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词的记忆过程

现在让我们探讨一下单词记忆的过程。每个单词都是一个典型的符号,它的力量来自这样一个事实:使用这种语言的社会成员都不约而同地用它来进行交流与沟通。如果你使用了某个单词,只要这个单词不是太晦涩,我就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也可以在另一个人面前使用这个单词,而且他也会理解我所表达的意思,就像我能够理解你的意思一样。我无须再将这个词反用于你,以观察你的反应;或者将它用到其他人身上,看看他们的反应;又或者观望你如何在另一个人面前使用这个单词。这其实是一件耐人寻味的事情。毕竟,假如我看到一只熊在发动攻击之前会发出怒吼,我并不会也用这种吼声来吓唬蚊子;假设我用敲打盆的方式吓跑了一只熊,我也不会指望这只熊会用同样的方法吓跑猎人。即便在我们人类之间,单词的学习过程也不仅仅是一种对他人行为的模仿。行为总是涉及特定的实施者和实施目的,这与单词并不一样。假如一个女孩从她姐姐那里学会了调情,她显然不会和自己的姐姐或者父母调情,而是根据自己的观察所得,将它用到那些乐于接受调情的特定对象上。单词则恰恰相反,它就像一种通用货币。仅仅通过倾听他人言谈,婴儿就能学会使用单词,这个事实说明:婴儿能够暗自认定单词并不是某个人用来影响另一个人的特殊行为,而是一个为人们所共享的双向符号。通过这种符号,说话者可以将自己的意思转化为声音,而听者则可以将这些声音转化为意思,他们依据的是相同的代码。

由于单词是一种纯粹的符号,因此它的读音和意思之间没有一丝必然的联系。正如莎士比亚极其精练地说道:

名称有什么要紧的呢?

玫瑰不叫“玫瑰”,依然芳香如故。

正是由于音义关系的任意性,我们无法指望能通过某种巧妙的记忆方法来减轻记忆的负担,至少对于那些单纯词来说是如此。婴儿不能(也显然不会)指望“cattle”(牛)与“battle”(战斗)之间有什么意思上的关联性,或者说“singing”(唱歌)与“stinging”(刺痛)之间、“coats”(大衣)与“goats”(山羊)之间有什么相同之处。人们还发现,即便是拟声词也不例外,因为它的读音几乎和其他单词一样,都是约定俗成的结果。猪在英语中是“吭吭”(oink)地叫,在日语中却是“噗噗”(boo-boo)地叫。即便在手语中,用手来模拟意思的方法也被人们所抛弃,手势和意思完全是一种任意的配对。当然,在手势和意思之间还残留着一些相通之处,可供我们识别、推断,但它们和拟声词一样,不同的人完全有不同的理解,因此对于单词的学习并没有什么帮助。例如,在美国手语中,“树”的手势是把手摆来摆去,就像在风中摇摆的枝叶。而在中国手语中,“树”的手势则是比画树干的形状。

心理学家劳拉·佩蒂妥(Laura Ann Petitto)曾经有一个惊人的发现,它揭示出符号与意思之间的任意关系深深地扎根于儿童的头脑之中。在差不多快到两岁的时候,以英语为母语的小孩开始懂得使用代词“你”和“我”。但他们经常将这两个词弄反,用“你”来代称自己。这是情有可原的,因为“你”和“我”都是指示(deictic)代词,说话者不同,它所指的对象也不同。当我说“你”时,“你”指的是你;但你说“你”时,指的却是“我”。因此,孩子们可能需要一点时间来消化它。毕竟,当一个名叫杰西卡的女孩听到她母亲称她为“你”的时候,她怎么不会认为“你”就是“杰西卡”的意思呢?

现在让我们对比一下美国手语。在美国手语中,“我”的手势是指向自己的胸前,“你”则是指向对方。这算是最简单易懂的手势了吧?人们不免认为,在美国手语中,学会“你”和“我”的手势肯定易如反掌,这只不过是动动指头的事,所有的婴儿,无论他的听力正不正常,在一岁之前就会用手指来指去了。但是对于佩蒂妥所研究的失聪儿童来说,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他们在差不多两岁的时候仍会错误地将手指向自己的谈话对象,以表示“我”的意思,就像同龄的正常孩子在口语中用“你”来指代自己一样。可见,失聪儿童是将这一手势看成一个纯粹的语言符号,它的实际指向和它所代表的意思并没有必然联系。这也是手语学习的一个正确法门。在美国手语中,手指的指向就像没有实际意思的辅音或元音一样,可以成为其他手势(比如说“糖果”“丑陋”)的组成部分。

还有一个原因足以让我们对单词学习这个简单的行为充满敬畏。逻辑学家W. V. O. 奎因(W. V. O. Quine)曾经设想了这样一个场景:一位语言学家正在研究一个新发现的部落,突然一只兔子飞奔而过,一位土著人大声喊道:“Gavagai!”这个“gavagai”是什么意思呢?从逻辑上说,它不一定是“兔子”的意思。它可能是特指那只飞奔而过的兔子,就像《彼得兔的故事》(The Tale of Peter Rabbit)一书中那只名叫“耷拉”的兔子一样。它也可以指任何毛茸之物、任何哺乳动物、兔子家族中的任何一个种类(比如“穴兔”)或者品种(比如“青紫蓝兔”)。它的意思可能是“飞奔的兔子”“飞奔的物体”“兔子和它飞奔过的地面”,或者单指“飞奔”。它还可能是指“留下脚印的动物”“兔蚤的宿主”“兔子的上半身”“跑动着的兔肉”或者“兔脚的拥有者”。它既可以指一只兔子,也可以指一辆别克汽车。它可能是指“兔子各个部分的集合”,也可能是说“瞧!又一只兔子”,或者说“兔子来了”就像说“下雨了”一样。

如果将孩子看成语言学家,将父母看成土著人,问题也是一样的。然而不知何故,婴儿总是能够排除不计其数的、在逻辑上同样成立的其他选项,直觉般地了解一个单词的正确含义。这一现象例证了奎因所说的“归纳法的耻辱”(the scandal of induction)。它既适用于科学家,也适用于儿童:他们能够通过观察数量有限的某类事件,成功地对未来所有同类事件做出正确的概括,同时将与最初观察结果并不矛盾的无数错误概括排除在外。这是为什么呢?

我们都能成功地用归纳法来解决问题,因为我们不是乐于接受无限可能的苏格拉底,而是没有太多想法的快乐“小猪”。面对世间万物的种种谜团,我们天生就倾向于做出某些特定的猜测,而这些猜测往往都能切中要害。我们可以假设牙牙学语的婴儿的大脑能够把世界切分成无数个独立、有限且内聚性强的物体,以及这些物体表现出的运动方式,并且能够将同类的物体合并在一起,形成一个个心理范畴。我们也可以假设婴儿本能地认为语言中包括两类单词,一类单词表示不同类型的物体,另一类单词表示不同类型的运动,也即名词和动词之别。因此,婴儿也就不会将“gavagai”一词理解为“兔子的各组成部分”“兔子践踏过的地面”“兔子每时每刻的状态”或者其他精确的场景描述,这不能不说是件幸事。

但是,孩子和父母之间是否真的存在这种“心灵感应”?许多思想家,无论是思维跳跃的神秘主义者,还是思路清晰的逻辑学家,都不约而同地对这一常识发起了猛烈攻击。他们宣称,物体和运动的分离现象并不存在于客观世界,甚至也不存在于我们的心智之中,而是由人类语言对名词和动词的划分造成的结果。因此,如果真的是单词区分出了物体和运动,那么显然不是物体和运动的概念让我们理解了这些单词。

然而,我认为,这一次的赢家是常识。非常重要的一点是,这个世界上的确存在着各式各样的物体和运动,我们的心智天生就是为了发现它们,并用单词来一一标记的。这是达尔文学说的要义所在。这就像在一个丛林世界里,能够对下一步的情形进行成功预测的有机体能够养育更多的后代,并将这一优势遗传给他们一样。鉴于整个世界的构成状态,将时空切分成不同的物体和运动是一种非常高明的预测手段。它将世上种种具有固定形态的物质设想为一个个物体,换句话说,就是用一个总的名称来概括这些物质的所有组成部分。据此我们就可以预测这些组成部分将持续占据一定的空间区域,并以整体的方式进行运动。对世界上的大部分物体而言,这个预测是正确的。即使我们把目光移开,兔子仍然存在。如果我们抓住兔子的颈背把它拎起来,它的四肢和耳朵也会一并上升。

那么物体的种类,或者说范畴又是真实存在的吗?不是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人吗?的确如此,但是这些范畴也并非物体的随意集合。比如说,一个物体长着毛茸茸的长耳朵、绒球一样的尾巴,喜欢吃胡萝卜,喜欢躲进洞里,而且繁殖力超强,这不就是兔子吗?将诸多物体归于一个范畴,并在心语中给它们贴上分类标签,可以帮助人们在审视某个物体时,对一些无法直接观察到的特性做出判断。如果“耷拉”长着毛茸茸的长耳朵,它就是一只“兔子”,而如果它是一只兔子,它就能够迅速地钻入洞里,并生养出更多的兔子。

此外,我们还需要给同一个物体贴上多个标签,以标明范畴的大小,例如“棉尾灰兔”“兔”“哺乳动物”“动物”和“生物”。在对不同范畴进行选择时,我们会有一个权衡的过程。例如,确定“彼得”是一种动物要比确定它是一只棉尾灰兔要容易得多(只要看到它的一些动物行为,我们就能断定它是一种动物,而不必知道它是不是一只棉尾灰兔)。然而,相对于“动物”标签而言,如果我们知道彼得是一只棉尾灰兔,就可以对它有更多的了解。如果它是一只棉尾灰兔,它就会偏爱胡萝卜,以空旷的野外或者森林空地为栖息地;但如果它只是一种动物,那我们就无法知道它具体吃些什么东西,或者喜欢怎样的栖息地。相对而言,“兔子”这个不大不小的基本范畴是一个两全之策,它既不像“棉尾灰兔”标签那样难以张贴,又不至于像“动物”标签那样过于空泛。

最后,为什么要将“兔子”的概念与“奔跑”分离开来呢?这或许是因为无论一只兔子是在奔跑、进食还是睡觉,只要一声巨响,它就会疾速地钻进洞里去,这是我们可以预料的结果。然而,如果是一只狮子,无论它是在奔跑、进食还是睡觉,当它听到一声巨响时,显然会有不同的反应。这种不同正是兔子和狮子的区别所在。同样,无论是谁在奔跑,都会产生一些特定的后果,无论奔跑者是一只兔子还是一只狮子,它都不会在某个地点停留太久。同样,睡觉也一样,无论是兔子还是狮子,只要它睡着了,都会趴在原地一动不动。因此,一个聪明的预测者应该对物体和动作贴上不同的心理标签,如此一来,他就不需要再分别学习兔子奔跑是怎么回事,狮子奔跑又是怎么回事;或者兔子睡觉是怎么回事,狮子睡觉又是怎么回事;乃至奔跑、熟睡的羚羊又是怎么回事,等等。他只要了解“兔子”“狮子”和“羚羊”的一般概念,再了解“奔跑”“睡觉”的一般概念即可。假设世界上存在M种物体和N种行为,认知者不必学习M×N个概念,他只要轻松地掌握M+N个概念就行了。

因此,即便是那些目不识丁之人,也可以将连续不断的经验切分为各种物体、种类和运动,更不用说地点、路径、事件、状态、材质以及其他类型的概念了。婴儿认知实验证明,正如我们所认为的那样,婴儿在学会物体的各种名称之前就已经有了对物体的概念。早在婴儿未满周岁,还没有接触任何单词之前,他们似乎就已经意识到一些我们称之为物体的东西了。当他们看到一个物体的组成部分突然脱离物体、擅自行动时,会流露出惊讶的表情。同样,如果某个物体神秘地出现或消失,或者径直穿过另一个固体,又或是不依靠任何支撑悬浮在空中,都会让他们倍感惊讶。

当然,给这些概念冠以名称,可以让我们将自己来之不易的发现与理解分享给那些经历有限或者不善观察的人。“gavagai难题”涉及的其实就是单词和意思的配对问题。如果婴儿一开始就明白这些概念与语言中的各种意思的类型有对应关系,那么这个难题就算得到了部分解决。实验证明,幼儿能够假设某些概念能够成为单词的表述对象,而其他一些概念则不能用单词来形容。发展心理学家埃伦·马克曼(Ellen Markman)和珍妮·哈钦森(Jeanne Hutchinson)给2~3岁的小孩观看一组图片,并要求他们“寻找与这张图片类似的另一张图片”。孩子对存在互动关系的物体十分感兴趣,在接受命令之后,他们倾向于选择可以形成角色关系的图片,比如说一只冠蓝鸦和一个鸟巢,或者一条狗和一根骨头。但是,当马克曼和哈钦森要求他们“寻找与这个‘dax’相同的另一个‘dax’”时,孩子的选择标准就会发生改变。他们似乎认为,一个单词肯定是代表一类事物,因此他们会将一只鸟和另一只其他种类的鸟、一条狗和另一条其他种类的狗放在一起。对孩子来说,“dax”不可能指的是“一条狗或它的骨头”,虽然这个组合对他们来说更加有趣。

一个事物可以用不同的单词来代表。棉尾灰兔“彼得”不仅是只兔子,它也是一只动物,更是一只棉尾灰兔。孩子们偏向于将名词理解为像“兔子”这样的中级范畴,但他们也必须克服这种偏好,学习像“动物”这样不同范畴的单词。孩子似乎是借助语言的一个显著特征做到这一点的。虽然大多数常见单词都拥有很多个意思,但每个意思往往只有一个单词来代表。换句话说,同形异义的单词比比皆是,而同义异形的单词却极其罕见。几乎所有被认为是同义的单词都有着意思上的差别,尽管差别很小。比如说“skinny”(干瘦)和“slim”(苗条),一个具有贬义,一个具有褒义;而“policeman”(警察)和“cop”(警察的俚语)则一个是正式用语,一个是非正式用语。谁也无法解释为什么语言对单词如此“小气”,对意思却如此“大方”。不过,孩子们却似乎预料到了这一点(也许正是这种预料导致了这一现象的产生),这帮助他们进一步解决了“gavagai难题”。如果一个孩子已经知道某个单词是代表某个事物,那么当另一个单词被用来指代这个事物时,他就不会简单地将它看成上一个单词的同义词;相反,他会试着将它理解为其他一些可能的概念。例如马克曼发现,如果你给某个孩子一个锡做的V型夹,并把它称作“biff”,孩子就会将“biff”理解为夹子的一般概念,这显示出他对中级范畴的偏爱。因此,当你要求他找出更多“biffs”时,他会挑选出一个塑料做的V型夹。但是,如果你给孩子一个锡杯,并把它称作“biff”,孩子就不会将这个“biff”理解为“杯子”的意思,因为多数孩子已经知道有一个单词的词义是“杯子”,即“cup”。出于对同义词的反感,孩子会认为“biff”一词一定表示其他的意思,而这个杯子的材质是最为现成的对象。因此,当要求他找出更多的“biffs”时,他会选择一个锡做的勺子或者夹子。

The

Instinct

Language

语言认知实验室

还有许多精巧的研究揭示出儿童是如何锁定各类单词的正确意思的。一旦儿童掌握了一些句法知识,他们就能够用它来厘清各类不同的意思。例如,心理学家罗杰·布朗给一些孩子观看一张图片,图片中是一双手正在揉搓一堆搁在碗里的小方块。如果他问“Can you see any sibbing”(你们看到有什么东西在“sibbing”吗),孩子们会指向图片中的那双手。但如果他问道“Can you see a sib”(你们看到了一个“sib”吗),孩子们则会指向那个碗。如果他再问“Can you see any sib”(你们看到了一些“sib”吗),他们又会指向碗里的小方块。其他实验也揭示了儿童能够极其深刻地理解不同词类在句子结构中的身份地位,以及它们与概念和种类之间的关系。

因此,名称到底有什么意义呢?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它的意义非比寻常。从词法意义上说,一个名称就是一个复杂的结构,它由一套套规则精美地组装而成,即便有时看上去异常古怪,也有其合理的一面。从句素的意义上说,一个名称就是一个纯粹的符号,它是成千上万个同类中的一员,我们能够迅速地了解它的含义,是因为它与孩子的心智、成人的头脑以及现实的本质相契相合。

《语言本能:探索人类语言进化的奥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