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昨天今天

没有等到晚饭,下午四点钟左右的时候,安捷就听见了对门的动静,莫匆和传说中莫教授的前妻李碧云含含糊糊地说了几句话,然后一阵脚步声,看来是莫夫人下楼去了。

这脚步声不徐不疾,有种特别的优雅,安捷记得照片上的女人,说不上多美,却有气质得很……可是她犯了错误,嫁给了一个长不大的男人,然后留下了那么多的历史遗留问题,往大了说,看莫匆目前的发展趋势,这失败的母亲间接危害了社会。

良久没有动静,莫匆似乎是一个人靠在门上沉默不语,久到安捷以为他已经不在楼道里了,自家门铃才被人按响。

安捷立刻起来拉开门,他动作太快,莫匆脸上还没来得及收回去的表情一丝不落地撞到他眼睛里,这年轻人脸色说不上有多难看,平静……危险地平静着,那眼神里却是说不出的恨意,还有不易察觉的落寞。

安捷注意到对面的门口散落了一地的烟蒂,于是在心里暗暗地叹了口气,再怎么说,这也是个孩子。

莫匆没有多废话,接了莫瑜就走。

安捷等他们进了家才合上自己的门,靠在门扉上想了想,推开卧室的门,行李箱摊在地上,常用的衣物已经装得差不多了,房间里显得乱糟糟的。安捷犹豫了一下,把装好的箱子重新打开,衣服挂回柜子里,物品塞回橱子中,然后把空箱子推到床底下。

反正庄子他老人家说了,举莛与楹,厉与西施,恢恑憰怪,道通为一。意思说,这草茎和梁柱,丑人和西施,还有那些个所谓宽大、诡变、狡诈、妖异的东西,在人家老庄的眼里,都是相通为一的。

一介俗人,不敢自比圣人,但是见贤思齐,偶尔也需要向伟大祖国的先辈学习学习,用齐物的观点看问题,那阿富汗和北京,不都是地方么?塔利班的大胡子和居委会的红袖箍,不都是人么?

可见也没什么区别,那就先在这蹲着吧。

======================

夜幕降临在这个城市的上空,日复一日,从未失约,莫匆安顿好了莫瑜,又给莫瑾打了个电话,确定她晚上回家,便一个人出了门——离开逼仄的楼道、和妹妹那双好像什么都知道,又好像什么都不知道的眼睛。

小瑜和小瑾不一样,小瑾是个不折不扣的傻妞,小瑜却把什么都放在眼里心里,不说,但是有计较,两个丫头也不知道谁更让人操心一些。

李碧云的来意很简单,作为莫燕南的前妻,在还有两个未成年女儿的情况下,自然有人通知她莫燕南失踪的情况。她以道义和施舍的姿态,过来看看他们这些拖油瓶们需要什么。

从温哥华过来,她下午才下飞机,却连晚饭的点钟都没到就走了,莫匆就纳闷儿了,那家里的沙发上也没有图钉没有针毡啊,她怎么就恨不能屁股没沾上去就走呢?

他七岁,小瑾小瑜四岁不到的时候,李碧云的忍耐终于到了极限,要跟莫燕南彻底划清界线,他那时候的记忆出奇的清晰,记得那段日子,这一双夫妻的关系越来越冷漠,李碧云从大吵大闹,进化到冷嘲热讽,再进化到对这一家人视而不见,乃至之后一封休夫的离婚协议拍下来,期间漫长的过程中,莫燕南好像都是一副表情一个动作,他木然又无措地承受着她的怒火,唯唯诺诺地缩在沙发的一角里,目睹她一场又一场表演似的发泄。

嘴里永远一句话:“我对不起你。”

这台词就没变过,莫匆心说,复读机都没他忠于职守。

后来李碧云挽着那陌生男人的手拎着行李扬长而去的时候,莫燕南也是那么呆呆地看着,目光追随出很远,小瑾年纪小,不明白,不知道妈妈为什么突然走了,他一个没拉住,还梳着羊角辫的小丫头就追了上去,小手紧紧地攥住李碧云的衣角,仰起小脸,傻乎乎地问说:“妈妈妈妈,你干什么去?”

陌生男子的脸色一瞬间变得不那么好看,李碧云略微偏过头来,莫匆到现在都记得那高贵优雅讲究精致和品位的母亲,脸上是什么样的表情——她看着自己亲生的骨肉,就像看着一块绊脚石。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老人说虎毒不食子……李碧云向来要与众不同,于是她终于成功地做到,泯灭了一个人作为一个母亲的本能。

小瑾的小手被掰下来,那曾经血肉相连的人不再看她一眼,女孩儿回头看看欲言又止的父亲,又看看母亲远去的方向,终于大声地哭出来。

那个时候开始,莫匆决定看不起身边这个百无一用的男人。

兄妹三个,他们都是没有父母的孩子。

=======================

莫匆下了楼,鬼使神差地往上看了一眼,安捷书房的灯还亮着,新邻居搬来了快两个月,他大概知道这人的生活规律,早晨不会太早起床,有时候来不及吃早饭,夜里睡得很晚,书房的灯通常会亮到后半夜,也不知道是在读书还是做他的笔译兼职。

不知道为什么,安捷看他的眼神,总让他觉得不舒服,那是一种居高临下的表情,每一次按响安捷的门铃的时候,这人不由分说的第一句话都是“怎么了”,就好像是个以长辈自居的人,带着某种纵容的神色,笃定了别人是来求助他的。

莫匆不知道为什么一个高中还没毕业的少年人会给他这样的感觉。今天把小瑜放在这人那里一会儿,安捷什么都没问,却带着某种没有说出口的包容和宽慰……那种,他幼年时候无数次幻想的,做梦都想得到的,父亲应该有的眼神。

可那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

莫匆裹紧了外衣,他还有事情要去做。

曹兵前一段时间抢了四哥一单子生意,道上的人都知道,人人心里都有一盘八卦,不知道多少双眼睛瞪着等看四哥这热闹。曹兵嚣张是嚣张了点,不过话说回来,他确实也有嚣张的本钱,现在明明白白的,他背后就是陈福贵。

老炮翟海东装模作样地整天吃斋念佛,手头的生意没少漂白。

前两年更是和风细雨地就跟美国洋鬼子陈福贵断了。陈福贵作为一个白猴子进化来的进口品种,原名当然不叫陈福贵,老王八蛋军火毒品无所不沾,这些年在中国捞了不少钱,声称爱上了这片土地,非要起一个有中国特色的名字。

说实话陈福贵这个充满了乡土气息的名字确实旺他,老东西势力越来越大,心越来越黑手越来越狠,得瑟得他一有机会就炫耀这亲近本土文化给他带来的好运气,说比那什么耶稣上帝的好用多了。

莫匆有时候不厚道地想,陈福贵这名字其实还不算太典型,所以他这么些年始终让翟老炮压一头,要是起一个更亲近本土的,说不定现在京城第一霸就轮不上翟老炮了——比如他可以叫陈狗剩。

洋鬼子敌不过地头蛇,只能按照国际新理念牟取双赢,可惜翟老炮这点面儿都不给,说从良就从良了。

结果也不知道怎么的,老陈酒看上曹兵了。

曹兵这丫挺的这回咸鱼翻身了,恨不得天天仰着鼻孔接雨水,那狗爪子不规矩得很,说扒拉谁就扒拉谁,对外人狠,对自己人也狠。那老耗子在他手底下好些年了,老东西也是不成器,好赌几圈,钱折腾出去不少,人穷疯了就胆大,没少给曹兵的账上作假。

前一段时间终于被发现了,曹兵翻脸不认人,把人往死里逼,这才有之前老耗子找上四哥一出。

老耗子跟着曹兵那么长时间,手上据说握着几个能整死曹兵的把柄,具体是什么老滑头不说,众人现在是什么说法都有。

从他自己手里掉出来的刀……现在让他亲手推到了四哥手里。

莫匆站在路边,用手防着风,点着了根烟,悠悠地吸了一口,动作纯属之极,显然不是新手了。

没让他等多长时间,路边一辆丰田停下来,里面钻出个秃头男,见了莫匆,恭恭敬敬地替他拉开车门,叫了一声:“黑哥。”

莫匆点点头,钻进车里。

秃头启动引擎,莫匆悠悠地吐出一口烟来:“给我绕几圈路,随便你怎么折腾。”

秃头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一眼:“怎么?”

“我总觉得有人跟着我,”莫匆顿了顿,他掐了掐眉心,脸色有些疲惫,“有可能是我精神过敏了,不过还是保险为重。”

秃头应了一声,四哥背后的“黑衣宰相”,早就听说过了,这人阴毒得很,满心算计。刚开始有幸见着的时候,还真吓了他一跳,万万没想到这阴影似的“黑衣”就是这么一个恨不得毛还没长全的年轻小伙子。

可就这么一个小伙子,让眼镜蛇四哥都言听计从。

“黑哥,四哥让我告诉你一声,老耗子今天又想见你……”

“不见。”莫匆想都不想就给堵回去,“老子没空。”

“哦,”秃头顿了顿,“那……老耗子……”

莫匆顿了一下,低低地开口:“找人看起来,他要什么不用理他。”

“他不是曹兵……”

莫匆把烟头随手扔下,用脚捻灭,也不管是不是在车里,脚底下是不是有地毯:“你不用管了,照我说的办就行了。”

这场闹剧,四哥和曹兵都觉得翟老炮是个打酱油的……莫匆摇摇头,谁在局里,还真是说不定。

《逆旅来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