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的大脑里只剩下理性的律师

约翰·韦恩·盖西是个精神病人。精神病学家估计,监狱中大概有25%的人有精神问题,但是这些人中绝大多数永远不会杀害任何人。尽管精神病人大多有暴力倾向,特别是使用暴力达到某个目的,比如满足性欲,但是最好用具体的脑功能障碍来界定这种神经症状:精神病人所做的道德选择非常糟糕,有时甚至是灾难性的。

把精神病人作为决定者,这一想法乍看起来很奇怪。我们倾向于把约翰·韦恩·盖西之类的人归为怪物,认为他们是人性最不人道一面的可怕例子。但是每次盖西面不改色地杀害一名男童时,他都在做决定,在欣然地违反最古老的道德法则:你不应该杀人。但盖西感觉不到丝毫愧疚,他的良心安宁,他照样睡得像个婴儿。

精神病人揭示了一类重要的决定,这就是所谓的道德。道德这个概念非常模糊、极其晦涩,然而说到底,道德只不过是一系列选择——有关我们如何对待他人的选择。当我们的行为符合道德的时候(当我们摒弃暴力,当我们公正地对待别人,当我们帮助陷入困境的陌生人),我们的决定考虑了自己之外的人,我们在考虑别人的感受,在同理他人的情绪状态。这是精神病人做不到的。

这一严重缺陷的原因是什么?在大多数心理测验上,精神病人显得完全正常,他们的工作记忆没有受到损害,他们能够正常使用语言,而且他们的注意力也没有变窄。事实上,一些研究发现,精神病人的智商和推理能力都高于平均水平,他们的逻辑是无懈可击的。但是,智力上的完好无损却隐藏着一种具有毁灭性的心理障碍:精神病人很危险,因为他们的情绪脑坏了。

只要看看盖西。根据法院指定的精神病医生的说法,盖西似乎无法体验遗憾、悲伤或喜悦,他从来没有发过脾气或感到特别愤怒,相反,他的内心世界只有性冲动和冷酷的理性。他没有任何感受,但把什么事情都安排得井井有条(盖西犯罪之前的准备工作非常细致,这正是他逍遥法外很长时间的原因)。记者亚历克·威尔金森(Alec Wilkinson)在死囚室对盖西进行了几个小时的采访,然后在《纽约客》(The New Yorker)中描述了盖西极其超脱的风度:

拜访盖西,就像与一个为了拿走你某样东西(必要时候会使用暴力抢夺)而假装喜欢你的人待在一起。他举止傲慢,意味着他自认为比面前的任何人都聪明,要不是因为他这么有吸引力,也不会有那么多男孩上当受骗,深更半夜上了他的汽车。他似乎没有内心。我经常有一种感觉,觉得他是一个演员,他创造了一个角色,并且如此认真地饰演这个角色,以至于他和所饰演的角色分不开了。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他说着颠三倒四的话,但是他说这些话的时候如此冷静,好像很理智、很通情达理……与监狱里的其他杀人犯相比,盖西显得很平静。

这种情感无能(emotional emptiness)是精神病人的典型表现。正常人观看陌生人受苦的录像,比如观看陌生人遭受强烈电击的录像,会自动产生情绪生理反应(visceral emotional reaction),他们的手心开始出汗,血压开始上升。但是精神病人什么感觉也没有,好像看到的是空白画面。多数人对情绪词汇(比如“杀害”或者“强奸”)的反应与对中性词汇(比如“坐”或者“走”)的反应有所不同,但精神病人不是这样,他们对所有词语的反应都是一样的。正常人撒谎时会表现出典型的紧张症状,测谎仪就是通过测量这些症状信号工作的,但是精神病人却总能骗过测谎仪,撒谎不会让他们紧张,因为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他们紧张。他们可以脸不红、心不跳地撒谎。犯罪学家研究那些极其残暴地殴打妻子的罪犯时发现,随着他们的攻击性变得越来越强,他们的血压和脉搏实际上下降了,暴力行为有镇静效果。

美国精神卫生研究所的认知心理学家,同时也是《精神病人:情绪与大脑》(The Psychopath: Emotion and the Brain)一书的作者之一詹姆斯·布莱尔(James Blair)说:“精神病人有着根本的情绪障碍,你知道当自己在电影里看到一张可怕的脸时,会自动感到害怕吧?嗯,精神病人不觉会,好像他们不明白那是怎么回事。正是这种情绪匮乏导致了他们的危险行为。他们缺失了原始情绪线索,而原始情绪线索正是其他人进行道德决定时的参考依据。”

当你深入精神病人的大脑内部时,也会看到这种情感缺失。给正常人呈现恐惧的面部表情之后,他们的情绪脑被激活,负责识别面容的皮层也被激活,结果,恐惧的面部表情变成可怕的景象,他们自然地内化了别人的情绪。但是,看到恐惧的面部表情后,精神病人的大脑反应平淡,他们的情绪脑依然平静,他们的面容识别系统的活动水平甚至不如观看空白画面时的活动水平,恐惧的面部表情让他们的大脑觉得厌烦。

尽管邪恶行径的解剖学基础仍然不是很清晰,但是神经学家已经开始确定造成精神病的具体大脑缺陷。主要问题似乎是杏仁核受损,杏仁核是负责产生消极情绪的脑区,比如恐惧和焦虑就是杏仁核产生的。因此,精神病人在伤害别人时从不会感觉不好,暴力不会让他们紧张,恐怖不会让他们害怕(脑功能成像研究表明,人们即使只是想到“违反道德”,杏仁核就被激活)。这种情感无能意味着精神病人从来不会从负面体验中吸取经验:他们出狱之后重新犯罪的可能性是其他犯人的4倍。对一个假释的精神病人来说,暴力本身没什么错,伤害别人只是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的一种方式,是满足自己欲望的一种非常合理的方式。情感缺失使最基本的道德观念变得费解。G.K.切斯特顿(G.K.Chesterton)说得对:“疯子不是失去理智的人,疯子是失去了一切、只剩下理智的人。”

乍看之下,道德和情绪情感之间的联系可能有些不可思议。道德决定应该依赖坚实的逻辑基础和法律基础,做正确的事意味着像铁面无私的法官一样仔细权衡相互矛盾的主张。这种愿望有着悠久的历史。启蒙时代的思想家(像莱布尼茨和笛卡儿)试图建立一个完全摆脱感性的道德体系。康德认为,做正确的事仅仅就是用理性的方式做事,不道德是由于不合逻辑。康德写道:进行道德决定时“思考得越多越深入”,所做的决定越道德。现代法律制度仍然赞同这套过时的假设,从而赦免任何被证明有“理性缺陷”的人——这些人被认定患有“法律精神病”。因为理性脑在人们的概念里负责辨别是非,如果你缺乏理智,那么你不应该受到惩罚。

但是所有这些有关道德的陈旧观念都犯了一个根本性的错误,神经科学现在可以看到道德决定的根基,其中没有丝毫的理性成分。弗吉尼亚大学的心理学家乔纳森·海特(Jonathan Haidt)写道:“道德判断就像美学判断一样,当你看到一幅画时,你通常立即自动知道自己是否喜欢它。如果有人让你解释为什么喜欢这幅画,你要挖空心思拼凑理由……道德辩论也是这样:两个人在某个问题上争得不可开交,他们是先有对这一问题的感受,而支持或反对的理由是他们在争论过程中想出来的,是用来攻击对方并为自己辩护的。”

康德和他的追随者们认为理性脑就像一个科学家:我们运用理智获得对世界的准确看法。这意味着道德是以客观的价值体系为基础的,道德判断描述的是道德事实。但是大脑并不是以这种方式运行的,当你面临道德困境时,你的无意识脑会自动产生情绪反应(这是精神病人做不到的)。在几毫秒之内,大脑已经拿定主意:你知道了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这些道德本能并不是理性的——它们从来没有听说过康德,但它们是阻止我们犯下滔天罪行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部分。

在这个时刻——在情绪脑已经做出道德决定之后,前额叶皮层的理性回路才开始激活。人们想出有说服力的理由,以证明其道德直觉是合理的。当涉及道德决定时,人类理性不是科学家,而是律师。这位内部律师收集证据,进行事后判断,并用简练的措辞表达出来,目的是使自动反应看起来是合理的。但是这种合理性只是表象,是精心的自欺欺人。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的说法最精辟:“作为理性生物实在是太妙了,因为这样能让一个人为自己所做的每件事都找到理由。”

换句话说,我们对道德的标准看法(千百年来的哲学共识)已经太落伍了。我们曾经以为道德决定是理性思考的副产品,道德准则立足于《十诫》(Ten Commandments)和《绝对命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之类的东西。哲学家和神学家耗费了大量笔墨争论某些伦理困境的确切逻辑,但是这些争论未能抓住道德决定的核心现实:道德决定不关乎逻辑和合法性。

看看下面这个由海特首次创造的道德情境。朱莉和马克是一对亲姐弟,他们一起在法国南部度假。他们白天在乡村里踏青,玩得十分开心,晚上又一起共度晚餐,喝了几瓶红酒。朱莉和马克兴犹未尽,决定做爱。尽管朱莉在服药避孕,马克还是用了避孕套,以防万一。他们很尽兴,但是决定彼此不再发生性关系。这对姐弟发誓不把那晚的事情说出去,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之间的关系因为做爱而变得更加亲密。朱莉和马克做错了什么吗?[1]

如果你像大多数人一样,那么你的第一反应会是:这对姐弟犯下了严重的罪行,他们的所作所为是非常错误的。当海特让人们解释他们为什么做出如此苛刻的道德判断时,人们最常见的理由是:可能会生下基因异常的孩子或者破坏姐弟之间的关系。针对这一点,海特客气地指出,朱莉和马克采用了两种避孕措施,而且做爱实际上增进了他们之间的关系。但是情境所描述的事实并不重要,即使人们的论点被驳倒,他们仍然坚信亲姐弟之间做爱不管怎样都是不道德的。

海特说:“我们在实验中发现,人们不断为‘做爱为什么错了’找理由。这个理由被驳倒了,会找出那个理由。新的理由被驳倒了,又会再找一个理由。”最终,当然,人们会用完所有的理由,理性辩护被迫停止。这时,人们开始说“因为姐弟之间做爱就是错了”或者“因为这很恶心,这就是为什么”之类的话。海特把这种状态称作“道德错愕”(moral dumbfounding)。人们知道有些事不符合道德——亲姐弟之间做爱是个可怕的念头,但是没人能为自己的判决做出理性的辩护。根据海特的说法,这个亲姐弟之间做爱的案例揭示了人们进行道德决定时的两个独立过程。情绪脑生成判决,它决定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在朱莉和马克的案例中,它拒绝相信亲姐弟之间做爱是道德所能允许的,不管采取多少种避孕措施。在另一方面,理性脑解释判决,它提供理由,但这些理由都是事后的。

精神病人之所以如此危险,就是出于这个原因:他们缺少首先生成判决进而指导道德决定的原始情绪。能够让正常人产生情绪的事物,他们却无动于衷,这样很危险。对于盖西这样的人来说,罪恶始终是理智的,做恶不会让他们感到难过。因此,精神病人的大脑里只剩下一个理性的律师,这个律师乐意为任何行为进行理性辩护。他们犯下暴力罪行,因为他们的情绪脑从来没有告诉他们不要犯罪。

[1] 海特的其他道德情境还包括,一个妇女用美国国旗打扫浴室,一家人在自家的狗被撞死后把它吃了。

《如何做出正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