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失望,
以及可以抱有何种期望?

何怀宏

我最早读到王昭阳的文字,记得是本书中的第一篇《亚裔男之忿》,当时就欣赏其文字的生动和洗练,也认真思索其中提出的问题。后来陆续在《新世纪》杂志的专栏上读到他的系列文章,几乎篇篇都有亮眼之处。其间我们在我家见过一面,虽不敢谬托知己,但我在认真拜读此书之后写成这篇序言,希望作者和读者将其视为一种也是释出我自己内心一些长久疑问的讨论和对话。

正像我们从书中最后一篇《制度与心》中富有感情的追忆看到的,昭阳的祖父是20世纪中国著名的知识分子、合译马克思巨著《资本论》的学者王亚南。他的父母也都是当代有名望的高级知识分子。而他不仅是文化世家的子弟,本人也可以说“得天独厚”,在1982年20岁的时候就去美国留了学。他也很早就在让许多人艳羡的华尔街的投资公司干过,在浪漫的旧金山待过,经历过前些年美国经济发展最快的一段时间。然而,在美国求学和生活多年,他却对“美国梦”或者说“美国信仰”本身产生了深深的怀疑和失望。后来他多次往返于中美两地,中国有些方面“趋美”或者说向现代化“趋同”的社会生活的变迁大概也是让他失望的。他曾经决定放弃绿卡,彻底回到中国,但过了几个月就觉得不行,终于只能将自己定位为昔日家国的过客。倒是他后来在苏联和旧欧洲等地的流浪和情感经历,使他精神上似乎重新有了一种苏醒和希望。

为什么失望?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一种变化?我其实也一直在思考这样的问题:为什么一些深入到美国校园或社会的年轻中国学子,不像众多走马观花者或淘金者,反而会对美国的主流社会和支配话语感到深深的失望乃至信仰破灭,转而向别处寻求,尤其是转向文学,也许有文学天赋的人容易发生这样的变化?这倒不仅是中国的学子如此,在西方,趋左的学者也是出身文学的居多。他们对美国的社会生活、体制尤其是市场,持一种严厉批判的态度。诺齐克曾分析过为什么许多人文知识分子反对市场,他认为是那些在校成绩优异的学生走向市场社会之后感受到了挫折和失落。

这一解释可能有些简单化,但也可以视为其中的一个原因。而作者还没走进美国社会,在美国的校园里时就已经感受到一种失落了。因为这里还要加上他特有的一种身份与追求,即作为一个青春“亚裔男”的身份和对爱情的特别向往。他在刚开始来美国的时候,“早已打定主意,绝不再回中国。对这个新的国家,我充满热忱与好奇”。那时候他对美国抱有一份“虔诚和真挚的心情”,“说心里话,有机会做美国人,让我欣喜若狂”。但一旦来到美国,原先在中国的优越条件已不复存在,仅仅会读书和智商高也不易得到女生的青睐。他在北京的时候早已情窦初开,虽然美国的同学之间都彬彬有礼,但他到美国后所“遐想过的美妙事情,在第一个星期、第一个月、第一个学期,甚至第二年、第三年,都没有发生”。这对作者这样一个“青春男”来说可能是难以忍受的。于是,“每个周末,每个假日,看着别人两口子亲亲热热,背着包去小火车站,我心中的煎熬和愤怒就无以言表。我开始喜欢一个人坐在图书馆的地下室里读战争史,读毛泽东的书,并因之热血沸腾”。他说他渐渐对美国产生了“浓厚的敌意”,后来虽然在纽约期间也有过相知甚深的美国女友,在流浪欧洲之后也仍然回到美国生活,并归化入籍,但终究对美国的社会感到一种彻底的失望。

这失望的一个直接或主要起因或是因为性爱,但失望的内容却不仅于此。究竟是在哪些方面呢?它是相当根本和彻底的失望,但大概也不是囊括一切的。首先大概不在于自然环境是否受到污染甚或优美,居住、食物是否安全乃至充裕等物质生活条件。甚至于问题似乎也主要不在政治和经济的基本制度和状况上。作者写道:“美国主要的问题,不是经济,或所谓‘民主不民主’;虽说发生了金融危机,尚待复苏。平心而言,美国的政府官员、地方警察和各级法院还算通情达理,不常听说格外严重的舞弊情形。若是抱怨美国缺乏自由,未免吹毛求疵,钻牛角尖。”政治意识形态也不是大的问题。作者说:“有时意识形态无可指责,但底色逐渐苍白萎缩;有时恰好相反,意识形态僵硬甚至黑暗,但社会的深处,暗藏着明快、晶莹和温暖。”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前者似乎是指美国,后者是指苏联。尽管作者的行文似乎处处显示出对美国社会生活和主流话语的全部否定,认为在美国并无真正的自由,那里的“自由”是个“恶毒的笑话”。他说:“我去了美国,然后便失却了对美国的信仰。我无法指明究竟是谁、哪个机构或组织剥夺了美国和我的自由……无论如何,2001年夏天,我终于溜出美国,窜到欧洲。这对我而言,无异于第二次解放。”

我们仔细阅读作者的叙述,问题看来主要是出在“感觉”上,尤其是出在对“幸福”的感觉上,因为对幸福(从文本看,其中性爱占很高甚至最高的位置)的追求得不到满足,所以感到生活特别乏味和没劲。问一个在今天中国已经变得好玩也好笑的问题:“你幸福吗?”那么这里的回答是“我很不幸福”。就像作者写到的:“问题是,硬件一应俱全,而你却感觉非常不好,往往还说不出是为什么,这是最糟糕之处。压抑,乏味,没劲。城市没劲,乡村没劲;那一大片一大片的郊外‘新开发中产社区’,更是超级没劲。这不是笑话,那无以形容的憋闷、疏离、焦躁,还有麻木,能把好好的大人或小孩给活活逼疯。”作者的感觉对他来说无疑是真实的,他也是格外敏感的。但这是否也是生活在美国的大多数人,或者局限一点儿,是否也是美国的新移民中大多数人的感觉? 

这种失望缘何而来?怎样才能生活得有味乃至有劲?对于具有浪漫情怀和才华的人们来说,动荡的年月可能是指望革命,和平的日子里大概就只能是指望艺术或者爱情了。作者希望制度体现爱心,对革命也倾注了相当的感情,当然,他同情和心向往之的不是那些最后夺得和掌握大权的“成功”的革命家,倒是那些没有“成功”甚至被杀的革命家,比如罗莎·卢森堡和托洛茨基。作者对20世纪革命之后导致的极权体制同样反感。他也不相信托洛茨基、罗莎和考茨基会与罗斯柴尔德家族同属于一个巨大的“国际阴谋”,他大概也不喜欢或者说不相信资本与市场基础上的社会能长久稳定。就像他引罗莎的话所言:“柏林恢复了稳定吗?你们这群侏儒!真的不知道?你们的‘稳定’建在沙滩上。明天,枪炮声再度响起;你们将吓得面无人色。一声嘹亮的号角,向世界宣告革命的来临:这是我,过去,现在,将来,直到永远。”他反复谈到对一种不祥之兆的预感,甚至预感到在不久的将来就会有大难,说“我这代人注定了还要见证天翻地覆的改变”。

是的,可能会有大变,永远不能排除这样一种可能性,但也要有所准备,这种“沉闷乏味”的生活也可能还会持续很久很久,原因我将在后面谈到。另外,真正的革命是一定要提出某种正面的理想和价值目标的,这种价值目标是什么?我们目前的确还看不出来。要不就只是一种单纯的“大难”?或者新的价值目标要等进入了“大难”之后才会涌现?但那样的话,我们是否甚至要为此期待以至推动“大难”?而这样做是不是不仅过程的代价太大,乃至在这之后出现的结果更难忍受?

有关爱的追求 

从本书文本看,在作者那里,一个中心的价值追求是爱,他正是以此为基本标准来衡量国家、制度、民族和文化的优劣的。作者写到一个没读过几本书的俄罗斯小姑娘对他说:“完美性爱是最高的境界,为之愿意舍弃一切。”他觉得这其实就是说出了他“寻觅半生的苦涩真理”。然而,他在这方面却屡屡挫败,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居住在旧金山时期。他说在这全美乃至全世界最美丽的城市,工作也不累,然而心情却坏到了极点。他和另外两个朋友——一个很传统的美国男孩大卫,还有一位长得高大威猛、名叫丹尼斯的俄罗斯哥们儿,“却愣是在旧金山找不到女人”。

这可能和女权运动的兴起有关。女权运动可能造就或增加了一些让男人难于亲近的“悍妞”。他说激进女权运动要重写一切性爱规则,修改所有涉及男女内心默契的细微法则,许诺让大家一起来塑造新型的、没有人格缺陷的男人和女人。而他对激进女权运动、对性解放也不抱好感,认为“性的解放,并没有带来精神的成长”。他还是要在性中追求爱情,至少是一段时间里性爱对象的唯一。他有一个很有意思的见解,认为“除却即将来临的生态崩溃和经济瓦解,女性的复兴是唯一需要关注的人类转型”。“无人能够逃脱时代。男性正在消失。”他说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出现成百上千种新的主义实验,真正留存下来的,靠左边的是女权加同性恋,靠右边是“市场万能”的新自由经济学。然而,这两者看来都不是他喜欢的。他说他一直搞不懂,不快活的女人对男人丧失兴趣,是觉得男人都不像男人,还是觉得自己本身也不像女人?他不能想象,假如一座城市里的男人都病态了、颓萎了,女人还怎么能够丰润妩媚、神采奕奕。他不解:90年代“民主胜利,极权倾覆;旧金山的甜白性感妞,变成愤怒凶悍妞——两种风马牛不相及的历史现象之间,是否存在着某种隐秘的内在联系?”这两者之间可能确实有着某种隐秘的内在联系,那就是同属于平等的潮流,在政治上是民主,在社会生活中则是男女平等,乃至可能是作为一种补偿或纠偏似的更加崇尚女权。

后来过了些年,他重返旧金山。感觉到在这春光明媚,本该是最浪漫、最充满爱情的城市里,咖啡馆里坐着的男男女女却连互相瞟一眼、调一下情的劲头都不再有。这一定是作者的真实感觉,但也可能仅仅是作者的感觉。基本的感觉不好了,可能会觉得所有碰到的事情都不对了,就像他觉得一个跑步的金发妞老远就喊“Excuse Me!”、叫人让路是“一声怒吼”一样。

作者说由于来到美国的“中国妞”多数想嫁白人,所以他就主要去泡“白妞”了,这自然会遇到男女、族群的双重隔阂。而如果加上“优雅文化”与“低俗文化”之别,那就是三重障碍,要实现起来自然是分外艰难。作者又说:“自小学以后,直到走遍半个地球,我也始终在找寻一份同样简单的为人自尊。”但自尊为什么一定要和泡妞而且是泡白妞的成功联系在一起,或者说由它来体现呢?不过,这对一个生命力洋溢的“青春男”来说可能并不难理解,对于一个浪漫情怀和富有才华的人来说可能就更不难理解。对于一个视情爱为至高价值,将艺术美与情爱美的追求结合在一起的人,可能这是命定的。或者说这就是属于他的命运,直到哪一天老得爱不动了才算。他和许多其他的“华裔男”不同。就像作者也注意到的:“我在旧金山见过的华裔男,几乎无一例外地乐观、敬业、关爱家庭、心理健全。那些横眉怒目的白人女权妞,不论冲谁使性子,对待唐人街的老板大厨打工仔们,总归是客客气气、和颜悦色。而后者,也从不向白妞们散发哪怕一丝一毫的性能量,或原始的男性攻击力。”这众多的“华裔男”是乐观的,看来也是对生活满意的。问题在于,一个命定的异类才子是否愿意如此生活,愿意做这样一个唐人街的华人,或者在郊区有自己住宅的高级华人白领?

但作者也不是没找到“白妞”中的意中人,他在美国也曾有过几个不错的情人或女友,在欧洲更有过一些和“白妞”们的美妙的情爱经历,尤其是他和萨洛美的一段可能是最为铭心刻骨的爱情。只是这所有的性爱都没有“终成眷属”或成为“一生伴侣”。如此看来,他其实并不是在情爱方面完全不“成功”。或者说,只要努力去寻找,在异族的异性中找到和自己心心相印乃至同等精神文化水准的人也不是全无可能。但为什么他还是没有“终成眷属”或保持爱情?以他和萨洛美最动情的一段经历为例,作者写道:“凭着锐利的女性直觉,萨洛美开始洞察到我在若干细微层面上对她的敷衍和应付,欲望释放后四处游弋的色眼,还有更致命的一点:最为本质和真切的内心情感中,我的冰冷盔甲和自我保护。”即他在这一深爱中还是有一种“不在场”或“不投入”,导致两人的关系最后断了。所以,不能不提出这个问题:既然如此崇尚爱,为什么遇到了值得爱的人还是没有全身心地投入?结果还是让对方失望,而最后自己也失望?

的确,作者也深刻意识到完美性爱的性质和艰难,他说:“爱情是敞开自己。生命历程和动物直觉中最原始、率真,甚至非常羞耻的层面,赤裸裸袒露给对方。一触碰便弄得血肉模糊,痛不欲生。由此长出另一个稚嫩生命。不是肚里的胎儿,而是非常纤细、被不太准确地称之为‘我们’的东西。它多半只在瞬间存活,然后随风飘逝,留下漫漫一生的痛楚和遗憾。”他说“这个历程使女人更加柔韧而丰满,男人则远远未必”。事实是,爱情的失败对女性的伤害往往比对男性更大,她们在爱的过程中也往往比男性更为专注和投入,而失败之后她们所承受的也比男人更为沉重,以后也更缺乏新的机会。另外,爱情与制度、与社会有关系,但似乎也没有太多关系。在一个相对健全的社会里,爱情的成功主要和男女双方的努力有关,爱情的维系更是如此。这种维系不仅和双方的感情有关,还和生活的理性或者说智慧有关,同时责任感也绝不可缺席。

美国、苏俄与中国

在本书中,有4个具有思想象征意义的地理标志:中、美、俄、欧,其中尤其鲜明的前三个。中国似乎是在离开苏联的模式而向美国的模式走,当然,它自己的某些千年历史文化和百年革命文化的自身特点也是丢不掉的。它今天也不像俄罗斯那样彻底否定自己曾有的体制。但还是可以在某种意义上说,从既往的事实而言,苏联曾像是中国的昨天;而从不少人的追求来说,美国则像是中国的明天。这三者之间既有关联,又存在着一种紧张。就像作者所写到的:“中国的故事、苏联的故事、美国的故事,各自源流深长,或许也暗藏杀机。”

作者对美国的观察和叙述自然占据了本书的大部分内容。近30年,他在美国生活的时间最久,并且最后回到美国。他结合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体验,谈到了美国的金融危机、校园枪击事件、郊区生活、族群问题等。其中许多观察是饶有趣味的,当然,最生动的还是其中的一些人物:他在美国和欧洲的女友、当年的文青和愤青朋友等。在他看来,美国的族群仍然是难以融合,校园枪击案件几乎还是每年会发生,金融活动之后的价值观还是会继续导致经济危机。

作者对构成了“美国理想”大部分光环的美国郊区生活的评论尤其有趣。在他看来,“二战”之后联邦政府决定为大约1100万座将要兴建的单门独户郊区房提供按揭补贴,加上1956年国会通过《跨州高速公路法案》,这两个纯粹国内性和经济性的事件,标志着美国大众日常生活开始走向大面积郊区化,也标志着传统美国中小城市由繁荣转向萎缩、退化和荒芜,乃至对日后全人类都具有深远的影响。他认为,今天美国约有85%的人口居住的具有基本雷同的小草坪、停车库还有平房或楼房的郊区社区,其实是对城市和乡镇的双重抛弃。它使居住者的生活彻底依赖于私人汽车和高速公路,过分规整的居住区域同集中组合式的购物中心相互隔绝。上班和谋生的地点往往相距很远。作者认为这样的社区不可能提供奇遇或惊喜,而最根本而且无可救药的缺陷是,“它不可能给它的任何一位居民提供真正意义上的家乡感”。

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就待在一个这样的美国郊区社区里。的确,这里的生活基本是“在轮子上的生活”,要离开社区,不开汽车几乎是寸步难行,即便只是要打一瓶酱油。虽然不远处也有荒山原野,可即便到了那里也不能信步走去,因为就连不多的步行和骑车的道路也都是规划好了的。但我感觉,周围的多数人还是喜欢这种生活,还没得到的也趋之若鹜。作者自己也写道:“真正推倒苏联的,不是别的,正是那一排一排印在明信片上的小白房子。”如果大多数人都想有一块草坪或者花园、双位车库的独立房屋,大概也只有这样的“郊区化”才能摊得开、铺得下。它带来的毛病可能还是一个利弊权衡的问题。相比住在都市的“筒子楼”或“鸽子笼”中,大多数人可能还是更愿意选择居住在这种郊区。当然,这种生活方式如果过于呆板雷同,席卷一切,构成一种对哪怕是少数人更愿意的生活方式的压抑甚至机会的剥夺,那也的确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作者对美国的批评还触及了整个“现代性”更深的层面,尤其是有关数量统治和文化衰落的方面。他谈到在市场化席卷一切的情况下,社会变成了一个原子化而且虚矫做作的大众社会。每个人都必须从小学会为自己设计一个不断更新的包装和品牌。“一切集体的、物质的梦,都可以延伸、组合、重复、量化、交换。” 消费主义或物质主义盛行,“华尔街是唯一和最后的宗教。它崇拜的偶像,是无限扩张和可替换的数量,以及这个数量对时空和脆弱生命的征服”。现代社会是一种数量的统治,也是物质的统治。物质的东西是一切都可重复、可定量、可替换的。在滚滚而来的物欲面前,人们对生命的质量、对精神的东西不免敷衍,对生命质地的高贵也干脆拒斥或充耳不闻。于是文化的衰落变得必不可免。这种衰退其实不只是美国的,而是世界性的。作者说:“1990年后,不论东方西方南方北方,各国各语种的文学艺术,似乎一下子同时失语,出现了空前的叙事危机。也许有若干零零星星的美好例外,但遮不住、挥不去整体而言夕阳西下、明日黄花的喑哑和凄凉。这种集体性失语,相对于我们这代人所经历和见证的惊人历史变化,显得多么可悲、多么不可原谅。”我虽然认为这话说得有些过分绝对,但也有基本的同感。即文化或者文学艺术总体上并没有随着经济和民主的发展而上升,反而是下降了,包括获得了较充分的言论自由和一定政治自由的俄罗斯,其文学成就不仅远不如19世纪时,可能还不济苏联时期。

总之,在作者看来,“贫富极度悬殊,文化精神生活虚假凋敝,日常人际关系和生活环境极度规整、刻板、隔绝、孤寂的国度——这是今日的真实美国”。在美国,“无限度物质扩张被提炼为一种新的集体共同身份,除了大众娱乐语言、心理咨询语言,还有技术、数字和管理语言之外,在人与人之间,似乎再没别的交流形式”。而更严重的问题还在于,整个世界也在趋于美国化,包括过去与美国抗衡的社会主义阵营。作者写到,1991年“自由”的胜利,意味着人类的这一大部分也彻底臣服于这种生活方式。作者还说:“强悍和尊贵,作为人生品格,不再属于今日西方。”尊贵不好说,但美国至少还是今日西方中最强悍和野性的,至少在对外的方面。西方曾经最强悍的,甚至也追求一族“尊贵”的国家可能要属昔日的法西斯德国,他们却被西方人自己给打败了。

我们再来看苏俄。作者对苏联有一种留恋,苏联和美国也恰好构成一种对比。尽管他1994年夏天第一次去俄罗斯时苏联已经解体,他觉得自己还是感到了不少美好的东西。但若看他此前几年还在美国的时候从电视中看到苏联解体时就已有一种伤感,而到俄罗斯的“下车伊始”也就有一种感动。我们或许可以说,这种情感首先是对美国乃至今天的中国失望的直接结果,是一种因此之故而对“异托邦”的寻求。

作者虽然认为斯大林的苏联是“建筑在尸骨和谎言基础上的强横制度”,但他可能对这个“社会的深处,暗藏着明快、晶莹和温暖”还是估计过高。他认为有相当数量的事例表明,有一大部分苏联人民,也包括不少趣味比较高雅的青年男女,事实上接受了这个制度,并勉强建立和维持了一种单纯、质朴、草根性的小群体价值观。他说苏联人民“畏惧、蔑视、尽可能躲避,却也习惯并严重依赖这个蛛网般严密的庞大体制。他们学会最大限度地争抢并占有体制给予人民的各种许诺:免费住房、免费教育,不需要发愁的工作,需要排长队领取的优质香肠、咸鱼和奶酪”。“一般来说,他们的生活并不像索尔仁尼琴小说里描述得那样悲壮、凄惨,他们也并不似美国‘冷战’评论家们所暗示的那样,殷切渴望多党选举或投票自由。”但这种“争抢”不正是制度带来的问题,不正是对道德和精神的侵蚀吗?如果多数人想要过的正常富足生活需要通过“潜规则”、需要通过侵蚀道德来实现,怎么会是社会深处的“明快、晶莹和温暖”呢?另外,且不说多数人,不说人们的物质生活,甚至也不说言论和政治自由,和作者类似的作为少数的知识分子,日常生活在这样一个“蛛网般严密的庞大体制”中是否又会真的快乐呢?故此,一种给人以普遍尊严的自由民主制度还是值得去争取的。

作者还认为:“苏维埃体制宣讲的某些观念碎片,经过篡改、变异,事实上浸透于最后那一两代苏维埃人的内心,比如友爱互助、淡泊功利、对纯科学或纯艺术的敬仰和渴求。”我虽然同意他所说的苏联,但斯大林之后的社会主义同新中国的社会主义在气质上还是有相当不同:新中国早期对“阶级斗争”如此强调,对“人道主义”如此厌恶,反映出内心里对某种生活旋律的厌憎,也许还有嫉妒。但是,将“友爱互助、淡泊功利、对纯科学或纯艺术的敬仰和渴求”直接视为是苏维埃体制宣讲的“观念碎片”,这可能也是太理想化了。

当然,作者不那么着力批判旧的极权,也许就因为它已经崩溃,抑或认为它不可能再回来。而新的物质主义和消费主义的“极权”却是更现实的危险。然而,真正的极权崩溃虽然是事实,但认为它不会再回来可还是说不定,而过于温情地怀念和赞美它甚至可能是促使它以新的、改头换面的形式回来的一种因素。

而对苏联1991年的“易帜”,作者可能是过于否定了。他说:“在今天的俄罗斯,我没遇到一个人将其称为‘自由解放’。”但又补充了一句,“除了媒体精英,或漂游逐酷的美国混混儿”。在他看来,这是“另外一群流氓恶棍上台,如此而已。‘震荡疗法’、掠夺式私有化所包含的残忍与偏执,与20世纪30年代集体化大饥荒并无实质区别”。“如同叶利钦许诺给无数苏联人富裕、自由和快乐。那个革命发源地气氛温馨,景色迷人,看不到杀戮和血腥,但是拥有一份特别的、史无先例的残忍。”苏联解体之后有种种问题,但我以为和斯大林时代的极权还是有实质区别的,就像依靠暴力和谎言的极权与物质主义、消费主义的价值一元的所谓“极权”是有实质区别一样,就像根本不允许有选择的所谓“自由”和多数人选择了物质幸福优先的真实自由有实质区别一样。

作者不赞同马克思的唯物史观,说他“没成为苏维埃社会主义的信奉者”,然而,在他看来,“1917年的大革命,戴了唯物主义的红帽子,但是发射出宗教和末世的蓝光。这亦是单细胞者的救赎之光”。对于1991年苏联解体,他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人们不爱苏联了!而爱是不可以强求的。但我们或许还可以继续提问:为什么会不爱了?有多少人不爱了?甚至可以问:他们曾经爱过吗?如果的确也爱过,为什么会爱,后来又为什么不爱了?

作者此书对中国着墨不多,但我以为他心里最耿耿于怀的其实还是中国。有一句劝告国人的话,他忍不住还是说了。他说:“我理解,中国人在追赶一个目标。根据权威的推测,再过25年,确有可能达到那个目标。但我有句话,憋在心里多年,一直说不出口;不忍心浇灭别人的希望,更没力量面对自己的失败和痛苦。今天,不妨就说出来:美国是个顶糟糕的国家;不谈什么外交国防,那东西另说;我指的是作为普通人,不论是新移民还是本地人,在这块土地上度过一生的感觉。中国人的万米赛跑,倘若以美国的彼岸作为目标,那真的不妨再想一想。现在退出竞赛,也不丢面子。我蹉跎大半辈子,当了一回美籍华人,得出这么个吃里爬外的丧气结论;因为意识到生命之渺小短暂,内心的幸福还是很重要的一件事。鞋子合不合脚,确实只有自己才能知道。”

这段话对于那些以为美国就是天堂,或者认为制度好了其他一切自然而然都会好的人是很有益的一个警醒。但我也认为,这段出自他内心体验的话虽然真诚殷切,却也说得有些过分绝对,而且有将自己的感觉视为普遍感觉之嫌。既然“鞋子合不合脚,确实只有自己才能知道”,作者又怎么知道自己的感觉就是多数“普通人”的感觉呢?书中其实也谈到过其他人的满足,而且是多数、大众的满足。只是这大众此时常被标以“愚众”、“蚁民”。我其实更倾向于相信,这种不幸感可能的确是一些知识分子或其他失意者的真实感觉,但认为这就是“作为普通人,不论是新移民还是本地人”的感觉,还是有些言过其实,并无可靠的根据。我并不主张今后的中国就要模仿哪一条道路,包括模仿美国的道路,而事实上也模仿不了。中国就要是中国,它不会变成美国。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因为文化的平庸和衰落或者个人感觉的不幸,就开始重新向往甚至赞美可能导向真正的极权的那种“革命”,我以为是一件有危险的事情。

我们可以抱有怎样的期望?

出路在哪里?我们应当追求什么样的社会、什么样的制度、什么样的价值,以及什么样的个人生活?是从欧洲,从昔日苏联,从中国的民国乃至更久远的传统中综合地吸取各种因素?比方说重新发现和崇敬那结合了民国人的单纯自信和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爷爷”一辈的精神性格(但作者对“通三统”又明显是嘲讽的)?或者不说“出路”那样的大词,而是换一句话说,我们可以对理想的社会、对个人生活的幸福抱有怎样的期望?

作者今天的期望应该说有谨慎的方面。他谈到当年旧民国变成新中国,似乎有一种精神的跳跃,觉得从此改天换地、金光灿灿,大伙儿一块儿变成“幸福的人民”。所有人为此都先后有一个脱胎换骨、重新做人、成为“新人”的过程,所以称为“解放”亦不为过。今天在一些中国人看来,不走苏联人的路,而改走美国人的路,甚至移民美国,也将能使自己成为幸福的“新人”。而在他的心里,他“已经和新人的幸福永久告别”。

作者始终有一些“完美主义”的倾向。如果他来美国之初不是对美国抱有那样一种莫大的期望,他的失望也许就不会那样沉重且无法摆脱。当然,这对于中国封闭多年后最早一批来美国求学的年轻人来说可能也难免,但却最好为后来的人们所避免。今天他倾向于将“完美的性爱”视作最高的境界或衡量幸福的最重要标准,以这种“完美的性爱”作为制度的“心”,认为应该建立“爱情制度”或者说制度应该体现爱心,可能不是很牢靠,而他对文化的期望大概也是相当高蹈的。 

具体到国家来说,作者对于旧欧洲、旧苏联的希望也同样不很牢靠。它主要是由对美国的失望刺激而起,所以他会在1994年夏天到俄罗斯的第一天,还没怎么去体验就已被深深感动,那希望和感动可能早已经在他的心里。另外,他所亲历的俄罗斯已经是否定“苏联”之后的俄罗斯,就像他所心仪的“旧欧洲”其实也正是美国文化的母体。所以,作者如果在俄罗斯和欧洲生活得再久一些,他可能会继续失望。或者说,有些漂泊的知识分子注定就是永远的不满者甚至“不幸者”。

这里还有一个人性的问题,有一个根据人性的差异来做的一种量的区分,即从陀思妥耶夫斯基那里概括和引申而来的多数和少数的问题。人有差别是人的共性,而在差别中又有共性,即最根本的差别自然是个人之间的差异:人和人之间都有差别,或者说都有自己的个性,而另一方面,差别还是可以依不同范围的群体具有某种共性,从而可以概括归类。比如当我们说两性之性别的时候,就是撇开男人和男人之间、女人和女人之间的个性差别,而讲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共性差别,即两性之别。同样,任何范围的族群之间也都会有一些性格和特点的差异,只是今天的人们常常因为“政治正确”而不太提这些差别,或者仅有弱势群体为了争取平等而提出和强调这些差别。

一个重要却往往被人忽视的差别是这样一种多数与少数的差别。在陀思妥耶夫斯基那里,这种在任何时代与社会都存在的多数与少数的差异是:一个社会总有一个多数和一个少数,其划分的标准是那多数要比那少数更重视物质而非精神,更重视安全而非自由,更重视奇迹而非理性。换言之,更重视物质和安全的人们可能在任何社会里都占多数。但是,在传统社会里,社会并非被物质主义所支配,因为无论中西的传统社会,几乎都是实行少数统治和等级制度,而少数的统治者常常具有一定精神性的价值追求,并使之成为支配和主导社会的追求,物质的追求反而被约束甚至压抑在一定范围内。只是到了现代社会,这一多数与少数的差别才全面浮现出来,成为严重的问题,造成紧张的冲突。因为现代社会是一个崇尚平等和走向多数统治(民主)的社会,政治精英必须顺从多数的意见,遵从民意。现代社会中人人都有权追求自己所理解的幸福,哪怕这幸福优先和主要是物质的和经济的。

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是平等。平等就意味着多数支配,不仅民主体制的社会实行多数裁决,非民主的社会今天也大致要顺应多数人的意见或者说“民意”。平等自由还意味着价值多元。但是,价值多元在一个平等社会仍会造成一种事实上的一元,也就是多数人的生活趣味占上风。你要享受自己的自由吗?那么,你也要忍受别人的同等自由,而多数人的平等自由就可能自然而然地构成这样一种偏重物质化和消费主义的价值状况。

作者其实也意识到了多数与少数的差异。他说:“近20年,统治多数美国人的思想,不仅仅是经济至上、物质消费至上、哈佛学位至上、华尔街至上,最重要、最根本的一环,是自我至上。”但这可能不只是近20年如此,也不仅是在美国。按托克维尔的观察,这一过程是早在几百年前,在欧洲就开始了。作者或还以为这是媒体、资本、政府的共谋和塑造,是它们对大众的“洗脑”。他说:“大众的洗脑,并不总需要领袖、警察或柏林墙,有更加精致、更加有效的办法。”“无须废黜百家,独尊某种单一的思想。怎么办呢?将一切意识形态、时尚和大众潮流碎片化、相对化、泡沫化,并根据广告效率最优原则,将一切信息语言加诸大众草根,雷人雷语式的脱口秀、咆哮体。这种经营模型,大体上仿照犹太国际传媒或虚拟金融。”然而,更有可能的情况是,老百姓心里就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要求的,媒体只是顺应群众,资本亦然。连政府也可以说是顺应多数或者民意,而逆着人性的大规模强行灌输大概才能叫做“洗脑”。

如果这种多数与少数的差别不可泯灭且在现代社会大规模浮现,那么重要的问题就是少数对于多数的态度。那不满的少数人该如何对待多数人呢?是去提升后者,将他们改造成为新人?而如果多数并不接受这种改造呢?那就强制他们,或者先欺骗他们?但是,正如前述,这种大规模改造或塑造“新人”的后果我们已经看到,那就是一种极权。或者只是去迎合多数,甚至讨好多数?许多行动的、政治的精英,甚至观念的、科技的精英正是这样做的。但是否还是应该有一些观念的、人文的精英对此进行批评?只是这种批评应该有一种清醒的认识垫底,且其手段不会逾越道德的范围。这样一种对待是更悲观还是更具有现实感?但其实后面还是有一种道德感的,即一个人无论如何也要既对别人真实也对自己真实,更重要的是,无论如何不准备通过强制或欺骗他人去实现——即便这种生活是我不满足甚至不喜欢的。多数与少数可能最好有一种自然分流,多数最好不要压制少数,少数也不要压制多数。他们互相尊重,正常交流甚至交易,但并不缠在一起过亲密生活或“强制”一方去追求自己喜欢的生活和价值。的确,多数即便不强制少数,仅仅作为多数也还是会有一种舆论和社会氛围的“强制性”的,这样少数就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让自己比较“心平气和”。

这里还有一个有关制度和极权的问题。制度毕竟永远是绕不过去的。作者说到极权者“只热爱权力,热爱从一切关系中发现权力、证明权力,证明了还要再证明,再再证明,永无止息。哪怕是短期的极权社会实验,遗留下的扭曲记忆、感情和身份的内心废墟,也需要几代人的时间,才能慢慢痊愈”,这可能是指不要民主和法制的极“左”政治下的情形,但是他依然担心重蹈覆辙,所以他又说:“极权已经倒塌,又似乎改头换面,重新出场。对我来说,封冻的语言,埋葬神秘元素的土地,无性无爱无诗无音乐之高效增长国,就是极权。它憎恶一切自然、混沌、原生的生命状态——尤其憎恶爱情。”这无疑是一种提醒。遇罗克所遭遇到的和作者所遭遇到的无论如何不是一回事。今天的世界大国至少基本上摆脱了20世纪那种左右两翼的政治体制,中国也是如此。政府已经摆脱了极“左”路线的束缚,正向着民主与法制的治国之路迈进,也许它无论在心理还是制度上都存有某种最早源自苏联的高度集权后遗症,权力的滥用和扩充仍然触目可见。但是我们不必悲观,这些残存的旧迹正可以作为一种警示,提醒我们在政治体制改革上还任重而道远。

如果从多数与少数的角度观察,对“极权”或可如此界定:极权是一个或少数政治精英(或通过一个政治组织)掌握着这个国家最强有力的国家机器和动员机制,是对于社会生活与个人的全方位控制。这一极权往往将一个政治领袖推到权力的最高端,拥有最大的权力,即实际是一人统治;这一领袖可能只有很少数的精英追随者,但他能够动员和联合大众,如此才能全面、严密地控制社会的各个方面。故而它往往是以“民族”或“人民”之名,压制和排斥其他几乎所有的精英,包括观念的精英、其他的行动和政治的精英,以及可能从大众中涌现的潜在的各种精英。这种极权表面上看起来似乎并不主动伤害多数,甚至冒用他们的名义,但是它却通过将国家拖入战争或饥馑,而最终使整个社会,当然也包括多数受到最严重的伤害。真正的极权会戕害除独裁者以外的几乎所有人。

所以,我以为我们的期望无论如何要把防止最坏的事情放在第一位。我们可能本来就不必期望过高。要坚持种族平等但不要对种族融合期望过高,要保护高端文化但不要对社会文化期望过高,要撤除对爱情的社会障碍但也不要对完美的爱情期望过高。总括到幸福,这里我们更多地要和充满各种欲望(物欲、性欲、爱欲)但自身又是有限的人性打交道,故而对总体的幸福也不要期望过高。我们尤其对政治——无论是常态的政治体制还是非常态的革命政治都不必期望过高。即便是理想的政治制度,最多也只能提供一个健全合理的制度平台,尽量消除苦难和冲突,它并不能够确保普遍幸福,更不要说每个人都幸福了。

幸福也无法总是狂喜,可能就是安宁平淡的生活。作者谈到东、西柏林的人们今天还是不太来往时说:“15年前,围墙倒塌,千百万人流泪拥抱狂欢,像是已经遥远得让人无从追忆。”这种状况大概就是题中应有之义,任何一种狂欢都不会持久,长久隔绝的人们也不会那么容易重新融合,但那墙无论如何都还是应该推倒。如果我们仔细体会,幸福其实是很普通的,就在许许多多的小事之中。而许许多多普通人的幸福不仅是物质的,还有种种与责任、感情,乃至一种感觉到不朽的精神联系在一起的、看来平凡的天伦之乐。

各人的幸福只有各人自己知道,也需要各人自己去创造。社会怎样能让有些容易敏感不幸的文学艺术家也感觉幸福,这的确比较难办。尤其在性爱的问题上,大概注定是要有幸福与不幸之分的,因为一般的性爱注定是有某种排他性的。所以,在任何一个理想社会、任何一座城市或者国家,都不可能“不再见到因为失去真爱而痛不欲生的那种神情”。再美好的地方,大概也不会没有失恋之痛,除非对所有人有一种先定的“爱恋基因”的安排,但那是更可怕的。制度只能尽量排除那些阻止人们自由相爱的社会条件,却不能担保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或者所有人都得到自己的心爱。从社会的角度看,一个时代中有些人更多地得到爱慕,固然会受到社会价值观念的影响,但这归根结底大概也还是得由个人去决定。制度体现爱心只是因为它能创造可以自由相爱的社会条件,还有帮助那些弱势的人们获得基本的自由权利和像样的物质生活条件,如果说这体现了一种爱心的话,那么这爱心实际是一种不忍之心、同情之心。

我们对自己的精神追求可以是不设限的,但对社会、对政治的期望却可能是设限的。我们要谨慎地区分自己的感觉和别人的感觉、自己的愿望和他人的愿望,不要轻易将自己的感受和愿望错认为普遍的感觉和愿望。如果自己真的就是命定地属于少数,并且承认和接受自己就是少数,或许心态还能更好些,或更平静些。当然,社会也还是要有一种理想主义。一个健全且始终保有希望的社会必须要有理想主义者生存的空间,必须要有一些人去做不懈的、至高的精神追求。甚至我们也还是要以一种信仰的态度去追求那初看起来似乎不高的对于社会和制度的期望,因为它也仍然是相当难以达到的。至于个人,当然可以向自己的生活方式和信仰付出无限的期望、无限的努力,只要不越过侵犯他人和社会的道德界限。

作者的爱其实也已不再局限于性爱,他发现自己还“爱上了森林、落叶、极光、黄昏中的悬崖、小姑娘的脚踏车、德国车站卖的红色香肠、山坡上的木教堂、伦敦小巷深处的快餐店、哈瓦那西郊树林子里的艺术学院、肮脏的堤岸、灰色的大浪,当然,还有绿皮火车”。他说他可以直视传媒大亨默多克先生和善然而讥讽的眼睛,但决意在他缔造和统治的世界当永远的流浪者和漂泊者。“开始坚强,最后还坚强。”这一种坚持是让人感佩的,个人也要为之付出某些代价。或许在经历了种种磨难之后,最后还是可以像维特根斯坦一样,说“我度过了幸福的一生”。

作者在美国生活20多年,又流浪世界多年,不仅保留了一种汉语写作的能力,而且显示出一种相当精致、干净的文字之美,这是令人欣慰甚至吃惊的。他的感觉也是很真实的,虽然窃以为其中有不少只是属于少数人的感觉,但无论如何,这些文字对这个世界,尤其是对作为我们家园的故国是富有意义的,至少有助于提醒人们,美国并不是天堂,制度也并非万能。它们还可以告诉那些努力奋斗、争取平等自由和法治民主的人们,必须要有一些心理准备,即要准备这一过程将相当艰巨,而且费尽千辛万苦获得的结果,可能在某些方面又让人失望。作者写道:“时至今日,前东欧异议者群体在人格上的坚韧、丰满与虔诚,仍然让我震惊并肃然起敬。历史从日后演变中接二连三甩到他们墓碑上一记又一记沉闷耳光,也真是足够酸楚、残忍、黑色幽默的。”但如果有心理准备,我想也就不会那样“酸楚”了。我认为他们当中一些人还是预见到了日后的“沉闷”和冷遇的。历史并没有那样嘲讽。无论如何,这一目标还是值得努力奋斗去争取的,不仅是为了少数,也是为了多数;不仅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社会。

最后,我希望作者能坚持不懈地贡献给读者那更广阔的爱恋的思想文字。总之,这是一些稀有的文字,由稀有的“异类”写成,它们有助于我们看到这个功利的世界中不那么功利的、动情的一面。

(本文作者为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

《与故土一拍两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