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49章 风雨飘摇

  1923年,上海
  1923年是个多事之年,年初先是京汉铁路罢工,1200公里的铁路线全面瘫痪,三日后直系军阀吴佩孚武力镇压,京汉铁路酿成“二七惨案”,随后孙总理在广州重新只需成大元帅府,直面北方军阀,京城又发生军警闹饷时间,冯玉祥率兵包围了国务院,没出五月,临城又发生了火车劫案,仿佛整个大中国都在逐步走向动荡。
  毓婉的肚子越来越大了,眼看即将临盆,人也懒惰起来。杜允唐忙于重建纱厂,又谈下了几件合作,杜家实业虽不如以前却也在社会动荡的夹缝里逐渐恢复元气中。
  大哥允威见杜允唐如此辛苦,便催促母亲翠琳跟父亲说些好话让他接手几样生意,只是碍于妻子是黎家人,杜瑞达对黎家已有成见,杜凌氏又控制二房极严,总不能真正得以施展,心中憋着气等待机会。
  机会还未等来,先来了一位杜家的不速之客,她的身上牵动了太多的相关利益,致使其一出现,整个杜家陷入剑拔弩张的紧张状态中。
  杜若欢,二十四岁,毓婉从杜家人口中从未知晓这个女儿的存在。静静打量坐在自己面前的这个女孩子,腼腆带有一丝胆怯,微微涨红的面庞似乎对融进杜家上下有些惶恐。
  这样的事,毓婉只在一些老人口中听说过。
  无非就是当年的翠琳生育一子后又在杜凌氏身后追生一女,杜凌氏不想二房多添左膀右臂为求自保买通了为其接生的产婆将孩子带出去掐死,不料产婆准备捂死孩子时,发觉其甜美可爱不忍下手,就将其送到乡下没有子女的人抚养。如今恰逢战乱,乡下的养父母因劳成疾前后离世,这个已经改名换姓的女孩子几经周转又找回了杜家。
  身上的印记,杜凌氏为了买通产婆的金钗,还有肖似翠琳的样貌都可对此陈年往事佐证,原本以为可以凭借手段将此事平息的杜凌氏第一次反被自己所作所为噬咬,杜瑞达暴怒,将自己关在书房里砸烂了所有家具。
  这就是他追求的革新家庭,一个处处透露着腐朽气息,一个处处还存留封建余味的家庭,这样只能在过去老式家庭里出现的妻妾迫害如今活生生摆在眼前,所庆幸的是,那个被换走的婴孩还能存活,而不是被扼杀在襁褓里。
  他不会借此休掉杜凌氏,但她再想凭借原配身份掌控任何事已经是不可能了。人前维持相敬如宾已经是杜瑞达对杜凌氏最难堪的惩戒,从此大房有可能因此一落不振,而因此被连累的杜允唐和毓婉却有苦说不出。
  “你先吃些点心吧,明日叫师傅上门来,我带你做几身衣裳。”毓婉对杜若欢有一见如故的亲切感,这样容易羞涩的女孩子虽然没见过世面,却本着一颗感恩的心,她并不因为翠琳是她母亲而格外憎恨大妈所生的杜允唐和毓婉,她待每个人都是客客气气的,听到毓婉的话,她才敢拿起一块点心抿在嘴里,而后羞涩的笑:“二嫂,你不吃么?”
  对她来说,这一家都是亲人,可对她真正的亲生兄嫂来说,对面坐的人也许就是生死仇敌。
  毓婉摇摇头,小心翼翼抚摸了隆起的肚子,近来肚子里的孩子总在提醒她要好好活下去,虽然母亲走了,但孩子带给她眼前所有的希望,为此,她还在努力寻找杜允唐身上的优点,寻找可以将这场婚姻走下去的理由。
  此刻,她对杜家每个人好,只是为了给孩子积福,希望孩子能够在平静的生活里长大,至少不要出现有人趁她分娩时谋害孩子的事来。
  美龄从楼梯上走下,嗤的笑了一声:“二妹,你二嫂最近没心情吃不下东西,你自己都吃了吧,还有,那衣服我陪你做,你总不记得我说过,这样的事一定要亲嫂子来做,麻烦不得别人的。”
  自从凭借杜若欢出现成功翻身后,杜允威和美龄的气焰似乎嚣张起来,他们从杜允唐手中接管了几家生意,又拿到了虎视许久的杜家管理权,几乎不再把大房看在眼里。而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也只发生在一个月之内而已。
  毓婉心中好笑,只是由丫鬟扶着撑起身子:“那就有劳大嫂了。”
  或许,这眼前一团乱麻的事,本就不该是她该参与的,她能做到的就是平平安安诞下腹中骨肉。
  婆婆杜凌氏不止一次抚着肚子提醒毓婉,只有生下一个男孩才能将此时眼前的颓局挽回。毓婉不是不想帮杜凌氏翻身,而是不想将孩子身上背负这样沉重的期望,她只回答杜凌氏:无论是男是女,能分到怎样的宠爱,我都不会介意。当然,也换回了杜凌氏又一次歇斯底里。
  显然,杜凌氏比毓婉更知晓事情永远不可能能顺从人意,即便你退出一万步,敌手仍觉不够,例如得寸进尺的允威夫妇。
  毓婉低头从美龄身边走过,美龄忽而笑道:“我听说,蔡园那边也有了身孕,还不小了,有五六个月了呢。”
  听得这样消息毓婉脑子嗡的一声,她回过头直直盯着美龄,美龄连忙拍了胸口做出惊异的表情:“你不知道?我以为你知道的。听说,允唐并不打算认这个孩子呢,要我说,孩子总归是他的,此刻嘴硬怕是给你看的。你看父亲,若欢走了这么多年,回来了也是稀罕的,允唐只是说说而已。”
  “多谢大嫂,这些事本就是允唐在处理,我不想多问。”毓婉心中隐隐泛起烦躁,在她决定认命后,风波似乎全然不能放过她,她扶住肚子吃力错身走过美龄,肚子里的孩子似乎能感应到她此刻正心神不定,拼命踢了肚子。
  “问还是要问的,不然总有自己吃苦的时候。”美龄头也不回奉劝毓婉,“,现在将红羽的孩子送走了,来日再回来跟你肚子里的孩子抢财产,你和大妈,想哭都来不及,更何况,那也是损了阴德要报应在孩子身上的。”
  毓婉脚步没有停歇,将美龄的话刻意忽视,疲累的爬上楼,整个人因为走的太累了,气喘吁吁进入卧室,抱着肚子靠在窗户旁,强逼着自己将所有注意力关注在即将绽放的夏花上。
  毓婉不想让肚子里的孩子有一刻不开心,虽然,她现在很不开心,所以只能强迫自己想一些开心的事,又是一年夏日即将来到,肚子里的孩子,该取个什么名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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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了衣裳,黎美龄带穿了络纱旗袍的小姑若欢去畅音阁听戏,杜若欢从未见过这样的场面战战兢兢抓着黎美龄的胳膊,待汽车停在畅音阁门口,美龄才拖了她走上楼去,因与老板相熟,无需走正门入内,从旁门走上包厢正看见弟弟和三妹在陪沈之沛看戏,美龄见到沈之沛,连忙笑着走过去:“没想到,今日还能碰上沈督军。”
  沈之沛看也没看黎美龄一眼,只是面无表情点点头:“原来是杜家少奶奶,不妨一起坐?”
  话音刚刚落下,身后已有人送来座椅和茶盏,黎美龄谦逊了两句讪讪坐下,雪梅和黎绍峰站起身与大姐施礼:“大姐,你怎么来了?”
  黎美龄拉着身边的杜若欢:“这就是我说的那位允威的妹妹。”
  杜家连日来闹得天翻地覆,身为姻亲的黎家自然也不少听得消息,美龄如此介绍,黎绍峰立即站起身:“原来是亲家小姐。”说罢,朝杜若欢点头,今日的他并没有穿西服,只是寻常长衫,苍青色的料子衬得面如晚月,眉目英挺,杜若欢从未见过这样儒雅的男子,惶惶的扫了一眼黎绍峰有些心慌,而后被黎美龄拽了衣袖又连连似鸡琢米跟着点头,雪梅本是满心的愁事,见她这样刻板反而笑了:“倒是挺乖巧的。”
  沈之沛抬头远远瞥了杜若欢一眼,若有所思。黎雪梅见沈之沛目光定格,当即心头发沉,站起身将手中削好皮的水果分成小块递给沈之沛:“之沛,用些这个。”
  黎美龄见状也有些明白事态不妙,立即拉着杜若欢回了座。刚刚坐下,台上已锣鼓鸣响,咿呀呀出了唱戏的角儿。
  在乡下从未有如此大的戏楼,如果想听戏,需得走上几里路才能赶次庙会听次淮剧,台上正演着她听不太懂的京腔,台下落座的每个人似乎又各自有些难以琢磨的意思,杜若欢不知自己该如何做才是周全,只得低了头盯着脚边的地毯织花出神。
  黎绍峰探过身,柔声问:“听不懂?”沈若欢绞动了手帕点点头,黎绍峰便越过她对黎美龄说:“大姐,改日我在家里做次淮剧堂会,若是你得空,便带她来。”
  美龄摆手:“我可是没空,近来帮着你姐夫忙生意上的事,哪里有时间□呢?”
  黎绍峰听得这样含笑回头对杜若欢说:“那我给你下帖子,你自己来。”
  这样盛年男子的气息正拂在脸颊,杜若欢脸色刹那绯红,她连头也不敢抬:“若是大嫂不去,我也不能去的。”
  这样的对话让黎绍峰哭笑不得,只得又对黎美龄说:“这样的乖顺,来日杜家上下可不都成了你的。”
  雪梅坐在沈之沛身边,听得大哥这样说,再偷眼看单纯的杜家小姐正咬着嘴唇瞥了大哥一眼,心中顿时感觉有些异样,她回过头,台上一段行云流水正唱完,票友戏迷纷纷站起身来鼓掌叫好,沈之沛缓慢的抬手拍了两拍,忽然一笑:“这场戏唱的好,可谓一箭三雕阿。”
  这一年的夏天来得极快,窒闷的空气仿若一下子由敞开的窗子扑进来,整个人忽然被点燃的火炉,腾的热起来。路上行人越来越少,常常是行动片刻就出了一身的汗,反复不停的擦洗,反复不停的出汗,如同这一年的大事小事总是不停。
  杜允唐应酬完毕回到家,微醺的他远远看见毓婉恬静的坐在窗子下画画,静静的站住,就这样看着,夏日的微风拂过毓婉有些丰腴的脸颊,似画中的少女使人宁静。
  毓婉许久不曾握过画笔画画了,色彩总是无法拿捏,端着油彩笔在画板前停了好久也没落下,她不知道下一步是该上色,还是继续修改底稿。
  他就这样站在她的身后,将她的所有怔怔瞧在眼里,以为她还在想那个人,眉头紧皱,声音不自觉低了几度:“在想什么?”
  杜允唐移步走进来,将帽子放到一边,毓婉从画椅上站起看不出什么情绪波动,接过杜允唐的帽子:“也没什么,很久没画,手都生了,本来很有兴致,提起笔又不知道该画些什么。”
  杜允唐总觉得毓婉在刻意隐藏自己的情绪,拉了她的手腕:“到底怎么了?”放好帽子的毓婉面无表情的转回身:“听说,她怀孕了?”
  杜允唐当即皱眉,不知又是哪个嚼舌根子的,“不要听旁人瞎说,没有的事。”
  毓婉点点头:“哦,知道了。”答应一声,自己先脱了鞋背对丈夫睡下,躬着的腰身显然有些许戒防,杜允唐见毓婉态度冷淡心中有些不快,也跟着她躺在床上手搭过来,毓婉推掉:“热。”
  杜允唐本还想逗逗毓婉,见她这样不耐,心里也有些气馁:“那夜我是喝多了,本也没想去的,你在娘家不回来,我又听说周霆琛送给岳父的信封里装了四十万的汇票,我……”
  毓婉嗯了一声,并没有打算继续听下去,整个人仿佛要睡了模样懒得说话,杜允唐自己一个人生闷气翻来覆去睡不着,实在耐不得性子又起身,对着毓婉后背看了半晌才说:“行了,别置气了,难不成还让我给你负荆请罪不成?”这样的话,在杜允唐嘴里说出大约已经堪与对不起同比了,毓婉似有动心,默不作声将杜允唐的手按在自己肚子上:“你说,孩子该起个什么样的名字好?”
  杜允唐听毓婉的语气似乎原谅了自己,立刻将毓婉身子摆正自己凑上去,脸颊贴在她隆起的腹部,毓婉闭上眼睛,眼泪顺着眼角流下,他是孩子的父亲,她是孩子的母亲,她必须认清这个事实。
  杜允唐笑:“可真是个调皮的家伙,总是喜欢踢你,唔,瑞允立本,积德光荫,这孩子按族谱该是立字辈,就叫立麟吧。”
  毓婉反复说了两遍:“立麟,立琳,倒是男孩女孩都能用。”
  杜允唐压低了嗓音:“别生气了,我以后会好好待你,你……”也要好好待我,这句话杜允唐并没有问出口,实在难为情。
  毓婉没有听仔细,轻声反问:“你说什么?”杜允唐怔了一下,似乎被追问了话不高兴起来,又趴在毓婉的肚子上闷闷的说:“没什么,从前的事,都过去了,我知道你心里还有周霆琛,我也认了。”说到这里,又挣扎着起来,盯住毓婉的双眼覆住她的唇,恶狠狠的说:“若你们有缘,等来生也好,今生,你就别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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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绍峰对犹如兔子般容易受惊的杜若欢涌现出前所未有的浓厚兴趣,而对大上海人情世故并不了解多少的若欢似乎对他的狂热追求有些招架不住,连连败退。两人经常在各种地点相遇,似刻意,似无意,总能在抬眼时就看见熟悉的身影,若欢有些迷惘了。
  这一切正是美龄乐于见到的。她本就是想把杜家二少奶奶的位置留给明珠或者雪梅,如今弟弟做了杜家的女婿,结果也是一样令人高兴。
  杜凌氏病倒了,毓婉挺着肚子忙前忙后侍候着,反而翠琳并不常见随侍左右,杜凌氏常常咳喘着拉住毓婉的手说,早晚有一日这些人都是要反了的,让她多多提防。就在一年前,杜凌氏还将毓婉视为眼中钉,一年后,她已经将毓婉划为了自己人。全凭一次失势,杜凌氏尝到了太多踩白捧红的滋味,也因为毓婉肚子里终于有了杜家的骨血,似乎再不是什么令人提防的外人了。
  若欢六月末的生日,满二十四岁,杜瑞达难得的高兴,命美龄帮扶着翠琳操办了杜家小姐生平第一次的西式生日酒会,杜若欢作为当晚主角穿了长长逶迤身后的洋装长裙,耳朵上也少见戴了两只珍珠耳环,在美龄陪伴下顺盘旋楼梯走下,那些有心的未婚绅士们自然都将目光集中到这个在人群面前还有些胆怯的女孩身上,杜瑞达此举别有目的,除了为若欢庆生,当然也暗含为若欢寻找合适人家的意味。
  毓婉惊诧的是黎绍峰并不在人群中,不过这只是一瞬发现,很快大厅里的灯齐刷刷灭掉,众人惊讶的唔了一声,下幽暗的几盏壁灯嵌在墙上纷纷亮起,散发梦幻般的幽暗光芒,厅外响起震耳欲聋的声音,众宾客涌到厅外纷纷翘首观看,漫天扩散的礼花宛如一朵朵硕大的繁花将漆黑的天空映亮,而门口指挥这场惊喜的人正是黎绍峰,若欢昂首眺望眼前闪过的缤纷烟火兴奋异常,黎绍峰走到若欢身后悄悄伸手蒙住她的眼睛,贴在她的耳后低声道:“回头。”
  若欢回过头,黎绍峰放开手,眼前繁花锦簇,从二楼飘飘洒洒扬下漫天彩带,灯光骤亮,彩带中加杂一条缎带,上面用鲜花拼成了杜若欢小姐生日快乐的字样,别说是从未见过如此浪漫景象的乡下女子,就连毓婉也险些迷失在眼前的景象里。这般费力讨好杜若欢全然没有必要,对于质朴的她来说,你只需给一点点甜蜜,她就能回报更多,如此大费周章,除非他图的不只是杜若欢的心。
  在场宾朋的啧啧赞叹声让毓婉皱起眉头,而杜若欢红晕的脸颊更让毓婉感觉不妙,黎绍峰这样的人不会无缘无故爱上若欢,若欢迟早会被一厢情愿伤害。
  杜瑞达与毓婉所思所想相同,他断然拒绝黎家派来的媒人,美龄在旁申辩,杜瑞达吸口烟冰冷开口:“允威只有这一个亲妹妹,你问问允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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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允威听说黎绍峰要娶若欢也是本能拒绝,他并非为若欢考虑,而是想借此由黎家得到些好处,他大费周章的将婚事一拖再拖,多次暗示黎绍峰若想娶若欢,需成全他手下的工厂。
  黎绍峰坐在杜允威面前,杜允威狠狠吸了口烟:“你与若欢的婚事我必然是不反对的,但我总要得到些好处才不枉将妹妹送给你。”
  黎绍峰面容阴柔,看似无害的笑容双眼却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深意:“我倒觉得你已经得到好处了。”
  杜允威摊开手:“得到什么,得到你做我妹夫?你我本就是亲戚,亲上加亲我并不感兴趣。”
  知道杜允威并不如杜允唐聪明,黎绍峰所幸摊开了说:“据我姐姐说,大房虽然失势了,但二少奶奶肚子还在,如果她一举得男,大房很快就会翻身的,二房想要保住基业,倒不如和黎家合作,咱们亲上加亲,我的也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这样才能挤掉大房一家。”
  杜允威有些诧异,试探的问:“你与允唐是多年的交情,如何突然想出这种办法?”
  “他?他现在变心了,哪里还顾得什么交情?”黎绍峰冷冷的笑:“很快他就知道,谁才是真心对他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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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梅陪沈之沛听完戏,又要帮他按摩,常年带兵打仗,脱了外衣,脊背上都是各色伤疤,她拿了些药膏用手心摊开,揉热了按在沈之沛腰间,轻轻的揉,一点点向下,直到臀间,沈之沛心神一动当即搂过雪梅按在身下,啃咬她白腻的颈子。粗壮的手指掐在雪梅的胸脯上,用力的拧了拧:“少见你这样听话的,又想要什么?”
  雪梅木木笑了笑:“我哥哥喜欢了杜家的小姐。”
  杜若欢喜欢毓婉,姑嫂两人总是静默坐在房内,即使几个小时不说话,她也不觉得厌烦。毓婉喜欢阅读,即将分娩的她喜欢静静的倚在床边看书,偶尔会抿过一丝挡在耳边的发,若欢则像个乖巧的孩子依偎在毓婉身边,漫无目的的胡思乱想,她提出的问题,毓婉都会会心一笑,而后回答,时间久了,她常常会惯性去问毓婉,毓婉更像是她的朋友而不是嫂子。
  毓婉将这种默契归结为大约是因为年龄相仿的缘故,若欢对美龄则总是敬畏多些,贴近少些。因美龄时常喜欢指责她没穿对适合的服装,或是指责她又冷淡了黎绍峰的追求,再也有指责她不懂得贴近二房,而这些,在毓婉这里不会。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到底喜欢不喜欢他,可近来他并不曾约我出去了,我才发现,大概是真的在意了他,不见总觉得有点空落落的。”杜若欢在这个令人窒息的家中,似乎只有毓婉一人能够倾诉,毓婉尊重她,对她和黎绍峰的感情并不看好却很少从中阻碍,她将毓婉当成姐姐,虽然毓婉实际年纪要小她半岁,却总能对她做出最贴合的建议。
  毓婉点点头:若是你真心喜欢,父亲也不会阻拦。只是你要想好,有些事并非表面上那么简单,你知道的,我们家的生意多半与黎家有些关联,常有莫名损失。”毓婉小心提醒若欢,但话到一半还是咽回去许多。
  若欢叹口气:“其实,我只想找个他爱我,我也爱他的人,家里那些生意我原本就是不懂的,咱们和黎家的恩怨似乎也没那么多……”
  毓婉听得若欢解释才明白,让一个简单的女子去纠结家族恩怨有多么困难,既然她已经不再纯净如刚刚从京城归来的佟毓婉,那也没必要毁掉有幸保留单纯的杜若欢。
  若能一辈子就这样糊涂下去,也是一种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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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两日,若欢哭着跑进毓婉的房间,毓婉怕惊到肚子里的孩子,掌心始终向下安抚腹部,断断续续也从若欢口中知道知道黎绍峰近来对她若近若离的态度,并已经坦言自己并没有娶她的意思,但不会放弃追求。这样模棱两可的话着实让单纯的若欢难过,她不懂黎绍峰究竟在想什么,可她又没有别人可以倾诉,只能对二嫂诉苦,听完若欢的胡思乱想,毓婉无可奈何的叹息:“那你打算怎么办?”
  若欢泪眼朦胧的抬起头,望着毓婉:“二嫂,你能帮帮我么?”
  所谓帮忙,是由毓婉去探黎绍峰的口风,探听黎绍峰是否真的对若欢有意。
  凭毓婉的身份根本没有这个资格,即便真是想知道黎绍峰的意思,也该由他大姐,若欢的大嫂美龄去做,由毓婉去反而落得尴尬。可若欢柔弱得让人无法拒绝她的可怜不已的请求,毓婉心中只能存有一丝侥幸,但愿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在成全佳偶,而不是遗憾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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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租界在虹口,大片的住宅遵循了日本人生活习惯建造,大正路四处可见身穿和服的日本人笑逐颜开的出入,弓腰穿了木屐在路上一溜小跑,滑稽可笑。
  毓婉曾经在青龙堂遭遇日本人伏击,对他们总有忌惮,与这些异乡人并不肯多接触,裹紧了外套下车进入其中一家茶社,这件茶社装饰质朴,入目一片青蓝色的装饰,颜色凝重使人压抑,却象征着日本人坚韧隐忍的性格。上二楼左转进入其中一间小室,侍者推开木门,黎绍峰已经在其中端然跪坐,对上他探究的目光,毓婉忽然又觉得自己确实并无资格来此与黎绍峰对话,只需一句话就能将她讽刺的无地自容。
  “我以为,这事该由允唐来与我说。”他慢条斯理的将炭炉调旺,再以玉杵将茶饼研碎,玉杵与茶碗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惊得毓婉心头一跳。确实,这本就是男人之间的对话,她来作甚。
  “杜二少奶奶,你不觉得你已经得到了太多的他人所想么,为什么还要插手管这件事?”黎绍峰将沸水注入碗中,茶末散开渗出浓浓的绿,上缀浮起路白色饽花,他伸手将这杯茶托了慢慢站起身:“难道,你想凭此在杜家取得全家感激么?”
  毓婉淡淡说:“若欢喜欢将所有的事与我说,我只是在帮她。”
  “我记得杜老爷并不喜欢若欢与我交往,若你帮她,岂不是与杜家为敌,你会这么傻?”黎绍峰将茶盏送至毓婉面前,他的目光令毓婉有些刹那恍惚,仿佛她才是黎绍峰真正的敌人,他阴柔的笑容使得她有些慌乱,隐约又想先前的那些猜测,他其实并不是真的喜欢毓婉,他是……
  黎绍峰陡然向毓婉伸出手,她惊得向后退,连忙捂住自己的肚子,黎绍峰手指穿过她的颈窝,将背后的木门关起,见她抚胸惊讶他嘴角带了一丝冷笑:“放心,我没想对你做什么。现在无论我对你做什么,允唐都不会原谅我。“
  他的笑让人毛骨悚然,毓婉半晌才回过神来说:“其实若欢是怎样的女孩子,你我都知道,如果你真想针对杜家,不,或者是某个人,希望你能放过她,或者骗她一辈子。”
  黎绍峰似笑非笑的注视毓婉:“我以为你是多么的好,能让允唐连红羽都忘了,原来也是为了一己之私,我骗杜若欢一辈子,好让你从中渔翁得利?”
  “那你打算怎么办?”毓婉下意识防护好自身。
  黎绍峰将茶送到毓婉唇边,笑道:“我准备娶她,得到我应得的后,再抛弃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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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在夜里写些一天奔忙后的感受,今天确实有些累了写不出字来,我合上笔记本走出宾馆想要寻些东西填饱肚子,初到异地饮食有些不惯,可我总想尝试一些老上海保留下来的传统小吃。
  佟老太太说,她那时最喜欢城隍庙的小吃,其中以酒酿圆子最为出名,对于出生长大都在东北不曾见过多少精致小吃的我来说,单这个名字已经让我心仪了。
  闪耀的霓虹灯妆点了整个城市,将奢华的面孔留给了外国友人,我只想去城隍庙,看看能不能遇见那个传说中的酒酿圆子。
  已经临近午夜,城隍庙还有一些店家营业,在小吃街街尾找个店面坐下来,点了酒酿圆子,没几分钟端上来,果然很香,有些甜甜的酒气,正抬手想要大快朵颐,忽听得老板说:“进来,进来。”
  这个时间,小吃街上的行人不多,来吃饭的客人更少,我抬起头,来人推门刹那,门外的霓虹灯光一下子跟了进来,五颜六色的灯光围身黑色长长的硬挺风衣,衬得修长身影分外高大梦幻,我想,他应该不是上海人。
  “来一碗酒酿圆子。”他说。

《烟火阑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