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九

  我吩咐伙计埋单。走出夜总会,一辆的士刚刚停在我们面前。坐进车厢,合上眼,立刻陷于迷潆意识,不知道女人跟司机将我们载去什么地方。第二天醒来,发现自已睡在一家公寓的板房里。头很痛,脑子里有个问题:那个女人到什么地方去了?

  一骨碌翻身下床,地板似浪潮。(昨天晚上,我一定喝了不少酒,我想。)走近梳妆台,定睛一看,桌面上有一张字条,用烟灰碟压着的。

  字条上歪歪斜斜写着这么几行:

  “先生:我不知道你是谁。我知道你是一个好人。我不应该偷你的钱;但是我穷,我的母亲正在病中,需要钱买药吃。我不是一个如你想象中的那种女人。我读过中学;而且从未做过这种事情。你口袋里有一百二十块钱。我拿了一百,留下二十块钱给你。你不像是个穷人,少一百块钱,不一定会成问题。对于我,这一百块钱也许可以救一条人命。先生,我谢谢你的帮助;同时希望你以后不要喝那么多的酒 。”

  将字条塞入口袋,盥漱过后,我按了一下电铃,伙计来了。我问:

  ——那个女人什么时候走的?

  ——你不知道?

  ——我喝醉了。

  伙计抬起头,略一寻思后,说:

  ——昨晚一点左右。

  ——一个可怜的女人,我说。

  ——这种女人有什么可怜?伙计说。

  我无意争辩,怀着沉重的心境离开酒店。走到茶楼门口,买三份日报,然后向伙计要一壶普洱茶。看了一段电讯:戴高乐拒绝英国加入共同市场。(这是莫泊桑式的“惊奇的结尾”。难道也是法国人的传统?我想。)。

  又要赛马了,满版试跑成绩与不着边际的预测。

  (外围马犹如野火一般,无法扑灭。既然如此,何不公开化?我想。)

  甲组足球联赛,六强形势越拉越紧,占首席的“光华”也未必乐观,失九分的“南华”仍有希望。

  (对于一般香港人,马与波的动态较国际新闻更重要。)

  然后看到一篇不能不生气的“影评”。

  (这里的“影评”实在是颇成问题的。执笔人多数连一部电影的制作过程都不明白,常常“上半部演得出色”“下半部毫不称职”之类地乱扯一通。这里的“影评”,从不注意艺术性,只以一般观众的趣味为准绳。在这些“影评家”的笔底下,猫王与路易主演的片子,永远是好的;反之,像《叱咤风云》这样优秀的电影,常常被评为“闷到瞌眼”。

  我们这里没有真正的影评。这里的“影评家”连“蒙太奇”都弄不清楚。这里的“影评家”将一部电影的娱乐成分视作最主要的成就。这里的“影评家”常常认为女主角的美丽比她的演技更 重要。这里的“影评家”常常颠倒是非,将好电影骂得一文不值而将那些莫名其妙的电影捧得半天高。

  在这些“影评家”们的心目中,《单车窃贼》是远不及意大利的宫闱打斗香艳七彩片的。在这些“影评家”们的心目中,碧姬。芭铎是远较比提·戴维丝为重要的女演员。在这些“影评家”们的心目中,《君子好逑》与《罗生门》都是要不得的电影。在这些“影评家”们的心目中,电影只是一种低级的娱乐,除此以外,并不具有任何其他意义……

  但是,这些“影评家”们知道不知道香港每年电影的产量占着垒球第三名的地位。除了日本,印度之外,就要轮到香港了。香港虽然是个蕞尔小岛,每年电影产量却比意大利,英国,法国更多。如果香港出品的电影没有市场,制片家早就将钱财投资于大厦的兴建了。换言之,香港的电影是有它的市场的。既有市场,必有观众,就不能不注意到电影本身应具的教育意义。)

  (制片家为了赚钱,不但不注意片子的教育意义;有时候还不惜向观众灌输毒素。逢到这种情形,影评家就有责任指出他们的错误,并予以谴责。影评家必须引导所有电影工作人员向上,没有理由跟在庸俗的制片家背后,鼓励他们制作毫无价值的纯娱乐电影。)

  (香港的电影产量占世界第三位;但是这些电影的水准却低得很。战后各国电影都有长足的进步。在十部获得奥斯卡金像奖的“外国电影”中,日本占了三部:《罗生门》、《地狱门》与《七武士》。意大利的《单车窃贼》被选为电影史上的十大之一。查利的《淘金记》与《城市之光》被全球一百位影评家选为电影的古典作品。法国的Le J0ur se Leve也被承认为电影史上的十大之一……但是产量占据全球第三位的香港电影,究竟拍出了一些什么东西寸)

  (制片家的惟利是图固然阻止了佳片韵出现;但是“影评人”不能起督导作用,也是港片水准低落的一个重要因素。)

  (如果“影评人”根本不知电影为何物的话,谁还能负起督导的责任?)

  (只要是瑰丽七彩,只要是从头打到底的西部片,只要是路易的斗鸡眼,只要是外型漂亮的女主角,只要是猫王主演的歌唱片,只要是“××夜生活”之类的什锦片,只要是意大利的宫闱打斗片……都能够获得此间“影评家”的叫好。)

  (在香港,良片是劣片,劣片是良片。)

  (香港电影的另一个问题是:明星太多;演员太少。女人为了赚取“明星”的头衔,即使每个月只拿两百块钱薪水,一样肯干。理由是:有了明星头衔后,就可以在其他方面获得更大的酬劳。)

  将报纸翻到副刊版,发现我写的《潘金莲做包租婆》已由编辑先生加上插图。像这样的文字,原已相当露骨,加上插图之后,更加不堪入目。

  (不能再写这种东西了,我想。这是害人的。如果不能戒酒的话,受害的将是我自己。如果继续撰写黄色文字,受害的是广大读者群。但是,我必须继续生存下去。事实上,即使我肯束紧裤带,别人却不会像我这样傻。我不写,自有别人肯写。结果,我若饿死了,这“黄祸”也不见得会因此而消失。)

  翻到“港闻”版,又有两个人跳楼。

  (香港高楼大厦多,跳楼的人也多。难道这个世界当真没有一点值得留连的吗?)

  向点心妹拿了一碟芋角与一碟虾饺。(这是现实,我想。)

  身上的钱,大部已被那个陌生女子取去。付了茶钱,所剩无几。走去电车站,到中环一家报馆去预支了一百块钱稿费,然后踩着悠闲的步子,到皇后道去看橱窗。(对于那些专买非必需品的贵妇们,橱窗是吸铁石。)然后我见到一个很美很美的女人,从头到脚几乎全是紫色,看起来,像一朵会走路的紫丁香。(美丽的女人都是上帝手制的艺术品,我想。)然后走进一家幽静的小咖啡店,要了一杯酒,掏出原子笔与原稿纸,打算将这一天的文债还掉。由于刚刚见到了一个绝色女子,笔底下的潘金莲刁刘氏全变成那个模样,写起来,不但顺利,而且颇多神来之笔。

  ——想不到会在这里碰到你。

《酒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