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纽约之行

纽约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它比芝加哥要漂亮得多,而且更具艺术气息。内陆城市总是令我感到窒息,我为再一次来到海边而激动。

我们落脚在第六大道旁一个边道的旅社里,旅社里的这群人奇怪得很,他们跟那群波西米亚人一样,似乎有一个共同点:没有钱付账单,时刻有被扫地出门的危险。

那天早上,我来到戴利剧院的后台入口处报到,再次见到了这个大人物。我想向他重新解释我的理想,可是他看起来很忙,很烦。

“我们从巴黎请来了最伟大的哑剧明星简·梅,”他说,“如果你能演哑剧,我可以给你个角色。”

在我眼里,哑剧从来称不上是一门艺术。动作可以和语言无关,它本身就是抒情的,是情感的表达;而在哑剧里人们用手势来代替语言,这既不属于舞蹈艺术,也算不得表演艺术,而是介于两者之间毫无生机的一种形式。然而,除了接受这个角色,我别无选择。我把剧本带回家练习,但是整件事在我看来愚蠢得很,并且跟我的理想和抱负相去甚远。

哑剧明星简·梅第一次彩排就让我大失所望。简·梅身材娇小,但脾气非常暴躁,动不动就会爆发。那次我被告知我应该指着她表示“你”,按着自己的心表示“爱”,然后猛拍自己的胸膛表示“我”,一切看起来可笑极了。彩排时我忘了按自己的心,我的表现令简·梅十分厌恶,她跑到戴利先生那里,说我毫无天分,胜任不了这个角色。听说这些后,我意识到这将意味着我们一家将困在可怕的旅馆里,交不起房租,忍受无情的女房东的折磨;我想起了一个歌舞团中的小女孩前几天被扣押行李流落街头,想起了可怜的母亲在芝加哥所遭受的一切。想到这些,我的眼泪顺着脸颊流了下来。我想我看起来一定很悲痛和可怜,因为戴利先生做出了更亲切的举动。他轻拍我的肩,并对简·梅说:

“你看她哭起来多有表现力啊,她会学会的。”

但是这种排演对我而言是一种折磨。他们要求我做的动作在我看来粗俗且呆板,而且跟他们的配乐毫无关联。然而年轻人适应性强,最后我也能很好地融入这个角色了。

简·梅在哑剧中扮演男主角皮罗特,其中有一幕是我向皮罗特示爱。在配乐的三个不同小节中,我应该逐渐靠近并亲吻“他”的脸颊。带妆彩排的时候,由于我吻得太过用力以致在皮罗特洁白的脸颊上留下了红色唇印,刹那间,皮罗特变回了简·梅,她勃然大怒,一记耳光打在我脸上。这就是我走向剧院生活的“迷人”开端。

然而,随着彩排的深入进行,我不禁开始钦佩这位非凡而表演生动的哑剧女演员了。如果不是被哑剧这种错误和乏味的形式所拘泥,她应该会成为一个伟大的舞蹈家。但是哑剧这种形式太束缚人了,一直以来我都想与哑剧对话:

“如果你想说,为什么不说呢?为什么像在聋哑病院里一样费劲儿地做动作?”

首演之夜来临了,我身着执政内阁时代式的蓝色丝绸演出服,戴着金色假发和大草帽表演哑剧。可悲啊,我本来是想带给世界一场艺术革命的,而今却打扮成这样,找不到自己。亲爱的母亲坐在第一排,她很是想不通。即使那时她也没提出来回旧金山,但我看得出来她非常失望,因为我们诸多的努力换来的竟是如此糟糕的结局。

那次哑剧排演期间,我们没有钱了,被赶出了旅社,又在第十八街上租了两间空房子。没有钱坐车,我经常是步行去位于第二十九街的奥古斯丁·戴利剧院。为了缩短路程,我常常跑土路,穿人行道,跨树林。我有各种各样的办法应对窘况。没有钱,我就不吃午饭,在午饭时间躲进包厢里睡大觉以节省体力,下午再空着肚子排演。就这样排演了6周,之后正式演出一周后,我才拿到报酬。

在纽约演出了3周之后,公司就到各地做每夜巡演。我一周有15美元的薪水,除了自己的开支,一半都寄回家给母亲维持生计。每到一处,我不住宾馆,而是拖着行李箱四处去找最便宜的旅馆。我将自己每天的花销控制在50美分以内,有时不得不拖着疲惫的身体步行数英里找便宜住所。有时候我找到的住所住着非常奇怪的邻居。还记得有一次我住的那个房间连钥匙都没有,有几个喝醉酒的男人一直想闯进我的房间。我吓坏了,赶忙把沉重的行李拖到门前横放,用它挡住门。即使那样我也不敢入睡,警醒着熬了一整夜。我想象不出还有什么生活比这种所谓的随着剧团“随波逐流”更凄惨。

简·梅精力充沛,她每天在背台词,对自己总也不满意。

我随身带了几本书,不时地阅读。每天我都给伊凡·米拉斯基写一封长信,我相信现实的境况远不止我向他描述的那样悲惨。巡演两个月之后,我们的剧团回到了纽约,这次巡演并不成功,而是给戴利先生造成了经济损失,简·梅又回到了巴黎。

我呢,我再次找到戴利先生,试图用我的艺术打动他,但是他看起来像聋了一样,对我的建议提不起一点兴趣。

“我正在筹划演出一场《仲夏夜之梦》,”他说,“如果你愿意,可以在仙女那一场跳舞。”

我的舞蹈理想是表达人类的情感,对仙女之类的根本没有兴趣。但我还是同意了,并且提议我要在泰坦尼亚和奥伯龙上台前,伴着门德尔松的诙谐曲在森林那一场起舞。

《仲夏夜之梦》上演了,我身着一条整齐的白色束腰长裙,外面蒙一层金纱,背上插着两个金光闪闪的翅膀。我强烈反对插翅膀的,在我看来那很可笑。我想告诉戴利先生不用那纸塑的玩意儿我也能把翅膀用舞蹈表现出来,可是他固执得很。演出第一晚我在舞台上独舞,高兴异常。

邓肯演出《仲夏夜之梦》,在剧中扮演长着翅膀的仙女

在这里,我终于独自站在这个伟大的舞台上,在这么多的观众面前跳舞了,我确实跳了,跳得那么投入,观众报以自发的掌声。

我获得了所谓的成功,当我插着翅膀下台的时候,本以为会看到戴利先生高兴地向我祝贺。可是结果正好相反,他相当生气,“这里不是音乐厅!”他吼道。难道我该对观众的掌声充耳不闻吗?第二天晚上,当我开始跳舞时,我发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就这样,以后每次我都是在黑暗中为《仲夏夜之梦》跳舞,舞台上除了白色的翅膀乱晃,观众再也看不到什么。

在纽约过了两周之后,《仲夏夜之梦》也开始四处巡演,我再次开始乏味的旅程,开始寻找小旅馆,只是我每周的薪水涨到了25美元。

就这样一年过去了。

我过得很不开心。我的理想,我的抱负,我的追求,看来全无出路。我在公司几乎没什么朋友,他们觉得我是个怪人。我在幕后常常带着一本马克·奥里利乌斯(注:西方哲学家)的书。我想利用斯多葛学派的哲理来缓解无时不在的痛苦。不管怎样,这次巡演我还是交到了一个朋友——扮演泰坦尼亚皇后的年轻女孩莫德·温特。她非常甜美,并且富有同情心。但是她有一个怪癖,就是以橘子为生,其他食物一概不吃。我想她算是不食人间烟火吧。多年之后,我得知她死于贫血。

奥古斯丁·戴利剧院里的明星是艾达·雷恩。尽管在下属面前居高临下,但她也不失为一个伟大的女演员。我在剧院里唯一的乐趣就是看她表演。她很少参与我所加入的巡演,但当我回到纽约时,经常看到她演罗莎琳德、碧儿翠丝和波西亚等人物。她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女演员之一,但是这位伟大的艺术家在日常生活中丝毫不在意周围的人是否喜欢她。她非常骄傲和冷淡,跟我们打招呼看起来都很费劲。有一天,舞台旁贴出了这样的告示:

美国伟大的女演员艾达·雷恩

公司通知各位,无须向雷恩小姐问好!

实际上,我在戴利剧院的两年期间,从未有幸跟雷恩小姐说过话。很明显,她认为剧院里的二流演员根本不值得她注意。我还记得一天戴利剧团里的一组人让她久等了,她就用手划过我们的头顶大喊:“啊,老板,你怎么能让我等这群小人物啊!”(我就是这群小人物之一,我很不喜欢她这么说我们!)我不明白作为一个如此伟大的艺术家和迷人的女子,艾达·雷恩怎么能做出这种事来。我只能把原因归结为:她都将近50岁的人了,长期以来在戴利剧团里一直备受爱戴,可能她讨厌戴利最近为剧团挑选一些漂亮女孩,毫无理由地或者未经雷恩小姐同意就突然让她们做主角,并且一演就是两三周或两三个月。作为一个艺术家,我对艾达·雷恩满怀钦佩,那时候如果能得到来自她的哪怕一点点亲切鼓励,对我的生活都会意味着太多太多。但是两年期间她根本看都没看我一眼。事实上,我还记得有一次在《暴风雨》演出快要结束时,我在剧中米兰达和费迪南的婚礼上跳舞庆祝,整个我跳舞期间,她都明显地把头扭向一侧,我尴尬得很,差点儿就演不下去了。

身着演出服的艾达·雷恩

在《仲夏夜之梦》巡演期间,我们最后来到了芝加哥。我欢天喜地地去见我的未婚夫。又是夏天,每当我不用排演的时候我都和他去树林里悠闲地散步,我越来越懂得如何欣赏伊凡·米拉斯基的智慧。几周之后,我离开芝加哥回到纽约,我们达成了协议:他随我去纽约,我们随后成婚。哥哥听说这件事后,幸好打听了一下,才知道他在伦敦已经结婚。为此母亲吓坏了,坚持让我和他分手。

《伊莎朵拉·邓肯自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