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首抒情诗更多地是一种实用艺术(也就是说,它是为了赢得一位姑娘而作的),它会将作者带向一个情感的极端,或更可能是一个语言的极端。其结果是,经历了这首诗作后,他能够比之前更清晰地了解到自己(即他的心理和风格参数),这也解释了这一体裁在其参与者中流行的原因。再说,作者有时也的确赢得了一位姑娘。

尽管有着实际的功效,但使得爱情诗大量存在的原因仍在于它们是情感需要的产物。被某个具体的歌咏对象所触发的这一需要可能是与那对象成比例的,或者为语言的离心本质所激励,发展出一种自在的动态和体积。后一种情形的结果既可能是写给同一个人的一组爱情诗,也可能是朝向不同方向的若干诗作。这里的选择——如果人们在需求出现时可以作出选择的话——并不是道德或精神的选择,而是风格的选择,它依赖于诗人的寿命。就是在这里,风格的选择——如果人们有机会和时间作出选择的话——开始具有了精神结果的意味。因为,出于需要,一首爱情诗最终仍是一种自我陶醉的情感。无论它怎样虚构,却仍然是作者个人感情的表述,这与其说是他所爱的人或是她的世界的画像,不如说是一幅自画像。要不是因为有素描、油画、缩影或快照,我们读完一首诗,常常不知道它谈的究竟是什么——或者,更准确地说,是谁。即便有这些肖像,我们对它们所描绘的美人也知之甚少,除了一点:她们看上去与她们的诗人迥然不同,而且并非她们中的所有人在我们的眼中都算得上美人。然而,画像很少能补充文字,反过来也一样。此外,灵魂的意象和杂志的封面受制于不同的标准。至少,对于但丁来说,美的观念取决于观者的这种能力,即他能在人脸的椭圆形中看出由七个字母构成的一个术语——“神人”[12]

《悲伤与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