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你是新来的吧?”这是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25年后,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对不起”。)他已经反客为主向我发问了,然而我才是记者,我才是应该提问的那个人。

同事已经告诫过我,采访史蒂夫·乔布斯可不是什么好差事。前一天晚上,我和《华尔街日报》旧金山分社的新同事们边喝酒边聊天,他们告诉我,第一次和乔布斯见面最好穿件防弹衣。其中一位半开玩笑地说,采访乔布斯更像是打仗而不是提问。当时是1986年4月,乔布斯已经成为《华尔街日报》的传奇。据传,另一位《华尔街日报》的记者就曾被他羞辱过,乔布斯直截了当地问他:“你到底理解了吗?你有听懂半个字吗?”

20世纪80年代早期,我在中美洲采访时,是真的需要穿防弹衣。我在萨尔瓦多和尼加拉瓜待过一段时间,采访的对象五花八门,有穿越战区的卡车司机,有驻扎在丛林里的美国军事顾问,有窝藏在据点里的反政府武装指挥官,还有待在宫殿里的总统。我还采访过那些桀骜不羁的亿万富翁,比如石油大亨布恩·皮肯斯(T. Boone Pickens)、佩罗集团创始人亨利·罗斯·佩罗(H. Ross Perot)和亚洲首富李嘉诚(Li Ka-shing),也曾采访过诺贝尔奖得主比如杰克,·基尔比(Jack Kilby),还有摇滚巨星、影视红人、信奉一夫多妻制的教徒,甚至是刺客的祖母。我也算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没有那么容易被吓倒。我家在加州圣马特奥县(San Mateo),从我家开车到位于帕洛阿尔托(Palo Alto)的NeXT电脑公司总部需要20分钟时间,在这短短20分钟的车程里,我一直在思考也一,直在担忧,到底如何才能取得最佳的采访效果。

我之所以会如此焦虑,是因为我将要采访的对象是一位比我更年轻的杰出商业领袖,这在我的记者生涯中尚属首次。当时我32岁,乔布斯只有31岁,却已经声名显赫,与比尔·盖茨(Bill Gates)共同被誉为个人电脑产业的缔造者。互联网的狂热时代还远未到来,神童们的横空出世还有待时日,乔布斯是技术领域最初的超级巨星,硕果累累、绩载史册。他和史蒂夫·沃兹尼亚克(Steve Wozniak)在位于洛斯阿尔托斯(Los Altos)的车库里捣鼓出来的电路板最终演变成了一家价值几十亿美元的大公司。个人电脑似乎有着无穷无尽的潜力,乔布斯作为苹果公司的共同创始人之一,也有着无限的可能性。然而,1985年9月,乔布斯迫于压力选择辞职。早些时候,他曾向苹果公司董事会宣布,要挖走一些关键岗位的员工,成立一家新的公司,专门生产电脑“工作站”。媒体得知消息后兴奋异常,详细剖析了他的离职之举,《财富》和《新闻周刊》都把这场闹剧作为封面故事发布在杂志上。

之后的6个月,没有人知道这家新公司的动向,主要是因为苹果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想要阻止乔布斯挖人,不过最终苹果还是撤诉了。后来,乔布斯雇用的公关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给我的老板打电话,说乔布斯愿意接受主流商业刊物的采访,愿意透露一些NeXT电脑公司的具体情况。接到这项任务后,我非常激动,同时也保持着一份警觉,我可不想被这位极具人格魅力的先生给骗了。

我驱车朝帕洛阿尔托开去一,路向南,恰好回顾了硅谷的发展历程。从圣马特奥的92号公路到280洲际公路,“”田园牧歌式的八车道公路绕过圣安德烈亚斯湖(San Andreas Lake)和水晶泉水库(Crystal Springs Reservoir),水库的水来自塞拉斯山脉(Sierras),为旧金山地区储存饮用水;穿过位于门洛帕克(Menlo Park)的沙丘路(Sand Hill Road),财大气粗的风险投资家们在此云集;越过一座两英里长的斯坦福直线加速器(Stanford Linear Accelerator),加速器轨道就在公路下方,仿佛将大地划开了一道裂缝;沿途还会经过斯坦福校园后方那片广袤的山丘地带,射电天文望远镜矗立在山丘上,草地上点缀着棵棵橡树,白色面孔的赫里福德牛在草地上悠闲地散步。冬日和春日的雨水将这片山丘草地浇灌得碧绿苍翠,如同高尔夫球场的草坪,而不是常见的暗黄色,草地上还点缀着橙色、紫色和黄色的小野花。我对旧金山湾区(Bay Area)不太熟悉,当时并不知道这是一年中景色最迷人的时候。

我在佩奇米尔路(Page Mill Road)下了高速,惠普和另一家生物科技先驱阿尔扎公司(ALZA Corporation)就在这条路上一,些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公司也坐落在这条街上,比如安达信咨询公司(Anderson Consulting,现在叫埃森哲Accenture)和威尔逊–桑西尼–古奇–罗沙迪律师事务所(Wilson Sonsini Goodrich & Rosati)。不过最先经过的是隶属于斯坦福大学的斯坦福研究园(Stanford Research Park),绿草茵茵的园区里建了很多低矮的研发实验室,给了研发人员施展才华的空间。施乐公司(Xerox)著名的帕洛阿尔托研究中心(Palo Alto Research Center,PARC)就坐落在园区里,乔布斯就是在这里第一次见到了配备鼠标和图形界面的电脑。乔布斯把NeXT的总部也选在了这里。

一位年轻的女公关带我走进一幢四四方方、混凝土结构、玻璃幕墙的两层办公楼,来到一间小会议室,透过会议室的窗户只能看到停车场。乔布斯已经在会议室了。他朝我点点头表示欢迎,示意那位女士出去,还没等我坐下,就抛出了刚刚提到的第一个问题。

我不确定他想要的答案是简单的“是”与“否”,还是他真的好奇我究竟是谁,以前做过什么。我假设他想听的是后者,于是我开始列举在《华尔街日报》当记者时曾经去过的地方和报道过的行业。从堪萨斯大学研究生院离开后,我去了达拉斯,报道过航空业、航空公司和电子工业,德州仪器(Texas Instruments)和无线电器材公司(Radio Shack)就在达拉斯。这期间,我还报道过约翰·欣克利(John Hinckley),他是得州石油商人的儿子,1981年射击了里根总统,为此我还背上了骂名。

“你是哪一年高中毕业的?”他突然插话道。“1972年”,我答道,“我在大学待了7年,但最终也没拿到硕士学位。”他又插话道:“我也是1972年高中毕业的,这么说我们是同龄人。”(后来我发现他跳过一级。)

我继续解释道,我曾在中美洲待了两年,后来又去香港待了两年,为《华尔街日报》撰写地缘政治类的报道。我还在洛杉矶待过一年,最终来到了旧金山,旧金山一直是我梦寐以求的工作地。说到这,我感觉这场谈话越来越像是在面试,只不过乔布斯对我的话没任何反应。

“你对电脑有一丁点儿了解吗?”他又插话道,“那些主流刊物的记者没一个懂电脑的,屁也不懂。”他边说边摇头,流露出傲慢的神色。“上一个来采访我的《华尔街日报》记者连内存和软盘有什么区别都不知道!”

现在我觉得自己有点底气了。“虽然我在大学学的是英语专业,但上大学的时候,我编过程,做过一些小游戏,还设计过关系数据库。”他转了转眼珠。“连续好几年,我都在晚上给4家银行打工,用NCR[1]小型机处理银行每天的交易。”他正凝视着窗外。“IBM(国际商业机器公司)个人电脑刚上市的时候,我就买了一台,在达拉斯买的,序列号的前8位都是零。开始我装了CP/M操作系统,搬去香港之前,我把这台电脑卖了,里面只装了MS-DOS(微软磁盘操作系统),因为买家只需要MS-DOS。”

提到这些早期的操作系统和竞争对手的产品,他终于来了精神。“你为什么没有买Apple II(第二代苹果电脑)呢?”

好问题,然而……为什么我会允许这个家伙向我发问呢?

“我以前从没买过,”我还是回答了他的问题,“不过现在我有了,我让《华尔街日报》给我买了台Fat Mac[2]。”我说服纽约总部的同事给我买了台苹果电脑,我告诉他们如果要让我报道苹果公司,我就得熟悉苹果最新的机型。“我用了几周,到目前为止,比起IBM,我更喜欢苹果。”

我成功撬开了乔布斯的嘴。“等着吧,”他说道,“等你看到我们这里生产的产品,就不会想要Fat Mac了。”我们终于回到了采访的正题上,这也是乔布斯一直想要谈的话题——如何打败他一手创立的公司,如何打败苹果的那些人,特别是苹果现任CEO约翰·斯卡利(John Sculley),正是斯卡利把他赶出了苹果帝国。

现在,他愿意回答我的问题了,尽管他并没有直接回答每一个问题。目前NeXT总部依然是空空荡荡的,我很好奇,他是不是真的打算在这里组装电脑?可这里看上去不像是工厂。他是自己出资呢,还是已经找好投资方了?他卖掉了所有的苹果股票,只留了一股,大约拿到了7 000万美元,但这些钱还远远不够实现他的野心。聊着聊着,他会突然跑题,谈到完全出乎意料的话题。他边聊边喝装在啤酒杯里、冒着热气的白开水。他解释道,某天茶叶喝完了,他突然想到喝白开水也不错,他说道,“喝白开水也能让人平静。”最终,他又把话题拉了回来:高等教育界需要更好的电脑,只有NeXT才能生产更好的电脑。公司正在和斯坦福大学和卡内基–梅隆大学(Carnegie Mellon)合作,这两所大学的计算机科学学院名声在外。“这两所大学会是我们的第一批客户。”

尽管他回答问题时避重就轻,传递出的信息也不多,但是乔布斯本人非常有气场。他流露出的强烈自信让我不得不认真倾听他说的每一个字。他回答问题时字斟句酌,即使是回答意料之外的问题也是如此。25年后,在他的追悼会上,乔布斯的妻子劳伦证实了他从非常年轻的时候,就拥有“成熟的审美品位”。从他的回答里,能听出他对于自我判断和品位的自信,而且在整个访谈的过程中,我意识到他始终在试探我是否能够心领神会,是否能够理解他以前所做的事和将要在NeXT做的事有什么特别之处。后来我意识到,乔布斯之所以不停地试探,是因为他要确保每一篇关于他和他公司的文章都能够达到他心目中的质量标准。乔布斯目前所处的人生阶段让他认为自己可以取代任何一个人、胜任任何一份工作,而且比原来的人干得更出色,当然他的这种态度让手下员工苦不堪言。

采访进行了45分钟,他为NeXT描绘的蓝图只有一个大概的轮廓,没有细节,后来的事实也证明这是一,个早期的信号,预示了公司未来几年会遭遇各种问题。然而,他却愿意讨论其中一个细节:NeXT的商标一。他给了我本设计精美的宣传册,解释了这个由保罗·兰德(Paul Rand)设计的高大上商标是如何诞生、演变的。这本宣传册也是兰德设计的,昂贵的半透明隔页纸将厚重的乳白色纸张一一隔开,纸张上凸印着兰德设计商标的整个过程,据说这个图标用了“多种视觉语言”。根据册子上的描述,NeXT的商标是一个简单的正方体,黑色的背景上用鲜红、朱红、绿色和黄色印了NeXT的4个字母(红绿对比和黑黄对比是最鲜明的对比色),并且字母倾斜了28度。兰德是当时美国最著名的图标设计师,IBM、ABC(美国广播公司)、UPS快递公司和西屋电器的商标都出自他之手。商标和宣传册的开价是10万美元,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乔布斯愉快地付了钱。尽管是出于追求完美的目的,但如此奢侈铺张,对于NeXT的发展并没有什么帮助。

第一次采访结束后,我并没有撰写任何文章。一家刚起步的公司和一个高大上的商标没有任何新闻价值,无论是谁成立的公司、谁设计的商标。(另外,当时《华尔街日报》从不刊登图片,也没有任何彩页,所以即使我想报道NeXT的商标,《华尔街日报》也无法向读者展现出NeXT商标精致的美,何况那时候读者也不关心设计的问题。)

这次采访是我和乔布斯的第一次交锋,没有产出任何专题报道,我们之间的交锋与谈判还将持续25年。与绝大多数记者和被采访对象之间的关系一样,我和乔布斯之所以能维持这样的关系,是因为我们身上都有对方想要的东西。我可以在《华尔街日报》上撰写封面报道,之后我又为《财富》杂志工作,可以在《财富》杂志上撰写封面报道;而他的故事让读者非常着迷,我想要抢占先机,比其他记者更快、更好地将他的故事带给读者。乔布斯想让我写他的新产品,而我的读者对他本人也很感兴趣。他想要让我描绘出产品的精妙设计与巧夺天工,而我更想挖掘产品背后的故事,分析公司在竞争中的起起伏伏。我俩的互动就像是一场交易,我们都希望哄骗对方签订有利于自己的协议。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和乔布斯是打桥牌的队友,有时候又觉得自己被骗了,手里拿着一副烂牌。乔布斯常常让我觉得他胜我一筹,尽管有时候这并不是事实。

尽管那次采访以后,《华尔街日报》并没有刊登任何报道,乔布斯对凯西·库克(Cathy Cook)说这次采访进行得还不错,我也“还行”。凯西当时正为艾莉森·托马斯公关公司工作,自那以后,乔布斯经常通过凯西来邀请我去NeXT聊聊最新的进展。事实上,值得报道的内容并不多,至少达不到《华尔街日报》的报道标准。直到1988年我才写了关于NeXT的第一篇报道,那一年乔布斯推出了NeXT公司的第一台电脑工作站。但每一次采访的经历都十分有趣。

有一次,他叫我去听他吹嘘如何说服罗斯·佩罗(Ross Perot)向NeXT投资了2 000万美元。表面上看,佩罗投资乔布斯的公司非常不合理,佩罗是一位爱国的海军老兵,剃着平头,温文尔雅,乔布斯却是个喜欢光着脚的素食主义嬉皮士,而且不喜欢用除臭剂。然而,我比较了解史蒂夫,也采访过佩罗几次,我知道他们俩其实非常相似,都是另类而又理想主义的自学成才之人。我告诉史蒂夫,他绝对应该去达拉斯电子数据系统公司(Electronic Data Systems)总部拜访一下佩罗,即使不为别的,也应该去看看办公大楼的车道两边陈列的老鹰雕塑和美国国旗,那些都是佩罗的收藏。史蒂夫笑了,眨了眨眼说道:“去过了,也见识过了。”他问我是不是觉得他疯了,居然会喜欢佩罗这样的人。“任何人见过他以后,怎么可能不产生一点好感呢?”我答道,“他很有趣。”史蒂夫笑了笑表示同意,还补充道:“说实话,我觉得能从他身上学到很多东西。”

我们相仿的年龄逐渐成为交流的桥梁而非障碍,我们青少年时期的经历比较类似。尽管比尔·盖茨也与我年龄相仿,我也写过很多关于他的报道,但他的父母不是工薪阶层,也从没上过公立学校,我和史蒂夫的父母都是工薪阶层,而且我们都上过公立学校。我们三个都躲过了去越南服役挨子弹的命运,因为当我们18岁时,征兵制被废止了,但比起比尔,我和史蒂夫更像是反战、和平时代的产物。我们都狂热地爱着音乐,也痴迷于各种机械小装置,我们敢于尝试各种古怪的新想法、新创意。史蒂夫是被领养的,我们偶尔也会聊起他的这段经历,但是这段经历对他性格产生的影响并没有社会和政治大环境的影响大,我们长大成人的时代也是科技日新月异的时代。

史蒂夫之所以愿意维持和我的关系,还有一个重要原因。20世纪80年代末期,电脑的世界正处于变局之中,只有激发起公众对他的下一代伟大产品的热切渴望,让他们朝思暮想、屏息而待,才有可能吸引到足够的潜在客户和投资者,史蒂夫特别需要投资者的支持,因为NeXT用了将近5年时间才推出第一代工作站电脑。史蒂夫一直都非常明白媒体报道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和价值,这也是里吉斯·麦肯纳(Regis McKenna)所谓的史蒂夫“过人天赋”中的一部分。麦肯纳是史蒂夫早期最重要的导师,他曾经说过“史蒂夫在市场营销方面有着过人的天赋,在22岁的时候已经有了敏锐的直觉。他知道索尼的伟大之处,也了解英特尔的伟大之处,他希望自己的产品也能享有如此声誉”。

史蒂夫知道苹果公司的报道是由我负责的,好几年时间里,他会时不时给我打电话爆一点苹果的“料”,都是他从还留在苹果工作的前同事那里听来的,有时候他只是谈谈自己对于苹果公司无休无止的高层变动闹剧的看法。到90年代初,苹果已经变得一团糟,史蒂夫是可靠的情报来源,而且我渐渐发现他打电话的时机绝对不是随便选的,每次都是有动机的:有时候是想挖掘一些竞争对手的信息,有时候是想让我看看他的产品,有时候是对我写的文章表示不满。对于最后一种情况,他还会跟我抗争。90年代后期,他又回到了苹果公司,我认为有必要给《财富》杂志再写一篇关于苹果的报道,于是给他发了封邮件。我们已经几个月没联系了,因为我做了一个心脏手术,在我住院期间他曾给我打过电话祝好,现在我已经康复了一,打算再撰写篇报道。他给我回了邮件,寥寥数语:“布伦特,我记得去年夏天你写的那篇报道对我和苹果公司都很不友好,这让我很受伤,你为什么要写这样一篇烂报道呢?”不过几个月后,他还是让步了,配合我写了另一篇封面报道。

我们的关系长久、复杂,却让彼此获益。如果我在行业活动中碰到史蒂夫,他会把我当成朋友介绍给别人,这一点让我受宠若惊,也让我感到有一丝怪异,我的确应该算得上是他的朋友,但并非所有的时候都是如此。有段时间,他在帕洛阿尔托办公,办公室离《财富》杂志所在地很近,我时不时会碰到他,我们会停下脚步天南海北地聊上几句。有一次,我还帮他挑选送给妻子的生日礼物。因为工作的原因,我去过他家很多次,每一次都比较随意、不拘礼节,我和其他CEO(首席执行官)的接触并不是这样的。然而每时每刻,我们之间关系的本质是非常清晰明了的:我是记者,而他是被采访对象和文章的主题。他很喜欢我写的某些报道,另一些却让他很生气,比如上文提到的让他回了邮件的那篇报道。我始终保持独立,而他也会隐藏一些信息,这构成了我们关系的边界。

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我们之间的关系渐渐疏远。21世纪头10年的中期,我们都病得很严重,他在2003年被确诊为胰腺癌,而我在2005年去中美洲期间感染了心内膜炎和脑膜炎,昏迷了14天,醒来后几乎失去了所有听觉。当然,他对我病情的了解远远胜过我对他病情的了解。有时候,他也会向我透露一些病情的细节,有一次我们还比较了手术后留下的疤,就像电影《大白鲨》里的昆特(由罗伯特·肖饰演)和胡珀(由理查德·德莱福斯饰演)那样。我在斯坦福医院康复期间,他来看过我两次,主要是来检查自己的肿瘤,顺便来探望一下。他给我讲了关于比尔·盖茨的笑话,还因为我没有戒烟把我训斥了一顿,他总是喜欢对别人的生活方式指手画脚,劝了我好几年让我戒烟。

史蒂夫去世后,关于他的报道铺天盖地,有文章、图书、电影,还有电视节目,大部分只是在重复关于史蒂夫的那些传说和成见。这些传说和成见从80年代起就开始流传,那时媒体刚从位于库比蒂诺(Cupertino)的苹果公司总部挖掘出这位神童。当时,史蒂夫沉浸于媒体的追捧中,对于媒体并不设防,那段时间也是他生活最为散漫、放纵的一段日子,因此媒体在把他描绘成天才的同时,也免不了揭露他的卑劣以及对同事和朋友的漠不关心。后来他开始对媒体设防,只在需要宣传产品时才与媒体合作,因此这些早期的报道就成了大众获知他个性和思维方式的唯一来源。这也许也解释了为什么在他去世后,关于他的报道展现的几乎都是一些成见:史蒂夫是一位天才,在设计方面天赋过人,讲故事的能力超凡脱俗,可以产生“扭曲现实”的魔力;他就是个自以为是的混蛋,一味地追求完美,完全不顾他人的感受;他觉得自己比任何人都聪明,从来听不进任何建议,而且从出生伊始,就是天才与混蛋的结合体。

以我对史蒂夫的了解来看,这些成见没有一个是正确的。在我看来,史蒂夫比我在其他任何文章里读到的形象都更复杂、更有人性、更多愁善感,甚至更聪明。他去世几个月后,我开始整理我对史蒂夫的采访笔记、磁带和文档,又回忆起很多已经淡忘的内容:有我采访他时随手写下的笔记,有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当时没有用在报道里的故事,有我们互发的邮件,还有从来没有转成文字稿的磁带录音。我还找出一盒史蒂夫送我的磁带,当时约翰·列侬(John Lennon)的遗孀小野洋子(Yoko Ono)送给史蒂夫一盘磁带,是歌曲《永远的草莓地》(Strawberry Fields Forever)在录制过程中的各种不同版本,史蒂夫又翻录了一盒送给我。这些旧物都藏在车库里,在整理旧物的过程中,关于史蒂夫的很多记忆涌上心头。这些旧物我整理了好几周,整理完后我做了个决定:对于大众头脑里关于史蒂夫的那些根深蒂固的偏见,光抱怨几句是远远不够的,我要凭借我对他的了解,向公众展现一位更完整的史蒂夫,在他活着时是没有办法如此展现的。采访史蒂夫的过程引人入胜而又充满戏剧性,他的一生就如同莎士比亚的戏剧,充斥着傲慢、阴谋与豪情,充斥着十恶不赦的坏蛋与笨手笨脚的傻子,有幸运女神的垂青,有好心好意的忠告,也有出乎意料的结果。如此短的时间里有如此多的跌宕起伏,在他活着时,人们根本不可能完整地刻画出他的成功轨迹。现在,我要将目光放长远,重新审视这位自称是我的朋友的人——史蒂夫。

对于史蒂夫的职业生涯,大家最感兴趣的一个问题是:既然史蒂夫是如此前后矛盾、鲁莽冲动、固执己见、不顾他人感受,并被赶出了自己一手建立的公司,他又如何最终成为一位受人敬仰的CEO,如何让苹果公司起死回生,如何打造出那么多决定了大众文化走向的产品?这些产品不仅将苹果公司推上了全球最有价值公司的宝座,也改变了全球数十亿人的日常生活,这些人来自不同的社会经济阶层,拥有截然不同的文化背景。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史蒂夫本人并不热衷于探讨。尽管史蒂夫善于自我反省,但他并不喜欢追忆往昔,他曾在邮件里对我说:“回顾过去没有什么意义,我情愿向前看。”

要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就必须分析他是如何改变的,在谁的影响下做出了改变,以及他又是如何将心得体会运用到公司的运作中去的。在翻看旧文件的过程中,经常会回忆起史蒂夫那段“被放逐”的岁月,也就是从1985年离开苹果到1997年重回苹果的这段时间。人们很容易忽略史蒂夫这12年的经历,因为这12年间,他经历的低谷没有离开苹果时那么有戏剧性,取得的成就也没有他重回苹果后那么辉煌。这12年间,史蒂夫的经历纷繁复杂、模糊不清,很少上头版头条,但这段时间却是他职业生涯的关键时期。正是在这段时间里,他学会了如何控制脾气与行为,学会了很多东西,最终造就了他的成功。如果忽略这段时间,就会掉进只关注成功的陷阱。通过分析失败的原因,分析光明的坦途为什么会变成死胡同,我们也能学到很多东西。史蒂夫最后10年所展现出的远见、理解、耐心和智慧,正是从这12年的不断尝试与探索中获得的。潘多拉魔盒中的一切不成熟,包括挫折失败、沟通不力、判断失误、价值取向偏差等,都是史蒂夫通往成功坦途的必经之路,只有经历了这些不成熟,史蒂夫在重回苹果之后才会变得头脑清晰、脾气温和、不断反思、始终如一。

放逐期快结束时,尽管数次误入歧途,史蒂夫仍然成功拯救了NeXT和皮克斯动画工作室(Pixar),这的确是了不起的成就。NeXT保证了他职业生涯的后续发展,而皮克斯给了他财务自由。他在这两家公司的经历决定了苹果的未来,也在某种程度上定义了我们现在所生活的这个世界。史蒂夫从不轻易妥协,学习任何东西也绝不会浅尝辄止,这几年,他就像一台学习机器,无论学习的内容有多困难,他都会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去。

没有人可以活在真空中。结婚、组建家庭彻底改变了史蒂夫,也对他的工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这么多年来,我和史蒂夫私下接触过很多次,也见过他的妻子劳伦和孩子们,但我还算不上他的家庭密友。2012年,我开始着手写这本书,那时候才发现我对他的家庭生活了解得并不多。他的密友和同事当时都沉浸在悲伤之中,也对已经出版的描绘史蒂夫的刊物感到很愤怒,因此他们刚开始并不愿意和我聊。但情况在慢慢地好转,我有机会和他最亲密的朋友和同事交谈,包括出席了他私人葬礼的仅有的4名苹果公司员工,这些交谈展现了史蒂夫的另一面,他的这一面虽然我已经有所察觉,但理解得并不深刻,当然也从没在其他任何刊物中读到过。史蒂夫具有卓越的心理区隔能力,这种能力让他在重回苹果后,可以有条不紊地管理好公司各种繁杂的事务,让他在癌症病魔缠身时,依然可以专注于工作,也让他在工作之余能够享受生活,但除了密友,他不会把自己的私生活向别人透露半个字。

当然,他并不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即使在晚年也是如此。对有些员工来说,为这样的老板打工简直如同炼狱般可怕。他的有些行为在我们普通人看来可能不可理喻,但是按照他的价值标准来衡量,也算合情合理。史蒂夫是一位忠诚的朋友,一位循循善诱的导师,一位温柔慈爱的父亲。他深信自己的工作所创造的价值,也希望身边的好友能够和他一样,深信他们的工作所创造的价值。埃德·卡特穆尔(Ed Catmull)是皮克斯动画工作室的总裁,也是史蒂夫的朋友和同事,他曾经说过,虽然史蒂夫如此“离经叛道”,却有着和普通人一样的感情、优点和弱点。

我之所以如此热爱商业报道,是因为即使是锱铢必较的商业帝国也有其人性的一面,这也是我从优秀的商业记者前辈那里获取的经验。史蒂夫还在人世时,我就知道他有人性的一面,我从未见过像他这样对自己的产品有着如此热情的人。但直到我开始写这本书时,才真正意识到,史蒂夫的个人生活和工作有很大一部分是相互重叠、互相影响的。只有意识到这一点,才能理解史蒂夫是如何成为当代爱迪生、福特、迪士尼和猫王的结合体,如何缔造出苹果东山再起的传奇。

第一次采访结束后,史蒂夫起身送我,我们沿着NeXT总部大楼宽敞整洁的走廊走到门口,没有任何寒暄。对于史蒂夫来说,采访已经结束了。我出门时,他都没有说再见,只是站在那儿,透过玻璃门,看着停车场入口处,一群工人正在那里安装NeXT的立体商标。我开车离开时,他依然站在那里,凝视着这个昂贵的商标。他从骨子里知道,马上要开始干轰轰烈烈的大事了。当然,他并不知道自己未来的命运。

[1] NCR公司是全球领先的技术公司,为全球零售、金融、制造、旅游及交通等客户提供服务。——编者注

[2] Fat Mac,是存储巨大的苹果电脑的昵称。——编者注

《成为乔布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