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安娜山上的牧歌(上)

我正在圣安娜群山的南部山脉为读者们写信。这里山峦层叠,名目繁多的山峰从俄勒冈州一路绵延至加利福尼亚州南部,继而到达墨西哥的索诺拉61。我和阿纳海姆码头酒馆的老板马克斯·尼布伦抵达这里时已是夜晚,这是我平生第一次在杳无人迹的荒郊野外过夜,而这个夜晚也因此注定让我毕生难忘。

我们在一个叫杰克·哈里森的人那儿落脚,他让我想起了鲁滨逊·克鲁索,因为他和漂流记的主人公一样离群索居,身边只有一条狗和一柄枪作伴,还有一顶帐篷为他挡风遮雨。这位鲁滨逊的追随者已经不年轻了,看上去有五十开外的样子,他的长相让人望而生畏,要是在以往只身一人的旅途中碰到类似的人物,我肯定会毫不犹豫地握紧手枪。他穿着法兰绒衬衫和一条黇鹿皮裤子,头上戴着一顶破破烂烂的墨西哥草帽,破损毛糙的帽檐遮住了一张胡子拉碴,让人不寒而栗的脸。马克斯把我们介绍给对方,这个山里人重重地握了握我的手,说了句“你好”,然后很快走进山谷开始生火做饭。我和马克斯把坐骑拴在橡树上,然后卸下了马具。树底下的苜蓿长势丰茂,我们的马匹开始大口大口地享用起晚餐来。我和马克斯走到帐篷底下坐下来,点上一支烟等候开饭。

我打量四周。黑黢黢的山峦层层叠叠地围绕着峡谷,只有山谷底下一条南北走向的幽深的山涧突破重围。这里的一切看上去原始神秘,阴沉幽暗。山谷周围高悬着绝壁断崖,仿佛是一个大发雷霆的巨人为了发泄怒气随手抛掷巨石,不经意中一块块叠加而成一样。我总觉得这些庞然大物随时都会松动,而后轰然坍塌,坠入谷底。夜色如水,更加放纵了我满脑袋的狂思乱想。明晃晃的月光在纹丝不动的岩石四周勾勒出一道银边,让原本溶于夜色的岩石轮廓显得格外清晰。夜间的各种声响交织成一片,于是,周围的一切更像陷入重重魔咒一般。在长满树丛的岩石裂隙中,山猫发出嘶哑绵长的叫唤,听得旅人心里发毛,还有猫头鹰的啼叫和马匹的嘶鸣更加平添一份凄恻惶惑。我的狗显然不太适应野外夜间的喧嚣骚动,于是竖起了鼻子冲着月亮狂吠起来。而我那只驯养多日的獾也像是受了惊吓一样,一骨碌爬上我的膝头。这一切却让我心驰神往。虽然我骑着一匹可怜的老马一路狂奔三十里地,浑身的骨头就跟散了架似的,不过我是肯定不会效仿身边的马克斯,他竟然在帐篷前铺上了一条毯子,兀自躺下,倒头便睡。

这一刻,我忽然感到饥饿与疲惫一扫而光,在无边的沉思中我不由感慨孩提时代的梦想如今终于变成现实。那时,我总是幻想着有朝一日能静静地凝望荒无人烟的大地,那里还没有被人类的文明所侵占,自然万物便是至高无上的领主,它们无拘无束,放任自然地生长、繁衍。与古老的大自然亲密接触,置身于库柏笔下未经砍伐的森林、草原,这便是我渴望多年、一直秘而不宣的至高幸福。现在,未被人类荼毒践踏的大自然正呈现在我的眼前,它从四面八方将我团团包裹,我的肉身,我的精魂,还有我所有的感知都深深地沉浸在无边无涯的大自然中。我觉得自己如同一颗即将坠入大海的雨滴,自我正在慢慢地消失,直至与大自然融为一体。

今天对我而言意义重大,直到进入群山这一刻我的旅行才算真正地拉开了序幕。难道只有乘着豪华游轮漂洋过海,坐着舒适的铂尔曼列车穿越草原,然后住进豪华旅馆,第二天到城里四处观光才算得上是旅行吗?像这样来自文明世界的旅行家和探险家在旅途中究竟能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呢?他就像一口老旧的行李箱一样被人从这里搬到那里,仅此而已。他所能发挥的唯一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作用就是掏钱埋单。然而在远离文明社会的蛮荒之地,旅人的角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他必须积极主动地去面对所有一切。在旅程中,手里的来复枪是你必备的护照和车票,两条腿便是跋山涉水的交通工具,有时候一匹尚未被完全驯服的野马能帮上忙,成为代步工具,不过正当你向群山迈近时,它会翻动着一双受惊充血的眼睛,这时,你必须先下马,然后拿根套索将它勒个半死好让它就此学乖,若不然它肯定会抓住一切机会把你狠狠摔在地上或是掉过头来猛地咬你一口。

在野外,你唯一的向导就是你的本能。你露宿在沐浴着星光的岩石裂隙里,不过,你得事先赶走栖息在那里的蝎子和蛇。如果你想取暖,就得学会自己生火,你的食物就是你捕猎的收获。睡觉时你得时刻保持警惕,随时防范暗处有什么奇怪危险的动静,只要一有风吹草动,你就要立刻爬起来,当你的狗竖起鬃毛开始狂叫,你就得马上抄起来复枪。总之,你必须像一个真正的男子汉那样去克服旅程中的艰难困苦,你必须激发所有尚未被安逸的城市生活磨灭的勇气和毅力去面对危险之境。旅途中所遭遇的一切完全取决于你自身,取决于你的男子气概和深谋远虑。你不能有片刻的喘息与放松。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不同之处,那就是你不仅是一个观光者,同时也是一个发现者。你必须承认,只有积极投入充满变数的旅程,这样的经历才是名副其实的旅行。

经过一番艰难跋涉,我终于暂别加利福尼亚的尘嚣,进入了泰米斯克、圣安娜和圣贝纳迪诺山脉。现在,我有好几个月的时间去亲自体验男子汉的旅行。所谓加利福尼亚文明世界是指沿着海岸由北及南从俄勒冈一直到圣地亚哥的所经区域。圣地亚哥地处加利福尼亚州和位于墨西哥境内下加利福尼亚的边界。在北面,特别在旧金山附近,文明地带幅员辽阔,几乎从太平洋一直延伸至内华达山脉,后者如同一道分水岭,将富含金矿、荒凉冷寂的内华达州摒除在外,而界内的区域却人烟繁织,几乎和整个波兰王国的人口相当。美丽的河谷点缀着群山,青山绿水间袅袅地飘荡着人间烟火。

数月之前,我曾站在迪亚弗洛山顶俯瞰着脚下的村落。当时正值破晓时分,氤氲的晨雾将空气晕染成了一片迷离的绯色,薄雾的这一边荡漾着一片如同翡翠般碧绿的海水,无数的桅杆、风帆还有五颜六色的小旗子在碧波中起伏飘荡。而薄雾的另一边,大地正从睡梦中缓缓醒来,那儿风景如画,令人心旷神怡,相信站在悬崖峭壁上的撒旦再也找不到比眼前更美好动人的事物来诱惑耶稣基督了。蜿蜒的溪流闪烁着碎金似的波光环绕在青翠的山谷间,恍若为群山缠上了金丝银带。这里同样坐落着许多城市,东方的第一道曙光轻吻着数不清的教堂尖塔和圆顶:那里有大城市旧金山,规模稍小一些的奥克兰、海沃德、贝尼西亚、加利福尼亚的纽约和布鲁克林62、圣莱安德罗、圣马特奥、瓦里豪、马丁内斯、圣巴勃罗,还有位于萨克拉门托河畔与河流同名的加州首府。

纵目远望,这些城市都建在以迪亚弗洛山为圆心的辐射范围内,可想而知这里的人口有多密集。若不是头顶着一方湛蓝的天空,若不是扑面而来的晨风中带着燠热的暑气,若不是周身飞舞着蜂鸟和大朵金色的蝴蝶,若不是一轮骄阳在空中喷吐着炙热耀眼的火焰,若不是因为所有这些接近赤道的气候特征,我几乎以为自己是站在布鲁塞尔圣古都勒教堂的塔顶,俯视着人口稠密的城郊,那里已建立起高度发达的城市文明,周边地带景色怡人,如同一个巨大而美丽的花园。在两座城市之间星星点点地散落着农场、磨坊、风车和数里长的流槽,它们时而被苍翠的香桃、柏树和桉树包围,时而被柔弱无骨的常青藤、野葡萄藤蔓缠绕,时而又被在房舍边上站岗放哨的棕榈树的巴掌叶子装点。

从旧金山一路往南直到圣地亚哥,类似人烟阜盛的文明地带逐渐越来越狭小。这倒不是因为土地越发贫瘠的缘故,相反,在人口众多的海岸区域,土地反不及人迹罕至的深山峡谷肥沃。人们之所以喜欢在沿岸地区驻扎安家,是因为他们想紧挨着城镇特别是港口,这样一来他们就更容易为自己的劳动成果找到销路和市场。不过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加利福尼亚州的总人口原本就不多,在这片六千多平方英里的广袤大地上只生活着七十万人口,故而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何偏远地区虽然土地丰饶却始终乏人开垦了。

当你从阿纳海姆出发,沿着山脉走向继续东行,当你的坐骑穿越圣安娜河宽广而多沙的河床,你便会发现自己已经离开了经过精心规划、建满了私有宅邸的文明地带,离开了受美利坚合众国法律条规管辖庇护、人际关系梳理有序的文明社会。在圣安娜河的另一边,美国的疆域继续延展,然而那里不再人流如织,你只能看到零星几个拓荒者或印第安人,大部分地方几乎渺无人烟,这些土地正等待着拓荒者前去开垦耕种。那里无法可依,只有野蛮残酷的私刑,以下描述可以概括私刑的主旨: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要有人侵犯人身安全和私人财产,等待他的只有一种处罚——绞刑。幸好山里人生性正直善良,私刑才没有像脱缰的野马那样四处贻害。

这里的土地被分割为许多块面积为一百六十英亩的标定单位,不过这个数字并不准确,因为从来没有哪个土地勘定人员亲自来到这片偏远荒芜的山地进行勘探测量。法律允许每一个美国人或准备入籍的移民标定一百六十英亩的土地,只要他能在十年内为每英亩支付1.5美元,等到十年后,土地便无条件地归个人所有,他可以自由变卖、转赠或租赁,总之土地可以任他随意处置。向政府缴纳土地登记费的义务其实只限于一纸文书,因为当拓荒者占有一块尚未被认领的土地,在那里开荒耕种,建屋盖房,即便他没有支付一个子儿,也不会有任何法律能将他驱逐出去。

一看到有如此宽松的政策能让人易如反掌地获得土地,再加上这里的山谷几乎随处都覆盖着古老茂密的橡树、梧桐和月桂树林,也许你会想当然地认为拓荒者们会迫不及待地蜂拥而至,可是事实却并非如此。至于原因我之前已经有过论述——没有人!如果美国东海岸和加利福尼亚州之间不是隔着千山万水,那么成千上万一无所有、失无可失的移民一定会如潮水般涌入这片荒凉之地。另外,不要说从欧洲启程,就算是从东岸的纽约、费城、华盛顿或波士顿启程来加利福尼亚,单论旅资就已经超过了两块标定土地的登记费。

至于住在城市里的居民,他们无一例外都从事着这样或那样的工作,也就是说,他们都是工商业人士,在他们眼里,扎根山区然后认领一块什么都没有的荒地简直无利可图。另外,一个土生土长的美国佬也绝不会为了欣赏湖光山色,躲避城市的纷扰喧嚣,享受隐居独处的安宁或为了任何与陶冶情操、修身养性有关的理由而投身于大自然的怀抱。而且,也的确没有现成的路径可以直达那些秀丽的山谷。

西班牙语“卡农”一词准确说来意为“峡谷”。无论峡谷是豁然开朗还是逐渐变宽,只要在群山的围绕下形成了开阔的山谷,那么人们便可以在那里饲养牛羊,养殖蜜蜂甚至耕种田地。不过类似的山谷一般都位于群山深处,只有沿着溪流的河床才能进入腹地。入口处可能就是在乌克兰语中被称为“山崖”的一处巨大的岩石裂缝,底下浪花击石,水流湍急,四处的崖壁陡然坠落,有时甚至深达二三百英尺。

这些孕育溪流的沟壑必定是天底下最幽深昏暗的地方了。溪谷底下终年不见天日,因为崖壁顶端长满了郁郁葱葱的树木,枝桠相互交错勾叠,宛如在溪流上方撑开了一顶巨大的华盖,它遮住了天空,也挡住了旅人的视线。还有盘踞在峭壁上的野生啤酒花藤,野葡萄的藤蔓,它们和其他不知名的蔓生植物一起恣意生长,无限蔓延,它们的须藤彼此痴缠团绕,如同无数纤细柔长的手臂死死勒住彼此再也无法分离,于是一道厚重密实的绿色垂幔仿佛从天而降忽又悬于半空,厚实得连日光都难以穿透。有时候,旅人会错以为自己行走在某条地下通道。有时候,头顶上的天然华盖难得露出了一丝缝隙,旅人刚要庆幸终于能看到一线蓝天,可当他一抬头,盘旋徘徊的秃鹫、渡鸦、鹰隼,还有耳旁萦绕的呕哑嘲哳也会让人一瞬间败了兴致,坏了心情。

等到太阳西沉,溪谷的深处回荡着阴恻恻的嘶鸣吼叫,一声接着一声直抵耳膜,听得人胆战心惊,濒临崩溃。当山顶的太阳收尽最后一丝余晖,所有的野兽开始倾巢而出去往山涧小溪旁饮水。小鹿和羚羊最先抵达,然后是大角羊和长着白色斑点的北美野山羊,前者的头顶上竖着一对镰刀般的犄角,大得几乎碰到了后背。在它们之后紧跟着山林中的掠食者。一身红皮银袄的美洲狮在暮色中缓缓走来,它脚步轻悄,发出的动静不会比游走于草丛的灰蛇更大。猞猁在岩石裂洞深处竖起了脑袋,不怀好意地转动着贼溜溜的眼睛。山猫蹑手蹑脚地在树丛中不停穿梭。远处还不时传来从高空坠落的石块与峭壁碰撞时发出的沉闷的撞击声。恐怖的山林之王灰熊正拖着日间被骄阳折磨得筋疲力尽的身躯,迈着沉重的步伐走向溪流,准备跃入清冽的溪水中洗去疲乏与暑气。

许多溪流的必经之地遍布着大大小小的岩石,马车和马匹都无法轻易穿行,尤其当这些石块上还长满了滑溜溜的苔藓。在冬天的雨季或是春潮满溢的时节,平日里娴静温柔的溪水便会露出狰狞的一面,瞬间变身为势不可挡的洪水猛兽。咆哮的激流将住在山谷中的拓荒者与外界完全隔离,他们只好熬一天算一天,所有在文明社会中能享受到的安逸舒适便成了他们连做梦都不敢想的奢望。

如果山谷地势开阔,那么那里的风景自然更加美丽,土地更加丰饶,人们也因此更容易到达那里。当他们发现一处尚未有人踏足的地方,便自言自语道:这里归我了!要知道在任何荒凉的地界,是不会有人来质疑你对土地的所有权的。不过虽然占地容易,要在那里安家度日可就不那么简单了。拓荒者大都是些没有妻儿的贫民光棍。对这样的人而言,能来到山中,选择山谷落脚是再好不过了。他对自己说:“我就在这里扎根了。”可是,要想扎根,你就先得建造栖身之所。除了一柄短斧、一把铁锯和一个钻子,他再也没有其他工具,而建造房屋势必要砍伐相当数量的木材。当面对着原始森林中一棵棵长了起码一百年、树干的横截面足有好几英尺宽的参天大树,他到底该从何处下手呢?一棵树干黑漆漆的巨型橡树边耸立着一棵白色树皮的悬铃木,旁边是一棵同样粗壮的灰色橡树,紧挨着它的核桃木树干无比坚硬,斧子砍上去就像是敲打在石头上一样,只听见“砰砰”声四处回响。山核桃木边上长着一棵月桂树。森林里的一切被蛇群般的藤蔓统统缠绕在了一起,如同一张铺天盖地的大网,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辽阔的森林仿佛因此团结成了一个刀枪不入的整体。拓荒者必须在这样一片原始丛林中披荆斩棘,清理出一方安身立命之地,然后砍倒那些高入云端的大树,并将它们拖运到空地上,你不难想象难度有多大,任务有多艰巨!在之后搭建小屋的过程中,孤立无援的拓荒者还得用尽力气、想方设法地搬动那些原木、椽子,把它们一根根往上垒。有时候他得拖着那些较为纤细的树木走上一两里地,而后沿着乱石丛生的河床艰难跋涉。与此同时,你还得扛着一柄沉重的枪,若是没有它,你将寸步难行,一来它能保护你,二来你得靠它捕获猎物来填饱肚子。很显然,单单搭建一栋小屋几乎已经让你力不能逮,所以可想而知为什么拓荒者的人数屈指可数了。而选择这条生存之道的人大多是那些流离失所的单身汉,他们语言不通,身无长物,却又不想仰人鼻息,所以除了在荒野中自谋生路之外他们别无选择;也有人是因为遭遇了重大变故,于是被迫亡命天涯;还有些郁郁不得志的苦闷之人想逃避红尘烦扰,便义无反顾地扎进荒山野林过上清苦的隐士生活;最后,还有那些不同凡俗的冒险家们,他们视金银为粪土,唯有大自然中粗犷豪迈的自由才是他们至高无上的追求。

可是就像羊倌会挑出羊群中弱不禁风的羊一样,拓荒者们同样要经受优胜劣汰的考验。在这场不公平的竞争中,弱者注定失败。所以,最后在荒野中扎下根来的人都拥有强健的体魄和坚韧的意志。可以说文明世界派遣出其最强壮的成员为日后文明进军原始森林扫清障碍,铺平道路。诚然,要在印第安人出没的地界安营扎寨,坚忍不拔是必不可少的条件,然而拓荒者在疆域开拓过程中所犯下的错误却远远超过了他们所施的善行,而他们自己也因此变得和印第安人一样危险可怕。与红皮肤勇士间的冲突终日不断,他们随时随地都准备着抡起刀剑,举起手枪,久而久之,血雨腥风的生活激活了他们血液中潜伏着的暴戾因子,他们变得越发冷血无情。同时,恶劣的生存环境更加剧了生活的不确定性,他们只顾眼前,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他们的行事作风也就因此变得更加不计后果。准确地说,新墨西哥州、亚利桑那州和印第安人保留区的拓荒者应该被叫做伐木工。几十号人集结起来,一同走进未经砍伐的原始森林。拓荒者可不在乎这些木材究竟是属于印第安人还是归政府所有,抑或是哪家私有企业的产业,他不管三七二十一,砍倒树木,捆扎好,搬上木筏,然后沿着红河、科罗拉多河或格兰德河漂到最近的城镇。当这些木料脱手后,他的口袋里便塞满了厚厚一叠二十美元面值的钞票,够他在镇上或附近的酒馆里寻欢作乐好一阵子。等到他花光了最后一个子儿,他又被打回原形,成了一个一贫如洗的穷光蛋,于是他只好再回到丛林中继续向大自然讨生活。这里,我就没有必要向各位再特地说明这样的日子从早到晚都少不了流血事件。

山林里倒也不像一眼望去那样杳无人迹。除了拓荒者,那里经常有猎户出没,他们追捕野兽,然后拿到镇上叫卖;在林间放牧的牛郎63和商人的旅队也时不时从树荫下经过;还有流浪汉,间或也会碰到采矿人。等到水牛长途迁徙的时节,你还会看到成群结队的印第安人朝着这些动物们张牙舞爪地扑过去,当然,有机会的话他们还会剥下几张白人的头皮。

拓荒者经常和这些人不期而遇。有时他会和他们称兄道弟地并肩坐在林间小道简陋的酒馆里把酒言欢,不过更多时候对方一个不善的眼神或一句不当的话语就会立即点燃他心头的怒火。拓荒者打起架来从来不管对方是红人还是白人,这边刚和狡黠的印第安人展开厮杀,那边又跟如同中世纪武士一般凶狠残暴的猎户牛倌打得不可开交。另外,自恃身强力壮、无牵无挂的拓荒者总是自诩为山野之王,他狂妄自大,从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但凡和人打交道,他不是恶言相加就是拳脚相向,一旦出手他就绝不会手下留情。他天不怕地不怕,而世上大概也只有“林奇叔叔”64能让他闻风丧胆,更要命的是“林奇叔叔”那套酷刑一般就挑在荒郊野岭执行。

管“私刑”叫叔叔,拓荒者们为这个令人生惧的词语赋予了幽默诙谐而且形象化的意味,这几乎和印度人将具有毁天灭地魔力的神袛叫做湿婆的做法如出一辙。65就连最胆大包天的拓荒者都认为“林奇”(即私刑)如同某位判人生死的神袛一样,它法力无边,远远凌驾于他们这些凡夫俗子之上。然而,奇怪的是,这位在天底下所有叔叔当中最臭名昭著的一员却非常矛盾地兼具着宽怀有容和铁面无私的处事作风。他允许拓荒者在不见硝烟的“战场”上射杀每一个印第安人,允许人们在口角纷争中错手杀人,允许人们为了受害的亲朋至交拿起屠刀。同时,他鼓励拓荒者将任何一片森林视作上帝的礼物,每个人都有权利在那里收获同等的利益,而对于拓荒者的个人行为他通常都抱着一种得饶人处且饶人的宽容。然而一旦有谁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伤害,那么他会毫不手软地追究到底。

虽然这样的刑律过于野蛮,然而它的出现却表明了白人团体休戚与共的愿望和对于公平公正的渴求,而这就是一个集团从原始蒙昧过渡到文明社会的两个缺一不可的先决条件。我也曾谈到当越来越多的人驻扎在荒原上,那么越来越复杂的社会环境就需要更加缜密完备的法律严阵以待,而这便是“林奇叔叔”退出历史舞台、让位与美利坚法典的时候了。然而,美国人似乎与生俱来就有一种个人英雄主义情结,即便是在这样一个法制相对完善成熟的社会中,美利坚政府和执法机构发现,在许多重大问题上,他们依旧难以抑制民众想要自行诠释法律的强烈意愿。这里的每一个公民都如此热衷于社会公义,他们自认为是正义的化身,他们每个人都是法官、警察和维护公正公平的执法者。

我可以提供很多这样的事例。数年前,有一个叫约阿希姆的墨西哥强盗,他率领一众土匪恶棍在加利福尼亚州境内烧杀抢掠,坏事做尽。当时的警察不仅人数有限,而且办事效率很低。最后将这个作恶多端的家伙捉拿归案的不是警察,而是美国民众。他们跨上马匹,不屈不挠地飞奔过一片又一片的草原,穿越了无数座几乎无法踏足的荒林。最后,他们在大山的峡谷中发现了目标,尽管那里有许多可容纳数千人的天然藏身之处,可约阿希姆还是没能逃过美国民众坚持不懈的搜寻,他被抓后就地正法,吊死在了峡谷中。树倒猢狲散,他的同伙们也像失去头领的野狼群一般四散在深山老林里。

我们经常在报纸上看到白人和印第安人部落之间爆发战争,而且一打就是好多年,几乎没有一场仗能够速战速决。然而,这些战事之所以旷日持久其实是白人将领们为了谋取私利故意拖延造成的。不过当周边的老百姓耗尽了耐心,抄起枪杆子冲向红人强盗的老巢,掀翻他们的棚屋时,后者离末日也就不远了。不消多日,印第安人便在这片土地上彻底消失,战火就此熄灭。

最近,我不止一次听说当地居民不依靠政府,自发集结武装力量摆平事端的事例。两年前,就在阿纳海姆,有两个印第安人把当地一个白人的妻子拖进葡萄园,残忍地将其杀害。第二天早上,整个村庄的居民全体跨上马背开始了复仇之旅。以牙还牙、以命偿命的传统意识像从睡梦中被唤醒的雄狮,它发出雷霆万钧般的怒吼朝着印第安人的部落猛扑过去。虽然也有无辜的印第安人受到牵连死于乱枪之下,但无论如何,白人的怒火还是有效地震慑了印第安人。后者找出凶手,把他们交给了白人民防团。按照白人有仇必报的性格,不要说杀人者必须抵命,就连墨西哥人在他们的农场偷了一头牛、一只羊、一匹马,左邻右舍都会齐齐放下手中紧要的活儿,不论要耗上多少时间,花费多少钱财,都会扛着枪四处寻找那个小偷,直到物归原主才肯罢休。

美国人不遗余力地占领开发原先由墨西哥人和印第安人居住的土地,在此过程中大小纷争连年不断。不过,当哪一天墨西哥人或印第安人引火上身,不知轻重地在白人地界惹是生非,那么这块土地上的骚乱不日就将终结。经过一场师出有名的屠杀,白人彻底消灭了挑拨煽惑的原住民,这里很快变得安宁祥和。当然,这和你在欧洲享受到的安宁祥和完全是两码事。这里指的是你出门时不再需要背着枪,即便背着一麻袋钞票也不会引来贪婪的目光。不过,这并不意味着白人之间就此相安无事,从此之后再也没有人会吵架斗殴。毕竟,拓荒者身上一点就爆的脾气早已融入骨血,再加上他们无处宣泄的旺盛精力,因而这些新开拓的边陲地带比其他地方飘散着更为浓重的火药味。不过,就算打架斗殴也各有不同,需要区别对待。如果两个人事先说好若把对方揍得鼻青脸肿概不负责,或是在决斗中同时拔枪向对方开火,旁人一般都不会跳出来横加干涉,因为人人都觉得那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的私事。另外,在某些州内对于宗教的狂热和盲从也会引发伤害事件。66而在其他州境,在白人和红人长年的战火洗礼中,人们早已将流血冲突视若家常便饭,他们既不打算放弃动用私刑的权利,也不想轻易地臣服于司法权威。于是,那里的政治浪潮比其他任何地方都要肆虐狂乱。不过这场洪灾来得突然去得也快,起初让洪流决堤的那股力量如今又反过来疏导分流着惊涛骇浪,牵引着它们回到平静的河底。

尽管如此,我还是不由得回想起当年的普法战争,想起当巴黎被敌军围困时法国各地被“国防政府”牵着鼻子走的民众是多么惊恐万状。67我还想起有多少次兵强马壮的盗马贼开进了波兰的大小城池,而在这生死存亡之际,昏聩无能的民众只会坐等上帝的救赎,却无人站出来振臂一呼救国土于危亡沦陷之中。我陷入一种深入骨髓的悲哀,无力自拔。因此,我也更加钦佩美国佬的共和精神,哪怕这种精神中夹杂着狂暴与戾气。我想弄明白为什么我们的人民如此软弱无能,在寻求答案的过程中我并不想纠结于某一桩不平等的具体事例,而是更想从具体事例中找到不平等的根本原因:在古老的欧洲大地上,自强不息的精神和豪气万丈的激情已经式微,任何革新与创举都在重重压制之下寸步难行。

然而在美国,情况正好相反。每个人的心中都种下了一颗奋发图强的种子,在满腔激情的浇灌下它不断地爆出新芽,弱小的幼苗一天比一天茁壮。我们并不是说美国的立国之本——自由与分权——就是促使这颗种子生根发芽的根本原因,虽然它们确实为幼苗的成长源源不断地输送着不可缺少的养分。另一方面,也许正是因为美国民众百折不挠的精神和无比旺盛的精力干劲,自由与分权才得以修成正果。如果换一片土地,同样的政治体制可能就无法结出如此甘甜肥美的果实。归根结底,真正的原因在于拓荒者们不断地占据、开发人迹罕至、只有土著出没的广袤荒原。自然,当拓荒者刚在那里落脚时,他们肯定不会带去一套现成的社会制度,但是他们就是土地的主人,他们将组建自己的政府,建立自己的法庭,成为保障自己安居乐业的治安维护者。他们必须自力更生,而且他们必须和威力无边的大自然以及茹毛饮血的原始部落抗争到底。正是在这些艰苦卓绝的斗争中,自治政府、民主自由和三权分立才开出了不败的花朵。

我勉力收回飘散的思绪,重新回到拓荒者的话题上。虽然新墨西哥州、亚利桑那州和印第安保留区的拓荒者大都铁石心肠,脾气暴躁,但是他们信守承诺,如手足般团结,对背信弃义恨之入骨。相较之下,加利福尼亚州的拓荒者既具备了他们的长处,同时又摒弃了他们身上的缺点。前者大多是伐木工和流浪汉,后者是开拓者;前者习惯了动荡漂泊的生活,而加利福尼亚州却是一派国泰民安的气象。不同的生活方式决定了加利福尼亚州的居民和内华达山脉那一边的同胞有着截然不同的性格特征。

然而,选择在荒野上定居的人其实少之又少。我进山两个月来,总共也就碰到十几二十个,其中还包括了几个印第安人和墨西哥人,而且他们还稀稀落落地分散在足够容纳一半华沙人口的辽阔疆域上。我整日无所事事,身边又正好有一匹在山里长大的野马,这家伙爬起山来就像山羊一样灵巧,于是我骑着它去找寻、拜访拓荒者们的落脚点。不过因为有时候两个住所之间相距甚远,即便花上一整个白天也到不了下一个落脚处,所以很多时候我都得顶着满天星星,在山林的篝火边草草过夜。

印第安人一般都有他们聚众而居的小部落,墨西哥人大都热衷于饲养牲口,而山里的美国拓荒者们则多以养蜂谋生。这里大概是全世界蜜蜂养殖业最发达的地方。群山环抱的大峡谷本身就是一个天然的养蜂场,蜂群被围在里面既不会七零八落,也不可能飞越高耸入云的屏障。这里不仅有蜜蜂需要的水源,而且遍地都是它们吐蜜所需的养分,尤其是山坡上终年繁花似锦。为了避开毒辣的日头,拓荒者们将蜂箱置于黑橡树的树荫下。所有这些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使得蜂蜜的产量成倍增长,而勤劳产蜜的小蜜蜂也以前所未闻的速度迅速繁衍着后代。从五六个蜂箱起家,不出几年,拓荒者就能拥有一个大规模的养蜂场,而此时他的主要经济来源不再只靠出售蜂蜜和蜂蜡,就连卖蜂箱都能给他带来一大笔收入。蜂箱的买主大都是在海洋与山脉之间落户营生的农场主。要知道,这些蜂箱有时候必须得靠人肩扛背驮才能一个一个运送出去,不过这对拓荒者来说不过是小菜一碟。

一般而言,越是在难以进入的深山老林,那里的拓荒者就会拥有比钱更多的蜂蜜。换而言之,拓荒者拥有的蜂蜜比能卖出去的往往要多出十倍。另一方面,拓荒者的需求也非常有限,对他们来说,钱最主要的用处不过就是买些火药和子弹。

言归正传,让我还是回过头来继续讲讲我的冒险之旅。就在我们进山的第一个晚上,我正坐在帐篷边静静地感受着大自然的浩瀚无边,这时突然从山涧深处传来主人的呼唤。尼布伦和我站起身朝峡谷走去。月桂树枝点燃的篝火烧得正旺,杰克在忙着烧烤,或者更确切地说,正忙着从灰烬中扒拉出一大块已经烤好的鹿腰臀。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郁的肉香。而那头被割去了一块腰臀肉的鹿正挂在不远处的树丫上,它那双圆睁着的无比明澄的大眼中跳跃着一簇簇火焰。烧得通体发红的煤炭上方悬架着一个铁罐,加利福尼亚穷人常喝的日本绿茶此时正在里面噗噜噗噜滚着水泡。杰克拨去烟灰,取出小刀割开肉块焦黑的外层,里面露出了冒着热气的嫩红色的肉。我们席地而坐,美美地享用了一顿荷马史诗里描述过的盛宴。手边只有猎刀帮忙切肉,我们弄得满手都是滴滴答答的肉汁和血水。这些猎刀的学名叫做“单刃长猎刀”,顾名思义,你就不难明白为什么印第安人会将白人戏称为“长刀”了。周遭的环境让人想起早于荷马时代的品都斯和阿塔山脉中的峡谷。一条小溪从我们脚边的石滩上潺潺流过,我们背靠着岩壁,四周林立着一块块巨大的岩石,中央的空地上燃烧着熊熊篝火,火光把附近巨石缝隙中探出身来的几棵橡树映照得通红,再远一些的地方隐隐透着来自树林深处的微光。

杰克不时把一些月桂树枝扔进火堆,细碎的爆裂声不绝于耳,四溅的火星犹如飘洒的金色雨花,一转眼又消失在一片黑暗中。因为不断地添柴加薪,篝火一直烧得很旺,火光映红了我们的脸庞,我们的来复枪,还有蹲坐在身边的狗。每当我们撕下一块肉塞进嘴里,它们就眼巴巴地看着我们,满脸垂涎欲滴的表情。很多时候我都有些恍惚,好像自己正在参演某部富有传奇色彩的歌剧,而我所扮演的角色正是唱男中音的阿尔卑斯山中的强盗。对我而言,这无疑是某种新生活的开端。不日之后,我将发现自己是如此迷恋这样的生活,如果有一天我必须弃它而去,那么我必定会万分怅然,万分不舍。

那天夜里,皓月当空,泄银般的月光和红艳艳的火光将树冠镀上了美好的光华。晚风中,林间树叶喁喁细语,石滩上,溪水涓涓流淌,夜色里,野兽纵声长啸。所有一切都如诗如画,如梦如幻,置身其中,我如痴如醉,一颗心就像被按上了翅膀,在这片群山峻岭中自由地翱翔。这一刻,我几乎开始后悔之前大好的青春年华都被付之东流,白白浪费在了冰冷的城市街道、狭隘的兴趣追求,以及和庸俗之辈的虚与委蛇中。

一开始,我们就这样安静地坐着。拓荒者原本就沉默寡言,而我则沉浸在万千思绪中,至于健谈的尼布伦,他正对着鹿肉大快朵颐,所以一时半会也无暇顾及那些停在嘴边早已等得不耐烦的话语。不过,我察觉到杰克正在饶有兴味地打量着我们,他态度大方,毫不扭捏掩饰。我很快就知道了原因所在。当吃完食物后,他开口说道:

“我已经有两个月没见到过一个人了。”

“听我说,杰克,”尼布伦指着我说,“这位先生打算在这儿呆上几个礼拜。他是一位走南闯北的游客,他将途中看到的一切记录下来,然后发表在波兰的报纸上。杰克!你在听我说吗?托他的福,我已经上报了。杰克!怎么样,了不起吧!替我好好照顾他,千万别让他在山里走丢了,不久之后,你的大名也能见报了。杰克,想想看,世界另一边的人们能在报上看到我俩的事迹。”

拓荒者对于这样扬名立万的机会似乎并不十分感兴趣,不过他还是握了握我的手,感谢我挑选了他的住所作为我山里行程的第一站。顺便说一下,他的手粗壮有力,当我们两手相握时,我感觉自己的手就像只被诱捕器逮住的老鼠一样毫无挣脱的余地。我带着欧洲人惯有的客套回答说,能遇见像他这样英勇豪迈的绅士是我的荣幸,只是我也担心我的出现会给他的生活带来不便。

“有什么不方便的!”尼布伦一边笑一边大声说,“杰克,在你眼中压根就没有什么能称得上是麻烦事的!在阿纳海姆码头我就和这位先生讨论过这个问题。当时我就直截了当地告诉他:‘我了解杰克,你千万别和他谈什么钱不钱的事,这在他看来完全是举手之劳。’”

“我从不收人钱,”杰克回答,“先生,你来我这儿对我来说其实是帮了我的忙。别着急,让我慢慢告诉你原因。我已经厌烦了一直住在帐篷里,要知道在冬天的雨季,睡在帐篷里可不是什么舒服的事,所以我早已打算要盖一栋屋子。现在,屋子的墙体已经完工,不过这费了我好大一番功夫,基本上每一堵墙都要耗上好几天。而且,附近除了树干粗得离谱的大树之外,已经没有可砍伐的树了,我得从这儿走上好长一段路去找那些树干细一点的木料。我每天要忙活好几个小时,除此之外,我还得看管篝火,给自己和狗煮饭,还要出去捕猎。我觉得时间实在不够用,如果不去打猎,就没有吃的。虽然我可以在帐篷附近打松鸡,可老吃一样东西也不是办法。我还有一些鹿肉干,不过靠这些肉干混日子也不是长久之计。所以先生,如果你愿意像其他游客常做的那样拿上猎枪去林子里一试身手,那你不仅是在帮我节省时间,而且还能为我带来新鲜的肉,丰富我的伙食。”

“不管怎样,在城里款待游客和山里完全是两码事,”尼布伦插嘴说,“在城里我为游客提供食宿,为此我可以收人钱财。我为他准备早点、午餐和晚饭,所有这些都得花钱。可是这里呢?来了一个游客就意味着多了一双手和一把枪,而且有人陪伴总好过一个人在山里自生自灭。杰克,要是我一个人住在这里,我非疯了不可。你是怎么熬过来的呀,杰克,居然没有发疯?”

“习惯了,”拓荒者说,“不过,有时候确实很艰难,特别是到了雨季无事可做的时候。先生,你预备怎样,打算一直待到雨季来临吗?”他转过身来问我。

我说我也不知道。确实,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一直待到雨季,就像我一点儿也不清楚数月之后我会在哪里一样。也许一年后我会在华沙,或者在圣巴勃罗。对于旅行的狂热就像染上了教人上瘾的恶习。迈出第一步最困难,可一旦开始,你就会发现有一股神奇的力量推着你越走越远,于是你就变得像犹太人一样四处为家。

不过与此同时,我和杰克达成了共识。为此,我们一遍又一遍地握手,而每一次握手我都疼得挤眼蹙眉。接着,我们开始享用日本茶,自然,茶里添加的不是糖而是蜂蜜。突然,我想起来那几个塞满了杂七杂八各种零碎的背包里还藏着两个小木桶,一个装着白兰地,另一个装着葡萄酒。我从包里取出木桶,把它们放在火堆边,请我的伙伴们自便。我们裹着毯子,点上烟斗,一边吞云吐雾,一边就着白兰地喝茶。然后我们在篝火旁躺下来,越聊越投机,聊到后来,拓荒者对我们说:

“明天一早我就带你们去打鹿。”

“太棒了!”我和尼布伦异口同声道。

然后,杰克开始向我们传授打猎时的一些必要常识。虽说山谷中鲜有人出现,不过那些长着犄角的动物,比如鹿和羚羊,警惕性都非常高,因为它们的天敌美洲狮、山猫,当然还有人,随时都在虎视眈眈地盯着它们。攻击一般发生在水边。众所周知,鹿儿一旦选择了一条通往池塘的小路,从此它便会从一而终地一直走这条路。这样的小径很好识别,因为只要有动物第一次从灌木丛中穿过,那么在踩踏之处原本密实的枝叶就会自然倒向两边,不过就算是没有长草的地方,那片被踢走碎石沙砾后裸露在外的土地其实就是在告诉猎人,那个地方曾有活物走过。因此在打猎的时候,猎人必须先找到这样一条鹿儿踩过的小道,然后在拂晓时分躲在池塘另一边的灌木丛里静候猎物靠近,一直等到它走进射程内。有时候,这样的狩猎活动也相当危险,因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两条腿的猎人通常会遇到四条腿的猛兽,而后者也正垂涎三尺地盯着猎人手中的猎物。

杰克向我们描述了几次这样的遇险经历,他说那一刻他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是猎人还是猎物。你不会认为这些故事纯属天方夜谭,因为密林深处不时传来各种阴森恐怖的声响,而它们仿佛为故事的真实性提供了最好的佐证。有一阵子,黑暗中让人战栗的吼叫声经久不散,我们三个连同整个森林都被吓得噤若寒蝉。拓荒者又将几根月桂树枝丢进火堆里。

“你躲在哪儿呢?该死的!”过了一会儿,杰克冲着林子喊了一嗓子。

“它是不是就在我们附近?”我竭力克制住内心的恐惧问杰克,一只手不由自主地伸向来复枪。

“不那么近,大概在两千到三千码开外吧,”他说,“周围的岩石群扩大了音效,再加上夜里比较安静,所以听上去那家伙好像就在边上。嗨,我知道你在哪儿,天杀的!”

“这是什么动物发出的叫声?”

“一头银狮。我可怜的雷恩。”

我第三次往茶里兑了一些白兰地,然后让杰克说说银狮和雷恩的故事。

“看见没,杰克,这些游客一个个都那么好奇。”尼布伦插进来。“这些都会被写进文章里,杰克,还有你的雷恩也会登上报纸!”

“马克斯,你怎么像只聒噪的鸟儿似的,”拓荒者暗讽尼布伦翻来覆去就这么几句,然后他说,“还是那句话,我可怜的雷恩!就算它上了《先驱报》,我也不会因此觉得它死得其所。先生,雷恩是我的狗,”他转向我说,“它跟着我千里迢迢从我的出生地路易斯安那来到这里,它忠诚勇敢,任劳任怨!两个礼拜前的一个晚上那头邪恶的怪兽大概吃厌了鹿肉,于是窜向了关着山羊的畜栏。”他一边说着一边伸手指向一头蹲伏在火堆边的巨型獒犬,“这个孬种发现了狮子后一声不响地躲进了帐篷底下的苔藓丛里,可是个头不大的雷恩却像发了疯似的扑了过去。我立刻抓起枪,可是还没等我奔出帐篷,我就听见那头畜生的咆哮声,接着雷恩发出了一声短促的呜咽。我朝空中开了一枪想吓跑那畜生,紧接着就带着枪和猎刀去救雷恩。可是已经晚了。银狮逃跑了,而我的雷恩已被那畜生掏空了五脏,压碎了脊梁,它的四肢还在抽搐着……”

究竟是茶里的酒精催化了拓荒者对雷恩的怀念,还是忠犬的离去让他至今悲痛不已,我不得而知,但是他的叙述戛然而止,杰克攥紧了双拳,就像是间歇性的狂躁愤怒突然爆发一样,嘴里飞快地讷讷自语:“天打雷劈!天打雷劈!天打雷劈……”

“别这样,杰克!”尼布伦说。

很快,杰克平静下来。不过,这个一直以来都寡言少语的男人一旦开口,那就如同河堤决了口一样滔滔不绝。也许是酒精发挥了作用,又或许因为这么长时间里他没有遇见一个人,攒了一肚子话却无人可诉,反正现在的他和拓荒者惯有的形象简直判若两人,就连马克斯都觉得惊诧不已。杰克说他爱上了这种远离人群的生活,即便他遇到再大的麻烦,他也不会因此离开山谷。现在,他认为他所面临的最大麻烦就是野兽总是防不胜防地侵害他赖以生存的家当。有时候小个头的红熊会趁着夜色到蜂箱边溜达,而真正捣毁蜂箱的却是浣熊;他曾想养些鸡,可是头一个晚上,它们就变成了黄鼠狼的美餐;他还有过几头猪,可是它们却进了猞猁的肚子;最后,他豢养的山羊又把美洲狮和丛林狼给招引过来。“整个白天,”他说,“野兽都藏了起来,山里根本看不到它们的影子,可是一到夜里,所有的动物都离开老窝来找我的麻烦。有时候,一个晚上我得拿着枪起来两三趟。所以白天我还得再补上几个小时的觉。”

我接着之前的话题问他为什么会在狩猎过程中屡屡遇险。

“一般来讲,”他回答说,“银狮也好灰熊也罢都不会主动攻击人,除非被人类所伤,狗急跳墙,或是在突然受惊的情况下向人类发难。狮子通常会在受到威胁时发起攻击。可是当你埋伏在草丛里准备射杀猎物时,你必须保持绝对安静,而往往就在这个千钧一发的时刻你会不期然地和这些野兽相遇。这种时候,你所能想到可以用来保护自己的武器就只有一把锋利的猎刀和你的一双手。”

“那枪呢?”我问。

“没时间开枪了。”

“可就凭一把刀,要毫发无伤地全身而退岂不是不太可能?”

“能逃命就不错了!”他一边斩钉截铁地说,一边撸起衬衣袖管,给我们看他手肘下方大大小小扭曲丑陋的伤疤。很显然那个部位的肌肉曾经惨遭撕裂而且伤势非常严重。

“是在加利福尼亚遭袭的吗?”我问。

“不,”他说,“这还是在德克萨斯的时候,一头美洲虎给我留下的终生纪念,这家伙可比狮子和熊危险多了。”

德克萨斯的遭遇让杰克的思绪回到了遥远的过去。他在路易斯安那州出生,曾经是一名衣食无忧的农场主。南北战争爆发后,他放下了农具,和他十六岁的儿子一同加入了南方军队。从此以后,他便厄运不断:儿子战死沙场,他本人又被北军俘虏。获释后,他回到了家乡。因为农场已经无法再经营下去,所以他不得不和他妻子搬到了位于南路易斯安那州切斯特马奇湖畔的伯威克小镇。那里全都是沼泽湿地,气候环境比新奥尔良还要糟糕,没住多久他和妻子都患上了黄热病。于是,他买了几辆马车和一些牲口,带上仅有的钱款朝着干燥的德克萨斯州进发。然而不幸的是,他的妻子没能熬过漫长的旅途,死在了路上。接着,墨西哥悍匪将他的车队洗劫一空。骤然间他变得一无所有,只比大平原上的孤魂野鬼多了一口气。他别无选择,只好跟着一些拓荒者在布拉索斯河、科罗拉多还有红河沿岸的森林里伐木开垦。就这样过了几年,他好歹算是攒下了一点钱,不过他还是想换种活法,于是决定去加利福尼亚州。等到了目的地,他发现自己又是两手空空,因为路上他花光了所有的钱。幸好这次他的运气还不错,在阿纳海姆他遇到了命中的贵人尼布伦,这位好心人借给他一些钱,帮助他在山里耕地畜牧,从此杰克便成了一名山里的拓荒者。

“自打那会儿起我就一直住在这里,”他最后说,“我必须得说,德克萨斯州和路易斯安那州都比不上加利福尼亚。”

眼前这个饱经风霜的男人无疑已经阅完了人生中最惨烈的篇章。他像一枚随风飘零的叶子,最后落在了这片鲜有人迹的森林中。

火堆里的火焰渐渐熄灭,沉沉睡意压得我们几乎睁不开眼睛。杰克开始祷告,我们都准备休息了。拓荒者催我去他的帐篷。说是帐篷,其实就是几根木杆上撑起一块帆布,底下只够躺一个人。不过我更想和尼布伦在那栋尚未完工的小木屋里过夜。屋子的主人给我带来几捆苔藓,我从行李中翻出一盏提灯,点亮后开始整理床铺。地板上到处都是刨花、木屑和乱七八糟的木片。我把灯留给马克斯,让他把地上的东西都归置到屋子一边,自己跑到驼鞍那里翻找出一条毯子。从夜里到黎明这段时间还是挺冷的。我卸下了所有可能会被狼和浣熊吃掉的粮草补给,确认了一下马匹没有把自己和套索缠在一块儿,又朝狗打了声响哨,然后回到屋里。

一进屋,我就听到马克斯嘴里一个劲儿地咒骂:“该死的!该死的!”一边举着枪托朝一只蝎子一顿乱砸。他刚才铺床的时候发现刨花堆里藏着几只蝎子,于是就把它们都扔出了门,可是最后一只的个头大得着实有点吓人,惊慌之下马克斯几乎乱了分寸。很快,拓荒者也闻声而至,当他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后,平静地开口说:

“没啥大不了的,我帐篷底下也有。”

我打了个寒战。

“那说不定苔藓里也会有,是不是?”我指着那几捆草问。

“没准。”拓荒者答道。

“要是它们咬人怎么办?”

“不会,它们不咬人。”

我心里纳闷,难道这里的毒虫要比其他地方的同类性子要温和或是毒性弱到不足以取人性命?我不知道答案,我唯一能肯定的是山里人压根就没把这些虫子当回事。我把剩下的刨花全丢了出去,不过,我还是万分小心地把那几捆苔藓仔仔细细地抖了个遍。

“对了,这附近还有响尾蛇出没,”拓荒者说这话时就像在和我们道晚安一样自然,“所以我本想在屋子周围绕一圈套索,不过既然你们有一只獾,那就应该没啥问题了。”

这就是生活实践带来的智慧了。一说起在露天过夜,而那个地方如果又经常有蛇出没的话,那么拓荒者就会在四周绕几圈套索,这样一来蛇就无法近身。不过只要獾在,那么刚才的预防措施就显得多此一举了,因为即便是毒性最强的蛇都拿獾无可奈何,它们的毒液对獾构不成哪怕是一星半点的威胁。只要遇到獾,那些倒霉的爬行动物就无路可逃了。

拓荒者离开了,我们也躺下就寝。马克斯很快就进入了梦乡,可是我却久久无法入眠。我躺在地上,因为屋顶还没盖好,正好可以仰望满天星辰。森林里传来各种奇奇怪怪的声音,我惴惴不安地侧耳倾听。和那些住在维斯瓦河或涅曼河68两岸的人们相比,我也算是个胆大的,可是今晚,荒野的自然风貌和丛林深处的鬼哭狼嚎还是不免让我心惊肉跳。要是哪位先生想嘲笑我的坦白,那么就请他来这里住上一晚。对于大型动物我倒不那么害怕,可是我老觉得垫在身下的苔藓里有什么东西在爬——那肯定是只蝎子;还有堆在角落里的那堆刨花屑看上去也总不能让人放心——没错,一准是响尾蛇。这种疑神疑鬼的心理就像绕着脑袋乱转的蚊蝇一样总也挥之不去!还有林中的万种声籁,在夜色与寂静的衬托下似乎离你越来越近。这些嘶吼长啸好像就在二十步开外,有时候听上去几乎只有一墙之隔,有时候甚至就贴着你的耳朵,虽然你明知不可能,但还是会身不由己地伸手抓枪。最后你开始神经质般地讷讷自语,“如果那些木桩上突然出现一对闪闪发光的眼睛,”我瞪着原木垒砌的墙壁问自己,“谁知道那是不是一头狮子呢?虽说这种事情发生的几率很小,可谁又能保证不让我碰上呢?”不过转念一想,杰克不是说过狮子一般不会率先发起攻击吗?“我肯定不会惹怒它的,随它去!”我信马由缰地胡思乱想,然后我觉得这一刻我是一个对天下所有狮子都充满爱心的人,是它们忠诚的同盟军。而且,一想到马克斯正在我身边酣睡,我就更踏实了,没有任何道理这些贪婪的家伙不看上他而只把我当成盘中餐吧。这种礼让精神让我一下子心潮起伏,我几乎已经开始提前想象如果马克斯真的不幸成为狮子的美餐,我会如何地悲痛欲绝了。

好了,玩笑归玩笑。我自己也搞不明白为什么耳边无法辨别的动物吼叫声会让我如此心烦意乱。其中最讨厌的一个声音似乎来自附近的悬崖,听上去就像是一直在叫“啊哈哈”!我敢肯定那是鸟的叫声。既然是只鸟,那也就没什么好怕的了。第二天,我就发现这里的高山鹑的确夜以继日地叫着“啊哈哈”!

没有听过丛林狼嗥叫的人是无法想象那种声音有多么凄厉悲恻的,就连久居深山,对山里的任何异响骚动都习以为常的拓荒者听到后都忍不住咒天骂地。这种叫声仿佛是从坟墓底下悠悠荡荡地钻出来,听得人浑身直起鸡皮疙瘩。虽然在阿纳海姆我也算是听惯了狼嚎,但这里的叫声依然让我瑟瑟发抖。

有时候,整场山林音乐会像是在指挥家的示意下突然停下来,就连狗都不再叫唤,天地间万籁俱寂,似乎只剩下了马克斯的呼噜声。我想抓住这片刻的宁静快快入睡。疲倦慢慢占据上风,缀满夜空的星星开始变得模糊起来,它们似乎一改平日里的文雅安静,调皮地在眼前晃动跳跃。耳边的声响好像也越来越远,所有的思绪、念头、影像都在睡意的侵袭下渐渐变得混杂纷乱。最后,我终于睡着了。

我大概到了半夜才蒙眬睡去。五点左右我被一阵惊天动地的狗吠声吵醒。此时天际已开始泛白,满天星子正缓缓隐入天幕之后。我一个激灵,意识到可能有什么可怕的野兽正朝小屋逼近,于是情急之下赶忙抓起枪跑了出去。通常在清晨人的情绪都比较镇定,而且虽说昨夜睡眠时间不长,但睡得特别香甜,所以我打起精神跑向马匹。几条狗还在那儿一个劲儿地乱喊乱叫,可是马儿倒是置若罔闻地安卧在树下。我正准备转身回屋,突然听到树下有人说:“早上好,先生!”

原来是杰克,他好像也是循声来查看马匹和蜂箱有没有遭遇什么不测。

“早上好!”我回应着转身走回小屋。

“先生,如果我们想去打猎的话,现在就该动身了。”

“好啊!我这就去叫醒马克斯。”

“让他睡吧,别管他。待会儿我们得一声不吭地埋伏在草丛里,这段时间要不让马克斯开口说话,他肯定得憋死。”

虽然我还是有点瞌睡,可要是因为这个原因而错过打猎良机那简直就是丢脸丢到家了。于是我拿上来复枪,带上了一袋弹药。我们喝了点白兰地,吃了几口昨天剩下的烤肉,之后便出发了。

周遭半明半晦,可是这样的天色不会持续太长时间,所以我们必须赶在天亮透之前找到合适的伏击地点藏起来。我们踏进乱石丛生的岩洞逆流而上。石壁上挂满了密密麻麻的藤蔓,它们阻断了所有的光线,以至于四周昏暗得几乎伸手不见五指。我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精神,铆足了力气应付脚下变幻莫测的路况这才不致绊倒或滑跤。有时候,溪流陡然变宽,一下子淹没了所有的下脚之处,害得我们只好蹚水而行。一条小溪从峭壁的第一个断裂处跌落下来,直接汇入脚下的水流中。当我们经过那道裂口时,突然有一条瘦长的灰影从眼前一晃而过,说不定那是一只山猫。我有意想在杰克面前显摆一下自己敏捷的伸手,于是立马端起手枪瞄准猎物。可就在我扣动扳机前一刻,杰克伸出手掌拍在枪杆上,一下子搁开了手枪。然后他解释说在伏击地点附近开枪容易打草惊蛇,很有可能会让这次捕猎无功而返。

一路上,他都不断地耳提面命,嘱咐我务必保持高度警惕,而且还要有足够的耐心。他还告诫我千万不要轻举妄动,就算看到猎物貌似注意到有人正在打它的主意,摆开一副随时准备掉头就跑的架势都不要开枪。我把杰克的话反复默念了几遍,牢牢记在心里。过了一会儿,我们便钻出了甬道。身边没有了凹凸不平的岩石崖壁,眼前顿时豁然开朗。此时,我们看到溪流的一边斜插着一面陡峭的山坡,而另一侧则有一小块地盘,上面长满了郁郁葱葱的月桂树,我们在那里挑了两处最茂盛的灌木丛作为藏身之地。躲藏好后,我们连大气都不敢出。眼下这个时候只要每过一分钟,天色就亮上一分。终于,第一道霞光透出云翳,为碧青的山顶镶上了红艳艳的花边。晨光下我看得真切,从枝繁叶茂的山顶一直到底下的溪流,这一溜山坡上到处都是碎石沙砾,我就纳闷了,动物怎么可能从这面陡坡上冲下来而不摔得头破血流呢?不过当我看到一头鹿从树丛中探出了脑袋,我的疑窦便很快烟消云散了。那一瞬间,我的心狂跳起来,不过我拼命按捺住心头的紧张,非常缓慢地托起枪杆抵在了脸颊边。现在还不是开枪的时候,我一定要让杰克看到我具备了一个猎人最难能可贵的素质——耐心。我和那头钻出灌木丛的鹿之间大概隔着三百码的距离,然而染着红晕的空气是如此清亮透明,使得三百码开外的鹿看上去就跟近在眼前一般清晰。接下来,我终于见识了鹿在靠近水源的整个过程中所展现的超凡的机敏与警觉。不过此时此刻,鹿儿正瞪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两只耳朵竖得笔挺,鼻子迅速地抽动着,像是在辨析清晨空气中飘散的气味。我几乎以为它一辈子都不会从树丛中走出来了。十分钟过去了,鹿儿依旧站在树丛后面,不时转动着脑袋左顾右盼。终于,它露出了一截脖子,接着是它的胸膛,然后它又站着不动了。

最后,我终于看到了它那玉树临风的俊雅身姿。这头雄鹿身高约四英尺,它头颅硕大,一对眼睛又鼓又圆,当它竖起脑袋时,一双张牙舞爪的茸角便倚在了背上。它身上披着由深及浅的黄褐色皮袄,颜色不像波兰的鹿那么暗沉,腹部则裹着白色的绒毛。它的四肢纤细秀挺,后腿要比前肢更加颀长。当它从树丛中走出来完全暴露在外时,它再次静立片刻。它支棱着灵敏的耳朵捕捉空气中的异响,翕张着鼻孔排查风中有没有飘来其他动物的异味。然后沙砾碎石开始哗啦哗啦地从山坡上纷纷坠落,雄鹿迈开长腿跨出了第一步。

如果经验丰富的老猎人都能记得他们第一次看到大型猎物从隐蔽处曝光那一刹那的心理活动,那么他们就不难明白我这个打猎新手看到那只鹿时心情有多么激动了。我曾在克森尼斯河畔的塞巴斯托波尔打过几个月的水鸟,在阿纳海姆猎过松鸡和兔子,在奥兰治附近捕过獾,还在阿纳海姆码头射杀过小狼和海鸟,可是我还不曾有机会瞄准身型如此庞大的动物,要知道眼前这只雄鹿的体格比波兰鹿足足大了两倍。与此同时,碎石和沙砾依旧不停地往下掉,往下掉,似乎永远不会停止一样。而雄鹿似乎每跨出一步都要停下来,嗅一嗅空气,侧耳倾听片刻,紧紧盯着某个地方仔细打量一会儿。大概半个小时过去了,可它才刚刚行至半山腰,就连一半路程都没走完。突然之间,它好像受到了什么莫名的惊吓,猛地掉转头撒腿就往回跑。

我忍耐着,按兵不动。拓荒者的警告犹在耳边,他曾告诉我鹿儿经常这样使诈,目的就是要诱出埋伏在水滨草丛中图谋不轨的掠食者。过了一会儿,猎物转身继续下山,而我又再次听到了碎石掉落时互相撞击的声音。不过,无论是雄鹿下山的速度还是石头下落的速度都几乎是刚才的翻版。我的耐性已经有颇长时间没有经受过如此艰巨的考验了,端着枪的手开始一阵阵发麻,心脏扑通扑通地几乎跳到了嗓子眼……“顶多再让你往前五十码!倒计时开始!”我忍不住轻声地自言自语。四十码……三十码……我想就连杰克大概都感到诧异我居然坚持到这一刻还没开枪。只有二十码了!……我的耐心已经达到极限。终于,我扣动了扳机。

枪击的回声在峡谷中回荡,听上去就像炮声一般沉闷震耳。被锥形子弹射中的雄鹿如同一块巨石一般骤然坠入山下的溪流中。

“漂亮!”杰克喝彩道。

《旅美书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