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界的女菜鸟

离开阿肯色大学

在1975年那个美丽的秋天,希拉里和克林顿完美地结合了。希拉里提出,她与克林顿的蜜月要安排一次合家欢旅行——带上家人一起前往墨西哥。

多萝西是个细心的母亲,她不同意这对新婚夫妻带上全家人蜜月旅行的计划,她希望自己的女儿能过上甜蜜的二人世界,能够获得更多的快乐。

在克林顿与希拉里的热情邀请下,这次合家欢旅行最终成行了——除了希拉里和克林顿外,旅行的成员还有休吉、安东尼和希拉里的父母。

他们在墨西哥著名的海滨旅游城市阿卡普尔科待了10天。尽管缺少一点浪漫情调,但多了一些家庭的融洽气氛。

希拉里的弟弟休吉曾对《人物》杂志说:“我们度过了绝妙的时光。”

蜜月期结束之后,生活恢复了平静,两个人重新回到了正常的生活和工作之中。

1976年,克林顿参加了阿肯色州检察长的竞选角逐。作为贤内助,希拉里义无反顾地用行动予以支持。她不仅帮助克林顿管理竞选班子,还亲自设计了一个改革方案,这一方案成为克林顿竞选的最有力武器。不仅如此,她还把两个弟弟召到阿肯色州,帮助姐夫竞选。

得益于改革方案,克林顿的竞选几乎没有遇到像样的对手,他轻而易举地成为最热门的候选人,并顺利当选,这是克林顿政治生涯中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胜利,以压倒性的优势成为阿肯色州的司法部部长。这预示着他在政坛中,正式成为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

之后,克林顿将正式前往阿肯色州的首府小石城上任。作为贤内助,希拉里没有任何犹豫,辞掉了阿肯色大学的律师工作,跟着丈夫克林顿前往小石城。离开之前,他们卖掉了原来的住所,在小石城又买了一栋面积不大的房子。因为他们刚工作不久,薪水收入不多,还没有什么积蓄。

尽管是州府,但小石城并不发达,它只是一个15万人口左右的小城市,生活方式简单,生活节奏较慢,如果在这样的环境中度过一生,也算是很不错的生活方式。可对希拉里和克林顿这两条潜龙来说,这样的生活适合他们吗?

罗斯律师事务所

不可否认的是,小石城安逸的生活方式,对抱有雄心大志的希拉里来说,会磨灭她的野心。她首先要做的,就是在小石城先安定下来,再图其他。

希拉里希望在小石城开展法律事务,但实际情况是,任何一家规模相当的法律事务所都没有女律师。幸运的是,在阿肯色大学当法律老师时,结识了享有盛名的罗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文思·福斯特,他对希拉里在阿肯色大学开办的法律援助讲习班的方式印象很深。当他得知希拉里在小石城想寻找工作时,他便做了引荐。几乎是毫不费力地,希拉里被罗斯律师事务所聘用了,由此她成为该州参加主要法律工作的首批妇女之一。

尽管希拉里进入了罗斯律师事务所,可围绕她的争议一直存在。

首先,在经济落后的南方小城市中,女性从事律师职业非常少见,理由很简单,人们认为法律的行业的压力比较大,女性并不适合。不仅如此,甚至出来工作的女性都很少见。另外,在罗斯律师事务所中,普遍都是男性,希拉里能否习惯他们之中的工作和相处模式?希拉里的到来,会不会显得格格不入呢?

作为推荐希拉里进入罗斯律师事务所的文思·福斯特,他坚定地表示,希拉里是一个难得的人才,传统只是一种固有观念,并不代表什么。更何况,她的丈夫克林顿是阿肯色州最有前途的政治人物,是政治界的一颗冉冉新星,对福斯律师事务所来说,也是一个很好的契机。

希拉里很要强,她也明白自己在小石城从事律师工作的劣势,她认真地对罗斯律师事务所进行了调查和分析。她发现,罗斯律师事务所的客户面非常广泛,涉及阿肯色州最顶尖的经济利益群体、斯蒂芬斯集体、沃尔玛、沃森银行、泰森食品等等,而且小石城有着很传统的政治关系网——拉帮结派,政商勾结是普遍的潜规则。还有一点很关键,就是这份工作可以带来相对丰厚的收入。

职场新体验

正式成为罗斯律师事务所一员的希拉里,要面对很多问题。

首先,希拉里每天都是自己开车上下班。她的车是一辆小型的亚飞特汽车,每次在公路上行驶时,总会引起周围人的注目。

其次,就是她的穿着打扮。以前,希拉里参加过很多的社会活动,甚至被选为尼克松总统弹劾调查小组成员。虽然在阿克苏大学当法律教师,但活动轨迹都还是在学校,不算正式踏入社会。那时的她,还可以不用太关注自己的穿衣打扮,但步入社会,进入律师行业,她就需要注意了。

特立独行的个性使希拉里一开始就遇到了麻烦——难以得到同事的认可。她渐渐听到关于她的议论,更多的人是在背后对她指指点点,包括她的秘书,而这些闲言碎语无外乎穿衣打扮,说她从不浓妆艳抹,正餐总是吃一些莴苣或者生菜。

一些好心的同事,为了帮助希拉里改变外形,会装作不经意地在她的办公桌上放几本时尚杂志,更有同事直接建议她,应该找个不错的发廊让专业的发型师根据脸型、气质,结合她自己的喜好设计一个发型,再关注一下时尚杂志当年或者当季的流行色,找到适合自己的服装款式,到一些商场内买几件舒适、大方、得体的衣服,再配合几个经典的款式,让自己看起来与气场相投。

希拉里对这一切表现得很冷淡,依旧我行我素。她对关心她的同事说,人们对我的穿衣打扮指指点点,只是出于对我是一个女人取得管理职位的不适应。我喜欢吃莴苣及生菜,只是出于减肥的需要。

不久之后,希拉里为一家品牌服装公司赢得了官司。为了表示对她的感谢,在文思·福斯特的暗示下,这家公司的时尚设计总监自告奋勇地要求为她彻底美化形象,不过却被希拉里微笑着拒绝了。

“认真地说,我其实很喜欢她们,但是不想让自己看起来像她们。这或许是和我父亲一直以来的教育有很大关系,他对我穿衣打扮方面的教育,无形之中影响到我。”希拉里说道。

与朋友对簿公堂

尽管有人认为,希拉里能够进入罗斯律师事务所,是因为克林顿的关系,因为这家事务所能够从中取得许多便利和利益。在美国,这是一种不能回避的优势,包括罗斯律师事务所也不能否认。因为克林顿的关系,希拉里在这里工作,这也为她本人研究儿童和贫困家庭的事业提供了很大的灵活性。

一开始,希拉里的工作内容是处理一些家庭法类的小案件。接着,开始着手打一些商业诉讼的官司。逐渐地,她所接触的范围越来越广,阅历也越来越丰富。

当时,阿肯色州是美国最穷的州之一,州内贫富差距较大。1976年前后,代表穷人利益的改革社区组织协会成立者维尔德促成了一次人民公投,期望提高企业的基础设施成本,降低民众基础设施成本,具体措施是降低小石城水电等基础设施的价格,提高企业用户的水电价格,以此来减轻穷人的生活压力,缩小贫富差距。

维尔德是克林顿和希拉里的好朋友,关系一直都很不错,他们在政治和社会话题上十分谈得来,都对社会底层民众的命运充满同情,并在提高穷人的社会福利方面有很多共识。

维尔德组织的公投很快有了结果,提议很快就获得了通过。然而,这一公投则遭到了众多企业负责人的一直反对,他们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不愿意增加企业的基础设施成本。于是,他们组成了一个组织,对这一公投提起诉讼。

这件事和希拉里本来没有多大关系,却不想,因为职业的关系,她被推上了风口浪尖——成为企业主们的代理律师团队中的一员。

一直以来,希拉里都秉持代表底层人民的利益,在这件事中,她同样如此。然而,作为一名律师,她应该为罗斯律师事务所接下的每一个案子努力,为她的当事人竭力服务。

当维尔德走上法庭时,他惊讶地发现在对方的律师团队中居然有希拉里的身影,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回想起以前希拉里的种种言辞,维尔德失望至极,他以为“即使不是支持者,起码也不能成为反对者。”

法庭之上,没有朋友,只有利益。希拉里履行自己的职责,与维尔德及其律师团队正面交锋。她以绝佳的口才,申明企业不能履行新措施的立场,并表示这样的决定欠缺理智,相当于强夺财产,会彻底断了阿肯色州的投资之路,因为基础设施的成本提高,不会再有其他企业愿意来投资。

她的申明令维尔德勃然大怒,也令改革社区组织协会的出席者们大怒,但是,她最终说服了法官,宣布公投结果无效。

当法官宣布庭审结束的时候,希拉里感到很矛盾,她不知道是喜还是忧。

当然,赢得官司的结果,是当企业主的代表向她表示感谢时,希拉里表情僵硬。而当希拉里准备向维尔德投以抱歉的目光时,迎来的却是维尔德失望和愤怒的眼神——他们的关系彻底破裂了。

“从这一刻起,我明白了,理想与现实之间存在着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矛盾、尴尬困惑着我。然而,在接下来的律师生涯中,我才知道与维尔德关系的破裂是微不足道的,只能算是一剂预防针而已,我无数次感觉到尴尬和困惑。”希拉里说道。

第一次独立出庭

在罗斯律师事务所,希拉里很享受自己的工作。通过接触形形色色的案子,她的见识和临场反应能力都得到很大的提高。然而,这些都是律师团队的功劳。当她自己一个人作为辩护律师出庭,又会是什么样的情形呢?

事实上,从进入罗斯律师事务所的那天起,她还从未考虑过这样的场面。很快,这样的机会便出现了。

希拉里单独处理的第一个案件是个民事案子。罗斯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是一家罐头公司,属于被告方。原告方是一个男子,他在诉讼中声称在一罐罐头里发现了一条老鼠腿,尽管他的嘴巴并没有碰到这条老鼠腿,但却给他造成了很大的心理阴影,他不敢再碰触任何的肉质食品,甚至不敢轻吻自己的未婚妻,每次看到未婚妻的嘴唇,就会想起那条老鼠腿。在庭审中,他不断地对着自己的手帕吐痰,这明显地是在博得陪审团的同情。

然而,面对这种情况,希拉里却完全不在状态,她甚至有点颤抖。身边没有了同事坐镇,她感觉自己直接暴露在对方的枪口下,找不到任何的防御。

还好,她很快冷静了下来,在心中默默地对自己说:法庭上的辩论没有防御,只有进攻,努力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御。

她用上了浑身解数,为她的代理人辩护,并出具了相关的资料。可最终她还算输了官司,原告方获得了一定数额的赔偿。

不可否认,此时的希拉里并不是一名出色的诉讼律师,她在面对一些案子时,还会露怯。在后来的高级法庭审讯克林顿的时候,人们还能够发现她这个弱点。此后,罗斯律师事务所开始减少她单独出庭的次数,而她本人也很少出庭了。

《希拉里传:我想成为那个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