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宗教

本文分两部分。第一部分选自爱因斯坦在美国全国神学院联合会东北区会议举行前,于1939年5月19日在普林斯顿神学院(Princeton Theological Seminary)的发言,收录于1950年出版的《爱因斯坦晚年文集》。第二部分选自科学、哲学和宗教与民主生活方式的关系会议(Conference on Science, Philosophy and Religion in their Relation to the Democratic Way of Life)编辑的《科学、哲学与宗教研讨会》(Science, Philosophy and Religion, A Symposium)一书,1941年,纽约。

整篇文章收录于1954年英文版《观念与见解》(41~49页)。

在20世纪,以及19世纪、18世纪,人们广泛认为知识和信仰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盛行于一些杰出人士中的观点认为,信仰应越来越多地被知识取代的时候已经到了;没有知识作为依托的信仰是迷信,因此必须加以反对。根据这一观念,教育的唯一功能就是打开通向思考和知识的通道,而学校作为人们进行教育的杰出机构,必须完全为这一目标服务。

一个人可能很难(如果不是根本不可能的话)找到以这种粗陋的方式表述的理性主义的观点,因为任何一个理智的人都会立即发现这个观点的陈述是多么片面。但是如果一个人想理清思绪,抓住观点的实质,这种直截了当的表述方式还是可以接受的。

的确,信念最好能得到经验和清晰的思维的支持。在这一点上,人们必须毫无保留地同意极端理性主义者[的看法]。然而,这一观点的弱点在于,那些对于我们的行为有必要而且起决定作用的信念,并不能完全用这种僵化的科学方法来寻找。

科学方法能教给我们的只是,事实是如何相互联系,又是如何相互制约的。获得客观知识是人类所能拥有的最高抱负,你们当然不会怀疑我想贬低人类在这个领域所进行的英勇努力的成就。然而同样真切的是,有关是(is)什么的知识并不直接打开通向应该是(should be)什么之门。人们可以对是什么有最清楚完整的认识,可还是不能从中推论出我们人类渴望的目标是什么。客观知识为我们实现某些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工具,但是终极目标本身以及对实现它的热望必须来自另一个源泉。我们的存在和行为只有通过确立这样的目标及相应的价值才能实现其意义,对此观点,几乎不必论证。这类真理的知识本身是伟大的,但它作为指导行动的能力实在太弱,以至于它甚至不能证明对真理知识本身渴望的正当性和价值。因此,我们在此面临着关于我们的存在的纯粹理性观念的局限。

但是,绝不可以假定理智思维在形成该目的和伦理判断方面就无所作为。当某人意识到某种手段对实现一个目的有用时,该手段本身就因此成为目的。理智使我们明白手段和目的之间的相互关系,但靠思考并不能让我们弄清楚终极目的和根本目的。在我看来,廓清这些根本目标和评价,并使它们在个人感情生活中牢固地确立起来,似乎正是宗教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应该行使的最重要的功能。如果有人问,既然这些根本目的不能仅仅通过理性来陈述并被证明是正当的,那么,它们的权威又从何而来?答案只能是,它们在健全的社会中作为强有力的传统存在,这些传统作用于个人的行为、抱负和判断,它们活生生地存在着,其存在的正当性不言自明。它们的成立并不是通过证明,而是通过启示,通过有影响力的伟大人物的作用而得到。人们不应该试图证明其正当性,而应该单纯而明确地感受其本质。

我们的抱负和判断的最高准则是由犹太—基督教的宗教传统给予的。这是一个很高的目标,以我们的微薄之力,远不足以完全实现这个目标,但它给我们的抱负和评价提供了坚实的根基。如果人们要把该目标从其宗教形式中提取出来,并仅仅从纯粹的人的方面看待它,就可以对它进行如下表述:个人自由而又负责地发展,从而可以在服务全人类的过程中自由而快乐地发挥自己的能力。在这里,没有给民族神圣化、阶级神圣化留有任何余地,更不要说个人的神圣化了。难道不是如宗教语言所说,我们都是同一个父亲的孩子?确实,甚至连作为一个抽象整体的人的神圣化,都不合乎该理想的精神。灵魂只被给予个人。个人的最高使命是服务,而不是统治,也不是以其他形式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他人。

如果人们考察本质而不是考察形式,那么人们也可以把这些词句看成是表达了基本意义上的民主观点。在我们使用这个词的意义上,真正的民主主义者,就如笃信宗教的人一样,能够尽可能少地崇拜他的国家。

那么,教育和学校的功能是什么呢?它们应该帮助青年人在成长中把这些至关重要的原则看作有如他们呼吸的空气。教学本身并不能做到如此。

如果有人把这些崇高的原则清楚地放在眼前,并把它与我们这个时代的生活和精神相比较,那么有一点异常明显,即文明的人类发现自己现在正处于严重的危险之中。民族主义、不宽容以及运用经济手段对个人进行的压迫,它们威胁着要扼杀那些最宝贵的传统。

但是,对危险的严重性的认识正在有识之士当中传播,许多人在寻找化解这个危险的手段——在国内政治和国际政治领域里的手段,以及一般而言,在立法或组织领域的手段。毫无疑问,这些努力极有必要。先人们知道一些我们似乎已经遗忘的东西。如果没有活生生的精神作为依托,所有手段都只不过是迟钝的工具。但是如果实现这一目标的渴望有力地存在于我们的内心,我们将不会缺乏力量以找到实现该目标并使之成为现实的手段。

要我们就何为科学取得共识并不困难。科学就是一种长达数个世纪的努力,通过系统的思想把这个世界中可以感知的现象尽可能完全地联系起来。大胆地说,它是通过概念化这一过程对存在进行后验重建的企图。但当我问自己宗教是什么时,就不能如此轻易地回答了。即使当我已找到在这一特定时刻可能让我满意的答案后,我仍然坚信,在任何条件下,我都绝不可能、哪怕在很小的范围内,把所有那些曾经对这个问题进行过严肃思考的人的意见统一起来。

那么,首先我将不问宗教是什么,而宁愿问,用什么可以刻画一个使我认为他笃信宗教的人的抱负:在我看来,一个受宗教启发的人已经在最大程度上把自己从自私欲望的桎梏中解放出来,而全神贯注于那些具有超个人的价值而为他所坚持的思想、感情和抱负之中。我认为重要的在于这个超越个人的内容的力量,以及对它超越一切深远意义的信念的深度,而不在于是否曾试图把该内容与一个神圣的存在联系在一起,否则,就不可能把佛陀和斯宾诺莎算作宗教人物了。与此相应,一个宗教信徒只要不怀疑那些既不需要也不可能拥有理性基础的超个人的内容和目标的重要性与崇高性,就可谓虔诚了。它们的存在就跟他自己的存在一样必然、一样真实。在这个意义上,宗教是人类长久的努力,它要使人们清楚、完整地认识这些价值和目标,并且经常强化它们,扩大其影响。如果人们根据这些定义来想象宗教和科学,那么这两者之间的冲突就显然不可能发生了。一方面,科学只能断定是什么,而不能断定应该是什么,各种各样的价值判断在其领域之外仍然是必然的;另一方面,宗教只涉及对人的思想和行为的评价:它不能正当地揭示事实和事实之间的联系。根据这一诠释,过去在科学和宗教之间广为人知的冲突都必须归因于对上述情形的误解。

例如,当宗教团体坚持认为《圣经》中的所有论述都绝对正确时,冲突就产生了。一方面,这意味着宗教这一部分对科学领域的干预,教会与伽利略和达尔文的学说之间的斗争就属于此列;另一方面,科学的代表人物经常试图在科学方法的基础上就价值和目标做出根本性的判断,从而使他们自己与宗教对立。这些矛盾都源于重大的错误。

那么,即使在宗教和科学之间清楚地划分出各自的领域,这两者之间仍然存在密切的相互联系和强烈的相互依赖关系。虽然宗教可以决定目标,但是,在最广泛的意义上,它已从科学那里学到使用何种手段会促进它所建立的目标的实现。但是科学只能由那些满怀追求真理和知识热望的人创造出来,而这种感情又源于宗教领域。同样属于这个来源的是如下信念:相信那些在现存世界中有效的规律是理性的,即能用理性来理解的。我不能想象哪个真正的科学家会没有这种深沉的信念。可以用一个比喻来表示这一情形:科学没有宗教是跛足的,宗教没有科学是盲目的。

尽管我已在上文断言宗教与科学之间实在不可能存在合理的冲突,但我必须在历史上宗教的实际内容方面,再次就一个基本观点对这一断言加以限定。它与上帝这一概念有关。在人类精神进化的幼年时期,人们根据自己的形象创造了神,这些神被认为通过其意愿的作用能够决定,至少能够影响现象世界。人类试图通过魔法和祈祷来改变这些神的行为,以有利于自己。在现在所有宗教教义中,上帝的概念都是这些神的古老概念的升华。这种把上帝拟人化的特点可见诸人们向上帝祈祷以请求实现自己的愿望这一事实中。

当然,谁都不会否认存在一个全能的、公正的、仁慈的人格化上帝,能给人以安慰、帮助和引导;而且,由于这一观念的简单性这一优点,使它能被最不开化的头脑所使用。但是,这一观念本身又具有一些有史以来就被人们痛苦地认识到的致命缺点。也就是说,如果这个上帝是全能的,那么所发生的一切,包括人们所有的行动、思想、感情和抱负也都是上帝的成果;怎么可能想到让人在这样全然的上帝面前对自己的行为和思想负责呢?在某种程度上,上帝给予奖惩的行为也是对他自己进行的审判。这一点怎么能与归因于上帝的仁慈、公正结合起来呢?

现在,宗教领域和科学领域冲突的主要来源在于人格化的上帝这一概念。科学的目标是确立决定空间和时间坐标中物体和事件相互联系的普遍规律。这些规律,或者说得更确切一些,自然规律被要求——而不是被证明——具有绝对的普遍有效性。这主要是一个纲领,对其原则上成功的可能性的信心只建立在部分成功之上。但是几乎不可能发现有谁能否认这些部分成功,并把它们归因于人类的自我欺骗。我们能够在这些规律的基础上很精确、很肯定地预言某些领域的现象随时间变化的行为这一事实深深地根植于现代人的意识之中,即使他对那些规律的内容可能掌握得很少。他只需要考虑如下事实:太阳系中行星的轨迹能够在少数几条简单规律的基础上被很精确地预测出来。而且,尽管不具备同样的精确性,也可能预先计算出电动机、输电系统或无线电设备的运行模式,甚至在处理一个新的装置时也是这样。

毫无疑问,当在一个现象综合体中起作用的因素太多时,绝大多数情况下,科学方法是不起作用的。人们只要想想天气就知道了,哪怕只是对几天之后的天气进行预报也不可能。然而没有人怀疑我们正面临一种因果联系,其中构成原因的成分大体上已为我们所知。人们不能对这个领域发生的事情进行精确的预测,是因为起作用的因素具有多样性,而不是因为自然界中缺乏秩序。

我们对在生物领域中的规律性的研究远不够深入,但足以使我们至少感觉到那不变的必然性的规则。人们只要想一想遗传中的有规则的秩序以及毒物(比如酒精)对生物行为的影响,就能清楚了。这里所缺少的是对广泛普遍性的联系的掌握,而不是对秩序本身的了解。

一个人越是深信所有事件的安排好的规律性(ordered regularity),就越是坚信:除了这种安排好的规律性,再没有余地让那些本性不同的原因存在。对他来说,无论是人类的统治还是神的统治,都不会作为自然事件的独立原因存在。毫无疑问,主张存在一个干涉自然事件的人格化的上帝的学说绝不可能在真正意义上被科学驳倒,因为这一学说总是能在科学知识尚未涉足的领域找到避难所。

但我确信,一部分宗教代表的这种行为不但是毫无价值的,而且后果也是极其严重的。因为一种只能在暗中而不能公开地维护自己的学说,由于对人类进步带来不可估量的害处,必然会失去它对人类的影响。在为合乎道德的善进行斗争的过程中,宗教导师们必须有气量放弃人格化上帝的学说,也就是说,放弃过去把这么巨大的权力交给牧师手中的那个恐惧和希望的源泉。在努力过程中,他们必须利用那些能够在人性本身培养真、善、美的力量。毫无疑问,这是个比较困难,但其价值也大得不可比拟的任务[1]。宗教导师们完成上面提及的净化过程之后,当然会高兴地承认科学知识已经使真正的宗教更高贵,并使其意义更深远。

如果宗教的目标之一是尽可能把人类从自我中心的愿望、欲望和恐惧的束缚中解放出来,那么科学推理可以在另一个意义上帮助宗教。尽管揭示使事物之间的联系及对事物的预测成为可能的规则是科学的目标,但并不是其唯一的目标。它还试图把已发现的相互独立的概念要素间的联系降低到最低程度。正是在这一使多种多样的成分合理地统一起来的过程中,它取得了最大的成功,尽管也正是这一努力使它冒着落入幻想陷阱的巨大危险。但是所有对经历过这一领域里的成功进展有深刻体验的人,都会被在存在中所显示出来的合理性表示极大的尊重。通过理解的方式,他从个人希望和欲望的束缚中完全解放出来,从而对体现于存在之中的理性的庄严抱着谦卑的态度。由于这种态度极为深奥,人类不可能达到。但就“宗教”这个词的最高意义而言,这个态度在我看来是宗教的。所以我觉得,科学不仅除去了宗教冲动中拟人化的杂质,而且有助于我们理解生活中的宗教精神化。

人类进步的精神进化越是深入,我就越是坚信通向真正宗教之路不存在于对生命和死亡的恐惧之中,也不存在于盲目信仰之中,而存在于对理性知识的努力追求之中。在这个意义上,我相信,如果牧师希望能公平对待他崇高的教育使命,就必须成为一个教师。

[1] 这一思想在赫伯特·塞缪尔(Herbert Samuel,1870—1963)的《信仰与行动》(Belief and Action: An Everyday Philosophy,London,1937)一书中有着令人信服的表达。[赫伯特·塞缪尔子爵一世,英国自由派政治家、外交家和哲学家。1920年,他被任命为英国驻巴勒斯坦第一任高级专员,一直到1925年。塞缪尔是犹太人,据说他在担任高级专员期间,因公正对待阿拉伯人和犹太人而得到双方信任。1931—1935年,他任英国自由党领袖。1931年起,他任英国皇家哲学研究所所长,著有《自由主义》(1902)、《实用伦理学》(1935)、《信仰与行动》(1937)、《物理学随笔》(1951)等。——编译者注

《我的世界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