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有过一个很好的美国暖壶,军装绿色,波形塑料外壳,内胆是镜子般的镀汞玻璃,它属于我的叔叔,被我在一九五一年给摔破了。瓶胆内部是一个变幻无穷的光学漩涡,我会一直盯着其中的层层倒影看。这大约就是我打破暖壶的原因,我失手将它摔在地板上。还有我父亲那只同样是美国货的手电筒,也是从中国带回来的,我们很快就用光了手电筒里的电池,但是它那纯净明亮的反光镜却远远胜过我的瞳孔,在我的学生时代一直令我迷恋不已。最后,当铁锈开始侵蚀它的边缘和按钮时,我拆开电筒,加上两枚放大镜片,把这个光滑的圆筒变成了一副什么东西也看不清的望远镜。还有一只英国军用指南针,是我父亲从一位在劫难逃的英国水兵手里得来的,我父亲在摩尔曼斯克附近遇见他们的船队。这指南针的表盘是磷光的,躲在被子里可以看清其刻度。表盘上的字是拉丁字母,因此指示出的方位就有了一种数字般的感觉,我总是觉得我所在方位的读数与其说精确,不如说是绝对的。或许正因为如此,这个方位最初才会令我厌恶。最后,还有我父亲那双棉军靴,我如今已记不清其产地(美国?中国?但肯定不是德国)。这是一双淡黄色的高靿鹿皮鞋,衬里在我看来像是一团羊毛。它被摆在双人床前,更像是两颗炮弹而非一双鞋子,虽然那咖啡色的鞋带从未系上,因为我父亲从不穿它出门,只将它当拖鞋穿;这双鞋要是被穿出去,它和它的主人都会受到特别的关注。就像那个时代的多数衣着一样,鞋子也应该是黑色、深灰(靴子)的,至多是褐色的。我觉得,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之前,甚至直到三十年代之前,俄国还保持着某些与西方相近的有关生存的用品和知识。但是之后,一切都突然中止。甚至在我们发展受阻时爆发的那场战争,也未能使我们摆脱这一窘境。那双黄色棉靴尽管穿起来十分舒适,在我们的大街上却会遭千夫指。另一方面,这也使这两只狮子一般[17]的怪物存活得更久,我长大之后,它便成了父亲与我相互争夺的对象。战争结束三十五年之后,那双鞋子依然完好无损,仍旧是我们的争论话题,争论谁更有权穿它。最终获胜的是父亲,因为在他去世的时候,我离那双鞋所在的地方十分遥远。

《悲伤与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