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可颂在沉闷中蹬着单车,终于来到了一个路边小摊,一位老婆婆正围着口锅,缓缓搅拌着。
几张折叠桌前,几对年轻的小男女正在慢慢吃着什么,相互说说笑笑。空气里飘着一股令人下意识流口水的香气,林可颂还没停车,就忍不住咽口水了。
她单脚点着地,说了声:“江先生,我们到了。王婆婆的炒肝儿,是我从小吃到大的。”
江千帆下了车,林可颂这时候才发觉李彦买了自行车却没买锁!
她只好随手将自行车靠在一旁,用餐巾纸垫在折叠椅上,请江千帆坐下,然后覆在他的耳边小声说:“因为这是小吃摊子,所以碗和筷子都是随便洗了洗之后放在热水里煮过就算消毒了。您不介意吧?”
江千帆别过脸,很明显对林可颂的靠近很不喜。
“能做到这样已经不错了。”
林可颂开心地去找王婆婆点炒肝儿了。就连宋意然那个嘴刁的家伙都会恬不知耻地要她打包王婆婆的炒肝儿给他带去学校。她就不信这位江先生会觉得王婆婆的炒肝儿不好吃!
林可颂从王婆婆那里接过炒肝儿,小心翼翼地端到江千帆的面前,“江先生,有点烫,你小心一点。”
她将勺子靠在碗的边上,本来想带着江千帆的手去碰勺子,但想起李彦说过他不喜欢别人碰他,于是只能安静地坐在旁边。
江千帆低下头,温热的蒸汽缭绕而起,带着炒肝儿浓郁的香气。
他的睫毛很长,鼻骨十分高挺。在这样薄薄的热气之下,原本冷峻的五官也柔和了起来。
林可颂在心里感到深深地可惜。如果他看得见,大概就真的很符合女孩子幻想的总裁狂霸酷拽了吧……她还是第一次见到有谁的外形能跟宋意然那个花心大罗卜相媲美的。
江千帆吃东西的动作内敛而优雅,缓慢但不会让人觉得矫情与女气。
相反,林可颂必须承认,真的很有观赏性。
当嘴唇开启时,可以微微看见他的舌尖,碰上勺子的那一刻,这个一脸漠然的男子多了一分撩人心绪的感性。
只是他只吃了一口,就放下勺子了。
“怎么了?是不好吃吗?”
“就食材来说,猪肝很新鲜,猪肠处理的很干净。在油熬热之后加入八角与茴香炸透之后放入生蒜。炸至金黄之后,再佐以适量的黄酱,并且熬制口蘑汤。相互融合之后勾芡。本来内脏是最不好处理的食材,但是这份炒肝儿却提炼出了猪肠与猪肝最鲜美的感觉。”
“所以你是觉得好吃了?”林可颂的眼睛亮了。
她记得江千帆说过,如果带他尝到了让他觉得美味的东西,出了一千美金的导游费之外,还有五百美金的奖励!
“普通的路边摊能做到这样的地步,确实难得。但谈不上好吃。”
林可颂囧了。哪里不好吃了?怎么不好吃啦?为什么不好吃啦?
这简直就是侮辱王婆婆几十年的手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