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界限的圣经基础

在本书的上一部分我们看到:生命中一样最重要的事就是与别人相连并对连结一事说“是”。但我们怎样建立一个相依附的关系而又保持自己为一个独立的个人呢?我们怎样分辨什么真是自己而不是别人?我们怎样在依附的关系里订定自己的道路,并知道这是个人的选择?当我们与和自己相连结的意见不同时,会怎样呢?或是我们想做的事和与我们连结的人想的不同时,会怎样呢?或是我们不要亲人再伤害我们时呢?或是我们想要与朋友或配偶分开一段时间呢?听起来很复杂,不是吗?的确是的。

但为了不让我们觉得“关系”太难又太限制人,让我们来看看在“神的形像”中长大的第二样发展工作:建立界限以及一种分离的意识。

神是一位相连的神。圣父、圣子、圣灵是永相结连的;祂们有一个永恒的“合一”。然而,正如单一性是神最基本的特质,祂在此单一性中也具有多样性。圣父、圣子、圣灵是相异、分别的三位。祂们并非“溶合”在一起以致失了个别的本质。祂们彼此之间是有界限的。祂们各有自己的才能、责任、意志、与人格。祂们能同时在不同的地方,也能做不同的事而不失了关系。

此外,神与祂所创造的是分开的。祂知道什么是祂自己,什么不是。祂不是泛神论里的神,那儿神和宇宙是溶合为一的。祂是与我们分别的一位。祂可以和我们有关系,但祂不是我们,我们不是祂。有界限存在于我们的本体、意志、与责任之间。祂知道祂 、止于何处而我们始于何处。

因为祂的意志与我们的有分别,而我们是两个具不同之本体的人,真实的关系乃为可能。

相同的,在人类的层次上,因我们是按祂形像造的,我们也各与他人有别。我们各有本身的人格、意志、才能、与责任。在我们的单一性中也有多样性。“分离”是人之本体身份的一个重要特质。我们应与他人相连结而不失去自己的本体身份与个体本质。我们应该在这方面“像祂”。

但在人的层次上,正如我们与他人的连结已因堕落而损坏,我们对自己与人的分离性、界限、与责任的认识亦已损坏。我们都对自己止于何处与别人始于何处感到困惑。我们自己的意志很难不和别人的纠缠不清。我们往往不知道自己真正是什么人,其实我们并非别人口中所形容的。有时我们不知道自己所想、所感觉的。我们和世界之间的界限被模糊了。在本节中我们要从圣经的观点来看这些在分离与界限上的冲突,以重新发现在我们与我们所爱之人的有关系中,我们的界限何在。

当我们想到关系,我们就想到爱。当我们想到界限,我们就想到有限制的范围。“界限”使我们知道什么属于我们,什么不属于我们,什么是我们容许的,什么不是,什么是我们会选择去做的,什么不是。

我由圣经中看见神一再如此行。祂不断地以说明祂是谁,祂是怎样的,不是怎样的,他爱什么,恨什么,来界定祂自己。以下是祂怎样以说明自己是谁来界定自己:

“我是你的盾牌。”(创十五:1)

“我是全能的神。”(创十七:1)

“我是耶和华。”(出六:6)

“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出二十:5)

“我是有恩惠的。”(出22:27)

“我是圣洁的。”(利十一:44)

“我是首先的,也是末后的。”(赛四十八:12)

“我耶和华是你的救主。”(赛六十:16)

“我是慈爱的。”(耶三:12)

以下是祂怎样以说明自己的感觉与想法来界定自己:

“我后悔甚不耐烦。”(耶十五:6)

“我耶和华喜爱公平。”(赛六十一:8)

“我为他们心中何等伤破,是因他们起淫心。”(结六:9)

以下是祂怎样以选择所做的事来界定自己:

“要有光”(创一:3)

“我要与你立约。”(创六:18)

“我必叫你成为大国。我必赐福给你。”(创十二:2)

“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结三十六:26)

许多次,祂的属性、感觉、与思想是以第三人称来界定:

“耶和华施行公义,为一切受屈的人伸冤。他使摩西知道他的法则,叫以色列人晓得他的作为。耶和华有怜悯,有恩典,不轻易发怒,且有丰盛的慈爱。”(诗一O三:6-8)

神属性、才能、感觉、思想、行为、和意志决定了祂是谁。这些形成祂的身份。犹如正面的宣述界定了祂是谁,负面的宣述亦然。祂以说明祂所恨的来界定祂之所不是:

“耶和华所的有六样,连他心所憎恶的共有七样;就是高傲的眼、撒谎的舌、流无辜人血的手、图谋恶计的心、飞跑行恶的脚、吐谎言的假见证、并弟兄中布散纷争的人。“(箴六:16-19)

圣经作者们列出主所爱与所恨的事,让我们可以明白祂是谁。祂所选择的与祂所定意的,祂所要的与祂所不要的,祂所想的与祂所做的,在在界定祂之所是的界限。我们也如此来界定我们自己。

《改变带来医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