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朵上的记号(1)

耳朵上的记号

在中国,众所周知,*现象层出不穷。大家可能会好奇,美国有没有*呢?

当然也有。这两年闹得最沸沸扬扬的两个*案例,一个涉及前国会议员RandyCunningham,作为前国会国防拨款委员会成员,他曾经接受一个国防产品承包商240万美元的贿赂,并利用他在国会的权力,以"特殊专款"的方式间接给该承包商拨款。另一个案例涉及一个政治游说集团成员JackAbramoff,他曾经用免费餐免费票免费旅行等方式大量给国会议员行贿,换取他们给自己的客户多开一些"特殊专款"。

当然,最后RandyCunningham和JackAbramoff都落入了法网。06年3月,RandyCunningham被判入狱8年4个月,JackAbramoff也被判5年10个月。共和党06年底输掉中期选举,不能说没有这两位共和党员的"功劳"。

然而,客观地说,类似的公然*在美国并不常见。拿Cunningham的事件来说,涉案资金两百多万美元,就已经成了"现代国会史上最耸人听闻的受贿案"(《华盛顿邮报》语)。挖掘报道该案的《圣地亚哥联合报》也因此得了2006年的普利策奖。至于免费餐免费旅游等等罪行也天天上新闻头条,只能说美国人在*方面比较孤陋寡闻而已了。

不过我在这里想讨论的,并不是这种公然的*案――因为这在美国并不多见,至少没有成为一个制度性问题。我想讨论的是另一种更模棱两可的"政治*"。

细心的读者也许会发现,我上面说的两个案例,都涉及到一个词汇,"特殊专款",这个词近两年在美国媒体上频频出现,在英文里,叫earmark,如果直译,就是"耳朵上的记号"。

什么叫earmark?它一般是指国会议员各自根据其选区或者集团需要,插入预算报告中的"相关项目专款",比如自己选区需要修一条公路了,就加入交通预算草案中;或者需要某学校需要某种计算机软件了,就加入教育预算草案中等等。一般来说,在审核程序中,它是在预算草案出来后,由议员各自紧急加入的,所以它的透明性、合理性很可疑。比如,在一个非常惊心动魄的案例里,2004年11月17日,国会的拨款委员会审核批准了一项"外交行动预算草案",但是,在接下来的72小时里,也就是草案提交整个国会批准之前,各路议员纷纷出马,加入了11,772个earmarks,总额达160亿美元。显然国会议员不可能在三天之内阅读分析这些"记号",该议案还是顺利通过。

Earmark算不算*呢?一方面,大多数议员在加earmark的时候,并没有接受任何贿赂或礼物,所以他的行为并不违法。甚至,从其选区的角度来说,我们选你干什么去了?不就是希望你给我们拉修路费、教育资金吗?所以你给我们争取"特殊专款",这才是合格的"民意代表"。正是因此,许多议员不但不以加earmark为耻,反而以此为荣。比如北卡州的一个议员,专门把自己争取到的"特殊专款"做成一张地图,这里是他为当地一个宇航中心争取的两百万,那里是他为了一个地方学校争取到的三百万,显得他"为民请命"不辞辛苦。

但是另一方面,earmark又成为议员笼络人心、争取选票的手段。议员可以对真正的公共利益漠不关心,只追逐自己的局部利益或者集团利益,从而使有限的公共资金流到了无足轻重的地方。说白了,用公共资金为自己"搞政绩",从而拉选民争捐款。比如,最著名的一个案例,阿拉斯加州两个议员极力推动一个两亿两千多万美元的"特殊专款",要给一个只有50个人的孤岛造一座桥,这事后来成了笑谈,被称为"哪儿也不到的桥"。

《民主的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