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先发制人的正义

该死的自由主义者。总探长安德鲁斯在这座城市创造过不少奇迹:谋杀案减少了90%,抢劫案减少了80%,街头犯罪减少了85%,汽车窃盗案件减少了70%。现在他却站在被告席上,立过的功毁于一旦。
安德鲁斯在警界拥有权威在于,他是国内第一个采用经立法通过的新制度先发制人的执法者。因为计算机技术与人工智能的发展,人类得以预测在临近的未来谁会犯罪以及犯什么罪。人们将因各种原因接受监测:可能是随机监测项目,也可能是基于特定的怀疑来监测。如果发现未来的罪犯,这些人将被逮捕并预先进行惩罚。
安德鲁斯不认为这项计划有多么严苛,事实上,由于犯人被逮捕时还未犯罪,所以往往大幅减轻了刑罚。未来杀人犯将参加许多测试项目,以确保他们未来不会杀人。只有经过测试显示他们不会杀人,才会释放他们。通常监禁的时间不超过一年,要是让这些人在外面犯罪,他们很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更重要的是有人会因此死去。
但仍有一些该死的自由主义者抗议,说不能因为某人未做的事而将其关起来。安德鲁斯做了个鬼脸,在想他能抓多少人来测试……
资料来源:影片《少数派报告》(2002),史蒂文·斯皮尔伯格执导;菲利普·K·迪克创作的小说《少数派报告》,收录于《少数派报告:菲利普·K·迪克短篇故事集》,Gollancz出版社,2000。

说得不客气点儿,因为自己未犯的罪而坐牢看上去就像是不正义的象征。事实上,我们确实已经针对可能但尚未造成伤害的行为而惩罚某个人。比如,我们惩罚鲁莽的驾驶行为,即便没有人因此受伤。谋划杀人是犯罪,即使还没有发生谋杀案,也要接受惩罚。

所以,知道某人将要犯罪但还没犯罪而进行惩罚,会有什么错呢?我们可以思考用来惩罚的主要理由:改造、保护公众、替天行道和威慑。

如果有人即将犯罪,他们的性格就跟实际犯了罪的人一样需要改造。所以,如果基于改造犯人的理由而认为惩罚合理,这就是为预先惩罚找到了合理的理由。

如果有人即将犯罪,他们对大众造成的危险至少跟实际犯罪时相同。所以,如果是基于保护公众的理由而认为惩罚合理,这就为预先惩罚找到了合理的理由。

如果惩罚的目标是威慑,让人们意识到他们在犯罪前就会被惩罚,应该可以吓追人们产生犯罪的念头。

报复是惩罚理由中唯一与预先定罪不相符的理由,但就各种层面来看,它也是四种理由中最不具说服力的理由,可以说仅改造、威慑与保护三种理由就已足够。

这是否表示先发制人的执法是可行的?不一定。我们还未考虑采用这种制度可能造成的负面效果。创造出一个每个人的思想都被监控的社会,这可能会破坏我们的自由感,以及对政府的信任,这样的代价太高了。威慑的效果也可能引火烧身。如果人们害怕自己因为不由自主产生的念头而受惩罚,可能会因此认为自己无法控制自己的犯罪性。若是无法确定自己能守法,可能就会毫不在意地犯罪。

由于我们的场景是思想实验,所以可以直接规定这个系统能完美运作,但我们有理由怀疑这样的构想有可能变成现实。在根据菲利普·K·迪克的作品《少数派报告》改编的电影中,就发展出了类似的情况。电影最终传达的信息是,人类的自由意志到了最后一刻总能介入。或许人类不如电影想象的那样自由,但我们完全可以相信人类行为绝不可能被百分之百地准确预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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