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的规定不可违背

人,栖居在大地上,来自泥土,也归于泥土,大地是人的永恒家园。如果有一种装置把人与大地隔绝开来,切断了人的来路和归宿,这样的装置无论多么奢华,算是什么家园呢?

人,栖居在天空下,仰望苍穹,因惊奇而探究宇宙之奥秘,因敬畏而感悟造物之伟大,于是有科学和信仰,此人所以为万物之灵。如果高楼蔽天,俗务缠身,人不再仰望苍穹,这样的人无论多么有钱,算是什么万物之灵呢?

人是自然之子,在自然的规定范围内,可制作,可创造,可施展聪明才智。但是,自然的规定不可违背。人不可背离土地,不可遮蔽天空,不可忤逆自然之道。老子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此之谓也。

一位英国诗人吟道:“上帝创造了乡村,人类创造了城市。”创造城市,在大地上演绎五彩缤纷的人间故事,证明了人的聪明。可是,倘若人用自己的作品把自己与上帝的作品隔离开来,那就是愚昧。倘若人用自己的作品排挤和毁坏掉上帝的作品,那就是亵渎。

城市化的潮流不可阻挡,也不必阻挡。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是,如何使城市化按照健康的方式进行,在城市与乡村之间,在人类的作品与上帝的作品之间,在人与自然之间,达成最佳的和谐。

事实上,这原本就是中国先贤的追求。庄子向往的境界是,既可“与世俗处”,又能“独与天地精神往来”。陶渊明钟爱的生活是,虽然“结庐在人境”,却能“悠然见南山”。当然,还有米芾,“城市山林”的题额凝练地表达了城市与山林合一的理想。

事实上,这原本就是人性的要求。人既需要动,也需要静,在生命的活跃与灵魂的宁静之间形成美好的平衡。因此,城市与山林的合一无疑是最适合人性的居住环境。

所以,我祝愿华联“城市山林”的规划获得圆满成功,在切实保护好山林生态的前提下,使城市人享受到隐居山林的情趣。

所以,我祝愿中国的改革顺利进展,在发展的前提下逐步缩小贫富差距,使更多的普通人能够住进不必在山林、但亲近自然的明亮的居所。

2006.3

《善良丰富高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