)。成人也同样进行归纳:苹果电脑操作系统告诉其用户Allow power button to sleep the computer(允许电源开关让电脑休眠),意思是允许电源开关进入“睡眠”模式;hover the mouse over the box(令鼠标悬停在框处),意思是令光标悬停。

同样有例外。一些不及物动词抵制因果施事者进入句型。

The baby is crying.

婴儿在哭。

*The thunder is crying the baby.

*雷声哭婴儿。

The frogs perished.

青蛙死了。

*Olga perished the frogs.

*奥尔加弄死了青蛙。

My son came home early.

我儿子回家得早。

*I came my son home early.

*我回我儿子家早。

还有一些及物动词抵制把因果施事者排除。

We’ve created a monster!

我们创造了一个怪兽!

*A monster has created!

*一个怪兽创造了!

She thumped the log.

她猛击那块木头。

*The log thumped.

*木头猛击。

He wrecked the car.

他毁坏了汽车。

*The car wrecked.

*汽车毁坏了。

同样具有明显的任意性。仅举两个例子来说明这点:你可以说march sol diers home(让士兵行军回家),但不能come them home(来他们家)。而当你煮龙虾时,你可以说the lobster boiled(龙虾煮熟了),但当你做煎蛋时,你却不能说the omelet made(炒蛋做了)。

同样框架翻转。使役构式背后的格式塔转换没有位置格构式和与格构式那么神秘,因为使役的两个构式显然不是相同的含义。The cookie crumbled(曲奇碎了),意味着发生了某事;She crumbled the cookie(她弄碎了曲奇),意味着某人致使某事发生。然而,使役构式中的概念转换远不只把一个因果施事者拼接到一部心智影片的片头那么简单。当你分别使用make或cause时,比如,She made the cookie crumble(她把曲奇弄碎了)或She caused the cookie to crumble(曲奇是她弄碎的),情况就是那样的。这么说吧,为了让一个使役构式得以应用,你要么得赤手空拳地制造一起因果关系事件,要么就让它像一只台球噼噼啪啪地撞在另一只球上那么直截了当地发生。你完全可以说She made the cookie crumble by leaving it outside in the cold(因为她把曲奇落在天寒地冻的屋外了,所以曲奇都碎了),但是如果你说She crumbled the cookie by leaving it outside in the cold(她把曲奇落在天寒地冻的屋外,她把曲奇弄碎了)就不太合适了。同样,你可以说Darren caused the window to break by startling the carpenter, who was installing it(因为达伦吓到了正在安装玻璃的木匠,所以玻璃打碎了),但在这种场景下,如果说Darren broke the window(达伦打碎了玻璃)就有悖常理了。你可以说Fred caused the glass to melt on Sunday by heating it on Saturday(因为弗雷德周六对这块玻璃进行加热,所以周日它就熔解了),但Fred melted the glass on Sunday by heating it on Saturday(弗雷德周六对这块玻璃进行加热,周日他把玻璃熔解了)听起来就有些怪异了。

使役构式倾向于事件的结果与施事者所希望的结果的一致性。假如我们那个弄碎曲奇的女士希望曲奇碎掉,但由于她的关节病太重,她没办法靠自己的力量弄碎它们,她知道如果把曲奇冷藏几分钟它们自己就能粉碎,这种情况下,我们就不能把她的行为描写成crumbling the cookies(把曲奇弄碎)了。如果事件的结果并不是一个行为的最终目标,使役构式则不能使用。尽管to butter的意思是“致使黄油涂到……上面去”,但当国王首先把黄油涂在高贵的黄油刀上,然后再把刀上的黄油涂在皇室的面包片上时,我们却不说The King buttered his knife(国王把黄油涂到餐刀上),这是因为把黄油涂在刀上并不是最终目标,而是达到这一目标的手段。

就其自身而言,这种直接效应会削弱我们谈论因果关系的能力。直接因果关系是一种幻觉上的东西,在倍数足够大的万能显微镜下面,它会从视线中消失。当我要削一个苹果时,我得首先作出决定,然后将这一神经冲动传输到我的胳膊和手上,进而使肌肉收缩,以此来支配手指运动。然后,手再支配刀,刀再接触苹果表面,使苹果表皮破裂。尽管这一系列行为有些迂回,但我们对整个这个事件链有着清晰的感知,比起让一个仆人来削苹果,这个过程要直接得多。在描述一个事件时,我们必须首先选择一个粒度,即一个内部子事件被忽略不计的事件单位。对于一起由人发起的物理事件来说,由于肌肉收缩以及每一起先于后果的物理事件都处于该粒度的内部,因此你可以用拳头或者一脚踢出球“打碎玻璃”。但当这个因果链涉及另外一个人类施事者时,比如一个不小心的玻璃安装工,这个链接就超出了那个粒度,因此那个主要的行为就不再被看成是使役动词所要求的直接方式后果了。

心理学家菲利普·沃尔夫通过一系列实验证实,当人们使用使役动词时,他们会把由直接后果引起的、有预谋的以及没有介入其他施事者的事件挑选出来。例如人们判定:一个女人,只有在调整变光器开关时,而不是在打开烤面包机时,她才能dimmed the lights(把灯调暗);一个男人,只有在摇动旗竿时,而不是在风天举旗时,他才能waved the flag(挥舞旗子);一个男孩,只有在戳气球时,而不是让气球碰到天棚上的热灯泡时,他才能popped a balloon(弄爆气球)。

心智世界观的粒度是可以调整的。从高处俯瞰,尽管福特的生产行为与一辆从装配线上下来的T型发动机小汽车之间的因果链上存在着许多介入链接,但我们仍然可以说“亨利·福特制造汽车”或“布什入侵伊拉克”。贝尔托·布莱希特(Bertolt Brecht)的《来自一个读史书的劳动者的问题》(Questions from a Worker Who Reads)的灵感正是来自于概念语义的这一特性。

Who built Thebes of the seven gates?

是谁建造了7座城门的底比斯?

In the books you will find the names of kings.

在这本书里你将看到那些国王们的名字。

Did the kings haul up the lumps of rock?……

是那些国王把岩石瓦块搬上去的吗?

The young Alexander conquered India.

年轻的亚历山大征服了印度。

Was he alone?

就他一个人吗?

Caesar beat the Gauls.

恺撒打败了高卢人。

Did he not have even a cook with him?

他该不会连个烧饭的都没带吧?

不难看出,在上面的例子中,还是那个直接效应在起作用,不同的是,这里,它是在一个新的粒度中发挥着自己的作用。当我们透过那个只能观察到位高权重的领导人行为的历史广角镜头聚焦事件的时候,使役动词会将那个与后果直接相连的因果链切断。因此,我们不会说“新保守派的知识分子们入侵伊拉克”,尽管是在他们的影响下布什才作出的决定;我们也不会说“本·拉登入侵了伊拉克”,尽管如果没有“9·11”事件的借口,布什也不会理直气壮地吹响进攻的号角。当然,我们也不会说“不明蝴蝶选票真相的佛罗里达选民们入侵了伊拉克”。

说话者预期他的听众能够分享他头脑中的那个粒度,但如果他们不能,那么交流就失败了。举例来说,笛鸻是一种可爱的小水鸟,它们系着个小领结,整天在科德角海滩上飞来飞去,仿佛一群装着发条的小玩偶。笛鸻属于濒危物种(尽管它们似乎无处不在),为此,当地政府对它们的筑巢地采取了保护措施。尽管我对上述情况有所了解,但当我第一次看到《普罗温斯敦旗帜》(Provincetown Banner)上的那个标题PLOVERS CLOSE PARKING LOT(笛鸻关闭停车场)时,我半天没回过神来。当时我的脑海中一直闪现着这样一幅画,一群一字排开的小水鸟飞过停车场的入口,致使交通瘫痪。我当时心想,这应该是我所见过的最愚蠢的事情了,但当我在下一页看到了另一条新闻DOG FECES CLOSES BEACHES(狗粪关闭了海滨)时,才恍然大悟。

使役构式符合自由意志论。大多数表示人类行为的动词都不能参与使役构式,即使那些行为在某种意义上是受先前事件驱使的。你不能说,比尔凭着他对特拉沃尔塔的印象“弄笑了”(laughed)黛比;你也不能说,由于朱迪和强尼一起离开了聚会随后又带着他的戒指回来了,所以朱迪“弄哭了”(cried)莱斯利;你同样不能说,由于那个乐队指挥给唐·科莱昂提供了一个无法拒绝的机会,所以他和他“签了”(signed)那个合同。这与这些行动本身被看成是自愿的(例如,签署合同)还是非自愿的(例如,笑和哭)无关。由于人类行为被概念化为施事者内心所拥有的某种隐藏原因,因此,局外人是无法直接致使其发生的。

“人类行为源于内部品质或冲动”这个隐喻是通过物理事件动词表现出来的。有两种物理事件动词可以随时参与到使役构式替换中。一类是表示运动或体态方式的动词,即摇滚乐式的动词,这类动词包括:

bounce(反弹)、dangle(摇摆)、drift(漂移)、drop(下降)、float(浮)、fly(飞)、glide(滑移)、hang(垂下)、lean(倾斜)、move(移动)、perch(栖息)、rest(休息)、revolve(旋转)、rock(摇滚)、roll(滚动)、rotate(旋转)、sit(坐)、skid(打滑)、slide(滑)、spin(自旋)、stand(站立)、swing(摇摆)、turn(翻转)、twist(扭曲)、whirl(旋转)、wind(缠绕)

另一类是表示状态变化的动词,例如,弯曲与折断、生长与收缩,或者硬化与软化等,这类动词还包括:

age(变老)、bend(弯曲)、blur(模糊)、break(断裂)、burn(烧毁)、char(烧焦)、chill(冷藏)、chip(削)、collapse(崩溃)、condense(浓缩)、contract(收缩)、corrode(腐蚀)、crack(裂纹)、crash(崩溃)、crease(弄皱)、crinkle(起皱)、crumble(粉碎)、crush(压碎)、decrease(减少)、deflate(缩小)、defrost(解冻)、degrade(降低)、diminish(减少)、dissolve(溶解)、distend(膨胀)、pide(分裂)、double(加倍)、drain(耗尽)、enlarge(放大)、expand(扩大)、explode(爆炸)、fade(褪色)、fill(填满)、flood(淹没)、fold(褶皱)、fracture(断裂)、fray(磨损)、freeze(冻结)、fuse(融合)、grow(成长)、halt(停止)、heal(治愈)、heat(加热)、ignite(点燃)、improve(提高)、increase(增加)、inflate(膨胀)、light(点亮)、melt(融化)、multiply(繁殖)、pop(流行)、reproduce(再生)、rip(撕裂)、rumple(弄得乱七八糟)、rupture(破裂)、scorch(烧焦)、shatter(粉碎)、shrink(萎缩)、shrivel(萎缩)、singe(烧焦)、sink(下沉)、smash(粉碎)、snap(拉断)、soak(吸入)、splay(张开)、splinter(分裂)、split(劈开)、sprout(发芽)、steep(充满)、stretch(拉伸)、tear(撕掉)、thaw(溶解)、tilt(翘起)、topple(倒塌)、warp(扭曲)、wrinkle(起皱)

但这类动词中大多数描写一个物体发射出某种东西的词却抵制使役构式,例如,光束、声音或某种物质。因此,在使役句中,你不能说glow a light(洋溢一道光)、whine a saw(牢骚一句格言)、bubble a sauce(冒泡一种酱),或者其他意为发射的动词。

blaze(发光)、flame(泛红)、flare(闪耀)、glare(眩光)、gleam(闪烁)、glisten(闪亮)、glitter(闪光)、glow(发热)、shimmer(闪烁)、shine(闪耀)、sparkle(闪耀)、twinkle(闪烁)

blare(发出嘟嘟声)、boom(发隆隆声)、buzz(发嗡嗡声)、chatter(喋喋不休)、chime(发出和谐声)、creak(发咯吱咯吱响)、fizz(发嘶嘶声)、gurgle(咯咯声)、hiss(发出嘘声)、howl(狂喊着说)、hum(哼出)、peal(大声发出)、purr(发咕噜声)、splutter(气急败坏地说)、squawk(诉苦)、swoosh(嗖地发射)、thrum(弹)、vroom(发呜呜声)、whine(哀诉)、whump(拟声)、zing(发尖啸声)

drip(发出)、emanate(散发)、erupt(爆发)、foam(起泡沫)、gush(喷出)、leak(漏出)、ooze(渗出)、puff(喷出)、radiate(辐射)、shed(流出)、spout(喷射)、sweat(流出)

这就好像在说,这类爆发与人类的行为是一样的,它们均源自于内在动力,因此,它们绝不承认其他任何作用于其粒度上的直接原因。

此外,抵制使役构式的动词还包括意为“不复存在”的动词。你不能说To die a mockingbird(去死一只知更鸟)、Decease Bill(死亡比尔)或者Mr.Gorbachev, fall down this wall(戈尔巴乔夫先生,倒塌这堵墙),这类动词还有:

decease(死亡)、depar(离开)、die(死亡)、disappear(消失)、disintegrate(瓦解)、expire(期满)、fall apar(崩溃)、lapse(流逝)、pass away(逝去)、pass on(去世)、perish(灭亡)、succumb(死)、vanish(消失)

这并不等于说那个直接导致某物灭绝的概念是不可言喻的。实际上,英语中存在着大量的屠杀和毁灭这样令人毛骨悚然的词语。

assassinate(暗杀)、butcher(屠杀)、crucify(钉死)、dispatch(处死)、electrocute(使触电身亡)、eliminate(干掉)、execute(判处死刑)、garrote(绞喉)、hang(吊死)、immolate(献祭)、kill(杀死)、liquidate(消灭)、massacre(大屠杀)、murder(谋杀)、poison(毒死)、shoot(射杀)、slaughter(屠杀)、slay(残杀)

abolish(废除)、annihilate(湮灭)、ban(禁令)、blitz(闪击)、crush(粉碎)、decimate(大批杀害)、demolish(破坏)、destroy(毁灭)、devastate(消灭)、exterminate(破除)、extirpate(灭绝)、finish(结束)、obliterate(消灭)、ravage(蹂躏)、raze(夷为平地)、rescind(撤消)、

ruin(毁灭)、tear down(拆卸)、terminate(终止)、waste(废弃)、wipe out(消灭)、wreck(失事)

与那些表示灭绝的动词坚决抵制外来因果施事者的事实正好相反,上面这类表示蓄意伤害的动词执意保留它们的因果施事者。你不能用Bill killed(比尔杀了)来形容他死了,或者用The building razed(建筑物夷平)来说那座建筑物坍塌或烧毁了。英语让人们既能谈论主动消亡也能谈论被动消亡,但要借助不同的动词。这就好像语言采取了一个存在的立场,或许是个道德的立场——当某些东西基于年事、平和的外因、自燃、内部腐坏或者携带自我毁灭的种子等原因而不复存在时,这样的消亡与那些恶意蓄谋的后果是有本质上的差别的。这并不是英语的独到之处,其他许多语言也都采用不同的动词描写死亡和谋杀,尽管它们可以容忍其他动词有自发和强制的双重用途。

请注意,我提出用道德情感来解释使役动词的句法,并不是为了借助什么引人注目的修辞手段来活跃语法课堂的气氛。事实上,道德和使役动词所利用的是同一种人类行为的心理模型。道德判断最适用于那些意图明确的行为者。这恰恰也是使役构式的主语的角色说明。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对及物和不及物构式的熟练使用可以被用来框架一个道德论点的原因。

通常情况下,使役构式会将一个责任方当事人暴露出来,但在被动表达式中,它们也可以不提及这个肇事者。被动使役构式的这一特点使得它成了掩藏及物动词的施事者,并进而掩藏责任方身份的一个最方便的手段,就像毫无诚意的里根总统的那句臭名昭著的忏悔Mistakes were made(错误已然铸成)那样,这句话现在已成为了公众人物用于推诿的老生常谈了。不过,不及物动词的使役构式(也称非宾格构式)则更胜一筹。它不仅隐藏原因,而且根本就不承认这个原因的存在。The ship was sunk(船被击沉了,被动式)隐含着一个肇事者的存在,尽管这个肇事者可能是未知的,但The ship sank(轮船沉没了,不及物式),就好像沉船不过是个意外事故而已,也许是缺乏定期检修,也许是厄运的冲击或者是俗话所说的“天灾人祸”(尽管没有神)。为了寻找证据来证明某个新闻机构可能正试图为自己开脱责任,或者暗示冲突中的一方或另一方有罪,媒体监管机构有时会对包含使役动词的主动式、被动式和不及物式的新闻头条进行统计。例如,一家亲以色列集团就曾对路透社一些盛行的新闻头条进行过指责,以BUS BLOWS UP IN CENTRAL JERUSALEM(中央耶路撒冷巴士爆炸)为例,这个标题中使用了一个不及物动词,目的是以此淡化人们对肇事方的关注。正如该集团的语言学家杰弗里·普勒姆在其博客中谈论关于语言学与公共事物时所说的,“用Bus Blows Up(巴士爆炸)来描述一起如此暴力的事件,这实在令人费解。该暴力事件中,恐怖分子身缠炸药,在闹市区挤上一辆拥挤的公交巴士,他引爆身上的炸药,造成13人死亡,毫无疑问,他的目的是要一举炸死尽可能多的犹太人……而路透社对此事件的报道,听起来就像公交巴士是自行爆炸的一样”。

顺便说一下,动词得到或失去因果主语的语言现象并不都是使役规则造成的。生活中,人们能够致使某事发生的方法实在是数不胜数,正因如此,很多生活领域中的使役动词都是人们肆意杜撰出来的,所以它们未必是使役规则的产物。正是出于这个原因,一些使役动词似乎凌驾于我前面所提及的那些原则之上。不过它们的叛逆行为往往是专业性的:如果他是个击球手,你可以walk someone(让他走);如果他是个病人,你可以bleed him(给他抽血);如果他是个婴儿,你可以burp him(使他打嗝)。下面这些动词的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使役了:to shine a light(用灯照亮),是瞄准的意思;drive(驱车)、sail(航海)、walk(散步)、waltz(跳舞),或者带某人到某处转转,是陪伴而不是逼迫的意思。

在结束我在本章对通往人性之窗的语言所做的探讨之前,让我来总结一下我的这个语言传奇。我们看到,语法构式的替换结构所反射出来的是认知的格式塔转换:致使运动与致使变化、致使运动与致使拥有,发生与致使发生。这些转换赋予了每对语法构式微妙的含义差别,同时反映出一种情景的不同识解方式。动词的那些令它们看似不可学的挑剔属性是可以在两个层面上得到解释的:在宏观层面上,我们看到,一些类动词之所以拒绝进入一种语法构式,是因为它们的含义与该构式根本不兼容。例如,throwing a cat into the room(把猫扔进房间),并不是改变房间状态的方法;driving a bus to the lake(驱车到湖边),并不会致使那个湖拥有任何东西;laughing a person(弄笑一个人),并不适用于一个有自由意志的施事者。但由于人们有能力将自己捻进认知的椒盐卷饼里,还几乎能以任何方式去识解几乎任何事件,因此,要想预测到最后一个动词的用法,人们不得不对那些能够或者不能进入一个语法构式,并且含义相近的动词微类进行细心观察。不负众望,这些动词微类不仅为我们呈现了一个个性的认知层面,而且还为我们展现了一些基于这些个性的隐喻:能够运动或变化的整体团、能够即刻或延时实施的作用力、包括思想和好运在内的财产以及自发或者引发的事件。

智慧的说话人还是智慧的语言?语言的进化

到目前为止,英语在我的笔下,一直被描写得犹如一个思辨家一般能够自圆其说、无懈可击。我们看到了心智对不同构式所描述的同一情景采取不同识解方式所依据的精明的理由(例如,受影响的那个实体总是作直接宾语,无论它是被动运动、被动变化还是被动拥有);也看到了那些从远处看起来并无差别的动词在横跨语法构式时所表现出的一些微妙的含义差别;还看到了动词微类对语法构式的选择方法背后所隐藏的物理学和心理学原理。不过,这里我想提醒你注意,语言本身并不能思考问题,思考问题的是使用语言的人。那么,在学习和使用动词的过程中,一个有血有肉的语言使用者真的要经历这些理性化的思考吗?

应该说,这个问题的答案既是肯定的又是否定的。“肯定”的是,我们知道,语言并不是由一个委员会设计出来的,而是在一个语言社团中自发产生的。任何一种形式与含义间的可预测的联系都不是偶然产生的(比如很多动词的句法都可以通过它们的语义得到预测),这种联系必定是某些语者在某个历史时刻脑力劳动的产物。“wug测试”以及其他实验的结果告诉我们,现代语者,无论儿童还是成人,对那些连接着语法构式的含义和形式的主要规律都相当敏感。

“否定”的是,对于大多数动词来说,假如个体语者并不想以个性的方式使用它们,那么他们就无须了解这些动词的基本原理。他们需要做的只是学习每个动词微类的语义(这类动词所具有的共同点)和它的句法(哪些构式是这类动词喜欢进入的)就可以了。因为这已经足以让他们在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情况下,预测出哪些新动词可以扩展到哪些构式中去了。

这个问题之所以有双重答案,是因为不同的人在不同时期对不同的动词和动词类的敏感程度是不一样的。就这一点而言,语言很可能像其他文化产物一样,它可以被创新者、早期接受者、早期从众者、晚期从众者以及迟滞者在不同时期所使用。一个动词类所框架的语义原理很可能率先进入了那些创新者和早期接受者的心智,这些人就是在一种语言历史上,第一个将一个构式扩展到一个新动词类的语者。这种新用法有可能从创新者的口中一出来便销声匿迹了,但它也可能被张开双臂的语言社团所接纳。这种接纳有时是反复无常的(我们将在第5章看到),但一种新组合一旦真正地流行起来,后面还涉及很多问题。比如,后期接受者对发明者创意意图的领会、对那个构式中所使用的动词的死记硬背,或者介于这两者之间的其他做法。然而最重要的是,当人们听到一个构式中的一个动词时,他们会自然而然地把这种构式泛化到一些与这个动词含义相似的动词中去。

那么,人们能否赶上创新者们扩展语言的步伐呢?事实上语言的发展变化时刻都在发生。尽管语言学家们常常为语言建立一种理想状态,把它当作由理想的语言使用者们所达成的一个固定的共同体协议,就像物理学家们眼里的无摩擦平面和理想气体那样,但是语言学家们也清楚地知道,现实生活中的语言是要不断经受不同的语言使用者们以不同方式、在不同地区对其所实施的推动和拉引的。

总会有一些时候,人们发现不得不对语法进行扩展,因为有时一个句子同时要做几件事情,而且这些事情还可能是相互矛盾的。到目前为止,我一直在向你解释人们是如何指派句子上某个位置的含义的。比如,第一宾语表达的是被动拥有某物的那个人,第二宾语表达的是他所拥有的东西。不过,别忘了,句子从左至右的词序还必须保证听话者能习惯那些作为背景知识的“已知”信息以及识别用于更新他们世界认知的“新”信息。而且,语序除了要受制于这两种信息以外,还要保证说话者必须出于听话者记忆力的考虑,把较长的短语置于句尾,让听话者心平气和地思考(置新语料于句尾以及置重语料于句尾是良好的写作和演讲风格的最重要指导方针)。为了权衡这些要求,有时,我们不得不牺牲对某个动词的个人喜好。

举例来说,我们从前面已经了解到,相比于give Jim a headache(让吉姆头疼)来说,give a headache to Jim(给吉姆带来头疼)听起来会让人觉得有些不自然。但当我们需要用一个冗长、复杂而且是出人意料的词条来取代短语中的那个单音节词Jim时,我们很可能会插入一个介词与格,以便将那个冗长的词条分流到句尾去。语言学家琼·布莱斯南(Joan Bresnan)和她的合作者们曾在网上对人们个性化的介词与格使用方法进行了全面搜索,下面是他们搜集到的一些真实例句。

The spells that protected her identity also gave a headache to anyone trying to determine even her size……

保护她身份的那些咒符同时也令那些对她有所企图的人感到头疼,他们甚至无法确定她的服装尺码……

From the heads, offal and the accumulation of fishy, slimy matter, a stench or smell is diffused over the ship that would give a headache to the most athletic constitution.

从一些头、内脏和一堆黏糊糊的似鱼的东西里散发出来的一股恶臭,或者说腥臭弥漫了整个船舱,这股臭味足以把一个最健壮的体魄熏得头晕目眩、站立不稳。

如果使用上面这些说法的替换形式——give anyone trying to determine her size a headache(令任何设法确定她的服装尺寸的人头疼)和give the most athletic constitution a headache(令最强健的体魄头疼),我们就需要把冗长的语料放在句子的中间,句尾只留下一个a headache(头疼)。网上这个人大概正是出于避免这种头重脚轻的目的才没有使用它们吧。

人们在热烈的聊天或写作得十分尽兴的时候,往往也会把某一语法构式扩展到新动词中去,但这并不等于说它们一定能像正常句式那样被人们完全接受。听话者对他人基于自身的年龄、出生地、亚文化甚至个性所泛化出来的句式的接受能力并不完全相同。比如,尽管我可以接受(当然是勉强地接受)前面那个泛化句式give a headache to,但却怎么也无法接受像kiss it goodbye(告别)这样的泛化形式。不过,对于专栏作家大卫·布鲁克斯(David Brooks)和他的《纽约时报》的文字编辑来说,这种说法听起来一定相当悦耳,因为他曾在一篇报道2006年以色列真主党危机的文章中,至少不下3次使用了这个说法:

You can kiss goodbye, at least for the time being, to some of the features of the recent crises.You can kiss goodbye to the fascinating chess match known as the Middle East peace process……You can also kiss goodbye to the land-for-peace mentality.

你可以吻别,至少暂时地吻别近期危机的某些特性。你可以吻别那场以中东和平进程而著称的引人入胜的象棋比赛……你还可以吻别那种土地换和平的心态。

尽管这段话我已经反复读了多次,但我始终无法接受。不只是这个kiss goodbye,我还听说过或草草记下过许多令我至今仍无法接受的前卫句式。比如,苹果操作系统的sleep the computer(让电脑休眠)和hover the mouse(令光标悬停),对我来说,它们听起来始终有一种怪怪的感觉。但是我敢打赌,对那些伴随着苹果电脑一起成长起来的年轻用户来说,这些说法一定非常完美。下面这些古灵精怪的用法均来自我的个人收藏。

内容格构式:

Women do not invest sexual messages in clothing choice.

女人是不会在服装选择中投资性信息的。

She said we just dug up some trash someone littered.

她说我们只不过挖出了一些某人乱丢的垃圾而已。

容器格构式:

He squeezed them[fish fillets]with lemon juice.

他把柠檬汁挤到了[鱼排]上面。

We installed twenty-one banks with ISDN lines.

我们为21家银行安装了ISDN线路。

双宾语构式:

Reach me my socks.

帮我把袜子拿来。

When you go I'm going to preach you a great funeral.

等你死了,我会为你举行一场盛大的葬礼。

介词与格构式:

The report was given a normal and wide distribution, but we did not brief it to the President.

那份报告还是被正常地广泛发行了,只不过我们没有向总统递交简报。

使役构式:

The year Sidney Poitier won best actor he rose us all up in the world.

西德尼·波迪埃赢得最佳男主角称号那年,他让我们所有黑人在世界上站了起来。

Lectric Shave:Stands up whiskers for a 50%closer shave.

Lectric剃须:让胡须站立起来,额外为你剔除50%的胡须。

不及物动词构式:

The bacteria live off the dissolved minerals that exude from the vent.

那些细菌以火山口喷发出的溶解矿物质为生。

Can germs harbor in these things?

细菌能在这些东西里面寄居吗?

所有这些灵光一现的构式都被保留在了不同类型句法构式的语义大信封里(致使变化、致使拥有、致使发生),它们在为语义原理的心理真实性提供了更多证据的同时,也向外拓展了动词微类的外延。未来,随着它们中的一些句式会反复被使用,无论它们是否被用于当初那些成就了它们的语境中,它们都将改写所属的动词微类,或在一些善于接受新生事物的人们的心中播下更新的种子。这些人可能更加年轻有为,在各行各业精心钻研,或者他们不像我对语言这么斤斤计较。我们的语言就是这样不断地变化和发展的。

思想的语言

假如人们避免在某些构式中使用一个动词,或者当他们听到别人使用它时,会感到不寒而栗,这说明他们一定是对那些微妙的语义差别相当敏感。比如定位一种运动和定位一种变化之间的差别,或者即刻实施作用力和延迟实施作用力之间的差别。没有人曾为我们讲解过这些细微差别,也没有人曾把它们写进字典的定义中。事实上,语言学家们需要倾注很多的时间和精力才能发现它们。而且,也不会有人发自内心地想要学习那些阻碍他们言简意赅地表达思想的规则。如果这些都不是原因,那么,人们的这种敏感究竟从何而来呢?

要想回答这个问题,我们所需要做的全部事情就是假定人们是以一种特殊方式在记忆中表征动词的,这种方式将句法癖好相近的动词表征为定义重叠的动词。以此方式,一个新动词无论何时被人们所习得,它都会自动激活那些与它同属一类的其他动词。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人们必须将该动词的含义隐藏到一种思想的语言中去,这种思想的语言会去同存异地展现出该动词与其所属动词微类的其他动词所共享的各种含义。

举例来说。一旦学会了如何使用pour(倒),孩子们就会把它的句法癖好泛化到动词drip(使滴下)和slosh(泼)上去,而不会将其泛化到spray(喷射)和squirt(注射)上。假如孩子们的心理定义能够大胆地为他们呈现“允许”和“致使”这两个概念的话,那么这种泛化就会自动地发生。这是因为“允许”和“致使”这两个概念在刻意地忽略pour(倾泻)与drip(滴下),或者spray(喷射)与squir(注射)间的细微语义差别的同时,作为补偿,它们又将pour、drip和slosh归结为一类与spray和squirt不同类型的动词。这种归类方法让我们的心智觉得,pour和drip“看起来很像”(尽管肉眼中的pour和drip并没有那么相似),而pour和spray“看起来很不同”。正是出于这个原因,孩子们会把自己所了解的pour知识迁移到drip上,而不会把它迁移到spray上。

假定确实存在着这么一种思想的语言,那么,为了使同一微类中的动词看起来像,而不同微类的中的动词看起来不像,这个思想的语言就必须得十分抽象。它不能仅仅体现该动词所指示的那个事件的视听。举例来说,就感官经验而言,hand(传递)、carry(运送)和bring(带来)看起来非常相近(在一部电影中它们可以用来描写同一个事件),而动词throw(扔)、kick(踢)和roll(滚)却有很明显的差别。然而,就与格构式的入门要求而言,情况则恰恰相反。后面这3个动词有一个共同特点:它们都是表示瞬间运动的因果关系的动词,正因如此,它们均可以进入双宾语构式,而在前面那3个动词中,hand是一个表示给予的动词(可以用于双宾语构式),carry是一个表示运动的持续因果的动词(不能用于双宾语构式),bring是一个表示顺向移动的因果关系的动词(可以用于双宾语构式)。同样,就语言机制而言,tell(告诉)不同于say(说)、shout(喊)、talk(谈)或者speak(讲),它们属于不同的动词微类,但却与quot(引用)、leak(泄露)、ask(请求)、pose(提出)和write(写)相同;而shout(喊)与yell(叫喊)和scream(尖叫)的相似度并不比它与whisper(低语)和murmur(自言自语)的相似度更高(因为他们都是表示说话方式的动词)。Baking a cake(烤蛋糕)必须被看成与building a house(建房子)和writing a letter of recommendation(写推荐信)相仿(表示创造的动词),但却与warming a cake(热蛋糕)、burning a cake(烤煳蛋糕),或者reheating a cake(重新加热蛋糕)不同(表示状态改变的动词)。Betting(打赌)不得不被看成与envying(嫉妒)、sparing(饶恕)和begrudging(忌妒)相近(表示没有未来回报的动词),但与selling(出售)、paying(支付)或trading(交易)不同(表示给予的动词)。在所有上述情况中,一起事件的观察与感受以及它所牵涉的具体事物与行为(运送、谈话、蛋糕、金钱)都必须被淡化掉,而它的抽象结构(变化、因果关系、直接性、即时性)则必须被突显出来。

那么,到底什么东西能进入这个抽象思想语言呢?你们可能已经注意到了,一些空间、时间、作用力、实体、意向等之间的区别总是出现在那些动词微类的定义中。这也许暗示着,它们就是组成人类概念大厦的结构框架。但仅仅证明这些区别在英语中的重要性还不足以说明问题。如果真的是它们构成了思想的语言——人类的概念基础框架,那么,在世界各地的语言中,我们都应该能够捕捉到它们的踪影。

不过,可以肯定地说,我们一直在探讨的那些现象——句法构式、替换以及动词微类,它们本身并不具有普遍性。就连在英语的各种方言、各个不同历史时期,或者在操着标准英语的当今语者的个体方言中,它们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不过,我们本来也不应该指望它们会一成不变。即使儿童与生俱来地具备了某些语言的普遍知识,他们也无法像电影《音乐之声》中的朱莉·安德鲁斯那样突然地说出语言来。孩子们必须仔细聆听那些早已存在于他们所生活的语言社团里的词语和语法构式,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充分合理地调配自己的普遍知识,使自己的语言能够被同胞们所理解。不仅如此,能为人们所用的词语和句法构式资源也是由当地的历史兴衰所决定的:它们取决于那些在几个世纪之前甚至是几千年前塑造了当地语言的入侵者、贸易伙伴、移民、附庸风雅之徒、潮人、嫁人的新娘等,以及那些席卷整个语言社团的、含混的或是夸张的发音时尚。假如心智确实在语言上留下了什么普遍性的痕迹,那么它应该远比这些在世界各种语言中所处看见的规则和句法构式要微妙得多。

幸运的是,这种痕迹随处可见。尽管我们一直在探讨的那些句法构式并不是普遍的,但是它们却反复地出现在世界各地一些毫不相干的语言及语系当中。这个事实表明,当某种思想交流被迫切需要时,人们就会调动自己的语言潜能去重新开发和利用这些构式。根据文献记载,位置格替换构式在德语、西班牙语、俄语、希腊语、匈牙利语、印尼语、阿拉伯语、柏柏尔语、伊博语(使用于尼日利亚)、汉语、日语、韩语、齐佩瓦语以及邵纳语(班图语)中的表现,与英语中非常类似。此外,各大洲的非印欧语系的语言也都有与格或类似与格构式的文献记录。世界上数以百计的语言都在使用着使役替换构式,而且,它们之间的共同点已经被许多相关调查所证实。

不仅许多语言中都有我们在英语中看到的那些句法构式,而且这些句法构式在这些语言中的概念脚本也往往是相同的。在多数语言中,当一个动词从一个内容格转换到一个容器格时,整体效应便开始生效,就像在英语中那样。也有一些语言要用很多词来表述它:当伊博语人用直接宾语表达一个容器时,他们给那个动词添加一个意为“满”的词,类似我们说pack/full the suitcase with clothes(用衣服把手提箱装满)。双宾语构式的情况与英语也很类似,它们也不随便地表达变化或运动,就像英语那样,它们也把第一宾语留给拥有者、受事者、受益者或者受害者。那些由一个动词在主动发生和被动发生之间的交替所构成的使役构式则更倾向于直接的、亲力亲为的、故意的因果关系,而不是那些迂回的,或非个人因素的因果关系链。

尽管各种语言的动词类和动词微类各不相同,但它们之间的差别并非没有规律可循。这个差别往往在于各种语言对动词概念与构式含义匹配关系的划分标准上。就与格而言,“给予”构成了一个概念连续体。在这个连续体的一端我们找到了原型动词,比如动词give(给)本身,任何一种有双宾语构式的语言都允许这样的动词进入该构式。一些语言的与格就此止步了,但大多数语言还会进一步允许“发送”类动词进入到该构式。还有一些语言走得更远些,它们还允许“投掷”这样的即时运动动词类进入(英语就到此为止了),还有几种语言甚至允许像“提升”和“拖拽”这样的延迟运动类动词出现在与格构式中。当我们到达这个连续体的另一个终端时,我们发现了朝着一个无生命目标前进的纯粹运动。例如开车去湖边,可以肯定地说,几乎或者根本没有哪种语言会允许这类概念进入双宾语构式的。

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国语言中的使役构式所揭示的思想普遍性则更多。在对动词微类进行划界时,不同语言使用了一些不同的界线。这其中有一条最重要界线,它的一端始于那些明显由内因驱动的事件(在这种情况下,用使役构式表达台球杆冲力就是不合适的),另一端止于那些需要借助明显外力才能发生变化的事件。正因如此,几乎没有哪种语言会允许描述人类活动的动词被转换为一个使役的同音异义词,例如,Bill laughed Debbie的意思是比尔弄得黛比大笑(Bill made Debbie laugh),这大概就是因为引发事件的直接原因是人本身的某些内在因素吧。就是由于缺少这种最大限度的许可,一些语言只允许表示变化或运动的动词进入使役构式。此外,还有一些类似英语的语言,它们在几种受限的运动和变化的动词微类处划界,将其他表示不复存在的或喷射类的动词拒之门外。也有一些非常保守的语言,它们把使役规则的使用仅仅限制在最被动的物理状态变化上,比如,breaking(破坏)、opening(开放)和melting(融化)。

我们一直通过一个狭窄的语言门镜,即动词的语法构式,寻找思想的普遍要素。这意味着,我们一直在观察的这个可变性实际上夸大了思想脚手架本身的可变性。就基本概念而论,世界各民族语言就好比一场打地鼠游戏:如果一种语言把一个概念从其中一种语法构式中击出来,这个概念往往会突然出现在另一种语法构式中。在这方面,使役构式就是一个非常完美的例子。我们一直把注意力放在那些通过其内部动词来体现因果关系的句法构式上,就像break the glass(打玻璃)和slide the puck(滑冰球)那样。可是,因果关系还可以通过其自身的前缀或者后缀来表示,如英语中的en-(使成为),enlarge(扩大)、enrich(使富有)、ensure(确保);-ify(使……化),beautify(美化)、electrify(电气化)、falsify(歪曲);-ize(使成为),centralize(使集中)、publicize(公布)、revolutionize(革命化)。在英语中,这些前缀和后缀只能附着在形容词和名词上,而在其他一些语言中,例如,希伯来语和土耳其语,它们可以大量地添加到动词上。在第三个鼹鼠洞里,因果关系又得到一个表示它自身含义的动词,该动词与另外一个动词(即那个表示事件被引发的动词)结成姐妹,构成一个双头动词(two-headed verb),与此对等的英语形式应该像这样Karen made-break the window(凯伦致使-打碎玻璃)。还有这样的情况,因果关系的自身动词独自出现在句法构造的主句中,而结果则被降至一个从句中,例如,Karen made the window break(凯伦把玻璃打碎了)。一种语言一旦拥有了不止一种上述这样的手段时,它会将较简明的手段用于较直接的因果关系,而将较烦琐的用于较间接的因果关系上。例如,在英语中,当滑动电源开关时,我们说dimming the lights(调暗车大灯),而当打开烤面包机时,我们说making the lights dim(使指示灯变暗)。这就好比人们用这些语素在图解一个因果链上的环节,一个因果链上的环节越少,描绘这些环节所需要的语素也就越少。

因果关系只是在世界语言的不同语法槽中不时突然冒出的几种意思的鼹鼠之一。这场游戏中的语法槽主要包括:动词类和动词微类;前缀、后缀和其他语法词(比如,介词、连词及助词),以及轻动词,例如,make(使得)、do(做)、be(是)、have(有)、take(拿)和go(去),它们是某些语言中唯一存在的动词。突然现身于这些插槽中的概念并不多,它们大致可以被分为以下几类。

● 一组基本概念:事件、状态、事物、路径、地点、性质、方式;

● 一组基本概念的组合关系:行动、离开、存在、拥有;

● 一个实体分类法:人类与非人类、有生命与无生命、物体与填充物、个人与集合、灵活与死板、一维或二维或三维;

● 一个界定地点和路径的空间概念系统,例如,on(在……上)、at(在……)、in(在……里)、to(向)、under(在……下);

● 一条排序事件时间线,该时间线区分即刻时间点、有界区间以及无界区间;

● 一族因果关系:致使、允许、使能、防止、阻碍、鼓励;

● 一个目标的概念以及手段和结果间的差别。

它们可以说就是一种思想语言的主要词语。在后面的章节中,我们将会看到它们是如何塑造我们对物质世界和社会世界的认识的。

当然,完整的思想词语要比这些多得多。举例来说,动词to butter(涂黄油)还必须还包含一个黄油状的实体表征。假如有人想要说“布什比尼克松还尼克松”,他心里一定还记着那位第37届总统的某些显著特征。但问题是,在决定动词在一个句法构式中的使用方法时,我们的心智只能将目光集中在动词本身的特征上,即哪些动词是相似的,哪些动词是不同的,它根本无暇顾及我们上面提到的那些细节,更不要说无数其他有关感觉、认知以及情感上的细微差别了。被心智忽略掉的概念表征除了上面提到的特定的人和实体外,还包括说话者的情绪、态度、心境,运动物体的比例,对称性、颜色、参与者的语法性别以及背景的物理特征(比如,气温如何;发生在室内还是室外、是陆地还是空中或是海上;等等)。因此我们说,语言背后的概念是以一种特殊的方式组织在一起的。那些基本的概念差别,比如,意象、声音、情感、心智电影以及其他意识内容,自行地组装进一个布满挂钩的含义脚手架,在那里它们各就其位、各从其志。

我们的大脑真的能从如此血肉丰满的含义组块中识别出那些与一种语法相关的基本概念骨架吗?基于对大脑受损病人所表现出的不同失语模式的研究,神经心理学家大卫·凯默勒(David Kemmerer)指出,我们的大脑的确能做到这一点。

THE STUFF OF THOUGHT 语言与思想实验室

在一项研究中,凯默勒对一个因大脑受损而不能区分drip(滴下)、pour(倒)和spill(泼洒)的病人进行了观察,这3个动词属于同一个位置格动词微类,尽管它们在运动细节上有所不同,但却共享同一个概念骨架(使一种液体能够向下运动,或者汇集)。尽管病人失去了对这3个动词的辨别能力,但她对支配这些动词行为的抽象语义概念却依然很敏感。她知道Sam spilled beer on his pants(山姆把啤酒洒裤子上了)是符合语法的,而Sam spilled his pants with beer(山姆用啤酒洒裤子)则不符合语法。这并不只是因为这个语法测试比较简单。凯默勒发现,另外两个不同大脑部位受损的病人表现出了与此病例相反的模式:他们能够说出pour(泼洒)、dripp(倒)和spill(泼洒)之间的区别,但却听不出Sam spilled his pants with beer(山姆用啤酒洒裤子)这类核心概念有冲突的句子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其他研究还显示了其他一些与此相关的语言分离现象。例如,一些病人在重获了对填充物与形状或者接触与因果关系(重要的差别)的分辨能力的同时,却丧失了对热与冷、红与绿或者敲击与拍打的分辨能力(对语法并不重要的区别),反之亦然。

此次洞穴之旅将我们带到了一个神奇的语义王国。在这里,我们首先发现的是一个芳草鲜美、落英缤纷的动词王国——12个描述喷泄物质的动词、20个描述外表美学改变的动词,还有不少于69个描述说话方式的动词。随后,我们又亲眼目睹了一场亦真亦幻的花瓶-面孔格式塔转换。爬行的姜饼、摇身变成动词的篮球明星、象征着爱的奉献的屠龙……数不胜数的语言奇观让人有些应接不暇。不过,在我们所造访的那些区别性的动词特征中,例如,喷射与涂抹、卷曲与起皱、尖叫与嚎叫等,最令我无法忘怀的还是我在那些动词背后的美丽邂逅:那些空灵的空间、时间、因果关系、拥有和目标等概念。在我看来,正是它们悄然无声地编织着人类赖以思想的语言。

奇怪的人类认知

我在前面向你保证过,我们对动词的深入思考将揭示很多人类心智的问题,比如,它将为我们揭示:人们从一种概念框架翻转到另一种概念框架的潜能、人们利用一些概念作为另一些概念的隐喻的习惯,以及一个建构句子含义乃至思想本身的含义的基本概念清单。那么,我们能用这个概念清单来做些什么呢?我们思考它们,或我们用它们进行思考——无时无刻,人们可能会怀疑,它们是不是所有智能实体,无论是人类、硅胶还是外星人在被迫处理现实问题时所不可或缺的范畴呢?让我用一些反例来结束我们本次的兔穴之旅吧。支配我们日常思想活动的那些基本概念一旦反常起来,它们的怪诞表现一点儿都不亚于假海龟和红心女王。

我们所遇到的那些常识组成要素,比如,因果关系、作用力、时间以及物质,并不只是用于逻辑、科学或人类自我管理方式的最佳共同理解的家庭版本的基本概念。它们曾在人类心智进化的过程中高效地运转过,但是,在现代社会的某些概念的挑战面前,它们有时也会令我们的常识感到力不从心。这里,我所想到的并不是只有业内人士才懂的量子力学和相对论的悖论问题,而是一些更大众化的难题,即我们的直觉与我们生活的现实有时似乎并不合拍。在面对生活挑战的时候,我们在本章所发现的那些核心概念有时也会将我们引入歧途,下面请看一些这方面的例子。

拥有与受益。让我们先从一个老生常谈的例子说起。还记着那个关于幸福生活的语法隐喻吧,“要想幸福就得拥有”。歌星索菲·塔克(Sophie Tucker)曾说过这样一句话:“腰缠万贯的日子我享受过,一贫如洗的生活我也经历过,但富贵总比贫穷好。”我想,对绝大多数人来说,这句话是真理。不过,这只是人们对拥有的肤浅认识。当涉及更深层次意义上的拥有时,历朝历代都不乏努力阻止人们萌生这种念头的哲人。哲人们竭力提醒人们,幸福并不是金钱所能买到的,只有犬儒主义者才懂得价值以及一无所有的真正含义,一生家财万贯、富可敌国并不一定意味着你就是赢家。此外,现代幸福学家还向我们证实,一旦人们富裕的程度达到了一定的水平,多余的财富则几乎不能给他们带来任何额外的满足感。

拥有与了解。另一个误导性的概念公式是管道隐喻,根据此类隐喻,“了解就是拥有”、“交流就是把了解到的东西打包进语言发出去”。这个问题同样也涉及真理的核心问题:如果人们未如实地把自己所了解的信息传播给别人,那么知识将永远无法在一个社会中得到积累,如果这样的话,语言本身也就毫无用途了。不幸的是,这个隐喻的不足之处已经遭到了当代认知科学的反复证明。我们在前言中了解到,理解话语意图不仅仅是提取语言的字面含义,你一定还记得那个乔治·科斯坦萨的故事吧,尽管他事后意识到“咖啡”不见得一定指喝咖啡,但为时已晚。一种意思一旦被人们提取出来并存储在记忆中,它就再也不会像摆在架子上的小玩偶那样一动不动地待着了。人们对记忆所进行的研究证实了马克·吐温的观察,即人们对一件事情的记忆往往与它是否真的发生过毫不相干。举例来说,主宰传统教育的是一种叫作储贷模型的导管隐喻,这种教育模式下,教师把有价值的信息灌输给学生,学生则设法尽可能地记住它们,以备将来考试时使用。而进步主义教育哲学的目标则是引导孩子们重新开发知识,而不是被动地仓储一个个孤立的事实,尽管它有些矫枉过正,但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那就是,鼓励学生们对所学的知识认真思考的教学效果比要求他们死记硬背的效果好得多,通过这种方法学生们所学到的知识要比死记硬背的多得多。

拥有与运动。语言通常把财产识解成位于某个地点的东西,把给予或销售识解成将它移动到一个新地点的运动,届时它不再处于原来的地点。对于像鸡和蛋糕这样的有形动产来说,这种识解方法是奏效的。不仅如此,当这种识解方法被隐喻性地延伸到更加抽象的产品上时,例如,金钱和房地产等,这种识解方法也完全行得通。然而,当涉及知识产权问题时,问题就出现了。很显然,我们不能既吃掉一块蛋糕同时还能拥有它,但对于信息来说,这却是完全可能的事情,因为信息可以无限复制、永不丢失。由于有了文件共享和上传下载等信息技术,人们可以在不侵犯原始所有人的拥有权的前提下,获得一首歌、一个图像或一个软件。人们对“一个物体在同一时间只能处于同一位置”与“信息需要自由”的直觉冲突引发了一场当今最激烈的法律竞争:如何将那些原本为有形产品所制定的法律扩展到那些可复制的思想上,例如,语言、歌曲、图像、设计、配方甚至基因等。

时间。构成语言基础的时间模型并不是那种以恒定单位测量生命之流的永远滴答作响的时钟。相反,它把一段时间粗糙地打包进一起即刻的事件(比如,投掷)、延迟的过程(例如,推和拉)以及一个过程的高潮(例如,打碎一块玻璃)。不仅如此,与语言接口的那部分心智仅仅利用“前与后”和“同时”两个路标来跟踪这些时间区域。这种直觉记时方法中所缺少的是把时间看成是与人类共存的、可测量的连续体的观念。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第三世界国家、美国南部或者在马萨诸塞州的汽车监理所里工作的那些人,他们所持的懒散的时间概念,往往会令后工业化社会行色匆匆的人们感到十分沮丧,人们不禁想知道,这种的沮丧是否正是这种概念化的冲突造成的。

实体与位置。当心智相对于另一个物体定位一个物体的时候,它倾向于把第一个物体压缩进入一个无法辨别形状和内容的点或团,就像被装进盒子里一件东西。我们在前面已经看到过这种将质量或状态处理成抽象空间的整体形态的例子,例如,一辆装满的马车或一个飞满蜜蜂的花园。我怀疑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在理解统计类比时会遇到那么多困难的一个原因。新闻中常常引用这么一个例子:许多研究证明,男女的天赋和性格的分配并不是一模一样的。举例来说,在三维物体的心理旋转测试中,男性的平均得分较女性高;而在言语流畅度的测试中,女性的平均得分则比男性高。然而这只是个平均数,它并不能完全说明问题。对于有些女性来说,她们对空间性的理解能力远远超过大多数男性,当然,有些男性的语言比大多数女性还要流畅。不幸的是,当人们听说了这个研究结果的时候,他们竟把它扭曲为所有男人都比女人强(或者反之)。一些赞成这种差别论的人还特意为此著书立作,例如《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金星》(Men Are from Mars, Women Are from Venus)。这是一个明显的一地一事的隐喻例证;而持反对观点的人则对此类研究人员的说法,即“整个一性别组的人天生注定要失败”给予了批判。这就好比“当听说女性的平均寿命比男性的长,于是我们就得出的结论说,每个女人都比男人活得长”是一样的。对于心智而言,漂浮于另一个球体上方的意象似乎要比两条相互重叠的钟形曲线意象更加自然些。

因果关系。用语言所表述的因果关系原型意象是这样的:一个人自愿地作用于一个实体,并直接导致一个预期的位置或状态的改变。这与我们法律系统所制定的刑事责任的概念差不太多——犯罪行为和犯罪意图,或者构成一级谋杀和其他严重犯罪的所必需的罪恶行径和犯罪心理。不幸的是,现实生活却总是抛出一些与这个弹球游戏不易吻合的因果关系场景,利奥·卡茨(Leo Katz)曾在《坏行径与犯罪心理:刑法的难题》(Bad Acts and Guilty Minds:Conundrums of the Criminal Law)中对许多此类案例进行了诙谐的分析。举例来说,为了毒死自己的丈夫,一个女人在他的苹果里下了砒霜,结果苹果却被她丈夫扔掉了。不巧的是,这只苹果被一个无家可归的拾荒者拾到了,拾荒者吃了苹果之后被毒死了,这种情况该怎么论罪呢?我们能说拾荒者是那个女人谋杀的吗?假如一个房主眼看一个孩子被狗追咬却关上了大门,结果孩子被撕咬致死,这种情况又该如何论罪呢?再比如,一个男人来到一个抑郁妇女的家中,正赶上她拿着绳子站在箱子上,绳子的一端已经被她系到了椽子上,另一头系成了套索,男人见状,于是就劝她把头放进绳套并踢开脚下的箱子,那么,这个男人又该被如何定罪呢?

此类因果关系的难题并不仅仅是法学院学生们的练习题。1881年7月1日,就在詹姆斯·加菲尔德(James Garfield)总统等候上车的时候,查尔斯·吉特奥(Charles J.Guiteau)向他连发两枪。虽然两发子弹均未打中加菲尔德的致命脏器和动脉,但其中一颗射中了他的背部。按今天的标准来看,他的伤势应该说非常轻,事实上,即使在加菲尔德的年代,这点儿伤也不至于致命。遗憾的是,加菲尔德的医生却让他饱受了那个时代的医疗之苦:他不仅用不洁净的双手为他探查伤口(在防腐剂被发现数十年之后),而且还通过直肠,而不是口腔为他进食。80天的持续饥饿和伤口感染使加菲尔德临终时的体重仅仅剩下50多千克。在庭审过程中,吉特奥反复重申:“害死他的是医生,我只是打中了他。”当然,他的申诉并未说服陪审团,1882年,吉特奥被判处绞刑——他成了动词语义的另一个牺牲品。

《思想本质:语言是洞察人类天性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