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和生命的两个部分

这里面当然牵扯到白居易自己对文学的定位。他用很直接的表达方式去写民间受到赋税压迫活不下去的哀伤,当时的人们对白居易的乐府争议非常大。如果白居易认为他前面的诗没有意义,是不是我们今天应该不去读他前面的作品?我们会发现文学真的是两个矛盾同时在调整,文学本身绝对有对生命丰富的关怀。当我们读到白居易写的买花这件事,会觉得是不是我们在家里插花都应该愧疚?这一类所谓的乐府诗,比较倾向于社会道德层面的评价,很容易使我们最后下这样的结论。

可是我觉得必须把两部分结合起来,作为一个诗人的白居易才完整。我的意思是说,白居易的同情在《琵琶行》里也扩大了,在《长恨歌》里也扩大了。如果今天我有机会见到白居易,也许会跟他说我不赞成他的说法,我不赞成他把《长恨歌》、《琵琶行》都烧掉,我觉得里面有另外一种同情。他当时看到了这些卖炭翁的悲哀,折臂翁的悲哀,就觉得以前写的诗还是不要读了。可是文学关心的层面非常多,一个手臂折断的人的悲哀,一个从没有见到君王的白发宫女的悲哀,当然值得同情,可是悲哀还有其他不同层次,《琵琶行》里面年老嫁作商人妇的妓女,她弹着琵琶所叙述的生命里的悲哀,也是一种悲哀。

白居易的确是一个很优秀的文学家,他怀念一个朋友叫“刘十九”,两人很久没有见面了,就跟他说:“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刚刚酿好的酒上面,有一层绿色的东西浮在上面,像绿色的蚂蚁一样。生上炉子热热酒吧,冬天很冷,要下雪了,你要不要过来喝一杯酒?只有二十个字,把对朋友的思念写得淋漓尽致。诗中的颜色非常美丽,绿蚁对红泥,新醅酒对小火炉,又有冷与暖之间的对照——这么有色彩感!文字用到这么完美,可是又这么简洁。

白居易会不会觉得这首诗对于百姓没有什么好处,也要删掉?我在读白居易的时候非常矛盾,替他矛盾,也替自己矛盾。在家里,也常常觉得有那么好的茶叶,不如泡一壶茶,找一个朋友来,看到白居易的文学理论,会觉得这样子是不是太贵族了,太文人气了。白居易自己也懂这是生活里面小小的品位和情调。我们不能因为读了《卖炭翁》、《新丰折臂翁》,就觉得这些部分应该完全从生活里面消失。也许我们会发现卖炭翁、折臂翁的生活里未尝没有这种情调,他们也会烧个小火炉,烤点鱿鱼,几个朋友一起来喝一点酒。读白居易的文学点评,可能会把文学理论变得僵化,我当然不希望大家了解完了古文运动,立刻走出去说:“好,我要革命了。”我觉得古文运动最了不起的地方是对于自己的道德自觉,对自己在社会里的定位有多一重的思考,也会在专业领域,或者在生活当中对人有更多一点的同情。我想这是非常可贵的。

我故意把白居易某些大家很熟悉的绝句与他的乐府诗做对比。你可以看到两个白居易。有些诗句几乎不能想象是白居易写的。今天我们在任何时候读这样的诗,唱这样的歌,都觉得真是美好的东西。比如说这首《花非花》:“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

他觉得生命不是那么清楚,也不是那么确定,对于生命有一种幻灭、一种怅然、一种对华丽不可把握的感觉。他可能在讲青春吧,因为他不是在讲花,不是在讲雾,也不是在讲梦。我觉得文学到了最精炼的时候是最好的。这有一点像象征派的诗,很像李商隐的风格。白居易很讨厌自己写这种诗,他觉得他应该去写折臂翁,不应该写这种诗。这种矛盾更突现了白居易的丰富,他两面都有,社会意识与道德主张这么强的诗人,竟然有如此浪漫的部分。

我很喜欢跟朋友讲白居易,我觉得白居易的矛盾是我们心里的矛盾,我爱美,爱美不见得与社会道德感冲突。也许正是因为爱美,刚好希望社会有正义与公理,因为美包含在公理与正义当中,公理与正义的推展,也包含着美的共同完成。一个人如果有性情上的美作为基础,在任何职位上,他要做的东西都是对的。柳宗元是世家子弟,他爱美,他觉得身为世家子弟,不要依靠父辈去做官,可以好好读书考试。等到做官了,他批判时政。被下放的时候,他也会考虑到身边有一个朋友,母亲很老,不应该贬到那么偏远的地区。这就是人性。有对于美的基础认同,每一步做起来都是人性的本质。

我特别希望大家可以同时读白居易的两类作品。把“花非花,雾非雾”放在《新丰折臂翁》旁边,真的像两个诗人写的东西。白居易内心中有一种痛苦,他觉得自己怎么会去写这样的诗。路上还有人被冻死、饿死,这是一种出于良知的惭愧;同时他又懂得美。他如果不懂美,不会把琵琶写到这么好。历史上没有一个人写音乐写到这么好,他后来强迫自己不要去听那样的东西,他觉得如果卖炭翁遭遇如此悲惨,他应该到街头上去看这些人的生活。他有一点强迫自己进入一个令他痛苦的世界。

《慈乌夜啼》在我们的生活里有很大的影响力,它用各种象征,去诠释生命里的各种可能,我们今天的诗人未必能够写出这么好的生命感觉。“慈乌失其母,哑哑吐哀音。”这是写鸟失去母亲以后的悲哀。“昼夜不飞去,经年守故林。夜夜夜半啼,闻者为沾襟。声中如告诉,未尽反哺心。百鸟岂无母,尔独哀怨深。应是母慈重,使尔悲不任。昔有吴起者,母殁丧不临。嗟哉斯徒辈,其心不如禽。慈乌复慈乌,鸟中之曾参。”写得非常直白,我们看到白居易的诗越来越有一种道德意图,觉得一首诗应该清楚地传达意义,即使写鸟,也要写到鸟对于母亲的反哺没有完成的哀伤,如果是人,连这点都做不到,连禽兽都不如。读《慈乌夜啼》与读“花非花,雾非雾”,是非常不同的感觉。

白居易越来越觉得文学应该直接让人家知道,看完以后可以做什么,譬如说可以去孝顺。我不完全赞成他这样的说法。我觉得文学的功能在社会里是非常多重的。如果文学只有这个部分很危险,有可能真的变成教条。文学是人类很奇特的行为,必须真实,如果强迫大家读完这首诗以后必须孝顺母亲,这些人可能心里没有那个感觉,要做给人家看的时候,又变成假的。我觉得“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开启了另外一个美学领域,这个领域开了以后,人对于人的爱,对于生命的尊重,已经不是母亲不母亲的问题,而是对于一朵花都会尊重,都会疼惜,这是文学真正的力量。

在个人的生命当中,这两者之间怎么平衡是非常重要的部分。我敬佩白居易后来的极端,可是我并不完全赞成。如果要求文学艺术必须直接对社会有所改善,有可能带来不好的后果,尤其在穷困和没有人性的年代。这里面的一个关键,是白居易真正道德上有觉醒后才写《卖炭翁》,如果没有道德的觉醒,《卖炭翁》会变成样板戏。真正的道德自觉不应该是样板,应该是从每一个知识分子内心里面真正出来的自觉。一旦变成样板是蛮可怕的,因为会作假。讲清楚这一点,我才敢跟大家一起读白居易的《长恨歌》、《琵琶行》。

《蒋勋说唐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