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乱花:霓虹灯下的读者

一九五七年某日,台北市马路旁边出现一座大型的霓虹广告,商家在中华路旁边进入“西门町”的地方架设了一面“墙”,布满各色灯管,中华路是一条大街,“西门町”是商业中心,夜晚雨后,灯光把满街照成彩霞。对我而言,这也许是台湾第一个商用的户外霓虹灯吧?乍见之下,我的第一个念头是:这得耗费多少瓦电!那时一般家庭每个房间只有一盏四十烛光的灯泡,每个开关旁边都贴着“随手关灯”。

对我而言,这一片霓虹是一个划时代的讯号。想那一九五○年六月,韩战爆发,第二天美国派出第七舰队,以“协防”名义使“台湾海峡中立化”。一九五三年七月,韩战和谈成功,两岸长期对峙之局已成。一九五三年九月,台湾开始第一个经济建设计划。国民政府驻联合国“大使”蒋廷黻回台北述职,他在三军球场对三千听众演说:“这个国家曾经由军人管理,由学人管理,都没有管好,现在让商人试试吧。”建设台湾优于收复大陆,政策大转弯,“总统”、“行政院长”、“经济部长”都没露过口风,蒋大使算是替他们升起“重商”的灯球。国民党抛弃计划经济,比“彼岸”提前三十年。

一九五七年,台湾的第二期经济建设计划正在进行,经济每年以平均百分之十七的速度增长,市面一年比一年增添视觉变化。台湾别称绿岛,四季常青,植物以绿色为主,喜欢摄影的人都说颜色单调,美中不足。市政府沿路安全岛上种植红色杜鹃花。进入六十年代,连人行道也铺红砖,夏天走在上面,体验红尘滚滚,地砖印满外圆内方的图形,步步生钱,为后来的“台湾钱淹脚目”设下伏笔。

露出朽木模样的电线杆,次第换成钢筋水泥浇灌,高大英挺,上面的灯型也设计一新,光茫雪白,改造了夜景。

再到后来,新建的公寓安装朱红大门,大饭店采宫殿式红椽碧瓦,“压力克”出现,商店的招牌用工业技术制作,一眼望去,长街俨如悬灯结彩,加上红色计程车满街流动,布成一片灿烂。

第三期经济建设计划是一九六一年开始的,“经济起飞”的口号也是此时提出来的。社会进步首先反映在女人的脸上,经济繁荣、文化发达必然产生美女,台北街头多丽人,艳阳天,柏油路,蹬着高跟鞋的女孩比她们的姐姐姑姑当年漂亮,布料纺织染色进步,人要衣装,家庭讲究营养,饮食造人,只见血色艳丽,明眸皓齿,玉腿修长,上面再也没有蚊虫叮咬的创痕,“红豆冰棒”一词从此消失。

以前常见老翁坐地修理木屐,现在妙龄女郎摆设摊位修补玻璃丝袜,不时有摩托车呼啸而过,后座妙龄女郎的长发随风扬起。“随手关灯”的字样不见,商家推行“分期付款”,劝人“先享受”,报纸刊出学者的新说:“节俭是落后地区的道德”。

社会繁荣也反映在服务业上。小吃店的厕所改称洗手间,再改称化妆室,门墙油漆得光洁悦目。商店晋级为百货公司,理发店晋级为理发厅,中南部农村的少女一批一批涌进大城谋职,她们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知道应该怎样做,她们做店员,你买东西方便多了,她们做理发师,你理发也舒服多了。想当年洗头的时候,水温忽冷忽热,如同得了疟疾,刮脸之前,热毛巾突然蒙住口鼻,烫得你几乎窒息,如果顾客有心脏病,这就是谋杀。说时迟、那时快,好像一夕之间这些俱成陈迹,处处给你新的待遇。

我初到台湾的时候很难看到冷气,曾几何时,没装冷气的计程车无人乘坐,没有冷气的商店无人光顾,饭店一定有冷气,吃饭喝茶不再汗流浃背,还可以听到音乐,高级饭店还聘请歌女现场驻唱,给你下酒。

想那些我蹉跎的岁月!青天白日下,国旗鲜艳,永不褪色,大礼堂内国父遗像脸上却爬满小虫。我身高一米八五,人家端详我,不再说“你可以当排头兵,扛机枪”,而是说“你这身材不会跳舞,简直暴殄天物”。青年战斗训练变成娱乐,防空洞供男女幽会,逃家的孩子也在此藏身。年轻的小说家隐地,曾租住加以装修的防空洞,成为有史以来别出心裁的书房,文坛一景。“国货公司”充斥法国酒、美国烟、英国衣料,漫画家问“这是哪国的货?”“中广”公司打破创建以来的传统,播送流行歌曲,节目部储备广播剧的音效资料,从军中录来各种号音,希望我能一一注明用途,我已大半不能分辨。

长话短说,台湾十年生聚,大众开始追求舒适,社会也急急忙忙提供舒适。那时所谓舒适,不过是“人生的意义就是甩掉皮靴躺在床上”,那么枕戈待旦就免谈了,“麻将不离手,小吃不离口”,也没有多大罪恶,那么卧薪尝胆去他的吧!读者大众面对文学作品,他有星期六的心理,不是星期一的心理,他是进戏院的心理,不是进课堂的心理,他是放假的心理,不是加班的心理,是穿便服的心理,不是穿礼服的心理,是准备约会情人,不是准备拜访教授。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现实主义也都是大势所趋,潮流比人强,那么“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就埋在线装书里吧!

读者的口味发生无情的改变,我们曾经信奉古典主义时期一位大师的主张,文学要“给读者以知识,给读者以教训,给读者以娱乐”,现在他们只要娱乐。他们不再愿意“听战败的故事,作战胜的梦”,分担历史的压力,也不欣赏那些半醉不醒的喃喃呓语,颠倒常情,人生怎么会是这个样子,如果人生确实如此,他们也要逃避。

小说组的学长张云家,为了办文艺函授学校,向政府申请登记,公文批下来,把文艺列入“娱乐事业”,我们大惊称怪。查问之后,得知这是美国的职业分类,台湾搬过来照用。我们顿时有一落千丈之感,“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原是一个马戏团(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发现中国大陆上有几家报纸,干脆把文学副刊附加在娱乐版之内了)!

以前,中国的小说人人懂,大家可以有不同层次的“懂”,现代主义“基要派”的小说难懂,你读了,全懂或者全不懂,你得照着批评家的规格去懂,大家所“懂”者相同。这样,现代主义的文学作家就站在文学金字塔的尖端,成了少数,他们很自负地、很愉快地脱离了大众。

文评家和文学史家特别看重这些人,文学艺术永远需要创新,创新不惜冒进,别人跟不上来。创新“可能”失败,但守旧“必然”失败,创新失败还可以给后人留下启发,留下借镜,成为文学园地的绿肥,所以有远见的人都会站在他们一边。这样的作品恐怕也只有对现在的作家有意义,或者对将来的读者有意义了。

也有一些作家,他们的人数稍稍多一些,他们本来也有那种锐敏,也有那种才气,现代主义大潮涌现时,他们也曾初试啼声,受人器重,他们左手牵住的是白日飞升的仙人,右手握紧的是贪恋凡尘的众生,究竟跟大多数文学人口难割难舍,进两步退一步,终于松开了左手。这些作家居于金字塔的中层,他们从两边得到一些,也都从两边失去一些,文评家希望这些中坚分子“先普及文学、后提高读者”,看来普及有功,提高有限。

还有一些作家,明快果决,竖起通俗文学的旗帜。“但愿文章中天下”,通俗就是通俗,“俗”而能“通”,也非泛泛可以做到。我爱文学,我爱销路,我爱群众,有何不可?那些把文学标尺磨成一把利刃向我割席示威的人,恐怕是因为没吃到葡萄,那一束叫做文艺批评的鲜花算什么,那几行叫做文学史的墓志铭算什么,这是什么年头了,君不闻“钱在说话人在听!”六十年代,这些作品是文学人口的速食,报纸杂志争相延揽,书市场为之一片火红,达官贵人富商大贾,这才对“文学”一词有些新的印象,这是金字塔的基层。

我不举例,我并非在写文学史,我想说,文学人口的割裂分化,从那时就开始了,六十年代,我们每一个人都要选边站。我是在中间插队落户的,我一直紧紧拉住两边,直到双手酸麻,同时放开。市场机制一旦自动执行,也许只有“伟大的作家”可以改变,但当代并无那样的作家,或者时代已不复出现那样的作家,于是狭义的文学属于小众,山高月小(我首先使用“小众”一词,后来学者又由日本引进“分众”)。广义的文学民有民享,江河日下。到了“后现代”,“文学作品”对读者大众的神经还有多大交感互动?也幸亏大众还有电视剧可看,有网路可读,文学因缘藕断丝连,文学史家睁大眼睛等待转机。

大众由求舒适进而求逸乐,求生理刺激,色情读物也昌盛一时。色情读物一称黄色书刊,“黄色”一词来自西风,十九世纪美国出现低级趣味的报纸,用黄色纸张印刷,被称为黄色新闻,延伸出黄色歌曲、黄色小说。

据我耳目所及,五十年代有一位贵妇人小试出版事业,她从美国的冷战经费中拿到一笔钱,办了一份周刊,参与反共宣传。这份周刊篇幅不多,没有封面,也不装订,外形仿佛一份小报,用今天的话来说,它是消费式的读物,锁定争取一般小市民。贵妇人对这等事不甚了了,信任她在香港物色的主编,主编引进香港的“一毫子小说”(花一毛港币可以在地摊上买到的小册子),每期刊载一个短篇做头条文章。

这个短篇不算很短,占据四分之三的篇幅,一次刊完。故事情节公式化,中共的女间谍以色相引诱国民党的男间谍,几番风雨,男性英雄以床上功夫征服了女性敌手,于是女间谍交出工作机密,中共的情报网瓦解。别小看了这个模式,张爱玲的小说《色戒》,李安拍出来的电影《色戒》,无非如此,张爱玲写得含蓄,李安拍得精致,贵妇人那份周刊哪里能比?那些作者文笔粗劣,情节丑恶,即使《十日谈》、《洛丽泰》、《金瓶梅》、《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作者一一复生,也无法为他辩护。那些作者对情报工作也毫无认识,所谓“任务”,幼稚简单,“反共宣传”徒然诱引低级原始的欲念,恐怕还只限于对低级的原始人。

贵妇人兴趣广泛,她的周刊匆匆收场,市场的潜力仍在。那时有十几家内幕杂志,以报道政坛内幕为号召,政坛当然有内幕,可是他们怎能知道,即使知道了又怎敢公布,所谓内幕只有一个耸动的标题,真正的生存之道还是要继续开采“黄矿”,当作“卖点”。这些杂志每期都有黄色故事,写的是升斗小民淫乱荒唐。这些作者比较用功,能把《素女经》、《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之类的性典译成白话,拿来描写人物的动作,发表以后,陆续印成小册子,交给报摊半公开发售。那时大家称这些东西为黄色读物,没得玷辱了“小说”二字。

黄色读物渐渐渗入青少年的阅读范围,进入学校。未经报道的消息说,有一天,某一所著名的女子中学突然集合学生检查书包,发现半数学生是带着那种小册子来上课的,这件事引起教育界人士的忧虑。

那几年下班以后,我常独自坐在新公园的长椅上冥想,远处有穿着校服背着书包的女生走进,四顾无人,坐下来看书,看完了,四顾无人,随手丢进路边的垃圾筒里。她走后我悄悄去捡起书本察看,不出所料,正是那种小册子。

那时没有民意调查,只能如此如此,略见一斑。

那个“恶名昭彰”的文化清洁运动“除三害”,就是在这样的情境中出现的。某天早晨,我打开《中央日报》,赫然有“中国文艺协会”的宣言,说是文化界有“赤色的毒、黄色的害、黑色的罪”,必须扫除。宣言由全体会员署名,我也在内,事实上“文协”总干事照名册抄录,没有通知我们。

当时我想,中共办这等事,也要开个大会举手表决,有个形式,走个过场,想不到“文协”看得透、做得出,干脆都省了。我当时想,以后也许还有个什么样的运动,我也不知不觉成了发起人,心中立时发生反感,怪不得当年梁实秋、钱歌川拒绝参加“文协”!虽然我也认为黄色有害,却始终未写一字,未发一言。

事后知道,这件事由国民党中央党部幕后主动,“赤色的毒”,“黄色的害”都无须解释,所谓“黑色的罪”,指的是某些“文化人”以揭发阴私勒索钱财。其时“赤色”全被警备司令部压制,“黑色”代表性很小,主要目标是对付黄色,“文协”作业时并称三害,借重历史人物的光环引人注目。

依中央党部作业人员估量,“黄色”确已成为社会大患,除害符合大众意愿,“赤色”、“黄色”相提并论,出自蒋介石的《民生主义育乐两篇补述》,那年代蒋介石说话也是一句抵八千句。想不到运动出门,舆论界齐声反对,《自由中国》杂志一字千金,《联合报》也有它的权威地位,“中广”公司是党营事业,节目部主任邱楠也公开说,除三害运动没有法律根据,报刊可以向法院提出控诉。舆论一片叫停,演出顿失精彩。

反对的理由是维护言论自由。我当时很难理解,民营大报为何要把色情书写的自由、新闻报道的自由、批评时政的自由绑在一起,后来弄明白了,民营报纸正发展“社会新闻”,开拓销路,社会新闻采登社会上发生的犯罪案件和色情事故,前者如抢劫、杀人、强奸、贪污,后者如通奸、乱伦、婚变、恋爱纠纷,在在和读者的七情六欲相应。军国大事的消息平板空洞,好像与自己并不相干。社会新闻的记者大都有文学天才,擅长捕捉细节,也擅长加入想象把事件放大。“文协”扫黄,等于向社会新闻的正当性挑战。

“文协”的领导人张道藩支持除三害,他对新闻界发表公开谈话,其中有这样几句:“假如有一天,不幸报纸也成为黄色新闻的大本营,人手一份,甚至我们将来有了电视,更变成黄色文化的放映机,深入每一个家庭,这个问题就不堪设想了!”这话打击面太大了,简直把报纸列为假想敌嘛,道公到底是书生,不知道“拉拢明天的敌人,打击今天的敌人”,结果引起报界更大的疑虑。

当时新闻界给这个运动定了性,今天的研究论文据以给这个运动定了罪。

在我看来,这个运动失败了,依旧依旧,黄肥蓝瘦。主持《自由青年》半月刊的吕天行是杂志界的名人,他借用三个人的名字说明情况,这三个人跟杂志报纸没有关系,吕天行把名字抽离本尊,仅仅使用文字表面的意思,牵强附会,聊博一笑。第一位台大知名的教授黄得时(黄色得天时,杂志内容色情当令)。第二位台北市长黄启瑞(杂志创刊靠黄色一炮而红,打开销路)。第三位曾任军法局长的新闻人物包启黄(打开杂志看,包你是黄色的!)。由于三位黄先生的知名度很高,吕天行的妙语成了当时文化界热门的谈话资料。

经此一役,党中央看清张道藩对社会实在没有什么影响力,“文协”不堪大用,据我记忆,自此以后,道公专心做他的“立法院长”,对文化工作再也没有声音,“文协”也“躲进小楼成一统”去了(后来连“小一统”的局面也出现严重危机)。

除三害旨在贯彻蒋公的意志,却任由“文协”孤军深入,片甲无回,哪像新闻界反对出版法修正案,陈诚放话摆平、“立法院”反对电力加价,党团运作摆平?这又是为什么?

天威难测,予忖度之,种种迹象显示,蒋公高下在心,政府画下了红线,领袖的英明伟大,第一家庭的尊严,反共国策的道德基础,军队特务的“圣雄”形象,绝对禁止碰触,同时也让出空间,允许官吏有些贪污,人民生活有些腐化,工商有些为富不仁,舆论如同花匠,可以修枝剪叶,这样可以给人民的精神苦闷留下出路,所以天不灭黄。

现代小说作家要释放潜意识,选用题材有“性解放”的倾向,卡缪写的《异乡人》,男主角听到他的母亲死了,他的反应是去和女朋友做爱,一时奉为经典。某一天,我和几位小说作家聊天,有这样一段话:

——内战期间,华北某地的一个小伙子被国军抓去当兵,辗转来到台湾,当年他十几岁,现在三十多岁了。如果有一天他回到故乡探望老母,老人家的双眼已经瞎了,他们母子怎样相见?

——盲聋作家海伦凯勒拜访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她用手仔细摸了艾森豪威尔的脸。

——好!就让母亲用触觉认识儿子,这个题材要怎样处理才算“现代”?

——她摸遍儿子全身,如果连生殖器也摸了,那就很现代!

于是引发一场大笑。

那时,小说对“性”仍是点到为止,我问一位小说作家,现代小说是文学中的异味,你们为什么没把“性”当做大菜端上来?他说黄色读物泛滥,我们不蹚这浑水。

可是“天下万事皆有定时”,到了弥赛亚应该出生的时候,你就是把全城的婴儿都杀了,也抵挡不住。一九六二年九月,著名的女作家郭良蕙出版了她的长篇小说《心锁》,书中对性爱的描写“自五四以来最露骨大胆”。一九六三年一月,“内政部”下令查禁,四月,“中国文艺协会”和青年写作协会开除她的会籍,郭良蕙的声望陡增,《心锁》盗印本的销路也一倍又一倍增加,禁书无用,这又是一个例证。

《心锁》的写作技巧并无多少突破,取材却非常前卫。据我所知,《心锁》先由《征信新闻》(《中国时报》前身)副刊连载,老编徐蔚忱已对原稿略作删节,书店出版时,郭女士又在剪报的文本上有几处割爱,可是出版后仍然引起轩然大波!可见她创作时领先的程度。

“文协”开除郭良蕙,由前辈大作家谢冰莹在理事会上提出。“文协”未设理事长,会务由常务理事轮值,那天晚上轮到赵友培主持会议,他非常谨慎,依照议事规则处理这个提案,自己完全中立。提案人认为郭良蕙长得漂亮,服装款式新颖,注重化妆,长发垂到腰部,在社交圈内活跃,既跳舞又演电影,引起流言蜚语。当时社会纯朴,她以这样一个形象,写出这样一本小说,社会观感很坏,人人戴上有色眼镜看男女作家,严重妨害“文协”的声誉,应该把她排除到会外。谢老前辈言词激烈,态度坚定,说服了其他理事,通过提案。那时张道藩常常不能到“文协”开会,他定下口头公约,缺席的理事对会议通过的议案,事后只能同意,不得反对。他和陈纪滢都觉得对郭良蕙无须这样激烈,但也都在“公约”的约束下默认了。

青年写作协会开除郭良蕙,出于凤兮坚持。他说青少年看内幕杂志,老师可以没收,可以处罚,《心锁》出版后,它是文学,学生书包里有“文学”老师不知怎么办。青少年看内幕杂志,偷偷摸摸,怕人发现,“文学”可以大大方方地阅读,男生可以大大方方把它介绍给女生,少男少女无异服下催情剂,一切过程都缩短了,此风绝不可长,青年写作协会的宗旨是维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不能有这样的会员。

开除定案,各报登出消息。那时大家认为“文协”、“青协”都是代表官方,无论做什么事大家都冷淡对待。强烈的反弹来自香港,大部分刊物禁止入境,所见二三,持论不外是创作自由之类。独有一家《七彩画报》(中外画刊?)在文艺版刊出一篇文章,它说文艺社团不去保护作家,反而顺从政府的好恶打压会员,这是“世上最无耻的行为!”对我而言,这是一个崭新的角度,我把这篇文章拿给赵友培先生看,他默然无语。

后来友老告诉我,他已向道藩先生进言,“文协”和政府的关系,可以由相辅相成调整为“相异相生”,“文协”专门协助作家创作发表,给作家营造有利的环境,作家被捕,“文协”作保,作家坐牢,“文协”送饭,作家挨骂,“文协”劝架,作家遭谤,“文协”调查真相后澄清。政府的愿望无非是文艺步步向前向上,“文协”也是,彼此着力点不同,效果却能相加,道公听了十分赞成。道公晚年在口述回忆录时表示,文协唱“红脸”,警总唱“黑脸”,殊途可以同归,不过他已没有机会实行。

想当年国民党还有“迷信”,以为风气风俗可以由一二人转移,可以挽狂澜于既倒,错错错!莫莫莫!文艺工作逆水行舟的事,党部好像从此不做了!

郭良蕙的反应又是如何呢,据说她十分沮丧,“冷对千夫指”毕竟很难,八十年代《心锁》解禁,新闻记者造访,她才正式说出感受。一九六五年我接编《征信新闻》人间副刊,刊载她心锁事件后的第一个长篇《青草青青》,内容很“清洁”,我去信赞许她写得好,一面心中暗想,她好像并没有意识到她在文学发展中的角色。

台湾文艺界曾经有人讨论,作家创作究竟应该“做得早”、还是“做得好”?做得早、开风气,做得好、集大成,都可以在文学史上留下名字。做得早是马背上的皇上,做得好是龙椅上的皇上,马背上到底风险大,风霜多。《心锁》一出,台湾的“色情读物”晋级为“色情文学”,八十年代,色情文学又晋级为“情色文学”,大势所趋,人心所向,郭良蕙是先驱,也是先烈,她做得早,未能做得更好。

小说当然可以写“性”,小说表现人生,“性”是人类生活的一部分,而且是很重要的一部分。但是今天文学有商品的性格,作家写性,究竟是出于商业动机、还是艺术要求?如果两者都有,孰轻孰重?社会付出成本,回收的是什么?这个问题到现在也没有解决。世上有些问题也许永远不能解决,最后不了了之,色情情色,是否也到了这个“无是无非,亦是亦非”的境界?

那时色情大军之中没有一兵一卒是台湾人。曾经读到陈秀美教授的论文摘要,他说色情文学是“外省作家的第二个出身”。那么第一个出身是什么?反共文学吗?思想起来,好不令人汗颜。

可是“天下万事皆有定时”,八十年代前后,本省作家后生可畏,艺高与胆大成正比,写“性”更细致淋漓,也得到更大的声誉,学者改称“情色小说”,一字颠倒,亮出艺术护照,作品介绍见之于《纽约时报》的书评,大英百科全书写入每年一本的“别册”,天下地上,再无贬词。这也是“外省播种本省丰收”吗?不知是减少了、还是增加了外省作家的罪业?

《文学江湖:回忆录四部曲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