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
傻蛋叫道:“我好怕。”谭爷伸手在他的脑门上按住,和蔼地说道:“一会就好了。”我扑上前,用尺子将毒蛤蟆打飞了:“傻蛋,快跑。”傻蛋脸色忽变,不高兴地说道:“我老爹给我治头痛。你是坏人……”
傻蛋被按住,却张开嘴巴,吐出了黏黏的金蚕蛊。肥肥的身子上,还沾了白饭米粒,扑倒翅膀,在暗室里面还发出翅膀扇动的声音。
风吹进来,地上面的头发吹走了,这些头发是傻蛋的头发,被风吹走,好像吹走了傻蛋的身份。我想,很快傻蛋就会死,谭昭就会活过来的。
金蚕蛊当然有各种各样的养法。一般是放在瓮里面,深埋土里面,让各种毒虫进行厮杀,最后活下来的就只虫子,颜色金黄,和金蚕相似,就成为金蚕蛊。
傻蛋吐出来的金蚕显然不是放在瓮里面养成的。
如果我没猜错的。傻蛋就是那个瓮。这种金蚕蛊就是在傻蛋身体里面养成的。傻蛋身上有各种虫子的撕咬,他们钻进了傻蛋的体内,为了争夺生存权,最后形成了这样一只无敌的金蚕。
屋外面传来了惨叫声,却被雨声盖住。来的警察一共有七个,正符合谭爷的要求。
我喊道:“傻蛋,我是救你。快把金蚕收回去。”傻蛋根本听不懂我的话。眉头一皱。金蚕箭一样射过来。我在地上面一滚,到了门口。虫尺虽然拿在手上面,上面八个刻度我却不会用。金蚕蛊又飞来,我急忙后退了门外,跌倒水中。
身上被泥水打湿。土屋面前木盆已经灌满了清水。
金蚕蛊扑腾翅膀守在门中。不再向前。追来的六个警察都倒在了屋檐下。胡春来全身湿透。屋檐下雨水冲开的罐子里面,已经开了。吴振的脸色铁青,全身瘫痪在地,两只蜈蚣爬过来,他一脸无辜地看着我,似乎在向我求情,让我救救他。
我爬起来,将几人拉起来,觉得每个人身子冰冷,眼珠子呆板,好似中了极强的蛊毒一样,更是少了一丝魂魄一般。我心中奇怪,即便是蛊虫上了身,也不至于会这个样子。为何六人倒在地上。胡春来道:“鸡蛋……是鸡蛋……你一走。小张嘴巴厘米的鸡蛋就破了……”胡春来全身僵硬,说完这两句话,已经没有力气。
我把六人全部拖到了屋檐下,从窗户看过去,屋里面红光更浓。从坛子跳出的大肉球落在了傻蛋的头上。傻蛋问道:“老爹。我肚子饿了。要不我去煮米饭吧。”
谭爷汗湿重衣,啪啪了傻蛋的身子,让他不要说话。
大肉球趴在了傻蛋的脑袋上面,隐隐有七根红线一直衍生到屋外。六根落在了屋檐下面的警察,另外一个伸到了二十米外平房的小张身上。
金蚕蛊扑着翅膀,又飞刀到窗户上。肥嘟嘟的身子停在空中,一双很小很小的眼睛看着我。
我的全身发冷,深吸了一口气,默默地集中注意力:“是要去救你的主人。它快要死了。”我尝试着去感受到金蚕蛊的意念,但金蚕蛊的意识复杂,好像一团混乱的毛线,似乎排斥着我的感念,还是充满了敌意。
谭爷哇地一声,吐出一口黑血。
风中油灯在摇晃。谭爷将身后的坛子五个罐子拿起来。我感觉五个罐子里面,都是充满了恐怖,会是什么样的虫子的。
我没看清楚是什么虫子。五只虫子就电光火石一般钻进了谭爷的身子。谭爷身子摇摆不已,如同风中风马,控制不住知自己。
我顺着窗口喊道:“谭爷。你不能……”
谭爷凄然一笑,从那一只孤眼之中流出了泪水:“让我承担一次罪恶,让他活过来吧。”谭爷口里面念着口诀,肉球慢慢有了形状,似乎有了双手,而且还长出了双腿。肉球似乎慢慢地伸进了傻蛋的脑袋面。
傻蛋喊道:“爸。我疼……”
我跺脚,知道不是谭爷的对手。我咬牙伸手将金蚕抓住,金蚕扑腾翅膀,张开嘴巴就咬。金蚕蛊毒天下无双,一股麻木的感觉侵袭全身。我顺着窗台往上爬,拨开了木条。
金蚕蛊毒钻的很快。饶是我吃了五条至宝的虫子,还是觉得那一股恶狠狠的霸道阴邪的气息,顺着手臂传进了我的身子里面。
借助金蚕蛊虫的这么一咬住。我第一感受到了傻蛋的思维。
傻蛋似乎自小生长在一个阴暗的地方,他受了很多苦。后来遇到了一个独眼的人,伸出宽厚的手和蔼地说道:“傻蛋。从此之后你就是我儿子了。”我从窗台下面跳下来,将金蚕蛊往傻蛋身子打去,骂道:“快去救你的主人。”
谭爷钻进了五条蛊虫。他的动作已经变慢了。慢了很多。谭爷道:“我求你,不要过来。不要过来。”我挪着步子,走了两步,将虫尺拿在手上面,抓了一把椅子:“我……我……不得不这么做……”谭爷的泪水嗒嗒地流下来,流出了黑色的鲜血。
金蚕蛊似乎感受了傻蛋的性命垂危。
傻蛋闭着嘴巴不让金蚕蛊虫钻进去。蛊虫最后从傻蛋肛门钻了进去。
我挪着步子,走到谭爷面前,将椅子抬起,猛地看准了方向,朝谭爷的脑袋砸去……
☆、第二十章 失败的招魂
就在这一瞬间。原本坐着的傻蛋站了起来,伸手将椅子紧紧地顶住了。我的嘴唇肿得跟火腿一样,全身无力。
傻蛋猛地一用力,就将我掀翻在地上面。我被金蚕咬了一口,虽不致命,但体内的五虫化解蛊毒,也需要时间。
我踉跄地倒在地上面。
鼓鼓地蛤蟆又跳了起来,落在我的大腿前面。我更加动弹不得。谭爷咬了舌头,又吐了一口血,把身体最后的潜能逼出来了。傻蛋将我推翻在地上面,又重新坐了下来。
谭爷站在桌子面前,饭碗筷子堆在墙角上。桌上面是拨浪鼓虎头鞋还有两件衣服,刚才没注意看,现在才发现其中有一件还有陈旧的血迹。虎头鞋是三四岁时候穿的。拨浪鼓是七八岁时玩的。衣服则是到了十多岁才能穿的进去。这几样东西应该都是谭昭的。
从准备的东西来看,谭爷是要给十三岁死去儿子招魂。
不过他站着的位置有些不对劲。一般的招魂的巫师,应该是面对西方的。因为西方是幽暗之地。
谭爷对着北方,把北边当成是幽冥之地,在那里有亡魂。他的血已经变黑,用手指在脸上涂满了奇怪的花纹,很像是古老巫师常常画过的图案。直到几年后,在博物馆里面,我见过这种图案。其实在魏晋佛教传入中国之前。尤其是夏商时期的许多巫师,都把北方当成了幽冥之地,招魂都是面对北方,因为北方是幽寒之地。“死去魂魄归于北方”,这是本土巫术信仰。
我明白,谭爷的虫术和招魂巫术十分古老,传到现在已经有很长的历史。谭爷开始念到了谭昭的名字,叫了很多次。
人的灵魂由魂和魄构成。招魂其实就是招魂复魄。在死者生前的衣服上面,与死者保持着极其神秘的联系。而名字自出生就跟着人,招魂的巫术喊着名字。魂和魄到了一起,就在落在死者的衣服上面。然后再把衣服给尸体穿上,这样子就能达到魂魄进入身体的目的。
但是招魂术从本质上只是可以知道死者的一些心愿,并不能真正地让人复活过来。在我研读早期儒教信仰之中,儒教就提倡“复,尽爱之道也。”即便是魂魄复合,在很短的时间里面也会散去。
谭爷要做的就是把谭昭的魂魄放在衣服上面。他即便是魂魄复合,想了办法让魂魄寄生在傻蛋的身上。也会面对很多很多问题。比如阴差找他。又比如谭昭会不会乖乖地停在傻蛋的身上。
蛊毒的发作越来越明显,我的半边身子麻木了。即便是有五虫的镇压,蛊毒还是对我的身体造成了伤害。而且还有一只蛤蟆蛊在这里。我躺在地上,眼皮越来越重。
傻蛋头上的肉球已经相当奇怪。很快就发生了奇怪的事情。谭爷开始跳了舞蹈,挥衣怒号,喉咙里面叫着很奇怪的字词。我能听懂的只有话语里面夹杂“谭昭”“谭昭”。
为什么找七个警察,为什么他们的魂魄被大肉球勾在一起,为什么谭爷自己把五条养出的毒虫吃尽肚子里面?
这个复杂的过程仪式之中,我能够看的理解只是很小一部分。我或许知道其中的原理,却不懂如何操作。谭爷跳完之后,屋里面的油灯晃悠悠的,好像在幽暗处有了一个魂魄出现。我身上还有牛眼泪,但是此刻已经伸不到去把牛眼泪拿出来,涂在眼皮上面。
但是谭爷的嘴角微微翘起,好像是笑了。我想大概是谭昭回来了。站在油灯下面,没有动。谭昭是十三岁死去,这个数字不是一个很吉利的数字。
此去经年,悠悠十五年。只比杨过苦等妻子小龙女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