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想《火烧圆明园》和《垂帘听政》

老友李翰祥,三十年前,为了逃避共产党,离开了大陆;三十年后,不再逃避共产党,回到了大陆。1982年9月28日的国民党《联合报》上,登出香港专电,说中共官方机构第一次透露,李翰祥正在承德导演两部电影——《火烧圆明园》和《垂帘听政》,由中共六十多个官方文艺单位支援……(编者略)一年下来,李翰祥的戏拍好了,轰动海内外。李翰祥的戏能够拍好,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当年因我而被国民党特务机关传去逼问,愤而离开台湾,从此不再同国民党合作。他在《三十年细说从头》里,有这样的回忆:

我一生最恨的是“无名信”,也就是所谓的黑信,无名信和做善事的“无名氏”迥然不同。所谓善欲人知不是真善,恶恐人知方是大恶。“无名氏”是行善而不欲人知,无名信是作恶唯恐人知,属于“无胆匪类”。我在台湾组国联公司的时候,为了催一家公司结账,而使他们怀恨在心。他们一方面支使御用文人在报章杂志大写“李翰祥有才无德”的文章(可惜他们非但无德,而且无才,有的只是巧取豪夺不义之财而已),一方面向有关当局写无名信,告发我是“匪谍”,并且在《明报晚报》刊载李翰祥为李敖带信的消息,再把报纸剪下寄到台湾警总,作为他无名信里的“铁证”!真他妈的妈拉个巴子,李敖的办法多多,何必用我带信。不过警总还真请我去问了几次话,这一块钱台币的邮票还的确给我惹来天大的麻烦,等以后一定要细细地说上一说。

就这样,李翰祥离开了台湾。一年过去了,二年过去了,三年四年过去了,十年过去了。李翰祥在香港、李翰祥在澳门、李翰祥在日本、李翰祥在美国……李翰祥无所不在,就是不在台湾了。李翰祥不在台湾还不要紧,最后,他终于用行动表示了他的反感、愤懑与恐惧——他回到了大陆,那使他逃离又回归的大陆。他从遥远的承德——没有警备总部的承德——向长程的台北做了抗议:“此处不养爷,自有养爷处。处处不养爷,爷去投八路。”这样一个才华照人的艺术工作者,就这样变到与共产党合作了(我写过一篇《李翰祥回大陆的真正原因》,曾详述此事,收入“李敖千秋评论丛书”第十五期)。

李翰祥的故事,说明了国民党为整李敖而整到李翰祥,是多么腐败。当然,国民党是很腐败的,如果他们不腐败,也不会给打到台湾来了。

历史剧应有现实意义

李翰祥拍的《火烧圆明园》和《垂帘听政》,我没看过,因为国民党至今还把我扣在台湾,不准出境。不过,电影没看过,电影说明书倒看到了。我看到一本《〈火烧圆明园〉〈垂帘听政〉特刊》,上面有两部戏的“本事”,里头说英法联军时候,以肃顺为首者劝咸丰皇帝去热河行宫避难,但是以恭亲王奕为首者却“谏阻弃京出走”。“正争论不休时,懿贵妃把越百(位?)挺出,面斥肃顺不当,力除(陈?)迎战洋兵之必要与可能。咸丰举棋不定,终令僧格林沁亲王之骑兵与英法联军大战于京郊八里桥。清军不幸败北,洋兵逼进京师”。咸丰出走,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后来咸丰死了,懿贵妃母以子贵,变成了慈禧太后,联合慈安太后和恭亲王,发动辛酉政变,杀了肃顺,取得政权,“是为‘垂帘听政’之始”。

李翰祥拍这两部戏的最大特色,是他用的一律为实景。他最近说:

我这次机会非常好,从来没有一个导演在故宫、颐和园、东陵、承德的避暑山庄,像我这样大规模地拍一部历史片,而且是在历史人物生活过的地方拍。譬如说,咸丰皇帝死在避暑山庄“烟波致爽殿”的西暖阁,我们就在西暖阁拍。多年以来,我拍古装戏一直是搭布景。我一直在想,要是有一天,能到这些真的地方去拍一拍,那就过瘾了。这是我多年以来梦寐以求的事。这种事情在过去总觉得是不可能的,根本没有想到会有这样的机会。但现在有了,而且也做了。

在这样实景下拍历史剧,它给人们的影响,自然是无与伦比的。因为我深信好的历史剧都该有它应有的现实意义。李翰祥这两部戏,当然也会照应这一方面。李翰祥说:

我在写历史剧、拍历史剧的时候,总想到历史是一面镜子。在我拍的戏里面也许有我的想法,有我要说的东西。至于人家从镜子里照得见照不见自己,我不知道。我忠于史实,但不完全是依照历史。我觉得历史是现代人的借镜,说是前车之鉴吧。我想如果说我是以古喻今,也许过分一点,但多少会有一点。

基于历史剧应有的现实意义的要求,我关切到李翰祥在这一方面,做得是不是和其他方面同样成功,我觉得值得深入地讨论。

《火烧圆明园》和《垂帘听政》这两部戏,关键人物其实只有一个,就是慈禧太后。李翰祥对慈禧太后,似乎在评价上面有溢美之处,这在历史剧的现实意义来说,就未免砸了锅。李翰祥聪敏好学,但是历史非其所长。这样大的两部戏,在历史上出了大毛病,在应有的现实意义上发挥不起来,就会“雷声大,雨点小”。因此,我愿写这篇文章,为李翰祥的美中不足补一点粉墨。这样一来,看了李翰祥的戏和李敖的文章,就会对这历史剧的现实意义有双料的了解了。

怪人还是怪制度

慈禧太后既是《火烧圆明园》和《垂帘听政》的关键人物,艺术工作者在处理这种人物时,都容易犯职业病,就是喜欢美化与纯化,乃至过度颂扬(eulogy)。试看李翰祥之言:

很多人看清朝末代的历史,完全归罪于慈禧太后,不能说没有道理,但我并不觉得很恰当。我想,应归罪于整个制度。……为什么慈禧能利用孩子,由她垂帘听政?还是她利用了祖传的这个宗法制度。她搞了那么多年,把中国搞成那个样子,正是清朝的宗法制度起了作用,这种制度维持了牢不可破的大清铁桶江山。

这种话,就未免太有问题了,李翰祥未免太简化了政治斗争与历史事实的复杂性。事实上,正确的历史解释正好相反。慈禧太后的“搞了那么多年”,正因为她不断地在破坏制度。这种破坏,最后把“牢不可破的大清铁桶江山”给断送了!

以慈禧太后搞夺权的辛酉政变为例。辛酉政变给肃顺等的罪状,主要有两个,一个是说咸丰临死前并没要他们接事,“并无令其赞襄政务之谕”,“赞襄名目”乃是他们假造的;一个是说他们反对垂帘听政,“不能听命于皇太后”。其实这些罪状,都不能成立。第一,“赞襄政务”是咸丰七月十六日下的谕旨,《翁文恭公日记》中明记这一谕旨与立太子的谕旨同在七月十八日到北京,后来《文宗实录》中也记录了“赞襄政务”的话。这明明是真的,怎可以说是别人假造的?第二,反对垂帘听政乃是维护“祖宗旧制”,因为清朝家法中,从来没有这种制度。顺治康熙时候,有摄政、有辅政,可是从没有什么垂帘不垂帘。王闿运写诗说:“祖制重顾命,姜姒不佐周。”明白指出清朝是用顾命大臣赞襄新君的。女士们是不能出来辅佐帝王的,“祖宗旧制”没有垂帘听政,这明明是真的,怎可以说别人“谋危社稷,是皆列祖列宗之罪人”?

所以,说罪不在慈禧太后而在“整个制度”,是与历史真相不符的。慈禧太后一出道,所作所为,就是破坏制度。她用破坏制度的方法非法杀人关人整人,造成人人自危的恐怖,用来巩固她的政权。这样的予取予求,是清朝的制度所没有的。

破坏制度的能手

慈禧太后以破坏制度的手段夺权成功以后,她再破坏制度,使太监势力坐大,以为爪牙。远在清朝初年,就立了家法,规定“寺人不过四品。凡内员非奉差遣,不许擅出皇城、不许干涉外事、不许交结外官、不许假名置产。其在外官员,亦不许与内官互相交结。如有觉察纠参,审实一并正法”。但是制度归制度,慈禧太后照样破坏。最初她用的是太监安德海,安德海先是在皇宫里闹个不停,最后还闹到外面去。慈禧太后垂帘听政第九年(1869),安德海坐了大船小船,浩浩荡荡到山东去。船上挂着大龙旗,说“奉旨钦差采办龙袍”。船上有他买来的十九岁女孩,有他叔叔、妹妹、侄女,有跟班的、保镖的、做饭的、剃头的、修脚的、说书的,还有个和尚,以及和尚的厨子。他们在船上又唱又闹,又雇来女歌星表演,和尚也加入。到了山东,上岸换车轿,骡子二十二头、马十七匹,还有一只驴,外带大车轿车,又浩浩荡荡前进。当时山东巡抚丁宝桢看不过去了,秘密通知了恭亲王。恭亲王认为该给慈禧太后一点警告,就密令丁宝桢把安德海就地正法了。丁宝桢这种做法,就是公然维护制度。相对的,就无异于证实了慈禧太后的目无制度。

又过了十一年(1860),慈禧太后的势力更稳固了。这年8月,她叫太监李三顺带东西出宫,送给她妹妹。依照法例,太监不准走正门,只能走旁门。可是此太监一定要走正门,还不听检查,结果跟守门的发生武打。太监跑回去,加油加酱,报告慈禧太后。慈禧太后找来慈安太后,说我还没死他们就眼里没有我了,若不杀守门的,我就不想活了。慈安太后害怕,就下令杀守门的。掌管司法的官说这可不行,一来守门的没犯法;二来根据祖制,守门就该这样不通融。慈安太后说:“什么叫祖制?等我死了,我岂不也是你祖宗?”坚持要杀人。司法首长(刑部尚书)潘祖荫说:“既然交犯人到刑部,就得依法处理,依法处理就是无罪开释,如果太后要杀,可以另外自行去杀,不能叫司法官这样违法杀人。”慈安太后没办法,只好告诉了慈禧太后,慈禧太后找来潘祖荫,大哭大闹,捶床大骂,骂潘祖荫没良心。后来同意打折扣,不杀,可是要当廷打守门的,要“廷杖”(当廷打屁股)。恭亲王说“廷杖”是明朝的虐政,我们清朝不能学。西太后说你事事跟我作对,你是谁啊?恭亲王说,我是先皇第六个儿子。西太后说,我革你的职。恭亲王说革得了职位爵位,可是革不了先皇儿子的身份!慈禧太后气得要命。最后恭亲王还是迁就她,再打折扣,把不该处罚的处罚了事。

上面所举的“安德海案”和“庚辰午门案”,只是慈禧太后破坏制度的一二例子而已。其他的破坏,甚至更严重的破坏,还多着哪!例如立光绪,是破坏宗法制度;修名园,是破坏财政制度;杀戊戌六君子,是破坏司法制度……诸如此类的破坏,还算是粗枝大叶的。其他无微不至的,还更惊人呢!以唐才常“自立军”失败后的“沈荩案”为例。要处死沈荩,可是因为慈禧太后生日快到了,不愿用行刑来破坏庆典,又不愿等到“秋决”,就干脆在监狱中把沈荩鞭打四小时,血肉横飞后,再予勒毙。这种杀人新招,又哪里有制度?

我的劝告

所以,说罪不在慈禧太后而在“整个制度”,是与历史真相不符的。固然历史剧难免“不完全是依照历史”,但是完全相反的出入,就太离谱了。“本事”中的许多叙述,不幸正是如此。如果《火烧圆明园》和《垂帘听政》,只是普通的清宫戏,又当别论。但是我们冀望李翰祥的,和李翰祥自我期许的,显然有百尺竿头的现实意义。在这一点上,我怀疑李翰祥发挥得是不是少了一点?用这样空前绝后的大戏,做“现代人的借镜”,是不是美中不足了一点?

说到“现代人的借镜”,李翰祥说:“我想如果说我是以古喻今,也许过分一点,但多少会有一点。”但是,“以古喻今”的一点——当然是重点的一点——又在哪里呢?

我认为《火烧圆明园》和《垂帘听政》,应该加强垂帘听政的部分。慈禧太后一生三次垂帘,第一次是同治元年到同治十三年,第二次是光绪元年到十五年,第三次是光绪二十四年到三十四年。在这漫长的黑暗统治中,慈禧太后实在是中国传统孕育出来的一个执政者样板,她毒辣、她阴狠、她自私、她愚昧、她贪鄙、她“举天下以奉一人”。这些丑陋之外,外加她又是女人,一个红颜老去、经期难调的女人,于是一切就更杠上开花了。慈禧太后这一样板意义,我觉得是《火烧圆明园》和《垂帘听政》最该刻意串联的现实意义,而正好用来“以古喻今”。……(编者略)

我深信,用电影手法去表达历史剧的现实意义,李翰祥如肯深入去做,必然能给人们更美满的影响。我在台湾,不能看到老友的新作,至感遗憾。乃特别遥想《火烧圆明园》和《垂帘听政》一番,以寓爱深责切的微意。同时也给隔水相望的艺术工作者,做一次“不是猛龙不过江”的劝告。

1983年10月15日

《中国命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