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是一个动词

萧伯纳曾经讥讽“有教养的英国人”:除了掌握“对”与“错”的差别,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后来,一个有教养的英国哲学家自嘲说,这个批评用在道德哲学家身上其实更合适——这些在大学讲台上侃侃而谈的家伙常把自己对于世界的无知当美德。

谢天谢地,自从有了迈克尔•桑德尔,言语乏味且五谷不分的道德哲学家们,终于等到了拨乱反正的这一天。在哈佛大学著名的Sanders剧场上,这位衣着得体、风度翩翩的哲学家开讲《正义》课程超过30年,每年都有成百上千的学生前来围观他的哲学课。

从受什么样的伤应该得到五角大楼的紫心勋章,到克林顿在性丑闻中到底有没有说谎;从德国罗滕堡的食人者,到美国黑水公司保安在巴格达广场的开枪事件……你能看出桑德尔对这个变动不居的世界有多了解。更妙的是,桑德尔还能上通下达,把亚里士多德、康德、边沁、罗尔斯这些让人望而生畏的经典哲学家从积满灰尘的书架上拉下来,洗洗刷刷,就成了最积极亲民的公共论题参与者。

2009年,桑德尔的课堂讲义整理出版,取名《正义:该如何做才是对的?》。还是这一年,哈佛大学把他的课堂视频放到了网上。拜网络“免费”与“共享”之赐,现在,无论是在youtube还是在土豆,墙里墙外的哲学爱好者们都可以亲身体验一把桑德尔的名嘴风范。

同为名嘴,与他的中国同行相比,桑德尔的特点是,一不做声情并茂的道德说教,二不假装暴脾气来赢得满堂彩,即使偶尔聊八卦也不是为了取悦学生,而是为了更好地进行道德说理和推论。

上世纪70年代,牛津大学的男女生被分在不同的学院。圣•安妮女子学院中有一些年长的教员,基于传统道德反对异性留宿,但因为时代在变,不能直接用“伤风败俗”来支持她们的观点,于是她们就想出了下面这个理由:“如果男子留宿的话,学院的开支会因此而增加。”因为“他们要洗澡,因而会使用更多的热水”,而且“我们将不得不更加频繁地更换床垫”。一来二去,改革者和保守者最终达成协议:每名女子每周最多可以有三个晚上留宿访客,而每名访客每晚需要向学院支付50便士的费用。次日,《卫报》的头条写道:“圣•安妮的女生,每晚50便士。”

如此无厘头的饭后谈资,在桑德尔这里,轻轻巧巧就和最乏味的哲学道理挂上了钩:保守主义老太太们之所以灰头土脸,是因为“德性的语言没有很好地被转变为效益的语言”。

在Sanders剧场里,桑德尔的角色就像是雅典城邦公民广场上的苏格拉底,和那些欢快的、热情的年轻人一起去经验,去看,去听,去怀疑,去希望和梦想。

雅斯贝尔斯说,哲学是一个动词而不是一个名词,哲学的本质不在于掌握真理而在于寻找真理。就此而言,桑德尔不过是复原了哲学思考的原生态。他把哲学从天上拉回人间,带领读者和听众从那些或大或小、或琐碎或古怪的公共话题一路谈到效益、自由、德性和正义这些超级大概念。

桑德尔认为,评判一个社会是否正义,“就要看它如何分配我们所看重的东西——收入与财富、义务与权利、权力与机会,公共职务与荣誉,等等”。但是问题在于,不同的人不仅看重不同的东西,而且分配的标准也是人言言殊。以效益、自由以及德性作为三个关键词,分别对应着三种不同的正义观:效益主义、自由主义以及社群主义。

作为一个社群主义者,桑德尔坚信政治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公民的德性和推理共同善,为此,思考正义就必须要思考何谓“良善生活”?

效益主义者也思考良善生活,但他们希望把“良善生活”、“幸福”这些语焉不详的大词还原成可以被公度的量化标准,比如“效益”。他们认为,一个社会是否正义,要看它的政策和法律是否能使效益或者福利最大化。如此科学又美妙的想法,在桑德尔看来,却有着致命的缺陷:

第一,它使正义和权利成为一种算计,而非原则。这种做法不但贬低道德价值本身,还会导致荒诞的后果,“圣•安妮的女生每晚50便士”就是一个好例子。

第二,它试图用一个单一的、整齐划一的价值衡量标准去等量齐观所有的人类善,而没有考虑它们之间质的区别。20世纪30年代,有心理学家做过一次调查,付多少钱你才会接受各种不幸的经历?结论是,徒手掐死一只流浪猫的价格是1万美元,生吞一根蚯蚓的价格是10万美元,在堪萨斯一个远离任何城镇10英里的农场度过余生的价格是30万美元。桑德尔反问道:“这些经历是如此不同,我们可以做出有意义的比较么?”

某种意义上,当代社群主义是伴随着与自由主义的争论成长起来的。自由主义者认为正义意味着尊重人们“选择的自由”——不管这种自由是在自由市场中所做出的实际选择,还是在平等的原初状态下做出的假想选择。

关于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这场旷日持久的争论,流传最广的一个说法是,自由主义强调“个体权利”,社群主义主张“共同体价值”,两种价值相互竞争、非此即彼。桑德尔认为这是一个过时而且无趣的误读,真正有价值也更有生命力的争点在于:“如果不预设任何特定的良善生活的观念,定义或者辩护权利是可能的吗?”

罗尔斯式的自由主义者认为应该并且可能,理由是在一个合理多元的政治社会中,人们关于何为良善生活持有相互冲突的观念,任何把道德语言和宗教语言引入政治和公共讨论的做法,都会阻碍公共理由的运用,并对他人造成一种“压制的事实”。

对此,桑德尔反驳道:第一,在裁决正义与权利的问题时,我们并不总是能够不去解决实质性的道德问题;第二,即使这是可能的,它也是不值得欲求的。当伦理政治生活中充斥着“don’t be judgmental”、“don’t lecture me”之类的陈词滥调时,不仅会让人产生审美疲劳,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免于一切道德干涉和评判的自由主义话语会导致公共话语的贫瘠化,以及公民德性的极度萎缩。

桑德尔推崇亚里士多德,坚信政治关系到某种更高的存在,关系到如何去过一种良善的生活。政治的全部目的在于:“使人们能够发展各自独特的人类能力和德性——能够慎议共同善,能够获得实际的判断,能够共享自治,能够关心作为整体的共同体的命运。”

索尔•贝娄说:“当胆怯的智慧还在犹豫的时候,勇敢的无知已经行动了!”这句话的隐含之意是,思考和阅读也许可以让我们明白一些最为基本的事理和道理,但不能直接提升我们的气节和勇气,更无法直接激发行动。我猜想桑德尔会同意索尔•贝娄的这个判断,所以他才会特别强调参与公民生活的重要性,这或许是把“胆怯的智慧”打造成“行动的智慧”的必由之路。就像没人能够不去健身房举哑铃就成为有胸肌的健美先生,也没有人可以仅仅通过背诵“八荣八耻”就成为有德之人,各种德性和优良的品格都必须要外化成具体的行为,并且通过习惯予以固定。也正因为此,桑德尔说:“公共讨论不仅是民主社会解决问题的一种途径,它还是一种公民教育的形式。”

哲学辩论中,最常见的策略之一是“归谬法”。在《正义》一书中,桑德尔将这一策略运用得炉火纯青,让我们一再看见各派思想的死穴所在:效益主义的效益最大化原则,可以允许我们容忍那个设想中的“欧麦拉城市”——为了所有市民都拥有幸福和快乐,把一个无辜的小孩藏在地下室里度过孤独痛苦的一生是值得的;自由至上主义者所坚持的“自我所有权”原则,可以允许两个成年人基于相互同意而同类相食;即使是以严谨著称的康德,也无法逃脱类似的道德困境——康德坚决反对撒谎,可是当一个杀人犯上门寻找藏匿在你家阁楼上的好人时,你难道真的要说实话吗?

桑德尔这位现代苏格拉底一路吹着魔笛,带领我们穿越一片又一片的哲学密林,告诉我们哪里有玫瑰,哪里有沼泽,最后,他站在了“以培养德性和推理共同善”为宗旨的正义观面前,说:既然其他方向都写着“此路不通”,那么这就是我们唯一的选择。

但是且慢,不是说哲学是一个动词不是一个名词吗?不是说哲学的本质不在于掌握真理而在于寻找真理吗?莫非桑德尔真能给“正义”这个主题点穴,让它就此石化成“社群主义的正义观”?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在论及“一种新型的共同善的政治会是什么样的”之时,桑德尔并没有给我们提供一张清晰的蓝图,而只是开列了若干可能的主题,比如“公民身份、牺牲与服务”,“市场的道德局限”,“不平等、团结与公民德性”,以及“一种道德参与的政治”。可问题是,桑德尔在这些主题上并没有充分展开他的道德说理,而是草草结束了他的“正义”之旅,让人难免有“读啊读,往下读,读到下面,原来……下面没有了”的失落。

而在我看来,更为致命的问题在于,如果桑德尔听说过孔子,拥有“反躬自身”以及“吾道一以贯之”的德性,那就该将归谬法进行到底,如此一来,他心仪的社群主义正义观就必须面对两个根本性的质疑:一是它具有排斥性,二是它具有强制性。举一个极端的例子,因“国民幸福指数”而享誉全球的不丹王国,就曾经为了维护族群和文化的整体性,剥夺了10万不丹人的公民资格,将他们驱逐出境。

当然这么批评桑德尔或许并不公平,毕竟人家生活在美国而不是不丹。在美国的政治语境下面,社群主义和自由主义的争论更像是家族内部的争论,用政治哲学家金里卡的说法,这两派在美国社会所面临的95%的实际问题上都能达成一致,所争论不休的其实只是那剩下的5%不同意见上。

桑德尔主讲的“正义”课程属于哈佛大学的通识教育,这类教育有一个本质性的特征,那就是“当你接受了教育,又把当初学到的内容忘记后,最后还剩下的东西”。这最后剩下的东西是什么?我想应该就是陈寅恪先生所说的“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

自由思想的旅途漫长而曲折。我们和桑德尔都一样,都有权利指着其中任何一片风景说:这就是我的立场!但是桑德尔告诉我们,在说完这句话后,我们还有责任说出这个立场背后的道理与理由。

没准哪一天我们会重新启程,因为哲学不是名词,是动词。

(2011 年)

《你永远都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