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的往事,所爱的气概
有一种东西叫气概。是气质外的东西,更能折服人。
听97上的《当爱已成往事》,他其实并没有体现气概,倒是那群可爱的中国戏曲学院的小朋友的京剧表演很是有气势。
念初中的时候知道有《霸王别姬》这部获奖的电影,但是一直以为真的是说项羽跟虞姬的爱情故事的电影。让我汗一下,的确当初我就是那么菜,连相关报道都没看过。那时年纪小,应该可以被原谅的。后来隐隐知道是说同性恋的,却也不好奇剧情。就这么搁了几年。
但很早以前就听过李宗盛与林忆莲版本的主题曲《当爱已成往事》,从最初到现在,我真的对他们版本的这首歌不感冒。
年前与朋友去K歌,一位筒子点了《当爱已成往事》,是哥哥的那版。当他在水池里黑白的侧面出现时,我很惊讶地问:“张国荣也唱过这首歌?”他们给我一个白眼说:“是啊,你不知道?”我的确是不知道,现在想想都觉得汗颜。可见之前我是多么忽略哥哥呀!忏悔下~因为一直是两位朋友对唱,我一直没有听到原唱,心里却有一些隐隐的期待,但不强烈。
几个月后,小南介绍客栈的网络电台给我。在周末的夜晚,我守着电脑,打开音箱,听着。因正忙于手指聊天,没有实体的感受,哥哥的歌声成为我敲打键盘的伴奏。
忽然的一句“为怕哥你变左心,情人泪满襟”硬生生打断了我下面想回复给网友的文字。 我呆了半晌,然后听到旋律一转,变成了“因为我仍有梦,依然将你放在我心中”,差点因此尖叫出声。陌生的旋律融合熟悉的旋律,低哑温柔的男中音,端的是柔肠百结九曲回转。我似乎是被击中了。这样的音调在那个奇妙的夜晚,挑动了我整个的神经。
那天之后,对这首歌实在念念不忘,过了一个星期左右,千辛万苦找到小南,才知道这首歌是97上的《啼笑因缘+当爱已成往事》。并且在SOGUA上下载到这首歌。这是我下载的哥哥的第一首歌,也是我第一次认认真真听的哥哥的第一首歌。
后来看经理借的那张97的VCD,遗憾这首歌怎么就这样被截去头尾,心里颇有些郁闷。但很巧合,就在那天晚上,在研究会竟然下载到完成版。
望住他脉脉温柔的眼神,听他低低吟唱“人生已经太匆匆,我好害怕总是泪眼朦胧”。因为已经看过了《霸王别姬》,所以体会出了是怎样一番的抵死缠绵。那样一个柔情万种的哥哥,如何不能爱他到心坎里去?
在那些感慨万千的夜晚,我翻阅着一些论坛上关于《霸王别姬》的资料,反复看到一篇出现在很多地方的报道。
张国荣在《霸王别姬》关机宴席上,对着一个经常对妻子使用暴力的演职人员拍案而起:“XX,你要是再敢打她,我就叫香港的朋友来收拾你!”看一遍,我叫一声好。在这里我称他,张国荣。不是哥哥。值得尊敬景仰。
这不是柔情万种的程蝶衣,这里是男人的气概。
我暗自想,其实这家庭暴力事件,《霸王别姬》整个剧组都应该是知晓的。因为连外来的张国荣都耳闻了,估计之前早就传个沸扬。大伙心照不宣。但关机宴席上,只张国荣一人拍案而起。我想象当时情境,那“啪”的一声,磊落地大喝。那个气概就怕已经压倒全场。
想那剧组里不乏北方粗豪汉子,最后却由一个南方俊秀公子路见不平,拍案而起,不是不意外。然而又在情理之中。中国人的中庸之道向来如此。清官难断家务事,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
哥哥也许此时有些喝醉,但喝醉的又岂他一人。那般路见不平的襄助,直觉是卓一航大侠见了强占他人田地的行为,一番见义勇为的行径。所以有侠者风范。试问自己,当遇彼时彼事可做到如此,答案却是并非。惭愧。
那英雄气概,当如是,如同霸王一般昂扬。
后来看小燕的采访。问到《春光乍泻》没得奖的问题,哥哥说:“说我演的没有他好,我是绝对不承认这个问题的。”还举高手臂,形态可爱而自信。知晓自己水准。没有欲语还休的谦虚。直白的气概。好就是好,我自己也知道,我为什么不说自己好。
中国人的中庸之道教育下的谦虚,很多人都如是做。他没有。其实不如是做会惹极多非议。香港的狗仔,不知道看了这个采访又是如何去歪曲的。他也明知他们会歪曲,还是这样自信坦诚地说了。这等气概,不是不让人倾心喜爱的。
想起大学里,看到那些各种各样得奖的同龄人包括我自己,致词里无一例外说着对手比自己强,就算自己真的比对手强好多。我们比他少吃了20多年饭,却最先学会中庸。
他这般自信的气概,何时才能学到手。恐怕今后明白左右逢源的好处后,就只能远远欣赏他,鼓掌喝采自我惭愧。
有一种东西叫气概。在他的身上,如此明晰呈现。真的是一条汉子。
再看九七上的脉脉情深的《当爱已成往事》,他是江南多情的公子,也是真正配得上“气概”两个字的男子。其实在现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年代,“气概”两个字已经变得很宝贵了。
过分美丽不是罪
在我的印象里,演艺圈那么多长相出色的男艺人中,能把粉红色穿的出色的只有两个。
一个是言承旭。他有一张穿粉红T恤的照片,我觉得十分亮眼,阳刚与柔情交融,是F4中其他三个穿不出来的感觉。他是我以前非常喜欢的一位明星,不是因为他的演技不是因为他的歌艺,而是因为他的本色他的耿直他的真。至今还是喜爱着的,也期待他更好的作品。
另一个就是哥哥。97上这件粉红色的短袖衬衫穿得那叫一个靓,这打扮因为类似邻家大哥哥,所以更为亲近亲和。比其他隆重闪亮的演出服来得更深入我心。
穿这件衬衫唱《怪你过分美丽》,节奏比录音棚的版本稍快,所以更为俏皮一些。唱到“可以说走一走已拼命退后”根据歌词稍稍往后退了一下,但是竟然感觉不出是刻意而是理当如此的。喜欢97上的《怪你过分美丽》还因为哥哥俯身拥抱女歌迷的动作,说一句“嫉妒得牙酸”毫不夸张。那位幸运的女士真是太太太幸福了。哥哥就是这样出其不意地让歌迷可以兴奋到晕过去,我打赌那位女士那天晚上肯定是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后来偶然下载到《怪你过分美丽》的MV,除了见证到哥哥又一次出色的演技,也终于承认舒淇真是漂亮得冒泡。于是把这MV推荐给很多非荣迷的朋友看,大多赞不绝口,其中有个朋友问我:“开始哥哥举的牌子上标着名字‘唐宝明’是怎么回事情啊?”
很多荣迷都知道,“唐宝明”是唐先生以前的曾用名。我也在一些荣迷的文章中了解到,这部MV最后哥哥用不雅的手势来无声抗议。
作为荣迷,不可能不正视唐先生。
还是非荣迷的时候,就知道哥哥的性倾向。但是感觉也是无谓的。我似乎没有为他是同性恋感叹激动惋惜过,就那么平平常常地接受了。去年四月,电视里有放到唐先生在葬礼上憔悴的面容,也有些心有戚戚焉。
后来做了荣迷,也看哥哥与唐先生的一些报道跟资料。那个时候天涯有张帖子,贴了很多他与他的照片。他与他牵手,他等他收工,他陪他逛街……一张一张,让我看到很晚,终于泪盈于睫。如果说之前做非荣迷的我对他们的感情是无动于衷的话,那天的我是被深深地感动了。太多荣迷用过太多感人至深的词汇来描绘过他们的感情,把我想说的一切全部说尽。在这份美好的爱情面前,我词穷,唯有用心里深深的敬佩来赞叹。
不少人拿起道德这杆标尺,对着这份感情指手画脚,也有人很中立地说:“不提倡也不反对。”不能严厉指责他们的做法就是落伍或者不对,因为这个社会原本就是高高举住一把名为道德礼教的标尺,冷冷地审视着每个人。几千年下来,积垢住该这样做,不该那样做,如果越界,就是犯规。就算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这把标尺也凛凛然在每个人头顶悬挂,不管这标尺标志的好的方面或者是坏的方面,在太多人眼里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看《神雕侠侣》,郭靖斥责杨过要娶师父为妻,杨过问其原因,郭靖说不上来,只认为就是不应该这样做。现在很多人反对同性恋也根本说不上原因,有位搞笑的老学究跟我解释的原因是“古来如此”。更有文化层次高一些的,会搬出古书里的道德界限,一条一条,一桩一桩,讲事实摆道理,直到炸到你头晕目眩为止。
但想起几十年前,梁实秋先生有一篇说道德的文章里头说过这样一句话:“吾人行事,何者应为,抉择之间端在一心,那便是道德价值的运用。”深得我心。梁先生不愧文学大家,几十年前就看透道德的深意,而且表达得如此透彻。
“吾人行事,何者应为,抉择端在一心”。我从来都深信哥哥的为人处事光明磊落,要用实例证明,随手就可以举出一大堆。他知道“何者应为”,遵从心的意志,向世人宣告自己的性倾向,坦荡浩然真君子是也!唐生亦是如此。很喜欢一位荣迷评论他的话——“没有人像他一样,把爱情当事业来经营”。因为两人的坚定,一路风雨18年,名为“爱情”的美玉已有钻石的光辉。说一句实在过分美丽,毫不过分。
不要说荣迷们都鼓励同性恋,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这个社会无法不正视,所以也没有鼓励一说。然而对于一切美好的事物,社会或者社会的口鼻——媒体,可以不赞美,但是不能不赞同。不要再找千般牵强理由来责难,郭靖都说不出来的理由,现在仍旧是没有人能够说出所以然来的。不要再拿那杆实则已经生锈的标尺来衡量如此的美好。这个社会,这个娱乐圈已是如此这般污秽,何苦再将一桶脏水泼在美丽的东西上!
哥哥穿着粉红色短袖衬衫,唱着《怪你过分美丽》,谁能不说美好得令人炫目?屏幕里的观众激动,屏幕外的我欣喜。听说林夕是看着哥哥的面容写下这首歌的歌词,这样这般的怪你过分美丽。过分美丽的东西是没有错的,过分美丽不是罪。只有那些努力让美丽事物蒙尘的举动才是大错特错。
吾人行事,何者应为,抉择端在一心。我向往美好,喜爱美好,这是从心底本意出发。何者应为?这辈子这样迷恋着一个人,应为!行事无错。
红颜到白发,还是错过你
人生最大的幸福就是看到你最喜欢的演员演你最喜欢的作家的作品。
我体味到这样的幸福的时候,却已经百味交杂,遗憾不已,没有梦寐以求的畅快的幸福感了。
梁羽生先生的武侠小说是我看长篇小说的启蒙读物。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偶然在爸爸书柜里翻看到《冰河洗剑录》,之后一发而不可收拾,从此不但进入武侠小说的领地,连带其他类小说也渐渐可以读下去了。尽管其后被金庸先生笔下更为璀璨的武侠世界所吸引,但是梁先生以及他笔下的人物仍旧在我心头占据第一的位置。那些从《七剑下天上》看到《侠骨丹心》的日子里,其实也渴盼着可以看到梁先生笔下的人物能够在电视或者电影屏幕上出现。
最初知道有演《白发魔女传》的时候还在上初中,很想看,但那时候看电影不像现在这么自由,自己揣上钱包就可以跑去电影院,始终还是没有去看。但是当时班里有个女孩去影院看了《白发魔女传》,回来后滔滔不绝讲述那里面的剧情。我坐在她的旁边,一手翻看《云海玉弓缘》,一边细细问着电影里的情节。她说得眉飞色舞:“卓一航这样帅的男人,我哪舍得误解他。”我问:“谁演的?”她说:“张国荣啊!”我抬起眼睛很惊讶:“啊?是他?他很老了吧!”她马上说:“哪有哪有。简直帅呆了。”
那个时候,哥哥在我心里是完全属于上一辈的明星,我知道他的大名,知道他已经退出歌坛,知道他其实跟我爸妈差不多大,所以,自然而然把他代换到长辈明星中,远没有四大天王来得亲近亲切。所以听说帅呆了,也很是惊讶一番,我对照自己的父母,想着他其实真的挺老了。后来看到电视里《白发魔女传》的介绍,看着那个年轻的脸庞,愣是没有想到这个英气勃勃、十分后生的男子真的是跟我父母差不多大了。
那个女生在看了《白发魔女传》之后的一个礼拜之内,把哥哥挂在嘴巴上唠叨到每个人见她就躲,直到最后留我一人坚守阵地,也只是问着情节,跟原书作对比。
之后过了好多年,我渐渐淡忘了那部《白发魔女传》。
看九七的时候,他唱了半首那样的歌。
恨这一生怨这一晚 谁说爱是这样难
恨爱之间分不散 红颜白发更觉璀璨
从前和以后一夜间拥有 难道这不算相恋到白头
但愿会相信缠绵时分手 能令我减轻了内疚
若这一生欠这一晚 谁说爱是这样难
恨爱之间分不散 红颜白发更觉璀璨
从前和以后一夜间拥有 难道这不算相恋到白头
但愿会相信缠绵时分手 能令我减轻了内疚
婉转到心底碎成一片片。
这个时候他已是满头大汗,轻轻地、不激烈地那么哼唱。眼神情动,嗓音带着些微的沙哑。把这歌词底深深的悲哀那么了然地表达出来。
我看住屏幕底下的歌词。这是九七上唯一首先用歌词吸引住我的歌。这歌词生生把书里隐藏在字里行间隐约的绝望给完全裸露出来,加上那把声音,那张缩住眉头的仍旧年轻的脸庞,想起现在,斯人已不在,硬生生地流下眼泪来。看住了“红颜白发”四个字,那时遥远的记忆一下掠上心头。
其实当时那女生说哥哥的卓一航好帅的时候,我心底暗笑,这个卓一航在书上实在是不咋地,看了两遍书我也不觉得他帅。诚然的确如此,卓一航在我眼里,只不过是梁先生笔下的二等男主角,怎么比的上金世遗、张丹枫、檀羽冲这类一流角色。所以渐渐也对《白发魔女传》这电影无可无不可了。
在看了九七的《红颜白发》后,我找来了当初买的哥哥的电影套碟,就剩《白发魔女传》与《夜半歌声》没有看过。我有些奇怪着,怎么就没看这部白发,是否因为当初那个深刻的记忆让我觉得看不看都无所谓了。
我不知道哥哥有没有看过《白发魔女传》这本书。其实这部戏已把这部小说改到面目全非。镇宇不惜牺牲形象出演的那个角色只能带来无尽的恐怖,虽然再次证明了他的演技,但是的确会吓坏小朋友。而那个武林已经不是梁先生笔下的武林,那样隐约的人性与感情被张狂地表达出来,失却了梁先生笔下挥之不去的儒家风度。其实,对于这样的情节,不是不失望的。
那样一场戏,只算把两个主角修改得相当成功。
哥哥的卓一航从气质到内心,已与书上完全不同。但是看着这样的卓一航,心里却快慰。那已经不再是窝囊,而是无奈的卓一航。恍惚中,以为看到的是令狐冲,而不是卓一航。他演起这般角色是如此得心应手。
因为配角与剧情设置失败,所以所有的重心完全在男女主角身上,这么一部戏,他仍旧演的用心。把个面目全非的卓一航与原汁原味的练霓裳搭配得丝丝入扣。两个人挑起全部影片的戏分,意外精彩。可心底仍旧失落,其实书里的卓一航,比之这个卓一航更加可以体现哥哥的演技。没有按照原著来拍摄,是梁迷的遗憾。
看哥哥把半首《红颜白发》也唱得认真,演唱会过半,他也该很累,可表演仍然不打折扣。再短的表演,他都给你十足十的享受。
我想着《白发魔女传》里,不管我对那部戏的其他方面有多少微辞,也不得不承认他的确把梁先生笔下的二流男主角演成了一流角色。想起前不久看的那部TVB的《云海玉弓缘》,林峰把梁先生笔下一流的男主角——金世遗演成了末流角色,生生糟蹋了那么好的人物。哥哥演金庸与梁羽生笔下的人物,却只是把修改后的人物演成一流,没有演过书里原本就一流的角色。除了少不更事,演技未纯熟时演了次杨过,也是遗憾之作。那“毒手疯丐”金世遗、那“亦狂亦侠亦名仕”的张丹枫、那正正宗宗的令狐冲由他演来会如何精彩?
听说徐克开拍《七剑下天山》约定哥哥演出男主角。想着那凌未风也是自己欣喜的角色,可惜还是错过了哥哥。现在徐克选定的人选是宋承宪,益发世俗了。宋承宪的凌未风是否可以看?我没有信心,作为梁迷准备接受一次打击,作为后荣迷准备接受再一次错过的遗憾。
不久前碰到那初中同学,问她还记得当年的《白发魔女传》吗。她喔了一下,说你竟然还记得啊!是的,她有些淡忘了,而当年错过那场电影的我,却已经把那个她口里很帅的卓一航深深刻在了心底。虽然还是错过了他,从红颜到白发,都了然着那份遗憾。
用《偷情》将荼毒进行到底
写《偷情》不是很顺利,开始写了一稿,不满意,删掉。后来想着自己这个系列里几个话题都太沉重,想写得轻快幽默些,但是写了一点点就很惭愧地发现自己实在缺乏幽默的细胞。于是想当然要将这篇文丢给小B,她行文一向幽默而趣味横生,想着让她写好,我再做些字句上的修改。小B收到这个任务后,着实苦恼了好半天,把《偷情》又看了三遍,交给我一篇写了开头的稿子,竟然半点幽默的痕迹也没有,庄重得不像她平时的手笔。我诧异死,她很无奈地说,因为那是哥哥,她不能随便写。
所以这个稿子一拖再拖。我想了很多腹稿,用很多形容词形容《偷情》,但是总表达不出心里最初最深的感觉。对于《红》尚可理智地描摹,而对于《偷情》,只有震撼到失语。那舞台上他胸前那朵红蔷薇就像我心头的朱砂痣,美丽不可触碰。就如小B说的,因为那是哥哥的《偷情》,没有办法描摹的。
小B是被我荼毒出来的后后荣迷,她看到ALICE姐姐写几乎没有比我更后的荣迷这话的时候,很哀怨地跟我说:“怎么没有?我就比你更后。”
当初我就是用一段《偷情》的视频,让她整晚都没有睡踏实。尽管之前信誓旦旦坚决抵抗绝不沦陷,也终于在那晚缴械投降了。
我虽不同于小B,不是因《偷情》沦陷,但《偷情》给我的震撼不亚于《红》。那一片黑色里绝色的红蔷薇,是我眼里最美丽的一朵。这种极至的性感,的确是无法让人呼吸的。
《偷情》是97上哥哥最最性感的时刻,不同于《红》的那种表演。当然,我知道《偷情》也是表演,但是这表演却把性感无形地散发出来,自然到浑然天成。睡衣衣摆飘起来的造型谁都熟悉,谁都知道哥哥由谁那里得来的灵感,但他偏偏把这旧瓶装上自己的新酒,仍旧包装成了经典。我在之前的文章里就说过哥哥的“拿来主义”极其出色。
其实经典并非无法模仿,端看个人本事如何了。梦露这动作很多女星模仿过,都只形似牵强。自来做的性感又好看的女性只有梦露一人而已。男星中就更没有人敢去做,弄不好就会弄巧成拙,洋相百出。但哥哥的就不同,巧用这个桥段,是把梦露的性感矫揉完全变成了自然本色流露,性感得阳刚,半露的胸膛上娇艳欲滴的红蔷薇,直直地冲击你的视觉。的确比引火更吸引,比星光更迷人。这样着装简单的《偷情》比盛装的节目更巧夺天工,谁能不迷恋?
所以我荼毒别人的时候,就是将《偷情》全情地奉献过去,于是,小B最终中招。
小B总说自己语文不好,只会用最浅的形容。所以看《偷情》的夜晚,她开玩笑说戴了防非典的27层口罩,防止口水泛滥到键盘上,然后直呼“哥哥是最棒的”。直白的比喻更直接表达出喜爱与震撼。
之后的几天,我们两人就在Q里连夜讨论着《偷情》里的哥哥,用了不少“啊啊啊”、“实在性感”、“我不行了”、“天哪”之类的实在不登大雅之堂的词组。也会在一群密友的群里,旁若无人地大谈哥哥。偶尔我冒出一句“我爱哥哥,哥哥爱我”之类着实白痴一些的话,她马上就接上来说:“我和哥哥相亲相爱。”顿时群里倒下一大片,一堆人开始冒冷汗。
实在因为《偷情》里的哥哥电力强劲,迷死人是自然。
后来约小B出来吃饭,答应届时送给她97演唱会的碟做生日礼物。初见面的时候那人就笑嘻嘻地向我伸出双手,我以为是欢迎我的表示,于是把双手放在她的双手上,谁知她大吼一声:“碟呢?”让我好没面子大半天。所以各位筒子们,当你成功荼毒了一个好朋友做荣迷的时候,必须要接受自己在她心目中地位稍降一层的打击。
小B现在一首一首恶补哥哥的歌,一部接一部看哥哥的电影,要我传更多的视频给她,总说着哥哥一直给她惊喜的话,也与我商量着一起去淘哥哥的碟以及今年九月十二号哥哥生日的时候去讲堂拜祭的事宜。可巧,小B进了本市一家演艺公司做事,那公司就是承接海外港台各路明星来沪表演事宜的。她很懊悔地说为何不早生两年,早进公司几年,哥哥来沪开演唱会,她就可以见到哥哥了。
最近他们公司收到刘德华来沪开演唱会的任务,小B开始忙碌起来。那天一起晚餐,她很是愁眉不展地说刘德华就在九月十二号来上海,她要去接待。然后又咬牙切齿地说打死也要请假出来拜祭哥哥,这个计划不能变。我说如果刘德华问你干吗请假,你直接跟他说去拜祭哥哥。她两眼亮晶晶地看着我说:“那真是好主意。”我直接无语中。
我跟小B说终于想到如何写《偷情》了,拿她入题。她又开始担忧起来,她问如果荣迷们知道她为了接待刘德华而没有去拜祭哥哥会不会劈死她?随即很坚定地跟我保证,一定要去拜祭哥哥,这是她对哥哥做出的承诺,一定要办到。我想,我的荼毒成果还是辉煌的。
红•沦陷只在一瞬间
最近开始回想,自己的沦陷无非是源于那场《红》。
我从来没有否认自己是因为《负距离》而走近哥哥,继而开始在自己头上戴上“荣迷”这顶帽子,很多老荣迷以及后荣迷都无法理解这样的开始,其实我自己也说不清楚。我在第一篇《我的今生今世》里也说了,自己心底其实开始承认了《负距离》的不值一提,但是也会暗想,如果《负距离》上没有《红》,我会不会以如此快的速度沉溺到哥哥的世界中去。如果《负距离》没有《红》,我想我是否终有顶上“荣迷”这顶帽子的一天?
当那个冗长的前奏,美妙的鼓点开始响起来的时候,一众激情的欢呼,那时候真真切切地代表期待与怀念,那样专注的氛围,让我沉浸。看过哥哥的原版的《红》后,我知道,那时在那个正规的舞台,观众给予这个拙劣的模仿秀以热烈的掌声,其实是对于经典的崇拜。
但是就算那场模仿的《红》也让我看得一愣一愣,我不知道演唱会上的节目也可以这样演,张大了嘴巴,却发不出声音。我想,我迫切地想,我要看原版的《红》,看哥哥的《红》。
经理也是对97上的《红》推崇备至的,所以将碟借给我看的时候,说:“那个《红》实在太灵了,那高跟鞋实在太棒了。”的确如此。
哥哥承认他穿高跟鞋是学了西方的艺术家。但我知道哥哥的“拿来主义”一向出色,不是拙劣的模仿,而更有创新的美妙结果。所以有了那么一个《红》,报纸上说“妖气冲天”,我则觉得这是“冷暖自知”的事情。我看了《红》后,也推介给一些非荣迷的朋友看,大致觉得看了这个节目后会产生两种反应:1.看了之后彻底拜倒在他面前,从此死心塌地,此志不渝;2.就算看了之后不会一脚踏入荣门,也会把这个节目深深刻在脑子里,印象好到不得了。不管是哪种反应,都因为这个节目的震撼性实在太强,而我恰恰是第一种反应,所以,我终于成了荣迷。
而这一切,不但由于这个节目编排的成功,还因为他的认真。他的表演十分认真,从头至尾,一丝不苟,毫无瑕疵,在我眼里就是如此。
我从来都喜欢他在97上的音色,带住了成熟的妩媚慵懒。一个眼神一个姿态,你自然会痴痴走近去。那喉间吟哦般的一个“红”,沉沉的,窒闷的午后暧昧的风吹佛耳间,酥酥痒痒。全黑的舞台,他脚下那双坦定鲜红的高跟鞋,双臂举起的滑动更似火焰跳动,而身上着的明明是黑色的。他在舞台上有时走路恰似飘动,那时更似。
“红,像唇上滴血般怨毒”,手指往唇间一点,眼神便离不开他了。看他双手合什,放在右颊,眼睛微闭,突如地一窒。
“你是 最绝色的伤口 或许”,“或许”后微快撇头,第二段的“或许”前更带着一声轻微明显得冷笑。竟觉精彩绝伦,心弦微动。
那段双人探戈跳得任性随性,他与朱永龙两人不光是舞者,更是演员。眉目流转,一颦一笑皆入戏九分出戏一分,更让观者恍惚了自己。这眼波的演绎,只在看牒时才能尽得感染,现场之中,若坐在远处怕是无缘欣赏的。其实极是出色,舞蹈与表情与眼神交织成另一个春光的故事。远观尽得舞蹈的熏惑,而近看则直直被两人缠绵的表情吸引,朦胧中有何宝荣的影子。看《负距离》时,被这舞蹈诱惑住,那时因坐的远,没有看清陈志朋脸上的表情,后来在电视里近距离看到,让我郁闷好半天,暗自庆幸,还好最初没有看清楚那表情,不然不是沉迷而是倒胃口了。不由得更赞叹哥哥的才华还有一丝不苟。谁能似他这般,将舞蹈当故事演,将歌曲当台词唱?
《负距离》里的《红》,在最后陈也学了把哥哥换鞋的情境,失去优雅精髓,让人哗笑。其实哥哥当初换鞋是为了之后迎接新年做准备,而《负距离》的编舞把这段放上去,估计是以为本该就是有这个环节的。其实放上不也并无大碍,却是被陈演的太过随便,与哥哥高下立见。
其实这样的一个《红》终于被《负距离》当重头戏放在了舞台上,也被上海的电视台选入,即将在《怀旧金曲》中播出。媒体最终还是承认了它的经典价值。想着当年好多媒体众口一词的明讽暗喻不接受,不由感慨。常听人说,一个好的文学作品要经过时间的淘汰,才能显露其真正的价值。实则任何艺术作品都是如此。有些作品也许轰动一时,有些作品却可以历久弥新,其实主要关键在于这作品是否关乎人性,描述人性的内涵,真正直击到人心的深处。
当他把自己的身体自己的心融进这段舞蹈中,一个眼神一个舞步一句歌声将一段心灵的直白演绎出来,眩惑了观众的视觉与听觉。且不说这般演绎,那香江的娱乐圈有几人能做到如此完美;即算单以这个节目的编排来说,就已经巧施套路,九曲回肠到非一般人所作了。这样的作品,沉沉撞击到观众的内心,深深刻在观众的记忆当中,自然非政治力量或者媒体或者评论家所操控所左右。就算报章连篇累牍“妖气冲天”又如何?并不妨碍观众发自内心的喜爱,更不彷碍让他因此收更多的迷。
一件事物的好与坏,人的内心做出的最公正的裁判,往往是最直接最无法抹煞最无法抗拒的。所以七年后的今天,这些媒体还是不得不遵从大众的意志,承认它的经典地位。
只是遵从了内心的意旨,放任自己沦陷在这《红》的魅惑中,一线间的功夫,在内心深处霍然开出一条大道,直直通向一个名字——“张国荣”。唯他而已。
沦陷只在一瞬间,我甘愿。
问我爱你有多深,月亮代表我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