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38章

37vip

皮皮眼睛一亮,连连点头:“是啊。”

“那是很多年以前的事。”苏湄的睫毛很长,像洋娃娃那样忽闪忽闪地眨两下。皮皮怀疑那是假睫毛,仔细一看,竟是真的。

“多少年?

“九百年前吧。”

九百年?那也太古老了吧?本来皮皮觉得自己跟慧颜多少有点亲近,掐指一算,慧颜成了宋代人物。宋代的女人她只知道一个李清照,还记得上课时老师用投影机放过画像,一位模样清秀的中年妇女。皮皮甩了甩头,中年妇女立即变成了白发苍苍的骷髅。

这样的人,会不会是慧颜?

她还在琢磨慧颜是啥长相,苏湄又说:“你知道‘真永之乱’吗?”

她茫然地摇头。

“不怪你不知道,你修行的年限太短,这事说来话长。”说罢,苏湄下意识地扫了一眼自己的手表。

“等等,咱们边吃边说。”皮皮殷勤地跑到前台给她要了一杯酒和一块蛋糕:“湄湄姐,你慢慢说哦,说详细点。”

她拿起蛋糕吃了一口:“你这小姑娘,敢情是想打听情郎的过去呢。”

“不会是本族机密吧?”

“这事儿也不是人尽皆知,不过像我们这样超过五百年的是肯定知道的。”苏湄将酒杯晃了晃,冰块在蜜色的威士忌中轻轻爆裂。她浅啜一口,在酒杯上留下一个鲜红的唇印,“贺兰的母亲不是狐族的,这个你听说过吧?”

“听说过。”

“人狐异类,不能通婚,所以贺兰一生下来身体就很差,而且双目失明。按照本族的规矩,不健康的幼雏出生之后应当立即弃置荒郊,任其自生自灭。”

皮皮哑然:“啊?这么残忍吗?”

“这很正常啊。野外生存特别艰难,如果他不能自己捕食,谁也顾不上他。修仙以前狐类在大自然中的年均死亡率高达百分之六十五。别的不说,光是每年被汽车辗死的狐狸都超过十万只。——强健的都不一定活得下来,何况是残疾的。”

死狐狸皮皮倒没见过,但孟春之季,马路上被汽车辗死的小动物真是比比皆是。

这么一想,皮皮就产生了强烈的同情心:“哦,是这样啊!”

“可是,贺兰是首领唯一的儿子。贺兰的父亲——们叫他青木先生——在他万年寂寞的修行生涯中获得了自己的血脉还是非常高兴的。贺兰在他身边长大,享受了漫长的哺乳期。这其间一切觅食都是由他父亲命人来完成的。爱之深不免责之切,他对这儿子总有些不满意,觉得他的身体、能力很不完善,无法接替自己至高无上的地位——”

她停顿一下,见皮皮两手托腮,目光炯炯地注视着自己,正听得津津有味。于是微微一笑,继续说道:“所以贺兰比有史以来的任何一位狐狸更早开始修行。他很用功也很专心,功力升长得很快。同时他父亲派人到人间替他捕猎,供给他修炼所需的原料。通常情况下,我们需要修炼五十年才能获得初步的人形。可是贺兰只修炼了十七年就变成一位姿态翩翩的美少年。他可以不需要父亲代劳了,于是便开始有有生以来的第一次狩猎。”

“湄湄姐,你说的狩猎指的是——”为了澄清自己的疑惑,皮皮指了指自己的肝脏。

“当然啦。”苏湄点点头,“这次行动意义重大。因为修行的头十七年是个门坎。这十七年所获得的元气决定了他以后修炼的功底和速度。对于贺兰来说,那一年正好是阳年,如果他在那一年遇到一位八卦纯阳的人间女子,并令她爱上自己,那么,在某个八字纯阳的日子里享用她的肝脏会对修行大有裨益。具体来说,就是极有可能令他重见光明。——这种机会他一生只有一次。”

皮皮的心开始砰砰乱跳。

“所以,青木先生对此事的关注几乎到了偏执的地步。他亲自出马搜索目标,终于有一天欣喜地告诉贺兰他已选定了一位将军家的女孩,叫沈慧颜。她会在正月十五的那天晚上去逛元宵灯会。贺兰闻风而去,凭他的魅力,自然是所向披靡。据陪他一起去的人说,那女孩对他一见钟情。两人迅速坠入爱河。这期间,贺兰不仅迟迟不肯下手,而且极少回家,甚至避免见到他的父亲。青木先生派人来催了几次,他都以时机不当为由故意拖延。眼看着八字纯阳的那一就要到了,他父亲见他还没动静,就下了最后通牒,声称要亲自来找他。于是乎,贺兰一听见消息连夜就带着这位沈姑娘逃跑了。”

“他很聪明,处处掩饰自己的踪迹。可是山高高不过太阳,过了三天,他还是被他父亲派去的人找到了。他们双双被押了回来。听人说,贺兰曾经苦苦请求父亲放过慧颜,他宁肯终生失明。可是这一切都被青木先生看作是软弱的表现。他对心慈意软的人本就深恶痛绝,于是越想越气,在纯阳的那一天,他亲自主持祭仪,祭仪一过,便当着贺兰及全族长老的面,将那女孩子的肝脏活生生地剖了出来,命他立即进食,以证明他是一位合格的继承人。——据在场的人说,那女孩子不愧是将军家的后代,整个过程没叫一声,她痛苦好一会儿才断气。她甚至说,如果这样能治好贺兰的眼睛,她很愿意。”

手背轻轻一凉,皮皮发现自己滴一滴泪,同时肝脏隐隐作痛。她觉得心底一阵发寒,颤声问道:“那……贺兰究竟吃了没有?”

38

“没有。”苏湄研究着皮皮眼中的泪痕,继续说,“他不但坚决不吃,而且当着众人的面要求父亲立即杀掉自己。不然此生此世,只要他还活着,定要为慧颜报仇。这话在场的人听来都觉得蹊跷。因为贺兰的性格正好是他父亲的反面,他是出了名的温良恭让,不到关键时刻不说硬话的。族里人有什么难事都愿意找他疏通。突然间竟对父亲如此刚硬绝情,翻脸不认人,元老们全都震动了,认为这是前所未有的忤逆。更多的人说,贺兰之所以能轻易陷入如此荒唐的人类情感,是血统本身的问题,他根本不配领导本族。青木先生自然是怒不可遏,将他禁闭了一百年,之后又下令放逐。于是,父子间有两百多年没见面。在见面时贺兰在南方势力强大,羽翼丰满。于是就有了长达三年的真永之乱。”

“真永之乱?是像人类那样的战争吗?”皮皮问,“贺兰修行那么短,怎么可能胜过他的父亲呢?”

“我们所说的战争不是成千上万的人拿着兵器在战场上厮杀。在狐界,战争只在头人之间进行。比如说,如果部族甲要进攻部族乙,只用这两个族的首领相互挑战即可。胜的一方就可以统治败方的部族。所以我们的首领不用自己觅食,吃的永远是最好的。就算整个族的人都快饿死,最后一点食物也要供给他。他最大的任务就是接受别人的挑战,打败对方,以保证本族的地盘和安全,这就是我们意义上的战争。”

“可是,贺兰不是已被放逐了吗?那么他在本族的地位也一并失去了吧?凭什么来号召别人那?”皮皮问道。

“贺兰出生后不久,青木先生就祈示天地,宣布了他继承人的地位。这是向天的承诺,改辕易辙会招天谴。此外祭司的职位是终身的,也不可以更改。”苏湄抿了一口酒,继续说,“真永之乱的最后一年,父子之争到了白热化的地步。其实大多时候贺兰都处于劣势。被他父亲派去的杀**手追的四处逃窜,受过很多次伤,有几次几乎死掉了。在最后的一次厮杀中,贺兰潜入到父亲的洞穴发动夜袭。青木先生受到重创,被他劫持。但贺兰似乎也有把柄握到父亲手中。三天以后,父子达成协议:他们南北分治。北纬三十度以北,是青木先生的地盘;北纬三十度以南,是贺兰先生的地盘。他保留贺兰在本族重要事务上的一切权利及原定的继承权。”

“那么,”皮皮问,“他们父子再也没见过面,说过话吗?”她觉得狐族的战争也太惨烈了吧。而且是儿子打老子,又争地盘又偷袭,还划势力范围,这不是黑社会吗?这不跟上海滩的青红帮一个样吗?

“没有。几百年来都没有。”苏湄看着自己艳丽的指甲,“听人说,青木先生对贺兰已完全失望,他们的仇恨已到了相互憎恨,水火不容的地步。真永之后,青木先生便大力扶植自己的得意门生赵松,特地为他设立了左祭司一职,将自己的不少权力转移给他,力图与贺兰抗衡。”

皮皮低头沉思,半天不说话,狐族的政治也很复杂啊,而且几乎和人类一样历史悠久,不是她这种小人物一时半会儿搞得清楚的。

苏湄玩味地看着她,过来一会,忽然问:“皮皮,你是从哪个山区出来的?”

“我……我就是本地人。”

“不会吧,苏湄的眉头皱了起来,“北纬三十度以南只有狐仙,没有狐狸。”

皮皮只得老实地承认:“我不是狐狸。”

“你——”苏湄的口张成一个大大的0字,似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你不是狐狸?”

“不是,”

“可是贺兰却告诉你他真实的身份?”

“嗯,——他不应当告诉我吗?”

苏湄看着皮皮的脸,神情很古怪,欲言又止。

“我想他是看上了我的肝,”皮皮说,“我八字纯阳。”

苏湄开始收拾自己的小包,一面收拾一面讪笑:“看来贺兰将你掩饰得很好,凭气味真分辨不出来。”

“他对我很坦白,从没刻意隐瞒过什么。”皮皮看出她有点不安,连忙安慰她,“再说,若是不幸出了意外,我很愿意向他捐献肝脏。”

苏湄的表情更加尴尬了,她支吾一下,说:“刚才我说的那些……你当是传闻吧。其实贺兰的事情我们知道得很少。除了轰动一时的真永之乱,我们对他几乎一无所知。”她想了一下,又说,“不过我不相信他看上了你身上的什么东西。”

“是吗?”皮皮眉尖一挑。

苏湄站起来,从椅背拿起一件紫色的披肩披到身上。皮皮差点被她身上的香风吹晕过去。她将余酒一饮而尽,半笑不笑地说:

“祭司大人从不勉强任何人。无论他看上了谁。被他看上的那一位都会觉得很荣幸。为之九死且不悔,何况只是区区一块肝脏?”

皮皮一脸黑线,架不住心里一阵嘀咕,食人大仙有这魅力?不觉得啊……

“湄湄姐,最后一个问题,”皮皮站起来跟过去,“你能给我一个手机号吗?”

苏湄走后,皮皮也跟着溜出了舞厅。假发的散热性不是很好,出汗的时候头皮会痒。

皮皮取下发套,换上一个棉布帽子,给街上的冷风一吹,舒服多了。

手机响了,一看号码是佩佩。

“皮皮,你在哪里?”

“我在街上——”

“今天下午我去C大采访,碰到你的那位朱教授了。”

朱教授就是皮皮今年打算报考的硕士导师。和大多数学生一样,三个月前皮皮曾提着两条烟两瓶酒去拜师。倒不是要走他的门路,只是听说有经验的考生说,考研之前最好见一下导师,互相好有个印象。如能趁机套出点考试范围,那就再好不过了。这位朱教授的新闻传播学今年只有两个名额,报考的学生不下一百个。大半还是本系的应届毕业生。新闻传播是热门嘛。朱教授怀抱一只波斯猫在自己的书房接见了皮皮,两人大致寒暄了一下,不到十分钟就送客了。皮皮觉得自己没谈好,一个月前又去拜访了一次。这次她是有备而来,拿着自己发表在省报上的几条新闻给他看,又说了说当前新闻报道中的冒些假大空现象,这才算把老先生的脸上说出了点笑容。朱教授对皮皮在新闻单位工作很感兴趣,看了她发表的习作,觉得很有基础。又听说皮皮是第二次考研,头一次的分数也不低,很喜欢她的执着。皮皮的心这才有了一点底。

皮皮“哦”了一声。佩佩是个爽快人,有急事才会打电话。既然她这么提,一定是出了什么事。

“和我一起去的裴主任是他多年前的学生。我让他委婉地提了一下你的名字,说你是他的一个亲戚。”

“谢谢谢谢……那位裴主任我都不认识。”皮皮感动了。朋友就是朋友,佩佩和小菊时时把她放在心上。

“认不认识这不是关键,关键是,这位朱老先生忽然问起了你的身体情况。”

皮皮的脸色变了:“身……身体情况?我身体没情况啊。“

“他问你为什么老是光头?是信佛,还是有病?——他说新闻事业是国家的喉舌,记者要有很强的政治信念和敏感度。此外,搞新闻还是个体力活,身体不好,跑不动,哪里能抓到新闻?”

皮皮傻眼了,一时间紧张得几乎昏厥过去。

没想到事态如此严重。当初只是觉得拜见长者应当以诚相见,所以没戴假发,只戴了了一顶软帽。光头的样子很容易看出来,她以为老先生不会介意。

“我这不是……不是得了皮炎吗?一直没好呢。我这着急啊。”

“皮皮,你赶紧想办法。这老先生可不是一般地执拗。为什么他的学生个个厉害?因为他挑得厉害!听老裴说,他本来就不喜欢招女生,因为他的老婆就是他以前的学生,特别厉害。——到不是说以貌取人,如果他心存芥提而你的成绩又是可上可下,那就麻烦了。”

皮皮走着走着,旁边有个花坛,记得一屁股坐下了:“那我怎么办?”

“赶紧治皮炎,只要长出一点头发就去见他,说明你一切正常。要不要我给你介绍医生?”

“不用不用。我……我自己想办法。”

挂掉电话,立在马路边发了一阵呆,皮皮当机立断地去了渡口花店。

正值秋季,南方城市气候偏暖,花市里的花目不暇接。

她急急地逛了一圈,对花的知识有限,竟然找不到想要的花,便停在一家铺子的门边问老板:“请问您这里有牡丹吗?”

“有。”华农正用剪刀剪一批玫瑰,头抬了一下,吐出一个字,又低了回去,手不停地动,仿佛在赶工。

“牡丹不是四月开吗?”

“温室里种的。”

“用过化肥吗?”

他指了指旁边的绿色招牌:“百分百绿色花卉。”

“请给我来十朵。”

“什么颜色的?”

“……白的?”

“两百块。”

“两百块?!!!”

这么贵啊!不就是几朵花吗?皮皮暗暗抽了一口冷气,趴在柜台上和老板磨叽开了,企图打个折,区区十朵算什么生意,老板轻蔑地摇头:“我说的是实价。”

“我……我身上只有一百五十块钱。”

“你可以买红色的。红色的牡丹便宜点。”他建议。

“请问……红色与白色,哪种味道好点?”

“都是牡丹,一个味道。”那人横了她一眼。

“我是指……我是指吃起来的时候,”

那人打量她的眼神更怪了,不过还是以专业的态度回答了她:“慈禧太后喜欢吃白牡丹,据说味道很甜美。”

“请给我七朵白牡丹吧。”

没奈何地交了钱,她挑了七朵半开的牡丹,在家里放了一晚,早上起来,正好盛开。一路花气甜美地捧着,好像捧着一尊佛像。在早班地铁上为了花她挤在最后,地铁的玻璃正好合在她身后。几个男人挤着她,她兀自抵挡着,但人气毕竟是污浊的。出了地铁,人憔悴,花亦萎靡了三分,几片花瓣卷了起来。皮皮不得不折进洗手间,给花茎上洒了一点水。公车倒不挤,这个别墅几乎人人有车。但下车时一位胖大嫂正好打她的面前过,手一抡,一朵花掉下来,没来得及拾,又给人踩了一脚。

到达闲庭街56号时,只剩下了六朵。

六朵也好。六六大顺。

皮皮不大记得一年前自己第一次到这里来的情景。虽然很多细节至今令她惊悚。仍旧是静悄悄的四合院,老式的朱漆大门,没有风,看得见铁马上的锈。一株苍柏遮了半个庭院。唯一不同的是门上没有锁。主人今天在家。

环视一周,没有找到门铃,她拍了拍门上的铜扣。

过了一会儿,她听见了脚步声,紧接着门就开了。

一缕熟悉的气味传过来,她把花当作盾牌挡在胸前,说了声:“嗨。”

几个月不见,贺兰静霆的面容有些憔悴,穿着件黑色的衬衣,身子越发清瘦挺拔。他没戴墨镜,脸很漂亮,漆黑的双眸没有任何焦点,脸上也没有任何表情,好像不知道站在自己面前的人是谁。

“是我,关皮皮。”她又说。

他点点头,神情有点倨傲。

哦,祭祀大人还在生气……

其实贺兰静霆的脾气一直是倨傲的,皮皮觉得他多少有点端着架子。与人交接也是矜持自守,不冷不热,说话做事更是含而不露,满是玄虚。与苏湄故事里那位情感丰富的主人公大相径庭。

见他半天不开口,她只好继续勾搭:“最近好吗?对不起我工作上出了点事儿,我……我换了个工作……一切都是新的……熟悉起来需要一段时间……所以没跟你联系。”皮皮还想加一句“其实我很惦记你。”又觉得太肉麻,从脑子里删掉了。

“你带了花?”他说。

她忙把花塞到他手中:“白牡丹,喜欢吗?”

眼角微微一动,他露出狐疑的神态:“你——给我送花?”

“不,不行吗?”她被他咄咄逼人的气场压住了,一紧张,说话跟着也结巴,“你,你不喜欢吗?你不是说你想知道烈日下盛开的牡丹是什么样子的吗?”不管他看不看得见,她指了指天,又指了指花:“现在,头顶有烈日,牡丹也是盛开的,哪,就这样子,你摸摸看。”

他轻轻摘下一片花瓣,用手捻了捻,放进口中慢慢品尝。

“味道好吗?”

“挺好。”他说。

“贺兰,你能把头发还给我吗?”她迫不及待地说。

《结爱·异客逢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