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意象
    每次写一本小说,最先出现在脑海里的,不是文字,而是意象。在写这本小说的时候,亦有一幕一幕的画面在心里掠过,犹如不定格的镜头。带有一种隐约的肯定之感。这些意象决定心的探索走向。我却是喜欢这种过程,在黑暗中反反复复,但似一直有光照耀。
    两个在陌生旅途中邂逅的女子。各自生存的阴影。信与不信。记忆所代表着的遗失和记得。最终,她们又走回到旅途之中。在这里,旅途亦代表时间。
    在这写本书的时候,有过困顿。常常是写了几万字,推倒重来。再写,再推倒。我当然有过多次思省,觉得也许是放置其中的意念,太过繁重。就像一个人,有话要说,又很慎重,反而觉得怎么都很不妥当起来。
    最后决定推翻在结构叙述上的企图,先恢复出一个纯简的文本。抑或说是一个纯简的幻象。却更为接近真实。
    因为纯简,文字构筑了一种自然的走向。为此,文本本身在书写过程中完成细微的变动。与我的初稿框架,有所不同。
    内心摆渡
    至今喜欢的小说,仍旧是那种往内探索的类型。类似于一个封闭的暗的容器,看起来寂静,却有无限繁盛起伏隐藏其中。亦不需要人人都来懂。因那原就是一种暗寓式的存在。有它自己的端然。就像一个岛屿。断绝了途径。自有天地。
    因着这个原因,我很少在书店里能够买到自己喜欢的小说。有一本加拿大小说除外。其场景里有个荒废的修道院,接近我观点核心里的岛屿。我因此对出生在斯里兰卡的作者有无限好奇。当然我知道,这书里有他,亦是没有他。
    至今为止,我的两本长篇,都是以“我”起头。这个人称很微妙。它代表一种人格确定。也就是说,它并非个体。它是一种幻象。那个“我”是不代表任何人的。
    对一本小说来说,有时候事也不是太重要。事亦是一种工具。重要的是叙述本身是否代表着一种出行的态度。对读者和作者来说,书,有时候是用来接近自己内心的摆渡。为了离开某处,又抵达某处。
    任何事物均无定论。也无人可以做主。小说更是不需要任何定论的载体。诸多感情或者思省,原就是一个人内心里的自生自灭。当一个人在写一本书的时候,心里是如此。而当另一个人拿起来阅读的时候,他能感受到这种清寂。似是无法对人诉说清楚的,心里却又有惊动。
    疏离感
    我对我的一个朋友谈起过这本书。
    我说,这本小说在设定一种疑问,试图解答,或者只是自问自答。结构散漫,如同记忆。因人的记忆就是从无规则,只是随时随地。
    看起来亦矛盾百出,更像是一个寻找的过程。它不存在任何立场坚定的东西。只是在黑暗的隧道里渐行渐远,缓慢靠近某种光亮。它是一本因此而注定有缺陷的的小说。并与我之间更加疏离。
    这种疏离感使我一直更为喜欢小说的文本。在散文里人不能回避真实感受,要把自己摆在前面。而小说却可以让自己退后,或与自己截然就没有关系。几近一个幻象。
    记得
    写完之后,心里回复某种空洞状态。像一个瓶子刚刚倒空了水,在等着全新的水注入。这转换过程中极其短暂的一刻。看起来通透,却蓄满种种可能,有饱满而汹涌的不设定空间。
    又开始长时间睡眠,阅读。但更频繁地置身与公众空间中,与陌生的人群混杂,观察他们,倾听并记录他们的对话。随时写一些笔记。并在书店里寻找地图册,想能够找到一个陌生地停顿。
    无所事事,观照内心。就如同沉入河流底处,深深潜入,没有声音。
    它使人更为直接地面对日常生活。一些人与事。时与地。看似简单却是意味深长。
    记得2003年11月6日,北京有第一场大雪。夜晚八点,在咖啡店里等一个朋友。透过巨大的接近三面环绕的落地玻璃窗,能够看到茫茫大雪被大风吹成斜面。在大楼的射灯光线范围之内,这微妙的重量感非常清晰。天空时而被闪电照亮。
    空荡荡的店堂里,人极少。偶有人推门而入,头发和大衣上都是干燥的雪花。纷纷扑落。看到一个头戴圆形暗红色毛线帽子的欧洲男子,穿皮外套和球鞋,端一杯热咖啡,走进茫茫大雪里。潦倒的味道。这或是他身在异乡看到的第一场大雪。
    又有一个穿着黑色高跟凉鞋的长发女子,有果核般的身体轮廓,在桌子边吃一碟野樱桃蛋糕。用英语接了一个手机电话,然后亦穿上黑色长外套离开。我想象她裸足穿着的高跟凉鞋陷入厚厚积雪里的场景,觉得有一种诡异的美感。似有一种脱离现实的激奋。
    40分钟之后,朋友在大雪中赶到咖啡店。他在拍一个电影,刚睡醒。他的白天才刚刚开始。不吃食物,只喝水。与我说话,而后坐在一边昏昏欲睡。最后他决定去电影院看一个科幻片做为休息。等到凌晨两点,就可以开始他的工作。而我决定去吃一些热的食物,然后回家阅读看了一半的某个西班牙男人的传记。
    走出咖啡店大门的时候,看到满地被大雪压折的树枝,叶子青翠,生命力以某种夭折的姿态,得以凝固。树枝突兀的伤口,似仍散发着汁液辛辣的气味。有下夜班的年轻女子在街上群集地走过。笑声明亮而愉悦。大雪茫茫。整个城市陷入一种寂静而微弱的梦魇般的氛围之中。
    在一家通宵营业的肮脏小店里。地上都是融化的湿漉漉的水。有美丽女子坐在角落里怅惘地看着大雪,脸上有洁净的爱情遗留的痕迹。亦有人在纵情地喝啤酒及吃沾了辣椒粉的羊肉串。闷头不语。灯泡明亮得刺眼。此时已经是凌晨一点多。
    坐在那里,感受到置身与时间之中的沉寂,及面对它的不可停留的细微忧虑。这个大雪的夜晚即将过去。我将失去一切线索与它连接。只有记忆,将会以一种深刻的不可触及的形式,存留在心里。
    是一束神秘而明亮的光线。曾经带来这样华美盛大的撞击却无法言喻。
    一个人的事
    而我知道自己不会轻易对人提起。我将只是记得它。或者把它书写下来。
    书写只对个人发生。等到书写变成文本并且面对大众,它就与自己断了任何关系。仿佛是另一种存在。它被别人猜度,评断,或者误读。意义在完成的那一刻,成了终局。
    所以这只是一个人的事。
    大雪的夜晚。时间。回忆。生命的旅途。以及小说。都是如此。
    安妮宝贝
    2003年10月北京。
《二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