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城里住着生动的人

坚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会不会太自我?她说,这怎么会是自我,这是忠于自我,把自己推入另一个环境,更能找到自己,爱上自己的环境。

我呢,住在北京,钢铁城市车水马龙。曾经有一个朋友来北京找我玩,待了两天,没来得及带她去到我喜欢的任何一个地方见我喜欢的任何一个人,她就匆匆离开了。走的时候,她盯住我的脸说,你怎么会在北京住这么多年,我觉得这个城市冰冷冰冷的,就像是死了一样。我愣一下,有吗?

送她回来的路上,我一直在想,是因为什么北京在我的心里一直是鲜活生动的?那些细微而深重的原因,从雾霾、堵车、拥挤和不留情的快速里透出来,大概终究是因为人。

我住在二十五层,三层的楼道里养着一只流浪猫。说是流浪猫,早就没有了流浪猫的样子。是一只米黄色的长毛猫,眼睛微微透着绿,洗过澡也梳过毛,毛色都油亮有色泽。有时候我往下走的时候,会按一下三层的按钮过去看它一眼。到了三层,叮一声电梯门一打开,它就蹲在三层电梯口的小厅堂中央,坐得很端正,特别优雅地看着电梯里的人,仿佛知道我们是来看它的一样。旁边的墙边放着猫粮盆和水盆,还有几个小玩具。

多数时候,它只是看你一眼,也会有直接走入电梯来的时候。进来后就跟所有乘电梯的人一样,乖乖等着。到了一楼,它就慢慢走出去,也不赶时间的样子。在所有人的脚步间左拐右拐地穿插着一起走出居民楼,往楼下社区院子里的树下一躺,晒着太阳睡一觉。天色晚了,就再跟着上楼的人一起回去。我住的这幢楼里几乎每一个人都知道它的存在,看到它走进来了,就帮它按一下三。三楼一到,门一开,它又不急不慢走出去,重新坐在电梯口正对面。

它刚来的时候,我经常加班到凌晨,也就经常和它一起坐电梯上来。这经历说起来有些奇怪,体验起来也常常觉得不可思议。我居然和一只猫一起坐电梯回家,简直是开国际玩笑。有一次在工作室里结束工作,导演又出差,我一个人抱着一堆东西,从北区的工作室穿过漆黑的花园,走回南区的家里。半路被蚊子叮了一腿的包,又没有手去挥,只能边跺脚边走,走到楼下的时候,脚都震得又麻又疼。我用下巴很卖力地点开电梯开关,前脚刚进去,后脚它就跟进来了。我盯着它,它盯着我,我只好用额头顶了我自己的楼层,又用下巴按了它要下的楼层。因为要赶在电梯经过三层之前按好按钮,基本可以用手忙脚乱来形容当时的情形。等搞定之后,原本一路走回来的沮丧感都消失不见,我一个人在电梯里笑得前仰后合。它出去的时候,还靠近我的腿边翘着尾巴蹭了一下。大半夜,我和一只猫同乘了电梯,还为它按了楼层按钮,这太喜剧了。

它是三层的住户们一起养的流浪猫,听楼下大厅里跳广场舞的大妈们说,它是在一个风雨交加的雨夜从电闪雷鸣中逃进楼里来的。虽然不知道话传话,故事被慢慢流传的过程发酵成的样子究竟还是不是当年的真实状况。总之,就是非常惨,毛都掉得斑秃,眼睛发炎全被眼屎糊住,身上还有伤,走路一跛一跛的要多可怜有多可怜,也怕人,眼神都战战兢兢的,浑身都发抖。当时三楼住着的刘奶奶撞见了它,心生怜悯,把它抱回了家,养了伤洗了澡,也下定决心就收养它了。这个刘奶奶是楼里的风云人物,楼下广场舞军团的头目。冯小刚最值得让人怀念的老北京喜剧里,都会有一个无比热心可爱善良啰唆的居委会大婶。刘奶奶就是这一型的人物。

为了照顾好这只猫,刘奶奶甚至缺席了很久广场舞时段。在刘奶奶的照顾下,它很快恢复体力,也脱胎换骨,以至于后来出现在大家面前的时候,它完全变成一只美貌的家猫。后来伤好之后,大约是它自由自在流浪的时间太久,实在不习惯这样被禁锢在一方小小的屋子中。成日里趴在窗口喵喵呜呜地惨叫,站起来用爪子扒着玻璃总想往下跳。刘奶奶觉得它是想外面了,说不定人家外面还有家有室呢,就打开门把它又放了出去。它也不犹豫,就直接奔向了自由的广阔天地了。

可自打那以后,它似乎把三层当成了坚实的后盾,在外面野几天,就回来,还会坐电梯,回到三层就安静蹲在那里等着。慢慢地,除了刘奶奶,整个三层的人都习惯了,开始没事就往外面放点儿吃的,喝的,有时候甚至还有猫玩具。它也越来越把这儿当家,从半月一回到几天一回,到现在一天一回,比上班下班的白领还准时。

于是它就这样奇怪而温情地和三楼一整层的住户和谐而美满地生活在了一起。

很快,整幢楼都知道了它的存在,大家无论是怎样的生活作息,在这几年里,都或多或少地见过它。或者和它一起搭过同班电梯,或者看过它在楼下的社区院子里敞着肚子晒太阳,又或者像我这样家中养猫的直接去三层的猫食盆里顺手添把猫粮抖点儿猫罐头。并不是全楼的住户都如此爱心泛滥,但就是谁也没有左右过事态的发展。它这样自来熟,我们也都不好意思装作陌生人。渐渐地,它从三层的猫变成了十一号楼的猫。也会经常看见同楼的住户跟别人说,这是我们楼的猫,一会儿就回去了。

我不止一次回家的时候,听到别人问保安,怎么总能见到那只猫。保安特别顺其自然地头都不抬地说,噢,那是十一号楼的猫,出来溜达溜达。听得我差点儿当场笑出来。十一号楼的猫,这真是个好名字,听起来就很文艺。超市里买了太多东西拿不回来,留下地址拜托工作人员用推车送回去,一说楼号。那边就直接说,噢,就总有只猫在楼里转悠的那幢,我知道我知道。那只黄毛碧眼的猫咪突然间地就变成我们的流动标签,让一些事情变成格外有意思起来。

朋友来家里做客的时候,一进门就一惊一乍地说:“你们邻居还真热情啊。这远亲不如近邻,在你家我算是见识到了。”他很疑惑,究竟是怎么做到的,全楼的人和人好像都是认识的,出个门回个家在电梯里见到了,还点个头示个意。她说:“这场面,我除了小时候住我爸的纺织厂家属大院的时候领略过,真是多年不见啊。我刚才提着一堆东西上电梯,被超过三个人问要不要帮忙。现如今,人人都只扫自家门前雪,难道是专管他人瓦上霜的随和热络分子赶巧都住进了你们家小区,还是为啥?”我就带她去参观那只猫,她不可置信地反复问我,它真的会坐电梯?它就住在三层?它几岁了?太神奇了!你们楼里居然没有讨厌猫的?其实当然不会是所有人都是喜欢猫的,但谁也记不起来,怎么个过程,它就赖住了这幢楼,成了这幢楼里的业主。因为它的到来,这些原本相互陌生的人的人生突然都多了一条,十一号楼的猫的主人们。

十一号楼的猫,变成了十一号楼所有灵魂的交集点。它把人们从快餐而淡漠的城市文化里拯救出来,让每个人都不再是冷静的路人甲乙丙丁,成了活生生的饱满男女主角,演着一出叫生活的戏。刘奶奶作为这只猫的原始救命恩人,更是和它发展成童话一样的关系。我不止一次看到刘奶奶遛弯回来,它连跳带蹦地冲过去,围着她打圈。刘奶奶也很欢喜,跟我们说,孙子知道她养了一只这么有灵性的猫,一到假期就住过来看它。原本搭救了一只猫,结果还让宝贝孙子也成了常客,简直就是节日大酬宾。说话间喜气洋洋,仿佛不是她给了它新生,倒是它带动了她的幸福生活。

这只猫自己大概永远都不会明白,它变成了所有人的精神亮点。那些有时候不愿意表现的善良和软弱,还有刻意隐藏起来的动情和敏感,都在它这里得到释放。人们喂饱它,还喂饱自己的心。人们关注到它,进而发现原来生活里有这么多小事值得被看到。它们都充满了爱与柔软,缓慢而有效地治愈了很多纠结。而且它把家变得更像家,我们集体养了一只小动物,我们都成了别人生命的依靠,还有什么理由不勇敢而乐观。

有了这样的底气,就慢慢活得更有力气。除了应付好所有的人情冷暖和生活压力,还有多余的力气去向陌生人展开笑脸。毕竟是租的房子,也许以后我会搬走,到那时候我肯定会想念十一号楼的猫,和养着它的十一号楼的所有人。

我看过一部日剧,叫《丈夫得了抑郁症》,剧情很简单。就是在城市中高强度工作且追求完美、对自己无限苛刻的丈夫得了很严重的抑郁症,画漫画的妻子并没有如临大敌,却用最平和、最随意的态度带着丈夫一起“混日子”。用最细密、最生活化的爱,把丈夫重新带回了平常世界中。可爱的妻子带着丈夫去关注生活本身,尊重自我的需求,也松绑内心,明白这个世界并没有那么糟糕。剧里,妻子对丈夫说,如果痛苦的话,就不要拼命努力了,保持平常心就可以了啊。看电影的时候,是一个下雨的下午,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心里觉得很温暖。身边的所有人都在努力,努力工作,努力赚钱,努力向前,努力不停下来,努力不被拉下去。玩命的努力里,生活这条路变得很单一。我们没空做很多事情,没空看看什么季节开了什么花,没空煲一锅需要几个小时才能煨好的汤,没空泡一壶茶,更没空坐下来什么都不干就是发发呆聊聊天。电影结束的时候,丈夫的抑郁症已经差不多康复,他变得更有节奏,她也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这一场噩梦一样的经历,却让彼此在被迫慢下来的时间里,找到了彼此。然后,他们重新回到现实生活中,拥有了更温柔的力量。

也许生活里会有一个抑郁症的丈夫一样悲伤的转折,或者是三层的猫一样不起眼的提醒。其实它们都推着经历过它们的人往更值得坚持的方法上靠近,它们都告诉我们,世界那么大还有很多事情呢,你都没有留意过,也许那些被忽略的风景里恰好有属于你的人生呢。

你,看见它们了吗?

我最近经常到家附近的推拿馆里做按摩。

其实我是不习惯被按摩的,天生敏感型体质。别人对我一上手,我马上就浑身痒痒,特别想笑。导演平时在家里帮我按两下,没多久就被气得撂挑子不干了。一想到去专业按摩馆,别人在认真工作,我就有可能嘻嘻哈哈控制不了自己,显得特别不靠谱,就很少动去按摩的念头。

还是去年的时候,大概是摄影师的职业病,有一天早上起来,脖子简直像被什么固定住了一样。稍微一转,就有剧烈的酸疼。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情况,我觉得有点儿严重,特别夸张地冲进卧室,跟导演说,我脖子不能动了!导演还没睡醒就被我嗷一嗓子给吓住了,爬起来不由分说就扯着我去推拿。

那是家口碑很好的盲人推拿按摩馆,里面都是视力极低或是全盲的按摩师。我从来没有被推拿过,有点儿小紧张。就记得所有人都笑呵呵的,说话很大声,气氛很欢乐。给我按摩的师傅手法也很专业,过了一会儿我就睡着了。等被拍醒的时候,觉得整个人都轻松不少。也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脖子上的禁锢也缓解很多,酸疼还是有的,但比起早晨已经有了质的飞跃。这简直是妙手回春啊,他们所有的人在经历了一场痛苦的我眼里顿时都上升到了神医的高度。

自从那次起,我就开始定期去推拿颈椎,去得多了和他们也就熟起来。因为他们是盲人,我就小心翼翼地避讳着不去谈论有关于眼睛的话题,生怕触碰到他们的伤心处,后来才发现,完全是我多虑了。

有一回去按摩,因为要等号,我就在大厅里坐着。其中一个按摩师小伙子提着水桶走出来,轻车熟路地走去厕所。另一位顾客笑着和他打招呼,你今年本命年啊?他也点着头说,是啊,你咋知道的?那位顾客接着说,因为你穿着大红色的袜子啊,我就想应该是本命年啊。他一下子哈哈笑开,大声说:“我都说了千万别给我买红色,结果我朋友还是悄悄给我买红色,非说这样能保佑本命年平安,这不欺负我眼睛看不见嘛,还好有你拔刀相助啊。不然,我肯定得花哨一整年。等会儿你可得帮我看看,看那一堆袜子是不是都是红的。”说着大家就都笑起来。

还有一次,一个姑娘进厕所,没有开灯,就直接把门关了。我没多想,直接蹦出来一句,怎么不开灯呢,注意别滑倒啊。说完我就后悔了,问一个盲人开不开灯,简直太愚蠢,恨不得直接找个地缝钻下去。正懊恼着呢,那姑娘居然又打开门,伸出头对着我的方向说,我开灯那不纯属浪费国家资源嘛。朝我挤挤眼睛就又关门进去了。我被她逗乐,心里轻松不少。

他们中还有一个弹吉他很棒的大哥,有一回被邀请参加一个街道的活动,他们几个人组了个盲人合唱团,我正好撞见他们排练,索性就坐下来听。大哥坐在中心弹琴,闭着眼睛,手指翻飞,音乐要多动听有多动听,他们一群人都唱得很澎湃。那个画面,我形容不好,就是觉得让你忍不住鼻子发酸,觉得很有力量。中间休息的时候,大家一起夸吉他弹得好,进而上升到弹吉他的大哥很帅,有多帅这个话题上。一个不是全盲的男孩举着手说,我有发言权我有发言权,我视力最好,我说的有根据,我看见了,特别帅。其实这么长时间的接触了解,所谓的不是全盲也无非就是感受得到一些光亮和刺激,其余的什么都看不见。我说:“你太厉害了,我学了好久吉他,都弹不好,你怎么会弹得这么好,你学了多久了?”他笑笑说:“我有你没有的优点嘛,我眼睛看不见,你呢?”

我经常在和他们相处的时候被一些动人的细节触动。有一个姑娘曾经拿着一片叶子递给我让我闻闻看。是一片心形的叶子,就是在北京经常见到的低矮型植物的叶子。我一头雾水,不知道亮点在哪里。她教我要把叶子撕成碎片,然后用手掌搓揉一下,就会闻到青苹果的味道。我照着她的样子做,真就闻到了很清甜的苹果的香味。这件小事对我的触动很大,我竟从来都不知道这种叶子的味道这样好闻。她是懂事之后才因病失去视力,所以在我理解中相较于从未看过五彩世界的人来说应该更加痛苦。她说,一开始肯定是痛苦的,也怨恨过上帝的不公平。后来终于接受现实后,发现这个世界里其实藏了很多秘密,都是些美好的秘密。但以前她能看见东西的时候,没有发现,直到失去视力了才慢慢体会出来。久而久之,黑暗成了习惯,倒也不怎么去怀念光明的时候了。她是个文化程度不算很高的女孩儿,却竟然说出了这么动听的道理。那时候,我真想抱住她告诉她,她有多美好,她说出的话有多美好。

我突然就明白,眼睛看不见早就不是他们的弱点。也许他们是痛苦过,羡慕过,遗憾过甚至愤怒过,但现在的他们接受了这一切,把失明也当成了上帝送给他们的礼物,让他们更多地感受听觉触觉和一切其他的感觉,让他们在黑暗里,变成了更美好的样子。也许他们的人生里永远都存在着遗憾和伤感,但是谁的人生又不是呢。

不得不说,他们乐观又愉悦的模样真的鼓舞到了我,让我想起一件无法与他们的经历相提并论甚至有点儿搞笑的小事。

天生从娘胎里就是这样,我的脖子上长了几根长长的汗毛,像是小山羊的胡子。家里的老人不让剃,说是胎毛不能动。于是它在少不更事的幼年我的脖子上相安无事地待了好多年。这种平静的状况持续到上学,上学后最讨厌的男同学这种生物就出现在了生活中。他们总是会拿脖子上的毛这件事取笑我,我迷恋高领毛衣的习惯大概也是从懂事之后养成的。那时候大人给孩子们织的毛衣都是纯毛的,高领的纯毛毛衣简直就是人间酷刑。我常常脖子痒到恨不得拿砂纸去摩擦,也不愿意换下高领毛衣。原因只有一个,它可以完美地挡住我脖子上的汗毛。随后,我还开展了刮除它的行动,结果越刮越多,越刮越硬,越刮越明显,它就像一个噩梦一样缠住我不放。我总是盯住别的女孩干净的脖子心生羡慕地想,这世界上千千万万的人都有一个正常的好脖子,为什么偏偏我的脖子上要奇怪而好笑地长了几根完全不合适的汗毛。

不过这件事,并没有像小说里写的影响我的人生、改变我的性格之类。在长大的过程里,它就被慢慢淡忘了。我自己的精力被各种事情占据,不再注意到它。很神奇的是,当你不再注意到它,别人也就对它不感兴趣了。直到后来长大了,有一个姑娘突然说,咦,你脖子上有汗毛啊。多年没有再听到这样的问话的我愣了一下,说,是啊从小就有,小时候我不知道多困扰,后来就没有在乎了,你不问我都忘了。她很兴奋地把领子拉开说,我也是我也是,你看我也有,巧吧。我仔细地看了一下,果然也有几根细细的汗毛是长于其他的。她不提醒,我果断注意不到。第一次在别人身上看到自己的特点,觉得很有趣和释然,原来它也根本就没那么显眼。就好像上帝冥冥中派了个人来提醒我,你看,你曾经如此痛恨的事情也不过如此。你不想让它伤害你的时候,它自然就伤害不到你了。

现在去那家按摩馆,已经不仅仅是治疗我的颈椎,北京的霾吸久了也顺便去净化净化心灵,振振士气。那些笑脸让我几乎要忘掉他们是盲人这件事儿。他们身上散发出并不炙热但持久的光芒,全是理解了生活的智慧。他们让我知道困境如果没有把你弄死,就一定会带你去更温暖的地方。

我是一名摄影师,需要不停地与人接触,看什么东西也有先关注优点的习惯,也因此看到了很多生活节奏与北京不同,但其实又属于北京的人。

起初,我把北京与旅行区分得很清楚,北京就是现实的理性生活,在北京精打细算地赚钱养家,赚到了多余的钱就给自己一个间隔月,出去走走。这个方式,我觉得合理又完美,所以就从不奢求在北京找到什么心理慰藉,觉得保持好内心的自我,平衡好与爱人的关系,守住自己的生活就很好。后来,逐渐认识一个又一个不一样的人。

什么叫不一样的人,我一直想要找一个更好的词去形容,却没有想到什么词比它更合适。这个世界上有无数人,原本都过着一样的生活,出生,吃饭,看书,学习,长大,恋爱,经历风雨,看过炎凉世态,慢慢地就长成和大多数人不一样的人。

就是在我一直在琢磨和纠结生活节奏这件事的时候,认识了慢性子的爱丽丝。

我说我的性格是想一出是一出,爱丽丝就笑,说那我肯定是慢性子,后来犹豫一下说,其实全用慢来形容也不对,是渴望简单,就慢慢来。凡事都先让自己沉下心来,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习惯。

打电话告诉爱丽丝我要写写她的时候,她就笑起来,说怎么今天那么多好事。接我电话之前,刚送走一对客人,人是从台湾飞来的,专程飞过来仅仅是为了吃她做的甜品。现在又接到我的电话。她说,这就像是平平淡淡的好事聚在一起,完全培育成了幸福的感觉啊。

我隔着电话就想象得出爱丽丝的脸,肯定就像她平时一样平静而洒脱地笑着,不算长的黑头发都散在脸边上,一屋子的阳光都洒在她身上,全都是让人安心的味道。狗狗肯定就卧在她脚边,桌上是还没有收拾的有余温的红茶,一派家常而老式的温情。

认识爱丽丝是因为一次杂志拍摄,借用了她店里的场地。那时候,她开着一家小小的家庭式下午茶工作室,一天接待一桌客人。房子是个楼中楼的小LOFT,窄窄的没有多宽敞。整个房间里都充满了香甜的面包味,温暖得让人几乎要怔住。我一进门,就喊,这味道太好闻了,闻起来太幸福了。爱丽丝迎出来说,没错儿啊,我就是因为太迷恋面包店里的这种幸福的味道,才转行的,谈恋爱一样的味道,对吧。她们的日子格外简单,简单得几乎不像都市人,每天早晨起来准备拾掇洗洗弄弄,下午漂漂亮亮摆满一长桌甜点等客人来。她的店里太美,白砖墙木地板,小干花和剔透的瓷器们,于是成了北京城里天天都在搜刮拍摄场地的杂志编辑盯上的宝地。也就因为这个,我们俩认识了。

爱丽丝是学平面设计的,大学毕业后在房地产公司工作,每在朝九晚不五地像每一个普通的白领一样穿梭在城市里。后来她开始喜欢甜点,慢慢地学,再后来就辞了职,开了店,每天如愿地过上了和甜品打交道的生活。我以前问她为什么辞职,她说得很干脆,做不喜欢的事情就像是消耗生命,抓住人生里的主心骨的感觉,才像是释放生命。

她说,她接受得了一切,唯一受不了的,就是被不喜欢的事情困扰。

坚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会不会太自我,我们俩曾经用一个晚上的时候闲聊。她说,这怎么会是自我,这是忠于自我,把自己推入另一个环境,更能找到自己,爱上自己的环境。

我问过她如此喜欢简单的安静,有没有想过离开北京去一个浪漫的小城。

当下她没有回答我,事后几天,她说,大概咱们俩是一种人,喜欢悠闲却又闲不下来。北京这座城有朋友,有好多还能做的梦,还能经历的故事,这些太有趣,怎么舍得走。

谁又能说,嘈杂的环境里创造不出安静呢?

这话,我在另一个人那儿也听到过,他开着一家旧货店。

五道营胡同有一家小杂货铺叫另存为杂货店,店主是个双鱼座的文静男孩,到今天我已经和他认识了好久。

那时候我正在为一个拍摄工作寻找一个复古环境的场地,在网上搜到了一张特别合适的照片,却苦于不知道是哪儿。(又是因为拍摄,摄影师的好处总算是见到了,哈哈)直到有一次,我朋友看到我手机里的这张照片,说,这不是另存为嘛,我知道,在五道营。那时候五道营比现在还要安静,没有什么人,每一家店都不急不躁地等着他们应该等的客人上门,像北京城里的一处桃花源,没有什么人民币的味道。于是我拿着照片就寻了过去。店门口写着几个大字,没有记录就没有发生。看了这句话我踏实了很多,想来有这种想法的店主应该不会拒绝我的拍照要求。

爱丽丝做的蛋糕

第一次去他店里的时候,他正在做木工,给一块长方形的大木块刷清漆,很认真的样子。我问他在干什么,他说等一下演示给我们看,从背后的杂物里翻出被锯去了吹嘴的一把铜号的喇叭。木块上原本就被挖好一个圆洞和一个长条的小凹槽,他把喇叭管子往圆洞中一插,又从裤兜里掏出手机往凹槽里一放。打开音乐,巨大的声音因为共振发声,从铜号管子里传出来。经过木块和老铜的过滤,声音醇厚而美妙。他做了一个音响!我嘴巴都合不拢,觉得他简直就是个天才。他挺腼腆也不爱吹嘘,就一直说这样多方便,又环保,造型也漂亮,我觉得肯定有人喜欢。

还有一次去,他正在做一个台灯。用的是老式的钨丝灯泡,品相美透了。也是用木头凿出灯座,用圆形的小铁杠做钮,一拨就亮。灯光里的一把钨丝发出亮黄色的光,可爱极了。现在我的床头就摆了一盏他做的台灯,又小又敦实的样子让人没法不喜欢。灯是换来的,我去拍照的时候,带了一个银色镭射球,挂在他店里,他很喜欢我就说送给他。他在店里转悠了两圈,把台灯直接拿起来,说我跟你换。用我的灯换你的球怎么样,我不知道觊觎了多久,马上乐开花就抱走了。

他的店也很有趣,十几平方米的一家小店,名叫杂货店,真的就是一家范儿很正的杂货店。里面堆满了老旧的美物,各种老钟表、旧木马、旧皮箱、旧摆件。我还在里面找到了小时候玩的一整罐子玻璃弹珠,还有各种老的黑胶唱片。甚至还有小时候玩的胖娃娃,不知道多少年都没有在江湖上见到过它的踪迹了。满满都是八〇后的童年味道,直接把我拽进回忆的深渊,回不过神来。听说彭浩翔还借他的小店拍过电影,周迅主演的。我很有兴致地问他,他就结结巴巴半天跟想了一个世纪一样:“啊,好像是这样的,好像是拍了,叫什么我忘了。”

我原竟不知道,北京城里藏了这么多好玩的人,他们住在好玩的房子里,做着好玩的事情。这让我在后来的生活里对北京充满了好奇,很想更多地认识这些散落在京城各地的又闲又忙的人们。

晚上,另存为的小店中,放着老音乐

还有一个有趣的人是花间小筑的主人,叫亚红,比我年长几岁,所以我喊她亚红姐。她是一名花艺设计师,每天与花花草草为伍,单单是听起来就觉得很幸福。应该怎么形容我第一次看到她的工作室的感受,就像看到了现实版的宫崎骏动画。满眼全都是花,鲜花、干花簇拥着摆满一整个大房间。鲜花都种在盆里养在瓶中摆得像植物园一样,干花统统都晒好风干,倒挂着绑好,一束一束地挂在墙上。院里子也是,像是小型的植物园。仿佛与外界隔绝,走进另一个区别于现实的世界,一颗心变得无比平静。整房子都呈现清脆的绿色,还有一面墙上镶嵌了壁炉,古朴的砖面墙自然甚至带一点儿粗鲁,充满了生命的气息。

每次收到亚红姐的礼物都是一束花,白白粉粉的一大捧,用牛皮纸包着,上面挂着露水,一接过来就满怀清香。我总忍不住揣测她的生活,每天和花草们住在一起的感受是怎样的。每一天,一睁眼就是五彩缤纷鲜亮生命的感受是不是特别完美。

我看过一次亚红姐插花,她把一堆花花草草都摊在大工作台上,然后站定看很久。慢慢取出其中一枝握在手里,接着就开始不犹豫地从它们中一枝一枝抽出。慢慢握着花的左手就渐渐成形,它们从形单影只的一枝枝花变成浪漫温柔的一捧。就像一场魔术,我当时看着她的手拨来弄去地摆弄着,几乎着了迷。

还有一个做家具设计的朋友,经营一个小小的品牌叫木纳。他带着妻子儿子一家三口远离繁华的城区中心,住在北京城郊,在那儿租了一个大仓库。划好区域,分为居住区和工作区。我去过那儿,去的时候是夏天,他的乌托邦就隐藏在茂密的一大片绿色中。因为有小孩子跑来跑去,让本来很安静的工作室里有了一种欢快和散漫的味道。大仓库里放满各种各样的家具,每一件都古朴可爱。空气里充满了木头的味道,还混合了清漆的油香味,阳光从边窗洒进来,木屑在金色的光里翻滚。哪里是工作间,简直就像秘密的游乐空间。

花间小筑就像是个童话世界

他说他很享受一家三口住在安静的地方的感受,人生无非就是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并且和自己喜欢的人待在一起。他都有了,他很满足。

还有一个婚纱设计的朋友叫五月,是个和我同岁的姑娘。中分及肩发,总是涂娇艳的小红唇。我们的兴奋点出奇的一致,于是每次见到都会远远地就奔跑起来,搂抱在一起。她在东四环边缘有一间自己的工作室,每天设计着自己的喜欢的裙子,并且目睹着它们从图纸被实现成实物。她说,就像看着一场梦变成现实,棒极了。

有一回她从巴黎回来,我去找她。她特别兴奋地把我拉到她的座位上,从墙角处拖来一个大包,一块布头一块布头地扯出来给我看。一面说着,这块蕾丝美吧,我从旧货市场上淘回来的,可以做成花片嵌进裙子里。还有这块,这块我爱死了,可惜太贵,我犹豫了好久,还是觉得不买会后悔,心里淌着血就把它抱回来了。还有,还有这块,看这个金色,简直太漂亮了,在巴黎布匹市场上看到它的时候我都说不出话了。

我就那么坐在她的椅子上,看着她站在下午的阳光里,神采飞扬地跟我讲每一片蕾丝的故事。倾诉着她对每一块面料的感情。突然就觉得她好生动,跟很多警惕而小心的人不一样,她是完全敞开的。她饱满而热情地活在自己的理想里,把自己活成了一个美人儿。

我知道,他们和她们都在无悔而勇敢地活着。

人与人的关系大概都是这个样子,时间往前走,我们在生活中不断地停下思考,然后继续前进,又停下,又继续,迂回而有节奏地长大,不情愿也无法抗拒地老去。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认识数不清的人,缘分厚浅不同,也许是朋友也许是过客。

总会有那样的时刻,神仙从水潭中出现,举着金斧子和银斧子看似平淡地问哪个是你想要的,谁知这每一次的选择竟都左右着人生。不知道一直握在手中的铁斧子究竟应不应该属于自己,更不知道看起来金光闪闪的那两把可不可以是自己的。

我们想了很多如果,假设,也许,最好,可是……装作不遗憾地,无作为地做过每一次选择。上次回家我经过我的小学,我扒在铁门外面无法相信这是我记忆里的那所学校。分明记得白桦树都高耸入云,教学楼也都威武雄伟。现在再去看,就像浓缩版的建筑群。楼都高不过二层,甬道旁边的花丛围栏最多就只能到小腿。小孩子在里面奔跑,我看着他们的细胳膊细腿,回忆是怎样的十几年,就让我们从这样袖珍的一名小孩子长成现在的模样。小学里老师们永远聊不够的就是长大想要做什么,不知道多少人,能按着自己憧憬过的未来编排自己的生活。

两个小孩子,从大门旁边的小卖部跑出来,手拉着手往里跑,脚步吧嗒吧嗒地踏在水泥地上,好像是曾经的我又好像是曾经的你。

《何必等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