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祸呢?还是祸胡?

在胡适死后的第一个星期里,我写了一篇《为“播种者胡适”翻旧账》(《文星》第五十三期,1962年3月1日),指出当时“捧胡”和“骂胡”的人中,一共可分六派:

在我这六派分类以后的三年里,我又发现了另外两个流派:

⑦叛胡派——这是一种过去捧胡的人,在胡适“走进了地狱”以后,开始投奔在另一方面的阵营里,卖友求荣,以鞭尸为乐;

⑧阳捧阴抑派——这是一种把胡适做政治运用的人,表面上肯定他,暗地里却捣他的鬼,破坏他的声誉,并且以做贼喊捉贼的手法,反倒指摘真正肯定胡适成绩的人为毁谤胡适的人,为陷胡适于不仁不义。

从这些派别的分类,颇可看出人心的险恶和消长,同时也不难看到今日所谓“读书人”知人论世的尺度。

在以上八大派里,有一个奇怪的派就是“骂胡派”中的第⑤——栽赃派。这一派在胡适生前,曾以匿名小册《胡适与国运》到处散发,以致被警察老爷找上门来。后来在事件过去以后,他们的匿名行为开始作废,一一把真名亮了出来。原来一个是台湾大学历史系教授,一个是国防医学院教授,前者以提倡读经名世,后者以提倡中医著称。他们在事发后宣称这本匿名小册是“学术研究”,这更增加了它的传奇性——因为它不但栽诬了胡适,并且把“学术”予以强奸。对这种现象,一位大学教授气不过了,他就是殷海光。他在《自由中国》第十八卷第八期(1958年4月16日)里,以《请勿滥用“学术研究”之名》为题,指出:

……《胡适与国运》这本小册的问题在什么地方呢?笔者幸运,有机会将这本小册看了一遍。我所得到的印象是:一、人身攻击;二、毫无思路;三、缺乏常识;四、汉文欠通;五、不诉诸论证而诉诸情绪;六、有主张而无解析。七、专门向真正学人不屑一顾的现实政治权利等问题上瞎扯。这样的小册之本身,明眼人一看就可知道是现实政治的副产物。我看过之后以为不过是高等师范一年级程度的人干的勾当,所以看过了以后,正如我看到这一类的任何其他货色一样,就放下了,没有把它当一回事。尤其是其中有一篇说胡适不该提倡白话文的作品,却是用白话文写的。这位作者,似乎中枢神经都有点问题。万料不到这样的一堆作品,竟是出于“大学教授”的手笔!我真惭愧。

其实殷海光何必“惭愧”?中国目前的许许多多所谓的“大学教授”的文章、程度与人格作风,就是这个样子。《胡适与国运》的作者群,唯一不同的是,他们是非常不善于“藏拙”的“教授”。他们要表现,要用“春秋笔法”诛人,要散发匿名小册来“学术研究”,要以孔丘诛少正卯的心情来杀他们心目中的“乱臣贼子”。结果呢,他们的真相因此暴露,使天下有识之士恍然大悟:原来眼前的一些“大学教授”的文笔、程度、人格、作风,竟是这个样子!这在统计学上和教育史上,该是多么有用的抽样资料呵!

《胡适与国运》的作者,不但暴露给我们统计学上和教育史上的资料,并且他们的心理因素,也构成了变态心理学上的好题材。他们之中有“被虐狂”(persecutionmania)的症状已十分明显,他们不但想迫害人,并且幻想自己被人迫害,以为自己无比重要,别人因此打击他、陷害他。试看《胡适与国运》的作者之一——那个国防医学院的教授,在《胡适与国运续集》里的一段道白,便可“思过半矣”!

我是吃硬不吃软的人,恶势力愈膨胀,我愈下决心与它周旋。我觉得既无法争得发言权,唯有发行“小册子”。在付印之前,我曾两夜不眠来考虑一切可能的恶果:

一、政府援用戒严法;

二、胡人罗织和暗算;

三、匪徒施行暗杀;

四、经不起胡人的总攻,而神经错乱;

五、社会不谅,而意志消沉;

六、扰乱国家政策,而得到相反的结果;

七、无可奈何,实行尸谏。

在这种幻想的“被迫害狂”的反面,他居然又“立下遗嘱,以备万一”。遗嘱原文甚妙,极可看出这位教授的精神状态:

余殉国殉道,求仁得仁,已无所憾!略可无忝所生,不负师训。先考李泽群公、先师叶雅南、林少琼、林谷生、阮干畴诸公,亦可含笑于九泉矣!事虽未成,将来必有无数热血青年,接此伟大光明之精神火炬,前仆后继,终能光复故物,奠定国家久安丕治之基!所使我耿耿不安者为未能留此余年,侍奉九秩慈亲安享期颐之寿耳!然忠孝不能两全,亦属无可奈何之事。汝曹应尽力安慰,并善体余意,代吾尽孝,即可慰我于九泉矣!汝曹更应努力立身,善保优美传统于不坠,以免玷辱先人!将来应效力国家,造福人类:至少亦须勉为善人,不可误入歧途!凡为不义者,皆非我之儿女,余必为厉鬼以惩之!无以为活时,自有上帝安排,不必焦虑,乐天安命可也!汝曹可当我远行他乡,不必过于悲痛!应节哀慎变,切勿作自经沟渎之事!立身行道,扬名后世,以显父母,方是孝之真义!遗体应送国防医学院解剖。如能将枯骨化灰,洒布于台湾与大陆,固所愿也!神州光复,为期不远,恨未及见!天实为之!奈之何哉!

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毋忘告乃翁!

孔曰成仁,孟曰取义,唯其义尽,是以仁至。读圣贤书,所学何事?于今以后,庶几无愧!

读了上面这些笑料,我想,今日的卫道者,总该彻底检讨他们的战略思想了吧?

《胡适与国运》的原作者自从匿名失败以后,他们索性“站出来了”:1958年4月,台南学生书局正式发行署名的《胡适与国运》两个月后,台北县集成出版社又正式发行了署名的《胡适与国运续集》,一再宣扬他们所谓“学术研究”的成绩,直到1964年8月,台北民主出版社出版《胡祸丛谈》,算是集了最后的大成。

《胡祸丛谈》的作者是《胡适与国运》的作者之一——那个台湾大学历史系的教授。此公已届望八之年,生得人高马大,顽固非常,经常一杖在手,傲睨而行,颇有一股不屈的气概。看他的造型,你不难想象那种以道统执行人自命的狂热信仰者是一副什么样儿。他是一个有“满腔悲愤”心情的老人,早年结识辜鸿铭,学到老辜那种狂然骂世的习气,但是他只是老辜的五百分之一,甚至还不够。他也去过国外,可是“洋水”丝毫没有影响他的“中国本位”;相反地,“洋水”只是他的定影液,更稳定了他那克尔文式(Calvinian)加义和团式的激情。这种激情,使他在《胡祸丛谈》里有“超人的演出”。统观这本十四万字的“著作”,我可以归纳出他使了这么大的力气,所要证明的,不过是下面四点耳:

一、胡适所提倡的一切“文学革命”“考据之学”“科学方法”“长期发展科学计划”等都是狗屁。

二、胡适没有学问。

三、胡适是共产党的开路人,是“中共的前驱”,是导致大陆失败的祸首。

四、胡适对中国的影响是“胡祸”。对此“祸”,缘以“老夫年将八十”,不得不予以清算。

任何有点头脑的人,都知道以上四点全是不能成立的诬蔑,都可笑得不值一辩。最有趣味的是,写这本书的人,他所用的手法,还是不脱三四十年前反胡的人的老套子,一点也没有进步。

四十多年前,北京大学的教授林损,他骂胡适是“尔本贼子,人尽可诛”;三十多年前,中山大学的教授古直、钟应梅,骂胡适是“在道德为无耻,在法律为乱贼”,“立正典刑,如孔子之诛少正卯可也”。

在三四十年后的今天,我们望八之年的卫道者,所用的诛除“乱臣贼子”的手法,又高明多少呢?唯一不同的是,三四十年前的老顽固,还没学会给胡适戴红帽子。如今我们的八十老翁,不再“八十岁学吹鼓手”了,他要“八十岁学‘罗织学’”!这真是时代的进步,也是老者的进步了。

因为《胡祸丛谈》是被我列入“栽赃派”的作品,故从“栽赃”的角度来看它无不贯通。所谓“栽赃”,是以实物嫁祸给无辜者,由于实物俱在,容易被人相信。《胡祸丛谈》中“栽赃”的手法最明显的一件,是关于沈刚伯的例子。

他用沈刚伯不道德的行径,转而描写沈氏无耻之由来,乃胡适“阶之为祸”,岂不连带证明了胡适的无耻吗?这种嫁祸的手法,是英国因普列弗莫的风化事件而怀疑麦米伦的手法,是美国因詹肯斯的风化事件而怀疑詹森的手法。如今我们的华夏老翁也会用。我们试看,他描写沈刚伯的无耻行径,就先说沈刚伯是“慕胡”的,是“青出于蓝”的,他指出沈刚伯是“赋性无耻”的人,“故中文俱不能通”,但却以“智谋自夸”——

抗战时期,他遗下了发妻在家,他却在重庆急于求偶,而他的至友曾君的小姐正和他自己的长女同在他班上听讲。曾小姐那时年方二十二三,恳请学姐陪他去见老师问学。不久即由问学而视寝,事被曾君所知,几要和该老师拼命。否则要和老师的令爱也同居,以图报复。老师当时东躲西藏,走投无路。而曾小姐因老师之介绍在江津白沙女子师范任教。每周承老师照顾,方喜“得其所哉”。不料偶尔回家,竟遭父亲毒打。以为败坏家风,而遭软禁。同时曾太太亦赴某校要加老师以污损良家之罪。老师竭力隐避。总算和曾氏夫妇免掉正面冲突。然而老师和女弟子的关系从此就像牛女之隔。幸而日本三十四年(1945)败降。教育部要派人乘专机赴南京接收伪中央大学。老师便力求参加,居然用智谋把女弟子先行拐走。次年(三十五年,1946年)政府复员,曾家亦当然东下,到处探问他们闺女的下落,毕竟毫无消息。到了三十六年(1947)的春季,师生二人忽然由南京赴镇江秘密举行婚礼,到场的宾客共五六人。新娘的母亲不得已,为事实所逼,只得瞒了父亲出来主婚,席间对老新郎严词训斥,新郎低头听训,默不作声,男方的主婚人由新郎的义父某君担任,当然没有致什么辞。事毕之后,一对新人当日就回南京山西路双栖。这时女父依然被蒙在鼓中。但新郎的女儿(新娘的学姐开始带领她见老师的)和男公子辗转传悉丑闻后觅到香巢,向爸爸讨学费。爸爸叫他们先呼新妈,再谈学费。男公子无可奈何,居然唤妈。女公子说他自己的年龄比新娘还长一岁,如何好唤学妹做妈。所以坚不屈服。结果姐弟二人分文未得,痛哭而去。而老新郎从此亦就让他们自生自灭了。

读了这段文字的人,很自然地,就有了沈刚伯不道德的印象。有了这种印象,再读下面一段,当更得前后辉映之感:

谁料望七衰翁,志在万里。倘不能过校长之瘾不仅对小艾不起,亦何颜见“泰山府君”呢?古人说:“一息尚存,此志不容少懈。”这话正像替院长做的写照。然而第三任校长(敖案:此指钱思亮)并不体恤候补校长望眼欲穿之苦,竟不肯推位让国,使他郁闷难支,不得不借游览以为解闷之方。而横贯公路金马车上的车掌姚小姐(敖案:当是廖小姐)明眸晧齿,似乎远胜年逾四十的女弟子。所以恰配他的胃口。因此他就不觉略表天才,口占两绝如下。“应是瑶台曾见她,人间哪有此容华?海棠虽艳终嫌俗,高洁怎如百合花。”“一支双喜(纸烟)口余香,九曲洞中频断肠。圣水未尝人已老,哪堪白发对红妆。”凡读过这两首杰作的人,没有不惊叹诗中平仄的和谐与辞藻的富丽,以为李白的《清平调》空负时名,不堪当上述两诗的奴婢。这亦可说是姚小姐的大幸,而杨太真的不幸。但诗中既说在“九曲洞中频断肠”,则断肠不止一次。未知作者的肠究竟断为几段。难道百合心如铁石,明知院长肠断,而竟见死不救,不肯用圣水解七十老郎之渴吗?

读了这些关于沈刚伯不道德事件的描述,我们可以说,这些事件是和胡适毫不相干的,也是和所谓“胡祸”毫不相干的。明明是毫不相干,却硬要扯在一起,《胡祸丛谈》作者的用心,便显然可见了。

稍知今日儒林内史的人,都知道《胡祸丛谈》的作者不是别人,就是沈刚伯“重婚典礼”上“新郎的义父某君”!两人本是知交,后来“八十老翁”向“七十老郎”反目,遂乘机把“七十老郎”打入“胡”宫,以便视同“乱臣贼子”,统一诛之。沈刚伯以底牌在“八十老翁”手中,不敢造次,所以任凭“八十老翁”在台大文学院内外撒野,也不敢惹他分毫。如今“八十老翁”新著问世,凡我仇人,一视同仁,于是一石两鸟,遂击沈氏刚伯于胡君适之门下。人间栽赃嫁祸的惨剧,还有比这次更巧妙的吗?

呜呼!“胡祸”,“胡祸”。天下之多少罪恶,将祸胡以行!《人间世》第七卷第七期,再复刊第二号,1965年6月1日

《胡适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