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戴着戒指的手指紧紧扣着对方。

他在她的耳边低语:“不准再移情别恋加胡思乱想。”

她也不示弱:“你也要记住,永远是我的小跟班!”

他向她敬礼,从小到大习惯的童子军礼:“遵命,我的公主殿下。”也不管旁人的侧目。

他从来都是如此,努力争取自己要的东西,不管别人怎么想。

所以母亲会说他比父亲更坚持。

她也习惯了,习惯了他的坚持,在他的坚持下跟着他的脚步走。

谁才是谁的跟班?

暖暖随手从写字台上拿下一张碟,一看,是那年他生日送她的《春天》。

把碟放进DISKMAN里,按下播放键,认真地听。又从CD盒里拿出歌词本来,展开。

绿油油的歌词本折成几页,拉开来,却是透明的,用硫酸纸印的,歌词的字体又印得极小。想起与杨筱光一起看的《小燕有约》里面,张小燕采访张国荣,说起这张专辑的歌词本会看花人的眼睛,张国荣憨憨地笑。自己和杨筱光也大力点头赞同。

心里微酸,她的幸福都回来了,唯一回不来的是他——她今生今世的偶像!

当年也是因为看这歌词本看得眼睛累,干脆也不看了,直接把歌词抄在A4纸上看。

这歌词本绿得很亮丽,穿白毛衣的张国荣微微仰着脸,迎上成片的绿叶。

多么生机勃勃!

所以专辑才叫《春天》。

又传来了他的声音:

“暗夜的脚步是两个人——”

暖暖随着他的声音看着歌词。

然后,她看到了——

“我们拥抱着就能取暖”的“暖”字用铅笔淡淡地画了一个圈,下一句的“我们拥抱着就能取暖”的“暖”字还是被画了一个圈。

她的目光向下搜索。

第二首歌叫做《MY GOD》,歌词的字里行间中,那句“我的眼我的手”的“我”被圈了出来,下面的“我的爱我的想”的“爱”被圈了出来,再下面的“你只会要我爱”的“你”被圈了出来。

暖暖凝神看着这些字。

一个一个念:“暖——暖——我——爱——你!”

好像那么久那么久以前,亦寒就在她耳边说:“暖暖,我爱你!”

那一年,他们十七岁!

正共同渡过一片绿色的青春!

『阳光的番外』洁身自爱

阳光潜伏在心灵中的跌荡,终因为森的一段文字彻底的沉沦。他写在《孽子》这本书的回章段落里的文字,被他抄袭去,写在他的新买来的《孽子》的书中。

阳光相信那个时候他是对他有着感情的。

森有着如他名字一样挺拔的身躯,阳光没有见他时,只是通过母亲的描述想象他的样子。他是母亲公司里一名出类拔萃的实习生,母亲总是把他出色的业绩说给他听,然后说:“小学跳级一级,高中保送F大,屡次获得国内外理科竞赛名次,他以后会是你的得力助手!”

母亲说这句话的时候,脸上带着志得意满的笑容。她优秀的属下,她优秀的事业,终于有一天都要交给她的儿子。

阳光只是相信了森的优秀,他在母亲公司的会议室里看到森。

挺拔的身姿,穿着整齐,站在投影仪前面,把话说得条理清晰。

母亲说:“你以后,要成为他那样优秀的人,甚至比他优秀,知道吗?”

那一年,阳光刚刚上高中,森已经是大四的实习生了。

母亲还特聘了森做了阳光的家庭教师,尽管阳光的成绩好得并不需要这样的补习,母亲只是希望他可以学习森的出类拔萃。

阳光对着森说,我的名字叫“阳光”。他的心里想,未必像这个名字一样,那么阳光。很多时候竟然会脆弱和阴郁。

森的唇边绽出一朵笑来,带着嘲笑,也带着自嘲。

“带着阳光出生的人,我很羡慕你!”

他的眼神真正地带着羡慕。

阳光从母亲公司的人事部那里调出了森的资料,他光鲜的外表之后是离奇的身世。有在狱中服刑的父亲,还有被父亲捅死的母亲。

森每周六都去看他的父亲,然后在周日到阳光家里给他补习的时候说:“无期徒刑最折磨人,不如死刑一了白了。”

阳光看到森的眼神深处,射出一丝冷淡得近乎残酷的缥缈。

接近阳光的人觉得他才是冷淡的,骨子里还透着不合群。

他静静无语,坐在教室的角落。他侧着脸望着黑板,阳光照进来,有灿烂的光泽。

他是个好学生,从来不逃课,从来不拖迟交作业,不会肆无忌惮的在班级里横着走,还做着课代表,给同学们发放作业课本。

有女孩红着脸向他表白,他轻轻拍抚女孩的肩膀,跟她说不。

他对森说,有女孩追求他。森望着他笑,我是没有办法接受的。

忽然,阳光说,我也是。

阳光没有想到森会约他在母亲的公司以及家里以外的地方见面。但是他想也许森会约他出去,会在公园里,会在书店里,会在电影院门口。但是绝对不会在酒吧。

但是就是在酒吧。

那日缭乱的氛围,他看见森颀长的身影靠着吧台,轻轻把玩玻璃酒杯。他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穿着白领们穿的西装。他是个看上去如此普通的上班族。

森回头,一眼就望住阳光,嘴角微微上勾,笑了。

“你还是个未成年人。”他说,声音浑厚,带着阳光害怕的叹息,“我怎么竟把你约到这里来了?”

周围的嘈杂声已经开始蔓延到阳光的脑子里。

他已经无法回忆那天跟森聊到的点点滴滴,森的气息总是缭乱在他的耳边鼻尖。

他觉得他们跟这个缭乱的酒吧的气质是如此相同,好像为此而生一样,混乱而不知所措。

有一段时间,他开始恍惚,他觉得他跟森好像就是为彼此而生。

他在教室里静静地看《孽子》,如果有书里这样一个公园,他就有家可归了。

但是身边笑闹的同学撞翻了他的书,好事的女同学看到了他手里的书,小声说着书名。她们都知道那本书是说什么的,可他已经无所谓他们知道不知道。

上海的天气总是不尽如人意,原本阳光想出去走走,只是走走而已,但是外面狂风大作。他也想在家里好好的坐在沙发上看书温习,但是母亲的焦急又扭曲的愤怒的脸,总是在那里。

某天,在母亲公司会议室里。

森口里嚼着口香糖,教他做PPT。

他回头,闻到他口里的芬芳。

两唇相触。

比想象中美好。

也惊翻了前来送茶的母亲的秘书手中的杯子。

秘书和森同时被母亲辞退。

回到家里,是母亲无尽的责骂,和父亲缩在一角的漠不关心。

父亲从来不在家里发言,他也没有工作,只关心他的绘画。

母亲说,他是一个画家。

他知道,父亲是一个没有赢利的画家。

画家父亲在母亲责骂的间隙,站起来,冷酷地指着他说:“你要懂得洁身自爱!”

阳光只是想念森,想起一开始通电话时他的笑,和教给他那么多课业时的自信。

是那么的真实,感染着他的快乐。他在他们的过往中搜罗着这样的细节,颓然的发现他给的快乐是他无法拒绝的罂粟。

他想也许因为森是个很优秀的人,比他年纪大,比他成熟,所以一句话就能说到他的心里去。可是又推翻了那所有的臆想。

森对他说:“你是不是愿意和我一起做孤雏?”

他想,也许做孤雏才是他们想要的未来。

他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看到一只饥饿的小猫,他想起书包里还有一根火腿肠。

喂小猫的时候,他看到班级里的正享受青春恋爱的班长和体育委员。

他想,他们是早恋的,可是仍旧是畅快的,他们是被接受的,他们是快乐的,而他是不快乐的,他是不会被接受的。

他的心好象被什么沉重的东西压着了。

他给森打电话:“别把自己弄丢了,如果换了电话就把号码写信给我,写到我的学校。”他回答着:“不会丢了,我会通知你。”

其实他很怕再也听不到森的声音。

森的声音又回到他的耳边。

“我想去荷兰看风车。”

“好。”

阳光好像找到了心灵的支点,他给了他一句肯定的话,他毫不犹豫地向前,不再停下来被迫着换一种心情。

荷兰的风车,让他可以雀跃。

人生似乎染上了艳丽的色彩。

他去看了《春光乍泄》。

黎耀辉和何宝荣,他们去了阿根廷。

他和森,有荷兰。

阿根廷的气候是冷的,色调是蓝的。

荷兰的气候是暖的,色调是金的。

到处都是郁金香。

荷兰并没有那么自由,失去了父母的依靠,阳光只得和森一起自力更生。

他是一个念大学的留学生,森是一个打工仔。

落拓地滞留在栽满郁金香的公园里,分一块面包度日。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森又变得倜傥起来。他穿体面的西服和长裤,穿越在阿姆斯特丹的CBD。

他的身边有了艳丽的男子和女子。

他也带着他住进了高档的公寓。

只是森还对着他说:“你还是一个孩子,我真不该带你出来。”

阳光的争辩变得虚软无力:“难道你要否定我的努力?”

森却对他说:“我把自己弄丢了,也许回不来。谢谢你陪我一起冒险!”

阳光的脸半边浸在阳光里,半边悄悄阴郁下来。

森又想飞,连荷兰都装不下他飞翔的心。

或者,根本就是他抓不住他要飞翔的心。

深夜,对着电脑屏幕,深呼吸。

阳光又看了《春光乍泄》,他回忆起有高中的女同学喜欢张国荣。

《共同渡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