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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我的心中“不舒服”,那还是很轻松的说法,应该说我的心头很沉重。
  但自然,过了几天之后,我也将那件事,渐渐忘记了,直到第七天,我和我的妻子白素,从一个朋友家中出来。那晚月色很好,我们的车子停在相当远的地方,是以我们慢慢走着。
  那时已经是午夜了,街道上很冷清,情调很不错,可是,突然之间,从横街中,呼啸着冲出了七八个人来,那七八个人的动作十分快,一下子就将我们围住了!
  而且,我立即就看出,那七八个人中,有一个面对着我的,正是那天打架,给我抓住的那少年!
  现在,他和他的同伴,年纪都差不多,每一个人的手上,都握着一柄尖刀。
  那少年人本来大约是想抢劫过路人的,他一见到了我,发出了一下吹啸声,他手中的刀尖,精光闪闪,挡住了我,狞笑着,道:“兄弟,原来是你!”
  那七八人中有几个七嘴八舌地问:“怎么,你认识他?他是谁!”
  他们之中,也有的用贼溜溜的眼睛打量着白素,道:“嗨,跟我们去玩,怎么样?”
  白素自然不会在那样的场合下吃惊,她只是觉得事情太滑稽了,在她的眼中看来,那些小流氓和纸糊的实在没有多大的差别。
  我伸手向那少年一指,道:“那天你在警局,一定未曾吃过苦头?”
  那少年一直哼笑着,突然大叫了一声,道:“弟兄,这人我要他的命!”
  他那种凶狠的神情,令我呆了一呆,我想问他,为什么他和我的仇恨如此之深,我也想问他,他是不是知道,如果杀了我的话,会有什么后果。
  但是,我根本没有开口的机会!
  随着他的那一下凄厉的怪喝声,至少有三个人,一起向我冲了过来。而在那一刹那间,我起了一阵恶心,我感到向我扑过来的,不是三个人,而是三条疯狗!
  在那样的情形下,除了采取行动之外,我自然不能再做别的什么了。
  我身形一挺,突然飞起一脚,向冲在最前面的人,疾踢了出去。
  我也不知道一脚踢中了那人的什么地方,但是我听到了一下干脆的骨裂之声。
  接着,我也向前直冲了过去,当一柄尖刀,突然剌到了我的面门之际,我倏地出手,抓住了那手腕,用力一抖,“咭”地一声响,又听到了腕骨断折声。
  我的左手肘也在同时撞出,因为另一个家伙,在那时自我的左面攻来。我的左臂上,被那家伙的小刀,划出了一道口子。
  但是当我的手肘,撞中了他的胸口之际,他至少给我撞断了两根肋骨!
  在另一边,另外两个小流氓在白素的手下,也吃了苦头,一个小流氓双手掩住了脸,血自他的指缝之中流出来,也看不出他受了什么伤。
  另一个小流氓,弯着身子,汗自他的额上,大滴大滴淌下来。
  还有几个人看到这种情形,都呆住了,他们的手中还握着刀,但是他们的情形,就像是被拔光了毛的鸡一样。
  我拍了拍双手,向他们走了过去,冷冷地道:“怎么样,还有人来动手么?”
  我一面说,一面直向那个少年走了过去,那少年转身想逃,但是我一伸手,便已抓住了他的衣领,一手捏住了他的手腕,将他手中的刀,夺了下来。
  那时,其余的几个人,受伤的也好,未曾受伤的也好,都已急急逃走了。我将那少年的手扭了过来,冷冷地道:“到警局去,我想这一次,你不会那么快就出来的了,兄弟!”
  那少年仍然用那种目光瞪着我,我也不去理会他,一直将他拉到了碰上警员,才将他交给警员。
  自然,我们免不了要到警局去,等到从警局中出来之后,白素才叹了一声,道:“你觉得么,这些人,他们简直不像是人!”
  我也叹了一声,我早已有那样的感觉了。
  白素和我一起向前走着,她又道:“你有没有感到,人在渐渐地变了。”
  我呆了一呆,道:“你的意思是──”
  白素道:“我是说,人在变了,变得越来越不像人,越来越像野兽。人类的进化,在我们这一代,可能已到了尽头,再向下去,不但没有进步,反而只好走回头路,终于又回到原始时代!”
  我苦笑着,道:“你这样说法,倒很新鲜。”
  白素挽住了我的手臂,道:“我也是有感而发的,你还记得么?明天,章先生要来,他是群众心理专家,你不妨向他转述一下我的意见。”
  不是白素提起,我几乎忘了这件事了。
  在这里,我当然得介绍一下那位“章先生”。我未见章达,已经有好多年了,我和章达分手的时候,我们全是小孩子,我们都只有十一岁,章达的父亲是外交官,他要离开家乡,到外国去了。
  在那样的年纪,到外国去这件事,对两个未曾见过世面的小孩子来说,简直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我和他曾撑着船,在瘦西湖中荡了整个下午,然后,还曾在一座庙中,当着神像,叩了三个头,结义兄弟。当叩头的时候,口中念念有词,念的全是从旧小说看来的那一套,什么“但愿同年同月死”之类。
《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