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时间及过去时间,
两者或许都在未来时间,
而未来时间包含于过去时间。
如果所有时间永远存在,
所有时间即无可赎回。
他的回信来得太快,出乎她的意料。第一行写着:“这也是期末考前最后一封信(一笑)。”
接着引艾略特诗《焚毁的诺顿》首段,思辨时间与记忆的奥义。
他说原本无暇写信,还有两份报告待写,期末是算总账的时候,所有的功课债、人情债催逼而来。然读她信中提及蔷薇、玫瑰、杜牧、李商隐,饶富趣味,发觉她那日修剪花树情节,颇像他童年时与邻居玩捉迷藏所见。
他曾跑入邻家谷仓躲藏,意外在放置农具角落发现一本——严格说应是一大块书,纸张吸附湿气灰尘草屑之后,纸页沾黏、装订脱落,发胀成一块黑糖糕样,但从尚可辨读的字迹看来,它的真面目应是一本剧力万钧的小说。他说自己掩鼻“掰开”书页,勉强读到一行:“‘原来阿斗正睡着未醒。’云喜曰:‘幸得公子无恙!’”其余纸页又糊了,接着能辨读的到了孔明借箭,中间发生什么事无从知道。
他说他进入一个忙碌且破碎的战争世界,掩在鸡屎味之下的那个时空光芒万丈,吸引着他,从断简残篇之中,他靠想象力串连刀光剑影的情节,设想英雄们逐鹿沙场,杀敌如刈草,永远不死。他自小从布袋戏与庙口节庆时演出的歌仔戏已略知三国演义故事,但不知“云”就是赵子龙,以致误读为“云喜”,以为是阿斗的奶妈。那个午后,他趴在地上专神“考据”剧情,完全不理会稻埕上友伴呼叫“游戏已结束不必再躲”的催促声,直到一个不死心的男孩找到他,他还不死心地想继续看懂那坨“三国演义黑糖糕”。被硬生生拉回,感到失落,甚至有点生气。他说。笔端一转——显然沉浸在记忆之河,那水量顿时丰沛起来。他说有一次一个邻居女童玩了捉迷藏,隔日神魂不安竟生病了,大人盘问,她说躲在隔壁床底下——那时四户人家共拥大稻埕,白日大门敞开,邻人皆可自由进出——看到有个没见过的小孩也躲在那里,她还对他说:“嘘,不要出声。”大人据此判断是已逝婴灵尚在厝内流连,遂延请道士诵经作法,自此无人敢再躲入床下,渐渐也不玩了。
“我们都曾迷途,误入另一个时空,在某一次迷藏游戏里。也许,迷途过千千万万次的人才是真正的返乡者。”他说。
接着,他转笔盛赞她毕竟是个才女,即使迷途也迷得那么诗情画意,不像他们男生,不是武侠就是水浒、三国、隋唐演义,但为了证明他不全然是个粗人,附上一卷录音带,T.S.艾略特诵诗录音。
他的字迹稍显凌乱,显然思绪起伏,写得极快:
找到这卷带子,艾略特朗诵自己的诗。你提到深渊玫瑰,我立即联想他有一句诗“然而玫瑰花园里的片刻只能在时间里”,赶忙找出来。这是同寝室一位诗社学长毕业时留给我的,他大概觉得我不俗气还摸得到诗的边。没想到无配乐只有朗诵的声音这么干净,很多个早晨,诗人的声音陪我晨读,让我不安的心情安定下来。读你的信,我第一个念头就是这卷带子应该属于你。随信附上艾略特诗集,也是那位学长留给我的,我知道他为什么不想把这两样东西带回家(那是另一个伤心故事,有机会再告诉你),总之,现在都交给你了。
我很高兴,想到他写的“现在时间及过去时间,两者或许都在未来时间”,有一种很奇特的感觉,不,感应。说不上来,好像一切跟我们无关,又好像有关。聪明如你,一定知道我在说什么。该停笔,再写下去,我自己也不知道在说什么了。
牛皮信封上没有邮票邮戳,那么是他亲自跑一趟,投入她家信箱的。
天啊!他曾经这么靠近她的居所,靠近她为他描述的庭花院树。
在这封信之后数月,一则题为《无目的秋天叙述》的札记里,她去头掐尾地述及这一卷诵诗,笔调抑郁。
他的声音沉稳,带着理性,像整块乌云覆盖收割后的黄昏麦田。黄昏,渐次开展的黄昏,\"Let us go then,you and I,When the evening is spread out against the sky...”他诵着自己二十二岁时的名作,《阿尔弗瑞德·普鲁弗洛克的情歌》,声调疏朗有力,不带感情,听不出起伏的一种起伏,没有激情或浪漫,但有压抑与纪律,有时语尾夹一丝颤音,像意志坚定的理智替发狂的情感踩刹车会发出的声音。
深秋早晨,微雨,阴沉的天,我一人,听他朗诵。他已辞世十多年,何时留下声音?从音色略带苍凉判断应非年轻,或许是中年时录的,则距今也有二十多年了。
他说得没错,没想到无配乐只有朗诵的声音这么干净,近似空谷跫音。
他在哪里录的呢?是夏日午后还是寒冬清晨?他刚饮过热茶还是一杯酒?多么微妙的联系!射线似的时间流域有些小漩涡,依它自己的意见扩散、蔓延,侵入另一条陌生河域,成为新河域的小漩涡,被往前带,再一次占领时间刻度——在艾略特已经死了十多年后。
所以,必然与偶然应该怎么说呢?艾略特写诗时未能预料有一天自己会朗诵它们,录制时不能预料谁将聆听,更无从猜测他的声音会随何种旅路像鸥鸟飞越大洋来到潮湿的岛屿,继续在他死后流传。送我这带子的人跟我是什么联系?送他带子的人跟他又是哪一种联系?又是谁伴随什么样的故事让一个伤心人扬弃这卷沾染了记忆的录音带,艾略特是无辜的,可是他又是故事的见证者,以致必须被遣散。
在可依循的逻辑中我们辨识事件推衍的速度、形貌与质感,安全,而且熟稔其惯性。我们依恃这套逻辑在时间刻度中前进,抱怨有抱怨的背景,决裂有决裂的背景,感冒有感冒的背景。它不为个人设计,它为所有人。必然如此。
然而,偶然似乎是为了与必然保持对峙局面才任性地存在着,它反抗逻辑,无从假设,缺乏前提。它是不连续的虚线,一只尖喙黑鹰,恣意侵犯时间,飞到别人家浪荡荡的春天院子,叼一瓣桃花,遗落在另一个人白雪皑皑的门阶上。两户人家完全不相识,拾起桃瓣的人仰望滂沱的雪空,不知道怎么回事,无从解读桃瓣上的讯息,因为桃瓣也是无辜的。然后,我们归之于天意,继续回到自己的时间刻度,拉紧棉被,睡觉或做梦。
发生在我身上的偶然事件多到不计其数时,我开始欣赏那只情绪性黑鹰的创意了。它不知不觉在我身上产生惯性,我不知不觉被它诱引而逸出原先那套逻辑,像旅人与孤鹰在黄昏相遇,一个走着,一个盘旋着,相互陪伴,在时间里。
“然而,玫瑰花园里的片刻只能在时间里,
那雨滴敲打着凉亭的片刻。
落雾时分阴风吹拂教堂的片刻
令人难忘,包含着过去与未来。
唯有经过时间时间始被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