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柏拉图到弗洛伊德的错误

我们如何决定(布雷迪选择往哪传球)是最古老的意识之谜。尽管我们所做的决定定义了我们是什么样的人,但我们经常完全不清楚在决定过程中自己的大脑里发生了什么。我们不能解释为什么我们选择蜂蜜坚果味的Cheerios[1],为什么在交通信号灯变成黄色时停下来,为什么将球扔给特洛伊·布朗。在NFL球探的评价清单上,“决定能力”被列在“无形能力”一栏,它是如此重要,但没人知道它到底是什么。

正因为意识过程看不见、摸不着,所以诞生了大量探讨意识过程的理论。最流行的一个理论用史诗般的语言描绘我们的决定过程,将它看作理智与情感之间难分难解的酣战,结果通常是理智占上风。按照这个经典理论的说法,将人类和动物分开的东西就是上帝赋予人类的理智。我们做决定时,能够忽略自己的情感,仔细透彻地思考问题。比方说,人们认为四分卫选择接球手时应该冷静分析赛场上的所有信息,把手忙脚乱的传球进攻转化成一系列数学题,四分卫越理性,Wonderlic测验得分越高,赛场上的表现则越好。这种分析能力(超越情感、本能与冲动的能力)经常被看作定义人性的要素。

柏拉图照例是第一个提出这种想法的人。他喜欢把意识比作由两匹马拉着的马车,理性脑是车夫,它手持缰绳,决定马往哪个方向跑。如果马不听话,车夫只需挥动鞭子,就能重新驾驭它们。其中一匹马驯服得当,表现良好,但是即使最聪明的车夫也难以驾驭另外一匹马,柏拉图这样写道:“它是个贱种,它有公牛一样的粗脖子、雄狮一样的鼻子、黑色的皮毛、充血的白眼球。与狂野粗俗的模样正好相配的是,它的耳朵周围覆盖着一层厚厚的毛——耳朵已经听不见了——只向胡萝卜和大棒屈服。”在柏拉图看来,这匹倔强的马代表具有破坏性的消极情绪。车夫的任务就是让悍马不要撒野,让两匹马齐头并进。

通过这个比喻,柏拉图将意识分成两个独立的领域,而灵魂就是一个矛盾体,在理性和感性之间徘徊。如果车夫和马想要不同的东西,柏拉图说我们必须学会听从车夫的话。他这样写道:“理性通向秩序和哲学,优于感性。如果理性占上风,我们将过上和谐幸福的生活,成为自己的主人。”否则,他警告说生活就会被冲动和情绪控制。如果我们跟着马走,就会像“跌入下层世界的傻瓜”。

柏拉图自始至终都将意识分成理性和感性两种,而整个西方文化都蕴含这一思想:一方面,人类有动物性的一面,像野兽一样充满着原始的欲望;另一方面,因为有得天独厚的理性,人类也能进行推理和预测。继柏拉图几个世纪之后,罗马诗人奥维德(Ovid)在他的著作《变形记》(Metamorphoses)中,用短短的几句话阐释了这种哲学。美狄亚爱上了贾森(文绉绉地说,她中了爱神之箭),但这种爱违背了她对父亲的责任,她感叹道:“一股奇怪的陌生力量驱使着我,欲望和理智把我拉往不同的方向,我看到了正确的方向,而且也愿意往那个方向去,可是最后却听从了欲望,步入歧途。”

启蒙时代最具影响力的哲学家笛卡儿认同古人针对感性的这种批评。笛卡儿将存在分成两种不同的物质:充满理智的神圣灵魂和充满“呆板激情”的肉体。笛卡儿的目的是净化人类智慧,摒弃谬误,超越有关过去的不合逻辑的信念。在《谈谈正确运用自己的理性在各门学问里寻求真理的方法》(Discourse on the Method for Properly Conducting Reason and Searching for Truth)这本名称很糟的开创性著作中,笛卡儿试图举例说明纯粹理性。他的目的在于指引人类摆脱蒙昧,在于揭示一个“明确清晰”的信念:情绪和本能是邪恶的。

笛卡儿对理性的信仰成为现代哲学的一项基本原则。理性就像一把手术刀,能将现实解析成最基本的单元。另一方面,感性是原始的、粗俗的。久而久之,许多有影响力的思想家试着结合实际阐释这种二元论哲学。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和奥古斯特·孔德(Auguste Comte)希望能重构社会,让社会体现出“理性科学”的样子;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希望“美国实验能够证明人类能被理性主宰并仅仅被理性主宰”;伊曼努尔·康德(Immanuel Kant)提出“绝对命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的概念,认为道德就是理性。在法国大革命的巅峰时期,一群激进分子成立“理性崇拜”(The Cult of Reason)组织,将巴黎的几座教堂变成供奉理性的殿堂,没有哪个殿堂是供奉感性的。

西蒙·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的理论是柏拉图的比喻在20世纪的翻版。尽管弗洛伊德喜欢说自己终生都在纠正错误的信念,但是他对意识的看法与柏拉图大同小异。在他的“思辩科学”(speculative science)中,弗洛伊德将人类意识想象成一系列相互冲突的部分(弗洛伊德非常看重冲突,因为它有助于解释神经症):最底层是本我,生产原始欲望的工厂;往上是自我,代表有意识的自我和理性。自我的任务是压抑本我,引导不当的情绪以社会可接受的方式发泄出来。弗洛伊德在书中直接提及柏拉图的比喻:“自我对本我的管理可以与车夫驾驭马匹相比,马提供动力,车夫具有选择目标并控制马匹行动方向的权限。”

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的目的是增强自我,培养控制本我冲动所需的力量。换句话说,弗洛伊德试图教会病人如何约束自己的马匹。他相信大多数精神疾病,从癔症到自恋,是情绪放纵的产物。后来,弗洛伊德将柏拉图的这个马车比喻泛化到一切事物,他把文明或文化看作个体意识被放大后的版本。弗洛伊德写道:“精神分析在个体身上研究的东西——本我和自我之间的不断冲突,也在人类发展史这个更大的舞台上上演。”按照弗洛伊德的观点,现代社会能否存活取决于人们能否牺牲本我的原始欲望(被他称作“享乐主义”),去追求更加高尚的目标;文明征服野蛮的唯一途径就是人类理性。正如戈雅(Goya)所说的那样:“理性一旦沉睡,怪物就会苏醒。”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认为弗洛伊德的心理学缺乏科学依据、不可靠。对本我、自我及恋母情结的讨论被对大脑特定区域的研究取代了,维也纳理论(Viennese theory)让位给了日益精确的大脑皮层解剖图(anatomical maps of the cortex)。柏拉图的马车比喻看上去可悲地过时了。

现代科学很快找到一个新的比喻:意识就像计算机。根据认知心理学的观点,我们每个人就是在3磅重的神经网络硬件上运行的一套软件程序。尽管这个比喻促成了许多有价值的科学突破——它催生了人工智能以及其他一些事物,但它仍然是误导人的,至少在一个关键方面是误导人的。将意识看作计算机的问题在于计算机是没有情感的。因为情绪不能分解为信息量,也不能分解为编程语言的逻辑结构,所以往往被科学家忽略了。“认知心理学家赞同这种有关理性、逻辑思维的错误观点,所以我们认为其他一切事情都不重要了。”麻省理工学院教授、人工智能方面的先驱马文·明斯基教授这样说。认知心理学家即使考虑到情绪,也是重申柏拉图的二分原则:感性扰乱认知,是理性的敌人,干扰大脑机器的运转。这就是现代科学对意识的看法。

柏拉图思想和认知心理学的共同基本观点是理智优于情感。为什么这个观点经久不衰?这不难理解。一方面,它认为现代人类凌驾于其他任何动物之上。人的意识是理性的计算机,是无与伦比的信息处理器。另一方面,这种有关人性的看法也能解释人类的缺陷。因为人类仍然具有动物性的一面,理性的那部分不得不与原始的情绪竞争,车夫必须控制住悍马。

根据这种人性论得出的一个推论是:如果情感妨碍人们做出理智的决定,那么理所当然的是,最好没有任何情感。比如,柏拉图不禁设想出一个理性主宰一切的乌托邦。自此以后,这样一个神话般的社会(一个纯粹理性的王国)便成为许多哲学家的梦想。

但是这个经典理论的基础存在一个关键性错误。很久以来,我们贬低情绪脑,认为情绪、情感是一切错误的根源。然而并非如此,事实要有趣得多。当你研究大脑时,你就会发现车夫和马匹是互相依赖的,如果没有感性,理性也不可能存在。

[1] 一个健康谷物食品品牌,深受众多美国家庭喜爱。——译者注

《如何做出正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