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1-3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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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情感也一直被某种力量有效地利用着,比如说吧,宗教,众所周知,宗教的目标大多与真善美有关,而人们没有认识事物的能力,却出于侥幸,希望被往高层次里带,于是,在奔向"真善美"的路上,宗教可就瞄上情感了,所谓"PASSION"是也,这个词的意思是指一种强烈的情感,受难呀,激情呀,希望呀,热望呀之类,总之,就是一种迷狂,一种不经理智的相信,反正世上的真善美是什么境界谁也弄不清,干脆,硬信得了,反正只要感情充沛、纯粹、炽烈,有谁能说人们没有进入永生不灭的精神世界呢?
    于是,这种装孙子的把戏便在世界各地的教堂里一再上演,大家一起唱唱圣歌,一起吃吃圣饼,一起虔诚地听听圣人布道,这事儿就算完了,剩下的就是等着上天堂了,这是多么可怜的一厢情愿呀。
    算了,这个话题我是不愿再说了,看来,人们争着上情感的当的愿望是强烈的,因此,不在教堂,也会在言情小说里,不在言情小说里,也会在电影里,不在电影里,也会在两性关系中,不在两性关系中,也会在别的什么事情上,我这点力气是拉不回他们的,我也不费这个心啦,还是继续把我的故事讲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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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事到如今,我已没有情绪讲了,毫无意义的破故事,如果我方法巧妙,就会写成一本故事名著,如果我会一点语言技巧,就会成为一个文学大师,这又有什么用呢?多如牛毛的大师令我倒胃,赶超他们就会变得像他们一样事儿逼,一样哗众取宠,这有什么意思呢?
    但我已写了这么多,总得有个最后的交待,算了,罗列一些碎片吧,那是99年秋冬季的碎片,那是我与嗡嗡的碎片,那个时候,我的关系终于陷入一塌糊涂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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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几场短兵相接吵架类的小对话――
    "嗡嗡,你也该找个男朋友了,老找我混算怎么回事儿呀?""你再说一遍!你再敢说一遍!你以为你是谁呀!""我不说了。""你说,你说呀,大点声说呀,你说了什么我一点也听不清!""你听那么清楚干什么,是不是想把我说过的话先背下来以后再复习?我说的话有那么重要吗?"
    "我听不清。"她装蒜道。
    "你该走了,一会儿就赶不上车了,耽误了演出怎么办?""我还是听不清。"她笑着说,忽然间,她眉毛一拧,厉声道,"你不就是盼着我快点快点走吗?"
    "你又要赶我走,是不是?""我可没有,你愿意怎样就怎样。""我就赖在你这儿,看你怎么办?我就不走!就不走!"接着,她发出一声尖叫。
    "你小点声,深更半夜的。""你凶我,你还凶我!我以后再也不来了!"她再次发出一声尖叫,跑到门边,拿起小包,把脚往鞋子里一踩,连袜子也不穿,撞上门便走了,叫也叫不回来。
    这种场面还好说,但另一些场面却叫我十分难过。
    比如:在我忙着干自己的事时,她便像一条小尾巴一样跟着我。
    "我怎么办?"她娇声娇气地成天追在我后面对我嚷嚷。
    再比如:
    有时,看见我做的菜,她的眼睛发亮,吃完后一动不动,说是吃撑了。
    事实上,她并不完全是喜爱吃我做的饭菜,而是喜爱这种生活方式。
    另有时,我与她一起吃着她做的饭,我开玩笑说她平时太懒,吃了我三年的饭,她忽然不高兴了,认真地说:"我每次做,你都挑毛病,还说过不好吃。"
    还有:
    她把屋子收拾干净,等待着我的夸奖,我说,你以后不要收拾屋子了,她的眼泪几乎夺眶而出,她说:"我不收拾,你说我懒,我收拾屋子,你又说不要我收拾,你到底要我怎么样?"事实上,嗡嗡一点也不懒,她十分勤快,垃圾箱她时常去倒,我做饭时,几乎总是她把菜洗好,切好,装在盘子里,等待我做,吃完饭后,她总是把碗碟洗净,并整齐地码放在碗橱里。
    窗帘被褥浴巾毛巾也保持清洁,常换常新。
    房间也是她常打扫,她开始喜欢用吸尘器,后来,她改用抹布,她用抹布擦净每一个角落,地板、家具、灯、电热暖壶、洗手间的洗手池、厨房的锅碗瓢盆及灶台,洗碗槽也不放过,甚至我的电脑键盘上的每一个按键,我的家里,不再落有厚厚的尘土,而沙发下面也不再有空可乐筒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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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漏掉一点,那就是嗡嗡的另一特点――迷信。
    她时常有些迷信的举动,比如,我开着车时要是说到撞车,她就叫我中止话题,然后"呸呸呸"三声,不呸不行。
    她眼睛跳时,便会用唾沫在眼皮上贴上一点纸。
    她十分迷信,因此处处显得十分可笑,然而她又是那么真诚,所以特别可爱。
    所谓迷信,就是相信幻觉,无论是道听途说的幻觉,还是自己产生的幻觉,她都深信不疑,这种迷信使她生活在一个我无法接近的世界中而自得其乐,对于我来说,她这个样子看起来像个天外来客,一个无知的纯洁少女,一个古怪而有趣的精灵,一个快乐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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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时也会被她搅得心神不宁,真想被什么人派去四处流浪,混个客死异乡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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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嗡嗡与我躺在床上时,爱拉着我比较两人的手脚。
    她乐滋滋地拿着我的手看来看去,又把自己的小手贴上来,说:"老怪,你看,我怎么这么黑呢?你知道,要是我皮肤的颜色再匀一点也好,再黑一点也不怕,可现在看起来显得不干净,你说是吧?"比完了手,又比胳膊,她还让我抬起腿,与她的腿并在一起。
    "老怪,你说我的腿好看吗?""好看。""长吗?""长。""可是,我的小腿太短了,要是脚腕子长一点就好看多了,你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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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还对我说过很多话。
    "我干什么都三分钟热情,"她说,"很快我就会烦。"事实上,她不会烦,她喜欢的事情,她永远不会烦。
    "本来我心里还在打呼悠,现在你来了,我就赖上你了,你别想那么快赶我走。"
    "你是不是想赶我走?"她眼睛刚睁开就问我。
    "我哪儿也不去,就赖在你这里,你别想哄我走。"说完,她坐到一旁。
    "老怪,你怎么从不生气呢,你跟我发一次火让我看看。"这是我们认识不到一年时,她说过的话,说的时候,她得意扬扬的,以为自己抄上了一个不错的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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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次,嗡嗡用我的手机给同学打电话,叫我分外难受,那是我刚从团里接了她,准备一起去超市买菜,回家做饭,嗡嗡想起她的同学总说想吃我做的饭,就打电话叫她们过来吃,她坐在我旁边,对着电话说:"来吧,到我们家来吃饭吧,老怪做饭,他好不容易才做一回,来吧。"对方回绝了,嗡嗡失望地把手机还给我。
    我没有说话,开着车,内心缩成一团儿,看来,她还未从过去醒来,她的同学说喜欢来我这里吃饭,不过是一种客套,说我做的饭好吃,不过是变相地不想伤害嗡嗡,而让她觉得,她过得还不错,可嗡嗡不知道,她真以为我做的饭好吃,真以为能吃我做的饭是件快乐的事,我知道,在世上,只有嗡嗡一个人这样认为,她沉浸在一个虚假的世界里不想出来,这个世界里只有我与她两人,最多再加上倒霉的老巍,她认为这里十分舒适,她喜欢呆在这里,在这里,我会照顾她,而她,则愿意扮演一个听话的小姑娘,一个会撒娇的可爱宝贝,她演得很好,很出色,成功极了,只是我这个蹩脚演员太不争气,毁了她的一场美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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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我们一起度过的很多夜晚,很多夜晚,也许太多了。
    深夜,我们在北京一条条大街上兜风,嗡嗡坐在我身边,半梦半醒,我们不说话,听着录音机里传出的流行歌曲声。
    兜风时,我开车,她为我点烟斗,她十分灵巧,凡是我教给她做的事,无一不很快学会,连使用五笔字型打字都只用了三天便学会了。
    一般,我们在友谊商店边上的冰淇淋店吃美国冰淇淋,还有时,我们去位于东直门的某一个饭馆吃东西,什么麻辣龙虾之类,嗡嗡永远坐在我身边,永远跟着我,寸步不离,如同一个守着我们情感的不睡的岗哨,如同我的影子。
    又一个深夜,我们一丝不挂地在巴赫的钢琴声中做爱,我们充满柔情蜜意,也许,我从未对别人这样充满柔情蜜意过,我经常感到,而且有时以为那是真的,我是说,我认为我抱在怀里的嗡嗡是一朵花。
    那一段,在床上,只要我面向着她,抱着她,不管姿势多么不舒服,她都要同样搂着我,当我一转过身去,她也立刻转过身去,直到我重新转回身来,把她抱在怀里。
    另一个深夜,我们在莫扎特的三重奏里跳舞,我抱着她,她把脸贴在我的肩膀上,我们跳舞,虽然三年间只跳过一次,而且只在一起跳了一分钟,但我却记住了那个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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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有一些夜晚我们这样度过――
    我不理她,她便在另一间屋里,把拖鞋之类的东西"啪啪"地扔到地上,好引我过去。
    她还叫嚷。
    她还一下坐到我腿上,不肯下来。
    她总要挨着我,贴着我,靠着我,如同我的一部分。
    她经常看着电视睡着,有时,我看一个电影,她睡着了也不肯走,非要我抱着她,她靠我腿上睡,身体蜷成一团儿,极不舒适,但她宁愿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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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手后,嗡嗡有几个愿望,与我一起去大饭店吃饭,与我一起看电影,看话剧,听音乐会,总之,是做一些她所想像的别的情人都去做的事,我一一满足了她。
    吃很贵的饭时,她说没有我做的好吃,她吃得很少,说不爱吃。
    每次看完一场电影,她都说,这次不算。
    看完话剧后她也这么说。
    在黑暗的座位上,她仍要抱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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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嗡嗡还认为自己在我面前应该有个位置,那个位置至今仍在,她花钱买了很多不值钱的小摆设放在我那里,诸如小杯子,小壶,一小片花布,几张不干胶贴画,上面有电视动画片里的形象,有一个她从北朝鲜买的漂亮瓷杯,在归途中被挤碎了,我本打算扔掉,可她细心地用透明胶纸给粘好了,这些东西有些放在角落里,有些放在明显的地方,在她走后,我一件也没有移动过,它们将她的气息永远地留在我的房间里,在我寂寞的时候,它们代替嗡嗡向我撒娇,告诉我,在这荒凉的人世间,有一个小姑娘曾与我一起混过,她需要我,并十分执拗地认为,我能让她满意,她相信我,以为我会给她带来愉快,她把她人生最可爱的岁月花在我的身旁,在那里,她盼望着我对她好,只要我对她好,她就会心满意足,甚至,得意扬扬。
    她的位置始终在那里,在我的心灵当中,如果我有心灵的话,她还在我的情感当中,当我相信情感的时候,她的影子就在那里,夜晚,当我想起她的时候,一片灯光会把她的身影映照在窗玻璃上,她便会像幻影一样活动,天真烂漫,栩栩如生,再多的岁月也无法将她的影子磨损分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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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期,她很不快乐,尽管她极力掩饰,但我知道,她很不高兴,她一个人像个影子似的在房间里转来转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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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只一次,她表现出还没有跟我过够的想法,这种想法让我感到说不出的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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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无法再谈嗡嗡,无法再谈她多情的身体,无法再谈她的眼泪,她说过的话,我真的无法再谈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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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对我的惟一要求是要我为她过生日,她总是要我记住她的生日,对于她来讲,那一天,是她最重要的一天,有了那一天,便有了以后的一切,而以后的一切,似乎无可避免。在内心深处,我始终为着她的这个惟一的要求而感动着,并会尽力满足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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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讲述嗡嗡,也许是因为我对姑娘有一种奇怪的理解。在我的人生当中,在姑娘方面,我遇到不少令我痛心的情况,有些姑娘伤害过我,我也伤害过一些姑娘,在写这本书之前,姑娘们是我生活中惟一的光亮,惟一的慰藉,我感谢那些慰藉过我空洞而焦灼的心灵的姑娘们,我感谢她们为我制造出的有关人世的优美幻象,柔软的发丝,柔软的皮肤,更柔软的Rx房,柔软的呼吸,柔软的声音,柔软的碰触,比柔软还要柔软的情感,拥抱在一起的睡眠,就像一同死去,就像一同赶奔天堂,正是由于姑娘们的存在,才让我对人世的一缕眷恋之情有了可缠绕的地方,我不知道以后我会如何,我不知道我会不会再去寻求那种软柔无力的感觉,当青春不翼而飞,当xxxx不再勃起,当欢乐不再出现,当歌声轻轻沉寂,当欲望之火熄灭,当死亡悄然而至,当星光再次重现于黑暗,当明月再次升起之时,孤寂的我仍会惦记着那种需要与被需要的热情吗?
    也许,我仍会惦记,是的,我会惦记,即使我忘记了,我的皮肤也会替我想起,我的嘴唇也会替我想起,我的欲望也会催我,我的情感也会执行欲望的命令,这一切,都不须我的头脑作出决定,我的头脑也许会告诉我真正的温馨存在何方,我的头脑告诉我,我应当杀死情人,我应当进入荒野,我应当在荒野的篝火中像野兽一样嚎叫,而不是花几块钱坐在蜡烛旁,对着咖啡馆里影影绰绰的人生假象寻求温馨。
    也许是我的头脑毁了我,毁了嗡嗡,毁了我的安宁,毁了这个假象遍布的世界,也许是别的什么力量干了这件事,但这件事发生了,至少,在我的文字中发生了,但愿这是一个幻觉,但愿这不重要,可是,所有的迹象都表明,我的头脑没有出错,死去的情人们一对也没有从土地里回来,那么多飞逝的亲吻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从母亲的子宫里走出的婴儿粘着鲜血,失声痛哭,在钟表的度量下,有什么东西从我身边无情地消失,把我甩在身后,让我无法安静下来,我的头脑告诉我,这一切,源于我的存在,那叫我畏惧不堪、害怕不已的存在,那作为行动的存在,那作为认识的存在,那离我近在咫尺,却让我认它不清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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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个自学者,有着一切自学者的毛病,我出身普通,无良好教育记录,时至今日,我仍有一种穷人的道德观,从吃饭不付账、借钱不还这类事情上判断别人,我很实际,能占便宜就绝不吃亏,我要面子,把它与尊严相提并论,这使我面对强大的对手也绝不低头,举例来说,我小时候常被比我大的孩子群殴而不知逃跑。我还有一个不算强大但也绝不会任人欺凌的人格,这让我能以精神市侩自居而绝不逊色于一般意义上的人,我不向高尚低头,更不向无耻低头,我陪着我的和你的短暂人生存在于世间。
    我经历过青春,经历过发自内心的高兴,经历过自然的情感,我也经历过苦恼,经历过幻灭,经历过不自然的生活,我有着一些记忆,有着一些了解这个世界的途径,更有着一个令我羞愤不已、哭笑不得而又荒唐透顶的可恶余生,却没有任何我正存在或我存在过的证据,甚至连寻到它的线索也没有,这使我憋足了死不瞑目的劲儿非要弄清这件事不可。
    然而这一切都没有用!我快32岁,正匆匆而胆战心惊地奔赴虚无,我灰头土脸,我心如刀绞,我预感到,我会站在造物主的面前而接受他的一记耳光,我是人,我是无知、傲慢、狂妄的生物,我根本经不住这一击,我现在已经出发,我手足无措,非常慌乱,我只带着我的好奇心上路,但我的虚荣心也因我的举动而蔑视那些不能和不敢这样做的人。
    然而,这一切仍然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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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怎么办?我如何做?我像是抓着一把不知价值几许的纸币,站在一个兜售人生的小摊贩前,对他的货物品头论足,却不知自己是否需要,又能否买得起,就是令我情有独钟的性爱也不知叫我如何是好,我得到安慰就会坠入假象,从而使我得到的安慰也显出假象的面貌,我变化方式也不行,组织家庭,我生儿育女,我尽够孝心,又能怎么样?我叫人人满意也不代表我自己会满意,况且令人人满意我也做不到,也许我应成为一个坚定的嫖娼者,尽管冒着性命的危险――可为什么每次看到有关爱滋病的报道,都无不令我心跳加快,如临深渊呢?我想,单单是性爱方面遇到的困难,就足以令我对我的余生大倒胃口,使之成为一个歇斯底里、挥之不去的恶梦。
    况且,在这方面,倒霉的例子比比皆是,连上帝都看不惯学会尽情淫乐,穿着树叶的亚当和夏娃,生气地把他们赶出了伊甸园,更别提在这方面建树不多的我了。我的经验告诉我,所有的欢乐都会招致不幸,而坏运气却经常不请自来,登门拜访,不把你弄得彻底对欢乐丧失兴趣就不会罢休。
    也许佛陀觉悟后在这方面没有遇到什么困难,他头脑空空,什么都无所谓,但他手下的青年小和尚却比较倒霉,他们为了追求智慧,达到空前喜悦的境界,只能眼看着一个个操不着的小姑娘,念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依我看,这种凄惨的呼吁听着不仅令人倍感辛酸,还会让你不由得为说话人的悲观情绪感到担心,而且,说到头,我看在比六根清静、相信虚无的较量中,动植物明显地占据上风,人类很难与之争夺高下。
    这就是说,性爱,人类欢乐的惟一源泉已经干涸,性爱的有效性在于不问收获地复制人的存在,可是,不提那些阻止这种有效性的避孕套、避孕药,问题是,存在面对的不是数量、时间及空间,而是对于存在的认识,没有这种认识,人类就是千秋万代存在下去又有什么意义呢?这就如同一群四处闲逛的大兵,他既没有接到任何命令去执行任务,也没有任何特殊的使命,只是无所事事地四处闲逛,你说他们算大兵吗?
    妈的,真没劲,就像嗡嗡所说的,怎么说来说去那么没意思呢?是不是因为我题外话说得太多了呢?
    320
    在光速不变的假设下,爱因斯坦提出了他的相对论,但谁要是以为光速真的不变,那谁就是一个傻蛋,在人世间,就是再深奥再有效的学说也无不是建立在假设的基础上,也就是说,人类只需几根假设的细铁丝,便能兴致勃勃地支撑起一座貌似壮观的大厦,可惜,那一厢情愿的空中楼阁经不起任何小风小浪,欧几里德的几何大厦就是毁于一个小小的第五平行公理公设,我可不想像巴罗切夫斯基与鲍耶一样再次用非欧几何不厌其烦地对几何进行推倒重建,我会采用高斯的做法,知道这事儿就完了,然后闭上嘴离去,是的,我的故事已经完成,尽管漏洞百出,但我却不想在这上面再花时间与精力了,我没有编织毫无破绽的形式的能力,也就不在上面再下什么笨功夫,毕竟,我只是想写本骗人的名著,而不是搞什么货真价实的发现与创作,虽然我对名著的蔑视已溢于言表,但我知道,懒惰、轻信、无知的世人总会对徒有其名的东西深信不疑,如果没有读者的愚蠢,哪儿会有那么多世界艺术大师像大尾巴狼似的在人世间跳来跳去呢?
    我不想像那帮大师一样跳来跳去,我也懒得拆穿他们的骗术,使受骗迷们大扫其兴,在这个商品社会里,我的小说对我来讲是笔小小的买卖,我必须尽快交稿,参与交易,我的作品的价值完全不是由我个人说了算,这反倒让我十分松心,其松心程度赛过任何一个准备领诺贝尔奖的作家,在这一点上,我的人格力量帮了我大忙,欺世盗名有时也有不便之处,那就是得放下自尊,接受别人夸奖,在我,这就不是问题,我还看不上那些发奖人呢,他们有什么资格给我发奖?我用不着对他们装孙子对读者装大腕,我犯不上,我自己很清楚我已写了名著,至少比已有的名著毫不逊色,这一点我确定无疑,我的自尊心要求我面对批评毫不理会,面对表扬毫不动容,上小学就有老师教我自我肯定,我就有过给自己判试卷的经历,我给我会做的题打勾,不会做的打叉,最后我把分数也给填上,无须别人劳神多费一道手,不是有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说法么?
    但是,此时,我仍有一些不安,我仍放不下嗡嗡,我仍惦记着她,念念不忘我对她的伤害,那最狠的一次发生在99年夏季,不讲这件事你就不知道嗡嗡有多可怜,当然,也就不知道我有多可恨,这件事我犹豫再三,最后决定还是讲出来,尽管这对我不好,对嗡嗡不好,对另一个姑娘也不好,总之,与那些不吐不快的事情相反,这是一件不该讲的事,当然,不讲出来,还会使事情的真相蒙上一层迷雾,我想,是揭去的时候了。

《一塌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