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1-260节

    241
    关于愚公移山,我还要谈上几句题外话。
    刚看这个故事,我其实百思不得其解,因为,很明显,愚公完全可以带着一家人搬到一个前面没有大山的地方去住,这么做,至少经济,不幸的是,愚公却自做聪明地挖起山来,难怪智叟要笑话他,我看智叟不愧为智叟,话里话外还有一重意思就是,你愚公不仅愚昧,还可恶,可恶之处在于,不仅自己一辈子过上无聊的挖山生活,还带动一根筋的全家人都过上了这种生活,更可气的是,儿子挖完了孙子挖,孙子挖完了重孙子挖,子子孙孙,永无宁日,全都得这么混,这样的家庭,估计以后不会有什么出息――读读中国历史,我很可想象后面发生的事件,那就是,愚公死了,死后几个儿子分了家,他的儿子们可以叫做超愚公,因为几个儿子不住同一个地方,于是,这家挖山的土就堆到另一家,直到自己家前面空了,而另一家门前却出现一座大山,于是,那家人当仁不让,照此办理,为了挖山,几家人都拼命生孩子,男的是壮丁,负责挖山,女的做饭,给他们送,中间还出了几个英雄,什么一个人一天可挖10个人的工作量,直至出现类似庄子关于庖丁解牛的神事儿,也就是说,最后,愚公的后代,那些超超愚公或叫后愚公之类,居然熟能生巧,把挖山这种无聊的生活方式当成了一种艺术,几下便挖倒一棵树,几下便把一座山挖到对方门前,至于其中的团队合作精神,与命运抗争的理想之类的附带产物也会自然应运而生,我这里就懒得说了。
    再一想,不对!不可能!因为提倡这件事的人不可能比我笨,于是,我推测,这个故事之所以被四处传播,一定是出于别的目的。我想来想去,越想越漫无边际,于是只能乱猜一气,众所周知,人要被逼得乱猜一气还真能猜出点什么来,我还真的猜出点什么来――我怀疑,也许这个故事是个阻止农村人口进入城市,把城市搞乱的计谋,提倡这种精神,就是怕农村人往城市里冲,于是,提提愚公吧,干脆,叫他们挖山不止算了,当然,要想实现这个计谋,首先得敢于想象农民兄弟也许真能笨到那个地步,竟然相信凭他们那点本事真的能够把一个贫穷地方变好,历史证明,这个计谋在户籍制等等手段的配合之下,居然一举成功,在我看,它的成功之处还在于一个生花妙笔,那就是,不仅当时的农村人口无法入城,城里干脆派了一批名为知青的孩子去上山下乡,把农村搞得鸡犬不宁,这样,农村人的后院起火,灭火还来不及,更甭提冲城市了――不幸的是,现在的农民醒过味儿来了,他们挖了5000年的山,现在却搞起了农村包围城市,他们冲进城市,把农村的生活方式带进城市,他们唱着思乡的歌,在城市里生下大量孩子,扎根城市,我看他们不把城市搞成农村就不会踏实。当然,这样也有好处,那就是,消灭城乡差别的共产主义理想也有望实现了。
    我的猜测到此结束,到底愚公移山的故事是个什么路数,我其实一无所知,要是真如我所估计,那么智叟这类人物就不值一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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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篇叙事诗被当做一个电子游戏买走,让我有了一种壮志未遂的感觉,我决定,再次塑造一个中国大累神的形象,这回我决定,从希腊神话里找到一个接近累神的人物加以改造,当然,这个人物最好有一定知名度,而且,与愚公不同,行为要高尚,不能只盯着自己那一家子的事儿,我很快找到了,那便是普罗米修斯,在下面故事中,我试图证明,比起希腊只会傻干蛮干的老普来,中国老普更加机智灵活,更加富于人性,如果希腊老普是个乱吹乱捧出来的假大空英雄的话,那么中国老普倒是一个十分不流俗的反英雄,而且,还有地方特色,我是说,他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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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累神中国普罗米修斯的故事如下:
    中国普罗米修斯是个混混,一天,他与朋友一起饮酒过量,大醉,夸下海口说,他要把天上的火偷到人间来,给人间带来光明。
    第二天,朋友们催着他去办这件事,他一听,吓坏了,拼命推说自己根本没说过那样的话,后来又声称他喝醉后全忘了,但他的朋友们个个不是省油的灯,他们用尽奸计,好说歹说逼着他去,他万般无奈,又是个要面子的人,只好去了,一路上唱着"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给自己壮胆儿。
    终于,他克服种种困难,盗得了天火,回到人间,一时间被喜爱深夜烤火的人们传为英雄。
    不幸的是,天帝知道了这件事,发现在深更半夜之际,人间仍有星星点点的光亮,因此大怒,把中国普罗米修斯给抓到天上,要把他永远吊在悬崖上,中国老普一听就颓了,但他可不像希腊人那么笨,几秒钟就想到办法对天帝抗争,他当即对天帝说,他有神秘的东方智慧,不应受此惩罚,只须放他回到人间三天,就可向天帝证明他的智慧不应受到惩罚,并且,没准儿还能为天帝立上一个新功。
    天帝想领教一下东方智慧,便放他回到人间,三天后,中国普罗米修斯果真回到天上,他把天帝带到高楼上,往人间一指,说,"现在您看――"天帝顺着他手指的方向一看,人间忽然变得一片漆黑,再不见一点星火,倒是一阵恶骂之声不断传回天上。
    "那么,根据你的东方智慧呢?你想告诉我什么呢?"天帝问。
    中国普罗米修斯从背后拿出一只手说道:"天帝,您来看,这是什么?"天帝看到他手里竟拿着从他身边盗走的火种!
    中国普罗米修斯淡然一笑,说道:"天帝,东方智慧的意思就是,我意识到,我受了别人的欺骗,犯了错误,但我能及时改正,您看,我已把火种从人间给您偷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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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神话故事写成这样,还有什么话好说呢?
    很明显,这些榜样尽管有着无穷的力量,却与我风马牛不相及,他们的英雄形象在我眼里尽管十分难得,但却很难有机会照着做,在人世间,累,这个概念,对每个人都有其特殊的表现力,其中特别离奇古怪的,我们叫做神迹,而不太离奇的呢?我们叫它平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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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不离奇又不平庸的东西,我也知道,比如:浪漫。
    围墙以其内部的不可知而突出了它的神秘感,我喜欢围墙,它是美的,它具有一种令人动心的形式,它不引人注目,而是似乎遮挡着某些东西,所有的围墙都具有某种浪漫气质,就连监狱的围墙也一样,在我看来,最美的建筑便是一圈围墙,加上里面的植物,最好除了植物,里面再没有建筑,连人也没有,什么也没有。
    那是空虚所烘托出的神秘,夏多布里昂叫它美,浪漫主义者夏多布里昂还认为废墟也很美,废弃的城堡、教堂、墓地是美的,荒芜的土地、田野、森林也是美的,因为那与时光的流逝,与人生的短促无常有着隐秘的联系与呼应,那是时髦的残骸,形式的遗迹,以及被杂草遮掩的时间之路。
    浪漫主义者还相信,最深沉的情感是一种忧伤,一种无法自拔的忧伤,它比怜悯与爱更实在,它不故弄玄虚,它只是令人消沉地枯坐在灯下,对着曾栩栩如生地反映出昨日的明镜,无可奈何地悄声叹息着,如同一支被点燃的红色蜡烛,如同一只茫然的走兽,失神地站立在荒野之中。
    莫泊桑曾见到一个情景,那是他在一个夜晚去探望晚年的福楼拜,只见老福楼拜正在往壁炉的火焰里投掷旧日的情书,莫泊桑坐到福楼拜旁边,一语不发,他看着老福楼拜把一封封年轻时收到的情书扔进炉中,每一封情书都是那些陌生姑娘的一种感情的形式,它也许只存在过一个瞬间,也许是长期地持续在某人心头的一种感觉,总之,情书纷纷化为灰烬,福楼拜始终面无表情,只是在触摸到一封绑着一双缎子鞋的情书时,他犹豫了一下,眼中忽然闪出盈盈的泪光,这双缎子鞋的故事莫泊桑无从得知,情书他也一封没看着,那些女人都是谁他也不知道,他只看见缎子鞋情书也被投进火焰,烧成灰烬,他还能推测出,老福楼拜为此十分伤感,如此而已,莫泊桑被触动了,而此刻老福楼拜仍然不说话,一时间,两位作家不管愿不愿意,都成为了浪漫主义者,因为他们的行动被圈进了浪漫主义的语境。
    还要对浪漫主义做出别的描述吗?我看不必了,众所周知,福楼拜与莫泊桑都不是浪漫主义作家,甚至两人都不喜欢浪漫主义,但是,他们在人世间仍有机会掉进浪漫主义的陷阱,掉进传统的精神状态之中,也就是说,浪漫主义无处不在,遍布世间,它的领地神秘而颓废,以供那些仍然疲倦地四下走动的人前去稍作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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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与嗡嗡就曾在那里休息。
    我与嗡嗡曾坐在浪漫主义的石阶上休息,我知道,我们的浪漫很有传统,我从嗡嗡的泪水里看到传统的力量,她拉着我,泣不成声,那是我又一次提出分手的时候,那是99年春节前夕,嗡嗡炒完更回来,脸上画着演出时涂上的浓妆,她还未来得及洗去的浓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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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听天由命的女人都是可爱的,面对命运,她们不挣扎,不害怕,不抱怨,而是逆来顺受,直至把一切看做不可避免的事物加以对待。这种可爱,有时会焕发出令人意想不到的光彩,它的光彩,甚至会盖过那些与命运抗争的人,因为徒劳的抗争与束手就擒相比,后者显然更不具人格,缺少人格的力量,人就表现出物质的状态,那是自然安详的代名词,动物在多数情况下就更多地表现出那种状态,因此显得可爱,当然,这也反衬出那种抗争型的女人是多么地可敬,我指的像女权主义者玛丽。沃尔斯顿克。拉夫特那类的女人,但是,对于男人,一个可敬的女人显然没有一个可爱的女人更有价值。
    至于那些使用什么俏皮、媚态、会讨取娇宠的女人,在我看来,她们的任务是向男人展示人生的假象,让男人在一瞬间认为,有了她们的陪伴,人生似乎还算过得去,但那一瞬过去,男人很快清醒,他知道,自己面对的仍旧是永恒的虚无,而那些女子展现出的假象则会显出惊人的可笑与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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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嗡嗡仍在哭泣,在哭泣时,她表现出一种顺从的勇气,她一副听天由命的架势,就坐在我旁边抽抽搭搭,小脸儿用手遮住,不使我看见,事实上,我也不愿看见,我只想让这件事就这么完结,让她从我这里离去,而她却不高兴了,因此哭泣。
    我从她身边走开,坐到书房的靠背椅上。
    一会儿,我听到嗡嗡对我说:"我饿了。"于是,我起身来到厨房,为她做饭。
    然后,我们一起吃饭,看电视,我们看到了唱着歌的四大天王,那是四个被钱牵着的滑稽木偶,他们穿着奇怪的服装在舞台上表演。
    我们还一起说话。
    嗡嗡要回云南看妈妈爸爸,她向我讲起她妈妈从小如何地娇惯她,她爸爸如何让她骑在脖子上,带她逛街,她姐姐如何为她洗澡,给她吃东西。
    我呢,我提前祝她春节好。
    然后,我们上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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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床上,我不喜欢姑娘跪在前头,我跪在后面这种性交姿势,据我观察,这与其他为数众多的哺乳动物极其相似,更何况,我不喜欢跪着这种姿势,我也不喜欢有人在我面前跪下,不管是正对着我,还是背对着我。
    在我年轻时,曾经有一度,我喜欢站着性交,认为那样不仅充满激情,还方便快捷,而且具有能随时移动的优点。
    当然,我也喜欢趴着性交,认为那样十分温柔。
    因此,年轻时,对我来讲,站着性交还是趴着性交,这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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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夜里,抱着即将分手的嗡嗡,我选择了趴着性交。
    因为,我意识到,在她离去后,我会孤独,我希望,在她尚能与我相偎相依之时,我们皮肤的接触面积更大,我希望,我能挨着她,我希望,我们能彼此接近,再接近,更加接近。
    我挨着她,就像一条虫子挨着另一条虫子,我在她身上蠕动,就像一条虫子在另一条虫子身上蠕动,我抚摸她,抚摸了再抚摸,我感到她是一个奇迹,不仅因为她也是一个生命,不仅因为她也能与我说同一种语言,还因为,她像我一样,也被某种她无法抗拒的力量遗弃在世间,遗弃在一片黑暗中,担惊受怕,孤独寂寞,悲伤绝望。
    是的,她是我的奇迹,是我的虫子,她与我一起蠕动,一起呼吸,一起忘记自己。
    是的,她忘记自己,忘记这个世界,她忘记了,她睡去了,她死去了,是的,她现在比睡去还要好,因为没有梦魇的打扰,是的,她比死去要坏,因为性交会完结,她将生还,继续被她所无力抗拒的世界所打扰,继续为她的生命而奔忙。
    是的,是的,生命,可恶的奇迹,如影随形的毒药,那是她从未做过的恶梦,也是我无法丢掉的负担。
    是的,我还伏在她身上,我已精疲力尽,我是岩石里的三叶虫,我是水里的鲸鱼,我是白垩纪的怪鸟,我是掉进水里的鹰,我满怀怜悯地感受着我的和她的生命,我想着时间会把这两个生命带入虚无,我们会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就像两颗划过空间的粒子那样悄无声息,我想着想着,想了又想,竟真的感到死亡之手从黑夜里的阴影中伸出,轻轻地搭到我们身上。我抱着她,如同抱着所有那些曾与我一起度过漫漫长夜的姑娘,我们的梦在最黑暗的地方会合,我们手拉着手,在死亡的阴影中跳舞,我们彼此的肉体相互依靠,一起经受衰老的考验,我们畏缩不前,为一个不幸的谜语而害怕,我们未卜先知,预感前途不妙,我们心惊胆战,为人生的一切折磨鞠躬尽瘁,我们死而后已,为我们仍侥幸拥有的肉体欲望而狂欢不止,是的,死亡,是的,死亡,我的虚荣心终于止步不前的地方,我的幻灭的时刻,虽然,在那个黑洞面前,我的好奇心仍想向前,但是,但是,前面早已云散风流,灰飞烟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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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上午,我送嗡嗡回团,坐在我的车上,嗡嗡没有说什么,她曾多次坐在我车上,走过这同一条路,到了她们团门前,我对她说再见,她也说了再见,然后噘了噘嘴,不情愿地打开车门,偷看我一眼说:"那我走啦。"我点点头。
    她立刻双腿乱蹬,生气地叫嚷起来:"回答得那么快,巴不得我快点走!"我没说话,她再次看看我:"你就是这样!哼,男人没一个好东西。"我点上一支烟,双眼望向窗外。
    她再次"哼"了一声:"你看你,装出一副没事儿人的样子,其实心里不定多乐呢!你在想,以后,你可以尽情地找姑娘了,是不是?"我仍没说话,她弹了我脑门一下:"哼,以后你倒是能一个人尽情地享受了,我怎么办?"接着,她推开车门:"跟你说也没用,算了,再见,陪你们家人过春节吧。"我说:"再见。"她又咣地把车门关上:"你看你看,回答得这么快,这么快!"我不再说话。
    她伸手搂住我脖子,对我说;"老怪,以后吃牛排要叫上我,好吗?"我点点头。
    "那你享受的时候也叫上我。"我再次点点头。
    "你要路过我们团,记住来看我。"我仍然点点头。
    随后,她又打开车门,伸出一只脚落在地下,然后回头说:"反正我也没有人关心!没有人爱护!哼!我走了。"她下了车,走到正对我车窗玻璃前方的地方站住,手里拎着她的手提袋,我向她点头,并招手,同时,挂上倒档,刚要回头倒车,忽然,她浑身一抖,跳着脚儿地对我喊道:"可是,老怪,我怎么办?"说罢,冲我做出一个鬼脸儿,回头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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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松了一口气。
    把车倒出去,然后一路开回家。
    253
    我回到家,心情不太好,因此一进门便想找一个能上手干的事情,以此转移注意力,我左瞧瞧右看看,最后坐到电脑前,开始写作我的电视剧本,电视剧本已写到最后一集,我决定把它写完,我一直写到天黑,剧本写完了,还是个大团圆的结局,真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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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本完成后,我把打印机加满纸,开始打印,打印的声音不大,但坐在旁边听来仍嫌厌烦,书也看不进去,于是决定去看看VCD,谁知一连放了五六个片子,都没看进去,只好关了电视,收拾屋子,我打开吸尘器,清洁房间,而且,索性把一些洗不洗两可的衣物也投进洗衣机,最后,我放上一盘贝多芬第九交响曲,直接选择最后一个乐章,《欢乐颂》,在房间里隆隆的噪音中,我忙来忙去,当然,其中的《欢乐颂》是最刺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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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本完成,除了送制片人以外,剩下的就是在家看电影了,连学习带研究,由于每天要看四五个电影,因此,看电影对我来说不是什么乐趣,而是一种工作,工作之余,我想谈谈我看的那些电影。
    256
    有5类电影令我特别讨厌:
    第一类是诉苦型。
    这种影片的导演就是那种明明是打掉了别人的牙,却硬往自己肚子里咽的人,我是指,这种诉苦狂导演非常擅长苦肉计、装孙子,也就是操蛋透顶。这种人的特征是,他会向你讲一个悲惨的故事,类似"一个人的遭遇",意在感动你,让你的眼泪为他的故事夺眶而出,让你觉得,他在为那些境遇悲惨的人说话,他同情那些人的遭遇,并把它讲述出来,故事越悲惨他就讲得越得意,故事的主人公最好生于毫无希望的农村或小镇,他们最好安于生活为他们安排的一切,当然,他们会碰巧生出一个似乎是合情合理的小小愿望,更巧的是,他们决定为他们的愿望而挣扎,并在挣扎中遇到很多令人不平的事迹,也就是说,他们倒尽了大霉,他们最好倔得像头驴,为了他们的一点点愿望,当然,这种愿望越小越好,这样,当遇到不平的时候,他们就会显得尤为可怜,这类电影面对的观众是那种被迫害狂,不管遇到什么样的情况,这类观众都喜欢把自己说得很惨,从而博取同情,当然,这类观众的同情心也特别丰富,在他们盯着闪亮的屏幕,为故事里的人物难过得涕泪失禁、不能自制、甚至如同身受,与此同时,导演的黑手却早已伸向这类观众的钱包,并让观众由衷地说:这导演还真有手段,竟感动了我,这电影,值!
    我认为不值!要记住,制作这种片子或向你讲这种故事的人往往生活得比观众好得多,他们才不会遇到片中人的遭遇呢!
    这类电影在不发达国家特别发达,在电影节上磕奖状的中奖率也比较高,什么《金姬和银姬》之类,我仅看一眼那姐妹俩的姿色就知道她们的命运坏不到哪儿去,至少,当上有钱人的情妇好吃好喝是易如反掌。
    第二类是那种抒情型。
    这类影片的导演是那种当着你面儿给你写信的人,我是说,特别罗唆、特别爱兜圈子的那种人。
    在这种人眼里,什么都值得为之感叹,一个老电影院倒掉,农村小镇的风情,一个失去亲人的老人的哀愁,一场风花雪月,总之,凡是能够迎风落泪的机会导演一个也不会放过,而在现实生活中,多愁善感往往令人很不舒服。
    这类电影抒情抒得淡的一般还能凑合接受,像《走出非洲》之类,要是抒狠了,简直就会令人恶心,例子我不举,大家也能想出来。
    此类电影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必配画外音,似乎没有人在画面外使劲讲解并感叹,观众就看不懂导演用情多深似的。
    第三类是那种逗笑型。
    此类电影从卓别林开始,就已成熟至极,后来电影有了声音,这种电影更是如虎添翼,它的特点是,让主人公经历太多荒唐的事情,或者碰到一连串巧合,始终处于倒霉的阶段,正要对情人表白时,裤裆开裂,或是两人把蛋糕往对方身上扔,或是搬起石头砸到自己的脚之类,在现在已经不时髦了,现在的时尚喜欢让观众会心一笑,也就是那种含蓄型的,也就是说,让观众边笑边同情,所谓"苦涩的笑"是也,当然,还有玩得更玄的,像贝尼尼的《美丽人生》,尽管强拉硬扯,但仍能使观众笑着笑着便哭出来,这种对笑的登峰造极的歪曲,十分不健康,真是太令人痛心了。
    第四类是那种生动型。
    这类电影涵盖比较广,只要是能牢牢吸引人注意的,多半内容十分生动,往往表演十分出色,这里首推由戏剧改编而来的电影,其次是小说改编过来的,再其次是回忆录改编过来,特别夸张的真实是这类电影的通病,因为有了原作的基础,所以演员们心里便有了谱儿,表演起来十分到位,而观众乐得看电影的改编本,而不看看作品原来的样子,只有天知道一个电影能把原作歪曲成什么样子,但观众就是喜欢电影这种形式,因为可以不必太费心就可以以一当十地吹嘘自己通晓原作,这种电影通过导演的奸计,利用金钱的力量,把抄袭硬生生地变成了一种创作,这样做不仅无耻,而且令人不解,因为剽窃、重复与创作毫无关系,在这个过程里,那些拥有原作的作者被无情地剥削了,可悲的是,太多原作作者由于经济上及名声上的原因,甚至引颈长鸣,欢天喜地地呼唤着这种剥削的降临。难道这种情况还需要举例吗?
    第五类是那种奇闻逸事型。
    在这种电影里,什么都可能发生,同性恋,兽奸,杀母,不着边际的暴力,乱七八糟似有所指的白日梦,人迹罕至的地区里的怪事儿,包装上文化符号的、使用类比与隐喻的幻觉,总之,一般生活里最不可能发生的事在这类电影里都会发生,让你的偷窥欲及猎奇欲得到前所未有的满足。拍这类电影的人特别容易成名,像什么跟着超现实主义运动一哄而起的布努艾尔呀,什么把制片人都给蒙倒了的戈达尔呀,什么喜欢拍与黑猩猩睡觉的女人的大岛渚呀,都是这路子。
    通常来讲,靠上以上单一类电影的被叫做艺术片,里面不成熟的被叫成前卫或者先锋电影,捡起传统丢下的垃圾,便自信那就是先锋或前卫,以此骗人实在令人不齿。
    可恨的是,竟有些酷爱上当受骗的人,使劲地追随那些被标榜成艺术的电影,殊不知,在电影前加上艺术两个字,仅仅是导演的诡计,他希望艺术二字能使他的破烂儿身价倍增,更何况,还能得到独断自由的拍摄条件,我起初也被糊弄过一段儿,后来想了又想才明白,因为搞艺术的手段多得很,一本小说比电影远为经济,一幅画也是,而且不必麻烦他人,为什么非要扎在电影这一块呢?电影要求的投资更大,而且得与人合作,要是搞艺术,这一切无非是增加了搞艺术的难度罢了,这是何苦?说到这里,艺术的面具也就被我撕破了,原来艺术是个幌子,艺术原来是位于天秤的一端,另一端呢?我放眼看去,原来是绑在一起的权力、地位、金钱三位一体,那才是电影人的上帝,艺术一旦成功,电影骗子便能见到真神,比起挣了钱就得的质朴的商业电影,艺术电影显然更加不知羞耻,更加擅长摇尾乞怜,要不为什么艺术电影更加疯狂地扑电影节呢,而且领再多的奖也不觉厌倦,这一现象透露了艺术电影的真实身份,原来艺术电影是一个等着艺术权威前来认领的神秘乞丐呀!
    可以灵活运用以上5种类型的影片叫做商业电影,那类电影特会讲故事,它讲出的故事一会儿叫你哭,一会儿叫你笑,一会又叫你生出无端的感慨,一会又叫你目不暇接,总之,这种电影如同催眠术,牢牢地吸引住你的目光,叫你上趟厕所都觉得会错过什么了不起的东西,在我看来,商业电影实际上是真正的电影,它源于镍币影院,十分直率,目的就是金钱,除了到手的金钱以外,它特立独行,无所顾忌,根本不管别人说什么,它不讨好权威,只讨好广大的故事迷观众,因为商业电影是一笔真正的买卖,精通商业骗术的人往往能把十几本胶片变成金钱的海洋,这个戏法一直被很多发财梦未遂的家伙们津津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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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影,我还能说它什么呢?
    你以为它在向你身上投掷鲜花,当你用手去拿时,才发现那分明是特别粘手的粪便。
    置身于此行当,叫我感到十分无聊,这里话分两支,一头是精明或不精明的骗子,一头是愿意受骗的受骗爱好者,双方都对这个游戏十分着迷,有时,是骗子得手,有时,观众识破了太过浅陋的骗术而不进影院,但电影还有一个十分不道德的招数使其对骗子一方有利,这就是先收票后看戏的做法,一般来讲,先看货后掏钱是一个普遍的商业的准则,但在电影游戏里,这个准则被无情地翻转过来,你得先花钱,才有机会糊里糊涂被骗进影院,而且不许退票,知道不好已经晚了,买了VCD或录像带也一样,钱已花掉,受骗的观众能说什么呢?无非是自叹运气不好罢了。
    唉,面对如此情况,我怎么能够不削尖了脑袋,使自己钻到骗子那一方去呢?
    这是我作为一个文化市侩,在一番分析之后的理智选择,这没什么特别之处,其实是只凭本能便可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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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我又特别自相矛盾,看看下面便知。
    那涉及我的个人趣味。
    我个人的趣味,告诉你们――还真是傲得很!我压根儿就看不上搞哗众取宠艺术的人!别说中国的,外国的也看不上,一帮没骨气的东西!小说电影那么生动什么意思?无非是想讨好别人,引起别人注意!小说电影那么动人什么意思?就是想让别人从感情上没理智地接受!小说电影那么多感叹什么意思?还不是分析不出什么真东西,只好抒抒情,那叫没思想!小说写那么好笑什么意思?当小丑给人逗乐解闷呗!我知道,这些手法在现代被统称为商业性,它的本质是通过引人注目来达到出人头地的目的,我说过,这是典型的下等作派。
    牛顿怎么不感叹呢?怀特海怎么不生动呢?维特根斯坦怎么不动人呢?斯宾诺莎怎么不好笑呢?我想是因为他们可不像莎士比亚那么庸俗,非要引人注意,莎士比亚可不行,为了引人注意,什么都干得出来,当然啦,手段只能是庸俗,大圈子人把他一围,他才能踏实。可高雅的人不一样,他们有事儿说事儿,说完就走,一句话,他们有自己的尊严,才不在乎听的人多还是少,才不在乎别人的反应呢!可莎士比亚也情有可原,他是个搞艺术的啊!他没办法啊!要找钱生活享乐啊!他低级趣味啊!要弄姑娘啊!他又没什么对事物的理解能力,你能指望他怎么着?要知道,古今中外,艺术家都是从庸俗起步的啊!当然了,摆脱了庸俗后才能叫艺术家,庸俗的时候只能叫搞艺术的,或者大师之类――这一番饶舌之后,我想,你总算可以弄清高雅与庸俗之间的差别了吧?
    我的生活就建立在高雅的趣味与庸俗的行动之上,这里面的苦衷是,高雅很难,庸俗相对来讲要容易得多,我高雅未遂,直奔庸俗十分无奈,这是像我这样的市侩的悲剧人格,不说也罢,但愿我能摇身一变,变成市侩里的佼佼者并投机成功,那时,我就不会再羡慕那些对人类做出过真正贡献的人了,甚至可以对他们不屑一顾,高兴的时候,还能把他们说成是一帮一钱不值的傻瓜――99年春节前,我已完成20集剧本,由于情势所迫,看来,这个决心我迟早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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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9年春节,大庆从上海回来,大年初二中午,老朋友们共聚一堂,有大庆、建成、老黑、老颓一干人,起初,我们在饭馆吃饭,席间照例讲讲各自的见闻,相互开开玩笑、公开告密、揭对方的短,相互讽刺挖苦,当然,也相互说些带着人情味儿的好听的话,后来,我们换到另一个饭馆,谈话变得有一搭无一搭,往往一个说完,少了接下茬的人,吃得实在吃不下了,就换到一个酒吧,喝了一轮酒,大家的眼睛在彼此脸上转来转来,也没看出什么新意,加上酒吧的音乐太吵,于是换到一个茶馆,在茶馆里,大家终于陷入沉默,我们一个个长大成人,各怀不可告人的心事,气氛十分沉闷,大家分头一言不发,只是不断地添茶倒水,我注意到,经过岁月的磨砺,大家都变胖了,腰圆体阔,脑满肠肥,肥头大耳,一脸横肉,更不用提内裤下面变黑的xxxx了,一个个真是蠢相毕露!这种深沉的气氛与我们往昔的聚会形成鲜明对照,我们在一起坐了十几个小时,到后来,大家分别出现了倦意,神情呆滞,夜深时分,每张闪着亮光的螨虫脸上犹如涂满了一层粘苍蝇胶,从那无所事事而又似乎有所期待的神态看来,好像已各自准备完毕,布好机关,单等着大群的苍蝇从天而降一样。
    这种老熟人见面无话可说的情况已持续很长时间,就像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一样,被划分在生活常识的范围内,对此也没有人见怪,人过三十,对于彼此及世界的新鲜感与日俱减,以前争先恐后讲出的老话废话套话现在已懒得再讲,但大家都不肯散去,深恐由集合在一起的孤独落入各自的孤独之中,我们就像一群冬天里的刺猬,离得太近怕相互扎着,离远了,又都扛不住寒冷,于是在环境的逼迫下只得重新聚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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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破沉闷的是大庆放出的一个响屁,大庆扭扭身躯,恨恨地把它放出来,像是对这种冷清气氛的抱怨,大家笑了起来,但气氛依然如故,没有什么改变,而大庆呢,也许是因为不甘心,他接二连三抬起屁股,放出一个个声音忽高忽低的响屁,在他时断时续的屁声中,我们又坐了一个多小时,直到他过足了屁瘾、声嘶力竭为止,散伙时,大庆不安地对我们说:"这就散了,别啊!该不会是让哥们儿的屁给崩散的吧?"

《一塌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