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秋时节,小兴安岭的狐狸长得膘肥体壮,毛发油亮,按照八旗旧俗,显瑒组织了宗族里的青年子弟们拉队去骑马狩猎。今年他有一个新的家伙事儿,那是一柄俄国产的平式四管猎枪,精钢制造,手柄结实坚硬,射程远,连枪管的硝油都有一种崭新的生猛的味道。猎枪是大帅府送来的礼物,来送礼的是那军阀跟前儿的文职中校,话说得很委婉好听:“猎枪是俄国领事送给大帅的礼物,专门给俄国大公订制的。大帅本来也是爱不释手,不过听说小王爷最近就要开拔去兴安岭猎狐狸,特意着我在您出发之前送来,希望能助小王爷一臂之力,大帅说,您打到什么野物,也算有他的一份了。”显瑒一边摆弄一边说:“有劳您了,回大帅的话,我很喜欢,改天登门致谢。”
那天晚上,他去看明月,让她看这柄新弄到的猎枪。她左摸摸,右摸摸,也是喜欢得不行,笑嘻嘻地问:“大帅送的?这可是好家伙,他可真大方。”
“你以为白送?”显瑒道,“一万两千两白银买的。”
“这么贵?”她抬头看看他,“你不如不要了……”
“去年年底递了帖子给我,筹措军饷保一方平安,人马在他手里,不给行吗?”
她想了想方道:“真难周旋啊。”
他看着她就笑了,伸手去把她额前的刘海搅乱:“最近学堂里面教了什么?把作业拿来我看看。”
她一边整理头发,一边去把练习本拿来给他看。
显瑒接过来,看得颇认真:“字写得是越来越好了哈……哦?还学了英文诗歌了?这几句是什么,翻译给我听听……”
“这是一首爱情诗:
多少次挣扎,只为了追寻你的芬芳,
你的每根刺啊,带给我多少创伤……”
她还没读完,显瑒听了哈哈地笑起来,拍着手说:“明白了明白了,这讲述的是秋天上关门山采栗子的过程。”
明月抬头看他。
“你看,栗子香吧,芬芳扑鼻,你想吃,不行,这玩意不是田地里面长的,是山上的。一路摸爬滚打上了关门山,你一时也吃不到,那东西浑身包着刺,才扎人呢,得用脚踩,才能扒拉出来,鞋底薄了还不行,踩几下鞋底破了,满脚流血……一看,多少创伤。”
她慢慢说:“老师不是这么讲的。这里不是栗子,这里面说的是玫瑰。”
“你老师讲的,也不如我讲得对。”
“你,你,你胡说八道。”
“你,你,你好大胆子。”
她伸手去夺他手里的本子,他把手扬起来,她就够不到了,被他顺势给抓住了手腕子,像拎起来一条鱼儿,他低头问她,鼻子尖都要顶上了:“丫头,跟我去打狐狸不?”
她看着他,脖子向后仰,隔开一段距离,真地想了想:“不。”
他放了手,也将本子还给她,坐下来命令道:“去给我沏杯茶。”
她依言去做,他从后面看她,心里面有点乱:她是什么人啊?她是他的什么人啊?
小的时候他捉弄她,在她脸上又写又画的,高兴起来,还拍打两下,或者抻着她耳朵,直到她张着嘴大哭,他就高兴够呛:“耶?明月,我看见你牙了,真丑啊!”
他还曾经把她的小手一根指头一根指头地扒开,往里面塞糖块儿和榛子仁儿,然后揪一下她的小辫子:“吃啊。”
她爹爹没的时候,他看着她哭,伸手去擦她脸上的泪。
……
那时候他碰碰她,毫无芥蒂,没有顾忌,可是时间其实没过多久,女孩好像也还是小时候的样子,头发里,呼吸间,也好像还有些牛奶味道,但是他不一样了,成了亲的年轻男子,懂了事,再去看她,再去碰触她,竟是带着些向往和点点恐惧的。好像关外早来的秋天,昨夜的水成了今早的冰,薄薄的,让人想要踩一下,“咯”的一声,会清脆地碎裂。
她那杯茶还没端来,他已起身走了。
小王爷显瑒出发去兴安岭狩猎,王府里的事情在暗中进行。
明月犯了一个她根本没法去选择或者避免的错误。
真人道长从蓬莱云游而来,跟王爷福晋请了安,又在王府里面走了一圈,看了看风水,放了些消灾镇宅的摆件,晚饭毕,福晋留了真人说话,家中女眷悉数都在。明月坐在彩珠斜后面,靠窗的位置上,旁边是一杯沏得酽酽的杏子茶。
福晋说:“我且愁两件事:一个是老王爷的身体,另一件是儿媳嫁过来快一年半,肚子还没有动静。”
真人道:“老王爷和少夫人都是吉人自有天相……”
福晋道:“您又不是新朋友,哪里不对劲,早看到了就早跟我说吧。”
真人略略沉吟,掐手指算了半天:“家人上下,可有五月二日生人?”
声音不大不小的,山东人的口音在说这一句话的时候几乎没了,那么清楚,进到每个人的耳朵里面,没人答话。
福晋说:“谢谢真人了,我让人照着册子查。”
可能是茶喝多了的缘故,明月那日很晚都没有睡着,二更鼓敲响了,她的房门也被敲响了,小丫鬟去开门,明月随即听见她问候福晋和彩珠的声音,连忙披上袍子出来,见面就跪:“福晋,夫人。”
福晋坐在椅子上,彩珠立在她旁边,两人没让明月起身,彩珠只问到:“你可是五月二日生的?”
“……是。”
“刚才不说。”
她磕头,害怕了,肩膀发抖。
福晋说话了:“你爹是为保护王爷死的,我们不是不救,救不回来。那以后你在府里,家人待你算好的不?”
“王爷福晋对我恩重如山。”
“那现在呢?你说怎么办?”
她再抬头,已是满脸是泪,看着这张脸,两个女人的心都有一抖。福晋心想,这小孩子真是可怜,可是转了个念头,她这般可怜也好过把大格格远嫁异乡。彩珠心里想的是,真会哭,哭得真好看,这戏码,她给显瑒演了几遍?
明月道:“福晋可是要赶我出门了?”
福晋起身,慢慢把她扶起来,扶到自己旁边的座位上,手攥住了她的手:“你是王府的人,我要你出去,也会有个稳妥安排。只请你别怪我,一边是老王爷的身子骨,另一边是你,明月,你要是我,你先顾谁?”
她看着这个慈祥富贵的妇人,一点反映都没有,等着自己的命运从这个人的两片嘴唇中慢慢展开。
“王爷的门人在南方经商,生意做得很大,家教也不粗俗,儿子正当年纪,稳重文雅,把你给他们,我也放心。女孩都要出嫁的,明月,你放心,王爷不会让你委屈。给格格们怎么办,给你就怎么办……”
“福晋,我,我,我的书还没念完呢。”
她说得她们几乎要笑了:“那个不重要。”
明月低下头,看见的是拖鞋里面的自己细细的脚,脚背上有一块小疤,那是她小时候给爹爹打下手,一不小心被竹筒子砸伤,当时就肿了老高老高,爹爹没钱带她去看医生,用蒙古草药和上草木灰覆上去,伤是好得快了,疤去不掉的。黑色的药泥渗到皮肉里面,变成了个半月形的小印子,人长得多大,住在哪里,被什么人喜欢过呵护过,也是去不掉的。永远去不掉的。
她再抬起头来便说道:“明月全听福晋的安排。”
然后她被摸摸头发,像小狗被安慰。
冷眼旁观的彩珠心里想哦,她又是那个样子了,瞬间的惶恐,很快就镇定了,就认命了,一个孤身的小女孩子,摆脱她也不是难事儿。只不过既然定下来,就趁早送走,免得又像上次那样,她在自己房里刚刚教训了明月,显瑒又推门进来了。彩珠在心里面掐着日子,小王爷走了五天,他应该在山上待上一个月,这样算算就还有时间,但也不可拖延。有一句话,叫作夜长梦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