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何为理性?

我们从定义说起。

在几乎所有语言中,理性一词都有两种不同用法。

第一种用法与主张和说明有关。某个主张若是以前后一致的内在逻辑和合理假设为依据,我们则可称该主张是理性的。

第二种用法则与决策有关。这一用法要复杂得多。迄今为止,经济学家和哲学家仍然未能敲定一个广泛认可的直接定义。目前提出的定义几乎都存在缺陷,要么太严格(以致很难想出有什么决定可以达到该类定义对理性所设定的门槛),要么太宽泛(以致几乎一切可能的决定都达到了理性的标准)。

试考虑以下几个示例。

定义一:假如就某人所知,他/她所采取的某项行为为其带来的物质利益(或回报)没有其他行为可以比拟,该项行为即是理性的。

初看之下,这是一条“宽泛”的定义。须注意,根据该定义,某项行为理性与否与个人的主观认识有关。假设你周一买了某公司的股票,周二头条新闻就爆出该公司总裁因金融诈骗罪名被捕的消息,公司股价因此下跌了50%。根据该定义,你的行为仍有可能是完全理性的——你决定投资该公司的时候,对这条消息并不知情。即便你提前知道该公司总裁会遭到逮捕,只要你仍然相信股价会涨,这一行为就仍然是理性的。无论何时,只要你相信过股价会涨,根据定义一,购买该公司股票的行为在当时就算是理性的。

同理,假设在土耳其的集市上,卖地毯的摊主以为顾客会跟他讲价,所以标价虚高,但你还是按标价买了一张地毯。倘若你自认不善讲价,怕因讲价而买不到这张地毯,那你的选择仍然是理性的。

实际上,这是一条非常严格的定义。它将关注点局限在采取某项行为所带来的物质利益上。例如,如果某烟草公司正处于扩张阶段,你却因反对吸烟而拒绝购买该公司股票,根据该定义,你这种行为是非理性的。虽然这一行为(拒绝购买该公司股票)合情合理,甚至令人钦佩,但根据定义一,由于有另一种行为可增加你的物质利益(且你对此知情),你的这一行为就是非理性的。这一定义将价值判断排除在外。

那么再来看一条较宽泛的定义。

定义二:假如就某人所知,他/她所采取的某项行为为其带来的益处(或福利)没有其他行为可以比拟,该项行为即是理性的。

根据定义二,对个人决定的评价并不取决于其所获得的物质回报,而取决于“益处”或“福利”。由于有这两个多少有些模糊的概念,理性的这条定义也可指心理层面上的补偿,而不仅仅是物质利益。根据这一定义,我们可以将拒绝投资烟草公司股份的行为理解为理性行为,因为你所感到的良心不安在个人福利方面造成的损失要高于股价上升带来的收益。这样一来,不买股票对你更好。

定义二的定义范围要大于定义一。根据定义二,利他主义行为也可算作理性行为,因为利他主义行为所带来的心理满足感有鼓舞人心的作用,可以抵消随之而来的物质损失。问题在于,该定义的范围过于宽泛。理论上讲,根据定义二,任何行为均可算作理性行为,因为心理益处存在主观性。假如某人认为把自己泡在机油里有益心理健康,那么根据该定义,这样做就是理性行为。

不过,我们需要一条可将此类行为划分为非理性行为的定义,故请容我提出第三条定义,我称之为“进化论定义”。

定义三:假如根据行为发生时的主要情况,某人所采取的行为为其带来的进化优势没有其他行为可以比拟,该项行为即是理性的。

定义三将个人采取某项行为所得到的心理或物质利益考虑在内,以此判断这项行为理性与否。理性行为须通过提高行为主体的进化生存能力,带给其实质性(但未必直接的)利益。例如,根据定义三和定义二,利他主义的布施行为均可算作理性行为,但二者的原因却不尽相同:定义二将利他主义行为划分为理性行为是因为施与者能获得满足感(“心理补偿”);定义三将此类行为划分为理性行为是因为施与者从中获得了进化优势。在以互惠关系为根基的社会中,乐于助人者在其他场合也会获得他人的帮助,而自私自利者则会遭到排斥,生存机会也会因此减少。

进化论定义须视环境而定,但在很多情况下,相比于定义二,该定义能让我们对人类行为形成更深刻、更准确的认识。须注意,根据定义二,自杀或可算作理性行为。但根据进化论定义,自杀不算理性行为,因为自杀无法为个人带来进化优势。

此处不会提供情感的定义,纯粹是因为我在研究该课题时,前前后后见过几十个定义,但尚未找到一个尽如人意的。许多定义使用了“心理现象”这一说法,但这终归会形成循环定义[1],因为对心理的定义无论如何避不开使用情感一词。

情感难以界定,这不足为奇。试想一下,有人让你跟外星人解释你左脚小脚趾疼与挚友去世时你所感到的深切悲痛有何区别,抑或吃比利时巧克力浆所获得的口舌之快与伴侣之间情意缠绵时的感受有何区别。我们可以探讨反应时距的差值和出现可检测信号的不同身体部位,神经学家可以确定不同情感状态下大脑出现不同电刺激的部位,但无论是受到生理感受还是情感情绪的影响,这些差异均可识别。

实际上,情感与生理感受之间的关联之密切,甚至要超出我们对此形成的初步认识。担忧或焦虑会引起胃部不适,甚至腹泻,这是我们多数人都很熟悉的情况。从另一方面来讲,消化不良也可能是噩梦的成因。但肠道与大脑之间的关联不止于此,除大脑之外,胃是人体中唯一一处存在大量神经递质活动的器官,尤其是血清素活动(很多心理问题都和血清素失调有关,包括抑郁症)。消化系统利用血清素来处理营养成分,并将其送入肠道,而消化系统是唯一一个无须脑部活动参与即可自行运转的人体系统。脑科学家迈克尔·格申在纽约市哥伦比亚大学做过一次不可思议的实验:将一头猪的一部分肠道同其身体隔离开来,从肠道一端摄入的食物自动穿过肠道,从另一端排出,而将小剂量的抗抑郁症药物百忧解注入肠道后,消化处理速度加快了一倍。

虽然我们的情感系统与消化系统之间存在着出人意料的联系和相似之处,能让诗人诗兴大发的却是恋爱或忧伤这样的情感,而非消化的感觉。原因在于,我们在令人动情的情境中经历的主观感受,本质上与纯身体感觉大相径庭。但即便是在直观层面,我们也无法找到可以区分情感与非情感类身体感觉之间的清晰界线,也无法在口头上将二者的区别描述清楚。情感之所以难以界定,还有另一个原因。

尽管我未能找到尽如人意、简明扼要的情感定义,感性行为与谋求物质利益的理性行为(参见定义一)之间却有着明晰的界线。人们多认为基于情感做出的行为是无意识的,而理性行为则要经过漫长复杂且通常耗时较久的认知过程。然而,我们会证明两个过程通常是同时进行的。

情感与认知思维及非情感的生理感觉还有两大不同之处。其一是,情感留在我们记忆中的烙印比思想乃至生理感觉都更加深刻。我们回忆看过的电影时,屡屡发现电影情节乃至主题都已经忘得一干二净,却清楚地记得自己喜不喜欢这部电影,或是电影看起来非常枯燥或烦闷。曾经遭人侮辱或担惊受怕的经历要比生理疼痛更容易记起,再钻心的疼痛也不例外。记起生理疼痛的同时,往往也会记起疼痛当时所经历的情绪反应,如焦虑或抑郁。又或者,后者唤起了前者。

其二,认知/分析思维几乎完全可控(即我们可以决定何时开始或结束此类思维的进行),生理感觉(如疼痛)则几乎完全不受意识控制,而情感却介于两者之间。我们可以在某些条件下对情感施以一定程度的控制,但无法做到完全控制。我们可以在完全虚拟的情境中,通过外部的虚拟刺激(电影、戏剧、书籍)或回忆往事唤起情感。电影的主要类型均以情感类别划分(悬疑片、剧情片、喜剧片,等等[2]),这并非巧合,电影带给我们的情感要远远多于见识。

在接下来的章节中,我们所要探讨的问题是,究竟是如普遍观点所言,即时、强烈、灵活的情感机制或会制约理性决策系统,还是说两种机制相辅相成。

[1]循环定义,即用A定义B,再用B定义A;或用A定义B,用B定义C,再用C定义A。——译者注

[2]在英文中,悬疑片为suspense,亦有“焦虑”之意;剧情片为drama,亦有“激动”之意;喜剧片为comedy,亦有“幽默”之意。——译者注

《狡猾的情感:为何愤怒、嫉妒、偏见让我们的决策更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