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暗访盗墓团伙

第一节 异乡团圆

那年初秋,母亲来到了我所工作的这座南方城市。

这是母亲第一次来到大城市。此前,她连县城都没有去过,她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与家乡相隔十多里的山下的乡镇。那个乡镇每隔十天就有一次庙会。母亲每隔几个月,就和同村的婶子们提着竹篮,去庙会上购买生活用品:肥皂火柴、油盐酱醋什么的。每次去山下的乡镇赶庙会的时候,母亲和婶子们都像孩子过新年一样兴奋,她们提前几天就会做好准备,而去“上会”的那一天,都会穿着平时舍不得穿的,一直压在箱底的洋布衣服。

母亲是我们村第一个来到大城市的人,而且是南方的异常繁华的大城市。她是由在县城蹬三轮车的、见过世面的弟弟送来的。

此前,我给家中邮寄了1000元钱,这些钱足够母亲和弟弟买两张卧铺车票。可是,他们舍不得花钱,他们买了两张绿皮车厢的硬座车票,在闷热的车厢里摇摇晃晃了30多个小时,才来到了我生活的这座城市。

这是母亲和弟弟第一次坐火车。

我在火车站接到母亲的时候,母亲和弟弟都穿着厚厚的棉衣,他们在大街上单衣短袖的人群中显得异常抢眼和臃肿。他们站在出站口的墙边,惊恐地看着身边来来往往的人,用胆怯的目光在人群中寻找着我。他们一看到我,脸上的怯懦一下子荡然无存,拉着我的手用粗笨的家乡话又说又笑,惹来很多好奇的目光。

他们的脚边放着两个蛇皮袋子、两个帆布提包。那两个提包是我当初上中学时用来背馍的,已经洗尽了原来的黄色,变成了不灰不白的颜色。我问:“怎么带这么多东西?这么远的路,太难拿了。”

母亲说:“村里人知道我要来你这里,都给你送东西,这都是你叔你婶的心意,我就都带上了。”

我拎起蛇皮袋子和提包,感觉每个都沉甸甸的。我问里面都是些什么,弟弟说:“有大红枣、核桃、绿豆、坨坨馍、花生仁、辣椒面、花椒面,还有脆瓜。”

弟弟说,当时脆瓜在我们那个偏远的山区还没有上市,这是村里一个种脆瓜的叔叔专门挑选了几个熟了的脆瓜,让带给我的。脆瓜,在一些地方叫香瓜,最好吃的是一种叫做“小白兔”的脆瓜,用拳头砸开后,香气四溢。我知道这个种瓜的叔叔,他种了一辈子瓜,小时候我们偷过他无数次瓜,我们趁着月色潜进瓜地里,摸到大大的圆圆的东西就摘下来,然后,西瓜在前面滚动,我们在后面爬动,一有风吹草动,就赶快停下来,全身贴紧地面,心跳如鼓。那时候偷到的瓜几乎都没有成熟,我们到了安全地带后,将这些半生不熟的西瓜用拳头砸开,用手抓着瓜瓤吃,吃完后满手都是黏黏的糖汁……有时候,我们还偷脆瓜,没有成熟的脆瓜瓜瓤很苦,我们只能啃吃瓜皮……第二天,种瓜叔叔看到瓜皮瓜瓤,总会在村中悲愤地叫骂。

没想到,多年后,种瓜叔叔把他的头茬熟瓜给我送来了。

我们先乘地铁,后坐公交车,我们在公交车上用家乡话大声交谈着,完全没有顾及到身边诧异的目光。家乡话咬字很重,尾音较长,即使轻声说话,也像和人吵架一样。而南方话发音轻柔,莺莺燕燕,显得非常好听。浓重的西北方言在南方婉转的语言中,显得极为另类,就像鸟语林里突然传来了粗犷的叫声。

母亲对城市的一切都感到很好奇,她问我地铁是什么,我说,地铁就是地下跑的火车。母亲想了想后,感慨地说:“啊呀,这城里人就是行,地底下还能跑火车,我回去给村里人说,他们肯定都不相信。”

母亲最感慨的是城市的高楼大厦,还有街道上川流不息的车辆。母亲站在一幢大楼前面,仰着头看着,她说:“这楼这么高,都要踮起脚后跟看,嘎嘎肯定都飞不过去。”家乡人把喜鹊叫“嘎嘎”。

我说:“城里就没有嘎嘎。”

母亲疑惑地说:“城里咋能没嘎嘎呢?嘎嘎是益鸟,专吃虫子的。”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母亲想了想,似乎想通了,就说:“城里没有庄稼,可能就不要嘎嘎。”

我们过马路的时候,在路边等候了很长时间,红灯才转为了绿灯。母亲抓着我的手臂,小心翼翼地迈动着脚步,惊慌不安地看着身边的汽车。母亲说:“这车咋就这么多?一个挨一个,一眼望不到头,就像蚂蚁一样。”

我说:“在城市生活,有房子有车子,就算成功了。”

回到我居住的城乡结合部的那个村庄的时候,母亲兴奋地说:“今儿个跟着我娃来了一趟大城市,坐了地铁,还坐了公共汽车,看了洋楼和这么多的小卧车,这一辈子妈没白活。”家乡人把小轿车叫小卧车,还有的人叫屎壳郎,它确实像屎壳郎一样又矮又小。

母亲还骄傲地说:“恐怕在咱整个乡镇,妈是第一个坐地铁的农民。”

我说:“可能是的,这地铁不是每个城市都有,现在也只在少数几个大城市才有。”

母亲神情严肃地说:“我娃在大城市给国家干事,就要好好干,把国家的事情一定要当回事,不要叫人家戳脊梁骨。”

我点点头。以前每次回家的时候,父亲和母亲都会叮咛我“把国家的事好好干”。

弟弟说:“哥,你以后也在城市买房买车,做个城里人。”

我嘴上含糊答应着,其实我知道,要在大城市站稳脚跟,谈何容易。我居住在城乡结合部,这里的每个人都和我一样,都想在这座南方大都市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我们现在都还爬在梯子的第一个台阶上,不知道往上还有多少个台阶需要攀登。

我的居住环境很简陋,只有七八平方米的一个小房间,一张床一张桌子就占据了所有空间。迟刀听说母亲和弟弟要来,他就搬到了私立学校去住,把他的房间让给了我。

报社听说母亲和弟弟从遥远的西北来到南方,就将三张演出门票给了我。母亲来到这里的第二天,一家美国交响乐团环球演出,来到了这座城市。

我记得那天晚上,坐在我身边观看交响乐演出的母亲,眼光一直在盯着台上那些高鼻深目的老外,面上带着惊异的神情,她悄悄地对我说:“这些人咋都长成这个样子?和咱的人一点也不一样。”

我说:“那是美国人。”

母亲问:“美国在哪里?比咱家还远?”

我说:“美国在地球那边,比咱家远多了。”

母亲感慨地说:“这些人也恓惶,跑这么远来给咱演出,让咱看。”

母亲和父亲一样,一觉得谁恓惶,就对谁产生了同情。母亲觉得这些漂洋过海的老外们很恓惶,日子肯定也过得不好,才给人演出,就像乡村里那些只有在红白喜事上才会演唱的戏子一样。母亲看着这些老外演出的时候,眼睛里就多了一种怜惜的神情。

那天晚上,给母亲留下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个又高又胖的黑人。那个黑人体重足有300斤,身材像一个圆球,似乎一跌倒就会骨碌碌滚起来。母亲说:“这人咋这么黑,还这么胖。”母亲还说如果这个黑人生在我们村子里,都没人能够养得起。

演出结束的时候,很多人争抢着上前和老外合影。我带着母亲也走到了台下,让母亲更清晰地看这些她从来没有见到过的老外。那个300斤重的黑人友好地给母亲打招呼,并伸出手来。母亲也下意识地伸出手去。黑人一握住母亲的手掌,就惊叫一声,赶紧放开。母亲的手掌全是老茧,一辈子被农具磨出的老茧,像砂纸一样粗糙;手指关节处的老茧开裂了,又像刀片一样锋利。

老外们都诧异地望着母亲,他们奇怪一个人的手掌怎么会变成这样。我站在一边,心中充满了酸楚和苦涩。

我记得那时候还带着母亲和弟弟一起去看《同一首歌》的演出现场。《同一首歌》是那时候中央电视台最火暴的一个节目。那天演出现场人山人海,绝大多数都是年轻人,母亲可能是所有观众中年龄最大的。母亲看着无数张激动的面容,听着山呼海啸的声音,她异常惊讶,这些人口中同时喊出的一个个名字母亲都没有听过,那一个个名字代表着一个个曾经或者正在走红的歌星,而母亲一个都没有听过。像母亲这样年龄的农村老人,已经完全被抛弃在了现代文明之外,他们年复一年关心的只是一日三餐和春种秋收,那些霓虹闪烁的场面和霓裳飘飘的画面,对于他们来说,是完全奢侈和陌生的。

就像观看美国交响乐团演出后,母亲只记住了那个黑人大胖子;多年后,母亲向我提起那天夜晚的《同一首歌》演出现场时,她说:“那么多人,比咱这里庙会上的人多多了。娃娃们一直都在喊,不知道都在喊些啥。”

母亲除了关心那些娃娃,还关心演出票价,一张票就高达680元,让母亲每次提起来就惊讶万分,“那么高的票价,怕怕的死呀,还有那么多人看。城里人咋来这么多钱?”

美国交响乐团和《同一首歌》的演出门票母亲一直保存了好多年,似乎在母亲的眼中,那两张票就代表着南方大都市的生活,那是一种他们完全陌生而又心驰神往的生活。我的一位同事说,在他小的时候,他们村子里有一个人去了一趟北京,回来带了一包点心,点心吃完了,而包裹点心的草纸被那个人珍藏了很多年。

城乡之间巨大的差别,完全超出了母亲这辈人的想象力。只要一走在大街上,来自偏僻农村的母亲就会惊讶万分,她像走进了一个无法想象的神奇世界。马路上那么多的小卧车,一辆接一辆,都是私人掏钱买的,这一辆车就要几万几十万元;而一个农民一辈子也挣不了这么多钱。超市里那么多的商品,堆积如山,想买什么就有什么,想买多少就有多少,啥都不缺,啥都能买到;而乡村每隔十天才有一个庙会,庙会上也仅是一些有限的商品。市中心的名牌服装专卖店,一件衣服就几千元,一双鞋子也高达千元,还排着队购买;而母亲此前一直穿着自己手纳的布鞋,一件20元的洋布衣服穿了十几年,这次要来我打工的城市,才在庙会上买了一双布鞋和一身衣服,花了近百元,让她一直心疼地念叨个没完……

《同一首歌》的票是报社一个女同事给的。每逢有演出的时候,演出单位就会把一些票送到报社,报纸上就会刊登一些演出的消息。每逢有票送过来,报社就会在公告栏张贴启事,员工认领,先到先得。一些女同事特别喜欢观看演出,所以就特别留意公告栏。那天,报社一个胖胖的女同事听说我母亲从遥远的乡下来了,就把自己领到的三张票送给了我,而此前她是准备带着自己的父母去看的。

那位女同事非常乐天,又高又胖,体重高达200斤,她有一句在圈子里流传甚久的格言:“因为善良,所以丰满。”她曾经发起了一个“胖妹俱乐部”,定期举办活动,让很多因为肥胖而自卑的女子摆脱了自卑。现在,这个俱乐部的会员已经多达千人,遍布全国。

有一次,我带着母亲和弟弟去了肯德基店,弟弟看着窗口上的价格表说:“我不吃了,我不爱吃这些东西。”他其实是舍不得让我花钱,那些高昂的价格让弟弟感到恐惧。无论我怎么劝说,弟弟就是不吃。

后来,我只给母亲买了一个汉堡和一杯可乐,还有一包薯条。母亲吃着汉堡的时候,我问:“好吃吗?”母亲说:“好吃得很,不知道人家这是咋做的。”母亲把汉堡吃完后,我问:“还吃吗?”母亲为难地看了看我,犹豫了一下说:“吃饱了,不吃了。”我故意说:“这东西很便宜的,没有吃饱我再买。”母亲小心地问:“刚才吃的那个东西,要多少钱?”我说:“不贵,只要一块钱。”母亲终于释然了,她笑着说;“那就再买上一个。”

母亲吃饱后,我们一起走出肯德基店。母亲回头看着肯德基门口的那个大胡子老头儿,高兴地说:“今儿个跟着我娃把外国人的东西也吃了,妈真是有福啊。”

然后,我就上班去了。

晚上回来后,我突然看到母亲很不高兴,就问怎么回事,母亲说:“你咋能骗我呢?你今儿个晌午就花了40块钱,啊呀,吃一顿饭就花了40块,早知道我就不吃了。”我知道真实情况是弟弟告诉母亲的,40元钱的一顿饭,是母亲想也不敢想的。一直过了很多年,母亲还在念叨着那40元钱的一顿饭,觉得太浪费了。

母亲在城市的那几天,我们每天晚上都睡得很晚,经常会说起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说着说着,就会突然流下眼泪,感觉既心酸又温馨。

和父亲一样,母亲从来没有觉得自己这一生苦,母亲总是和“低标准”的年代比较。所谓的低标准,就是20世纪60年代初期的那三年,官方口中所说的“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很多人被饿死。母亲说那时候连榆树皮都吃光了,只有牲口才吃的野草也都被人吃光了,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绝户。绝户,就是一家人全都死了。还有些地方出现了“易子而食”,互相交换孩子吃。

母亲说,现在的日子不知道比以前好了多少倍,“过去的都是好年景”。和父亲一样,母亲也总是这样说。这对老夫妻和绝大多数中国农民一样,这一生从来不知道什么叫抱怨,再苦再累也不发一句牢骚,他们对生活总是充满了感恩。

有时候,钟封夫妻也会来一起聊天,房间坐不下了,我们就搬几张小板凳坐在楼顶上。遥远的城市里,灯如星河,而脚下的村庄,声如波涛,空气中飘荡着煎炒的油香。“城里面就是繁华,就是好。”母亲说,“和乡村比起来,真的是天壤之别。”

钟封夫妻听不懂母亲的方言,总需要我充当翻译。当我把母亲口中的“繁华”和“天壤之别”翻译给他们时,他们深深地惊讶,怎么农村老太太也会说成语?他们不知道我的家乡尽管是一个偏远的乡村,可在先秦的时候,那里就有人居住,此后,秦汉三国、隋唐宋明,那里一直作为中央统治的区域,各朝各代官府的文告张贴在集市上,那些文言词汇就走进了老百姓的耳朵里,留在了心中。

有一天晚上,我们突然就说到了盗墓。我们那里的古墓很多,历朝历代无数的官吏死亡后,都会把尸首埋在那里,以求荫庇后世。据说,我们那里的风水很好。那些机关算尽的人没有想到,他们为后世的盗墓贼提供了发财的机会。

曾经是文物商人的钟封说,盗墓是一个古老的行业,确实是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在三国时期,盗墓曾经合法化,曹操的军队中,有一种官职叫做“摸金校尉”,其实就是带着人去盗墓。三国时期由于连年战争,百姓普遍都很穷,曹操诗歌中说:“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在这样的环境中又如何能够筹集军饷?所以,曹操就盯上了盗墓这一行。三国中的蜀国位于天府之国,吴国位于稻米之乡,都比较富裕,而最贫穷的就是魏国了。但是,挖人祖坟毕竟是不光彩的事情,在曹操时代的所有文献中,都没有记载这些事情,这些事情只流传在民间。

这时,弟弟突然说:“狗剩叔现在就盗墓。”

第二节 盗墓人成长记

狗剩叔的家就在我们邻村。

在乡间,狗剩叔是一个传奇。

秦岭像一条大河,从西流向东,浩浩荡荡,横无际涯,流到我们村庄的时候,突然拐了一个弯,然后又掉头向东。我们村庄在这边的山崖上,狗剩叔的村庄在另一道山崖上。小时候,我们经常站在村头的山崖上,和另一道山崖上的小伙伴聊天,我们喊:“嗷——你们中午吃的啥?”对面喊:“嗷——搅团。”这种食物是把红薯面放在开水锅里搅拌,煮熟后凝固,凝固后放凉,放凉后切成小块,放在汤水碗里吃,汤水碗里有辣椒蒜、酱油醋等调料。这种困难年代的食物,现在几乎被人们遗忘了。我们又喊:“嗷——晌午上的什么课?”对面喊:“嗷——刘文学斗地主。”我们童年心中的“小英雄”刘文学现在也几乎被人们遗忘了。

我们能够看到对面山崖的人影,听到对面山崖的声音,然而,要到对面山崖却要走半天时间。山崖深不见底,一块石子丢下去,半天也听不到响声。村子里曾有一头猪失足掉下山崖,被人们在崖下找到时,已经摔成了好几片。

从山崖这边去往那边,攀高下低,异常难行,两个村子尽管鸡犬之声相闻,却老死也难往来。人们要想和对面山崖上的人商量事情,就喊:“嗷——对面春生家的,庙会上等你。”对面春生家的是一个媒婆,一生说媒无数,她经常迈动着一双小脚,欢快地奔走在通往村庄的土路上,她一双小脚踏遍了周围百里的所有村庄。她是我们家乡的名人。

狗剩叔也是名人。

狗剩叔曾经有过一个哥哥,叫做狗娃。我们村中的所有小孩尽管都没有见过狗娃,但是都听说过狗娃。大人们吓唬不听话的孩子的时候,就说:“你是不是想当狗娃,叫狼叼走你?”孩子马上就变得很乖、变得很听话了。

狗娃8岁那年,狗剩叔5岁,他们和村子里其他几个孩子在村口玩,那时候刚刚下过一场大雨,他们玩一种叫做“憋炮”的游戏,把泥巴团成碗状,然后使劲扣在地上,中空的泥巴就会发出浑厚的响声,“碗”底会被空气冲击出一个缺口,孩子们比赛谁的缺口最大。那时候,大人们在村子里学习毛主席著作。

狗娃在憋炮的时候,看到几十米远的地方蹲着一只狗,他就喊:“嘬嘬——”伸出手掌招呼那条狗。那条狗就摇着尾巴过来了,它张嘴咬住了狗娃的脖子,头一甩,就将狗娃背在了肩膀上,然后摇着屁股慢腾腾地跑进山沟。

狗剩叔看到这种情景,就急急忙忙跑进学习毛主席著作的那间屋子里,上气不接下气地对母亲说:“妈,妈,狗把我哥背跑了。”

会场一下子炸开了锅,大家都知道那不是狗,是狼。男人们抄起门后的铁锨木叉就去追赶,女人们忙着寻找自己的孩子。对面山崖的我们村庄听到喊声,父亲他们也拿起农具去截击那只背走了狗娃的狼。

然而,那天一直到天亮,人们打着火把在山沟里到处寻找,也没有见到那只狼,也没有见到狗娃。

三天后,我们村子里有一个老太太去打麦场揽麦草,那时候人们做饭都是烧柴,而柴禾则需要麦草来引火;人们烧炕的时候,也需要麦草。老太太将手伸进麦草堆里,感觉不对劲,拉出来一看,是一条人腿。老太太一下子吓瘫了。

那条人腿上还穿着一只绣花老虎鞋,鞋带绑在脚脖上。那是狗娃的腿,狗娃被狼吃得只剩下了一条腿,吃饱了的狼把这条腿埋在麦草堆里,准备下次再吃。很多年后,母亲对我说,那条腿的切口齐齐的,像被锯子锯掉的一样。

自从失去了狗娃后,狗剩叔的妈妈总是流泪哭泣,后来哭瞎了一只眼睛,另一只眼睛也几乎丧失了视力。我记忆中的那个老太太总是红着眼睛,擦着总也擦不完的眼泪。

狗剩叔长到8岁的时候,也遇到了一场劫难。

秦岭山里,冬天酷寒,夏天炎热。我们家乡的人,盛夏睡觉的时候,就都在当院里铺张草席,一家人睡在院子里。夏夜蚊子很多,人们就在草席边点燃一种叫做艾蒿的野草,滚滚浓烟会熏走蚊子。由于那时候正值文革,各家各户的男劳力都去兴修水利了,家里就只剩下妇女和孩子。

那天晚上,狗剩叔的妈妈正在睡觉的时候,下意识地一伸手,身边空空荡荡,没有了儿子,她惊叫着爬起身,借着月光看到门口的水洞处有一团黑影在移动。我们家乡每户人家院门旁的墙根下,都有一个圆形窟窿。这个窟窿有两个用处,下雨天的时候,院子里的水从这个窟窿流出;院门关闭后,晚归的鸡从这个窟窿钻进来。因为这两种特殊的用途,所以这种窟窿不会很大,直径仅有20公分左右。狗剩叔的妈妈看到那里有黑影,她顾不得害怕就奔过去,突然就听到了孩子的哭声。她大声吆喝着,打开院门,看到一只狼顺着巷道轻快地跑走了,而孩子被卡在水洞中,进退不得。邻居们跑来后,摁亮手电,看到狗剩叔的脖子上有两个尖尖的伤口,正在汩汩地向外淌血。那是被狼的牙齿咬的。

很长时间里,人们都无法想象,那么小的水洞,狼是如何钻进院子里,又是如何拖着孩子从这里往出爬的。5岁的孩子都被卡住了,而狼却能够顺利脱身。于是人们就在传说,狼是有缩骨术的。

还有,狼在扑食猎物的时候,总是一下子就咬住对方的喉咙,让对方没有喘息的机会。而狼在换口的时候,对方才会得以呼吸。所以,幼年的狗剩叔被狼咬住后,一直没有哭出声来,而在过水洞的时候被卡住,狼换了口,他才哭出声来。

脖子上的狼牙印伴随了狗剩叔一生,周围村庄的人都知道这个脖子上有着狼牙印的孩子。他长大后,一直说不上媳妇,尽管他的妈妈一次次往春生家里跑,把家里舍不得吃的东西一次次送给春生家的,然而,人家一说起这个脖子上有狼牙印的男子,就连连摆手摇头,说和这样的男人一起生活,会瘆得慌。

哥哥被狼吃了,自己也差点被狼叼走了,脖子上的狼牙印让自己说不上个媳妇,所以,狗剩叔恨透了狼,他一直寻找机会报复狼。

有一次,狗剩叔在山中割草,找到了半山腰的一个狼窝,狼窝里有两只狼崽,两只还不会行走的毛茸茸的家伙对着他龇牙咧嘴,发出威胁的叫声。狼生性是很残忍的,它们的凶悍是与生俱来的。狗剩叔用镰刀砍死了一只狼崽,而把另一只狼崽带回了村庄。

那天黄昏,狗剩叔把小狼崽绑在村口的老槐树上,长长的绳索吊着小狼崽的两条后腿,小狼崽距离地面只有两米,这样的高度,成年狼一蹦就能够着。

这是狗剩叔的一个圈套。

然后,村子里的男人们在小狼崽的下面挖掘了一条堑壕,堑壕里倒放着耙,雪亮的耙齿朝向上方,等待着狼掉下来,堑壕的上方遮盖着荒草和浮土。吃过午饭后,家家关门熄灯,却都没有入睡,都在等待着母狼到来的那惊心动魄的一刻。

快到午夜的时候,母狼终于出现了,它凄厉地叫喊着,那种声音从窗缝钻进屋来,让每一个人的心中都禁不住哆嗦颤抖。母狼来到了老槐树跟前,围着老槐树转来转去,却并没有去解救小狼崽。后来,母狼像疯了一样在村道上跑来跑去,嘶声叫喊着,那种声音像一柄刀子割开了黑沉沉的天幕,露出惨淡的星光。村中的男子原本打算围歼母狼,但听到母狼的叫声也放弃了这种打算。

天亮后,母狼终于离去了。人们打开房门,突然发现村口的饲养室门前,躺倒了一头小牛,小牛的脸被狼爪抓得稀烂,小牛的肚子也被母狼掏空了。这是母狼在向村民示威。

母亲曾经说过,有一个词语叫做“狼吞虎咽”,狼吃东西的时候,总是先急急忙忙吞下去,回到巢穴里再慢慢消化,这是千万年来的生存环境形成的。为了能够在最短的时间里,完成最大的进食量,狼不得不选择“狼吞虎咽”。

母亲说,有一次,村子里的人在追赶一只刚刚吃饱的狼时——那只狼撞进了羊圈里——狼甩动着肥大的肚子慢悠悠地跑着,人群在后面急急忙忙地撵着,距离越来越近。突然,狼停了下来,低下头拼命呕吐,吐出了一大堆血肉模糊的食物后,才轻快地跑远了。这下,人再也追不上了。母亲说,那堆食物中,都是大块大块没有消化的羊肉。

狼还会变换毛色。夏天麦子成熟的时候,狼躲藏在麦地里,毛色和成熟的麦子是一个颜色;麦子收割完毕后,狼的毛色又变成了和土地一样的颜色。

母亲说,在我们家乡,几千年来,狼就和人一直斗争着,谁也不服谁。

千万年来恶劣的生存环境不但决定了狼的进食习惯和外部特征,而且培育了狼的奸诈狡猾和凶猛顽强。在所有的动物中,狐狸是狡猾的,老虎是凶猛的,而唯独狼是两者兼而有之的。

人给狼下套,狼也给人下套。

有一次,狗剩叔他们在山里打柴时,看到几十米开外的埝畔上有一只老态龙钟的狼。狼颠着脚步,毛色干枯,像毡片一样,走一步都要喘口气,好像马上就要死去了。狗剩叔他们异常高兴,挥舞撅头叫喊着冲向那只气息奄奄的老狼。就在距离老狼仅有二十多米的时候,冲在前面的狗剩叔突然看到面前丛生的枣刺上,挂着三个巨大的马蜂窝,每个马蜂窝都有向日葵那么大,成千上万只金黄色的马蜂在蜂窝里爬进爬出,那种景象让人头皮发麻。马蜂异常警觉,蜂窝稍微受到外力的冲撞,就会集团攻击。这些马蜂落在人身上,不消10分钟,人就会被螫死。狗剩叔就曾经见过一群马蜂将一头牛螫死了。这三个马蜂窝的隐蔽性又非常强,它们悬挂在枣刺的上方,而枣刺的周围又是各种半人高的荒草和艾蒿,将马蜂窝遮盖起来,不仔细看,还真发现不了。

狗剩叔他们惊出了一身冷汗,悄悄地向后退去。他们退到了安全地带,看到那只老狼回头对着他们笑。狗剩叔说,他永远都无法忘记那张诡异的笑脸。老狼笑过后,就迈动着矫健的双脚,轻快地跑远了。

就在狗剩叔和狼进行不屈不挠的斗争中,他发现了古墓。有一次,山洪暴发,引起塌方。狗剩叔上山砍柴时,看到路边横放着一副棺材,棺材盖已经被冲歪了,露出了里面的骨骸。狗剩叔一贯胆子很大,他将骨骸丢在一边,将里面的盆盆罐罐带回家中。小盆盆用来放食盐,大罐罐用来放酱油醋,还有一个更大的,被他做了尿壶。

那时候还在兴修水利,人们常常能够挖出古墓。发现古墓后,人们就将古墓里的东西疯抢一空,拿回家中当做生活用品。那时候的人们并不知道这些东西都是价值连城的古文物。据说,村子里很多人家的尿壶都是秦汉时期的器皿。

“文革”结束后的某一年,村子里来了一个南方客商,他走进家家户户,看到人们的生活用品后大吃一惊,就问这些东西怎么来的,山民们都很善良,都说这是从古墓里挖出来的。南方商人就说:“这东西我买,你们有了钱就能买新的,新的比旧的好看,用的时间也长。”村民们很高兴,他们没有讨价还价,南方商人给多少钱,他们就卖多少钱,然后拿着这些对他们来说是一笔巨款的钱,兴高采烈地去山下的庙会上采购崭新的生活用品。

古墓里面有很多好玩意儿,不但有盆盆罐罐,还有一些字画。南方商人走进一位老太太家中,看到墙上挂着一副仕女图,当然老太太不知道这是仕女图,她只是觉得好看就挂在了墙上。南方商人说:“这幅画卖给我,你要多少钱?”老太太说:“都旧成那样子了,还要什么钱呀,你要就拿走。”南方商人不动声色地从墙上摘下画,他从落款处看出那是唐伯虎的作品。他刚刚迈步走出家门,老太太在身后叫住了他:“哎,这里还有,我准备铰鞋样。”然后,就从席子下面拿出了一幅画,画面上是一匹膘肥体壮的马。南方商人看着这幅韩干的作品,兴奋得手都哆嗦了,他给了老太太100元钱,说:“这些钱能够买很多纸,够你做一辈子鞋子了。”那些年,北方农村的人都穿布鞋,而做布鞋前先要铰鞋样,那时候纸张奇缺,女人们见到什么纸张,都用来铰鞋样。

母亲曾经给我说过:“铰鞋样的事情,说的是八老婆。”八老婆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她一生生了八个孩子,却没有一个成活,最后还是侄儿替她送终的。

在我们那里,流传着很多关于古墓、狼和文物的传说。而在过去几千年的人类历史中,我们那里总不乏盗墓贼的身影。

我们那里是中国南北方的分界线,自古也是兵家必争之地,历朝历代,发生在我们那片土地上的战争数不胜数,仅仅当地县志上记载的战争就多达百起。

乡间流传的一个最神奇的故事是,古代有一位将军,征战的途中,从陷阱中救出了一只狼,而这只狼是头狼。头狼召唤了手下所有的上百只狼,供将军调遣。每逢战事发生,这支狼群就成为了将军的先锋部队,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后来,将军战死沙场,厚葬山中,头狼又领着狼群日夜守护着将军的坟茔。头狼死后,它的子孙们继续世代守护。曾有几帮盗墓贼盯上了将军的坟茔,不是被狼群打退,就是被狼群咬死。后来,在那个特殊的战天斗地的年代,将军的坟茔被平整为土地,狼群被英勇的人们打散。这个传说也戛然而止。

这个传说曾经记载在当地的清朝县志中。

其实,现代的很多盗墓贼,都将县志一类的古书作为盗墓的线索。他们从这些古书中寻找蛛丝马迹,然后下手。盗墓团伙一般只有三五个人,而其中必定有一个人至少初通文墨。现代的盗墓团伙,和我们坐在书斋里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由同乡和同族关系组成的盗墓团伙,却绝对没有父子共同参与的。父亲盗墓,儿子绝对不会参与;儿子盗墓,父亲也肯定远离。这是中国几千年来盗墓团伙约定俗成的一条不成文的规定。

盗墓是将头绑在裤腰带上的营生,盗墓也是为人最不齿的行为。民间传说,盗墓贼会断子绝孙,而官府抓住盗墓贼,也会判处重刑。所以,为了避免家中断绝香火,父子不会都参与盗墓的。

很多盗墓贼的技艺都来自于祖传。

狗剩叔的父亲曾经就是一名盗墓贼。解放前,他跟着一伙盗墓人最远跑到了东都洛阳,经常来往于东都洛阳和西京长安之间,长安也就是以后的西安。据说,狗剩叔的父亲曾经发了一笔财,可是在半路上遇到土匪绑票,结果,家人用多年的积蓄换回了他半条性命,另半条性命丢在了秦岭山中土匪的营寨里。

这次劫难后,狗剩叔的父亲洗手不干了。其实,他要干也没力气继续干了。土匪把他的腰打断了,他此后走路不得不像瞌睡虫一样前倨后恭、唯唯诺诺,完全没有了盗墓贼那样的刚勇和狡诈。

狗剩叔是遗腹子。他的母亲怀上他不久,他的父亲在一次赶庙会的路上一去不返。等到人们发现时,狗剩叔的父亲已经死在了山路边的悬崖峭壁下,两只眼睛和心肝都被人挖走了,那是“文革”前夕。穿着白上衣蓝裤子的公安多方查找,没有找到凶手,这起案件最终成为了一起悬案。

关于这起悬案曾经很长时间里在我们家乡传播得沸沸扬扬,也演绎出了很多不同的版本。有人说,他是被厉鬼勾去的,他挖了那么多坟墓,游魂就找到他索命;也有人说,是被盗坟墓的后人杀了他。他的死相很惨,就说明凶手和他有着深仇大恨。

从未谋面的父亲死了,年长几岁的哥哥也死了,年幼的狗剩叔和凄苦的性格懦弱的母亲相依为命,人们说他小时候从来没有衣服穿,全身黑油发亮,像泥鳅一样,但胆子出奇地大,常常一个人拿根棍子就敢走夜路,在坟地里出没无常。他翻山越岭,如履平地,脚步轻捷,连兔子都能追上。他是周围村庄少年们心中的英雄,也是我心中的英雄。

那时候,很多小伙伴都模仿一种“以鼠治鼠”的方法。孩子们都说,这种方法最初是从狗剩叔的手中传出的。

这种方法是:抓住一只活老鼠,不要打死,给它的肛门塞进两粒黄豆,然后用线缝上,再把老鼠放走。黄豆被老鼠的体液浸泡后,就会膨胀,老鼠疼痛难忍,就会疯狂地啃咬同类,结果,一窝的老鼠都会被它咬死。最后,它自己也会被憋死。

那时候山区粮食奇缺,人吃不饱,而老鼠又特别多,和人争食。所以,要抓一只活的老鼠很容易。

我一直想抓只老鼠做这种刺激的实验。可是,想到那种血淋淋的缝老鼠屁股的情景,就放弃了这种想法,小时候的我胆子很小。直到今天,我也不知道这种方法是否管用。

这对孤儿寡母,生活非常贫穷,每年都要依靠国家照顾。那时候的国家照顾也没有什么东西,无非就是一床军用被子,或者一件军大衣,而且也不是年年都有。因为贫穷,长大后的狗剩叔就有些小偷小摸的毛病。不过,他不偷本村和周围村庄的人,每次偷盗的时候,都要去很远的地方。其实,那时候的农村人都普遍很穷,偷也偷不到什么东西,无非就是一些吃的。多年后,我在阅读《夹边沟记事》的时候,读到了里面写到的一个小偷。反右期间,那个小偷从死了很多人的夹边沟逃离后,来到了北京,偷盗机关和工厂,每次都能偷到很多钱和粮票。和这个小偷比起来,狗剩叔显得非常可怜,他每次偷盗的,仅仅是一些馒头和洋芋。

我现在还能记得,每年除夕夜,家中刚刚蒸好了过年的馒头,就会响起敲门声。敲门声夹杂在呼啸的风声中,显得轻弱而胆怯。母亲就说:“狗剩来了。”

父亲总会一翻身从炕上跳下来,打开院门。接着,狗剩叔就会跟在父亲的身后走进房间,走到了煤油灯昏黄的光亮里。狗剩叔又矮又小,身高只到父亲的腰部,他袖着双手,脸上是可怜巴巴的讨好的神情,鼻子冻得乌青。父亲说:“上炕。”北方农村的冬天,家家户户都烧着热炕,来了客人就先坐到热炕上。狗剩叔说:“李哥,不了。”父亲说:“还没吃饭?”狗剩叔说:“李哥,吃了。”他一口一个李哥,显得很谦卑。父亲知道从他的村庄走到我们这座村庄,少说也要走好几个小时,父亲不由分说,从厨房里拿来两个热蒸馍,端来油汪汪的肉辣子,让狗剩叔夹着吃。狗剩叔一口下去,半个蒸馍就没了。

吃完蒸馍后,狗剩叔说:“李哥,借上两块钱,手头一宽松就立马还你。”

父亲不说话,叫来母亲,从箱子底翻出5元钱,递到狗剩叔的手中。然后,用手巾包上两个夹了肉辣子的蒸馍,让狗剩叔带给他妈妈。狗剩叔临出门的时候,父亲又把两盒羊群烟塞进狗剩叔的衣袋里。

羊群烟一盒9分钱,是那时西北农民们最常抽的香烟。

看到狗剩叔走出了院门,我急急忙忙赶出去,追在屁股后面问:“狗剩叔,给老鼠沟子里头塞黄豆,是不是能咬死老鼠?”沟子就是屁股。

狗剩叔还没有回答,父亲就一巴掌拨开了我:“哪里这么多干话?”干话,就是闲话,不顶用的话。

父亲一直把狗剩叔送到村口,黑暗中我听到父亲说“要学好,要好好做人”之类的话。

那时候,父亲年年轧耱条,家中略有积蓄。

父亲曾经带着狗剩叔轧耱条。可是轧耱条是一件极苦极重的体力活,身材干瘦单薄的狗剩叔跟了父亲两天,就受不了了。后来,他依然小偷小摸,依然一贫如洗。

秋天是北方农村最美丽的景色,也是农民们最盼望的季节。这时候,包谷、洋芋、红薯、黑豆都成熟了,人人都能吃饱了。

记忆中的童年秋天,我有几次跟在狗剩叔的屁股后面玩。天高云淡,清风拂面,远处连绵的群山像被水洗过一样,有一种旺盛的青翠,空中有大雁飞过,一会儿排成一字,一会儿排成人字,小时候我曾经很诗人地想过:“能变成一只大雁多好,那就能到很远很远的地方,还不用花一分钱。”可是,那时候我总是不知道它们从哪里来,要飞到哪里去。后来上大学的时候,读到范仲淹的诗词“衡阳雁去无留意”,我才知道了这些飞跃我童年记忆中的大雁,它们要从蒙古高原一直飞到洞庭湖边。

我跟着狗剩叔掏马蜂窝,还掏鸟蛋。掏马蜂窝的时候,要把全身包裹得严严实实,用棍子把马蜂窝戳下来,马蜂汹涌飞来时,赶紧顺着埝畔往下跳。跳过几个埝畔,马蜂就追不上了。马蜂的眼睛长在头顶上,它看不到自己的身下。马蜂全部飞走后,我们就捡起马蜂窝,抠出里面的幼虫,烧烤着吃。

掏鸟蛋的时候,狗剩叔站在下面,我踩在他的肩膀上,将手伸进鸟窝。有一次,我手伸进鸟窝后,感觉冰冰的,我说:“怎么是冰凉的?”狗剩叔在下面说:“拉出来看看。”我一拉,居然拉出了一条蛇。那条蛇多亏是无毒的。

那时候因为经常吃不饱,我们见到什么就吃什么,生产队的庄稼不敢动,我们就打起了动物的主意。点起一堆火,能爬的动物都放进去,夏天吃得最多的是知了,雨天吃得最多的是“夹子”(一种黑色的爬行昆虫,下雨天才会出现)。

后来,我上了中学,又上了大学,又参加了工作,然后来到南方打工,和狗剩叔断绝了联系。

参加工作后,曾有过多次站在悬崖峭壁旁对着对面的村子喊:“嗷——狗剩叔在不在?”

对面不知道从什么地方传来声音:“嗷——不在。”

“嗷——去哪了?”

“嗷——不晓得。”

尽管每次回家都没有见到狗剩叔,但是我从别人口中听到他依然贫穷,不好好种地,依然游手好闲,娶不到媳妇。其实,我常常在想:哪个女人跟着他,可就倒霉了。

现在,我没想到狗剩叔居然去盗墓了。

第三节 狼口逃生

我决定跟着狗剩叔,看看他们是怎么盗墓的。关于盗墓的故事,民间传说很多很多,惊险刺激,千奇百怪,然而,报纸上却从来没有登载过关于盗墓贼的事情。我给报社说了自己的想法后,报社非常赞同。

但是我没有把这个想法告诉母亲,我不想让她老人家揪心。这些年来,母亲只知道我是记者,并不知道我做了一个又一个暗访,和各种各样危险的人物打交道。她一直以为我就是那种电视上扛着摄像机穿得人五人六对着路人哇啦哇啦的记者,她觉得这种记者很风光。她一点也不知道她的儿子做着最危险的工作。

母亲来的那些天,我每天都要很早就出去上班,从值班领导手中领到当天的线索,然后像头猎犬一样奔出房门,挤在公交车上,奔赴现场采访。等到采访完毕,已是后半天,回到报社后,连饭也顾不上吃,就坐在电脑前噼里啪啦地打字。交了稿后,就已经很晚了,这时候又挤上回村庄的公交车。站在公交车上,手扶着扶手就打盹,经常坐过了站点。而回到村庄后,已是很晚,端起饭碗狼吞虎咽。

母亲常常会在一边默默地看着我,悄声说:“我娃是不是累得很?累了咱就回家啊,家里还有几亩地,够一家人生活。”

我轻松地笑着说:“不累不累。”其实我知道,我已经回不去了,累死累活我也只能待在这座城市。我已别无选择。

我想起了那段时间曾经和迟刀的一次交流。我说如果可以重新来过,我愿意生活在小乡镇,做一名小学教师或者小职员,一家三口过着恬淡安然的生活,与世无争。

迟刀说,他也有这样的想法,但前提是,要有一个好校长,可是现在要找到一个公正廉明的好校长,比在秃子头上逮个虱子还难。

中学语文老师迟刀是一个很睿智的人,他有很多惊人之语。他说,如果你赞美一个人,就说她是小姐,人靓有钱;如果你贬斥一个人,就说他是诗人,迂腐穷酸。

迟刀的这些话,直到现在我还能记得。可是,现在,我不知道迟刀去了哪里,我们已经很多年没有联系了。

几天后,我送母亲和弟弟回家。这次,我们买的是卧铺车票。母亲一直坐在窗口,向窗外望着,她感慨于窗外的土地怎么是红色的,农民怎么吆喝着牛在水里耕地,牛怎么能长那么大?她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两种牛,北方的牛是黄牛,南方的牛是水牛,水牛要比黄牛大很多。她不认识水稻,不认识甘蔗,不认识香蕉和很多南方庄稼和植物。她感叹地说,咱国家这么大,有这么多庄稼。

农民母亲最关心的也是庄稼。她对庄稼最有感情。

回到家乡后,我们先来到山下的乡镇中学,妹妹在这里做民办教师。一年前,一名做公办教师的远房亲戚推荐妹妹做了初中的民办教师,也就是代理教师。这所初中的公办教师都想着往县城调动,师资力量严重不足。

在这所学校里,妹妹教初一数学,每次考试,她的学生都排名第一。但是,因为她是民办教师,每月只有80元钱的工资。而那些教学成绩不如她的公办教师,工资是她的十倍。

那时候,妹妹最大的理想是,能够转正成为一名公办教师。

回到家后的第二天,我就谎称回南方,偷偷地翻过深沟去找狗剩叔。

二十年前,我们就好几次翻越深沟,来到了狗剩叔所在的这座村庄,偷红枣,偷柿子,偷表皮刚刚有了一点红色的西红柿。还有一次我们和这座村庄的孩子打群架,结果被占据了地利优势的他们打得落荒而逃、满沟乱窜。

二十年后,我再次踏上了这座村庄,童年的生活一下子回到眼前。

二十年来,这座村庄一点也没有变化,村口还是那棵老槐树,长得粗壮干枯,枝条上是细碎稀疏的树叶,树身斑驳,树根凸出地面,屈曲盘旋,显得面目狰狞。曾有一只小狼被狗剩叔吊在树杈上,想引诱老狼掉进陷阱,而最终没有成功。距离老槐树最近的是一座孤零零的古庙,古庙的大门在“文革”中被拆除,当成柴禾烧掉了。古庙里的泥塑东倒西歪,和我们小时候看到的一模一样。古庙的窑顶上有一些粘贴上去的泥巴,这二十年来一直没有掉下来。那是二十年前的一个雨后,我们用手捏成碗状的泥巴,向上抛起来,碗内空气爆破碗底,就将泥巴牢牢地粘在了窑顶。古庙的墙上只有四个字“忘记阶级”,和我们二十年前看到的也一模一样。想来以前这里应该有一排墙壁,上面写着“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这是“文革”时期遍布全国的一条领袖语录,后来,两边的墙壁坍塌了,就只剩下了“忘记阶级”。其实,想想古庙墙壁上剩下的这四个字也挺有意思,它可以说是一种预言。现在谁还提“阶级”?谁还提你是贫农还是地主?特殊年代的人斗人让人们吃尽了苦头。

这座村庄像个裤裆,老槐树和古庙位于裤腰的位置,两条裤腿的地方,是两排窑洞和房屋,裤裆的下面,则是深沟。深沟同样深不见底,只有冷冷的风飕飕地吹上来,让人头皮发麻,让人眩晕。悬崖上有几棵枣树,落光了叶子,几粒红色的枣子珍珠一样点缀在骨头一样坚硬的枝干上,让人倍觉寒意。

二十年前的这座村庄很热闹,人喊马嘶娃娃哭,鸡鸣狗跳猪羊跑。二十年后则显得异常沉寂。几间院子的土墙已经坍塌了,从半截土墙望进去,院子里的空地上长满了齐膝高的荒草,荒草间游走着蜈蚣、蚂蚱和蛐蛐,残破的房屋窗子紧闭,门上铁锁高悬。村中仅有的几棵树木,白杨树和梧桐树,比二十年前长得更高大了,却落光了叶子,显得异常萧索。村道上见不到觅食的鸡和散步的猪,只有一根蓬草像圆球一样在村道上滚动着,掉进了深沟。

人都去了哪里?

狗剩叔家在村子的另一头,裤子的裤脚处。小时候我曾经去过他家。

他家的院门敞开着,所谓的院门,其实就是用柳条编织的栅栏门,这多少年来一直是这样。院门下的水洞,就是狼曾经钻进去过的地方,他也差点被狼从这个地方拖走了。他家的院子倒没有长荒草,还种了一点蔬菜,韭菜、大葱和辣椒,还有白萝卜,肥大的白萝卜撑开了地面,露出洁白的根系。他家只有一间窑洞,窑门上锁。我从门缝看进去,看到炕上还没有折叠的棉被、放在箱盖上的碗筷。估计他肯定没有出远门。

我去了几户有人居住的院子,看到家中只有老人和孩子,老人们听说我找狗剩叔,就摆摆手:“那个货,谁知道多会儿回来。有时候半夜才回来,有时候好几天不回来,没人管。”从老人的口气中可以听出,他们都很厌恶“那个货”。

“昨天和今天见没见他?”我问。

“昨天还见了。”

可能狗剩叔今晚就会回来,于是,我决定留在村庄里等他。

那时候已经是深秋,北方的天空清澈如洗,空气清冷。小时候每逢这个季节,就能看到大雁从头顶飞过,飞向南方,它们的声音清亮而高远,一声一声,声声相连,田间地头扶着犁铧的农人总会停下手中的活计,仰头望着大雁排队飞过的身影。大雁飞远了,他们才会接着甩响手中的鞭子:“驾——”犁铧前的老牛又会慢腾腾地走起来。然而,那天我却没有见到飞跃头顶的大雁。听说,蒙古大草原已经不再绿草如茵,而变成了沙子和石头夹杂的荒漠。大雁离开了世代居住的家园,不知道迁徙到了什么地方。我也没有见到扶着犁铧的农人,他们去了遥远的城市打工,田间长满了萋萋的荒草。

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

天色渐渐暗淡下去,寂静的村庄上空,连一缕炊烟也看不到,我小时候所有关于乡村的记忆,此刻都找不到了。裤裆一样的村庄,似乎像座史前遗址,沉寂得令人恐惧。

我走进了破庙里,我决定在这里等候狗剩叔,兴许他今晚会回来。

半山腰传来了羊叫声,声音在空旷的山谷传出很远,我循声望去,看到一个穿着黑色粗布棉衣的老汉,弓着腰身爬上坡来。老汉已经很老了,像这里的很多老汉一样,头上绑着一个白羊肚手巾,颜色已经由白色变成了灰色;腰间扎着一根皮条,皮条颜色发黑,显然有些年头。老汉脸色黧黑,布满皱纹,一把乱蓬蓬的花白胡子。在城市里,这样年龄的老人早就走在公园里遛鸟,泡在茶馆里聊天,坐在房檐下打牌,而在这里,这样年龄的老人却还要在山沟里放羊,为生活奔波。

老汉看到站在庙门前的我,伸开左手手掌在脸上抹一把,打了一个喷嚏,右手的长鞭在空中甩响,一只好奇地走出队伍企图走进庙门探个究竟的山羊立即乖乖地回到羊群里。老汉问:“娃娃,找哪个?”

我说:“找狗剩。”

老汉说:“那货野着呢。”

老汉说完后,又赶着羊群向前走,走进了裤腿处的一个院子里。

天色越来越暗,也越来越冷。我从庙后的野地里划拉了一堆柴草,抱进庙里,点燃了一堆篝火。坐在篝火旁,我感觉暖和多了。

庙门外是一望无际的黑暗,庙门里是一堆熊熊燃烧的篝火,这种情景让我恍若隔世,不知道自己置身何处,不知道今夕是何夕。我突然想起了《水浒传》中的情节,武松、鲁智深、李逵、林冲,还有刘唐,他们每个人的身上都有一段与古庙相连的故事,也就是在这样的夜晚,走进了古庙里,遭遇了一段离奇的让人热血沸腾的情节。我又想起了金庸的武侠小说,古庙也是他小说中一个很重要的故事发生的场景,可见,古庙作为一个标志,一直贯穿在中国古代的乡村生活中。来来往往的绿林好汉和江洋大侠,甚至鸡鸣狗盗之徒,都会在漆黑的夜晚把古庙作为栖身之所,那么,我的今晚,会有哪些故事上演?

我不知道今晚需要等待多久,就从背包里拿出一本书籍来看。

后来,看累了,我就合上书页,向两边望去,篝火照耀在两边泥塑的脸上,显得异常诡异,它们在篝火飘曳的火光中影影绰绰、忽明忽暗,似乎一纵身就会跳下来。我突然感到极度紧张和害怕,强迫自己不要向两边看。我望向庙门,突然看到了更可怕的一幕:

一个女鬼披头散发,悄然无声地走进古庙……

我惊惧万分,向后坐倒,喊不出一句话来。此前我听到过很多关于盗墓的故事,也听到过很多女鬼的故事,难道我来找狗剩叔了解盗墓,女鬼就跑来报复我?

女鬼继续向前走,火光照耀着她身上破烂的衣服,还有纷乱头发后一张惨白的脸。她看着我,突然笑起来,边笑边指着我,一副很开心的神情。

我的慌乱慢慢消除了,我看清楚了,她是一个疯子,不是女鬼。

疯子看到我不再害怕她,脸上的笑容也消失了,她觉得不好玩,就转身走出庙门。庙门外响起了一个老汉的呵斥:“跑出来干什么?回去!”我一看,站立在庙门前的老汉就是黄昏时分的放羊老汉。

放羊老汉对我说:“娃娃,夜里风大,受不了就回咱屋里头,咱屋里住得下。”

我向老头儿笑笑,说再等一会儿。其实我是害怕和这样一个疯子住在一个屋里,一晚上都会做噩梦,我心存恐惧。

疯子前头走了,老汉也跟在后头走了。老汉边走边回头叮咛:“受不了冻就回咱屋里头,啊——”

老汉走远了,我站在庙门口,望着夜空,感觉这里距离星空很近很近,似乎一蹦起来就能摘一颗下来。长长的银河横亘在天空中,像一条缎幅,缎幅里的星星密密麻麻,竞相眨着眼睛。一弯残月挂在天边,像一把镰刀,显得很落寞。很多年了,我没有再看到过这样的星空。城市的夜空覆盖着一层工业烟雾和废气,星光和月光无力穿透。城市的夜晚只有路灯光,这种虚假的光亮让城市人忘记了远古的神话传说,让城市人忘记了对上天的敬畏。

繁星点点的星空,对于城市人是一种奢望。

我站在庙门口,站在寂静的北方乡村,站在落满童年故事的土地上,痴迷地遥望着星空。这是北斗七星,这是天狼星,这是大熊星座,这是织女星和牛郎星,他们一年才能相会一次……在二十年前那些幸福的夜晚,我们经常坐在打麦场的空地上听父辈讲故事、数星星、辨星座。而二十年后的今天,乡村的孩子们还能经历这样的情景吗?他们知道自己的父亲在哪里吗?他们能够见到父亲吗?他们能够认识天空中的星座吗?

现在,他们的名字叫留守儿童。

星星还是那颗星星,月亮还是那轮月亮,山也还是那座山,梁也还是那道梁……然而,当初遥望星空的那些人呢?现在,还会有谁在遥望星空?

物是人非,是最令人伤感的。

我走回庙门,继续坐在篝火旁,篝火有些暗淡,柴草已经烧透了。我不得不又在庙后划拉柴草,这次再没有划拉到多少,黑暗中,我的手指还被一颗刺扎破了。

我抱着一小捆柴草回到庙里,想了想,又在庙外转悠,看到一棵锨把粗细的死树,拗断了,也拿回庙里。《水浒传》和金庸小说中的故事总让我有些害怕,我用这根木棒来防身。

篝火又噼噼啪啪燃起来,照耀得庙墙亮堂堂的,庙墙上有一些用粉笔划出的痕迹,还有一些被岁月打磨得模糊不清的字迹:“小琴不要脸,爱吃大肉片。”如今,写字的儿童和这个小琴都去了哪里?他们在这座村庄里度过了一段怎样的生活?他们结婚了,还是依然单身?

庙门外起了夜风,风声先像细铁丝一样,发出尖利的啸叫,接着又像波涛声,响成了一片。风声过后,是一片窸窣的声音,好像树叶落在了地上,又像军队在衔枚疾走。我点着一根烟,细细地品味着,已经好久好久没有听到夜晚的声音了。

风声时有时无、时紧时慢,风中还夹杂着夜鸟受惊后的叫声、枯枝断裂的声音,还有不知名的小动物厮打的声音。乡村的夜晚内容丰富。

我正出神地听着,一扭头,突然就看到篝火旁站立着一只狼,不知道它什么时候站立在了篝火旁……

我叫声“啊呀”,顺手操起了木棒,站起身来。狼隔着篝火看到我突然起身,也惊恐地后退几步,却没有跑开,歪着头斜着眼睛看着我,三角形的眼睛里充满了不屑。

狼的耳朵高高竖起,而本地笨狗的耳朵则有些下垂;狼的尾巴像扫帚一样丰满,而狗的尾巴则显得细长;狼的尾巴夹在两腿间,而狗见到人只会摇尾巴。狼在观察着我,我也在观察着狼,这分明纯粹是一只狼了,一只成年狼。

狼和我都在互相估量着对手,看对手的力量和胆量。母亲说过,狼是一个很鬼的动物,它通常是在暗中打量对手,然后突然发起攻击,一口咬住对手的喉咙,让对手失去反抗能力,致对手于死地。可是,这只狼为什么会突然闯进古庙里和我对峙?母亲说,狼又有两怕,一怕铁器,二怕火。那么,这只狼没有突然向我发起攻击,一定是不敢跳过篝火。

狼在篝火的那边斜睨着我,我在篝火的这边凝视着它。狼装着漫不经心,其实它非常在意,它在寻找我的软肋。

在远古的时候,人能够战胜狼,人有尖利的牙齿,又有锋利的爪子,人的体型比狼大了很多,力气也比狼大很多。可是,随着人的不断进化,人的牙齿磨钝了,无法咬穿生肉;人的爪子退化了,变成了指甲。人的头脑在进化,发明和驯化出了各种各样的工具来代替自己劳动,而人的身体却在退化,退化得越来越没有力气。所以,体型很小的狼也居然敢于对人叫板。

我慢慢举起木棒,突然跳过篝火,砸向狼。我的嘴巴里恶狠狠地骂着:“操你妈!”狼扭头就跑,跳下台阶,一溜烟地消失在了夜色中。

狼能够听懂人的话。人见到狼的时候,即使赤手空拳,也绝对不能胆怯。你狠狠地骂它几句,狼也会害怕。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有一年冬天,夜晚下了大雪,雪光反照,让母亲以为天亮了,就摇醒我,让我赶快上学。我睡眼惺忪地走到了校门口,就看到校门口蹲着一只狼,斜着眼睛打量着我,和今晚一模一样。我那时候也不知道害怕,还以为是狗,就没有在意。狼摇摇摆摆地走向我,距离只有十几米了。突然,伯父从学校旁边的山坡下跑来了,伯父把木工袋子扔在地上,手持利斧,高声喊道:“把你妈日的,砍死你!”狼吓得夹着尾巴落荒而逃。

伯父是个木匠,他年轻的时候经常背着木工袋子来往于周围几十里的乡村间,盖房子做桌椅,给生产队修理农具。周围几十里村庄的人都认识他。

赶跑了狼后,回到古庙,我有些害怕。如果狼再来怎么办?如果来了两只狼怎么办?

按照狼的习性,狼一定没有跑远,一定就在不远处的黑暗中盯着我。

我在古庙里转来转去,篝火渐渐熄灭了,只剩下了灰烬。我背起包,手持木棒,一路小心翼翼地来到狗剩叔的家门口,房门上依然铁锁高悬,狗剩叔还没有回来。

我不敢再去古庙了,只好去找那个放羊老汉。

放羊老汉的房门虚掩着,我一推就打开了,声音吱呀呀地传出很远。我感到很意外,不知道该进去,还是不该进去。

放羊老汉拉亮了电灯,昏黄色的灯光中,放羊老汉披衣下炕,做着谦让的手势说:“进来进来,娃娃,我知道你会来,就专门在等你。”

我不明白老汉为什么就知道我一定会来,我还没有发问,老汉紧接着说:“山里头后半夜冷着哩。”

老汉居住的是一个窑洞,窑洞年代久远,墙壁被灶烟熏得乌黑,那个疯女人躺在床上,盖着陈旧的棉被,蜷缩成一团,看起来就像一只小狗那么大,让人怜惜。灯泡是一只15瓦的,山里人为了省电,都选择这样的小灯泡照明,这种灯光的光线是红色的,昏暗不清,坐在灯下看书的时候,也不能看清字迹。

借助微弱的灯光,我看到墙上贴着几张年历,每张年历上都有几行字:“祝老红军、老八路新年愉快 民政厅敬贺”。我惊讶地回过头去,看着这个腰身佝偻的老汉:莫非他是老红军老八路?

我脱掉鞋子,坐在炕上。我指着那个女子,问老汉:“这是谁?”

老汉说:“我孙女。”

我问:“多大?”

老汉说:“16岁了。”

原来她才16岁,夜晚我无法看清楚她的脸,还以为她是大人。

我又问:“娃她大她妈呢?”我们那里的人把父亲叫“大”。

老汉说:“都去省城打工了。”

老汉又说,他还有两个孙子,都20多岁了,跟着父母一起去城里打工,一年也难得回来一趟。

老汉说话的时候,一直咳嗽着,一张饱经风霜的脸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异常愁苦,让人心中生出很多酸楚。

我指着墙上的年历问:“你是老红军?”

老汉说:“那都是老早老早以前的事情了。”

我饶有兴趣地说:“你给我说说那些年的事情?”

老汉轻描淡写地说:“说那些干啥,都过去了。”

我说:“大爷,我外爷也当过红军。”

我看到老汉的眼睛像火花一样突然闪亮了一下,他看着我问:“你外爷?哪个部队上的?他是哪个庄子上的人?”

我说外爷以前在刘子丹的部队干过,从红军、八路、解放军一路干下来,革命成功后,要求回家种地,后来就一直当农民,前年刚刚去世。

老汉突然问:“你外爷是不是白朝定?”

我惊叫一声站起来。老汉说:“你外爷和我在一个部队上,也是一搭回来的。”

我的外爷叫白朝定,当地县志上记载有他的名字。

外爷当红军的时候,都已经结婚了,那时候的人结婚早,但他也只有十几岁。外爷给后来的一位共和国少将做警卫员,少将当初是地下党的负责人,他们在窑洞里开会,外爷就在远处站岗放哨。后来,红军长征经过这里,他们一起跟着去了陕北,被编在刘子丹的部队里。然后,东渡黄河抗击日军,后又跟着彭德怀的军队打马家军,一直打到全国解放。再后来,组织要安排外爷工作,外爷说:“我一个农民,一个字不识,我还是回家种地吧。”就这样回到了家中。

我问:“大爷,你们当初咋就回来?有工作多好,你看当农民多苦。”

大爷笑了:“你外爷和我一样,不识字只会给国家添累赘,咱农民就是农民的命。”

大爷还说,那时候很多人革命成功后,都回来种地。当初闹革命就是为了能够分上几亩地,地分了,就好好回家种地。

我问:“你当初咋个就想起当红军?”

大爷说,那一天他给地主家放牛,牛掉进了暗窟窿里,他不敢回去,看到山下过红军,就跟着队伍走了。那时候他还没有步枪高。队伍一直走,一直走,他走累了,就抓着前面人的裤腰带,就这样走到了陕北。

我问:“你杀过日本鬼子?”

大爷突然腰身挺直,目光炯炯:“杀过,杀了好几个。”

大爷把日本鬼子叫日本鬼,他说他拼刺刀的时候用大刀片砍过一个日本鬼的头,还有一次送信,看到埝畔下两个日本鬼正在拉屎,一个手榴弹丢过去,两个日本鬼就送命了。

大爷的生活非常清苦,但是那天晚上我看到他很乐观,他呵呵笑着,好像又回到了打日本鬼的峥嵘岁月。

我问:“大爷,你还会唱军歌吗?”

大爷腰身又挺直了,他用浑浊不清的嗓音唱道:

铁流两万五千里,

直向着一个坚定的方向!

苦斗十年,

锻炼成一支不可战胜的力量。

一旦强虏寇边疆,

慷慨悲歌奔战场。

首战平型关,

威名天下扬。

……

这首歌我非常熟悉,因为当初就听外公唱过,我也跟着外公学会了。

我的眼睛湿润了,昏暗的灯光下,大爷的眼睛也泪光闪闪。

那天晚上,我们一直谈论到了天亮。天亮后,我要起身,大爷才好像突然想起来什么,问:“你找谁?”

我说:“我狗剩叔。”

大爷说:“你咋找那货?”

我故意问:“他怎么了?”

大爷右手五指弯曲,做了一个向下挖的姿势说:“刨人家墓子,断子绝孙啊。”

杀下蛋鸡,毒看门狗,敲寡妇门,挖绝户坟,这是北方农村最忌讳的四件事情。

我谎称说,自己是写书的,想了解盗墓的事情。

我临走的时候,把给狗剩叔的一条红塔山拆开,留给大爷六盒。大爷说啥也不要,后来看我很坚决,就只收下了一盒香烟。我刚跨出院门,大爷又在身后叫住了我,拿着一个老南瓜硬要塞给我。我不要,大爷梗着脖子说:“收了你的,不还给你,就不成礼数。”

老南瓜,可能就是大爷家中仅有的能够拿出手的东西。

我像逃离一样地离开了大爷家,匆匆走在村道上,眼泪又流了下来。

第四节 夜半聊盗墓

北方初冬的早晨很冷,杨树灰色的树皮上结了一层白霜,屋瓦上湿漉漉的,也是霜打的。太阳刚刚升起来,红彤彤的,像一个纸糊的灯笼,没有一点热量。路边的荒草,树上还没有掉光的叶子,都瑟缩成一团。

我来到狗剩叔家门前,看到没有上锁,心中一阵狂喜。狗剩叔的木门从里面闩上,此刻他正在呼呼大睡。

敲了好一会儿,狗剩叔才起床了,他睁着惺忪的睡眼,拉开房门看着我问:“你找谁?”

多年不见,狗剩叔还是非常矮小,身体瘦得就剩下一把一捏就嘎巴响的骨头。他那年还不到40岁,可是头发已经一半花白,脸上皱纹密布,像网眼一样。

我还没有吭声,他突然就认出了我:“啊呀呀,你是么傻啊,个子比原来高了很多,脸还是没变,叔认得出来。”他很为自己的眼光自得。

狗剩叔的家非常简单,一盘土炕,炕前放着桌子,桌子上是仅有的几件锅碗瓢盆,墙上楔个钉子,钉子上挂着一个自行车外胎,但是我没有见到家中有自行车。

我坐在炕沿上,狗剩叔坐在脚地的机子上,显得更为矮小。他问:“今个咋想起看叔来?”

我正在很难为情地想着怎么回答,他又说:“听说你当官了,来是不是开的车?”

还是和以前一样,狗剩叔说话从来不考虑。他不会考虑对方会不会难堪,也不考虑会不会让自己难堪,他是一个很简单的人,一个心无城府的人。

我说:“我不当官了,我现在写书。”

狗剩叔说:“憨娃,当官多美,要啥有啥,你写书能挣几个钱?”

我说:“我不会当官,不会和人拉关系,也不会给人进贡,就只知道踏踏实实干事,就这人家还弹嫌。我写书不看谁的眉高眼低。”

狗剩叔说:“那你写一本书能挣多少钱?”

我说:“弄得好的话,能挣一万元;不好的话,一分钱挣不上,人家不给你出版,你就没钱。”

狗剩叔有些得意地说:“你那事情,还没有叔的事情来钱。”

我心中一阵狂喜,这些天一直想着怎么才能打开狗剩叔的话匣子,一直想着他会对自己的职业讳莫如深,没想到他主动给我提起自己的职业。

我问:“你能挣多少钱?”

狗剩叔说:“叔出去一趟,就弄一杆子;弄得好了,还能挣两杆子。”他先伸出一根指头,接着又伸出两根指头。

我也伸出一根指头:“一百?”

狗剩叔轻蔑地笑了:“后头再加个零。”

我故意惊讶地问:“干啥事啊?这么来钱?”

狗剩叔面不改色地说:“挖墓子。”

太阳升起一竿子高的时候,我跟着狗剩叔来到了田地里。

狗剩叔家的土地本来很遥远,沿着陡峭的山路需要走半天,可是,因为村子里的青年人都出去打工了,很多本来很好又很近的土地就都撂荒了,长满了荒草。狗剩叔就在村外找了两块地,点燃荒草做肥料,一块种小麦,一块种包谷。

狗剩叔不喜欢种庄稼,可是农民不种庄稼,又吃不到口,狗剩叔就不得不种庄稼。那两块本来很肥沃的土地,就像两头肥猪,可是落在狗剩叔手中,就喂得瘦骨嶙峋。两块巴掌大的土地上,麦苗无精打采、垂头丧气,好像一群还没有睡够就被父母拎起耳朵让去上学的孩子。包谷都已经扳完了,包谷秆还没有挖,横竖都不成行的包谷秆叶片低垂,像一群被缴了枪械的士兵。

那天,我帮着狗剩叔把包谷秆全部搬进了院子里,这些包谷秆足够他烧一个冬天的热炕。

夜晚,我们躺在炕上,抽着香烟聊天。

狗剩叔的家中没有电灯,也没有煤油灯,甚至连半截蜡烛都找不到。其实,他的家也没有人来,而他一个人在这个居住了40年的窑洞里,闭着眼睛都能摸到任何东西。

我们先聊起了那个老红军,我问:“那老红军也是恓惶人。”

狗剩叔说,老红军这些年一直老老实实做农民,没有人知道他曾经有过那样一段经历,他也从来没有给人提起过。几年前,有一个大官来到村子里找到老红军,说老红军是他的战友,这些年一直在找,现在终于找到了。大官要把老红军接到城里享福,老红军不去;给他钱,他也不要。村里人就问他,老红军说:“当年打仗的时候,那么多的人就在眼皮底下倒下了,能活着回来就是福气。要钱干什么?现在日子就好着哩。”

他们这代老红军太让人敬仰了,外爷也是这样的人。外爷回家后也一直没有给人提起过自己那些往事,有一年,少将回来省亲,和一帮儿时伙伴说起过去的事情,突然就问:“白朝定现在在哪里?”有人就说了外爷家的地址,少将来看外爷,就这样,外爷当过红军的事情人们才知道了。

月亮升上来了,透过窗棂,照在窑顶的墙上,照在那一个破旧的自行车外胎上,房间里的一切都显得影影绰绰。遥远的地方突然响起了狼嗥,一声过后,有一个短暂的停顿,然后又是长声嗥叫。狼的叫声低沉有力,就像从水窖里发出来的一样。

我说了昨天晚上遇到狼的情景,“怎么到现在还有狼,狼不是消失了很多年了吗?”

狗剩叔说,当初人多的时候,到处开荒种地,狼逼得没办法,就跑到了秦岭深处。最近几年,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土地撂荒了,狼就又回来了。

我问:“那你挖墓子见到过狼吗?”

黑暗中,狗剩叔笑了:“见过?只要挖墓子,就要和狼打交道,有时还和狼打得不可开交。”

说到挖墓子,我突然想起了以前看到过的一些电影和书籍,它们都将盗墓渲染得神乎其神,说什么坟墓里面有怪兽、毒箭,还有的说有什么专门吃死尸的蝎子、蟑螂。我问狗剩叔:“是不是这样?”

狗剩叔说:“那都是胡写哩,你想,就算有这些怪物,它们吃什么?早都饿死了。没有空气,也在墓子里憋死了。”

我一想,狗剩叔说的很有道理,我又想起了回家前刚刚看到过的一部名叫《天脉传奇》的电影,电影中的古墓里有着发射毒箭的铜人,还有火焰,我问:“这些东西有没有?”

狗剩叔说:“这些也没有,就算有毒箭,几百年上千年过去,箭杆早就朽了;火焰更没有,没人点火,哪来的火焰?就算古墓里有火药,过了这么多年,也早就失效泛潮,点不着了。”

狗剩叔已经是一个老江湖了。

我说:“很多书上说,你们都有缩骨术?”

狗剩叔笑着对我说:“你看你叔像不像有这种本事的人?”黑暗中他的牙齿闪闪发亮,“你叔有这本事都钻到财东家偷钱去了,谁还愿意钻墓子?”

窗外突然又响起了狼的嗥叫,这次,叫声非常近,好像就在耳边。

那个深秋的夜晚,我和狗剩叔在北方一间残破的窑洞里说着天方夜谭一样的传奇故事,狼在窑洞外的星光下嗥叫奔走,如果没有墙壁之隔,我们之间的距离仅有几米。我们的说话声,狼能够听见;狼流着口水的粗重的喘息声,我们也能够听到。那样一个刮着冷风的北方的夜晚,到底是狼在倾听着我们的谈话,还是我们在聆听着狼的交流?

那天晚上的情景,我相信我永远也不会忘记。

窑洞里散发着一种浓郁的霉烂潮湿的气味,还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臭味,狗剩叔的窑洞我相信至少有十年没有清扫,墙角上方的蛛网层层叠加,残破的旧蛛网像棉絮一样在清冷的风中飘飘荡荡,上面还黏着蜘蛛吃剩的昆虫躯壳。墙壁上裂开的缝隙里,潜伏着蝎子、蜈蚣等各种各样的多足昆虫,还有蛇。这些毒物都非常喜欢阴冷的环境,所以,四季不见阳光的窑洞就成了它们居住地的最佳选择。

我问狗剩叔:“你们挖墓子的时候,都有几个人?”

狗剩叔说:“旧社会的时候,挖墓子一般是两个人,一个人在墓子里,一个人在墓子外。墓子里的人把东西包裹好,墓子外的人就吊上来。但是,现在一般最少也有三个人,但最多也不会超过五个人。”

我问:“为什么是这样?”

狗剩叔说:“旧社会找到一个墓子,可以挖十几天,现在不行了,找到墓子,三天内就要出货,不出货就要换地方。公安抓得紧了,你在一处地方待上十天半月,谁看见都会怀疑的。挖墓子要多叫几个人,但也不是人越多越好,墓子只有那么大一坨地方,也装不下多少人。”

我问:“一年中的什么时候挖墓子?”

狗剩叔说:“挖墓子最好的季节是冬天,天寒地冻,没有人出来,所以最适合挖墓子了。另外还有麦子刚收割时候、秋庄稼长高的时候。”

我好奇地问:“大冬天适合挖墓子,这个我懂。为什么麦子收割和秋庄稼长高也适合挖墓子?”

狗剩叔抽了一口烟,从黑暗中浮现出的那张苍老的脸上荡漾着得意,他说:“你念的书多,可你不懂挖墓子,要说到挖墓子这门学问,叔算是行家了。”

我心中暗暗好笑,挖墓子还是学问?我掌握了这门学问能干什么?有什么用处?

狗剩叔说,麦子收割入仓,人就累瘫了,谁还关心野外有人在转悠。秋庄稼长高了,刚好就能挡住挖墓子的人。

我又问:“野外的地那么大,你咋能知道哪里就有墓子?哪里没有墓子?”

狗剩叔说:“我给你说啊,这挖墓子的学问很大,叔给你说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就只给你拣紧要的说。”

我静静地听着,窗外没有了动静,狼可能也在窗下静静地听着。

狗剩叔说,要判断啥地方有墓子没墓子,有很多窍门。听老人“讲古经”,村村都有那些见多识广的老人,他们说村子里的财东埋在什么地方,一般都八九不离十。看古书,古书里都有记载,当地的著名人物埋在了哪里,周围有什么特点,只要你费工夫找,一般也能找到。“可惜的是叔不识字,叔识字的话,早就不在这里住了,叔肯定都成了城里人。”

狗剩叔说,还有看地形。古人讲究背山面水,这就是好风水,这些地方肯定就有古墓。两边高中间低的地势,像圈椅一样的地形,圈椅中间的地方肯定也有古墓。“挖墓子的高手,也都会看风水。”

还要看土质。一般人看土壤,看到的都是一样的,盗墓人看土壤,就能分出个子丑寅卯来。土壤分生土、熟土、活土、死土等很多种。有经验的盗墓人一眼就能看出脚下的土有没有被人动过,多少年前被动过,没有动过那就肯定没有坟墓,动过就说明地底下有坟墓。不仅仅这样,盗墓人还能分辨出平平整整的地面下的坟墓,有没有人盗过,盗过几次,什么年代什么时候被盗的。

我越听越感到神奇。

狗剩叔说:“这还不算什么,还有更神奇的。”盗墓人到了下雪天都不会待在屋子里,都会到处走走,从雪粒中也能看出地底下有没有坟墓。

我惊讶地问:“这怎么能看出来啊?”

狗剩叔说:“地底下没有墓子,落下来的雪就是一片一片的;地底下有了墓子,落下来的雪就是一粒一粒的。年代越远的墓子,雪粒越细。”

我惊讶万分。

狗剩叔接着说:“最高级的是,闻一闻土,就知道土里面有没有墓子。”

“哦——”我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狗剩叔又吸了一大口香烟,烟雾中的那张脸显得异常诡异。他说:“挖墓子离不开洛阳铲,高手用洛阳铲从地下几米的地方铲上一撮土,放在鼻子跟前闻一闻,就知道有没有墓子、什么朝代的墓子。”

“哦?”

狗剩叔说:“人死了,尸体腐烂,就会发出一种气味,渗进土里,几百年几千年都不会散。高手一闻就知道埋了有多少年。”

“哦……”

我从不知道,盗墓还有这么多的讲究,还真的有这么高深的学问。

我又问:“挖墓子都需要些什么工具?”

狗剩叔反问我:“你栽过树没有?”

我说:“当然栽过树,农村孩子谁没栽过树?”

狗剩叔说:“挖墓子和栽树是一个道理,要先挖坑,不同的是,栽树挖的坑浅,挖墓子挖的坑深。”

我说:“我还是想不出来怎么挖墓子。”

狗剩叔说:“挖墓子最重要的工具就是洛阳铲,其余的还有铁锹、绳索、洋镐、蜡烛什么的,解放前用螺旋器,现在用洛阳铲,洛阳铲就是……”

狗剩叔突然住口不说了,又吸了一口烟,脸上的表情很怪异,我问:“怎么了?”

狗剩叔悄声说:“你趴到窗上看……”

北方的窑洞都挖得很深,最外面能够得到阳光照射,通风透亮,所以,土炕就盘在最外面;接着是灶膛,做饭的时候,烟火能够通过炕筒流出,便于加热土炕;最里面是堆积粮食的仓库。为了光线照射方便,土炕的炕头一定会有一扇木窗。天冷的时候,关闭木窗;天晴的时候,打开木窗。

我好奇地爬起身来,凑近木窗,突然与窗外一只绿色的眼睛撞在一起。那是一只狼的眼睛,它正透过窗缝向里张望。我惊惧地一跤坐倒,半天说不出话来,黑暗中传来狗剩叔的坏笑声。

狼似乎也受到惊吓,离开了窗口。

我为了平息怦怦乱跳的心脏,也点燃了一根香烟,问狗剩叔:“现在狼咋这么多?”

狗剩叔说:“每天晚上一过半夜,狼就在村子里闲逛。现在也不能打狼了,属于保护动物。”

窗外传来了刺啦刺啦的声音,那是狼在划拉包谷秆。我想看看窗外有几只狼,鼓足很大勇气,爬到窗口,又坐了回去。

“窑门关好了没有?”我颤着声音问。

狗剩叔说:“关了,也顶了,要不,狼早就跑进来了。”北方的窑洞门都是木制的,两扇,围着门轴转动,夜晚,闭上窑门后,先插上门闩,然后在闩子下再顶一根坚硬的槐木棍子,棍子一般都有手臂粗细。这样,窑门就无法推开,也无法抬开。

我问:“螺旋器是个啥?洛阳铲是个啥?”

狗剩叔说:“螺旋器就像螺丝一样,一圈一圈的,上面有个手柄,握着手柄的两边,向一个方向旋转,螺旋器的尖端就钻进了土层里,提起来,就带出来地底下的土,挖墓子的高手根据地底下的土,就能知道下面有墓子没有。”

我想,狗剩叔所说的螺旋器,可能就像城里人开红酒的起子,它们的原理也是一样的。

狗剩叔接着说:“现在没人用螺旋器了,都改用洛阳铲。洛阳铲就是一个圆筒,不过一面有缺口,就像马蹄铁一样,上面有手柄。洛阳铲也能带出来地底下的土,比螺旋器方便多了。”

我想,狗剩叔所说的洛阳铲的顶端,可能是U形铁,只是他不知道什么是U形。

螺旋器还能开红酒瓶塞,而洛阳铲则完全就是盗墓用的,是盗墓的专用工具。

我问:“发明洛阳铲的人可能也是挖墓子的吧?为啥就叫个洛阳铲?”

狗剩叔没有回答,突然对着窗户喊:“他妈的你听什么?谁给你说呢!”

窗外响起了轻悄悄的脚步声,渐渐远去了,狼挨了骂,就羞赧地走开了。

狼是一种非常聪明的动物,它能听懂人话,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听大人们这样说。

洛阳铲是盗墓人最重要的工具,它的发明者是一个洛阳人,所以就叫洛阳铲。

洛阳铲的历史很短暂,距今还不到百年。盗墓史上最恐怖的人物是民国时期一个叫做孙殿英的军阀,他也是盗墓史上除曹操之外的最著名的人物。这个土匪出身的军阀胆大包天,出动军队在光天化日之下掘开了慈禧太后的坟墓。然而这个土匪后来居然逃脱了惩罚,他把从坟墓里挖到的宝贝分批送给了国民党要员,保住了一条狗命。每每阅读历史,看到这里就让人感慨欷歔,这样一个恶贯满盈的人民公敌居然能够逃脱惩罚,可想而知那时候的政府腐败到了何种程度。

洛阳铲诞生在孙殿英盗墓之后。它的发明人外号叫李鹞子,还有人叫他李麻子。

鹞子是鹰的一种,飞得很高,喜欢吃鸡。小时候在北方的时候,经常能够看到高空中盘旋的鹞子,伸展开翅膀,慢悠悠地飞着,然而,一旦看到地面上没有防范的鸡,就像子弹一样落下来,挟着风声,雷霆万钧,聪明的鸡赶快钻进枣刺里,躲过一劫;而愚蠢的鸡只顾低着头发足狂奔,然而,跑得再快的鸡还是在跑,而飞得再慢的鹰也是飞,鹞子俯冲下来,再升空的时候,爪子下就抓着一只鸡了。小时候,大人们总是告诫我们,看到鸡跑远了,就赶紧追回来,别让它们离开村子。在那个贫穷的年代,一只老母鸡可就是一个银行啊,家中的油盐酱醋全靠鸡蛋钱来买。鹞子只能在野外逞威,不敢落在村子里,那时候山区养狗的人很多,狗又和鸡很有感情,凶猛的鹞子落在地上,又不是狗的对手。

那个人外号叫鹞子,可能就是说那个人很凶悍吧。而叫李麻子,则是说他的脸上有麻子吧。

传说中的李鹞子有一天去赶集,在集市外看到有一个卖甑糕的人在搭帐篷。搭帐篷需要在地上挖四个小坑,用来埋竹竿。卖甑糕的人拿着一个前面是圆筒、后面是长杆的东西,在地上墩一下,圆筒里就有了土,倒出来,再墩墩,又套出来土……李鹞子那一刻灵光一闪,急急忙忙跑回家去,让铁匠打造了一个U形圆筒,安上长柄,一试,果然套出了土,这就是最初的洛阳铲。

最初的洛阳铲后面安装着长柄,这样的长柄一般是竹竿或者韧性强的腊木杆,最长需要十几米,携带很不方便。后来,洛阳铲演变成了短柄,短柄的后面绑着长绳,这样携带就方便多了,绳子有多少米,就能挖掘到地下多少米。还有一种洛阳铲,采用的是螺纹钢管,层层相套,随意延长,想要多长就有多长。

洛阳铲最关键的是U形铲,弧度要恰到好处,太大太小都不行,太大了抓不上土,太小了倒不出土。另外,U形铲的钢质也要恰到好处,能够一直打进墓砖里,太硬了容易断,太软了又不够锋利。“这里面学问深着呢。”狗剩叔说。

我又问:“人站在地面上,墓子在地底下,怎么就能判断出墓子的方位?有没有挖墓子的时候挖错方向的?”

狗剩叔说:“以前没有洛阳铲,这种事情经常发生,自从有了洛阳铲,挖墓子就变得轻松多了。”

我不理解:“就这么一个铁铲,怎么就会引起挖墓子革命?”

狗剩叔伸直双腿,我们长时间盘膝坐在炕上,两条腿都变得麻木了,狗剩叔一边捶打着双腿,一边说:“你千万不要小看洛阳铲啊,这东西就是我们的大炮,有了它,再坚固的碉堡都能攻破。”

我问:“有这么神?”

狗剩叔说:“要挖一个墓子,先要用洛阳铲打洞,这样的洞一般十几米深,也有的几十米深。刚才我说了,高手按照挖上来的土就能知道下面有没有墓子。其实,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如果带上来的土有木炭、卵石、流沙这些东西,那下面百分之百就有墓子,而且是值钱的古墓。”

我歪头问:“这是为什么?”

狗剩叔笑了,黑暗中传来他戏谑的笑声:“你真是个书呆子,念书把你的脑子念成实心的了。你叔刚开始听人家这样一说,就知道是怎么回事。”

我也笑着,陪着他笑。

狗剩叔说:“挖墓子这个职业很长久很长久,古人下葬的时候,就要防人挖墓子,所以就设置了各种各样的机关。最常见的就是卵石和流沙,会挖的人就避开了,不会挖的人,一挖到墓室,上头的卵石和流沙就会流下来,把挖墓子的人都埋了……”

我问:“有人埋进去过?”

狗剩叔说:“被埋的人多了。我经常挖墓子都能看到死人骨头,那都是被流沙和卵石埋的人,都是挖墓子的。”

我问:“卵石和流沙是为了防盗的,那木炭呢?”

“木炭是防潮的。人埋在地底下,很潮湿,用不了多久,人就会腐烂。而如果有了木炭,木炭吸水,人就会干爽,就会保存很长时间。哎,你知道木乃伊吗?”

我很震惊,不识字的狗剩叔居然还知道木乃伊。

狗剩叔说:“我是听人家说的,说是外国有一种木乃伊,能保存几千年,就是因为墓子里放的是木炭。所以说嘛,只要你拿洛阳铲铲出来木炭啦流沙啦卵石啦,那下面百分之百就有墓子。”

我问:“墓子这么大,你怎么就能判断墓子的方位?”

狗剩叔说:“想着哪里有墓子,就先用洛阳铲打洞,打出了木炭什么的,就再围着这一个洞打。就这样,一般需要用洛阳铲打50个左右的深洞,就知道了墓子在地下的什么位置、墓室的朝向什么的。”

“挖一个墓子需要多少天?”

“一般需要三五天,也需要三五个人,要先挖,挖出一个竖井,然后放炸药,炸出人能够钻进去的洞。挖墓子的人都很瘦小,这是为了方便钻进去。刚炸出洞,千万不能进去,人一进去就是个死。要先用荒草什么的把洞口盖好,让旁人看不出来,第二天再来,硝烟散尽了,人才能进去。”

“那炸药会不会把墓子炸坏了?”

“哎呀,叔说你是个书呆子,你还说你不呆。炸的时候,肯定不能放在墓室的上面,要放在墓室的前面或者后面。炸出洞后,人钻进去。这个洞要比墓室还深。人用绳子吊着,不得上来不得下去,拿着洋镐在侧面挖,挖进墓室里。挖出来的土就用双脚蹬到深洞里。”

“黑咕隆咚的,这可咋挖?”

“旧社会的人用煤油灯,后来用蜡烛,现在的人都用矿灯,戴在头上,挖起来很方便。黑咕隆咚倒不怕,最怕的是臭气和水。死人的气味散发在土里,你一挖出洞,臭气又会聚在洞里,把人能熏死。每个坑的行情也不同,分为生坑、熟坑、干坑、湿坑。”

“这是咋区分的?”

狗剩叔说:“生坑就是没有人挖过的坑,东西没有被盗过;熟坑就是有人盗过,但是一般还能再挖到东西;湿坑就是墓室里有水,这是非常可怕的,弄不好人会被淹死;干坑就是里面没有水。”

我现在对狗剩叔佩服万分。我从来没有想到盗墓居然如此博大精深,尽管它几千年来从来都不登大雅之堂。

一生贫穷的狗剩叔很豁达,他已经看穿了生死之事。他说:“有的人一辈子和人闹意见,总想着整人害人;还有人一辈子都想多吃多占,最后死了,还不都成了骨头架子。所以啊,人一辈子啥最重要,你知道吗?”

我问:“啥呀?”

狗剩叔说:“身体啊,身体好了,一好百好,其余的,球都不顶。要那么多钱,花得完?要那么多的房子,住得完?人死了,都装在棺材里,穷人富人都是一样的。在世争哩抢哩,死了都是一样的。”

我说:“人最后都要死,那在世这几十年咋个活才算是活?”

狗剩叔说:“甭和人争抢,甭给自己肚子装气,自己想咋个活,就咋个活,只要自个儿高兴就成。”

狗剩叔算是活得很明白。

《暗访十年:第3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