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戈壁酸梅汤和低调幸福

所谓幸福,就是活着,就是在盛暑苦热的日子喝一杯甘洌心脾的酸梅汤。

我想走进那则笑话里去

围坐喝茶的深夜,听到这样的笑话:

有个茶痴,极讲究喝茶,干脆去住在山高泉冽的地方,他常常浩叹世人不懂品茶。如此,二十年过去了。

有一天,大雪,他瀹水泡茶,茶香满室,门外有个樵夫叩门,说:

“先生啊!可不可以给我一杯茶喝?”

茶痴大喜,没想到饮茶半世,此日竟碰上闻香而来的知音,立刻奉上素瓯香茗,来人连尽三杯,大呼,好极好极,几乎到了感激涕零的程度。

茶痴问来人:

“你说好极,请说说看,这茶好在哪里?”

樵夫一面喝第四杯,一面手舞足蹈:

“太好了,太好了,我刚才快要冻僵了,这茶真好,滚烫滚烫的,一喝下去,人就暖和了。”

因为说的人表演得活灵活现,一桌子的人全笑了,促狭的人立刻现炒现卖,说:

“我们也快喝吧,这茶好吔!滚烫哩!”

我也笑,不过旋即悲伤。

人方少年时,总有些沉溺于美。喝茶,算是生活美学里的一部分。凡有条件可以在喝茶上讲究的人总舍不得不讲究。及至中年,才不免悯然发现,世上还有美以外的东西。

大凡人世中的美,如音乐,如书法,如室内设计,如舞蹈,总要求先天的敏锐加上后天的训练。前者是天分,当然足以傲人,后者是学养,也是可以自豪的。因此,凡具有审美眼光之人,多少都不免骄傲孤慢吧?《红楼梦》里的妙玉已是出家人,独于“美字头上”勘不破,光看她用隔年雨水招待贾母刘姥姥喝茶,喝完了,她竟连“官窑脱胎白盖碗”也不要了——因为嫌那些俗人脏。

黛玉平日虽也是个小心自敛的寄居孤女,但一谈到美,立刻扬眉瞬目,眼中无人,不料一旦碰上妙玉,也只好败下阵来,当时妙玉另备好茶在内室相款,黛玉不该问了一句:

“这也是旧年的雨水?”

妙玉冷笑一声:

“你这么个人,竟是个大俗人,连水也尝不出来!这是五年前我在玄墓蟠香寺住着收的梅花上的雪,统共得了那一鬼脸青的花瓮一瓮,总舍不得吃,埋在地下,今年夏天才开了,我只吃过一回,这是第二回了。你怎么尝不出来?隔年蠲的雨水,哪有这样清凉?如何吃得?”

风雅绝人的黛玉竟也有遭人看作俗物的时候,可见俗与不俗有时也有点像才与不才,是个比较上的问题。

笑话里的俗人樵夫也许可笑,——但焉知那“茶痴”碰到“超级茶痴”的时候,会不会也遭人贬为俗物?

为了不遭人看为俗气,一定有人累得半死吧!美学其实严酷冷峻,间不容发。其无情处真不下于苛官厉鬼。

日本十六世纪有位出身寒微的木下藤吉郎,一度改名羽柴秀吉,后来因为军功成为霸主,赐姓丰臣,便是后世熟知的丰臣秀吉。他位极人臣之余很想立刻风雅起来,于是拜了禅僧千利休学茶道。一切作业演练都分毫不差,可是千利休却认为他全然不上道。一日,丰臣秀吉穿过千利休的茶庵小门,见墙上插花一枝,赶紧跑到师父面前,巴巴地说了一句看似开悟的话:

“我懂了!”

千利休笑而不答——唉!我怀疑这千利休根本是故布陷阱。见到花而大叫一声“我懂了”的徒弟,自以为因而可以去领“风雅证书”了,却是全然不解风情的。我猜千利休当时的微笑极阴险也极残酷。不久之后,丰臣就借故把千利休杀了,我敢说千利休临刑之际也在偷笑,笑自己有先见之明,早就看出丰臣秀吉不能身列风雅之辈。

丰臣秀吉大概太累了,“风雅”两字令他疲于奔命,原来世上还有些东西比打仗还辛苦。不如把千利休杀了,从此一了百了。

相较之下,还是刘姥姥豁达,喝了妙玉的茶,她竟敢大大方方地说:

“好虽好,就是淡了些。”

众人要笑,由他去笑,人只要自己承认自己蠢俗,神经不知可以少绷断多少根。

那一夜,在众人的哄笑声中,我真想走到那则笑话里去,我想站在那茶痴面前,他正为樵夫的一句话气得跺脚,我大声劝他说:“别气了,茶有茶香,茶也有茶温,这人只要你的茶温不要你的茶香,这也没什么呀!深山大雪,有人因你的一盏茶而免于僵冻,你也该满足了。是这人来——虽然是俗人——你才有机会得到布施的福气,你也大可以望天谢恩了。”

怀不世之绝技,目高于顶,不肯在凡夫俗子身上浪费一丝一毫美,当然也没什么不对。但肯起身为风雪中行来的人奉一杯热茶,看着对方由僵冷而舒活起来,岂不更为感人——只是,前者的境界是绝美的艺术,后者大约便是近乎宗教的悲悯淑世之情了。

生活赋

——生活是一篇赋,萧索的由绚丽而下跌的令人悯然的长门赋——

巷底

巷底住着一个还没有上学的小女孩,因为脸特别红,让人还来不及辨识她的五官之前就先喜欢她了——当然,其实她的五官也挺周正美丽,但让人记得住的,却只有那一张红扑扑的小脸。

不知道她有没有父母,只知道她是跟祖母住在一起的,使人吃惊的是那祖母出奇的丑,而且显然可以看出来,并不是由于老才丑的。她几乎没有鼻子,嘴是歪的,两只眼如果只是老眼昏花倒也罢了,她的还偏透着邪气的凶光。

她人矮,显得叉着脚走路的两条腿分外碍眼,我也不知道她怎么受的,她已经走了快一辈子路了,却是永远分明是一只脚向东,一只脚朝西。

她当日做些什么,我不知道,印象里好像她总在生火,用一只老式的炉子,摆在门口当风处,劈里啪啦地扇着,嘴里不干不净地咒着。她的一张丑皱的脸模糊地隔在烟幕之后,一双火眼金睛却暴露得可以直破烟雾的迷阵,在冷湿的落雨的黄昏,行人会在猛然间以为自己已走入邪恶的黄雾——在某个毒瘴四腾的沼泽旁。

她们就那样日复一日地住在巷底的违章建筑里,小女孩的红颊日复一日地盛开,老太婆的脸像经冬的风鸡日复一日地干缩,炉子日复一日的像口魔缸似的冒着张牙舞爪的浓烟。

——这不就是生活吗?一些稚拙的美,一些惊人的丑,以一种牢不可分的天长地久的姿态栖居在某个深深的巷底。

麻糬车

不知在什么时候,由什么人,补造了“米麻”“糬”两个字。(武则天也不过造了十九个字啊!)

曾有一个古代的诗人,吃了重阳节登高必吃的“糕”,却不敢把“糕”字放进诗篇。“《诗经》里没用过‘糕’字啊,”他分辩道,“我怎么能贸然把‘糕’字放在诗里去呢?”

正统的文人有一种可笑而又可敬的执着。

但老百姓全然不管这一回事,他们高兴的时候就造字,而且显然也很懂得“形声”跟“会意”的造字原则。

我喜欢“麻糬”这两个字,看来有一种原始的毛毵毵的感觉。

我喜欢“麻糬”,虽然它的可口是一种没有性格的可口。

我喜欢麻糬车,我形容不来那种载满了柔软、甜蜜、香腻的小车怎样在孩子群中贩卖欢乐。麻糬似乎只卖给小孩,当然有时也卖给老人——只是最后不免仍然到了孩子手上。

我真正最喜欢的还是麻糬车的节奏,不知为什么,所有的麻糬车都用它们这一行自己的音乐,正像修伞的敲铁片,卖馄饨的敲碗,卖番薯的摇竹筒,都各有一种单调而粗糙的美感。

麻糬车用的“乐器”是一个转轮,轮子转动处带起一上一下的两根铁杆,碰得此起彼落的“空”“空”地响,不知是不是用来象征一种古老的舂米的音乐。讲究的小贩在两根铁杆上顶着布袋娃娃,故事中的英雄和美人,便一起一落地随着转轮而轮回起来了。

铁杆轮流下撞的速度不太相同,但大致是一秒钟响二次,或者四次。这根起来,那根就下去;那根起来,这根就下去。并且也说不上大起大落,永远在巴掌大的天地里沉浮。沉下去的不过沉一个巴掌,升上去的亦然。

跟着麻糬车走,最后会感到自己走入一种寒栗的悸怖。陈旧的生锈的铁杆上悬着某些知名的和不知名的帝王将相,某些存在的或不存在的后妃美女,以一种绝情的速度彼此消长,在广漠的人海中重复着一代与一代之间毫无分别的乍起乍落的命运。难道这不就是生活吗?以最简单的节奏叠映着占卜者口中的“凶”“吉”“悔”“咎”。嘀嗒之间,跃起落下,许多生死祸福便已告完成。

无论什么时候,看到麻糬车,我总忍不住地尾随而怅望。

食橘者

冬天的下午,太阳以漠然的神气遥遥地笼罩着大地,像某些曾经蔓烧过一夏的眼睛,现在却浑然遗忘了。

有一个老人背着人行道而坐,仿佛已跳出了杂沓的脚步的轮回,他淡淡地坐在一片淡淡的阳光里。

那老人低着头,很专心地用一只小刀在割橘子皮。那是“椪柑”种的橘子,皮很松,可以轻易地用手剥开,他却不知为什么拿着一把刀工工整整地划着,像个石匠。

每个橘子他照例要划四刀,然后依着刀痕撕开,橘子皮在他手上盛美如一朵十字科的花。他把橘肉一瓣瓣取下,仔细地摘掉筋络,慢慢地一瓣瓣地吃,吃完了,便不急不徐地拿出另一个来,耐心地把所有的手续再重复一遍。

那天下午,他就那样认真地吃着一瓣一瓣的橘子,参禅似的凝止在一种不可思议的安静里。

难道这不就是生活吗?太阳割切着四季,四季割切着老人,老人无言地割切着一只只浑圆柔润的橘子。

想象中那老人的冬天似乎永远过不完,似乎他一直还坐在那灰扑扑的街角,一丝不苟地,以一种玄学家执迷的格物精神,细味那些神秘的金汁溢涨的橘子。

一只丑陋的狗

久雨乍晴,春天的山径上鸟腾花喧,无一声不是悦耳之声,无一色不是悦目之色。

忽然,跑来一只狗,很难看的狗,杂毛不黑不黄脱落殆半,眼光游移戒惧,一看就知道是野狗。经过谨慎的研判,它断定我是个无害的生物,便忽然在花前软趴趴地躺下,然后扭来扭去地打起滚来。

我的第一个反应是厌恶,因为这么好的阳光,这么华灿的春花,偏偏加上这么一只难看的狗,又做着那么难看的动作!

但为了那花,我一时不忍离去。奇怪的是,事情进行到第二秒,我忽然觉得不对了,那丑狗的丑动作忽然令我瞠目结舌,因为我清楚地感知,它正在享受生命,它在享受春天,我除了致敬,竟不能置一词。它的身体先天上不及老虎花豹俊硕华丽,后天的动作又不像受过舞蹈训练的人可以有其章法,它只是猥猥琐琐地在打滚——可是,那关我什么事,它是一只老野狗,它在大化前享受这一刻的春光,这个五百万人的城市里,此刻是否有一个人用打滚的动作对上帝说话:

“你看!我在这里,我不是块什么料,我活得很艰辛,但我只要有一口气在,我就要在这阳光里打滚,撒欢,我要说,我爱、我感谢。我不优美,但我的欢喜是真的。”

没有,城市族类是惯于忘恩负义的,从不说一句感谢,即使在春天。

那一天,群花在我眼前渐渐淡化,只剩那只老丑的狗,在翻滚讴歌,我第一次看懂了那么丑陋的美丽。

找个更高大的对手

两个小孩滚在地上打架,一个五年级,一个三年级,小的那个显然打不过大的,头上被打裂了一个口子,血流出来。

二十六年以后,孩子头上的血口早已缩为一个不显眼的疤。

“你那时候为什么要跟五年级的打?”

“忘了,好像是为了争躲避球吧?”

“你不知道他个子比你大吗?”

“晓得,但没办法,”他说,“我不喜欢比我小的对手,我喜欢跟高手较量——我这辈子就喜欢和高手较量。”

当年那个孩子,后来成了一个导演,叫黄以功。

“小学四年级,老师姓李。”他记得很清楚,“师范刚毕业,长得小巧玲珑、干净清爽,我真喜欢她,我第一次了解什么叫爱的教育,她叫我做级长,我后来一直做级长,做到中学毕业——包括中学留级的第七年。”

“功课像你这样‘不怎么样’的人,还能做级长吗?”

“也许我表达能力好,也许我美术特别好,也许我扫地比别人主动……不晓得——说来好玩,我太喜欢那李老师了,所以以后我喜欢的女孩子也是那一型的,小巧、清爽……”

“嗒嘀嗒——嘀嗒——嘀嗒……”

凄厉的喇叭声,又有人死了。

在极乐殡仪馆旁边,那小男孩漠然地听着送葬的音乐。又过了一会儿,他用同样漠然的眼睛扫了一眼天上的黑烟,那是从火葬场升起的。

而他的家,刚好搭在殡仪馆和火葬场之间。

“生死,我看多了,没什么!”许多年以后,他仍然如此淡淡地一挥手。

那个家,只有两个榻榻米大,却住着他的父母和他。

家徒四壁,里面却塞满许多看不见的东西,一些飘飘忽忽的回忆,赴台时未能带出来的三个姐姐,死在路上的弟弟,故乡……塞得人心头满满的。

有一天,父母意外地给了他一个特别丰富的便当,里面有蛋有肉,另外还给他五块钱,那一天,他们也对他特别慈爱,他高高兴兴地上学去了,那年头的五元比现在的两百元还多吧?

而那一天,那对贫穷夫妻走到华山火车站,准备自杀,因为日子实在是穷得一筹莫展了。所能留给儿子的遗产只是一个便当和五块钱。

一个外国传教士发现了,把他们说服了。他们回家,父亲去给人家打工,母亲去给人家洗衣,心里却有个磨盘式的念头:

“黄家就这一个孩子了,黄家要有人念书。”

他在家门口挖洞,挖好了打了些井水灌了进去,上面还加个破玻璃罩。然后,他把捉来的泥鳅小鱼放进去,水要干了,他就再加。“我不管在哪里都喜欢搞点这种事情。”

他做的那种事用今天的眼光来看应该叫“庭园设计”,不过,等他长大以后,倒没有挖过池子,他挖了不少美,不少概念,而且,不管周围环境有多倒霉,他总能负责地弄好一个漂亮的小局面。

村子那一带原来叫三板桥,后来,住进了许多山东人和江苏人,就叫山东村,里面只有一口井,大家横七错八地搭些破房子勉强住着。

那种可口可乐的铝罐子,两个可以卖一毛钱,村子里的孩子一有空就去捡。当然,那时候台湾还没有人喝那玩意儿,他们是去美侨村捡的。

比捡罐子更赚钱的是去拉车,一次可以赚个两三块钱。

“车子是村子里的叔叔伯伯的,他们休息的时候我们拉了就跑,有的看见我们是小孩,不让我们拉。也有些要到近处去的,就让我们拉了。有时候把车胎拉破了,就偷偷去补好——奇怪,那村子里的小孩不做坏事,也不打架,要是弄到钱呢,就存起来。那时候,大家想疯了的是一把口琴。”

村子口上又拉起棚来,小孩全都兴奋得不知如何是好,晚上要演歌仔戏了!

“《路遥知马力》。”

他一辈子都记得那些吸引人的戏目,闪红亮绿的衣服,舞台上逼人的灯光,以及沸沸腾腾的观众……

“歌仔戏谈不上体系,如果十八个人在台上,就有十八套表演办法,而且你到后台一看,嚼槟榔的嚼槟榔,吐痰的吐痰,撒尿的撒尿,打架的打架,还有打小孩的、奶娃娃的。然后,锣一响,往前台一冲,戏就又演下去了,真看得人目瞪口呆,那些年,在三板桥真不知看了多少戏。”

那些当年在三板桥作场的歌仔戏演员大概没想到那个扒开门帘往后台张望的小孩后来会在电视台导播歌仔戏。

“黄以功昨天在卖奖券,我看见了!”

他平时是在同庆楼附近卖奖券的,不知怎么给这家伙看见了,还回到班上来宣传。

“还好,那时候还不懂得‘自卑感’——也许是因为一九五六年我刚好当选模范儿童吧!”

他清楚地记得那只母亲养得肥肥大大的“洛岛红”鸡,生浅棕色的蛋。

母亲叫他到市场去卖,那时他六年级。来了一个富态的太太,她买下了,吩咐他要代送回家去。

他敲了门,应门的是一个伶俐的女孩,她刚好是他在班上最喜欢的一个女生啊,怎么有这么倒霉,两个人一下子都愣住了。

晚上,父亲回来,巴巴地在袋子里摸索了半天,说:

“我给你买了一个热面包。”

他接过来一看,面包已挤成扁的,分明像一张烙饼。但他总算带回一个面包来了,“面包”就这老实人而言是一种很时髦很营养的好东西,他满足地看着儿子独个儿把它吃下去。

“老老实实做人——不要做坏事。”父亲说,他是一个单纯的人,想不出更复杂的庭训。

他听着,把父亲的话跟面包一起吃了。

“我从来不在乎钱,”他反刍着那些年来所承受的关爱,说,“反正钱那种东西我本来就没有,我只认为亲情是最重要的。”

母亲在绣一只老虎头鞋,辉丽的金黄色丝线,一针一针地聚拢来,黑黑的有神的眼睛,小小巧巧的耳朵,好一只漂亮和气的小老虎。

她还替人画绣花枕头的样子,有时候,她替人画八仙,倒也画得气韵生动。

他每次看到那些女红,都深觉惊讶,母亲从来没有受过正式的教育,她怎么会画的?

他觉得有一种种子似的东西,在他心中发芽,他也渴望要画。

“你不要看我考试。”考初中的时候他自觉是个大男孩了,“你要看我,我就不考。而且,你也不要再拿粽子来叫我吃了!”

母亲没说什么。

他考完,走出了考场,才发现母亲原来还是来了。她一直躲在围墙外面,看见他,高兴地一把抓住,说:

“吃个粽子。”

他苦着脸吃了,这是她的绝不可破的老规矩,考试那天一定要吃包着枣的粽子,因为可以“早中”。

那一年,他考取了“成渊国中”。

一连三次,他得到作文比赛第一名。

美术比赛他得过第一、第二和第三。

高中的有几个人看他这个初中生还不错,把他算作一伙的,一起搞起《成渊青年》和一本叫《清流》的杂志来。而《清流》两字是由于右任先生写的。写《成渊青年》社论的是高三一个老成持重的学长,叫宋楚瑜,他自己则写点小说新诗。

那一年,他初三,就要毕业了,印刷厂里却积欠了六百多块钱的杂志印刷费。老板气冲冲地来找校长,校长一面答应扣发毕业证书一面约谈家长。

一下子欠了六百元,父母都吓呆了,哪有这么多钱还?

父亲不停地去摸他的一枚金戒指。

“那个不能卖!”母亲厉声说。

父亲不说话。仓皇逃难,他只剩下两样最宝贵的东西,儿子和戒指,上面还刻着他自己的名字,眼看着,儿子拿不到毕业证书了,要不要他读高中呢?

他终于把戒指卖了,为了那个糊里糊涂爱办杂志的儿子。

“喂,你要是真有本事,”同学起哄,“就追这一个。”

他好好把那女孩看了一下,果真又漂亮又有气质,可是这家伙家里不知多有钱,她是坐自用三轮车来上学的。

“好,瞧我的!”

高中同学都够义气,忽然之间,他像发了横财似的,从头到脚全不一样了,有人借夹克,有人借皮鞋,有人借衬衫,在整个“攻击行动”里,除了情书是他亲自写的,其他全是群策群力完成的装备,连约会当天他捏在手里的电影票也是同学逃学排队去买来的。要买那张票可不容易,因为女孩有个习惯,只看万国戏院楼上第六排第一号的位子,所以那个“够义气的朋友”只好一早去排队,指定买第六排第一、三号两个位子。

“我喜欢朋友。”他说,“大概因为我从小家里只有一个人的关系。”

想起来,他的半辈子也无非是这样一场闲情,一场起哄,朋友一吆喝,一凑手,再难的事情他也敢去动一动。

“可是,奇怪,在内心深处,我其实是孤独的。”

真有点让人惊讶!不过,也许他说的是对的。

在高中,他又傻劲大发,办了一个杂志叫《鹿苑》。杂志后来又垮了,好在没赔钱,父亲再没有第二个戒指了。

跟女孩子在一起,他总是十分有自信地告诉人家:

“你不会后悔的,我将来总会有出息的!”

倒也不是骗人,他一直就这样相信。他相信自己冲得过去,他也相信,这社会是一个公平广阔的跑场。

他第一次自己存钱去买一本书,花了三十几块,书名叫《飘》,他把它连看三遍。

“我得到两个东西,到今天还受用,第一,是爱土地的那份真情;第二,我也相信‘明天还是有希望的’。”

“对书里的人物塑造呢?”

“也喜欢,我喜欢人物有强烈性格,人到底还是宇宙的中心。——我也喜欢沃特·迪斯尼,”他补充,“他把世界美化了,不是我不写实,但是你如果对‘实’看得更深,你就知道,它并不是那么丑陋的。”

“我从小就穷,可是,奇怪,我就是不恨这个社会,”他说,“帮助我的人太多了,譬如明明没有钱交学费,就是有人替我出了。

“整个来讲,我佩服老一辈,譬如在传播界,有人骂老一辈黑,可是,我看年轻一辈更黑,因为生活更糜烂,物质欲望更高,想拿的钱就更多,老一辈还给我们些机会,我们舍得给下一代机会吗?我小时候跟一个姓邱的朋友很要好,成天窝在他家,不时在他家吃,在他家睡,他母亲不但不嫌我,还带我跟她儿子一起睡在一张大床上。我现在想想,如果我儿子成天带个同学来吃来睡,我烦不烦?这样一想,我对老一辈的厚道、不现实,还是佩服的。还有些年轻人专搞些代沟题材,我自己讨厌这种题材,我只知道我的父母给我的是完整的爱,我只知道我的师长对我是全心的期望。

“我记得我读到大学了,还在‘立法院’的‘康园’吃人家的剩饭,许多委员都知道这件事。但不管父亲多穷,不管他混到退休也只是‘立法院’的工友,我都尊敬他,我爱他那种自始至终一成不变的作风。有一次吴延环委员对我说:

“‘你就是老黄的儿子吗?你有今天,完全是因为你爸爸人好,修来的。’

“我完全相信他那句话,无论如何,你笑我浅薄幼稚也好,你笑我是一个单纯的基督徒也好,我相信人间是温暖的,我相信坚持原则是可以做出成果来的,我相信两代之间——在家里或者社会里——是可以有和谐有了解的。”

“你们戏剧的同学后来都怎么样了?”

“后来,大部分从商了,小部分教书了,班上真搞戏剧的只我一个——孙国旭也是我同班的,他在华视,不算搞戏,不过总算在传播界。这也没办法,联考进来的,念戏剧系文武两样全来不了,武的,我指的是做演员,去演;文的是编剧、导演……两样如果都不行,怎么办呢?

“念大学要靠上课听教授讲而得到些什么,太难了,有的教授一个劲地抄英文笔记,有的破口大骂我们不配学戏剧,下了课,同学只有一个感觉,我们算全是婊子养的,不是人,我们什么都没得混的……

“可是,也有好的老师,像李曼瑰,她耐心地就着我们的程度来教我们,我这一辈子遵行着她的一句话:‘不要投机取巧,扎扎实实的,一步一步慢慢来。’她死的前一年,我导她写的戏,我的胆子大,跟她说,老师这里要改成这样,那里要改成那样,她都纵容地答应了。我导演,要用什么手法,她都赞成,我很幸运总是会遇见好老师。

“自己看书,收获反而很多,不过我这个人从小脾气拗,我老是爱问:‘为什么一定要这样?’学校里说,舞台分六区,中间的位置是帝王的位置,两边呢,是阴谋的区域,难道非这样不可吗?为什么?不这样不行吗?舞台不是可以成为无数个区吗?不是也可能只有一个区域吗?我这样想着,探索着,也就搞出一套自己的想法……”

二十五岁,有一天,他骑着破脚踏车,穿件短裤,就上准岳母家去求婚了。

岳母知道他什么也没有,倒是看中了他的鼻子,他从小的绰号叫“大鼻子”,据说大鼻子是主富贵的,他万分感激发明这种说法的相士。岳父是银行家,他也无可无不可的,只说:“你们反正还不是都讲好了。”

结婚好几年,他们一直叫他“傻女婿”。

除了结婚,他一辈子没再穿过西装。忽有一天接到通知,要他“服装整齐”去领“‘教育部’的文艺奖章”,他慌忙去找大舅子借了领带,又找小舅子借了西装,穿好,上台领奖了,然后又急忙脱了,让物归原主。

“我一毕业先教了一年书,教美术,我还是个不错的老师呢!后来要结婚,就到台北来了。先在信义宗的传播机构做事,后来又在光启社学了剪接和冲洗,然后就到了台视,名分是演员管理,做的是企划,也做了半年场务,到《玉钗盟》才做了个‘现场指导’(类似副导),到《伐纣》,算是真的做导播了。

“我其实是一个很含忍的人,我的理想达不到,别人不照我的办法做,没关系,我还是做,我服从既有的制度,我遵循命令,但我‘偷偷的’把事情用我自己的办法做得更好了一点,让人看见,然后说:‘你看这样不是好一点吗?’对方让了一点步,我下回再多走一点,我不像那种年轻气盛的小伙子,一言不合,拍了桌子就走,那种人,一件事也做不成,最后只剩下一肚子理想。

“我的身体并不好,小时候得过肺病,虽然结了疤,但如果太累,疤就会又张开来,我曾经三次吐血住院,我以为我完了。但我总算又爬起来,而且一旦病好,一定又重新坚持‘交给我的事,我会全力去办’。别人说‘黄以功的品质,有一定的水准’,别人说,‘他的东西可以信赖’,我觉得就是无上的报偿了。《秋水长天》那次,公司忽然想起来,给了我三万奖金,我很感动,觉得那是三百万。

“我在公司里对老一辈的演员像曹健、张冰玉、傅碧辉这些人从来不叫他们的名字,我总是叫他们叔叔、阿姨,而他们,只要在工作时,他们也一定叫我导播,大家相处得很好。我尊敬他们没别的,是因为他们那么多年以来一直在为戏剧尽力。他们呢,也自自然然地把我当晚辈来爱护。”

“你跟演员一向都处得那么好吗?”

“不,刚去台视的时候还大骂过两个,一个是白嘉莉,一个是王孙,没想到骂完不久,倒又成为好朋友了。

“演员跟着我也很苦,我喜欢出外景,一会儿鹿港,一会儿淡水,演员跑到中部南部,累得要死,公司只多发一百八十元一天,谁爱出外景?可是因为是我请他们去的,他们也就不说话,出来了。像萧芳芳、胡茵梦这种演员,也规规矩矩拿一样多的钱而没有暗盘。光看萧芳芳带二十几种药瓶跟着我跑,就已经够令人感动的。跟胡茵梦合作也很愉快,有人说她拍戏是‘迟到大王’,一迟居然五六小时,跟我拍《碧海情涛》,她差不多不迟到了,万一迟了,也顶多只迟半小时,演起戏来也认真。我一向看不起砸杯子的导演,作威作福有什么用?权威是建立在作品上的,不是建立在拍桌子骂人上的。我其实有时也生气,但是我顶多生自己的闷气,最重要的是想办法解决问题,光是生气谁都会,用不着做导演的来生!

“‘新闻局’办什么‘演艺人员研习会’,其实我倒觉得该去接受讲习的是导演和其他电视电影的制片以及工作人员,‘什么人玩什么鸟’,导演这么烂,他还能造就出什么样的演员,不是一清二楚的事吗!”

“你对电视的这套看法、这套体系是从哪里来的?”

“有两个来源,第一是舞台工作给我的刺激,我是正式戏剧系毕业的,当然不能忘情舞台,我一直在导着张晓风的、李曼瑰的、姚一苇的和王祯和的戏(有机会,我很希望再导一个希腊悲剧)。许多年前,我导张晓风的《武陵人》,忽然,我开始想:‘什么是现代?’古典的东西是需要现代注释的,而电视应该是最现代的东西了。在电视里,现在人想要看现代东西。光做一个处理悲欢离合的情节的导演对我来说已经没有意义,这个对手太小,太没有挑战性,所以我要在我的戏里放进一点意念。我不要跟现代人脱节,不管古装时装,经过我的处理,我总要留下一点现代人的再思,譬如说我做《伐纣》,就把纣王处理成一个神经质的人;譬如说,《秋水长天》,我要让演员‘以不演戏为演戏’。我要让人觉得那些人是现代的人,是现代的、在我们周围生活着的人。

“第二个原因是个老外跟我聊出来的。那是五年半以前,我去香港,指导一个团体演晓风的《和氏璧》,有个老外跟我说:‘你们这边也搞京剧,他们那边也搞京剧。京剧是你们的好东西没错,但是究竟在两个不同的体下,所产生出来的戏剧和艺术是什么——我们想知道。’奇怪我去年夏天跟艺术团访美演出的时候,在亚特兰大碰到一位对中国、对莎士比亚都深有研究的布朗博士,他也跟我说同样的话。

“有人认为我的戏剧味很淡,是泥土的,是亲切有人情味的,像茶,可以慢慢品尝,看得出来是我的东西。一般来说,我不从情节入手,我有时想到乌坵,我要把乌坵的生活带到观众的生活里,故事和情节反而是次要的了,那里面有报道、有参与、有分享,它不仅仅是‘电视剧’!”

“如果,现在有一个戏剧系的毕业生,也跟你当年一样,不靠关系,不拍马屁,埋着头一直干,你认为他仍然有希望出头吗?”

“我相信他一定出得了头——但,也可能,他比我还要努力一倍,毕竟,我很幸运,爱护我的人太多了。不过,要在台湾这种地方出名,也真的很容易。”

“听说你在台视官拜副组长?”

“嘿,一个小官嘛,我其实不适合做行政,我哪里会做官,但我接受了,我想站在这个职位上,也许,可以提拔比我更年轻的人。”

去年夏天,六月酷暑,他在菲律宾替一些华侨导一个清唱剧《中华魂》。华侨社会中的保守很令他吃惊,他一方面说服主事人采用一些抽象艺术的表达方法,一方面又把台北艺术团手制的戏服搬借过去,免得他们去租用亮片闪闪的古装。他甚至还跟年轻一辈大盖了一顿:

“怎么搞的,你们这里的年轻人怎么这么萎缩呢?为什么只听说:‘他的爸爸是某某人。’我告诉你们,在台湾,我们出头的都是年轻人,我们说:‘他的儿子是某某人!’”

跟艺术团的表演队伍从法国坐船渡海到英国,他好奇地想从一面大玻璃里望风景,但玻璃脏了!他擦干净一小块,够自己看了,想想又觉不妥,干脆把整片大玻璃都擦了,让大家都看得到,同船的老外拍起手来喝彩,他表演式地鞠了一躬说:“我是台湾来的!”

他其实想擦亮更大的一片玻璃,在荧光幕上,或在舞台上,好把更大的更清晰的风景给大家看——他觉得导演就是一个擦亮玻璃的人。

“你最近计划要干什么?”

“最近想为台视策划一个比较高水准的单元剧系列。”

“比较远的将来想干什么?”

“想干电影,我渐渐对表演有更多的心得了,电影不是投机事业,不容易沽名钓誉。而且它跟年龄也没有关系,所以,我不怕太晚投身,反正到时候我会做出点东西来。”

(听他那话令人有点担心,他这人一向的缺点是“摸”,“慢”,“你急他不急”,虽然到时候东西并没有延误,但不免令性急的合作者心脏衰弱,不知道他所谓的未来计划会令人等多久?)

“最近会搞电影吗?”

“会弄一个小的,是义务的,帮教会做的,题材很现成,是拍温梅桂,她是一个很特别的山胞传教士。”

“不过,不管我干什么事,跟什么人合作,我一定会找个难缠的对手,”他兴冲冲地说,“平凡的对手,你赢了心里也不快乐。厉害的对手就不然,你就算输了都划得来,因为你已经获得了经验。我以前导晓风的戏,人家说难导,我不怕,因为这就譬如下象棋,对方很凶,一步棋下来好像要将了你的军,可是,你的好棋在这时候也就逼出来了,对不对?反正,从小到大,我这一点一直没改变,我将来不管干什么,都会这样做——找个比我更高大的对手,然后,打赢它!”

望着他头上那个不明显的小疤,你不由得要相信,他的确会找一个强大的对手,并且打它一场漂亮的硬仗。

行道树

每天,每天,我都看见它们,它们是已经生了根的——在一片不适于生根的土地上。

有一天,一个炎热而忧郁的下午,我沿着人行道走着,在穿梭的人群中,听自己寂寞的足音,我又看到它们,忽然,我发现,在树的世界里,也有那样完整的语言。

我安静地站住,试着去理解它们所说的一则故事:

我们是一列树,立在城市的飞尘里。

许多朋友都说我们是不该站在这里的,其实这一点,我们知道得比谁都清楚。我们的家在山上,在不见天日的原始森林里。而我们居然站在这儿,站在这双线道的马路边,这无疑是一种堕落。我们的同伴都在吸露,都在玩凉凉的云。而我们呢?我们唯一的装饰,正如你所见的,是一身抖不落的煤烟。

是的,我们的命运被安排定了,在这个充满车辆与烟囱的工业城里,我们的存在只是一种悲凉的点缀。但你们尽可以节省下你们的同情心,因为,这种命运事实上也是我们自己选择的——否则我们不会在春天勤生绿叶,不必在夏日献出浓荫。神圣的事业总是痛苦的,但是,也唯有这种痛苦能把深度给予我们。

当夜来的时候,整个城市都是繁弦急管,都是红灯绿酒。而我们在寂静里,在黑暗里,我们在不被了解的孤独里。但我们苦熬着把牙龈咬得酸疼,直等到朝霞的旗冉冉升起,我们就站成一列致敬——无论如何,我们这城市总得有一些人迎接太阳!如果别人都不迎接,我们就负责把光明迎来。

这时,或许有一个早起的孩子走了过来,贪婪地呼吸着鲜洁的空气,这就是我们最自豪的时刻了。是的,或许所有的人都早已习惯于污浊了,但我们仍然固执地制造着不被珍视的清新。

落雨的时分也许是我们最快乐的,雨水为我们带来故人的消息,在想象中又将我们带回那无忧的故林。我们就在雨里哭泣着,我们一直深爱着那里的生活——虽然我们放弃了它。

立在城市的飞尘里,我们是一列忧愁而又快乐的树。

故事说完了,四下寂然,一则既没有情节也没有穿插的故事,可是,我听到了它们深深的叹息。我知道,那故事至少感动了它们自己。然后,我又听到另一声更深的叹息——我知道,那是我自己的。

戈壁酸梅汤和低调幸福

前年盛夏,我人在内蒙古的戈壁滩,太阳直射,唉!其实已经不是太阳直射不直射的问题了,根本上你就像站在太阳里面呢!我觉得自己口干舌燥,这时,若有人在身边划火柴,我一定会赶快走避,因为这么一个干渴欲燃的我,绝对有引爆之虞。

“知道我现在最想最想的东西是什么吗?”我问众游伴。

很惭愧,在那个一倒地即可就地成为“速成脱水人干”的时刻,我心里想的不是什么道统的传承,不是民族的休戚,也不是丈夫儿女……

我说:“是酸梅汤啦!想想如果现在有一杯酸梅汤……”

此语一出,立刻引来大伙一片回应。其实那时车上尚有凉水。只是,有些渴,是水也解决不了的。

于是大家相约,等飞去北京,一定要去找一杯冰镇酸梅汤来解渴。这也叫“望梅止渴”吧!是以“三天后的梅”来止“此刻的渴”。

北京好像是酸梅汤的故乡,这印象我是从梁实秋先生的文章里读到的。那酸梅汤不止是酸梅汤,它的贩卖处设在琉璃厂。琉璃厂卖的是旧书、旧文物,本来就是清凉之地。客人逛走完了,低头饮啜一杯酸梅汤,梁老笔下的酸梅汤竟成了“双料之饮”——是和着书香喝下去的古典冷泉。

及至由内蒙回到北京,那长安大街上哪里找得到什么酸梅汤的影子,到处都在卖可口可乐。

而梁老也早已大去,就算他仍活着,就算他陪我们一起来逛这北京城,就算我们找到了道道地地的酸梅汤,梁老也已经连喝一口的福气也没有了——他晚年颇为糖尿病所苦。在长安大街上走着走着,就想落泪,虽一代巨匠,一旦搅入轮回大限,也只能如此草草败下阵去。

好像,忽然之间,“幸福”的定义就跃跃然要迸出来了,所谓幸福,就是活着,就是在盛暑苦热的日子喝一杯甘洌沁脾的酸梅汤,虽然这种属于幸福的定义未免定得太低调。

回到台北,我立刻到中药铺去抓几服酸梅汤料(买中药要说“抓”,“抓”字用得真好,是人跟草药间的动作),酸梅汤料其实很简单,基本上是乌梅加山楂,甘草可以略放几片。但在台湾,却流行在每服配料里另加六七朵洛神花。酸梅汤的颜色本来只是像浓茶,有了洛神花便添几分艳俏。如果真把当年北京的酸梅汤盛一盏来和今日台湾的并列,前者如侠士,后者便是侠女了。

酸梅汤当然要放糖,但一定要放未漂白的深黄色粗砂糖,黄糖较甜,而且有一股焦香,糖须趁热搅入(台糖另有很可爱的小粒黄色冰糖,但因是塑胶盒,我便拒买了)。汤汁半凉时,还可以加几匙蜂蜜,蜂蜜忌热,只能用温水调开。

如果有桂花酱,那就更得无上妙谛了。

剩下来的,就是时间,给它一天半天的时间,让它慢慢从鼎沸火烫修炼成冰崖下滴的寒泉。

女儿当时虽已是大学生,但每次骑车从滚滚红尘中回到家里,猛啜一口酸梅汤之际,仍然忍不住又成了雀跃三尺的小孩。古代贵族每有世世相传的家徽,我们市井小民弄不起这种高贵的符号,但一家能有几样“家饮”“家食”“家点”来传之子孙也算不错,而且实惠受用。古人又喜以宝鼎传世,我想传鼎不如传食谱食方,后者才是“软体”呢!

因为有酸梅汤,溽暑之苦算来也不见得就不能忍受了。

有时,兀自对着热气氤氲上腾的一锅待凉的酸梅汤,觉得自己好像也是烧丹炼汞的术士,法力无边,我可以把来自海峡彼岸的一片梅林,一树山楂和几丛金桂,加上几朵来自东台湾山乡的霞红的洛神花,还有南部平原上的甘蔗田,忽地一抓,全摄入我杯中,成为琼浆玉液。这种好事,令人有神功既成,应来设坛谢天的冲动。

好,我再来重复一次这妙饮的配方:乌梅、山楂、甘草、洛神花、糖、蜜、桂花,加上反复滚沸的慢火和缓缓降温的时间。此外,如果你真的希望让你手中的那杯酸梅汤和我的这杯一样好喝的话,那么你还须再加上一颗对生活“有所待却无所求”的易于感谢的心。

垃圾桶里的凤梨酥盒子

那一次旅行,为的是去看东方白笔下的露意湖。飞机飞到加拿大的盖尔格瑞城,余下的路便须自己开车了。于是先去订旅馆、租车。

在盖城,刚好碰上牛仔节,十几万人的嘉年华会,这场热闹不赶白不赶,我们也巴巴地买了票,打算去看牛仔怎么骑劣马,怎么丢绳子套小牛……

场子极大,加拿大反正什么都大,每个人都穿红着绿,有人头戴阔边牛仔帽,有人腰系极夸张的牛仔皮带,有人足登牛仔鞋……全城一片喜气,人人不但打扮得像牛仔,而且,像刚在竞技场上赢到大额奖品的牛仔。

我觉得光在场外走走,就已经很精彩了,虽然,也不过就是节庆气氛罢了。但看见小孩子人手一个气球,大人都抱着冰淇淋和爆米花,倒也是一种简单的幸福……你要问我自己呢?我大概只能置身事外,当然,如果我家今年有匹小马来参选,我一定整个心弦都绷紧了。但此刻,我只是无可无不可地到处逛逛,一面点头说:不错,不错……

路旁每隔二十公尺就有个大汽油桶,供人丢垃圾。这种场子如果没有垃圾桶是不堪想象的。我跑过去要看它一眼,丈夫觉得我的行为很诡异,我却振振有词,说:

“看垃圾桶也是门学问呢!垃圾桶里是大有文章的呀!”

于是我跑到桶前进行我自己所谓的“伟大观察”,不料才一看,便忽然愣住了,接着大叫一声——非常的“无学问状”。

“什么事?”女儿问。

“啊!怪!你们看,你们看,这里丢着一盒凤梨酥的盒子,这盒子,照我看,是我们台湾来的人丢的!”

“场子里十几二十万人,有个从台湾来的人在里面并不稀罕啊!”丈夫说。

但不知为什么,我就是觉得稀罕,就是觉得快乐,游园的感觉也不同了,而且,一直很没出息地念着:

“这个爱吃凤梨酥的人是谁呀?他们是旅行路过此地呢,还是长年住在北美?他们的凤梨酥是直接带来的,还是在唐人街买的?他们是几个人?是不是也带着孩子——孩子才是最爱吃凤梨酥的呀!”

我又想起自己少年时代曾多么喜爱这样酸酸甜甜的酥饼,如果有同学从台中来而敢于不带凤梨酥分享大家,我们一定把她怨个半死的。后来因为怕胖,总有二十年不去碰它了,但此刻,在加拿大的草原城里,我却切切地想起凤梨酥的好滋味来。

我以为自己看老外和看老华是一样的,我以为我早已养成众生平等观,及至身陷在碧眼金发的漩涡里,猛然看到一个遭人抛弃的纸盒,才老实承认自己对自己族人的依恋有多么深。

一只公鸡和一张席子

先说一个故事,发生在希腊的:

哲人苏格拉底,在诲人不倦之余,被一场奇怪的官司缠上身,翻来覆去,居然硬是辩解不明。唉!一个终生靠口才吃饭的教师居然不能使人明白他简单的意念,众人既打定主意断定他是个妖言惑众的异议分子,便轻率地判他个死刑,要他饮毒而亡。

这判决虽荒谬,但程序一切合法,苏格拉底也就不抵抗,准备就义。

有人来请示他有何遗言要交代,他说:

“我欠耶斯科利皮亚斯一只公鸡,记得替我还这笔债。”

中国也有一位圣人,叫曾子,他倒是寿终正寝的。他临终的时候无独有偶的,也因为一个小童的提醒而想起一桩事来,于是十万火急地叫来家人,说:

“快,帮我把我睡的这张箦席换一换。”

他病体支离,还坚持要换席子,不免弄得自己十分辛苦,席子一换好,他便立刻断气了。

这两位东西圣哲之死说来都有常人不及之处。

苏格拉底坚持“欠鸡还鸡”,是因为不肯把自己身后弄成“欠债人”。人生一世,“说”了些什么其实并不十分重要,此身“是”什么才比较重要。其实苏格拉底生前并未向谁“借鸡”,他之欠鸡是因为他自觉处得非常自然(希腊当年有其高明的安乐死的药),是医神所赐,这只鸡是酬谢神明的。身为苏格拉底岂可不知恩谢恩,务期历历分明,能做到一鸡不欠,才是清洁,才是彻底。而曾子呢?他也一样,当时他睡的席子是季孙送的,那席子华美明艳,本来适合官拜“大夫”的人来用,曾子不具备这身份,严格地说,是不该躺的,平时躺躺倒也罢了,如果死在这张席子上就太不合礼仪了。

曾子临终前急着把这件事做个了断,不该躺的席子,就该离开,一秒钟也不能耽搁,他完成了生平最后一件该做的事。

这两位时代差不多的东西双圣立身务期清高,绝不给自己的为人留下可议之处。他们竭力不欠人或欠神一分,不僭越一分,他们的生命里没有遮光的黑子,他们的人格光华通透。

写故事的人都知道,最后一段极为重要,人生最后一段该想些什么,说些什么,做些什么,应该值得我们及早静下心来深思一番吧!

一双小鞋

说起来,我的收藏品多半是路边捡来的,少半是以极便宜的价钱买的。只有偶然一两件是贵东西,其中一件是双旧鞋子。挂在墙上,非常不起眼,却花了我大约五千元台币。

我之所以买那双鞋是因为那是双旧式的小脚女人的鞋子。小鞋子我倒也看过许多,博物馆里有那小鞋绣得五彩斑斓,耀目生辉,大小差不多只够塞一只男人的大拇指,真是不可思议。其实那种鞋不是人穿的,是女信徒做来供奉给神明穿的——当然是供给女性神明。至于中国女人为什么认为女神也是裹小脚的,倒也费人思索,值得写出一本大书来。

而我买的这双鞋长度十六七厘米,是女人穿的,而且穿得有些旧了。我把它挂在一块木板上,木板上还有另外收藏的六双鞋,多半是些小孩的虎头鞋凤头鞋,色泽活泼鲜丽。只有这双鞋,灰扑扑的,仿佛平剧里的苦旦穿着它走了千里万里了。每一根经线都是忍耐,每一根纬线都是苦熬。

我买这样一双鞋,挂在那里,是提醒我自己,女人,曾经是个受苦的族类。我今天能大踏着一双天足跑来跑去是某些先贤力争的结果——这—切,其实得来不易。

对先辈的女人我也充满敬意,她们终生拖着一双扭曲骨折的脚。但碰到逃荒的岁月,却也一样跑遍大江南北,她们甚至也下田也担水,也做许许多多粗活。她们是怎么熬过来的?她们令我惊奇,令历史惊奇。

望着那双不知哪一位女人穿过的小鞋,我的思绪不觉被牵往幽渺的年代。那女人可能只是个普通人家的妇女——如果是有钱人家,脚就会裹得更小,因为不太需要劳动——鞋子是黑布做的,不是华美典丽的那种,而且那黑色已穿得泛了灰,看来是走了不少路了。鞋上的绣花也适可而止,不那么花团锦簇。总之,那鞋怎么看都是贫苦妇女的鞋子,而贫苦妇女其实也就是受难妇女的同义词吧?我之所以买下这双灰头土脸的鞋子,其实也是对逝去年月中的受苦者的一点思忆之情吧?

讽刺的是,今天这个时代虽没有人会为小女孩裹脚了,可是女子的生命果真已是自由的不受摧折的生命吗?

当魔魇似的紧箍咒从脚趾移开的时候,它会不会变了相又钻到头脑和心灵里去了?不“裹脚”的女子能保证自己是不“裹脑”、不“裹心”的女子吗?

我常常呆望着那双小鞋而迷惑起来。

发了芽的番薯

买完了米,看见米箱旁边另有一箱番薯,我便问老板娘:

“你们有没有发了芽的番薯?”

她看着我,微微愣了一下,打量我的话里究竟有多少来者不善的意味。

“我们卖的番薯都是刚挖的啦!你放心!”

“不是啦,是我特别要买发了芽的来‘排看’的啦!”

“啊,有,有,有,你咋不早说,就是学校老师叫小孩带去的那一种。”

“对,对,”我附和她,“就是老师要的那种!”

其实我的孩子早已不用带着番薯去小学了,他在努力对付他的博士学位。

一转身,老板娘已从屋里拿出三个长着芽叶的番薯。

“免钱,这些本来打算自己吃的,吃不完,发了芽不能吃,丢了又可惜,你要拿去,最好了——免钱!”

我还是给了钱——面对这么美丽的新绿怎能不付费?

番薯拿回来,逶逶迤迤长满一窗台,我仿佛也因而拥有了一块仿冒的旱田。

记得是小学时候,老师说的,洋芋或番薯,发了芽就该丢掉,以免吃了中毒——但那吃下去可能中毒的小小茎块,只要换个方式发落,居然是人间的至美的“多宝格”,可以吐出一片接一片的绿碧玺来呢!

很少有生命会一无是处吧?民间俗谚说“船破有底,底破有三千钉”,对一条生命而言,放弃,永远是一个荒谬邪恶的字眼。

半盘豆腐

和马悦然先生同席,主人叫了些菜,第一盘上来的是“虾子豆腐”。

后面几道菜陆续端来的时候,女侍轻声提醒我们要不要把前菜撤下。

席间几个人彼此交换了一下眼色,大家都客气,等着别人下决定。时间过程也许是一秒钟吧,女侍仿佛认为那是默许,便打算动手撤盘子了。

“哦——这——”马教授警觉到再不说话,那半盘豆腐大概就要从此消失了,但他又是温文的,不坚持的,所以他欲言又止起来。

女侍毕竟训练有素,看到主客的反应,立刻把盘子放回。

“啊——我——”马教授大约经历了一番天人交战,此刻不禁笑了,“我还老是记得自己是个穷学生的时候。”

穷学生?他现在已是退休的资深教授,是欧洲汉学的泰斗,是诺贝尔文学奖评审委员中唯一通达中文的委员。所谓穷学生,那分明已是四十多年前的旧事了。

是啊,四十多年前,因为想着要看比翻译本的老子更多一点的东西,他从瑞典远赴四川。穿一领蓝布大褂,让路人指指点点。那一年,那红颊的中国少女多么善睐其明眸啊!他终于娶了少女,把自己彻底给了中国。

没有人不敬其学问渊深,没有人不感其风骨崚嶒。

但这一霎,我却深爱他介乎顽皮和无辜之间的眼神。终其一生,我想他都是那个简单的穷学生,吃简单的饭,喝简单的酒,用直来直往的简单方法为人处世,并且珍惜每一口美味,爱惜每一分物力。

多么好的人生滋味啊,都藏在那不忍拿走的半盘豆腐里。

买橘子的两种方法

巷口有人在卖桶柑,我看了十分欢喜,一口气买了三斤,提回家来。如果不是因为书重,我还想买更多。那时,我刚结婚不久。

桶柑个头小,貌不惊人,但仔细看,其皮质光灿,吃起来则芳醇香甘,是柑橘类里我最喜欢的一种。何况今天我碰上的这批货似乎刚采撷不久,叶子碧绿坚挺,皮色的“金”和叶色的“碧”互相映衬,也算是一种“金碧辉煌”。我提着这一袋“金碧辉煌”回家,心中喜不自胜。

回到家,才愕然发现,公公也买了一袋同样的桶柑。他似乎没有发现我手上的水果,只高高兴兴地对我说:

“我今天看到有人在卖这种蜜柑,还不错,我就买了——你知道吗?买这种橘子,要注意,要拣没有梗没有叶的这种来买。你想,梗是多么重啊!如果每个橘子都带梗带叶,买个两三斤,就等于少买了一个橘子了,那才划不来。”

我愣了一下,笑笑,没说什么。原因是,我买的每一个橘子都带梗带叶。而且,我又专爱挑叶子极多的那种来买。对我而言,买这橘子一半是为嘴巴,一半是为眼睛。我爱那些绿叶,我觉得卖柑者把一部分的橘子园也借着那些叶片搬下山来了。买桶柑而附带买叶子,使我这个“台北市人”能稍稍碰触一下那种令人渴想得发狂的田园梦。

而公公那一代却是从贫穷边缘挣扎出来的,对他来说,如果避开枝叶就可以为家人争取到多一个的橘子,实在是开心至极的事。他把这“买橘秘笈”传授给我,其实是好意地示我以持家之道。公公平日待人其实很宽厚,他在小处抠省,也无非是守着传统的节俭美德。

我知道公公是对的,但我知道自己也没有错。

公公只要买橘子,我要的却更多。我如果把我买的那种橘子盛在家中一只精美的竹箩筐里,并放在廊下,就可以变成室内设计的一部分。而这种美的喜悦令人进进出出之际恍然误以为自己在柑橘园收成。对我而言那几片小叶子比花还美,而花极贵,岂容论斤称买?我把我买的叶子当插花看待,便自觉是极占便宜的一种交易。

而这个世界上,我们总是不断碰到“我对他也对”的局面。那一天,我悄悄把自己买的带叶桶柑拎进自己的卧房。对长辈,辩论对错是没有什么意义的。

许多年过去了,公公依然用他的方法买无叶橘子。而我,也用我的方法买有叶橘子。他的橘子,我嫌它光秃秃的不好看,但我知道那无损于公公忠恳俭朴的善良本性。他的买橘方法和我的一样值得尊崇敬重。

路边的餐盘

我有事经过青岛东路,行色匆匆中看到路旁树脚下有一份餐盘,隐约看到有饭,有青菜,还有一碗汤和一块大大的豆腐干。

这人为什么要蹲在路边吃饭呢?他究竟吃完了没有?他把餐盘就这样潦草地放着,也不怕风沙猫狗吗?

我一边想着,一边也就走远了。

两天以后,我又经过同一地点,不料那盘饭还在。我仔细看了看,原来那饭并没有人吃过。我才忽然想起来,这不是给活人吃的,这是祭拜死者的饭。这街上有一间学校,前两天有个女学生跳楼自杀,这饭显然就是祭她的了。

那女孩和我素昧平生,但她的脸我可以揣想,她的脸属于一个共同的名字,那名字叫:青春。

生命里有什么比青春更大注的资本?拥有这笔资本的人应该是没权利宣布破产的。青春的数值太大,大到无论贬损了什么都不算蚀本——然而青春又是如此决绝轻脆,一触即成齑粉。一时想不开的生命疑难,一句偶然的气话,一番口角,一点不谅解,都可以形成执意不肯回头的告别。

我站在路边呆看那一盘饭,从这盘供饭看来,那女孩和家庭之间总算还有些恩情牵连吧?然而,幽明异途,而今而后,这家人和这女孩之间也就只剩这一碗凉饭的缘分了!

而原来,原来是可以多么疼疼热热的一家人啊!原来是可以上有慈下有孝,兄弟姊妹之间有友爱的一家人!世上有什么大不了的事令女孩绝裾而去?世上又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全家人眼睁睁看她往死路上走而不企图挽回?为什么?为什么闹到恩断义绝,只剩路边一盘饭,一盘饭又能说明什么?

自杀也是一种谋杀,其间也须图谋,为什么在诡计进行期间老师同学竟无一人留意到?我们的人际关系未免冷淡得荒谬了吧?我不是责备谁,事实上,如果我的同事去自杀,我恐怕也浑然不察,只剩事后讶叹而已。

看着那盘食物,每一粒饭都干缩发黄了,菜上也蒙了一层灰尘,那位个性刚决的女孩会回头来吃这一盘饭吗?抑或,她不食而去,永抱着她的悲伤愤怒和饥饿?

口香糖、梨、便当

有人问我吃不吃口香糖?我回答说:

“不吃,那东西太像人生,我把它划为‘悲惨食物’。”

对方被我吓了一跳,不过小小一块糖,哪用得上那么沉重的形容词?但我是认真的,人人都有怪癖,不肯吃口香糖大概还不算严重的。我对口香糖的味道并没有意见,我甚至也可以容得下美国孩子边嚼口香糖边打棒球的吊儿郎当相。我不能忍受的是:它始于清甜芳香,却竟而愈嚼愈像白蜡,终而必须吐之弃之,成为废物。

还有什么比嚼口香糖更像人生呢?

人的一生也是如此,一切最好的全在童年时期过完了,花瓣似的肌肤,星月般的眼眸,记忆力则如烙铁之印,清晰永志。至于一个小孩晨起推门跑出去的脚步声,是那么细碎轻扬,仿佛可以直奔月球然后折返回来。

然而当岁月走过,剩下的是菡萏香销之余的残梗,是玉柱倾圮之后的废墟。啊!鸡皮鹤发耳聋齿落之际,难道不像嚼余的糖胶吗?连成为垃圾都属于不受欢迎的垃圾。

口香糖是众糖之中最悲哀的糖。它的情节总是急转直下,陡降深渊。

水果中也有种水果特别引我伤感,那是梨。

梨如果削了皮,顺着吃水果的自然方式去吃,则第一口咬下去的外围的肉脆嫩沁甜,令人怡悦。只是越吃到靠中心的部分越酸涩粗糙,不堪入口。吃梨于我永远是一则难题,太早放弃,则浪费食物,对不起世上饥民。勉强下咽则对不起自己的味觉。

不过,还好,梨子是上帝造的,不像口香糖是美国人造的。梨子心再难吃也有个限度,不像口香糖残胶,咽下去是会出事的。

我终于想好了一种吃梨的好方法:我把梨皮削好,从外围转圈切下梨块,及至切下三分之二的梨肉,我便开始吃梨心,梨心吃完之后才回过头去吃梨子外围的肉。这种“倒吃”的方法其实也不奇特,民间本来就有“倒吃甘蔗”的谚语。我每次用此法吃梨都享受一番“渐入佳境”的喜悦。

想起当年小学和中学时代,同学之间无形中有一种“吃便当文化”,那时代物质供应不甚丰裕,便当里的菜也就很有限(而由于我和我的同学全是女孩子,女孩子在某些家庭中,其便当内容又比男孩为差)。但怎么吃这种便当?说来也有一些大家不约而同的守则:那便是先努力吃白饭,把便当中的精华(例如说,半粒卤蛋,或一块油豆腐)留待最后,每当大家功德圆满,吃完了米饭,要享受那丰富的“味觉巅峰”,心里是多么快乐呀!那“最后美味”的一小口,是整个午餐时间的大高潮。

尽管只是一个填饱的便当,尽管菜式不丰美不精致,那最后一口的情节安排竟然很像中国古典戏剧“苦尽甘来”的结局。我们吃那一口的时候多半带着欢呼胜利的心情,那是整个上半天最快乐的一霎。

人生能否避免“口香糖模式”“梨子模式”,而成为我小时候的那种渐入佳境的“便当模式”?我深感困惑。

圈圈叉圈法

专家,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人呢?我有时不免惊愕好奇。

偶然,在电视上看到一位专家,专教观众和小孩说话,(似乎,观众原来都不知该如何跟自己的小孩说话)专家说:

“如果时间已经是晚上,譬如说,是晚上十点了,你的孩子却不专心做功课,只把一只排球往墙上扔得砰砰响,楼下的邻居也许立刻就要来抗议了。你怎么办呢?你不能直接制止他,你应该用‘圈圈叉圈’法来沟通……”

什么叫“圈圈叉圈”法呢?专家继续解释。

“那就是说,你要指责人的时候,不要直接先说指责语,要先说两句好听的,然后说那句重点,最后再加上一句甜点。譬如说对那个扔球的孩子,你应该先说:‘哇,不得了,我还不知你的球艺如此高超呢!’然后你更进一步赞美他,‘现在十点了,你已经累了一整天了,此刻还能打得这么好,也真是难得了!’‘不过,’你可以很小心地加一句,‘现在晚了,你能不打球不吵到三楼的话会比较好些。’最后你还要安抚他一下,说,‘早点睡吧!你是个聪明的好孩子,妈妈时刻以你的表现为荣!’这就叫圈圈叉圈法。”

我听了不禁咋舌,原来专家都是这样教人的!我几乎怀疑他们拿了“青少年联盟会”的钱,才如此处处为青少年说话!想起来不免捏一把冷汗暗叫一声:

“哇,好险哪!”

如果当年我家的犬子犬女也知道这番“圈圈叉圈沟通法”,那我的“直言法”一定要挨批挨斗了。

孔门弟子子路有“闻过则喜”之德,大禹更有“闻过则拜”的度量。人而一旦贵为“总统”“副总统”或“行政院长”、县市长或“立法委员”或“议员”之类的大小官儿,终至养成了“闻过则怒”的反应,唉,那也罢了,反正这种人早给宠坏了,一时也难改其霸权作风。但,如果小小孩子,心灵尚在纯洁阶段,是非还未昏昧之际,父母也必须用讨好小人的方法来讨好他,这岂不是明明白白摆着要陷他于不义吗?

如果设想我自己是专家口中的那个孩子,如果我的父母用这种“圈圈叉圈法”来跟我说话,我一定会立刻提高警觉,对自己说:

“天哪,要来的终于来了,我的父母大概‘有话要放’了,否则他们今天干吗灌起迷汤来?而且,真是离奇呀!难不成我是凶神恶煞吗?何必用这种口吻来跟我讲话!难道我在人格上就那么弱不禁风吗?瞧他们那副屁滚尿流的恶心相,真是标准小人!”

世人之间,本来也并不是人人皆能直话直说的,但如今专家告诉我们连父子夫妻之间也要专拣“甜话”来说,不免令人心寒!对孩子猛灌溢美之词这件事简直等于要小孩子从小喝糖水(比例是糖三份水一份),而不给他喝简单明了的白水,久而久之,不一口蛀牙才怪。

将来的世代,除了有“蛀牙族”,恐怕在专家的纵容下也会冒出一批“蛀耳族”来吧?

“你错了,请不要再做下去!”

能这样简简单单对家人说话是多么幸福啊!

如果你想卖我一把茶壶

我犹疑不决,对着那把茶壶。买?或不买?那是我第一次去大陆,茶壶也并不贵,买个纪念品也不算什么。我考虑的是家已有好几把壶,东西太多,堆得到处碍眼,也挺烦——当然,换个角度想,债多不愁,反正东西那么多,再多加一件也不算什么,何况这小壶造型也不坏,唉!买还是不买……

店员看我有五分买意,便来加一句劝词,他说:

“这壶好!夏天泡茶,隔夜都不馊。”

他没料到,我被那句话吓到了,立刻放下壶,走出门去。他也许始终不知道在那一秒钟之间,我内心发生多少事?

对我而言,茶,一向是浪漫的。晚餐既罢,桌子收拾好了,沏一壶茶,与家人分享,是生活里小小的留白。喝茶的时候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想,只单纯地领略山茶的滋味。

南朝曾有位人称“山中相”的陶弘景,(因为他坚持不做宰相,皇帝有难题便只好移樽就教,到山里去找他商量,“山中相”的外号就是这样来的)他善医善诗,有首回答皇帝的诗写得极好:

山中何所有,

岭上多白云。

只可自怡悦,

不堪持赠君。

唉!其实人生一切可以自豪自得的事,大概都不容易宣之于口。一个隐士,倚窗看白云穿户如蝴蝶穿花,其中静趣哪里是惯打高尔夫球的政要所能听懂的呢?

啊,说到白云,它和喝茶有什么关系呢?有的,对我而言,茶叶是唯一可以留住山云谷雾的“记忆收藏体”,每一片茶叶都是月光清风或朝云夕露的总集,我喝茶的时候喝的其实是烟岚是逸云,陶弘景所不能形容的,茶叶却能一一代为演绎。

我深爱茶,茶是高高的丘地和低低天空之间最美的凝聚。茶是天地之交泰。

——而这人,这卖壶人,他说什么?

他说,这壶好,夏天泡茶,隔夜都不馊。

茶字怎么可以和“馊”字联想在一起?而且,在台湾,大家讲究冲泡,一壶茶,大概过十分钟就算淬汁完毕,就可以丢掉了,谁会把茶泡到第二天呢?说“茶”这个字之际应该洁齿清心,怎可把“馊”字贸然出口?

那店员自以为极具说服力的推销词,竟会把我吓得恶心起来,甚至夺门飞逃。

如果你想赚一把茶壶的钱,你至少要懂我一点。做生意,也可以是一种友谊。说到友谊,唉,我想我们应该要彼此多了解一点才好吧!

皮,多少钱一片

皮,多少钱一片?啊,那要看你问的是什么皮。

譬如说:猪皮,那不值什么,你只要买一百元以上的猪肉,便可要求店家免费送你些猪皮。如果你是老主顾,老板会随便送你一尺见方大小的猪皮。

如果是澳洲袋鼠皮(连毛),价钱就不同了,一张完整的袋鼠皮,总要台币千元。换成新西兰的羊皮呢?那价钱就不一定了,大约自千余元到三四千都能买,当然一分钱一分货,绝好的羊皮,其毛既绵长又柔软、既洁白又致密,是世间绝美的装饰和卧具。

动物皮毛之中,羊皮算是便宜的,其他如狐皮,如虎皮,如貂皮动辄价值数百万。不但贵,且列入保护,将来,这类物品恐怕只能在古董市场上求售了。

假如我再问下去:

“请问人的皮,怎么买法?”

恐怕就很难回答了,因为并无人皮市场,不像蛇皮鳄鱼皮或鳗鱼皮,都有差不多的国际价格。

在我们这种凡物皆商品化的时代,人肉可卖、人的肾脏可卖、人的眼角膜也可卖。跟其他事物一样——总是富人花钱买了穷人的东西,唯一不同的是,古代穷人可以鬻妻卖子,现代穷人竟可能卖器官……

不过,却有一个女子,她的故事跟上述情节无关,她,切割自己的皮肤,去供人之用,而操刀者竟是她的丈夫。

这是半世纪前的故事了,地点在彰化,主角夫妇来自英国,姓兰,他们德行的芳香也真如幽谷芳兰。他们选择在医院中行医济世,别的牧师以口宣道,他们却以手术刀宣教。

当年乡间有个台湾小孩,皮肤溃烂,不知如何收口,兰氏夫妻读了一篇医学报告,发觉有人提出以他人之皮代病人之皮的构想,便打算像输血一般地“输皮”给这小孩,当时一来对手术成功并无把握,二来也不知找谁来捐皮。如果所捐之皮必然成功,则或者可找人救助,但如不成功岂不遭人怨死?兰医生本人其实也愿意捐助,但他必须负责移植手术,总不能抱痛冒险,兰太太便一口应承,甘愿切肤,这身为护士的兰太太也真是一位奇女子了。

啊!这块皮,如果要付钱,倾王永庆之财也不足偿,罄吴火狮之金亦不够数,而兰太太是自愿的,小病人并不需付一毛钱。

这故事的结尾很意外,他人的皮肤其实并无法转移在小病人身上,小病人却不知怎么蒙天保佑,竟一天天好起来,后来长大,变成一位牧师。

以上情节经画家描摹,成了一幅名画,叫作“切肤之爱”,如今挂在高雄医学院,作为“镇院之宝”。

兰大夫的医院仍屹立,他的儿子继承了大业,这间彰化基督教医院很想把这幅名画要回来,但一者太贵(时价一千万),二者高雄医学院也不肯割爱。

依我想,也罢,彰化基督教医院其实已拥有整个故事的精神,而且也没闲钱来买这幅画,高雄医学院其实比较需要这幅画。不知到什么时候国人才能培养出兰先生兰太太这样具有“高爱心因子”的生物。

在台湾有巨富坐在虎皮上拍照,自以为一世雄豪,有人把五万元的鲍鱼塞进两层嘴皮之间。但肯为一个小孩割舍皮肤的高贵人物在哪里呢?

《你不能要求简单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