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乔·弗洛姆的三个启示

“玛丽收了我们25美分。”

世界法律事务所之翘楚

乔·弗洛姆是美国世达律师事务所(Skadden, Arps, Slate, Meagher and Flom)唯一一位仍在世的“冠名”合伙人。他的总裁办公室坐落在曼哈顿康泰纳仕大厦。弗洛姆个子不高,背稍微有点驼,他的脑袋很大,一对招风耳十分显眼,蓝色的小眼睛藏在大号眼镜片后面。他现在身材瘦削,但在他事业顶峰的时候,他也曾体重超标。弗洛姆走路时身体摇晃得厉害,思考时会在纸上乱写乱画。平时他说话习惯咕哝,然而一旦他迈出办公室来到大厅,整个事务所就顿时变得鸦雀无声。

弗洛姆的童年正值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他小时候家就在布鲁克林区布朗公园附近。他的父母是中欧的犹太移民。父亲伊萨德曾在服装厂工会工作,后来去了女装厂做裁缝。母亲则在家接一些缝补衣服的活儿赚些零钱。他们家的经济条件处于贫穷状态。他小时候几乎每年都要搬家,因为那些年,房东通常给新房客一个月免费试住,只有充分利用不同房东的一个月免费试住优惠,弗洛姆一家才能勉强支撑下去。

上初中时,弗洛姆参加了汤森哈里斯中学的入学考试。这所学校坐落在曼哈顿列克星敦大街,它在建校以来的40年间,先后培养出了3位诺贝尔奖得主,6位普利策奖获得者,和一位最高法院大法官,还有作曲家乔治·格什温以及小儿麻痹症疫苗发明人乔纳斯·索尔克。他考进了这所学校,从此,母亲每天早晨给他10美分买早饭——三个油炸面包圈,一杯橘子汁儿和一杯咖啡。放学后,他在服装厂推小车赚零花钱。后来他又在曼哈顿上城的城市学院读了两年夜校,他白天则在外打工赚学费。再后来他参了军,最后他考入哈佛大学法学院。

“我6岁的时候就想学法律。”弗洛姆说。他没有学士学位,哈佛法学院还是收了他。“为什么?因为我给他们写了一封信说明我的过人之处。”弗洛姆向来行事简洁,连这个回答也不例外。在20世纪40年代末,弗洛姆在哈佛读书的时候从来不做笔记。“到校第一年,班上所有同学都傻乎乎地在课堂上记笔记,课后列提纲,写摘要,最后还要用专门的本子工整地抄一遍。”弗洛姆当年的同学查尔斯·哈尔回忆道,“这是一般同学的学习方法,但弗洛姆从不这么做。他从不记任何笔记。他好像天生有一种我们称之为‘像法官一样思考问题’的能力。他在审理案件时总能充分运用这种能力。”

弗洛姆的名字被刊登在《哈佛法学评论》(Law Review)上——这是最优秀学生才拥有的荣誉。圣诞节是学生的“求职季”[33],弗洛姆到哈佛的第二年,参加了当时纽约最大的法律事务所的面试。“我当时是个笨拙的胖小子,我在那些地方感觉浑身不自在。”弗洛姆回忆道,“那年求职季结束后,我成了班上最后两名没找到工作的学生之一。后来,我的一个教授告诉我,有些同学合伙开了家律师事务所。我跟这些人见了一面。会面中,这帮同学一再告诉我,自己开事务所很有可能会面临没有客户的风险。他们对我说得越多,我越喜欢他们。最后我说,无论如何,我愿意承担风险。他们给我的起薪是每年3 600美元。”一开始,建立起世达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有3个:马歇尔·斯卡顿、莱斯利·阿普斯(两人当时刚被华尔街最大律师事务所拒于门外)和约翰·斯莱特(一度在泛美航空公司工作)。弗洛姆成了他们的助理。他们在华尔街雷曼兄弟大厦顶层租了一小套间作为办公室。“我们接哪种类型的案子?”弗洛姆笑着说道,“只要是上门的案子我们都接。”

1954年,弗洛姆成了世达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这一时期世达开始飞速发展。公司律师人数很快达到100人,接着是200人。当公司雇员人数接近300人的时候,弗洛姆的一位合伙人莫里斯·克莱默找弗洛姆谈话。他觉得把哈佛法学院毕业的研究生招进公司让他有一种负疚感,原因是现在世达的规模已经大到超乎想象,不可能继续扩张下去,公司现有的许多雇员将很难获得提拔的机会。弗洛姆则告诉他:“哈哈,我们公司的规模会达到1 000人。”弗洛姆总是如此雄心勃勃。

如今,世达律师事务所在全球有23家办事处,律师近两千名,公司每年赢利超过10亿美元,是世界上规模和影响力最大的法律事务所。现在,弗洛姆的办公室里挂着他和老布什以及克林顿的合影照片,而他的超豪华公寓位于繁华的纽约上东区,弗洛姆达到了他人生和事业的顶峰。在将近30年的时间里,如果你拥有一家世界500强企业,正准备收购一家公司,或者被一家公司收购,抑或你是社会名流,正巧碰上点什么麻烦,那么乔·弗洛姆将是你的代理律师,世达律师事务所将是你的代理律师事务所;如果他们还不是,那你会想尽办法请他们介入。

几个小故事

读到这里,我希望你已经能对这类故事心中有数。聪明的移民后代克服了贫困和大萧条,即便不能在当时著名的律师事务所谋职,也能通过自己的智慧和努力获得成功。这是一个丑小鸭变白天鹅的故事。然而通过冰球明星、软件业亿万富翁和“特曼人”的故事,我们知道,成功总有原因。成功人士不可能独自走向成功,他们总是特定地点和特定环境的产物。

就像研究比尔·乔伊和克里斯托弗·兰根一样,我们将用相同方法分析乔·弗洛姆的成功因素。我们不去赘述弗洛姆的天赋,性格和雄心壮志,这三个方面他一个都不缺;我们也不准备渲染客户对他的溢美之词,对他天才工作的赞许,以及世达律师事务所创造的一个又一个传奇案例。

我将向你讲述发生在弗洛姆的成长环境——纽约移民区——的几个小故事,其中包括法学院学生比克尔的故事,简克洛父子的故事,还有波吉尼特夫妇的故事。借此我将回答本章的中心问题:乔·弗洛姆的机遇何在。既然“异类”在成功路上总能获得帮助,我们就希望从弗洛姆的生存环境中找到帮他成功的关键因素。

人们之所以爱听丑小鸭变白天鹅的故事,是因为这样的故事总少不了孤胆英雄与命运搏斗的过程。但是弗洛姆的生活经历使人产生的迷惑多于对他成功的顶礼膜拜,因为他生活中有许多因素乍看上去没什么优势可言——父母是贫困的服装厂工人,一家生活在犹太人遭受严重歧视的时代,又恰逢经济大萧条——然而,这些因素最终却出人意料地成为优势。乔·弗洛姆是超常之辈,然而他的超常之处却未必是你所设想的那样;他的故事可以让人明白这位纽约律师大亨成功的玄机。到了本章结尾,我们将从弗洛姆的故事中得到某些启示,并将这些启示运用到纽约法律界,即便我们没有更多细节,我们也能预测这些法律精英们的家庭背景,年龄和出身。现在就让我们先来看看这些故事。

启示一:身为犹太人的重要性

亚历山大·比克尔是弗洛姆在哈佛大学法学院的同学。像弗洛姆一样,比克尔也是东欧犹太移民的后裔,也在纽约公立学校和城市学院读书。他同样是法学院的明星学生。事实上,要不是因为比克尔不幸患上癌症停止工作,他可能会成为最著名的宪法学者。1947年,比克尔和法学院的其他同学一样,在圣诞节的“求职季”前去曼哈顿找工作。

他找工作的第一站是华尔街的马奇罗斯律师事务所(Mudge Rose)。和那个年代大多数律师事务所一样,这家事务所传统而保守。马奇罗斯始创于1869年,理查德·尼克松在1968年赢得总统大选前一直在这家公司工作。“我们的公司像一位一辈子只愿上两次报纸——一次是出生,一次是去世——的小老太太。”公司一位著名高级合伙人如是说。比克尔第一次来公司面试的时候,他先被带领在公司内部四处转转,然后逐一与合伙人见面。最后,他被带到藏书室和公司高级合伙人见面。你可以设想一下当时的情景:深色的墙面,刻意磨旧的波斯地毯,一卷卷皮质绳带捆绑的法律卷宗,墙上挂着马奇先生和罗斯先生的肖像油画。

“我通过了所有面试,”多年后比克尔说,“最终我被带到资深合伙人办公室。合伙人花了很大工夫跟我解释我这样的‘出身’是怎样的一个先例”——比克尔刻意强调这个词是为了说明,当年这个用词是对他移民背景的委婉说法——“我已经在面试的程序中走到了最后一步。但是我知道像这样的公司,录取我这样的出身的人,可能性是多么小。当他祝贺我取得进步的时候,我就明白了他的意思是说他不能给我这个职位。当然他还要客气地表达他很高兴面试我,诸如此类。”

上面这段是比克尔的回忆录节选,从中可以看出采访比克尔的记录人对当时的情景感到困惑。他在口述回忆录的时候,已经在职业上取得了相当的成就:他曾在最高法院大显身手,他写的著作才华横溢。因此,马奇罗斯事务所因为“出身”向比克尔说不,就好像是芝加哥公牛队因为不喜欢来自北卡罗来纳的黑人而拒绝乔丹。马奇罗斯律师事务所的这种做法让人摸不着头脑。

“你已经小有成就,是未来之星,结果还是这样?”采访者问道,意思是难道他们不会为你而破例吗?

比克尔:“未来之星,算了吧……”

在20世纪四五十年代,保守的纽约法律事务所都有点像私人俱乐部。他们的总部一定设在曼哈顿市中心,一定靠近华尔街,他们一定在一栋森严的花岗岩外墙大楼里办公。这样的律师事务所,其合伙人一定是常春藤名校毕业,他们去同一所教堂做礼拜,夏天去长岛的同一个度假村度假。他们一定穿着老派的灰色西装,他们的合作伙伴也都是“白鞋公司”[34]——很显然,这些人都是俱乐部或酒会上出尽风头的白人,他们当然在选择雇员的时候非常挑剔。欧文·斯迈格在其著作《华尔街律师》(The Wall Street Lawyer)中研究了那个时期的纽约法律企业,他在书中这样写道:

北欧血统的律师们,总有着开朗的性格、整洁精致的仪容。他们毕业于“体面的”学校,有着“体面的”社会背景和处理问题的经验,并且总是精神饱满。一位前法学院院长在谈到毕业生找工作需要哪些品质时,给出了更清晰的表述:为了找到好工作,(学生的)家族需要有良好的人际网络,他们需要有良好的工作能力,需要有良好的个性品格,或者有以上要素的组合。这些要素的组合可被称为“可接受性”。如果学生拥有以上任何一个要素,他可以顺利找到一份工作;如果他拥有以上两个要素,他找的工作可以有选择;如果他同时具有以上三个要素,他就可以想在哪儿工作就在哪儿工作。

比克尔的头发并不柔顺,他的眼睛也不是蓝色,他说话时地方口音很重,如果追溯其家族根源,他们也就是“所罗门的后裔”,从罗马尼亚的布加勒斯特来的耶特·比克尔的子孙,他们也仅是近年来活跃在布鲁克林的下层社会而已。他说他去城里找工作的时候非常不舒服,他当然会感觉不舒服:他是一个个头不高,说话带有布鲁克林鼻音,呆头呆脑的犹太小子,所以你应该能够想象他当年到藏书室面试时,那些银发贵族怎样看待他。在那个年代,如果你的家庭背景、宗教信仰、社会地位不符合要求,即便你从法学院毕业,你也只能去那些二流的、刚起步的小事务所,或者自己创业。这样一来,无论来了什么案子你都得接手——这些案子通常都是那些大事务所不愿接的生意。这种现实的确相当不公平。然而对于“异类”,他们时常身处逆境,这些不利因素却常常最终成为他们的机遇之源。

华尔街老派的律师事务所总对他们所接的工作有着严格界定。首先他们专做公司律师。他们代表美国最大最受人尊敬的公司。这里的“代表”意思是,他们处理这些大公司股票及债券发行的税务与法律事宜,确保他们客户的公司经营活动不与联邦法规相抵触。但是他们并不做诉讼;也就是说,这些公司中只有少数有专门处理辩护与诉讼的部门。保罗·克维斯——以保守著称的凯维律师事务所(Cravath,Swaine&Moore)创始人——有一次接了这样的诉讼委托,但是最终他们帮助客户在会议室解决了问题,而不是通过法庭。“在我的哈佛同学中,大家都认为只有处理债券和税务的法律问题才是正经事儿。”另一家保守的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回忆说,“我们有自己的正规业务。诉讼只算是小把戏,不适宜让循规蹈矩的律师来处理。那个时代公司之间没有那么多诉讼。”

老派事务所不愿意接的另一项业务是公司间的恶意收购[35]。现代社会公司并购者和私募基金对企业的并购案司空见惯。然而直到20世纪70年代,一家公司在没获得收购目标同意的情况下将其收购是十分令人反感的。像马奇罗斯以及华尔街的其他律师事务所都不愿意接触这类案子。

“恶意收购令人反感之处就在于收购是恶意的,”商业杂志《美国律师》(American Lawyer)的创始人史蒂文·布里尔说,“这样做会让人斯文扫地。如果你在大学时最好的朋友当了某个公司的CEO,他已经经营很长一段时间,而且业绩也还不错。忽然有个公司并购者跳出来说你朋友的这家公司非常差,应该低价出让才对。你听到这个一定会很鄙视这个虚张声势的并购者。对恶意收购的反感就是由此而来。” [36]

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找上布鲁克林或布朗克斯地区犹太人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正是“白鞋公司”不屑一顾的生意:诉讼。诉讼中的重头戏又数“表决授权书之战” [37]。“表决授权书之战”是恶意收购者收购出价的一个核心策略。当投资者对某个公司感兴趣,他会指责公司现任董事会的管理水平,并写信给股东,要求股东给予他们“表决授权书”,这样他们就能通过影响投票结果撤换现任公司董事会。打“表决授权书之战”的官司,投资者能找的就只有乔·弗洛姆这样的大律师了。

法律史学家林肯·卡普兰(Lincoln Caplan)在《律师帝国》(Skadden)中这样描述当年的公司收购:

“表决授权书之战”的优胜者在蛇窖[38](正式叫法是财务室)中产生。各方律师与仲裁人见面。仲裁人的作用是决定哪些代理权有资格。这样的会议一般是在非正式场合下,所以整个过程充满着你争我夺的场面,局势瞬息万变,但时常对手们也会穿着T恤,分享带来的水果和威士忌。有时候遇到蛇窖中也无法解决的争议,就需要投票决定。
律师们有时会通过和自己有裙带关系的仲裁人影响投票表决结果;当然仲裁人则从双方收取好处。资方的律师会争夺倒戈者的表决授权书(“我对此持保留意见!”),反之亦然。在蛇窖会议中占优势一方的律师通常善于临场发挥。这样的律师对表决授权书的规则了如指掌,在这点上,几乎没人比得上乔·弗洛姆……
弗洛姆很胖(一位律师说当时他起码超重100磅),体型让人感觉不舒服(对他的合作者来说,他的模样像只青蛙),对社交礼节视而不见(他能当众放响屁,或是在跟人交谈的时候把烟头在离对方脸很近的地方挥来挥去而毫无歉意),而在同事甚至对手眼里,他总是十分强势,在谈判中志在必得。

“白鞋”法律事务所如果遇到有收购需求的客户,他们也会打电话叫弗洛姆来参与。他们自己不愿意碰这种案子,所以他们很乐意把这块业务外包给世达。“弗洛姆早年的专业方向是表决授权书诉讼,我们自己并不做这个,就如同我们也不做婚姻诉讼一样。”凯维律师事务所的长期合伙人罗伯特·里夫坎德说,“我们给出的理由是我们对这方面了解不多。我记得有一次我们的一个客户牵涉表决授权书诉讼,我的一位资深合伙人说,好吧,我们把弗洛姆叫来。弗洛姆来到会议室,我们坐下来向他描述案件概况,他则告诉我们接下来如何处理。他走后我对合伙人说:‘其实我们也能做,你说呢?’我的合伙人说:‘不,不,不,我们不能做。我们绝不做这种案子。’所以我们从来不接受这样的委托。”

然而到了20世纪70年代,人们对诉讼的厌恶情绪日渐式微。联邦管制开始放松,企业借贷变得越来越容易,市场趋向国际化,这一切导致公司收购案件的数量和规模激增。“20世纪80年代,如果在商业圆桌会议(美国公司管理层经常组织的社交会议)上调查人们对公司收购的态度,2/3的人会说不。”弗洛姆说,“然而现在,所有人的答案都是:没问题。”公司需要防范竞争者的法律诉讼,对恶意收购者进行反击。投资人若想突破防线买到另一家公司,则需要法律条文的支持,股东们也希望获得更多权利。这些收购案涉及的金额越来越高。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到20世纪80年代末,华尔街公司收购与公司合并涉及的年总金额增长了2000%,最高达到每年2 500亿美元。

曾经老派律师事务所不屑一顾的业务——恶意收购和诉讼——忽然之间变得炙手可热。那谁是这个领域的专家呢?就是那批10年到15年前去不了市中心大公司,只能去二流事务所的律师们。

“(‘白鞋公司’)一直认为恶意收购的案子不值一提,但后来游戏规则变了,他们于是坐下来开会说,嗨,我们应该进入这个领域,我们在这方面落后了。”弗洛姆说,“如果你在某一领域获得了声誉,生意就自动找上门来了。”

仔细想一想就能发现,这跟比尔·乔伊和比尔·盖茨的故事是多么相似。他们也曾身处前景不明的领域,更不敢奢望获得世界范围的认可。但是不久,个人电脑革命爆发,而他们恰巧已经积累了10 000小时,他们已经做好准备。弗洛姆的情况也一样。他在世达花了20年时间在其专业领域磨砺以须,忽然之间世界形势变了,他已经做好准备。弗洛姆并不是克服了逆境,而是原先的逆境忽然之间变成了机遇。

“并不是因为这些人比其他律师更聪明,”里夫坎德说,“而是因为他们磨炼了多年的技巧因时势的改变而突然之间变得极有价值。” [39]

启示二:生育潮低谷之幸

1919年,莫里斯·简克洛考入布鲁克林区的一家法律学校。他是罗马尼亚犹太移民的后裔,他父母有7个孩子,他是家中的长子。他的同胞兄妹中一个在布鲁克林开百货商店,两个经营服装生意,一个开了绘图工作室,一个制作销售羽毛帽子,还有一个在一家地产公司做会计。

莫里斯是兄弟姐妹中最聪明的一个,也是唯一考上大学的。毕业以后他到布鲁克林法院街创业。他是一位高雅之士,他头戴洪堡软毡帽,身穿布克兄弟套装[40],夏天他则会换一顶硬草帽。他娶了漂亮的丽莲·黎凡特,丽莲是一位著名的犹太法典学者的女儿。他开上了好车,也把家搬到了富人聚居的皇后区。他跟合伙人收购了一家纸业公司,未来的前景一片光明。

这是一个年轻有为、在纽约律法界崭露头角的青年,他看似有着成为大牌律师的所有潜质。他资质很高,受过良好的专业教育;他来自正统法律教育体系内受过良好教育的家庭,他生活在世界上最繁华的大都会。但是奇怪的现象发生了:意料中的结果一直没出现,莫里斯满心渴望的事业上的成功从未实现。实际上,他从未走出过布鲁克林的法院街,在那里他一直为事业苦苦挣扎。

莫里斯的儿子叫莫克,他和父亲一样,也成了律师。但是儿子的经历跟父亲的大相径庭。莫克在20世纪60年代开了一家法律事务所,后来他将这家事务所和另一家早期有线电视台特许权打包卖给了考克斯广播公司,他因此赚了一大笔钱。在20世纪70年代他又开了一家版权代理公司,该公司发展至今已经成为世界知名的出版商[41]。他拥有自己的私人飞机。父亲没有实现的理想在儿子这一代全都实现了。

为什么儿子莫克能在父亲莫里斯无法成功的领域获得成功?其中的原因自然会有一大串。但还是请读者们回顾一下19世纪30年代诞生的巨头企业和1955年出生的软件程序员的故事,再让我们看看简克洛父子之间的差异。是不是也存在一个纽约成功犹太律师出生的最佳时间?当我们得出结论的时候,我们也就可以解释莫克·简克洛成功的原因,同时这也是弗洛姆的成功给我们的第二个启示。

在前面有关天才兰根的章节中我们提到了刘易斯·特曼的天才研究。他研究的是1903年到1917年间出生的儿童,从孩提时代到成年时代的人生经历。研究发现,这些儿童时期的天才最后分裂成两组,一组获得真正的成功,另一组则是彻底失败,而划分这一切的是家庭的经济背景。在这一点上,特曼的研究结果与安妮特·拉里奥的观点一致,即父母的生活方式、父母所属阶级,对子女的成才至关重要。

然而,特曼的研究结果还可以用另一种标准来划分,即“特曼人”的出生年份。如果按出生年份将“特曼人”分为1903年至1911年组和1912年至1917年组两组,我们发现“特曼人”中的失败者绝大多数属于第一组。

对这一现象的解释不得不提到20世纪的两件大事: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1939年至1945年)。假如你在1912年以后出生——也就是1912年至1917年组——你大学毕业的时候,经济大萧条最糟的日子已经过去,接下来便是“二战”。你很可能入伍才三四年战争就结束了,但因为你比较年轻,时势对你不会造成什么坏的影响(当然你得平安从战场回来)。

然而那些出生在1911年以前的“特曼人”就没这么幸运了。他们在大学毕业的时候正值经济大萧条最困难的时期,几乎不可能找到工作。“二战”爆发时,他们正好年近40岁,这意味着当他们应征入伍,他们业已开始的职业生涯、家庭生活,最年富力强的岁月被打断了。1911年之前出生的人在人口统计学意义上是相当不幸的,20世纪最大的战争灾难直接冲击了他们的黄金岁月。

将上面的人口学统计逻辑运用到像莫里斯·简克洛这样的纽约犹太人律师身上也同样合适。当年像他这样的犹太人没法进入大律师事务所,所以他们只能独立创业,接一些遗嘱、离婚、合同纠纷……诸如此类的零碎业务。到了经济大萧条时期,所有的独立创业者都消失了。“大城市里律师的收入已经降到家庭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历史学教授杰罗德·奥尔巴赫在描述大萧条时期的纽约时写道,“一年以后,有1 500名律师申请工作救济金。纽约律师中有一半是犹太人。最后犹太律师发现他们的生活只剩下‘有尊严的饥饿’了。”更不用说,许多年来他们从事业务赚的钱远比他们的基督徒同行[42]少得多。莫里斯·简克洛生于1902年。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开始时,他刚结婚,买了新汽车,把家搬到皇后区,在造纸工厂上投了一大笔钱。所以莫里斯此时的事业时机不能再糟了。

“他本来准备赚笔大钱,”莫克·简克洛谈到父亲时说,“但是大萧条在经济上彻底毁了他。他的储蓄所剩无几,也没有家族势力可以依靠。从那以后他就变成公证人一类的律师了,再不敢冒任何风险,他经受的打击已经够多了。父亲不得不为25美元的生意折腰。他有个在牙买加储蓄银行工作的朋友能给他介绍些客户。他为25美元的生意拼命工作,就为区区25美元。”

“我还能记得父亲母亲早晨的一次对话,”简克洛继续说道,“父亲对母亲说:‘我现在身上有1美元75美分。我需要10美分坐公交,10美分坐地铁,还有25美分买三明治。’说完他把余下的钱全部留给母亲。他们一直在生活的边缘挣扎。”

现在让我们比较一下像莫克一样出生在20世纪30年代的人。

下面表格列明的是1910年至1950年美国的人口出生率。表中显示,1915年有300万新生儿,1935年新生儿数目比1915年少60万,在紧随其后的15年里,新生儿的数量又回到300万。我们也可以用更精确的每千人出生率来反映人口变化。每1 000个美国人当中,平均就有29.5人出生在1915年,18.7人出生在1935年,24.1人出生在1950年。20世纪30年代被称为“出生低谷”,人们为了度过大萧条时期的经济困难,尽量少生孩子,结果那10年的出生人口显著少于前一个时期和后一个时期。

 年份   出生人口(人)   每千人出生率   1910   2 777 000   30.1   1915   2 965 000   29.5   1920   2 950 000   27.7   1925   2 909 000   25.1   1930   2 618 000   21.3   1935   2 377 000   18.7   1940   2 559 000   19.4   1945   2 858 000   20.4   1950   3 632 000   24.1 

经济学家H·斯科特·戈登(H. Scott Gordon)在一份出生低谷时期人口优势的研究报告中写道:

当他第一次睁开双眼,他看到的是宽敞的医院,这是为之前一个人口高峰准备的。医生们时间充裕,在下一个人口高峰到来前,他们可以享受一段时间的清闲。到了他上学的年龄,等待他的是完善的校舍设备和人数充足的教师队伍。到了高中,虽然他们的篮球水平不及上代学生,但这丝毫不影响他们继续使用体育设施。大学则成了令人身心愉快的地方;学校有足够的教室和宿舍,他们不必在食堂拥挤排队,教授们对学生的辅导时间也相当充裕。到了他们就业的年龄,劳动力开始不足,但需求反而高涨,因为紧随其后的人口高峰需要获得更多的商品与服务。

20世纪30年代早期在纽约,学校的班级规模都很小,人数只是25年前班级人数的一半。很多新校舍都是为之前的人口高峰准备的,教师们的水平都很高。

“20世纪40年代纽约的公立学校在当时是最好的,”长期研究城市教育史的纽约大学教授黛安·拉维奇说,“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教育工作者要是换到其他时期或去其他地方,一定能当大学教授。他们都很出色,却找不到理想的工作。他们之所以选择到公立学校教书,是因为这里可以获得一份稳定的收入,有养老金保障,不至于被无情地解雇。”

相同的原因使这代人上大学的时候也备受照顾。下面要提到的人物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纽约最好的诉讼律师特德·弗里德曼。和弗洛姆一样,他也出身贫寒,是在生存线上挣扎的犹太移民后代。

“当时我有两个选择,城市学院和密歇根大学。”弗里德曼说。当时城市学院免学费,密歇根大学——现在是美国的顶级大学——学费每年450美元。“如果在密歇根第一学期成绩优秀的话,你就能拿到奖学金。”弗里德曼说,“所以如果我的学习成绩好,我就只需要付第一年的学费。”一开始弗里德曼倾向于留在纽约。“所以我去城市学院试听了一天的课,但是我发现我不喜欢那里。我想,这里大概相当于把布朗克斯科技学校(他高中时期就读该校)的学制再延长4年吧。于是我收拾行囊,搭便车去了安娜堡。”他继续说道:

那年暑假我赚了几百美元。当时我在纽约卡茨基尔找了份工作,我赚足了第一年学费所需的450美元,多出来的钱我就留给家里。初到密歇根的安娜堡,我就找到了一份在高档饭店做服务生的兼职,同时在福特公司胭脂河工厂上夜班。这些工作赚的钱真解决了我很大问题。那时候找工作并不是很难,工厂都在招人。我在成为律师前拿工资最高的工作是当建筑工人,那年夏天,安娜堡正在建造克莱斯勒的试车场。在法学院读书的那些年,我每逢暑假都去那里干活。当时的工资的确很高,大概是因为经常加班工作的缘故吧。

仔细想想这个故事的来龙去脉。首先,弗里德曼有努力工作的意愿,他对自己负责,努力完成学业。但是另一点——这一点也许更为重要——在弗里德曼当时所处的美国,只要你有努力工作的意愿,你就能为自己负责,你就能完成学业。那时的弗里德曼,正处于“经济条件极差”的生活状态,是个来自布朗克斯平民区的小子,父母都没有上过大学。但是看看他上大学是多么容易吧。他毕业于纽约的公立学校。那个时候纽约的公立学校为世界所羡慕。他大学的第一个选择是城市学院,学费全免,第二个选择是密歇根大学,学费也仅为450美元;而且入学条件十分宽松,还允许学生们试听一天课程。

他是怎么到达密歇根的呢?搭便车,没有花一分暑假打工赚的钱。等到了学校,他很快找到几份兼职工作,原因是当地工厂急需招工。工厂当然急需招工:人们必须维持20世纪30年代之前出生人口的生计,又必须供养20世纪30年代以后逐年增加的人口。从某种意义上说,成功的可能性不来自我们自身,也不来自我们的父母,而是来自我们的时代:即我们在历史上所处的特定地点和所面临的特定机会。对于一个未来想做律师的人而言,20世纪30年代早期是最佳出生年代;如同1955年之于软件工程师,1835年之于企业家。

如今,莫克·简克洛的办公室坐落在帕克大道的摩天大楼中,办公室里挂着精美的现代艺术品。他对家族趣闻侃侃而谈。(“我母亲有两个姐妹。一个今年99岁,另一个则在90岁的时候过世了。99岁的姨妈是个精明女人,她嫁给了姨父艾尔。艾尔是媚登峰[43]的销售总裁。有一次我问他:‘姨父,除了纽约,其他地方都是什么模样?’他说:‘老弟,你只要离开纽约就明白,除了纽约其他地方都是小地方。’”)他让人感觉,世界对他来说,只要他愿意,一切都可以自由索取。“我总愿意冒险,”他说,“早年我创建有线电视公司,我是在公司差点儿拖垮我的前一刻卖掉它的。我相信我能行。”

莫克在纽约公立学校读书的时候,正值这些学校状况最好的时期,莫里斯就读纽约公立学校的时候,却正值学生超员的时代。莫克去了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因为在人口出生率低谷时期出生的孩子可以更自由地选择学校。而莫里斯只去了布鲁克林法律学校,这已是1919年出生的移民后代所能去的学校中相当不错的一个。莫克卖掉有线电视公司赚了上千万美元,而莫里斯却为25美元生意卖命。简克洛父子的故事告诉我们,乔·弗洛姆的飞黄腾达不可能发生在任何时代。即便他天资极高,即便他的家庭背景得天独厚,他都不可能逃脱时代的局限。

“我母亲头脑一直很清晰,直到她过世前五六个月。”莫克说,“在她神志不清的时候她会说些她以前从未说过的话。她为1918年在大流感[44]中过世的朋友流泪。我父母那代人这样的事经历多了。他们得以幸存,而那场大流感夺取了全球1/10人口的生命。恐惧笼罩着世人,朋友一个个死去。接下来就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然后是全球经济大萧条,紧跟着又是“二战”。他们那代人的确没有什么机会可言,他们生活在最困难的时代。如果我父亲不是出生在那时候,他的人生会比现在成功许多。”

启示三:服装厂与有意义的工作

1889年,路易斯·波吉尼特和瑞吉娜·波吉尼特夫妇在汉堡登上了前往美洲大陆的邮轮。路易斯来自当时还属波兰的加利西亚,瑞吉娜则生于匈牙利的一个小镇。他们结婚没几年,已经有了一个宝宝,瑞吉娜现在又怀上了第二胎。在这13天的旅途中,他们住在轮机舱上面的舱室,当轮船随风浪颠簸的时候他们就使劲靠在双层床上。他们在纽约有一位熟人:路易斯的姐姐,移民纽约已有10年的莎莉。他们身上带足了钱,不过只能维持几个星期。和当年其他移民美国的人一样,他们的未来无法预料。

路易斯和瑞吉娜在曼哈顿下东区的埃尔德里奇大街找到一处小公寓,月租8美元。安顿下来以后,路易斯就开始出去找工作。他看到人行道两旁小商贩和水果摊密布,热闹非凡。市井生活的生机与活力使他在老家的经验相形见绌。他先是深受震动不知所措,而后振奋精神,准备在新的世界里大显身手。他先找到他姐姐在拉德罗大街的鱼店,说服姐姐把一批鲱鱼赊给他卖。他在人行道旁摆了两个装鱼的大桶就算摆出了鱼摊子,他在摊前用德语来回吆喝:

可炸,可烤,还能做汤,味道鲜美!每餐必食,老幼皆宜!

到那个周末,路易斯赚了8美元,第二星期他赚了13美元,对于波吉尼特夫妇来说这是笔可观的收入。但是他们都觉得街边卖鲱鱼的生意没什么前途,于是路易斯决定做点其他小买卖。他先是卖毛巾和桌布,但收入太少,他又转向卖笔记本,然后是香蕉,然后是袜子,但是这种小买卖似乎也不是有前途的生意。他们第二个宝宝出生了,是个女孩。现在路易斯有4口人要养活,他需要在生意上有所突破。

路易斯开始在下东区的大街小巷寻找机会,如此寻寻觅觅过了5天。当他就快放弃希望的时候,他终于找到了机遇。他坐在街边的木箱之上,吃着瑞吉娜给他做的三明治午餐,他想到了——服装。他所到之处,满眼全是开门迎客的服装店——套装、便装、工作服、衬衫、裙子、短衬衫、裤子。他惊奇的是,所有衣物全是成品。而在路易斯的故乡,人们都是在家自己做衣服,顶多是请附近的裁缝做。

“让我感到最为惊奇的不是这些成衣的巨大数量——当然这件事本身也令人吃惊——”多年以后,路易斯已经成为一家事业兴隆的妇女儿童服装厂老板,他写道,“而是在美国,即便是穷人,也不愿意再费时费力地做衣服,而是选择到商店买。这就是我要进入的领域,这是一份令人激动的事业。”

路易斯随身带一个小笔记本,无论走到哪儿都记下人们穿什么,服装店里卖什么——男装、女装、童装。他总在搜寻各种新款服装——人们想要穿而商店却没有卖的款式。他在街上搜寻了4天,第4天晚上,他在回家路上,看到街边有五六个小姑娘在玩“跳房子”游戏。他注意到有个小姑娘衣服外面套了一件绣花小围裙,小围裙从前面掖进去到后面打了个结,非常好看。这件特别的衣裳打动了他,他想起下城区服装店的货品清单中没有这种小围裙,他也从来没见过有人在卖这种小围裙。

路易斯回到家把此事告诉了瑞吉娜。他们刚到美国的时候买了一台老式缝纫机。第二天一早,路易斯就到赫斯特大街纺织品店买了100码方格纹棉布和50码白条纹布。他回到自己的小公寓,把布料铺在餐桌上。瑞吉娜开始裁剪布料——小的给刚学步的幼儿,大的给儿童——一共做了40条小围裙。他们剪裁完毕就开始缝纫,一直到午夜,瑞吉娜上床休息,路易斯接过妻子的活儿继续干。到了早晨,瑞吉娜起床开始裁扣眼,做纽扣。早晨10点,40条小围裙全部完成。路易斯把所有的劳动成果搭上胳膊,出了门,上了赫斯特大街。

“儿童小围裙!小姑娘围裙!彩色10美分一条,白色15美分一条!儿童小围裙!”

10点刚过,40条小围裙竟全部卖光了。

“亲爱的,我们有自己的生意了!”他从赫斯特大街径直跑回公寓,一进门就对瑞吉娜兴奋地大喊。

他激动得牵住妻子的手和她跳起快步舞。

“你得帮助我,”他嚷道,“我们要一起工作!亲爱的,这是我们的事业。”

像弗洛姆,波吉尼特夫妇,简克洛父子这样的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犹太移民,跟同一时期的来自其他地方的移民不同。来自爱尔兰和意大利的移民多是欧洲贫困地区的农夫,而犹太人移民则不是。许多世纪以来,欧洲统治者不允许犹太人拥有自己的土地,所以他们无论在城市还是乡村,都是通过商业和手艺营生。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30年间,进入美国的70%的东欧犹太人都掌握一种手艺技能。他们来到美国后,有的开了小杂货店,有的经营钟表店,但其中绝大多数人都有服装买卖的经验。他们中有男装裁缝,有女装裁缝,衣帽裁缝,皮革、皮毛裁缝,不一而足。

拿路易斯为例,12岁时他离开了贫困的父母来到小镇布尔泽斯科(波兰境内),成为当地一家商店的伙计。后来他获得一个机会,跳槽进了名叫Schnittwaren Handlung(字面意思为布料、衣料、布匹制作)的布匹行。“那年头,布匹裁缝的工作就是给人做衣服,”他写道,“在这些并不富裕的地方,人们生存的3样必需品中,食物和住所可以很简单,服装则需要精挑细选。服装行当的商人们会从全欧洲采购最精美的衣服,贸易商则会在每年的巡回采购中参观各处生产中心——当时我遇到很多服装富商,他们的音容笑貌还时常浮现在我脑海中。”

路易斯在一个叫爱泼斯坦的人开的布匹店打工,后来又去了附近杰斯罗镇的布兰德斯塔特商行当店员。正是在这里,路易斯开始了解每一种布料的特点,学习打理各种各样的布料。他甚至只需摸一摸布料就能告诉你织物的密度,在哪家工厂生产,产地在哪儿。几年后,路易斯来到匈牙利,他在那里遇见了瑞吉娜。瑞吉娜从16岁就开始学做裙装。婚后,两人开过布匹店,慢慢积累了一些做小生意的经验。

那天,路易斯在赫斯特大街冥思苦想后的灵光乍现并非凭空而来。路易斯是布匹店的得力店员,他的妻子则是经验丰富的裙装女工,服装生意可以说是他们的老本行。最终,波吉尼特夫妇在自己的小公寓里开起了一家服装店,与此同时,成千上万的犹太移民也在以同样的方式谋生。他们熟练运用自己的手艺剪裁布料,做裙子,做裤子,到了1900年,东欧的新移民们已经完全掌控了纽约的服装产业。如同路易斯所写,犹太人“投入了新世界,运用自己的全部技能疯狂工作”。

如今,当缤纷灿烂的纽约成了多元化的大都会区域的中心,人们时常忽略当年波吉尼特夫妇那样的东欧移民给纽约带来的手工技术的意义。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中叶,服装贸易一直是纽约经济规模最大、最活跃的组成部分。在纽约从事服装生产的工人比其他任何领域的工人都多,纽约的服装产量也比世界任何其他城市的都高。当年作为服装工厂的造型独特的大厦,如今依然占据曼哈顿百老汇的半条街。从时代广场下方的20个街区那些10层到15层的服装生产车间和仓库,到苏荷区和翠贝卡区坚固的阁楼建筑,几乎都是为服装制造商、帽子制造商和女士内衣制造商而建,在那些巨大的工作间里,男男女女都在热火朝天地操作缝纫机器。现在回到19世纪90年代的纽约,一个具有剪裁经验,或者裙装制作经验,或者布匹行经验的人,就等于拥有光明的前景。就这一点,路易斯像极了1986年在硅谷已经拥有10 000小时编程经验的程序员。

“无疑,犹太移民在最恰当的时间,带着最好的技术来到纽约,”社会学家斯蒂芬·斯坦伯格说,“为了把握机遇,你必须拥有任劳任怨的美德,而犹太移民愿意苦干。他们愿意做自我牺牲,他们生活节俭,善于储蓄,对投资精打细算。但还有一点必须注意的就是,那时的服装业正处在蓬勃发展时期,正需要他们熟练的手工技术。”

路易斯和瑞吉娜,以及成千上万漂洋过海来到新大陆的犹太移民们,获得了一次黄金机遇。这一机遇同时广泛惠及他们的儿孙那辈。因为,他们给孩子带来的经商经验,成为儿孙们适应未来世界,获得人生成功的关键因素。

那天路易斯和瑞吉娜卖完了他们第一批(40条)小围裙,路易斯直奔H·B·克拉夫林公司。克拉夫林公司是间纺织品代理行,类似于波兰的那家布兰德斯塔特商行。在那里,路易斯和说德语的售货员接洽,因为那时他只会说德语。他带着他跟瑞吉娜的所有积蓄—125美元,买了足够做10打小围裙的花布。然后他们一干又是一天一夜。他跟瑞吉娜轮流剪裁、缝制,最后路易斯在两天内卖完了整整10打小围裙。他们又去克拉夫林买布料,接着又是一轮工作。没过多久,他们就不得不雇一名新来的移民同胞帮忙照顾孩子,瑞吉娜则全职缝纫;紧接着他们又招了一个学徒。路易斯冒着风险将围裙卖到更偏远的黑人区,他的顾客主要是出租房里的母亲们。他在谢里夫大街租了一个能居住的铺面,他买来新缝纫机,雇了3名女工全职工作。很快他就成了远近闻名的“围裙老板”。此时,他们已经将围裙卖到最偏远的街区了。

不久,他们就开始扩大经营范围。他们已经能够生产成人围裙,然后是衬裙,接着是女装。到了1892年1月,波吉尼特夫妇的工厂已经雇了20个工人,大多数人和他们一样都是犹太移民。他们在下东区拥有一家工厂,他们的客户数目也稳步增加,其中包括另一家犹太移民开的商店——博明达勒兄弟公司。请不要忘记,此时波吉尼特夫妇来到美国才不过3个年头,他们不会说英语,无论在哪个层面也都不算富裕。他们迅速把赚来的钱用于扩大生产,银行的存款也只有200美元。但是,他们已经开始掌握自己的命运了。

这亦是服装行业的第二个优势。这里的优势不仅指服装行业的跳跃式发展,还包括服装行业特殊的企业模式。服装生产并不需要在一个大工厂里完成所有流程,事实上,服装生产的各个环节被外包到一系列小公司中,有专做式样设计的,有专做服装面料的,有专做缝纫的,还有专门制作纽扣的。除非那些规模足够大,野心也足够大的公司,才会承包从设计到面料的所有环节。1913年,整个纽约有大约16 000家独立运作的服装小企业,很多都是像波吉尼特夫妇在谢里夫大街的店面一样的家庭作坊。

“这个行业的门槛很低,基本上就是建立在缝纫机上的生意,而缝纫机又不是很贵,”专门研究服装工业史的丹尼尔·索亚说,“所以你不需要太多资本。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花50美元就能买一台或两台缝纫机。要成为服装承包商,你只需要一两台缝纫机,一些烫斗,再雇几个工人就可以了。利润的确比较低,但是你依然可以赚钱。”

下面是路易斯对当年决定扩展业务范围的回忆:

我经过了一番市场调查得知,在1890年,这里只有3家店专做童装。一家是我在东区的邻居,他只做订单生意;另外两家只做高档童装,但我还不打算涉足这个领域。我的目标是生产“大众价格”的东西——耐洗的丝质或毛料服装,这样最广大的普通群众都能接受。从商业角度来讲就是,生产出摆在无论规模大小,城市还是乡村的商店都能卖出去的衣服。在瑞吉娜的帮助下——她的品味很棒,判断也很准——我做了一套样品,并且向我的老顾客展示。我向他们解释我对每个细节的思考——我的衣服可以省去母亲们自己给孩子做衣服花费的时间,面料与剪裁很精良,甚至比在家里自己做还要好,而且价格让人容易接受。

路易斯意识到,如果想跟大公司竞争,就必须降低成本,想降低成本就必须跳过中间商,直接从批发商那里进货。他来到劳伦斯公司找批发商宾汉姆先生。宾汉姆是个“高个子,身材瘦削,白胡子蓝眼睛的北方佬”。当时的情景是,一个满脸倦容,从波兰农村来的移民,用并不熟练的英语挑战一个傲慢专横的北方佬。路易斯告诉宾汉姆他想买40箱羊绒线。宾汉姆从来没直接跟制造商打过交道,更不用说谢里夫大街上的小店铺了。

“你这个无礼的家伙跑到我这里就是为了捞好处!”宾汉姆怒吼道。但是最终,他同意向路易斯直接供货。

路易斯在他每日18小时的工作中学到了现代企业的生存之道。他学会了市场调查,学会了工业化生产,学会了与骄傲专横的北方佬讨价还价,也学会了如何与大众文化接轨,摸索最新的流行趋势。

同一时期来到纽约的爱尔兰人和意大利人就不具备这样的优势。他们大多没有从事城市经济产业的专门技能。他们主要从事体力劳动,当佣人或建筑工人——这样的工作他们干上30年也不可能学到市场调查和工业生产的知识,更不可能摸索流行文化,或是与掌握着经济命脉的北方佬谈判。

也可以比较一下1900年到1920年间,从墨西哥移民到加利福尼亚的,从事水果与蔬菜种植的农民们的命运。实际上,他们只不过是从原来的墨西哥封建农民变成了加利福尼亚农民而已。“服装工业的生存环境其实也一样恶劣,”索亚继续说道,“但是,服装厂的工人更靠近工业生产中心。如果你在加利福尼亚农场干活,你对食品上了卡车后的所有工作就一无所知了。但如果你在一家哪怕不太大的服装厂干活,即便你的工资很低,工作条件很差,工作时间很长,你仍能接触到成功人士,了解他们的行为,从中你能学会如何建立自己的生意。” [45]

当波吉尼特夫妇晚上回到家面对孩子的时候,他们也许感觉疲惫,也许依然穷困,但是,他们生机勃勃,他们是自己的主人。他们为自己的决定与生活方向负责。他们的工作是个复合体:结合了他们的意志力和想象力。在他们的工作中包含着最直接的付出与回报的互动关系:他和瑞吉娜晚上做裙子做得越晚,第二天他们赚的钱就越多。

自主性、复合性、付出与回报的关联性,以上3点是任何一份称得上令人满意的工作应该具备的属性。能赚多少钱并不是使我们快乐的最终源泉,使我们快乐的源泉是这份工作在多大程度上能让我们实现自我。如果给你两个工作选择,年薪75 000美元的建筑设计师工作和年薪10万美元但余生只能坐在收费站的工作,你会选择哪一个?我猜应该是前者。因为做一份有创造性的工作是自主性、复合性、付出与回报关联性的最佳组合,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说这比金钱更重要。

工作能满足上面3条标准就能被称为有意义。做一名教师有意义,做一名内科医生也有意义。所以,做一名企业家,从事充满奇迹的服装工业——当然这个行当也是残酷无情的,但是它允许像波吉尼特夫妇那样的移民一到新大陆就找到一份有意义的工作——也是有意义的。[46]在路易斯第一次看见孩子们的小围裙后,他回到家便和妻子跳起了快步舞。当时他还什么都没有卖,他依然很贫穷、处境艰难,他也知道要实现他的计划需要许多年的艰苦劳动,但是他依然欣喜若狂,望不到头的艰苦劳动并没有使他觉得沉重不堪。当比尔·盖茨在湖滨学校第一次坐在电脑前的时候,他也有相同的感受。当甲壳虫乐队被告知要每晚8小时,每周7天演奏的时候,他们也没有丝毫退缩。恰恰相反,他们急于接受任务。只有艰苦从事没有意义的工作才称得上是艰苦工作。一旦这项工作变得有意义,它就会使你快乐地拉住妻子的手跳起快步舞。

服装工业奇迹的最重要影响之一是,在从事有意义工作的家庭中,成长中的孩子们获益最大。试想一下,波吉尼特的后代目睹了家族事业辉煌成长历程之后学会了什么。他们学到了将近一个世纪后9岁小男孩亚历克斯·威廉学到的一切——从事法律或医生职业从一开始就需要具备的品质:如果你努力工作,维护自己的利益,运用你的智慧和想象力,你就能在现实世界中实现自己的愿望。

一代新人胜旧人

1982年,社会学研究生路易斯·法卡斯对纽约和迈阿密海滩许多养老院和公寓旅馆进行了调研。她在寻找像波吉尼特夫妇一样的移民—19世纪末20世纪初跟随移民潮来到美国的那批移民——以及他们的子孙。对每一个受访家庭,法卡斯都建立起家庭族谱,记录父母、儿女、孙辈,甚至曾孙辈的职业情况。

下面是她记录中的“第18号受访者”的情况:

一位俄国缝纫技工来到美国,在一家缝纫针专卖店工作,工资很低。后来他把衣服拿到家里做,在妻子和大儿子的帮助下完成。为了提高工资,他通宵达旦工作。后来他把自己做的衣服拿到纽约的街上卖。他积累了一些资本后,和儿子一起担着风险开始做生意。他们开了一家男装店。慢慢地他们成为几家男装店的供货商……父子联手经营的店铺越来越兴旺……儿子的孩子也成为受过高等教育的专业人士。

这个家族的职业情况如下:

下面是另一个家族的情况。这个家族的第一代移民是19世纪末来美国的波兰制革工人:

法卡斯建立的犹太人家族族谱长达几页纸,每一个族谱都与上面的类似。据此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犹太人后裔卑微的家族出身并没有阻挡他们成为医生和律师。恰恰相反,他们能够成为专业人士正是因为他们出身卑微。

特德·弗里德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著名的诉讼律师。他回忆当年他还是小孩子的时候,母亲带他去卡内基音乐厅。他们当时很穷,住在布朗克斯区最偏远的地方。他们是怎么买得起票的?“玛丽收了我们25美分,”弗里德说,“玛丽是卡内基音乐厅售票员,如果你私下给她25美分她就能让你站在音乐厅二楼,不需要门票。音乐厅自然不知道这些事,这只是你跟玛丽之间的交易。虽然我们住得离这儿有点远,但每个月也能听上一两次。” [47]

弗里德的母亲是俄国移民。她几乎不会说英语。但是她却从15岁起就成了专业的女裁缝,并且成为制衣工会的领导人。她所学到的是怎样主动利用自己的说服能力,让孩子进得去卡内基音乐厅。对于一个成长中的律师苗子,这种言传身教是最佳的教育方式。制衣业是各种职业的训练营。

乔·弗洛姆的父亲从事什么工作?他是女装垫肩裁缝。罗伯特·奥本海默的父亲是做什么的?他是服装生产商,就跟路易斯·波吉尼特一样。弗洛姆在世达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室的楼上,是巴里·高芬柯的办公室。高芬柯在世达的时间跟弗洛姆一样长,多年以来他一直掌管公司重要的诉讼部门。巴里·高芬柯的母亲是做什么的?他母亲是个女帽商人,在家做制作帽子。路易斯和瑞吉娜的两个孩子又是做什么的呢?他们读了法学院,他们的孙辈中有起码9个人最后成了律师和医生。

下面是法卡斯研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个家族。这个犹太家族的第一代移民来自罗马尼亚,他们在老家时是开杂货铺的,来到纽约后他们也在曼哈顿下东区从事相同的生意。这个图谱清晰解释了乔·弗洛姆这样的人来自何方:

成功不是随机事件

在世达律师事务所总部北面10个街区以外的曼哈顿中心,是弗洛姆最大竞争对手公司的所在地。这家律师事务所被称为世界顶级的律师事务所。

这家公司总部坐落在声名显赫的黑石大楼。想进入这家公司可不是件容易事儿。跟纽约其他主要法律事务所不同,其他事务所大多有数以百计的分支办公室遍布世界各国首都,而这家公司只有曼哈顿总部大楼一处办公室。他们拒绝的案子比他们接的案子都多。和其他所有竞争对手不同,他们的酬劳不按小时收取,他们只针对案件一次性收费。有一次凯马特[48]要打一场并购官司,这家律师事务所为两个星期的诉讼工作收取两千万美元,凯马特马上同意,并且双方合作非常愉快。他们的律师如果不能比你更聪明,就一定比你更勤奋;如果不能比你更勤奋,他们就会不择手段,直到最后取得成功。在过去20年间,就律师人均利润而言,没有任何公司比这家公司赚得更多了。弗洛姆办公室的墙上,在弗洛姆和老布什、克林顿合影的边上,就挂着他和这家竞争对手公司合伙人的合影照片。

在纽约法律界,没有人能比这家法律事务所的4位创始人更聪明,更有抱负,更努力工作了。但是,对此我们的读者现在已有自己的认识。成功不是随机事件。成功是由一系列可预知的、强而有力的优势环境和机遇构成。到此,我们已经调查了比尔·乔伊、比尔·盖茨、职业冰球队员、“特曼人”、乔·弗洛姆、简克洛和波吉尼特的经历,我们不难找到最优秀的律师的成功原因。

他一定生在人口出生率低谷时期,一定在纽约公立学校状况最好的时候读书,一定顺利地开始职业生涯。他应该是个犹太人,因此被城里的老牌律师事务所以“出身”问题拒于门外。他的父母一定在服装行业从事有意义的工作,父母将自主、复合、付出就有回报的理念传递给他们。他们上了一所好大学——当然未必是顶级学校。他在班里不必是最聪明的,但也是足够聪明的。

事实上,我们的预测可以更准确。正像19世纪的企业巨头,20世纪的软件巨头都有一个最佳出生年份一样,纽约犹太律师也存在一个最佳出生时间。这个时间就是1930年。出生在那一年的人首先受惠于人口出生率低谷时代的各项好处。这个年份出生的人,到了1970年正好40岁,此时正值纽约法律界面临变革,开始了为期15年的企业并购黄金时代。而此时的“白鞋公司”律师们却任由机会流逝。如果你想在这一时期成为纽约大律师,圈外人的角色对你有利,父母从事有意义的工作对你有利,出生在20世纪30年代早期对你也有利。但是如果你同时拥有这3条有利条件——外加聪明才智与驱动力——那这些优势形成的力量将势不可当。这就好比你立志成为冰球运动员,又恰巧生于1月1日。

这家坐落在黑石大楼的法律事务所就是大名鼎鼎的沃切尔·利普顿·罗森·卡茨律师行(Wachtell, Lipton, Rosen & Katz)。公司的第1个合伙人是赫伯特·沃切尔,他生于1931年。他在布朗克斯区范·科特兰特公园对面的成衣业工人工会宿舍长大。他的父母是来自乌克兰的犹太移民。父亲和兄长均经营女士内衣生意,工厂就在现在的苏荷区百老汇大街和春天大街交汇处的一栋6层楼的顶层。沃切尔在1940年进了纽约公立学校,大学进入曼哈顿上城的城市学院,后来又去了纽约大学法学院。

第2个合伙人叫马丁·利普顿,他于1931年出生,也是犹太人后裔,父亲是工厂经理人。他就读于泽西城公立学校,高中毕业后考取宾夕法尼亚大学,后来去了纽约大学法学院。

第3个合伙人叫雷纳德·罗森,他于1930年出生,从小家住布朗克斯,靠近洋基体育场。父母是来自乌克兰的犹太移民。父亲在曼哈顿服装工厂做烫熨工人。他于20世纪40年代在纽约公立学校读中学,然后考进曼哈顿上城的城市学院,然后是纽约大学法学院。

第4个合伙人是乔治·卡茨,他于1931年出生,是东欧犹太移民后裔,在布朗克斯区那种每户只有一个单间的一层住宅楼长大。他父亲是卖保险的,住在几个街区以外的祖父是制衣厂的剪裁工。20世纪40年代他在纽约公立学校读中学,后来考取上城的城市学院,然后进入纽约大学法学院。

想象一下,在马奇罗斯律师事务所雅致的接待室,这4个刚从法学院毕业的年轻人正坐在一个蓝眼睛白皮肤,有着“体面”背景的应聘者旁边。我们押“体面”背景应聘者将来会成功。但是我们错了,因为沃切尔、利普顿、罗森、卡茨,还有弗洛姆有着“体面”背景应聘者没有的优势。他们的世界——包括他们的文化、时代、家族历史——给了他们最佳的机会。

[33] 专指大学生毕业求职的高峰期。——译者注

[34] “白鞋”原指19世纪50年代新英格兰上流社会绅士——尤其是常春藤名校的学生必备的一款时尚休闲鞋,而他们所供职的事务所即被称为“白鞋公司”,原为贬义,现在则代表业内顶级的名望、声誉和专业水准。——编者注

[35] 指那些不受目标公司高级管理层欢迎的收购计划。收购可以是恶意的(即没有获得收购目标的同意或合作),也可以是善意的(即已获收购目标接受)。——译者注

[36] 律师兼小说家路易斯·奥金克洛斯曾在纽约老派的律师事务所工作,这是一家典型以白人律师为主的“白鞋公司”。在奥金克洛斯的小说《绯色来鸿》(The Scarlet Letters)有一段情节忠实再现了当年华尔街律师们对企业收购法的反感。“面对现实吧,亲爱的,你丈夫和我开的这家律师公司做事不择手段。”一位专做公司收购的律师对他的合伙人妻子说。

他继续说道:“现如今,如果一家公司想收购另一家公司,但另一家公司并不想被收购的话,收购公司的律师就会收集各类材料迫使被收购公司就范。我们会对被收购公司的管理失误提起诉讼,包括对未付股息,违反公司章程,违规发行债券,管理不善等。我们也会拿反垄断说事儿,拿说不清的债务开刀。而我们的对手则会没完没了地要求我们提供各类证明文件,做各种说明,目的就是让我们的客户陷入繁文缛节的文件工作无法自拔……这简直就是发动战争。”

[37] 指股东授权别人在股东会议上代为行使表决权的文件。公司就重大事项进行表决时,与董事会意见相左的股东常会收集其他股东的投票授权书,试图集合足够的投票权来左右公司决策。——译者注

[38] 蛇窖(Snake Pit),本意指古代欧洲犯人遭受的一种刑罚,犯人被投入装满毒蛇的坑窖。作者在这里指表决授权书的争夺异常激烈。——译者注

[39] 法律学者艾里·沃德对犹太律师逆境转为机遇的研究最为透彻。经过谨慎研究,沃德认定弗洛姆和他的同伴们获得的不仅仅是运气。运气是中彩票之类的事情,他们获得的是机会,而且他们抓住了这些机会。正如沃德所说:“犹太律师们很幸运,同时他们能够自助。这是最好的方式。他们在从天而降的新环境中获得了好处。幸运之处是白人精英们不愿涉足公司收购的业务,幸运之处是他们最初没有从大公司找到工作。在这里,机遇发挥作用的方式是隐藏的,不那么显而易见。”

[40] 美国历史最悠久的男士服装品牌,始创于1818年。——译者注

[41] 即简克洛内斯比特出版社(Janklow & Nesbit)。实际上,那也是我的代理出版商。也因此我才对简克洛父子的家族历史有所了解。

[42] 指美国主流社会的白人律师。——译者注

[43] 媚登峰(Maidenform),美国的老牌内衣品牌,于1928年生产了全球第一款现代文胸,开创了文胸改革的先河。——编者注

[44] 1918年大流感是人类历史上最致命的一次传染病大流行,在1918年至1919年曾经造成全世界约10亿人感染,约有5 000万到1亿人在这场瘟疫中丧生,当时全球人口约为17亿。——译者注

[45] 我知道当美国犹太人的同胞们在欧洲大陆正一步步滑向纳粹的魔掌,我在这里大谈美洲犹太人的幸运是有些令人不舒服的。实际上波吉尼特夫妇在1942年出版了一本回忆录,无意间突显了欧洲犹太人和美洲犹太人冰火两重天的命运。回忆录的标题是“最幸福的人”(The Happiest Man)。在这本书里,前边诸章充满了令人振奋的乐观气息,然而最后一章,波吉尼特夫妇也清醒地认识到纳粹统治下的欧洲大陆存在的隐忧。如果《最幸福的人》在1945年出版,也就是大屠杀被曝光的时候,这本书也许会有另外一个标题吧。

[46] 必须明确的一点是:说服装工业有意义,并不代表要美化它。这个行当条件之恶劣,劳动之艰苦非常人所想象。19世纪90年代的一份调查显示,服装产业的平均工作时间是每天12小时。也就是说,有时候人们的工作时间要超过12小时。“在繁忙的季节,”《三角大街:改变美国之火》(Triangle: The Fire That Changed America)一书作者大卫·冯·德瑞尔说,“你根本找不到坐在凳子上的工人,他们都俯身于缝纫机和熨斗台,从早上5点忙碌到晚上9点,这样每周工作超过100小时。据说在最繁忙的季节,下东区那些服装厂的机器,无论日夜从来就没真正停下过。”

[47] 对犹太人成功的解释通常是,他们自古以来是一个有修养有智慧的民族。他们被称为“好书之人”。这个当然也发挥了作用。但犹太人能上法学院并不因为他是犹太人,而是因为他们是制衣工人的后代。他们之所以成功一跃,不是因为接受过严格的犹太法典教育,而是因为通过看父亲如何在赫斯特大街卖围裙而学到了实际知识。——译者注

[48] 凯马特(Kmart),世界第三大连锁超市,创立于1899年,主要分布在美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译者注

《异类:不一样的成功启示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