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15

直到那时,我都没有认真想过,我一直以为他们会放我出去。虽然一个礼拜过去了,又一个礼拜过去了,我还那么以为着。直到最后,我才放弃了克里斯蒂医生会让我走的幻想。因为,如果他相信我在入院时就疯了,那么,在那之后我说过的所有,都只会让他相信我疯得更严重了。更麻烦的是,他坚信我会被他治好,只要他能让我恢复写字,我就能重新记起自己是谁。

“你看了太多文学作品了,”有一次巡房时他说,“这就是你烦恼的根源。但是有时候,我们医生要用以毒攻毒的办法。我的意思是,通过再读文学书来让你恢复。你看,”他给我带来一个纸包裹,里面是一块小黑板和一支粉笔,“你坐下,把黑板放在面前,”他说,“一天下来,你就能写出——注意,是工工整整的!——写出你的名字了。我说的是你的真名。明天,你给我写出你生平的第一部分,然后每天增加一部分。随着书写机能的恢复,你的思考机能也就慢慢恢复了……”

他叫培根护士监督我,拿着粉笔一坐就是几个钟头,当然我啥也没写出来。粉笔头最后被我捏成了粉,或者被我手心的汗浸得湿漉漉的。然后,他回来看到空空的小黑板,就皱着眉头摇头。有时斯彼勒护士在他身边,“你怎么一个字都不写?”她会说我,“看看医生们为了治好你,费了多少心。要我说,你这就叫不知好歹。”

他走之后,她就来摇我。我越是哭闹,她越是摇得厉害。她使劲的时候,你会觉得连牙都被她摇松脱了。她会把你摇到要吐——“哟,你抽抽了。”她会对别的护士挤挤眼说,她们就一起哈哈大笑。她们恨这些女病人们。她们恨我。我用自然平常的语气说话时,她们觉得我在嘲笑她们。我知道,她们以为我装疯卖傻,就为了博得克里斯蒂医生的关注。这让女病友们也恨起我来。只有疯疯癫癫的威尔逊小姐时不时地对我好。有一次她看见我对着黑板掉眼泪,就趁培根护士背对着我的时候,跑过来帮我写了我的名字——我的意思是,莫德的名字。她虽然是好心,我还是希望她没这么做,因为克里斯蒂医生回来看见这字,脸上露出了微笑,大声说,“真不错,里弗斯太太!我们成功一半了!”到了第二天,我又只能鬼画桃符,他当然以为我在耍花招。

“不让她吃饭,培根护士,”他板着脸说,“直到她写出来为止。”

于是,我就写这个:苏珊,苏珊,苏珊——我写了五十遍。培根护士打我。斯彼勒护士也打我。克里斯蒂医生摇着他的头。他说我的病比他想象的严重,需要另外一种疗法。他给我喝木馏油——他叫护士们按住我,他把油往我口里灌。他还说要找蚂蝗饲养师,来给我的脑袋放血。然后我们这儿来了一个新病人,她不会正常说话,只会说她自己造出来的叽里咕噜的语言,她说那是蛇语。然后他就把时间全花在了她身上,用针去刺她,在她耳朵后面拍爆纸袋子,用开水烫她——想方设法把她的英语吓回来。

我希望他就这么继续戳她烫她去。木馏油差点呛死我了。我害怕蚂蝗。他不管我,能让我有时间想想我的逃跑计划。我整天想着的还是那事。现在都六月了,我是五月进来的。我还是坚持观察院子的地形,研究各个窗户和门,找出哪些是松动的。每次培根护士拿出钥匙时,我都仔细看着,记住哪把钥匙开什么锁。我发现,如果是走廊和卧室门上的锁,是一把钥匙开全部。如果我能从钥匙链上把那把钥匙偷下来,我就能跑出去了,我很有把握。但是那钥匙链很结实,每个护士都把钥匙看得很紧。培根护士——她还警告过,我是个滑头——是把钥匙看得最紧的。她只是在需要从橱柜拿东西的时候,才会把钥匙交给贝蒂一下,然后立马就收回去,放进口袋里。

每一次看到她放回去,我都感觉无能为力,忍不住气得发抖。太让我难受了,居然偏偏是我!被关进这里,这么长时间,过得这么低贱,失去了我的所有,就因为少了一把小小的钥匙!一把小小的、简单的钥匙!甚至不是一把什么高级钥匙,就一把只有四个齿的小破钥匙,要是有钥匙坯和锉刀,我一眨眼工夫就能仿出一把来。这事儿,我每天都想一百遍。洗脸的时候,吃饭的时候,在小花园里散步时,坐在活动室里听女病人们嘀咕或掉眼泪时,躺在床上被护士的灯晃着眼睛时,我都在想。如果这个想法是锤子或起子,我早跑出去一万遍了!但其实,这想法更像毒药,我想得太多,都快想吐了。

这像一种迟缓的病痛,不像我刚到这里时,那种让我出汗的尖锐的恐惧。它慢慢地,鬼鬼祟祟地潜伏进来,变成了疯人院生活的一部分——就像墙上的颜色,食物的味道,病人们哭喊的声音,它悄悄在我身上扎下了根,当我察觉时,已经太晚了。我还是对每一个跟我说话的人说,我脑子很清楚很正常,我进疯人院是被搞错了,我不是莫德·里弗斯,应该马上被放出去。但是,我说了太多遍以后,这些话变得软弱无力,就像钱币用久了以后,头像就磨损得模糊不清。最后,有一天,我和一个女人在花园里散步时又说了一遍,她带着怜悯的表情看着我。

“我曾经也跟你想的一样,”她和善地对我说,“但是,你知道吗,我怕你是来了这里之后就疯了。我们这儿的人都有点怪,你看看周围就知道。你看看你自己就知道了。”

她对我微笑——但是,就跟刚才一样,笑容带着点怜悯。她接着往前走,但我停下了。我已经很久,我也不记得多久了,没去想过我在别人眼中是啥模样。克里斯蒂医生不给我们镜子,怕我们打碎了。现在想起来,我上一次从镜子里看自己的脸是在克林姆太太家的时候了——是在克林姆太太那儿吗?——那天莫德让我穿她的蓝色真丝裙子——是蓝色的吗,还是灰色呢?——是她举着小镜子。我用手捂住眼睛。裙子是蓝色的,我肯定。噢,我穿着那个走进疯人院的啊!他们把裙子抢走了——他们也抢走了莫德妈妈的行李袋,还有里面所有的东西——刷子、梳子、内衣、红色毛呢拖鞋——我再也没见过它们了。代替它们的,我低头看看自己,是格子呢裙子和胶鞋,我已经差不多习惯它们了。现在我把它们看了个真真切切,我希望能把它们看得顺眼点儿。值班看管我们的护士闭着眼睛,在太阳下打瞌睡了。她身边是一扇窗户,里面是活动室。屋里暗,窗玻璃就像镜子一样,清楚地映出了外面转圈儿散步的女病人们。其中有一个站住了,手放在脸上。我眨眼她也眨眼。那就是我。

我慢慢地走过去,带着恐惧,仔细打量着自己。

就像刚才那女人说的,我看起来就像一个疯子。我的头发还缝在头顶上,不过线已经松了,头发也七拱八翘了。我的脸色发白,满是青的紫的瘢痕和伤口。我的眼睛肿着——是因为缺乏睡眠吧——眼圈发红。我的脸从未像现在这么尖瘦,脖子细得像麻秆。格子呢裙子套在我身上,像个挂着的洗衣袋,领口露出莫德那只旧手套的脏兮兮的指尖,我还把这东西藏在胸口。你还可以勉强看出,小牛皮上有我的牙齿印。

我看着玻璃,大约看了一分钟。我看着,想起我小时候,那么多次,萨克斯比大娘帮我洗头梳头,使我的头发充满光泽。我想起她怕我着凉,在我上床前先要暖床。我想起她每次都把最嫩最好吃的肉留给我,我长牙齿时她帮我磨牙,常常抚摩我的胳膊和腿,不让它们长歪了。我记得从小到大这么多年里,她把我保护得多严密、多安全。我去布莱尔,本来是想去发财,带回来和她分享。现在财富没有了。莫德把财富偷走了,把她自己的命运给了我。她本来应该来这里。她把我变成了她,她就跑了出去,自由自在了。她看见的每一块镜子——在服装店里试裙子时也好,在戏院里、舞厅里跳舞时也好——她在每一块镜子里看见的她,都是我的反面:俊俏、乐观、骄傲、自由——

我想,我开始愤怒了。然后我看见了自己的眼神和表情,这把我自己都吓着了。我站在那里,不知道该怎么办,直到值班护士从瞌睡里醒了,过来戳了我一下。

“好啦,虚荣小姐,”她打了个哈欠说,“我敢说你连脚后跟都要照个够,是不?好吧,咱们就看看。”她把我推回队伍里。我低头走路,眼睛只看着裙子的下摆、我的鞋、走在我前面的女人的鞋。看什么都行,只要别让我抬头看到窗玻璃,看到自己疯了的眼神。

那是在六月尾。也可能再早一些,很难知道准确的日期。在疯人院里,我们连礼拜几都很难搞清——只知道他们要你站在活动室里听克里斯蒂医生祷告,而不是坐在床上的时候,就是礼拜天了,一个礼拜又过去了。也许我应该像犯人一样,每个礼拜天刻一个痕迹什么的。但是,每个礼拜都没有意义,因为每个礼拜开始时我都想着,下礼拜我就会出去了。然后我的记忆也混乱了,有时候好像一个礼拜有两三个礼拜天,有时候又好像没有礼拜天。我唯一能确定的就是,春天变成了夏天,因为日子变长了,阳光变得热辣辣了,房间变得像蒸笼了。

对于当时的热,我记得无比深刻。那种热几乎要让人发疯。房间里的空气就像热汤。待在这种空气里,有一两个女病人活活热死了。当然了,克里斯蒂医生和格雷夫斯医生是医生,他们能把这记录成中风而死,这是我听护士们说的。天气热了,护士们的脾气也跟着暴躁起来。她们抱怨着头痛和出汗,抱怨身上的制服。“为什么我还得穿着羊毛裙子,在这儿照顾你们?”她们把我们推来搡去,“人家坦布里奇疯人院的护士穿的都是府绸——!”

但我们都知道,实际上,没有哪家疯人院要她们,她们也去不了。她们在这儿混日子混得太舒服了。她们整天说女病人们太麻烦,太会耍花招什么的,又互相展示身上的青肿啊什么的,但其实,病人们都被她们下了药搞得有气无力的,谁还能耍什么花招。至于说麻烦,都是护士们想开玩笑自找的。她们的工作是世界上最轻松的了,我们七点钟就被她们赶上了床——给我们吃了安眠药——然后她们就看报纸看小说,烤面包,喝热可可,弄点刺绣,吹口哨,放屁,站在门口隔着走廊跟人大声聊天,她们觉得闷了,甚至直接跑到别的房间去串门,把病人们锁在房间里不管不顾。

到了早上,克里斯蒂医生巡完房一走,她们就摘掉帽子,放下头发,脱了袜子,把裙子撩起来。她们让我们站在旁边,拿报纸对着她们白花花的大腿打扇降温。

反正培根护士就是这么干的,因为她手痒的毛病,她抱怨天气热抱怨得最厉害。她让贝蒂给她每天抹十次药膏,有时候她还大喊大叫。天最热的时候,她放了两个瓷盆子在床边,睡觉时把手泡在水里。这让她做起梦来。

“他太滑了!”有一天晚上她叫道。另一次她嘟囔说,“糟了,我没抓住他……”

我也做梦。我好像一闭上眼睛就会做梦。你多半也能猜到,我会梦到兰特街,梦到波镇,梦到家。我梦到萨克斯比大娘和易布斯大叔。这些梦让我心烦,我会从这些梦里哭醒。有时候我只会梦到疯人院,我会梦到我醒来,一天已经过完了,然后我就真的醒了,一天却刚刚开始——可是,眼前的一天和梦里过去的一天一模一样,我都不知道哪里是梦,哪里是真实。梦里梦外,我已经混乱了。

但几个礼拜以后,夜里越来越热,我的脑子越来越昏沉,那时候我开始做的那些梦,才是最让我烦心的梦。那些梦里有布莱尔庄园,有莫德。

那些梦里的她,绝不是真正的她——真正的她是毒蛇,或者小偷。可我只是梦到我们还在她舅舅家里,我还是她的贴身女仆。我梦到我们散步到她妈妈墓前,或者在河边坐着。我梦到我帮她梳洗穿衣。我还梦到——人梦到什么不是错,是吧?——我还梦到,我爱她。我知道我该恨她,我知道我想杀她。但是,有时候我在夜里醒来,就会忘记这些。我会睁开眼睛,四周看看,屋子里太热,她们一个个都热得在床上翻来覆去——我会看见贝蒂的大白腿,培根护士全都是汗的脸,威尔逊小姐的胳膊。普赖斯太太睡觉时把头发都放到后面去,和莫德的习惯一样。我在半梦半醒中望见她,就忘了四月之后的那好几个礼拜,忘了布莱尔的出逃,忘了燧石教堂里的婚礼,忘了克林姆太太家的日子,忘了我怎么进的疯人院,忘了那个可怕的圈套,忘了我本该想着逃跑,也忘了我跑出去之后计划该干的事儿。我一心只想着,带着点恐慌地想着,她在哪儿?她在哪儿?——然后,松了一口气似的:她在这儿……我再次闭上眼睛,立刻,我就不在这疯人院的床上了,而是在她床上。帐幔都放了下来,她就在我身边。我能感觉到她的呼吸。“今晚真闷热啊!”她会轻声细语地说,然后叫道,“我怕!我害怕——!”

“你不要怕,”我总是会这么回答她,“噢,你不要怕。”——在这个时候,梦就会断,我就会醒来。我会焦虑地醒来。我担心,自己会不会像培根护士那样在梦中出声,把什么说漏了嘴——或者叹息?或者颤抖?然后我会躺在床上,心中满是羞耻。因为,我恨她!我恨她!——可我心里知道,每一次我都秘密期盼那个梦不要断,我能把它做完。

我开始害怕我会梦游。要是我爬起来,去吻普赖斯太太或者贝蒂怎么办?但如果强打着精神不睡,我也会迷迷糊糊,幻想出一些可怕的事来。那是些反常的夜晚。闷热使我们呆滞,也使有些人——甚至是那些平时安静听话的女人——抽风发癫起来。躺在床上就能感觉到骚动,你会听到尖叫,铃声,咚咚咚跑过的脚步声。这些声音就像惊雷,在闷热安静的夜里炸开。虽然你知道那是什么,但是每一次怪异的声音响起时——而且,一个女人闹腾往往会惹起另一个——你都忍不住想,这会不会把我的病也惹出来?然后你似乎就感觉到身体里有点儿不对劲了,你开始出汗,或者抽搐——噢!那些夜晚真可怕!贝蒂会呻吟,普赖斯太太会抽泣,培根护士会起来说“嘘!安静!”她会拉开门,把身子探出去听。尖叫声停了之后,脚步声也会慢慢消失。“抓着她了,”她会说,“好了,他们是把她关垫子房呢,还是弄去跳水?”——贝蒂一听到跳水这个词,又开始哼哼,普赖斯太太,甚至威尔逊小姐,听到这词儿都打了一个战,把脸埋到枕头里去了。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个词好像有特别的意思,但没人给我解释过它究竟指啥。我只能猜,可能跟水有关,跟黑色橡胶的抽水泵一样,按进去抽出来吧。这想法也很可怕,所以每次培根护士提到这个词的时候,我也吓得打战。

“我不知道你们抖个啥,”她会不怀好意地对我们说,然后回到床上,“又不是你们抽风了,是吧?”

但是,有一次就是了。我们被一阵喘气声惊醒,发现可怜的普赖斯太太躺在床脚边的地上,紧咬着手指,手指都给咬出血了。培根护士拉了铃,克里斯蒂医生带着几个男的赶紧跑来了,他们把普赖斯太太捆起来,抬下了楼。一个钟头以后他们把她送回来时,她的衣服和头发都在滴水,她看上去淹得半死。那时我才知道了跳水的意思,就是被弄去泡一下水。这让我觉得放心了一点,因为我觉得,泡一下好像也没啥可怕啊,跟抽水放水比……

我还是太无知,真是太无知了。

然后就出了一件事。那天——我觉得是那个夏天最热的一天——是培根护士的生日,那天晚上她偷偷请了几个护士到我们房间来,给她庆祝生日。我好像说过,她们有时候就这么玩。这种事本来是不准的,她们说话吵得我们没法睡觉。但我们从来不敢跑到医生那儿去告发——因为护士们会说我们是胡言乱语,然后回来打我们。她们让我们乖乖躺着不准动,她们坐在那儿打牌,玩多米诺牌,喝柠檬汁,有时还喝啤酒。

那天晚上借着培根护士生日的由头,她们喝开了啤酒。因为天太热她们又喝得太多,她们都醉了。我用被单蒙着脸,但是半睁着眼睛。她们在的时候我不敢睡,怕万一我又梦到莫德,因为这已经变成了我的一种——克里斯蒂医生会这么说——病态恐惧,怕自己暴露了心底的秘密。再说了,我觉得我应该保持清醒,万一她们喝得太多,都喝倒了的话,我就可以起来偷钥匙了……

但她们没醉倒,而是喝得兴高采烈,嗓门越来越大,房间里越来越热,她们的脸也红了。我也是睡一阵醒一阵,她们的声音听起来遥远空洞,就像从梦里传来的一样。她们中时不时有人大叫或者大笑,其他人会叫她小点声,然后自己也笑起来,这种声音会把我一个激灵吓醒。最后,我看着她们一个个发红的冒着汗的大胖脸,湿漉漉的张开的大嘴,真希望自己手里有把枪把她们都扫射了。她们坐在那里互相吹牛逞能,说最近自己又打了谁,怎么打的。然后又比赛谁的手劲大。她们把手掌放到一块儿,比谁的手大。然后有个人举起了她的胳膊。

“让我们瞧瞧你的,白琳达。”另一个护士叫道,白琳达就是培根护士。她们都是这种娇滴滴的名字。你能想象她们的妈妈看着小小的她们,觉得她们长大了都能变成芭蕾舞女主角吗?“来吧,给我们看看。”

培根护士先摆出一副谦虚的样子,然后卷起了袖子。她的胳膊粗得跟卸煤工似的,但是白花花的。她曲起手臂,肉都鼓了起来。“这可是爱尔兰肌肉,”她说,“从我奶奶那儿传下来的。”其他护士走上去摸,吹了一下口哨。然后有人说:

“我得说,你这胳膊就快比得上福鲁护士了。”

福鲁护士是个斜眼,管着我们楼下的房间。据说在监狱里当过狱卒。现在培根护士的脸更红了,“比得上?”她说,“我倒想跟她把胳膊放一块儿比比,看谁的粗。比得上?我比她,没问题!”

她的声音吵醒了贝蒂和普赖斯太太。她看见她们翻身,“赶紧睡觉。”她说。她没看见半睁着眼睛,心里直盼她死的我。她又扬了扬胳膊,肌肉又鼓了起来,“比得上,还用说吗。”她念叨着。她对一个护士甩甩脑袋,“你去叫福鲁护士上来,我们就知道了。玛格丽塔,你去找根绳子。”

那两个护士站起来,摇摇晃晃,深一脚浅一脚地走了出去。第一个护士一分钟后就回来了,她带来了福鲁护士,斯彼勒护士,还有那个脸黑黑的,在我入院第一天帮着脱我衣服的护士。她们在楼下也都喝了酒。斯彼勒护士双手叉在后腰上,看看周围说:

“嗬,你们这副样子,给克里斯蒂医生看见可咋办!”她打了一个嗝,“说说,胳膊怎么回事?”

她已经露出了胳膊。福鲁护士和黑皮肤护士也卷袖露出了自己的。另外一个护士回来,带回了一条丝带和一把尺子,她们就挨个量胳膊的粗细。我看着她们,就像一个躲在树林暗处偷看的人,偷看着眼前的一群妖怪,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们站成一圈儿,油灯从一只手递到另一只手上,投下形状奇怪的灯影。啤酒、闷热的天、量胳膊的兴奋,让她们一个个东倒西歪,活蹦乱跳。

“十五!”她们高声叫道,然后又一声,“十六!——十七!十八点五!——十九!福鲁护士赢了!”

圈子于是散了,她们放下了灯,四散开来,叽叽喳喳议论——突然间她们就不像妖怪了,像一群水手,就差胳膊上没有文身了。培根护士拉长了脸,她没好气地说:

“胳膊这事儿,我就让福鲁护士赢一回好了,虽然我觉得肥肉不能算肌肉。”她的手在腰上搓着,“现在,咱比比体重?”她扬起了下巴,“在座的谁能说比我重?”

立刻就有两三个人站到她身边,说她们比她重。其他人想把她们抱起来试试。其中一个摔倒了。

“这样不行的,”她们说,“你们动得太厉害了,比不出来。要另外想个法子。要不,从椅子上跳下地,看谁把地板踩得最响。”

“要不,”一个黑头发的护士大笑着说,“跳到贝蒂身上去?看谁让她叫得最响?”

“看谁让她哇哇叫!”

她们看着床上的贝蒂。贝蒂听到自己的名字,睁开了眼睛——然后立马闭上了,吓得发抖。

斯彼勒护士哼了一声,“她肯定被白琳达吓得哇哇叫啦,”她说,“百试百灵。别用她,不公平。用老小姐威尔逊。”

“她也是肯定叫的!”

“要不,普赖斯太太。”

“她会哭的,哭就不——”

“用莫德!”

不知道是谁说了一声。然后,虽然刚才她们都在笑,听到这个忽然笑声都停了。我想,她们都你看我,我看你。然后斯彼勒护士说话了。

“搬个椅子来,站上去跳——”

“等等!等等!”一个护士叫道,“你怎么想的?你不能往她身上跳,会压死她的。”她停了一下,好像是抹了一下嘴,然后说,“往她身上躺好了。”

一听这话,我把被单从脸上拉开,睁大了眼睛。也许当时我不该这么做。也许她们只是说着玩的。但是,我拉开了被单,她们看到我在看她们。她们都笑了起来,向我走了过来。她们掀开了我的被子,把枕头从我头下抽走。有两个按住我的脚,另外两个抓住我的手臂。她们动作很快。她们就像一只长着几个脑袋的大怪兽,冒着汗,散发着热气,张着无数只手和喘着粗气的肮脏的大嘴。我一挣扎,她们就掐我。我说。

“你们放开我!”

“闭嘴,”她们说,“我们又不会伤你。我们就想看看谁最重,是培根护士,斯彼勒护士,还是福鲁护士。我们就想看看谁让你叫得最响。准备好了吗?”

“放开我!放开我!我要告诉克里斯蒂医生去!”

有人扇了我一耳光,有人摔了一下我的腿。“少废话,”她们说,“好了,谁先来?”

“我来。”我听到福鲁护士说。其他人退开了一点儿,让她上前。她把自己的裙子拉直,“把她按住了?”她说。

“按住了。”

“行,按稳。”

她们把我全身都拉紧了,好像我是块湿布,她们要把里面的水全拧干。我当时想法已经不能用语言形容。我感觉,她们简直就快把我的手或者脚扯掉,或者弄断我的骨头了。我又开始大叫,再次被扇了一耳光,腿也被摔了一下,于是我闭了嘴。福鲁护士爬上床,提起裙子,半跪半骑在我身上。床发出吱呀的响声。她搓了搓手,用她那斜眼看着我。“我来了!”她说,正要往我身上倒。虽然我已经吓得脸都缩成一团,屏住了呼吸等她砸,她却没倒下来。是培根护士拦住了她。

“不,不能砸,”她说,“砸的就不公平了。得慢慢放倒,要不就别玩。”

于是福鲁护士挺起身,然后慢慢地倒下来,直到全身的重量从她支撑自己的手和膝盖上转移到我身上。我刚才吸进的一口气都被压了出来,我想,要是我身下是地板而不是床,她肯定已经把我压死了。我的眼口鼻都开始往外流水。“求您了——!”我说。

“她求饶了!”黑头发护士说,“这个就算福鲁护士得五分吧!”

她们放开了我的手脚,福鲁护士在我脸上亲了一下,爬了下去。我看到她站起来后,跟拳击比赛赢了似的高举双手。我想吸一口气,还没吸到就咳嗽起来。然后她们又把我按紧,因为现在轮到斯彼勒护士了。她比福鲁护士还糟糕——不是说她重,而是姿势更难受,她手脚的关节,手肘,膝盖,还有髋骨,全狠狠压在我的关节上。她的胸衣的料子很硬,衣服边硌得我生疼。她头发上还擦了头油,一股酸臭味。她呼吸声很大,打雷似的,在我耳边轰轰响。“快点啊,小荡妇,”她对我说,“叫出来啊——!”但就算在那种情况下,我也有我的骄傲。我咬紧牙关,就是不出声。她压了又压,最后,其他护士叫起来,“噢,输咯!斯彼勒护士零分!”她用膝盖狠狠地顶了我最后一下,骂骂咧咧地爬起来了。我从床垫上抬起头,虽然我早已泪眼模糊,还是看见了在护士圈外,威尔逊小姐和普赖斯太太哆哆嗦嗦地一边假装睡觉一边看。她们害怕,不知这帮护士会对她们怎样。我不怪她们。我把脑袋放回去,再次咬紧了牙关。下一个是培根护士。她的脸还红扑扑的,白白的手臂把两只手衬得更红了,简直像戴了两只红手套。

她也像福鲁护士一样,先是骑在我身上,活动了一下手指。

“好了,莫德。”她说,扯住我睡袍的前襟,把它拉平拉直。她拍拍我的腿,“好啦,麻烦小姐,谁是听我话的好孩子?”

然后她就压了下来。她来得比其他人快,这突然而来的重量压得人太难受了,我叫了出来,护士们在旁边拍起手来。“十分!”她们说。培根护士笑了起来,我感觉到她身体的晃动,就像擀面杖在我身上碾压,这让我紧闭双眼,再次叫了出来。然后她的身体又晃动起来,这次是故意的。护士们在边上喝彩。然后她干了这么一件事。她用两手撑起身体,脸就悬在我脸的上方,但她的胸、腹和腿都还是紧紧顶着我的,然后她扭腰摆髋,她故意用了某种动作。我一下就睁开了眼。她对我淫贱地笑。

“这事儿你喜欢吧?”她一边说,一边还在动作着,“是不是?我可听说你喜欢哦。”

这句话,使护士们哄堂大笑。她们哄堂大笑,脸上挂着那种鄙视的表情,她们这表情我曾经见过,只是不明白为什么。当然,现在我明白了。在这一瞬间,我猜到了在克林姆太太那儿,莫德对克里斯蒂医生说了什么。一想到她说出了这个,想到她在绅士面前说出了这个,就为了把我说成是疯子,我的心就像遭受了一记猛击。离开布莱尔之后,我已经受了一次又一次的打击,但这一次,是最痛的。我觉得自己仿佛全身装满了炸药,被火柴点燃了。我开始挣扎,开始狂叫。

“滚下去!”我嘶吼着,“滚下去,滚下去!滚!”

培根护士感觉到我的扭动,她停止了笑。她又用大腿狠狠地压住我。我看见她涨红的脸就在我眼前,就用头猛撞了上去。她的鼻子被撞破了,她叫了一声。血滴到我脸上。

后来发生了什么,我也不知道了。大概那些按着我的护士们放了手,我还在不停地扭动狂叫,好像自己还被人按着。培根护士从我身上翻了下去,有人——可能是斯彼勒护士——打了我,但我还在继续发作。我恍惚觉得贝蒂也开始哭叫了,周围隔壁房间里的女人们也开始吼叫了起来。护士们好像都跑了。“把瓶子杯子拿走!”我听到有人边跑边说。然后有人吓着了,跑到大厅里拉响了铃。铃声招来了男护工们,一分钟后,克里斯蒂医生也来了,边走边穿外套。他看见我正在床上踢打嘶叫,脸上还有培根护士的鼻血。

“她在发癫,”他大声说,“很严重,上帝啊,谁把她弄发作的?”

培根护士没说话。她的手捂着脸,眼睛却看着我。“怎么回事?”克里斯蒂医生又问了一次,“做梦?”

“是梦,”她回答说。然后她看着他,又回过神来了,“哦,克里斯蒂医生,”她说,“她睡觉的时候,叫着一个女人的名字,动来动去!”

这又让我尖叫起来。克里斯蒂医生说,“行了。我们知道发癫的处理方法。你们两个男的,还有斯彼勒护士,去执行。跳冷水,三十分钟。”

那两个男的抓着我的手把我拉起来。我刚才被护士们压得太狠,现在站起来感觉像在飘。实际上,我是被他们拖走的,第二天我发现自己的鞋子上有磨过的痕迹。但我现在已经不记得是怎样从楼上到地下室的了。我也不记得经过垫子房的门,经过那条黑暗的走廊,到了有水池的房间。我只对水龙头的嗡嗡声,脚底下瓷砖的冰凉,有那么一点模糊的印象。我记得最清楚的,是他们把我绑上去的那个木架子,我的手和脚被绑在了上面。我记得吱吱嘎嘎的响声,那是他们摇着转盘,把木架吊了起来,下面就是水。我一挣扎,木架就晃荡。

然后,我记得被淹,他们一放手,轱辘飞转。还记得被惊吓,在他们拉住绳子时。还记得劈面而来的冰凉的水,冲进我的嘴巴和鼻子,我想喘气,却又呛又咳,吸进来的全是水。

我觉得这就是绞刑。

我觉得我已经死了。然后他们又把我摇了上去,又摔了下来。一分钟摇上去,一分钟后掉进水中。我被淹了十五次。十五次惊吓。十五次,生命之绳被拉紧。

那之后,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其实,这跟死也没多少区别了。我睡在黑暗里,没有梦,没有思想。我甚至不是我自己,我什么都不是了。或许,我再也不会成为从前的那个我了。我醒来的时候,一切都变了。他们给我穿上了原来的衣服和鞋,带回了原来的房间。我就像一只羊羔,乖乖地跟着走。我身上到处是青肿瘀血,还有烫伤,但我没啥感觉。我没有哭。我坐着,和其他女人一样,对什么都视而不见。我听说她们想过给我上帆布手箍,谨防我再抽风。但见我这么乖,就放弃了这想法。现在,都是培根护士代我向克里斯蒂医生汇报病况。她被我撞过的眼圈还是黑的,我估计,如果她能把我单独拉到一边,可能会打我一顿——我想,要是她真那么干,我也不会躲闪,认打认罚了。但是,和其他一切一样,她好像也变了。她看我的眼神也奇怪起来。有一天晚上,我躺在床上,其他人都闭上了眼睛,她看着我,轻言细语地说,“你还好吧?”她瞟了一眼其他几张床,眼光又回到我脸上,“没记恨我吧——莫德?都好好的,是吧?我们总得找点乐子不是?要不,我们也会疯了……”

我转过头去,但我知道,她还在看着我。无所谓了。现在我什么都无所谓了。之前,我总是把弦绷得紧紧的,时刻找机会逃跑,结果哪儿也没去成。突然间,我对萨克斯比大娘、易布斯大叔、绅士,甚至莫德的记忆,都变得模糊起来。我的脑子里好像充满了烟幕。当我在记忆中穿过波镇的街道,我发现,我迷路了。这里没人知道那些街。她们只要说起伦敦,说的都是她们小时候记忆中的那个伦敦,那个社交圈——跟我的伦敦差太远,远得就像天方夜谭。在这儿没人叫我的真名,人家叫我“莫德”或“里弗斯太太”,我也开始答应了。有时候,我也觉得我真的就是莫德吧,既然这么多人都认为我是。有时,我甚至开始以莫德的身份做梦。有时我想起布莱尔,想起她说过的话,做过的事,那些好像变成了我说的话,我做的事。

护士们——除了培根护士——在我被浸水那晚之后,对我越来越冷漠了。我也习惯了被摇晃、被呵斥、被打耳光。我也习惯了看着其他病人们被呵斥被打。我对什么都习惯了。我习惯了我的床,习惯了刺眼的灯,也习惯了威尔逊小姐、普赖斯太太、贝蒂,还有克里斯蒂医生。现在我也不在乎蚂蝗了,他却压根没对我用蚂蝗。他说,我现在肯叫自己莫德,并不表示我已经好了,只是我的症状改了一个方向,到时还会变回来,在那之前就别想治好,所以,他也停了治疗。但是我听说,真实情况是,他把所有的治疗都停了。因为,他治好了那个说蛇语的女人,治疗效果太好了,她妈妈就把她接回家去了;另外,死了几个病人,疯人院亏了些钱。现在,每天早晨他就是来听听我的心跳,叫我张开嘴看看,然后就完事了。空气闷热混浊起来后,他在房间里根本待不了几分钟。当然了,我们还是整天待在那里头,我甚至对这也习惯了。

天知道还有什么是我不能习惯的。天知道他们还要把我关多久——说不定一关就是多少年,跟可怜的威尔逊小姐一样。但也许,她哥哥把她送来的时候,她曾经——谁知道呢——跟我一样,是个正常人。说不定今天我还关在那里,即使现在想起,我仍然会打冷战。说不定我永远没逃出来,那么,萨克斯比大娘,易布斯大叔,还有绅士,还有莫德——现在会是怎样?

这事我也在想。

可是,我逃出来了。这都是命运吧。命运无情,却自有它的安排。命运把特洛伊的海伦送到了希腊人手中——命运也把王子送到了睡美人身边。命运把我留在克里斯蒂医生那儿过了整个夏天之后,让我告诉你,它把谁送来了。

这是在我被浸水后的第五还是第六个礼拜,也就是七月的某一天。那时我已经变得非常呆傻了。天还是热,我们整天都在睡觉。我们上午睡觉,一直睡到吃午饭铃响。吃完午饭后,在活动室里你能看到的就是,所有人都在打瞌睡,她们不停点着头,口水流到衣领上。因为醒着也是醒着,完全无事可做。睡觉还能消磨一点时间。她们睡我也睡。我睡得那叫一个昏天黑地,以至于那天斯彼勒护士对我说“里弗斯太太,跟我来,有人探视你”时,她们得跟我说两遍,说两遍我都不明白那是什么意思。

“探视?”我说。

斯彼勒护士抄起手。“不想见他,是不?那我叫他回去了。”她看看培根护士,培根护士正搓着手,“很痛?”她问。

“蝎子咬似的,斯彼勒护士。”

斯彼勒护士在那儿啧啧感慨,我说:

“探视?来看我的?”

她打了个哈欠,“来看里弗斯太太的。今儿你是里弗斯太太不?”

我不知道。但我还是两腿发颤地站了起来,感觉血冲上了脑门——因为,如果来探视这人是个男的,不管我是苏还是莫德,他都只能是绅士。我所有的思维紧缩成了一个点,我只知道这一点:我被害了,是他害的。我看着威尔逊小姐,我记得自己三个月前好像对她说过,如果绅士来这儿,我就要杀了他。我是说真的。现在突然就要见到他那张脸,这让我有点眩晕。

斯彼勒护士见我犹豫,“快点,”她说,“要来就快点来!还在乎什么头发。”——原来我把手放在了头上,“我打包票,你疯病越重他越高兴,这样就不怕失望了,是不是?”她看了一眼培根护士,然后又说“快走啦”。我颤抖了一下,然后深一脚浅一脚地跟着她下了楼。

那是一个礼拜三——这是运气,每个礼拜三克里斯蒂医生和格雷夫斯医生都会出去,他们驾着马车出去招新的女疯子,于是这天疯人院里很安静。门厅里站着几个护士和一两个男护工,他们靠近门口吹吹风。有一个男的手里拿着烟,他见着斯彼勒护士就把烟藏了起来。他们没看我,我也不看他们。我想着待会儿会发生什么,一分一秒过去,我越来越心神不定。

“这里。”斯彼勒护士说,歪头示意了一下一间偏房的门。她抓住我的手臂,扯了我一下,“你好好记住,少来那些小谎话。垫子房凉快着呢,这种日子进去正好,反正好久没人用了。医生不在的时候,这儿我说了算,听到了吗?”

她摇了我一下,然后把我推进了房间。“她来了。”她用完全不同的语气,对房间里的人说。

我以为是绅士,但不是他,是一个金发碧眼的男孩,穿着一件蓝色粗呢大衣。在看清他的第一秒,我像挨了一下猛击,那一击混合着宽慰和失望,差点没使我当场晕过去。他看起来像个陌生人,我以为是他们弄错了,他肯定是来探望别人的。然后我发现他正用一种茫然的眼光打量我,最后——他的样貌和名字慢慢地,慢慢地,就像从雾里或水里升起,从我脑中浮现了出来——我记起了他,就算他没穿佣人的衣服,我也认出了他。这是查尔斯,布莱尔庄园的小厮。他仔仔细细看着我,然后歪着头,望望我身后的斯彼勒护士,甚至斯彼勒护士身后,好像以为莫德会出现。然后他又看着我,瞪大了眼睛。

就是他这一看,救了我。这是自从我离开克林姆太太家以来,唯一的一双眼睛,看我时看到的不是莫德,而是苏。这一看给我的,不仅是我的过去,还有我的未来。在我站在门边,和他眼神相接的那一瞬间,我看见他眼神里的迷惑不解,而我自己心里的迷惑消失了,我有了一个计划。一个完整的、周密的计划。

我决定孤注一掷了。

“查尔斯!”我说。我已经不习惯说话了,叫他这一声,听起来简直像号叫,“查尔斯,你几乎不认识我了。我想——我想我是改变太大了,但是,你来看望你以前的小姐,真好啊!”

我走过去握住他的手,眼睛一直没离开过他。我把他拉近身边,几乎要哭了,我对着他的耳朵悄悄说:

“就说我是她,要不然我死定了!我把什么都给你!就说我是她!啊,求求你,就说我是她!”

我一直握着他的手,用力地捏着。他退了一步,他戴着帽子来的,额头上被压出一道红色的印记。现在他的脸全都涨红了。他张开口,说:

“小姐,我——小姐——”

当然,他在布莱尔就是这么叫我的。谢天谢地!斯彼勒护士听他这么叫,带着一点令人讨厌的得意说,“哎哟,这位小姐一看到家里来的旧相识,脑子清醒得还真快啊!克里斯蒂医生这回该高兴了吧?”

我转身看了她一眼,看到她一脸的酸劲。她说,“你就让这小伙子站着?人家大老远地赶来。这还差不多,你坐。要是我是你,就不会跟她坐得太近,小伙子。我们可说不准她们啥时候发疯,就算看起来老老实实的那些,都一样。现在对了。好了,我就在这儿,在门口。她要是乱踢乱打起来,你就叫人——行吧?”

我们坐在窗边的两张硬椅子上。查尔斯还是一脸疑惑,现在,他眨巴着眼睛,看起来有点害怕。斯彼勒护士站在门口,因为那儿凉快。她双手抱在胸前,看着我们,不时也扭过头去,跟大厅里的护士搭一两句腔。

我还是用两手抓着查尔斯的手。我不能放开。我往前倾着身子,靠近他,用发抖的声音跟他小声说话。

“查尔斯,我——查尔斯,我能见到一个认识的人,真的太高兴了!我从来没这么高兴过!你得——你得帮帮我。”

他吞了一口口水,同样压低了嗓音说:

“你是史密斯小姐?”

“嘘!嘘!我是。啊,我是!”我热泪盈眶了,“但是在这儿你不能说。你得说——”我瞟了斯彼勒护士一眼,然后用更低的声音说,“你得说我是李小姐。别问我为什么。”

我当时在想什么?事实上,我在想那个说蛇语的女人,还有那两个死去的女人。我在想克里斯蒂医生说我的病改了一个方向,但是到时候肯定会拐回来。我在想要是他听到查尔斯说我是苏,而不是莫德,他会把我管得更严——也许会绑住我,把我关进垫子房,把我浸冷水,把查尔斯也拉去浸水。换句话说,我的脑子已经被恐惧占领了。但我想出了那个计划,并且越来越清晰了。

“别问我为什么,”我又说了一遍,“但是,噢,你不知道我被坑得多惨!他们说我是疯子,查尔斯。”

他向周围望了一眼。“这里是疯人院?”他说,“我还以为是一间大酒店。我还以为我能见到李小姐,还有——里弗斯先生。”

“里弗斯先生,”我说,“噢!噢!那个魔鬼!他把我耍了,查尔斯,抢走了本来是我的钱,跑到伦敦去了。他和莫德,那对狗男女!他们把我扔进这里,让我死——!”

我提高了声音,我控制不住自己,就像是有另外一个人——一个疯子——在用我的嘴巴说话。我狠狠捏着查尔斯的手,就快把他的关节捏脱臼了。我惊慌地望了一眼门口的斯彼勒护士。她的头转过去了,她背靠着门柱,正和别的护士和男护工说笑。我回头看着查尔斯,正要接着说,但他的脸色变了,这让我住了口。他的脸从绯红变成了苍白,悄悄说了一句。

“里弗斯先生,去了伦敦?”

“去了伦敦,”我说,“或者谁知道啥地方。要不就去地狱了,我估计!”

他吞了一口口水,抽搐了一下。然后他把手从我手里抽了出去,用手捂着脸。

“嗷!”他用发抖的声音说——跟我刚才一样,“嗷!那我也完蛋了!”

让我非常吃惊的是,他哭了起来。

他一边哭,一边断断续续地说出了自己的事。原来——跟我几个月前猜到的一样——在布莱尔庄园磨一辈子刀的生活,真是无聊透顶,尤其是在绅士走后。查尔斯实在受不了了,他开始郁闷。他郁闷了太久,直到管家魏先生受不了了,开始拿鞭子抽他。

“他说他要把我抽死,”他说,“他真的快抽死我了。老天爷啊,我被他抽,叫得那个惨!但是,我跟你说,鞭子抽我的痛根本不算什么,抽我一百鞭都比不上我心里失望的那个痛,小姐。”

他跟我说话的口气,让我觉得,这番话他好像是练过的。然后他表情变得紧张,仿佛是在等我抽他,或者笑他,他正准备鼓起勇气承受。但我只说了一句,带着一丝苦涩说了一句,“我信你,里弗斯先生很会伤人的心。”

我想到的是莫德的心。查尔斯没注意到。“他就是这样!”他说,“他真是个绅士,不是吗!”

他的脸因为泪水变得闪闪发光。他擦了擦鼻子,然后又哭起来。斯彼勒护士望了我们一眼,撇了撇嘴,什么也没说。可能,到克里斯蒂医生这里来看望女疯子的人们,个个都哭得很厉害吧。

当她又转回去面对大厅时,我也转回头看着查尔斯。看他哭得这么惨,我的心里反而平静下来。我由着他再哭了一阵,用这时间仔细观察了他。我看到了一些一开始没注意的东西——他的脖子很脏,他的头发也乱七八糟——这一堆松软浅黄像羽毛,可那一堆又硬颜色又深,他在这儿抹了水,想让头发服帖。他呢子大衣的衣袖上粘着一根小树枝,他的裤子上都是灰尘。

他抹了抹眼睛,见我在看他,脸比刚才更红了。我小声说:

“来,做个乖孩子,跟我说真话,你是从布莱尔偷跑出来的,对不对?”

他咬住嘴唇点点头。我说,“就是为了里弗斯先生?”他再次点点头。然后他颤抖着吸了一口气。

“里弗斯先生跟我说过,小姐,”他说,“等他有了足够的钱,他就聘我做他的贴身男仆。我想,要是能跟他离开布莱尔,不拿钱我也愿意伺候他啊!但是,我怎么才能去伦敦找到他呢?然后就出了那个大乱子,李小姐跑了。打那之后整个庄园就乱了个底朝天。大伙儿也猜她是跟他跑了,但没人敢肯定。他们说这是桩丑闻。庄园里一半的姑娘都走了,凯克布莱德太太也走了,跑到另一家园子里做主厨去了!现在玛格丽特负责做饭。李先生脑子也坏了,魏先生得用勺子喂他吃饭。”

“凯克布莱德太太,”我皱起眉头说,“魏先生。”这些名字就像灯,一盏一盏地亮起,我的脑中的各个角落逐渐被照亮,“玛格丽特,李先生,用勺子喂饭!——这都因为莫德跟里弗斯跑了?”

“我不知道,小姐。”他摇摇头,“他们说,老爷一个礼拜后才觉得受不了了的。我觉得他开始还没事,后来他发现他的书出了点事——反正就是那之类的,然后他就倒在书房地板上发病了。现在他连一支笔都握不住,话也不会说了。魏先生叫我每天用一辆大轮椅推他出去走,但我走不了十码远——我什么事都做不了!——因为我哭得太伤心了。最后他们把我送到我姑妈家,让我去看她家那些黑脸猪。他们说——”他又擦了擦鼻子——“他们说,盯着那些猪看,可以治好忧郁症。但是,我就没治好……”

我没再听下去。在我脑中,有一盏灯比其他的都亮。我握住他的手。“黑脸的猪?”我转着眼睛说,他点点头。

他姑妈是克林姆太太。

乡下就是这样的了。我从来没问过他姓什么。他曾经睡在我睡的那个房间里,就在同一张满是虫子的床垫上。当他姑妈说起有一对私奔出来秘密结婚的绅士和淑女,他一下子就猜到了他们是谁。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所以也就没张扬。他从表哥,也就是克林姆太太的大儿子那儿打听到,他们坐着马车走了,表哥跟马车夫聊过天,于是他又得知了这儿的名字和地址。

“我还以为这儿是个大酒店,”他又说,又带着惊恐向四周望了一眼,看了看缠着铁丝的灯,光秃秃的灰色墙壁,装着栅栏的窗口。他是三天前从克林姆太太家跑出来的,晚上就在路边的壕沟和灌木丛里睡。“太晚了,”他说,“我既然到了这儿,要回也回不去了。我跟门房说找里弗斯先生,他们查了查本子,说我要找的肯定是里弗斯太太。然后我想莫德小姐一直是那么好心的一个人,要劝说里弗斯先生雇我,没人比她更合适了。可是,现在——!”

他的嘴唇又抖起来。真的,魏先生说得对,他这么大个人了怎么还动不动就哭!这要是在别的时间,别的正常点的地方,我早动手打他了。但是现在,在我受伤绝望的眼睛里,他的眼泪变成了一支支撬锁针和一把把钥匙。

“查尔斯,”我靠他更近一些,努力使自己看上去镇定自若,“布莱尔你回不去了。”

“我回不去了,小姐,”他说,“噢,我回不去了。魏先生一定会生剥了我的皮!”

“我敢说,你姑妈也不要你了。”

他摇头,“我这么偷跑出来,她肯定会骂我是蠢货。”

“你要投靠的是里弗斯先生。”

他咬着嘴唇,一边哭,一边点了点头。

“那你听我说,”因为怕斯彼勒护士听到,我几乎不是用说,而是用比悄悄话还低的气声发出的那几句,“听我说,我可以带你去,我知道他在哪儿,我知道他住的那栋房子!我带你去找他。但是,你得先帮我逃出去。”

就算我不知道绅士在哪儿,我说的也不完全是谎话,因为我确信,只要我到了伦敦,只要萨克斯比大娘一插手,就能找到他。但在当时,我也只能说谎了,那种情况下谁都会说谎。查尔斯瞪着我,用手掌根抹了抹脸。

“帮你逃出去?怎么帮?”他说,“你不能想走就走吗,小姐?”

我吞了一口口水。“他们以为我是疯子,查尔斯。来的时候签了一份入院令——也别管是谁签的了——说我必须留在这儿。这是法律规定。你看到那个护士没?看到她手膀子没?这儿有二十个护士有那种粗膀子,她们可会打人了。好了,现在你看我的脸,我看着像疯子吗?”

他看着我,眨了眨眼睛,“这个——”

“我当然不是疯子。但是呢,有些疯子太狡猾了,装得跟正常人一样,这儿的医生护士看不出我和他们的区别。”

他又前后左右看了一下。然后他看着我,就像刚才我看着他那样,好像是第一次认识我。他看我的头发,我的衣服,我的胶鞋。我把脚缩进裙子底下。

“我,我不大肯定。”他说。

“不大肯定?不大肯定什么?不肯定你是不是想回到你姑妈家去,和那些猪一起混日子?还是去伦敦当里弗斯先生的跟班?——听好,那可是伦敦!记得吗,在那儿只要花一便士就能骑大象。我说,这还真难选啊。”

他低下头。我看看斯彼勒护士。她也打着哈欠往我们这边望了一眼。她拿出表来看了看。

“猪,”我飞快地说,“还是大象?你选哪个?看在上帝的分上,快说!”

他扭动着嘴唇。

“大象。”经过一阵可怕的沉默后他终于说道。

“好孩子,好孩子。谢天谢地。好了,听我说,你有多少钱?”

他吞吞口水,说,“五先令六便士。”

“很好。你必须办这几件事。你得到镇上去,找一家锁匠铺,找到以后问他们要——”我用手按着眼睛,感觉脑袋里又一波混浊的水涌了上来,思维就像被幕布盖住了,我差点绝望得尖叫起来。然后幕布飘开了——“要一把凸块锁钥匙,带一寸长的齿。就说你家主人要的。要是他们不卖,你偷也得偷一把出来。别用这眼神看我!我们到了伦敦会给他寄一把回来的。你拿到钥匙坯后,要把它收好。然后你去铁匠铺,买一把锉子——看见我的手指了吗?就买这么宽的。把宽度比给我看看,对,好孩子,你弄明白了。锉子和钥匙坯都收好。下礼拜把它们带到这儿来——礼拜三,只有礼拜三才行!听到没?——然后偷偷交给我。你都听明白了吧,查尔斯?”

他睁大眼睛瞪着我。我又要开始狂躁了。但他点了点头。他的目光望向我身后,他打了一个激灵。斯彼勒护士从门口朝我们这边走了过来。

“时间到。”她说。

我们站起来,我紧紧抓着椅背,才能保持自己站立不倒,我目不转睛地看着查尔斯,好像要在他眼睛里留下烙印。我已经放开他的手,现在又伸手握住。

“我刚才说的,你都会记得吧?”

他点点头,带着点害怕。他垂下眼帘,正要后退一步把手抽回去。我感觉到他的手指滑出我的手心,于是紧紧抓住不放。

“别离开我!”我说,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就说出这么一句,“别离开我,求你!”

他吓了一跳。

“好啦!”斯彼勒护士说,“别浪费时间了,快点。”

她上来掰我的手指。这费了她一会儿工夫。查尔斯的手抽出来以后,他立刻把手放在嘴巴前。

“真可悲啊,是不?”斯彼勒护士对他说。她的手抱住我的两臂。我猛地扭了一下肩膀,“你也别太介意了,她们都这样。我建议呢,最好来都别来。最好别来看她们,让她们想起家来。这容易让她们心乱。”她把我抱得更紧了。查尔斯吓得往后退,“你呢,就安安心心地回去,告诉你们家人,她现在落到什么可悲的地步了——知道了吧?”

查尔斯看看她,又看看我,然后点了点头。

我说,“查尔斯,对不起。”我的牙齿还在打战,“你别介意,这都没什么。真的没什么。”

但我也看得出来,他现在看着我,一定觉得我疯了。如果他真这么想,我也就完了。我会在克里斯蒂医生这里待一辈子了。我再也见不到萨克斯比大娘,也再也不能找莫德复仇了——这念头比恐惧更刺痛我。我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斯彼勒护士终于放开了手。另一个护士过来,送查尔斯去了门口。她们让我看着他离开。唉!我能做的全部,也就是看着他了!他走到门口,绊了一下,看见了我的目光,好像又受了惊吓,我于是努力想给他一个笑容,但是我想,我笑得一定很难看。

“你要记得啊!”我喊道,我的声音高而刺耳,“你要记得大象啊!”

护士们高声哄笑起来。有人推了我一把。我已经筋疲力尽,一推就被推倒在了地上。“大象!”她们说,站在那里笑我,直到眼泪都笑了出来。

那个礼拜真难熬。我恢复了理智,越来越察觉这疯人院的残酷无情。想到自己连这都能习惯下来,之前我是自暴自弃到什么地步了。要是我一礼拜内又习惯了这里怎么办?要是我又疯傻过去怎么办?要是查尔斯真回来了,我却傻过去了不认得他怎么办?这些念头让我想死。我用尽办法让自己不要昏睡过去,我掐自己的手,直到手臂青一块紫一块。我咬自己的舌头。每天早晨醒来时我总有一个可怕的想法,觉得又一天偷偷溜走了。“今天礼拜几?”我问威尔逊小姐和普赖斯太太,当然,她们从来就不知道,威尔逊小姐总以为是受难日礼拜五。于是我就问培根护士。

“今天是礼拜几,培根护士?”

“今天是惩罚日。”她会一边搓手一边说。

还有,我心里还怕查尔斯不会再来——怕自己太疯了——怕他会没了信心,或者遇到灾难。我把所有可能发生和不可能发生的让他来不了的事儿,都设想了一遍。比如,他被吉卜赛人或小偷抓去了,被牛撞死了,遇到正直人士说了真话,被劝回家了。有天晚上下雨,我就想,他睡觉的沟渠积水怎么办,他会被淹死。天上打雷闪电,我就想,他在树下避雨,手里还拿着一把锉子……

一礼拜都是这么熬过去的。然后,礼拜三到了。格雷夫斯医生和克里斯蒂医生坐着马车出去了,上午过了一大半时,斯彼勒护士来到门口,看着我说,“行啊,你很有魅力嘛,楼下有个小伙子来看你,就是上次那个。照这速度,我们很快就得张贴结婚告示了……”她带我下了楼。在大厅里,她捅了我一下,“可别想耍花招。”

今天,查尔斯看起来特别慌张。我们坐在跟上次同样的位置上,斯彼勒护士也跟上次一样,站在门口,和厅里的护士们聊天玩。我们沉默地坐了大约一分钟。他脸色发白,我小声说:“查尔斯,事都办了吗?”

他点点头。

“钥匙坯?”

他又点点头。

“锉子?”

又点了一下头。我举起手蒙住眼睛。

“但是那把钥匙坯,”他抱怨地说,“差点把我的钱全花完了。锁匠说有些钥匙坯比别的更光滑,你怎么没早跟我说。我买了一把最光滑的。”

我张开手指,从手指缝里看着他。

“你用多少钱买的?”

“三先令,小姐。”

他花三先令买了一把只值六便士的钥匙坯!我又蒙住了眼睛。然后我说,“算了,没关系的,好孩子……”

然后我告诉他下一步该做什么。他今晚必须到园子的另一边去,在墙外头等我,我叫他一定要找到最高那棵树,就在树底下等我。他一定得等我,哪怕等一晚上——因为我也说不准逃出去需要多长时间。他得一直在那儿候着,随时跟我一起跑路。要是我没出现,他得明白,肯定是有难事儿把我卡住了,他必须第二个晚上再去,他得一连三个晚上这么做。

“要是你还出不来呢?”他睁大了眼睛问。

“要是我还出不来,”我说,“你就这么做,你去伦敦,找到一个叫兰特街地方,那里有一位叫萨克斯比大娘的阿姨,你告诉她我在这儿。上帝保佑,查尔斯,那阿姨是爱我的!——她也会爱你的,因为你是我朋友。她知道该怎么做。”

我扭过头去,眼里全是泪水了。“你明白了?”最后我对他说,“你发誓?”

他说他明白了。“我看看你的手,”我说。见他的手在发抖,我不敢叫他把矬子和钥匙坯递给我,真怕他把它们掉地上。他把它们装在衣袋里,我在他离开的时候,自己用手拈出来的——就在斯彼勒护士眼皮底下,她正笑呵呵地看着查尔斯红着脸对我吻面告别。锉刀被我塞进了衣袖,钥匙坯我捏在手里——上楼时,我假装弯腰拉袜子,把它放进了靴子里。

然后,我躺在床上,脑子里想着我听说过的所有那些窃贼们,还有他们的各种吹嘘。现在我也跟他们一样了。我有矬刀,我有钥匙坯,还有在疯人院外面望风的同伙。现在我需要做的,只是把钥匙弄到手,有足够的时间复制一把。

我是这样做的。

那天晚上,见培根护士坐在椅子上弯着手指,我说:

“培根护士,今晚我帮您揉手吧,别让贝蒂干了,她不喜欢这活儿。她说那油膏让她闻着像猪肉。”

贝蒂张大了嘴。“嗷!嗷!”她叫道。

“老天在上,”培根护士说,“这热得还不够受吗?安静,贝蒂!——像猪肉,这话是你说的吗?我白对你这么好了!”

“我没说过!”贝蒂说,“从来没有!”

“她说了,”我说,“像块猪肉,要下锅的猪肉。您让我来吧,您看我的手多软多干净。”

培根护士看了一眼,不是看我的手,而是看我的脸。然后她翻了一个白眼,“贝蒂,闭嘴!”她说,“吵死了,我的手热得发烫了,我不管谁来帮我揉,我只要个安静姑娘,不要吵吵嚷嚷的。这儿,”她用大拇指尖挑开衣袋口,“把它拿出来,”她对我说。

她指的是钥匙串。我迟疑了一下,然后伸手把它拿了出来。钥匙还是热的,带着她大腿上的体温。她看着我的动作,“那把小的。”她说。我拿住那把小钥匙,其他钥匙都摇晃着。我走到橱柜边,取出了那罐油膏。贝蒂趴在床上,踢着腿,把脸埋在枕头里哭。培根护士靠在椅背上,卷起了袖子。我坐在她身边帮她把油膏搓揉到她肿起的手上,整个手都揉了一遍,这活儿我看她们做过一百遍了。我帮她搓揉了有半个钟头,她有时哼哼一下。她半闭着眼睛,从眼皮底下看着我,一副舒服的、若有所思的样子,脸上还几乎露出了微笑。

“这活儿不难吧,嗯?”她低声说,“对吧?”

我没回答。我脑子里想的不是她,而是晚上的行动。要是她看到我脸红,多半以为我是害羞。要是我行动奇怪,或者表情不自在,她会怎么想呢?反正院里的人,都多少都有点怪。最后,当她打了个哈欠,伸着懒腰把手抽回去时,我的心一阵狂跳,但她没看出来。我从她身边走开,把油膏放回橱柜去。我的心又一次狂跳,我只有几秒钟时间来完成我需要干的事。那一串钥匙吊在锁上,我需要的那一把——开门的那一把——吊在最下面。我可没打算偷,她一定会发现的。但是来兰特街的人,经常随身带着肥皂,蜡或者油灰……我抓住那把钥匙,动作迅速却仔细地在油膏上按了下去。

油膏上留下了清晰的钥匙模子。我看了一眼,然后拧好盖子,把罐子放了回去。我关上橱柜门,假装上了锁。我把钥匙在袖子上抹了抹,交回给培根护士。她像刚才一样,用大拇指拉开衣袋。

“放进去。”她说。我把钥匙放了进去,“深一点儿,放到口袋底去,对了。”

我没有看她的眼睛,走回自己床边,她打了一个哈欠,跟平时一样,坐在椅子里打起了瞌睡,一直睡到斯彼勒护士拿药进来。我已经习惯了和别的病人们一块儿吃药,但是今天晚上,我把药吐了出来——这次吐在了床垫上——然后把空碗还给她们。我心里躁动不安地观察着,看培根护士接下来会做什么。要是她去橱柜拿东西——比如,一张纸,一块蛋糕,一件针织,或随便什么小东西,她要是去拿东西,发现橱柜门没锁于是把它锁上,破坏了我的计划,我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来。我怕我会杀了她。但是,她没过去,就只是坐在椅子上打瞌睡。她睡了那么久,我开始担心她醒不过来了。我咳嗽,把鞋子提起来扔到地上,摇着床使床腿在地板上擦动——她还是没醒。后来她好像被梦惊了一下,醒了。她站起来,穿上睡袍。我用手蒙脸,从指缝间看着她。她站在那儿,用手隔着棉质睡衣揉肚子,看了看其他人然后看着我,脑子里似乎在转着什么念头……

不过,她放弃了那念头。可能是因为太热。她打了个哈欠,把钥匙链挂到脖子上,爬上床去,打起鼾来。

我数着她的鼾声。数到二十下,我爬了起来,像鬼魂一样飘到橱柜边,拿出那罐油膏。

然后我磨制了那把钥匙。我不记得具体花了多长时间,我只知道肯定有几个钟头。因为,虽然那把锉刀很好,我也用床单被子包裹着来消音,矬刀在铁上拉动的声音听来还是很响,我只能和着培根护士打呼噜的节奏来磨。我也没法磨得太快,因为我得不停地对照油膏上的模子,看齿印对不对。还有,我的手指也会酸痛,我得经常停下来活动一下手指,不然手上的汗会使矬刀打滑。在绝望的心情下干这活儿,实在很可怕。我感觉那个夜晚就像沙漏里的沙,正在一点点逝去。又或者,培根护士有时会安静下来,我也跟着停下来,看看四周,看到那些床,那些女人们,我又回到了现实。房间那么安静,时间仿佛停止了,我也跟时间一起,永远被固定和静止在这里。那天晚上没人叫喊,没人做噩梦,铃声没响,每个人都在床上沉睡。我是整个宅子里唯一清醒的灵魂——甚至是全世界唯一清醒的灵魂,要不是我知道查尔斯也在墙外等着,也没睡。他在等着我,在远方,萨克斯比大娘也许在等着我,也许在床上叹息,也许在房间里拧着双手踱步,念叨着我的名字……就是这些念头给了我勇气,让我没有停下锉刀。

那个时刻终于到来,我把钥匙坯放进油膏的模子里,它和模子严丝合缝地对上了。钥匙做好了。我握着钥匙一阵眩晕。我手指上沾满铁粉,皮也被磨破了,因为握着锉刀太久,指头也麻木了,但我可不敢躺在那儿包扎手指,我小心翼翼地爬起身,穿上粗呢裙子,提起胶鞋,我还拿了培根护士的梳子——我就拿了那点东西。我从她桌上拿的,我拿的时候,她的脑袋动了一下,我屏住了呼吸,但她没醒。我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看着她的脸,心里突然充满内疚。我想,“她到时候发现我耍了她,该有多失望啊!”我想起,我说可以帮她揉手的时候她是那么开心。

人在这种环境下的想法,真是千奇百怪。我又看了她一分钟,然后走到了门边。我慢慢地,慢慢地把钥匙插进锁里,转动。“上帝啊,求您保佑,”我悄悄念叨着,“亲爱的上帝,我发誓,我会好好做人,这一辈子我一定会诚实本分,我发誓——”钥匙卡住了,“操!操!”我说。钥齿卡住了,我仿得不够精准,钥匙在锁孔里,进不去也退不出来。“操!操他奶奶的!”我把钥匙握得更紧,又试了一下——还是不行——最后,我放了手。我静静地溜回床边,拿起培根护士那罐药膏,又回到门口,在锁上抹了点油膏,用嘴吹进去。然后满心恐惧地再次握住钥匙,这次,这次能行了。

在这之后,还有三道门要开。每一次,钥匙都犯同样的毛病——卡住,上油。每一次,我都战战兢兢地听着锁里的声响,然后行动得比上一次更快。没有人醒来。走廊安静闷热,楼梯和大厅也很安静。大门上了门闩,不需要钥匙。我开了门,并没有在身后关上。这跟上次我和莫德离开布莱尔时一样简单,只是,在穿过院子时我受了点儿惊吓,在走过沙石地时,我听到脚步声,然后有人声,有人轻轻叫了一声“喂!”——我听到这声叫,差点被吓死。我以为那是在叫我。然后有个女的笑了一声,我看到了人影:两个男的,其中一个我觉得是贝茨先生,还有一个护士,那是斜眼的福鲁护士。“你会把你的——”一个男的说道。我只听到这半句。他们经过院子另一边的灌木丛,福鲁护士又笑了一声,这笑声被堵住了,然后就一片安静。

我没有停留,也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我跑了,开始脚步很轻,经过沙石地后,我甩开大步在草地上跑了起来。我没有回头看。我没有再想那里面睡着的女人们。我也想说,我把钥匙扔进了小花园,让她们能捡到,但我没那么做。我只救了我自己,我太害怕了。我找到了最高的那棵树,用了半个小时才踩着树干上的疙瘩爬上去——我爬上去,跌下来,再爬——跌一次、两次、三次、四次——我终于爬上了最低的那根枝丫,然后再往上爬——然后,踩着吱吱作响的树枝,摸到墙头……上帝才知道我是怎么做到的!我只能说,我干成了。“查尔斯!查尔斯!”我在墙头上叫。没有回答。我也不等了,跳了下去。我落到地上,听到一声大喊,那是他。他等了太久,撑不住睡着了,我差点压死了他。

他的喊声引来了宅子里的一声狗叫,然后另一条狗也叫了起来,查尔斯用手蒙住了嘴。

我拉住他的胳膊,我们离开院墙,一路狂奔。

我们跑过草地,跑过灌木丛,夜很黑,路也看不见。刚开始我太害怕,不敢花时间找路。查尔斯东踩一脚西绊一脚,或者慢下来两手叉腰在那儿喘气。我会侧耳听听动静,但是除了风声、鸟叫还有蹿过的老鼠,什么都听不到。很快,天开始发白,我们看到了一条小路。“该走哪条路啊?”查尔斯问,我不知道。我有多少个月没有站在路口,选择过道路了。我看看四周,大地和渐渐亮起来的天空显得格外巨大,格外让人恐惧。然后,我看到查尔斯在看着我,等着我,我想到了伦敦。“走这边。”我说。我迈出了脚步,恐惧从心里退去。

一路上都是这样,每当我们来到十字路口或三岔路口,我就站在原地,努力地想伦敦,我就会像迪克·惠廷顿45一样,道路选择的答案会自动出现在我心中。天更亮了一些,我们开始听到马蹄声和车轮滚动声。我们也愿意搭个便车,但我每次都怕那车是疯人院派出来捉拿我们的。只有当我们看到一个农民老头驾着一辆驴车,我才敢肯定他不是克里斯蒂医生派来的人。我们拦了他的车,他让我们上了车,坐在他身边走了一个钟头。我把头上的辫子和线都拆了,头发乱七八糟,脑袋就像个椰子壳。我没有帽子,就用查尔斯的手帕包着头。我说我们是两姐弟,在姑姑家住了一段日子,现在回伦敦。

“伦敦啊?”那老农说,“他们说在伦敦,一个人可以住四十年都不认识自己的邻居,是这样的吗?”

他在一个镇子边上把我们放下,给我们指了接下来的路。我估计我们走了九到十英里的路。到伦敦还有四十英里要走。现在还是清晨,我们走进一个面包店买了面包。店里那个女人打量着我的头发,衣服和胶鞋,眼神非常奇怪,我真恨进了她的店,就算饿着肚子没面包吃,也好过被她这么看。我们走进一座教堂的院子,坐在草地上,背靠着石块。教堂的钟声敲响了,把我们俩都吓了一跳。

“七点了,”我说,突然觉得有些灰心丧气,我看着培根护士的梳子,“她们现在该起床了,也该发现我的床空了,要是她们没有早点发现的话。”

“魏先生现在该在擦靴子了。”查尔斯说,他的嘴唇又开始发抖。

“你就想想里弗斯先生的靴子,”我很快接口说,“它们也该擦擦了吧。伦敦可费鞋子了。”

“是吗?”

这使他高兴了一点儿。我们吃完面包,站起来拍干净身上的草。有个男的扛着一把铲子经过,他看我们的眼光跟刚才面包店的女人一样。

“他以为我们是流浪汉。”我们看着他走远时,查尔斯说。

但我想象着疯人院派了好些人出来,正到处追查身穿格子粗呢裙子、脚穿胶靴的姑娘。“我们走吧。”我说。我们离开大路,走了一条穿过田野的僻静小路。我们一路尽量躲在树篱后面走,虽然这里的草很高,没法走得太快。

太阳出来使空气变暖了,蝴蝶和蜜蜂也飞了出来。我不时停下来,解开头上的手帕,擦擦脸。我一辈子都没走过这么远、这么辛苦的路!过去这三个月,我走路的范围就没出过疯人院围墙里的那个小花园。我脚上打起了水泡,有一先令钱币那么大。我想,“我们永远到不了伦敦了!”

每当这个时候,我就想萨克斯比大娘,我就想,当我再次出现在兰特街她的大门前,她脸上会有怎样的表情。然后我想到莫德,我想象她脸上会是什么表情。

但是,她的脸变得模糊了。这让我心烦意乱。我说:

“查尔斯,你告诉我,李小姐的眼睛是什么颜色?棕色,还是蓝色?”

他有些奇怪地看着我。

“我觉得是棕色吧,小姐。”

“你肯定?”

“我觉得是的,小姐。”

“我也觉得是。”

但我不能肯定。我加快了脚步,查尔斯喘着气,跟在我身边跑着。

快到中午时,我们到了一个村子,路边有一排矮小的农舍。我叫查尔斯停下来,我们站在篱笆外面。我看着那些门和窗。在一座农舍里,有个姑娘在抖衣服,不一会儿她就进到里屋去了,关上了窗子。另外一座农舍里,一个女人提着个桶走来走去,也没看外面。其他农舍都关着窗子,里面黑乎乎的。我想,那些里面肯定有值钱的东西,怕被人偷。我想去敲门,如果没人来开门,我就去撬锁。正当我站在那儿给自己打气时,最后一座农舍里传出了声音,我看过去,在那个院子里有个女人和两个小孩。那女人正戴上帽子,跟两个小孩吻别。

“珍妮,”她对那个大点的小孩说,“你好好看着宝宝,我回来给你煮鸡蛋吃。你想缝手帕也可以,只是要小心别让针扎着手。”

“好的,妈妈。”那女孩说,她扬起脸让妈妈吻,然后站在院门口,拉着门玩。她妈妈很快地走了出去——她经过我和查尔斯身边,却不知道我们的存在,我们躲在树篱后面。

我看着她走远,然后我看着那小女孩。现在她已经离开了院门,带着她弟弟回到了开着的家门边。于是我对查尔斯说,

“查尔斯,现在命运之神总算保佑我们了,给我六便士行吗?”他把手伸进口袋里掏着,“不要这个,有没有亮点的钱币?”

我拿了他最亮的那个硬币,又用衣袖擦了擦,让它更光亮些。

“小姐,你要干吗?”他问。

“你别管。站在这儿别动。要是有人来,你就吹口哨。”

我站好,把裙子拉直,然后从篱笆后面走了出来,大步流星走进了那座农舍的院门,就像直接从外面的路上走进去的。那小女孩转过头来看见了我。

“你好吗?”我说,“你是珍妮吧,我刚才碰到你妈妈,你看她给我什么了,六便士。好看不?她跟我说‘请你把这六便士给我的小乖乖珍妮,叫她快去店里买点面粉’。她说她刚才忘了。你知道面粉是什么吧?好孩子,知道你妈妈还说了什么吗?她说,‘我们家珍妮最乖了,你跟她说,剩下的半个便士买糖吃好了。’你喜欢吃糖吧?我也喜欢。糖可好吃了,是不?但是对牙不好哦。没关系,我敢说你的牙还没长齐呢。哟,瞧瞧这漂亮的小牙齿,像一串珍珠似的。趁现在还早,赶紧去商店,待会儿别人都去了。我帮你在这儿看家,好不?这六便士真是亮闪闪!你弟弟在这儿呢,不带他去吗?乖,真是好姑娘……”

这是个最低劣的小把戏,我真不想这么做,但我还能怎样?我自己也被人用最低劣的把戏摆了一道啊。我说话的时候,一直用眼睛飞快地瞟着周围,看隔壁房子的窗户和路上,都没有人出现。那个小女孩把钱币放进围裙的衣兜,抱起小弟弟,摇摇晃晃地走出去了。我看她走远后,立刻冲进房间。这家人也挺穷的,我在楼上的衣柜里找到一双黑色的鞋,差不多是我的码子,还有一条印花裙子,用纸包着的。我猜,这条裙子应该是那女人婚礼上穿的吧,对上帝发誓,我真的有点偷不下手!但是最后,我还是偷了。

另外我还拿了一顶黑色草帽,一条披肩,一双羊毛袜;我还从厨房拿了一个馅饼和一把刀。

然后我跑到篱笆后面,查尔斯躲在那儿等我。

“转过去,”我说,我换了衣服,“转过来吧!你别一副吓坏了的样子好不好,你个娘娘腔!她该死!该死!”

我指的是莫德。我想到那个小女孩,珍妮,她会带着面粉和糖果回来。我想到她妈妈,晚饭时回家,却会发现婚礼的裙子不见了。

“她真该死!”

我抓起莫德的手套撕扯,一直扯到线头崩开。然后我把它摔到地上,狠狠地踩。查尔斯面带恐惧地看着我。

“你看什么看,小屁孩!”我说,“噢!噢!”

但我后来也怕有人来,把手套捡了起来,揣回胸前,把帽子的带子绑好。我把疯人院的裙子和胶鞋扔进了沟渠。我脚上的水泡裂了,像眼睛一样淌着水。但是袜子够厚,黑色的鞋已经穿软了。裙子上印着玫瑰花纹,帽子边上有雏菊装饰。我想象着自己的样子,一定是像画里的——那些牛奶场女工。

不过我想,乡下嘛,就是这样了。我们离开隐蔽的小路,走回了大路。过了一会儿又有一个农民老头跟我们同路,他让我们搭了几英里的顺风车。然后我们又自己走路。

我们一直在赶路,查尔斯一言不发。最后,他终于忍不住了。

“你就这么拿了人家的鞋和裙子,都没问人家。”

“我还拿了馅饼,”我说,“估计你也要吃的,是吧?”

我跟他说,到了伦敦以后我们就把裙子给这女人寄回去,并且买一个新馅饼还给她,查尔斯半信半疑的样子。晚上我们睡在一个敞开的牛棚的干草堆上。他背着我睡,肩胛骨在发抖。我想,他会不会趁我睡着跑回布莱尔去,于是我等他睡着后,把他的鞋带和我的鞋带绑到了一起。这样他一跑就会把我弄醒。他这孩子有点招人烦,但我知道,有他肯定比没他强,至少现在是,因为克里斯蒂医生的人要找的是一个单身姑娘,不会找带着个弟弟的姑娘。我想过了,如果实在需要,到了伦敦我就想办法把他甩掉。

但伦敦还是感觉很遥远。这儿的空气还是太清新了。夜里我醒来,棚子里全是牛,它们站成一圈,围着我们看,其中有一头像人一样咳嗽。可别告诉我这是自然现象。我叫醒查尔斯,他跟我一样害怕,他爬起来想跑,差点把我的脚都扯掉了。我解开我们的鞋带,我们倒着走,退出了牛棚,先是撒腿跑,然后才是走。我们看见太阳从山后面升起。

“那边是东。”查尔斯说。头天夜里冷得像冬天,但是山路很陡,我们走得身上暖和了过来。当我们走到山顶,太阳也升得更高了,天空亮了起来。我想,黎明已破晓——我把黎明想象成一只鸡蛋,壳破了一条缝,蛋液流了出来。我们眼前是英格兰绿色的原野,上面有河流道路灌木丛,还有教堂,烟囱,一道道上升的烟。烟囱越来越高,河流和道路越来越宽,烟也越来越浓重了。在田野的尽头,出现了一团模糊的黑暗,像是污迹——像火里的炭:当阳光照到玻璃上、金色的穹顶和塔尖上,发出亮闪闪的反光,那团黑暗就像火里的煤炭,四处迸发出火星。

“伦敦,”我说,“啊,伦敦!”

《指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