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职业有了着落。

叫我去见工,我狂喜。

唐晶赶紧为我做了一封证件,签名人是她:“在雇用期间(六年),持信人工作尽力,信用可嘉……”

她成了我的老板。

我愕然。为我说谎,唐晶太可爱。(我们只爱肯为我们牺牲的人。想要我们牺牲的,我们恨他。)

“穿像样的套装上班,”唐晶说,“第一印象很重要。”

“我有,我有华论天奴的套装”我抢着说。

“疯了,”她说,“穿一万元的洋装去做份月薪四千五的工。”

“什么?四千五?”我的高兴一扫而空。

“你想多少?”

“你的月薪多少?”我反问。

“他妈的,你跟我比?”唐晶撑着腰骂将过来,“你是谁我是谁?我在外头苦干十五年,你在家享福十五年,现在你想与我平身?有四千五再很好了,是我出尽百宝替你争取回来的。”她冷笑连连,“你这种人,根本不值得帮的,老土得要死。”

我怔怔看住唐晶。

“你会做什么?十多年前的一张老文凭,当厕纸都没人要,若非凭我的关系,这样的工作还找不到,你做梦呢,以后要我帮的地方还不知有多少,先抖起来了?”

我热泪滚滚而下,“唐晶,你这张嘴!”

“骂醒你,早该有人骂醒你,太嚣张。”

我坐下来,“好好,我去做,我去做。”

“我早该知道,你做那么两三个星期。又该休息了,早上七点你起得了床?”

“你何必逼人太甚,唐晶。大凡你能做的,我也会做,”我愤慨地拍案而起,“又不需要天才,你只不过早人行几年,不必气焰太甚。”

唐晶说:“好,这话是你自己说的。”

我喃喃道:“四月一日上工,愚人节。”

“我经过时装店,替你取了那两条裤子。”唐晶忽然说:“我决定拿来穿,你省一点吧。”

“何必这么体贴?”我辛酸地说道。

“我应该怎么办?”唐晶技摊手,“鬼叫我七岁那年认识你——上海妹不会说粤语,没人肯同你做朋友,打那个时候我便教你‘士担’便是邮票,‘白鞋’是运动胶鞋,我们一起跳橡筋、捉迷藏、到后山去找酸味草,你忘记了?”

我怔怔地用手托住头。真的,我们还游荔园,逛工展会,买前座缥看卡通片。

后来进中学,我俩双双到瑞兴公司买迷你群,法国皮鞋,做梦也希望能赴日本一游,电影明星迷亚论狄龙。

我与唐晶并没有念贵族学校,我们两家的家境非常普通,众孩子挤在一堆,不外是有口饭吃,是以我后来嫁史涓生,不少女同学都表示诧异。到底是西医呢,真高攀他。

我们像姐妹般拉扯大。那时子群比我小一截,拖着鼻涕的小孩,我不屑与她交谈,感情反而很差。

考上大学,开心得我俩晕得一阵阵,这个时侯,唐晶开始沉殿下来,而我认识涓生,无心向学。

“——在想什么?”

我柔声说:“唐晶,这些年来,你也吃足苦头吧。”

“柬埔寨还有活人呢,我锦衣美食,岂肯言苦?”

一直还那么滑稽,真了不起。

我终于开始那职业妇女生活。

安排妥当,星期一、三、五一定回去看平儿,周末等他们来探访我。

四月一日,我居然能够准时起床,因为一夜失眠,百感交集。

搭船过海去上班,渡轮上男女大部分皆睡眼惺松,面孔苍白,都低头阅报,也有化妆鲜明的女人,紫色的胭脂在清晨的光线中尤其悲怆,打扮好了应出席大宴会大场合,不应挤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再鲜艳的花也糟踏了。

也有当众抓痒、挖鼻孔、擤鼻涕、剪指甲的人,我低下头,不敢看下去。

嫁史涓生太久,与现实脱节,根本没有机会与社会上其他人接触,如今走出来,成为他们一分子,我倒可以习惯,只不知过他们会不会接受我。

我的老板叫布朗先生,英国人。伊的英语带着乡下口音,他块头大,而且近四十岁,已开始发胖,一套三件头深蓝色西装紧紧绷在身上,大概是七八年前缝的,已经少了三个号码,但他仍依希望可以再穿三年,背心包着胃,裤腰包着肚腩,袖子已磨得起镜面。

我进他房报到的时候他正在除外套。转过身来欢迎我,伸手与我握的时候,我注意到他衬衫腋下一块黄色的汗渍,不知有多少天没洗了。

我忽然想到涓生的朗凡凯丝咪西装与乳白威也拉衬衫。

我从没见过这么寒酸的男人,一刹那呆怔怔的。

他为我介绍同事完毕,交给我一篇中文,指一指角落的一张小写字台,叫我过去坐着翻译。

一个后生模样的孩子把纸与笔放在我桌上。

其他的同本低着头默默地抄写、工作,也没与我说话。

我坐下来。

生命中仿佛失去十三年,我在做二十一岁时放下的工作。

我努力逼退心中的凄酸。

午饭时分大家凑钱买饭盒,我也付出一份。有同事递一只纸杯子给我,我倒了茶,喝一口,觉得只有茶的颜色,没有茶的味道,一阵涩味,这叫做茶?我默不作声。

一个胖胖的男同事自我介绍,“我叫陈总达。”

“叫我子君。”我与他握手。

陈总达似乎格外的和蔼可亲,“欢迎加入我们部门,慢慢你就惯了。”

一个女孩子说:“陈先生又不是我们的行列,他是电脑部主管。

布朗也是主管,那么陈也是老板级,上司还这么寒酸,咱们这些伙计更加无地位可言。

饭盒子送来,大家围在一起吃。

我略略吃几口,想到家中阿萍煮的三菜一场,老被我嫌——“阿萍,又是鸡汤?弟弟不爱喝鸡汤。”“阿萍,先生最恨药芹,你跟官不知官姓啥!”

想到自己的嚣张,我忍不住微笑。

同事看样子都很斯文,当然,一两日间难以清楚底蕴。

工作乏味而繁忙,一星期后我略有眉目。布朗叫人做事如舞女做旗袍,非改不可,他自己挥舞红笔,将下属大作改得面目全非,等于重新写过,但是他自己又不肯动笔,如果由他一手写就,未免太寂寞,改人文章,自己存着一股威风。

可怜的小男人。

每天下班,我如打完仗一般,出生入死,各色人等都要放软声音服侍,实是很劳累的一件事。

露丝职位虽比我更低。气焰比我高张,一把尖喉咙,因是熟手,趁着告诉我女厕在什么地方,后生叫什么名字的时候,呱掭瓜掭,唯恐天下不知新同事的无能。

我因为过度震惊,故此目无反应,任人鱼肉,凡是谁不高兴的琐碎工夫,都住我头上推。

我无所谓,我还争什么呢?要争我不会跟辜玲玲争?

那个胖胖的陈总达特别和蔼,看出我是生手,事事指点我。

光是翻译也很噜苏,许多专门名词要到各部门查询,一等便一个上午,下午通常出去开会,做跟班查货看货,有时六点也走不掉。

下班仍可去看平儿与安儿。

安儿为出国的事忙,我讶异,才十二岁多一点的女孩子,一切井井有条。

涓生陪安儿去加拿大领事馆办妥手续,在温哥华选中了一个寄宿中学。

安儿告诉我:“波姬小丝走红的时候,也不过只有十二岁。”

但是我们家有一只旧闹钟已经十五年了,是我念初中时用的,十二岁的小女孩怎么可以独立呢?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为了送安儿到飞机场,我告一个上午的假。

安儿没有带太多的行李,她说父亲给她许多现款,她不愁没有衣服穿。

她太懂事,我反而觉得凄凉,鼻子又酸又涩,声音浊在喉咙中。

如果她已经十七八岁,我会心安理得,到底还小.我终于用手帕掩上面孔。

安儿答应暑假回来看我。

涓生在飞机场见到我,迟疑一下,走向前来与我说话。

“如何?生活还习惯吗?”他问道。

我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想了很久,我中肯地说:“刚开始,还不知道。”

“听说你找到一份工作?”

“是的。”

“记住,别人做得来的事,你也做得来。”

我说:“唐晶也这么说。”

他仿佛尚有活要说,我却转身离开,他也没有叫住我。

回到公司,同事们已吃过午饭,我吃一个苹果充饥。

陈总达走过来说:“当心胃痛。”

我抬起头,牵一幸嘴角,算是打招呼,不言语。

“咦,你哭过了?”他毫不忌讳地表示关心。

我还是不出声。

他把脸趋近来,陈总达并不是美男子,我连忙退开一步,还是与男同事维持一点距离的好。

事实上他的外型很可笑,有点头大身小,一张脸上布着幼时长青春痘时留下的斑痕,架一副老式玳瑁边的眼镜。

陈总达外型非常老实,也非常勤力,自中学毕业,近二十年间便在这所大机构里做,升得不比人快,但总算顺利,所以他也有一股自信。

他对我的关心我不是不感激,但是我不认为他可以帮我。

“哭了?”陈总达锲而不舍地追究下去。

我奇怪,平日他也是一个很懂得礼貌的人,不应问这么多的问题。

我只点点头。

“不要为泼泻的牛奶而哭。”他说。

忽然之间运用一句似是而非的成语,我只好笑了。

他说:“不好的男人因他去,你自己坚强起来才是正经事。”

我怔住,随即吃惊。我看错陈总达了,老实的表皮下原来是一个精密的、喜欢刺听旁人秘密的汉子。我来这里才一个月,他怎么知道我的事?从刚才的两句话听来,他对我的过去仿佛再详尽没有。

我有点失措,随即继续保持沉默。

说话太多是我的毛病,总得把这个吃亏的缺点改过来才是。

他肥脸上充满诚意,轻轻说:“离婚在这年头也是很普通前事,不必挂在心头。”

我非常好奇,想问:“你到底还知道多少?”

送别安儿的悲怆一下子减半。

“你不要误会,同事之间应该互相关怀。你的家事一下子就传开了,大机构里传言与谣言最多,每个工作人员的嘴巴都喳喳喳不停,”他微笑,“但我分得出什么是真,什么是假。”

“是吗?”我温和地敷衍他,“好本事。”

那个下午布朗先生把我写的报告全数扔出来,评语是:“不合格式”,我莫名其妙,正在这个时候,薪水单发出来了,找看一看纸上打的数目:四三二零,不知怎地,手发起抖来。

这不是血汗钱是什么?这跟祥子拉洋车所得来的报酬有什么分别?我万念俱灰,不禁伏在办公桌上。

同事见我如此难过,也不问什么情由,只装看不见,人与人之间的冷漠毕现,今天总算叫我看到,也不没有什么伤心,路是一定要走下去的,悲愁又有什么用?”

我把报告的格式先往看一次,然后依足了条文,原封不动地抄了给布郎。

女秘书提醒我,“他不喜欢人告假,这次是给你下马威,你要当心。”这样的警告已算难能可贵。

我默然。

从一个西医的夫人贬为小职员,不是人人有这样的机会,我神经质地笑。。

下班时分,陈总达跟我说,“要不要去喝一杯东西?松弛一下神经?”

我也闻说过,放工后可以到一些酒吧去享受一下所谓“欢乐时光”。那时的酒特别便宜,气氛特别好,是打工仔的好去处。不知怎地,我有种乐得去见识见识的感觉,于是点点头。

陈总达有种形容不出的欢喜,他对我很好,我看得出来,希望他不是时下那种急色儿,他是那种循规蹈矩的小人物,闲时略为东家长西家短是有的,真要他做些什么惊天动地的事,除非喂他吃豹子胆。

对这样的中性人物,我是放心的——我又什么不放心?我已是两子之母,离婚妇人。

人们对我怎么想呢?

我唯一知道的混合酒是“蚱蜢”,那时涓生喜其颜色悦目,时常调来吃。

陈总达的开场白很奇特,他说:“发了薪水了。”

我居然很有共鸣,“是,发了薪水。”

“你自己一个人花吧?”他试探问。

“是。”我点点头。

“这就是做女人的好处。”他说。我呷一口酒,洗耳恭听他的下文。

“我那份薪水一家开销呢。”他感叹。

“呵,多少个孩子?太太没有做事?”

“两个孩子,一男一女,正在念小学,太太即使出去做,也不过赚千儿几百,干脆在家充老妈子算了。”

我点点头,“现在一万元的月薪也不是那么好花的了。”

他像是遇到知己,“可不是,你以前的先生是干哪一行的?”

我很辛酸,答道:“做些小生意。”

他狐疑,“他们说是西医。”

明知故问,我也变得会耍花招了,我问,“你信他们还是信我?”

“可是传得好厉害呵,说跟女明星辜玲玲走的,便是你的前夫。”

我的酒意涌上来.便说,“辜玲玲?没听说过。”

这时候有人在我背后拍一记,“子君,你怎么在这里?”

我转头:“唐晶。”

连忙拉着她的手。

“来,我送你回去,你喝得差不多了。”。她不由分说拉起我。

我说:“我才喝了两口,刚坐下。”

她也不跟我多说,替我抓起手袋,立刻走。

我只好向陈总达挥手执意。

在车子里我对唐晶说:“我没有醉。”

“我知道你没有醉。”

我看她。初春,她一身猄皮衣裙,明艳的化妆打扮,厌世的神情,益发衬托得我十分猥琐、我低下头来。

“我不想你跟那种对时坐喝酒,不出一小时,人家就视你为他的同类。”唐晶教训我。

我也觉得无话可说,不知怎么交代才好。

“一眼看就知道娶了老婆二十年后嫌她闷的小男人小职员。子君,你再离十次婚,也不必同这种人来往。”

我不响。

“寂寞?”唐晶问。

我点点头。

“他们也未必能帮你解决问题。”唐晶说。

我说:“今日发了薪水。”借故叉开话题。

“太好了,有什么感受?”

“作孽,”我叹口气,“真是血汗钱。唐晶,我勿想做下去了。”

“你奶奶的,你再跟我说这种话,我剥你的皮,”她恼怒万分,“现在只有这份工作才可以救你,你看不出来吗?”

我叹口气,“我说说而已,不敢不做。”

“你如果寂寞,我介绍你看红楼梦。”

“闷死人呢。”

“你才闷死人。”她气道。

唐晶将车开到她的家去,我们一起踢了鞋子喝酒,她将两本深蓝色的线装破烂的书本交到我手中,我提不起劲来看,略翻一下,看到两行警句“……一世无成,半生潦倒。”有点意思。

“咦,”我说:“这不是我吗?”

“你?你才想,是我才真,”唐晶说,“一事无成,半生潦倒。”

“潦倒也有人争?”我白她一眼。

顺手拾起一本杂志,看看封面:“……张敏仪是谁?”

“一个很能干的女子。”

我问:“她能干还是你能干?”

“我?我跟人家提鞋也不配。”

“你认识她吗?”

“点头之交。”

我将手中的一杯酒一干而尽,“她快乐吗?”

“我没敢问。”唐晶说。

“见高拜,见低踩,”我哼一声,“见到我什么话都骂,见到人家问也不敢问。”

“你醉了。”

“醉了又如何?”我倒在她家地毯上。

朦胧间听见她说:“不怎么样,明天还得爬起来上班。”

《我的前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