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夜奔

第十六章 夜奔

“我们会突然返回锦阳,不算是临时决定的,锦阳王怎么也不会误了婚期,但是就算对方能算出我们的时间,如果我们高调带兵护驾,这几十个刺客也根本不够看。”冉清桓面无表情地整理着一个死者的衣服仪容,这人叫林英,儿子今年十九岁,前些天烤鱼的时候长辈一样地帮冉清桓挑过鱼刺,现在,他的胸腹被人生生地剖了开,内脏流了一地,“所以,此人要么知道我们的路线计划,要么及其熟悉你。”

郑越看着他,叹了口气,伸手拍拍他的肩膀,忽然发现了眼前这人的稚嫩,冉清桓的身体还处在少年和青年之间,有种特别的纤细,然而很长时间以来,令人老是忽略了他还充其量只是个少年,算不得真正的长成男人,甚至没有加冠——若是个小富小贵人家的孩子,还在承欢父母膝下,偶尔因为闯些小祸挨顿板子,可是他已经站在同伴的尸体面前,近乎苛刻地整理着他们的遗容,然后,冷静地分析时局和事因。

没有等郑越的回答,冉清桓半垂了眼睑,继续自顾自地说:“可是无论是哪方面的人,目的又是什么?如果真的是有内奸,这人要么很熟悉你,要么身居高位……为什么这个时候才动手?为的是什么?岭东的话不可能现在才动手,黄花菜都该凉了;闵州?不是我看不起姚夜琪,他不像是能隐忍这么久的人;北蜀那老头,不能做这么赔本的生意,女儿刚送过来就杀女婿,泠州没有理由……南蜀和洪州现在正打着,西戎么……”

“这次是我托大了。”郑越打断他自言自语,沉静而清淡,“知道的人有你我,李野,瞬华,长鸣,余彻……樱飔那边我已经捎了信过去,但是应该还没有传到她手里。”

“间谍战打得还真是热闹。”冉清桓站起来,目送着几个侍卫把尸体一具一具地安葬下去,“这些兄弟们的账,我会、原原本本地讨、回、来。”他的声音放得很柔,即使是在九太妃那里哄着几个女孩的时候都没用过这么柔的声音,仿佛是在情人耳边的呢喃,夹着相思的附骨之毒。

郑越牵过马来,说道:“上路吧,只怕这一路是不能善了。”

被他一语成偈——

三天后,一百五十个侍卫只剩下了十二个人。

那钩子夹着风声过来的时候,王小忠已经避无可避,他闭上眼睛,有些绝望地等着最后的结局,忽然颈后一紧,被人硬生生扯得转了个圈,一声脆响如裂帛,王小忠呆了一呆,以为自己听错了,冉清桓中气十足地喝斥:“你不会躲啊,闭什么眼?!油梭子发白——短炼!”

他低下头,地上星星点点几滴血迹,从冉清桓的衣角滴落,土地上触目惊心的红。

王小忠嘴唇哆嗦了一下:“相爷……”

冉清桓解决了持钩的人,回头一看王小忠:“大哥,求你了,这个时候别进入自杀模式啊!”

剩下的侍卫要么都是精英级别的,要么和王小忠一样人品爆棚,这一批的刺客很快被解决了,敌方损失了二十五人,我方死伤两人,算是不得了的战果了,冉清桓略微扫视了一眼,苦笑着松了口气,这一松气可不要紧,一阵剧痛从前胸上经过阻塞的神经传导到大脑里,冉清桓眉头一皱,差点痛呼出声,只觉得有人七手八脚地扶住他,七嘴八舌地说着什么,声音和视野却都不仗义地其他而去。身后接住他的怀抱体温偏低,坚硬的肌肉硌着他的肩胛骨,不舒服得很,冉清桓最后一个念头是——郑越这家伙看起来身材匀称,原来是个深藏不露的施瓦辛格……

“王爷。”

郑越一抬头,是个年轻侍卫,叫什么小忠的,他点点头,压低了声音:“什么事?”

冉清桓胸口一直拉到小腹的一道伤口着实吓了众人一跳,翻开的皮肉隐隐透出下面的肋骨,幸而他闪得快,没有伤到脏器,可是连日奔波也够他喝一壶的,伤口止了血半晌也不见苏醒的趋势,郑越几乎怀疑他借机补眠了,无奈只得把这人带到自己的马上,一路尽量平稳行进,他看看靠在怀里呼吸清浅的人,忍不住摇头感叹,这可是这么多年以来第一个有和锦阳王共乘一骑殊荣的,本以为会是个倾国倾城的绝世美女,谁知道是个一身血肉模糊骨头拉碴硌得他浑身难受的男人。

王小忠顺着他的目光,不禁有些激动:“相爷的伤、相爷的伤是替属下受的,属下……”

郑越皱皱眉,多少有些不赞同冉清桓的做法,所谓千金之子坐不垂堂,这人平时精明厉害得紧,怎么连主次关系都分不清楚,但是这种话说出来就不是锦阳王了,他只是点点头,安慰道:“大家都是兄弟,他救你可不是让你自责的,要好好活着好好干,也算不辜负他,嗯?”

“是,属下……”王小忠低下头,眼泪差点掉出来,忍了再忍,才说道:“王爷,属下的舅家不是锦阳城里的人,过了前边那座山,再走上三十几里就到了他的家乡怀优镇了,那离锦阳不远,可以联系到官家,也就安全了。”

“三十几里?”郑越想了想,看了一眼周遭,“不对吧,孤记得怀优镇地处锦阳城郊,距此至少还有四五天的路程……”

“王爷稍等。”王小忠从身上摸出一张锦帕,上面竟工工整整地绣了一张地图,“那山脚下有一个湖,叫做子规湖,其实是蓼水的末支,子规湖底靠着山壁,那山壁上有一个洞,憋住一口气从那里穿过去,再上岸就是一条近路,王爷千万把这图收好了。”

郑越迟疑着用拉缰绳的手接过来:“这是你从何处得来的?”

王小忠叹了口气:“属下年轻不懂事的时候跟一个姑娘私奔,被家里人追得狠了,曾经想过跳河殉情,谁知误打误撞地知道了这个秘密,之后她为了纪念,便把那里的路绣在这帕子上,算是定情信物,用完后,还望王爷看在主仆一场的份上替我交还给她……”

“这是什么话?”郑越低低地喝斥了一句。

“王爷,哥儿几个商量过了,若是普通情况,我们给您当侍卫,可真遇着这样的杀手,我们纯粹就成了王爷的累赘,还连累相爷受伤。若咱们能就此安安稳稳地回去,那是佛爷保佑,若是再有刺客,二位只管按着这路子走,我们兄弟几个就算拼了命也会拖住他们,过了那子规湖,没多远就是锦阳禁军大营,就算是到了家了,他们不敢再设埋伏,回了锦阳,把那帕子给黄家的玉儿,给她留个念想儿,叫她找个好人家。告诉我娘属下是因为什么死的,不丢了老王家的人。”

“王爷,属下们知道您仁义,”几个侍卫不知道什么时候凑上前来,“可是燕祁的大业还等着您呢,您万万要保重!”

“王爷,您可能不记得了,属下的命是您救的,现在还给您也是天经地义!”

“王爷,属下一家是逃荒来的,到了这里,就剩下属下一个人啦,没爹没妈,死了也算不得不肖,就为了您一句‘将来要让全天下的人都像锦阳一样富足’,让属下死上一百次也值得!”

“王爷,相爷这伤经不起再有波折了,您不为自己也为相爷啊!”

“王爷,大局……”

依郑越的性格,本来是正有此意的,堂堂锦阳王本来就不可能如冉清桓一样拿他们当自家兄弟,但是忽然间不知道为什么,竟凭空生出了几分凄怆意味,怀里的人像是没有重量一样,他不顾身份地替这些注定做主子替死鬼的侍卫挡下攻击,满是同生共死的意味,就像是个天生的将兵之人,能激发出人心中最后一滴热血,这些人掏心挖肺心甘情愿地赴死,其中不少原因,恐怕是为了他吧——见他出神,王小忠以为是郑越犹豫:“王爷,别推了,别吵醒了相爷。这事不到最后不要被相爷知道,到时候,他若不走,属下就算僭越也打晕他!”

郑越闭了闭眼睛,一字一顿道:“列位尽管放心,孤若回得锦阳,定保你们全家老小一生荣华无忧。”他长长地出了口气,“是孤计算不周,连累你们了。”

锦阳王亲口承诺,之后又是昭然的歉意,一条命等于买了全家的幸福,几个侍卫交换了一下眼神,各自决绝。

入了夜,冉清桓觉得冷了,动了动,睁开眼睛,似乎好久才回过神来:“……郑越?”

他眼睛里满是水汽,郑越看到他的时候愣了一下,心里忍不住赞叹——原来没留神过,这张脸竟然这么精致耐看。

“多久了?”冉清桓一手扶着郑越的胳膊坐正,不小心抻到胸口疼得“嘶”了一声,低头一看,“真像传说中的木乃伊。”

“像什么?”

“番邦话,就是干尸。”冉清桓撇撇嘴,“娘的,敢在老子身上开刀。”

“挺精神的么,”郑越笑了笑,“我还以为你不知道疼的,那么长的一个口子,被开水烫了的猪都该知道哼哼了。”

冉清桓被噎得一口气没上来,郑越皮笑肉不笑的表情怎么都那么不传统,以前倒是没发现这大尾巴狼说话这么损。

只听超水平发挥的郑越又道:“你说那刺客怎么不再使点劲要么胳膊再长点呢?就说你全身上下没有二两肉,这下水收拾收拾说不定也能炖一锅的。”

听得冉清桓一身鸡皮疙瘩:“我得罪你啦?成心恶心人!”

“我费了多大人力物力才把你骗过来干活的,你就是想撂挑子也不能现在撂,起码得把工期干满,”郑越说得四平八稳,一个字一个字慢条斯理极端欠抽,“老话说,打狗还得看主人呢,我不答应你就上赶着挨打,这不对。”

冉清桓瞄了一眼郑越,有点奇怪,锦阳王向来和风细雨力求做到把人买了还能替他数钱,什么时候这么夹枪带棒了,一副明显是压着火的表情。郑越也不知道怎么了,打从他受伤开始就有点气不顺,本来像暗损几句自己消消这被人出卖的火气,谁知道越说火气反而越大了。

“你……是不是吃错……”不明所以的冉清桓差点祸从口出铸成大错,用脚趾头想也知道郑越听到“吃错药了”四个字的时候就不是小火慢炖地指桑骂槐了,幸好那些刺客们极有眼力见儿地出现了,几把明晃晃的刀映着才上柳梢的月光生猛地冲杀过来,马儿受惊,险些失了前蹄。

郑越一把把他按进怀里滚下马背,一把牛毛一样的小针从他们头上射过去,夜色里闪着幽兰的光,旁边已经响起了惨叫。

冉清桓眉毛倏地一皱,不知道哪来的力气,推开郑越,龙吟一声长刀已出鞘,近身过来的黑衣人剑尖堪堪触到了他左肩,他不躲不闪,竟是只攻不守的打法。郑越吃了一惊,一探手把他拽退了好几步,一边挥剑抵挡一边吼道:“你疯了?!”

《广泽旧事·锦阳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